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講解: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時間:2022-07-09 20:53:40 考試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講解: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知識點一、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講解: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稅收法律關系及征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稅收法律關系

1.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征納雙方)

(1)征稅主體。包括各級稅務機關、海關等。

(2)納稅主體。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2.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3.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二)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

(1)職權(6項):法規起草擬定權、稅務管理權、稅款征收權、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權、其他(如估稅權、代位權、撤銷權等)。

提示:稅務檢查職權,包括查賬權、場地檢查權、詢問權、責成提供資料權、存款賬戶核查權等。

(2)義務:包括宣傳稅法,輔導納稅人依法納稅;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守秘密;進行回避的義務;受理減、免、退稅及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受理稅務行政復議等義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知情權、要求秘密權、享受減稅免稅和出口退稅權、陳述與申辯權、行政復議和訴訟權等。

(2)義務:包括按期辦理稅務登記、按規定設置賬簿、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按期繳納或解繳稅款、接受稅務機關依法實行的檢查等。

二、稅款征收管理體制

我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稅款征收機關包括各級稅務機關及海關。

1.國家稅務局系統主要負責下列稅種的征收和管理:

①增值稅;②消費稅;③車輛購置稅;④中央企業所得稅(2002-2008年期間,新注冊登記的企業所得稅,一律由國家稅務局征收管理)等。

2.地方稅務局系統主要負責下列稅種的征收和管理:

①營業稅;②個人所得稅;③第五章的小稅種:資源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管理的部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部分地區暫由財政部門負責征收和管理);土地增值稅;車船稅;煙葉稅。

3.海關系統主要負責下列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進出口關稅;②對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的進口關稅;③委托代征的進口環節消費稅、增值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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