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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5-10-24 08:55:39 曉映 報告范文

(優秀)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18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秀)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18篇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

  xx地處湘中腹地,下轄13鎮3鄉1個經濟開發區,是個傳統的農業大縣。為掌握農民工回鄉創業的基本情況,我縣近期組織了一次覆蓋全縣鄉鎮的大型調研活動,現將有關調研情況綜合整理如下:

  一、婦女創業的基本情況

  我縣農村人口77萬,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全縣從事農業生產所需勞動力15.1萬人,農村剩余勞動力40.1萬,每年新增勞動力1.5萬。近年來,外出務工人數不斷增加,跨地區外出務工人員14.5萬,外出經商創業人員4.15萬。這些外出務工及經商人員在外所積累資金、技術、管理、信息、理念等要素都達到了一定水平,返鄉創業成為一部分有經濟技術實力的農民工的最佳選擇,隨著國家改革開放步伐和惠農、優農政策的落實,在外務工經商有所成就的農民帶著在外所學的技術和積贊的資金回鄉創業致富,這部分人員達6000多人,占外出務工人數的4.13%。這些農民工回鄉創辦的企業特別是在創業初期興辦的實體,大多屬勞動密集型,用工量大、門檻低,吸納了大批專業技能相對較低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成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有效載體,促進了農民持續穩定增收,提高了經濟質量,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在縣委縣政府的扶植下,我縣梓門橋鎮香鋪坳、杏子鋪鎮睦家塘兩個針紡織基地,及縣城五里牌和青樹坪鎮兩個針紡織產業園區,在近一兩年日益壯大,通過產業培育以及返鄉創業者的艱苦創業和積極帶頭,現在全縣針紡織企業發展到100多家,織機達10000臺,年產值達2億元,從業人員達120xx人,其中女性占80%以上。位于杏子鋪鎮龍返村的經緯毛織廠由外出務工的返鄉女青年劉躍強于20xx年創辦,擁有固定資產300余萬元,年創利稅40余萬元,解決當地農村勞動力就業200余人,工人工資最高達3000元/月,最低也有1200元/月。劉躍強還把在家鄉發展的經歷告訴在廣東的同行老鄉,號召他們回鄉辦廠,帶領家鄉群眾致富奔小康。在她的積極帶動和影響下,全鎮僅毛織織行業就迅速發展到45家,為家鄉的發展注入了一股強大的動力。她自己也先后被授予全國婦聯“創業女明星”,xx縣首屆“十大創業女明星”榮譽稱號。位于梓門橋香鋪坳光明村的富強針織廠,占地面積20xx平方米,廠房1200平方米,年產值500萬元左右,年純利達30余萬元,共安置勞動力110多人,該廠農民工月收入900元—1300元不等。該廠法人代表胡新禮原來在廣東從事針紡織產業,于20xx年底回鄉創業,他籌集資金50多萬元租用已閑置的光明小學,招用了附近剩余勞動力100多人。通過近三年的艱苦創業,其企業越做越大,胡新禮本人成了當地一富,還增加了當地農民的收入,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據統計,僅光明村先后就新創辦了規模不等的針織企業8家,轉移勞動力近1000多人,目前針織行業生產情況良好,企業規模不斷發展壯大。

  我縣三塘鋪鎮的鑄鋼行業已逐漸形成規模,1000萬以上資產的鑄鋼廠有8家,規模不等的小型鑄鋼廠有100多家。這些企業大多是農民工所創辦,現在這些企業已帶動了當地經濟,增加了當地農民的收入,共轉移農村勞動力3500人。位于三塘鋪鎮長江村的xx縣添福冶金機械有限公司由xx縣首屆“十大創業女明星”鄧錫華創辦,公司擁有固定資產800余萬元,年產值近3000萬元,年創利稅300余萬元。位于三塘鋪鎮開發區的五星鑄鋼廠,其創辦者戴朝華于1995年開始籌資創業,至今,已發展成占地40余畝,累計投資600萬元,年總產值達20xx多萬,年利潤約212萬,吸納附近農村剩余勞動力135人的鑄鋼企業,在廠工作的農民工年平均收入達2萬元左右。目前在這些創業帶頭人的帶動下,將會有更多的農民工回鄉創業。

  二、主要做法與經驗

  近來年,我縣為承接沿海產業梯度轉移,加快推進工業化,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來解決我縣縣域經濟結構性矛盾,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不斷優化經濟環境,吸引務工能手回鄉創業,直接反哺我縣經濟發展。主要的措施有幾點:

  (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一是依照相關法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出臺招商引資回鄉創業的優惠政策,如在稅收、工商、征地及其他收費上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積極引導較大規模的企業聚集發展;鼓勵和支持村組利用集體荒山荒坡、空坪隙地與企業主合股興辦企業,土地可以實施租用;鼓勵和支持農民利用閑置土地和房屋創辦小型企業。還如對回鄉創業者優惠提供生產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生活用水用電價格收取。二是允許所創辦的企業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派駐常設機構,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建立長期穩固的聯絡通道,實行長駐招商。

  (二)拓寬回鄉創業的企業投融資渠道。鼓勵銀信部門向這些勞動密集型的回鄉企業主貸款實行從簡從快優先辦貸的優惠政策。

  (三)規范企業法人的權利和義務。一是企業主對企業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和管理權,在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許可下,享有生產自主、用工自由的權利。二是所辦企業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維護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對民工的培訓力度。盡快提高其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以適應企業的需要。

  (五)制訂出臺有關優惠政策。在縣城區域內投資創辦的部分企業如針紡織企業,其本人和其直系親屬可憑國土部門的土地使用證和有關戶籍資料到縣公安局辦理城鎮戶口,戶口辦理只收工本費,其子女入托、入學、就業按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三、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我縣農民工回鄉創業尚處于自發、起步階段,創業難度大,還存在一些問題與困難。

  一是資金缺乏。回鄉創業人員雖然在回鄉時積累了一定的.資金,但遠遠不能達到創辦企業、搞活生產性經營的需要。然而當前的金融制度和服務還不能滿足農民工回鄉創業的需要,金融機構貸款門檻高,農民工大部分也無財產抵押,更難找到擔保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單戶貸款額度小,利息高。而小額擔保貸款尚未將回鄉創業農民工納入范圍,因此導致農民工回鄉創業很難獲得所需資金方面的援助。

  二是人才缺乏。回鄉創業農民工所創辦的實體大多屬微利項目,規模不大,產品單一、技術含量較低,工資待遇、工作條件以及創辦地的生活水準、環境和物質文化條件沒有足夠的吸引力,導致本地人才和優質勞動力大量流向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掌握了一定生產技能的技術人才流動性更大,即使工資待遇與本地企業差不多,他們也更愿意外出務工以增長見識,開闊眼界,以尋求更大的發展空間和積累更多的資本。

  三是創業者文化素質偏低,缺乏經營管理能力和經驗。由于許多回鄉創業者自身受教育程度較低,專業技能知識和管理水平受到了限制,缺乏創業理論和實踐經驗。很多人營銷觀念落后,市場開拓能力差,缺乏長遠眼光。其所創辦的企業大部分處于小規模、低效益的狀態。管理也不夠規范和完善。很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不規范的管理導致了生產效率不高,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的現象。同時對于各項政策理解不透也導致了這些小型企業存在著一些違規行為,導致了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低下,很難適應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

  四是投資環境不夠寬松,激勵機制的健全程度尚不能完全滿足回鄉創業者創業的需要。創辦企業的手續辦理比較復雜,有的部門對待回鄉創業者的優惠政策尚不能完全落到實處。

  五是信息技術缺乏,投資盲目性大。一些回鄉創業人員在外打拼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回鄉后對當地實際和市場需求不能準確把握,不能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更好的經營及管理,造成其企業管理與當地實際情況不相適應。對產品的營銷也存在著信息不暢通的現實情況,營銷手段因此缺乏。在投資上有一定的盲目性,達不到最佳的效果。企業的競爭能力較弱,后續發展面臨難題。

  四、相關的對策與建議

  一是建議根據實際需要,將農民工回鄉創業生產經營場地和后續發展用地納入城鄉發展總規劃。鼓勵投資興建各類專業市場,綜合市場、標準廠房等。在金融方面,對符合市場要求、有發展前景、效益好、的企業,可以放低貸款門檻,在貸款額度、時限上適當放寬限,滿足農民工回鄉創業的中長期投資需求。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回鄉創業農民工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范圍。以吸引外出人員回鄉創業。

  二是加大創業培訓及農民工轉移培訓力度。不僅要對外出務工尚未創業的農民進行創業培訓,已經創業的農民及即將創業的農民更要進行創業能力的培訓。通過培訓全面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文化素質、特別是創業理論知識和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對政策知識的理解。著力把他們培養成為適應市場競爭的農民企業家。同時針對所辦企業的需求,加大對廣大農民工的轉移培訓,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工種,分期分批的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職業道德培訓等。以提高農民工素質,提高企業生產效率,解決回鄉企業人才缺乏的難題。

  三是進一步優化農民工回鄉創業環境。各級政府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支持和扶植,為回鄉創業者開辟綠色通道。特別在用地及稅收方面給予政策優惠,在行政審批、信貸等方面提供優質、方便、快捷的服務。不斷加強回鄉創業環境建設,增強回鄉人員創業信心,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回鄉創業。

  四是優化創業環境。對回鄉創業企業要規范收費項目,制止亂收費行為,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要建立完善規章制度,嚴格執法,對損害企業利益、發展環境的行為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努力創造寬松的創業環境。

  五是發揮典型示范帶頭作用,營造創業的良好氛圍。對回鄉創業的典型事跡進行廣泛的宣傳和大力的獎勵及支持。充分發揮其帶頭作用。形成以創業帶就業,以就業促創業的良性互動格局,實現回鄉創業“一人創業,致富一方”的良性循環。

  總之,對農民工回鄉創辦的企業,在人才引進、資金支持、政策扶持、教育培訓、政府獎勵方面要優化服務。各部門應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辟“綠色通道”,降低創業門檻,引導行業協會等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創業輔導、信息咨詢、技術支持、人才引進、員工培訓、風險投資等各方面的服務。要把生產性服務業作為擴大就業的主攻方向,認真制定和落實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各項政策,引導各類資金,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服務業領域。積極鼓勵社區服務業、餐飲、旅游、娛樂等行業快速發展,以增加就業崗位和財政收入。要大力推進“回歸工程”,將引導、支持農民工回鄉創業作為優化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步伐,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切入點,為xx經濟發展注入勃勃生機和活力。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2

  近年來,xx區總工會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積極探索服務好農民工的新方式,新途徑,堅持抓基礎、抓基層,突出重點,突破難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農民工,做好服務文章,在活動方式上做到新、活、靈,千方百計為農民工做好事、解難事,助推脫貧攻堅,為建設“荷美xx”作出了新貢獻。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況

  我區目前非公企業總數為1634家,有農民工13821多人。我區農民工務工行業主要集中在建筑業、制造業、板材行業、建材行業和服務業。多數農民工為本地剩余農民勞動力,少部分為外地到本地務工人員。雖然目前經濟下行,但我區農民工并未大量失業,目前,這些農民工大多情緒穩定,生活安定,并未對社會形成不安定的因素。

  二、當前農民工最需要工會幫助解決的問題

  (一)就業和創業信息的提供問題。一是在家待業的.農民工多數愿重新外出務工,但由于信息不暢,苦于無招工信息,只好在家等待觀望。二是部分想在家創業的農民工雖然有良好的愿望,想在種植業、養殖業上有所發展,但由于對市場需求不了解,創業項目難選擇,不敢去干。因此工會應加強為農民工提供就業和創業信息。

  (二)農民工技能培訓問題。農民工技能水平低,影響了農民工重新就業和創業。一是我區農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多數為初中以下文化,對科技知識接受能力不強,在外打工多數在勞動密集型行業從事體力勞動或在服務業從事簡單的勞動,技能水平普遍不高,擇業競爭力不強,影響了農民工就業。二是部分想從事種植、養殖業農民工普遍缺乏相關的種植、養殖技術和管理水平,影響了農民工自主創業。因此工會應加大農民工技能培訓力度。

  (三)農民工生產生活困難問題。部分農民工家庭增收困難。我區農民工收入中勞務收入占了50%左右,農民工家庭的主要收入依賴打工的收入。農民工家庭一旦發生意外失業,家庭都會面臨較大生產和生活困難,需要幫扶。

  (四)農民工維權幫扶問題。農民工普遍有“三怕”心理,一怕出去找不到活干,二怕工資低掙不著錢,三怕干了活領不到工資。其中最怕的就是干了活卻領不到工資。因此工會應該加大對農民工維權幫扶。

  三、工會服務農民工的平臺、載體以及方式手段和做法

  (一)創新維權服務形式,為農民工解憂。一是打造網式維權服務。在xx街建立xx區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在xx產業園建立工會工作站,在xx區農業資料有限公司建立大型企業職工法律援助站和xx蓮藕產業(核心)示范區建立“農民工之家”,形成“一中心、三站點”服務模式,派駐律師在站點接受職工(農民工)的維權咨詢和法律援助。此外在園區、重點項目建設工地貼掛《農民工維權告示牌》50塊,告示牌上寫明職工(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內容、法律援助中心電話號碼、律師聯系方法,讓職工(農民工)維權有依據、有門進、有人幫、有收獲、增信心。

  (二)轉變干部作風,到一線去服務農民工。新形勢下,農民工已成為產業的主體。工會工作重心必須下移。工會人員必須往一線安排,經費也重點往一線傾斜。我會從20xx年開始,在xx產業園區工會工作站,安排了2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常年駐守開展工會業務工作;在xx城區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安排1名法學專業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開展職工維權工作;在xx蓮藕產業(核心)示范區工會“農民工之家”,安排1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常年駐守開展服務農民工工作。在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園區工會工作站和示范區工會“農民工之家”實行工作日誌登記、職工(農民工)來信來訪登記和具體開展服務職工(農民工)工作登記制度。每個站點的工會工作者每個月要向區總工會匯報開展工作的情況。

  四、問題和困難

  (一)企業建立工會積極性不高,甚至認為建立工會增加麻煩和負擔。農民工“無家”可歸。

  (二)農民工對入會意愿不強,好似入會要交會費,增加負擔。

  (三)農民工會員流動性大,有的會員不定時地到外地務工,管理難度大。

  (四)大部分非公企業不重視工會建設,投入少,組織農民工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更少,影響企業工會活力和戰斗力發揮。

  五、意見和建議

  針對農民工目前狀況,建議:

  一是加強企業主對建會好處的教育和動員工作,積極建立企業工會,讓農民工有“家”可歸;同時真正發揮企業基層工會為農民工服務作用,增強企業工會吸引農民工入會能力。

  二是加強農民工入會的好處宣傳,積極發動農民工入會。

  三是各級工會高度重視農民工會員工作,在生產生活上多關心,積極解決農民工會員生產生活的困難和合法權益的維護,讓農民工體會到工會組織是自己信賴之“家”,工會工作者是自己“娘家人”。

  四是加強農民工勞動技能培訓和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提高農民工就業率和創業率,助推脫貧攻堅。

  六、xx區農業產業化合作企業(合作社)組建工會、發展農民會員情況

  目前,我區農業產業化合作企業(合作社)組建工會的有xx蓮藕產業核心示范區工會、黃練鎮科寶小蠶共育基地工會,其中核心示范區工會包括2家公司(即:xx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xx現代化農業合作社),2個村3個屯5個村民小組(即:xx村xx屯2個村民小組,xx村內xx屯1個村民小組和外xx屯2個村民小組),擁有農民工576人,發展會員144名;黃練科寶小蠶共育基地工會有農民工33人,發展會員33名。這兩個典型的農業產業化合作社工會,在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3

  隨著國際金融風暴逐漸影響到我國的實體經濟,我國東部沿海地區部分外向型企業產品訂單減少、生產下滑甚至停產,大量工人失業,一部分農民工紛紛踏上返鄉歸程。最近,我們對全市農民工回流問題進行了專題調查,情況不容樂觀。

  一、目前全市返鄉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1、返鄉回流人數近一成。20xx年全市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人數約110萬人

  ,其中在省外務工的約95萬。據調查,截至11月底,全市返鄉回流約9萬人,約占全市外出務工農民工總人數的8%。

  2、返鄉回流時間提前2個月。農民工返鄉時間過去一般在春節前后10天以內,今年返鄉的啟動時間至少提前了2個月。

  3、返鄉回流農民工中年齡偏大者居多。據調查,返鄉回流農民工中,16-25歲占11%,26歲-40歲占32%,40歲以上占57%。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務工人員回流的以40-50歲的大齡農民工為主,這部分農民工大部分因文化水平較低,從事的是高體力、低技能工作,失業后很難在當地再找到新的工作,如桃源縣在福建打工的煤礦工人、加工廠工人等。

  4、返鄉回流農民工主要來自沿海地區和勞動密集性行業。返鄉回流農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長三角和我國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帶為主,約占70%以上;返鄉回流農民工中,85%以上來自出口性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從行業來看,以從事制衣業、玩具業、機電業所占比例最高,總數達到66%,其次為建筑房地產業,占19%。

  5、大部分返鄉農民工對打工期間的工資待遇較為滿意。調查表明,65%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25%的工資不按時但可以足額發放,由此可見,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努力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但在調查中,部分農民工對現有的按年度或項目結算工資的方式頗有怨言,希望按月發放工資。農民工收入狀況有所改觀。據調查,農民工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45.7%,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44%,兩者合計,近九成農民工月均收入超過1000元。65%的農民工對收入狀況表示基本滿意。究其原因,關鍵是其對進城務工的期望值較低,雖在城市務工,但他們仍以在農村務農收入為參照,所以比較容易滿足。

  二、目前農民工回流的原因

  企業經營不景氣是農民工提前返鄉的主要原因。據返鄉農民工反映,農民工提前返鄉主要是其所在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多出現破產、停工、歇業等情況所致.如臨澧縣安福鎮望城村的農民工周尚松說“十幾年過來,都是下半年這個時候最忙,唯獨今年10月份就已經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廠由于受金融危機影響,國外訂單明顯減少,工廠開工不足或停工,對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員。特別是十月份以來,開工時間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資已不能維持正常生活,二是返鄉回流工的收入相對較低。據調查,目前外出務工人員工資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據臨澧縣太浮鎮王化村的農民工楊振國說,他在深圳三和興玩具廠務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須工作10個半小時,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時間才能拿到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時間,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時,那么他們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廠每月還要扣住宿費等。由于城市生活費用較高,又一時難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農民工只能選擇返鄉。三是國家最近陸續出臺的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如國家1000億投資計劃的出臺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對農民返鄉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讓他們感覺在家鄉也可能存在更好的發展機會。

  三、采取有效措施,從容應對農民工返鄉潮

  當前農民工大量返鄉,帶回來的不僅是消費和收入的增長,更多的而是再就業的困難和基層工作穩定的壓力。近年來,進城務工收入已經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農民工集中返鄉,意味著全市部分農民家庭收入銳減。為幫助返鄉農民工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有效緩解他們的失業之痛,我市各區、縣(市)制定了返鄉農民工幫扶計劃,擬定了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實施方案,切實搞好為農民工“五送”活動,即:送崗位、送信息、送培訓、送政策、送溫暖,收到了一定效果。做好返鄉農民工的安置和幫扶工作,關系發展和穩定的大局,為了引導返鄉農民工自主擇業、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建議采取以下七項措施,幫助返鄉農民解決實際困難。

  一是全力為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介紹服務。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多方聯系用工單位收集崗位,針對返鄉農民工的實際,進行個別推薦和進場求職相結合,千方百計為他們找到適合的崗位。

  二是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使返鄉農民工具備用工單位所需掌握的技能。一些農民工暫時回家,利用春節前的空隙時間,參加各種就業培訓。如桃源縣勞動局近一個月就對100多名返鄉農民工免費進行計算機、電工電焊、車工等技能培訓,唯美學校培訓工業設計、電腦軟件高級技能人員10多名,這些必將對他們以后的再次就業增強競爭力。這種做法值得推廣。

  三是積極協調配合工商部門,為返鄉農民工創業開辟“綠色通道”,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

  四是積極協調配合稅務部門,為返鄉農民工創業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切實幫助返鄉農民工創業。

  五是舉辦創業人員經驗交流座談會,以點帶面進一步促進返鄉農民工實現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六是積極幫助吸納返鄉農民工的企業落實優惠政策。可以象臨澧縣那樣對吸納、安置返鄉農民工就業的企業,按安置返鄉農民工人數,幫助提供小額貸款,通過“綠色通道”提供社會保險補貼,從而促使更多企業招用返鄉農民工,降低用人成本。

  七是對生活確實存在困難的返鄉農民工,積極協調民政部門,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給予一次性救助,妥善解決其生活困難問題,盡早幫助返鄉農民工渡過難關,盡快重新就業。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4

  為了解我國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為黨和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提供參考依據,今年8月,國家統計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的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城市農民工工作和生活條件普遍較差。他們勞動強度大,生活開銷大;文化程度低,社會保障低;工作環境差,生活條件差;文化娛樂少,技能培訓少。盡管如此,但多數農民工仍認可目前生存的現狀,對未來生活充滿希望。

  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調查報告共分四篇,第一篇為《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狀況》,第二篇為《城市農民工生活與教育狀況》,第三篇為《農民工對城市生活的評價和希望》,第四篇為《農民工外出務工經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調查基本情況

  (一)調查范圍、方式和內容

  本次調查范圍為:全國各級城市(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中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對象是:年齡在16-65周歲的跨地區外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包括被企業(單位)招用的在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在社區街道上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采用面訪方式,對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直接深入企業進行調查,對靈活就業的農民工采取街道社區攔截調查和入戶調查方式。

  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包括勞動就業、獲取報酬、就業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勞動技能培訓等情況。

  (二)調查樣本的抽取

  1、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總體,分兩階段抽取城市農民工進行調查。即先在制造業等12個主要行業中抽取一定數量的企業(單位),然后從中選取一定數量農民工進行調查。在抽取農民工時按照該企業(單位)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職業,適當考慮了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級農民工樣本總量時,考慮到東部地區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因此江蘇、浙江、廣東省抽取的樣本不少于1200個,其他東部省份抽取的樣本不少于900個,中部省份不少于650個,西部省份不少于400個。

  2、靈活就業的個體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為總體從街道社區中選取靈活就業的農民工,適當考慮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布。

  4個直轄市各抽取200名農民工,15個副省級市各抽取30名農民工,各地級市和縣級市分別抽取10名和5名農民工進行調查。

  (三)調查的樣本情況

  本次共調查各類農民工29425人。

  1、樣本分布情況

  按工作崗位分,固定崗位就業農民工23880人,流動就業農民工為5545人,分別占81.16%和18.84%。

  按從事工作的行業分,在制造業,建筑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農民工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采礦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金融業中工作。

  按從事的職業分,主要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筑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等,分別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東中西部劃分,東部地區調查農民工13435人,中部地區調查農民工8980人,西部地區調查農民工7010人,分別占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45.66%、30.52%和23.82%。

  2、農民工基本情況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男性農民工19027人,女性農民工10398人,分別占64.66%和35.34%。

  從婚姻狀況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數的61.82%和36.51%。

  從年齡上看,16-25歲的農民工有8954人,25-35歲的農民工有10553人,35-45歲的農民工有7516人,45歲以上的農民工有2402人,分別占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30.43%、35.86%、25.54%和8.17%。

  從文化程度上看,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農民工有756人,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7848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759人,分別占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的求職主要靠親朋好友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并沒有聯系好工作,進城后,一般經城里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據調查,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占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占25.99%,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占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通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板招募,勞務市場,招聘會,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找到工作,分別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農民工職業涉及城市生活的諸多方面

  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從事的職業有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筑工人、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職員、辦事員、管理人員、居民服務人員、商務服務人員、個體業主、小攤小販、家政服務人員、市政環衛工人等。

  從性別上看,男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主要有技術工人、生產工人、建筑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依次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一般職員及辦事員,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35.14%、13.27%和10.45%。

  (三)農民工工作時間過長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城里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時。

  從每天工作時間看,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時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時的占10.70%。有2.91%的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

  從每周工作時間上看,46.90%的農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為6天,15.58%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為5天,只有0.81%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在4天以下。

  從調查中了解到,造成農民工勞動時間過長的原因主要是: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多掙錢,主動延長工作時間。

  三、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

  (一)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據調查,29425名農民工所在的單位提供工作待遇情況是: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占54.01%,能兌現工資的占85.14%,提供加班補貼的占49.87%,有雙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傷補償的占42.84%,可以帶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崗位培訓的占47.23%,有住房補貼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積金的占4.76%,婦女可以帶薪休產假的占被調查的女農民工的比重為20.22%。

  (二)半數以上的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有15891人,超過半數。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簽訂臨時合同的.占21.20%。

  在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農民工中,平均簽訂合同期限僅為一年。其中,75.68%的農民工簽訂了9-12月的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簽訂的合同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簽訂過合同的農民工對合同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很清楚所簽合同詳細內容的農民工占了22.94%,比較清楚合同內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內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農民工購買保險比重較低

  據調查,農民工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居多,沒有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險由單位購買的比例分別為11.89%、12.61%、8.41%和23.09%,由農民工個人自己購買的比例分別為6.56%、7.23%、2.55%和4.62%,由農民工個人和單位共同購買的比例分別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數單位能夠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和防暑降溫措施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特殊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中,10.93%的農民工有非常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23.74%的農民工有較為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51.47%的農民工有一些勞動安全防護措施,13.86%的農民工沒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調查結果還表明,在高溫下作業,由單位給農民工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60.97%,由農民工自己花錢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19.77%,還有19.26%的農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溫措施。

  注:職業中各類服務員包括餐館、飯店、發廊美容、保潔等服務員,技術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居民服務人員包括送貨員、送奶工、送報員、送水員、洗衣、洗染、搬運工、人力車夫、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等,商務服務人員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員、快遞員、話務員、保安員等,家政服務人員包括保育員、保姆、小時工、護工等,小攤小販包括賣菜、賣報、賣煙、推銷員、售貨員等。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5

  縣是人口大縣,勞動力資源大縣,截至目前,全縣農村勞動力75.84萬人,勞動力轉移輸出51萬人,勞務收入47億元。近年來,縣在抓好勞務轉移輸出,發展勞務經濟的同時,積極發展包括引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在內的“創業經濟”。全縣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重點,逐步由“向外輸出”向“全面回引”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創業轉變,全縣農民工返鄉創業人數1.1萬余人,創辦企業2800余家,帶動就業2.5萬余人,年實現產值5.5億元。培育了創業孵化園區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中心,建成創業孵化中心(園區)5家,涌現出了如盛世櫻花園、中研模具等一批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創業先進典型,全縣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

  一、經驗做法

  (一)加大技能培訓。2023年以來,縣依托縣市本級28個職業培訓機構和6個企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范運作流程,以按需培訓為主,采取定向、訂單、定崗、聯辦、自辦等方式培訓各類城鄉勞動者2.3萬余名,已實現轉移就業和自謀職業1萬余人,實現創業1千余人。對經職業培訓結業的人員按照《職業技能鑒定規定》和省市主管部門要求,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全縣有經鑒定合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員達1萬余人。

  (二)提供優質服務。通過開展勞務調研,邀請創業成功人士代表傳經送寶等方式,積極為農民工返鄉人員提供免費創業宣講、創業指導等系列服務,切實做好在外務工人員協調服務,權益維護,糾紛處理等工作。舉辦“春風行動”大型招聘活動,組織縣內外企業參與招聘,為當地務工人員提供就業崗位,為企業輸送員工。抓好典型示范,播放王麗蓉等15名創業典型事跡節目,免費發放典型宣傳書籍《創時代創造美好》8000余冊,扎實抓好創業明星和創業能手評選活動,推薦候選人參加省市評選,組織企業積極參與科博會返鄉農民工創業成果展。

  (三)搭建創業平臺。依托縣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中心、劉營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園等5類園區,發揮就地就近、配套完善、設施齊全、廠房便利等優勢吸納返鄉農民工入園創辦和發展企業,已培育孵化創業企業92家,其中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在平臺內創業達20家。縣青年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是全市首家民營企業投資運營的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由縣夢馬商務有限公司租用縣北辰發展有限公司廠房投資1400萬元建立。基地以扶持全民創業為核心目標,是集政策扶持、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和服務一體的創業孵化平臺。前五年北辰公司不收取夢馬公司租金,以鼓勵基地發展,凡入駐基地企業,前兩年免費使用辦公場地,并向入駐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服務。目前該基地已吸納企業30余家,其中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5家。

  (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縣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以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為抓手,以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培育帶動主體為主攻方向,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投身到以種養業為重點的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去,成效較為明顯。如2023年,返鄉農民企業家成立了“盛世佳農業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以石河水庫為核心、綿三公路為依托,聯袂打造“中國.西部盛世櫻花悠樂谷”大型農業旅游觀光景區。項目建成后,預計可實現旅游和旅游產品年銷售收入5800萬元,增加就業崗位1000余個,推動當地農民人均年產值達4.5萬余元,多方面拉動當地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的收入。

  (五)全面啟動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建立支持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創業聯席會議制度,重點編印好創業政策匯編、項目推介書。結合縣情,及時制定并下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積極探索建立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園、返鄉創業基金和監督管理辦法,建立農民工成功人士庫和創業導師人才庫。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兩種方式,加強外地成功農民企業家的走訪和慰問,推介家鄉的項目,吸引他們到家鄉投資興業。

  二、存在的問題

  (一)創業資金不足,融資困難。就目前來看,縣農村經濟還不發達,返鄉農民工的家庭資產積累很少,創業資金更加有限。返鄉農民工在創業初期,需要一定的啟動和扶持資金,而新辦企業大部分是租用場地,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又難以找到擔保人,受到農村信貸條件的制約,農民工返鄉創業初期貸款難度大,不但手續繁瑣、額度較小,而且利息也較高。大多數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依靠自有資金,有限資金大多集中用于租地建廠和設備投資,開業后缺少流動資金的情況比較突出。

  (二)農業創業周期長,風險大。根據對近三年我縣返鄉農民工創業統計,返鄉農民工創業為種養業的占40%以上。但農業生產周期較長,見效較慢,且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大,不但要承受市場風險,還要承擔自然災害和病蟲害疫病的風險。在創業過程中,如果農產品價格波動太大或因災害等原因,再加之農民工專業技術不過硬,容易造成無法抵制創業風險,個別返鄉農民工創業失敗后甚至可能令家庭經濟遭遇困難,生活陷入困境。同時很多農民工有小富即安思想,返鄉創業和自主創業意愿不強。

  (三)創業者經營管理水平欠缺,缺乏人才支撐。對創業者本身來說,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素質和能力,并不是所有的返鄉農民工都適合創業。當前縣農村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8年,整體素質不高導致他們缺乏決策與判斷的經營經驗,尤其是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嚴重影響創業的后續發展壯大。而創業培訓資源主要集中在地市級高、中等職業技術院校,縣級和廣大農村地區缺乏符合條件的培訓基地、師資和設施,而多數農民工由于交通及食宿條件的限制,參與培訓的熱情不高。并且培訓時間短、針對性不強,效果差,難以滿足返鄉農民工需求。

  三、對策建議

  (一)建議拓寬創業資金融資渠道,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金融部門要提供專門的農民工返鄉創業信用貸款。對創業的.返鄉農民工,金融部門應積極為他們開辟初始創業資金渠道,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產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農村資產作為抵押擔保品,給予返鄉農民工一定額度的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根據返鄉農民工從事創業項目的特點及周期確定,一般設定在3—5年,利率在銀行同期利率基礎上適當優惠(也可由政府貼息)。二是由政府出資設立返鄉農民工創業扶持資金。縣目前正積極探索設立“縣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專項資金”,主要扶持返鄉農民工創辦的小微企業。對符合農村實際能夠輻射帶動引領周邊農戶創業,且經考察評估切實可行的創業項目,可得到專項資金的支持。每個項目提供3—5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借款,使用期限為三年,無利息、無抵押。

  (二)建議加強農民工創業保障。一是建立創業風險基金。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與農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聯合設立,每年金額由農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協商確定。返鄉農民工在創業初期可暫緩支付利息,幾年后再全額支付利息并分批償還申請資金。二是農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開發相關農業保險險種,以保大災、保大戶、保主要品種為重點。堅持政府推動、農戶自愿、市場運作原則,提供保險服務,提高農業創業抗風險能力,保障返鄉農民工創業致富。

  (三)建議大力實施農民工創業素質提升工程。一是進一步整合培訓資源,有針對性地對回鄉農民工開展實用技術、經營管理和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創業能力。二是縣正積極探索建立創業導師指導團隊,由各職能部門技術專家、創業成功人士等組成,為初次創業農民工提供跟蹤指導服務,利用電話解答和上門指導等方式,與返鄉創業農民工建立較長久的聯系,定期走訪返鄉農民工,幫助他們選準創業的產業,給他們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做好創業后的跟蹤服務和指導工作。并為返鄉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信貸支持等方面的個性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的指導咨詢服務,提高創業的成功率。三是建立企業抱團互派制度,通過大企業管理技術人才定期到小企業指導,小企業定期到大企業學習的方式,為農民創業提供技術支持。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6

  “農民工”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為了更好的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們根據轄區內近年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調研,報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度農民工檢查數據分析

  20xx——20xx年度,XX區勞動大隊按照市發文件精神,組織多次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并將農民工工資維權貫穿落實在日常巡查中,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權益。兩年來我大隊共主動巡查網格內用人單位565戶,涉及勞動者XXXX人次,其中農民工3255人。下達調查詢問書XXX份,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12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簽、新簽勞動合同XXXX份,兩年來共接待咨詢201起,成功調解簡單勞資糾紛XXX起,為職工追回拖欠工資和押金共計114萬元,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經驗做法

  XX區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以追求服務手段多樣化為目標,不斷開拓創新,轉變執法理念,通過實施“四大轉變”,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了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的創新發展。

  一是轉變監管手段,夯實監察基礎。隨著勞動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力少、任務重、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是疲于應付。為此,大隊從完善監管手段出發,變突擊應對為常態監控,利用網格化、書面審查、分類監管等手段,充分發揮監察職能,綜合運用日常巡察、舉報專查、專項檢查和勞動年檢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保險繳納、工資支付等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用人單位隨意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二是轉變服務態度,提升監察水平。對接待來訪咨詢、投訴人員,XX區人社局注重超前思維,拓寬工作思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勞動大隊建立了“心理疏導室”,在主動做好勞資雙方情緒穩定工作的同時,探索“心理疏導法”積極調解勞資糾紛。變被動受理為主動熱情服務,按照相關辦事流程及時處置,對于不屬于受理范圍的投訴舉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定期召開執法經驗交流座談會,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研討工作中的疑點和難點。對外來農民工維權實施“綠色通道”制度,不斷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20xx年1月16日中午,XX勞動大隊接到江蘇淮安來鎮江某服裝廠打工的女職工劉某等8人投訴,反應自己在轄區某服裝廠打工,臨近過年已買好車票急著回家,但工資被被老板克扣,請求勞動監察部門幫助維權,接到投訴后大隊立即啟用外鄉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當即立案并及時安排上門進行調查,約談服裝廠老板袁某,教育老板要自己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以及不及時支付工資的嚴重性,責令其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經過近3個小時的溝通,當天下午袁某就到銀行取現支付了拖欠職工的工資34580元,使外鄉的農民工于次日安心踏上回家過年的路。

  三是轉變執法理念,塑造監察形象。全面推行“133”監察執法思路,大力推進“柔性執法”,推進“柔性執法”,積極打造具有XX特色的勞動監察執法環境,促進社會更加和諧。具體說就是“樹立一個意識、堅持三個結合、實現三個轉變”樹立執法服務優先的意識;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查處與預防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實現由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執法監察向執法服務轉變、單一維權向維護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轉變。堅持把剛性的法律與人性化操作有機結合起來,針對部分用人單位負責人缺少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學習,法制觀念淡薄;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重口頭協議,輕簽訂勞動合同,給投訴、維權、執法帶來相應難度的.實際,區人社局堅持開展以“一封信、一張聯系卡、一本勞動保障釋疑手冊”等“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服務,對違法行為樹立以批評教育為重、整改完善為基的理念,按照“幫扶為主,真情服務”的要求,變程序執法為柔性執法,對有不規范的企業及時發出監察建議,寓執法于指導之中、于幫扶之中、于宣傳之中、于服務之中,做到既嚴格遵守勞動保障監察各項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維護用人單位聲譽和利益。使用人單位和廣大農民工變過去“出事找監察”為現在“事前問監察”。XX區勞動監察堅持“柔性執法”,努力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家門口,實現解決一個爭議,教育一片的目的,促進勞動關系更加和諧,這一做法經《中國組織人事報》、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市級新聞媒體等宣傳后,有效提升了XX區監察執法的知名度。

  四是轉變監控模式,創新監察思路。平時,區人社局充分利用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這一新型監管平臺,充分調動基層監察力量的工作積極性,通過網格實時采用企業信息、用工情況。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時,通過電話、短信、致轄區用人單位公開信等形式對用人單位經常進行提醒及常用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結合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評價活動的開展,引導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xx年1月27日,勞動大隊接到基層網格報告轄區閩鎮建材廠可能在春節前出現工資拖欠的事件后,積極協助蔣喬鎮政府、秀山村級組織,地方公安派出所,通過向閩鎮建材廠負責人林某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并現場監督拖欠工資發放全過程,幫助來自四川宜賓的謝某、楊某等39名外來農民工拿到老板欠他們的23.5萬元工資,讓外鄉農民工在風雪之夜里踏上回家過年的路。《鎮江日報》、《京江晚報》對此都進行了正面報道。

  三、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民工要求維權缺乏有力工作證據。目前,大多數農民工在知道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都知道找勞動保障部門,可是他們往往都缺少證據(如不能提供用人單位提供的欠條)。給勞動維權工作帶來很在困難,有時也只能因為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農民工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工資的意識有待增強。對于一些較復雜、棘手的案件,由于職工只能提供口頭協議,至使自己許多的權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三是勞動監察的裝備設施配套不足。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要求維權的案件、爭議呈現日益增多的態勢,但目前我區從事專職勞動監察的工作人員只有6人,在外執法檢查服務時分為2個工作組,但由于經費不足,只有一輛舊面包車用于執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力少、任務重、裝備差、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還只是發揮“消防員”的作用,疲于應付。

  四、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是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雖然XX區人社局每年開展以“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宣傳工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意識得到了一些提升,但整個社會的法制環境,人民群眾依法辦事的意識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二是建議對勞動監察增加投入,改善現有條件。雖然《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勞動保障監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但對經費要求并沒有強制性,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可能多一點,但就XX目前的情況投入到勞動監察的專項經費還非常有限。致使目前從事勞動監察人員的服裝、裝備、車輛都無法適應工作的要求。

  希望全社會能共同呼吁,為XX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配備必備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攝錄工具等基本的辦案設備,以便更加有效地推進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建議把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所需的辦公費、辦案費、專項檢查費、裝備使用維護費、人員經費和業務培訓費全額納區級財政預算,保證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以更好地維護轄區穩定的勞動關系。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7

  岱岳區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區,全區共有人口100萬,其中農業人口就超過大半數。區內經濟結構比較單一,工業基礎薄弱,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于農業,全區有農村勞動力50多萬人,屬勞動力富余區。由于全區有大量的剩余勞力,轉移勞動力成為農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條主道,大量的勞動力輸出,不僅增加了本區經濟收入總量,同時也讓多數外出務工者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觀念得到改變,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民工在經濟建設中作用的發揮,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福利待遇等問題所產生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特別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的問題解決不好,它必將是一個社會問題,將會對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及社會隱患。因此,解決好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已成為當務之急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農民工參保率低的原因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參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會保險,認為只要每月工資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數農民工存在臨時思想,沒有長遠考慮和打算,只考慮眼前利益,認為務工不是長期職業,參保后每月自己還要交錢,減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參保和維權意識差,對自己應享受的權益不去爭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業老板為了減少支出,只從效益考慮,也有意回避員工,這類問題不想給員工作參保宣傳發動,或者是老板只從采取選擇性的給少數人參保;五是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大,人員難以固定,員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說走就走。給企業老板和參保工作帶來較大難處。

  二、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險工作的幾點建議

  鑒于全區外出務工人員較多,且分布區域廣,就業的'行業多等特點和從根本上解決務工人員老有所依的實際問題,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一)明確一個專門的機構,按照行政區域對轄區內的外出務工人員及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數、務工地點及所在行業等基本情況。

  (二)加大對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大力宣傳。一是利用各種渠道和不同形勢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提高農民工的參保意識;二是印刷一些與保險相關的宣傳資料發放到農村;三是利用新春佳節農民工回鄉訪親期間組織他們進一步學習領會了解社會保險知識、講講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好處等;四是加強工作力度,在各鄉鎮也要成立農民工工作辦公室,工作要明確有具體的人抓。要實行長期性的一個工作格局,隨時了解、把握基本情況,并幫助他們解決在參保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五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引導農民工積極參加各種社會保險。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8

  20xx年四季度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國經濟增速明顯放緩,伴隨著危機進一步蔓延,對我市農民外出務工產生一定的影響。我市農民工非正常返鄉人員增加,務工收入下降,農民工外出就業形勢嚴峻,給我市農民持續增收帶來壓力和困難,引起各級領導及相關部門高度關注。為了及時了解我市農民工非正常返鄉情況,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提供決策依據,近日,市統計局采取全面調查與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農民工外出務工情況及農民工非正常返鄉人員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我市農民外出務工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市農民外出務工從快速增長期轉入到穩定發展期,全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不斷擴大,勞務經濟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截止20xx年底全市農村外出務工人員31.6萬人,占全市農村鄉村從業人員比重38.7%。我市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主要集中在鳳臺縣(農村外出務工人員13.7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43.4%),潘集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8.7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27.5%),毛集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3.1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9.8%),大通區、謝家集區、田家庵區、八公山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數及所占比重分別為:2.1萬人、6.7%;1.9萬人、6.0%;1.7萬人、5.4%;0.4萬人、1.3%。

  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地域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主要從事勞動密集型的工業和建筑業。

  二、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市當前農村勞務經濟的影響

  據調查,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受金融危機影響全市農村外出打工勞動力非正常返鄉人數2.1萬人,僅占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人數的6.7%,目前盡管從數量上來看還并未形成大批民工返鄉潮,但綜合多種因素分析,真正對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影響將在春節后,應引起各級政府的廣泛關注和重視。

  (一)因所在單位裁員或停產、收入明顯減少成為農民工非正常返鄉的主要原因。

  據對全市5732名非正常返鄉人員的問卷調查,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全市2.1萬非正常返鄉人員中因為收入明顯比金融危機發生前減少而返鄉的占46.2%,所在的公司(單位)因訂單減少而裁員或停產返鄉的占37.1%,在外生活成本提高,繼續外出打工不劃算返鄉的占7.6%,所在公司(單位)因經營困難而破產倒閉返鄉的占4.5%,認為所處的打工環境明顯不適應(包括:住宿不方便、孩子上學不方便、當地人岐視民工、工資不能足額及時兌現、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等政策不配套、在當地受老板欺負等)返鄉的占1.4%,認為其它原因返鄉的占3.2%。

  (二)文化程度低的青壯年農民工成為非正常返鄉的主流。

  從年齡構成來看,全市非正常返鄉回流農民工20歲及以下的占11.7%,21歲至44歲的青壯年卻高達61.7%,45歲至54歲的占21.0%,55歲及以上者占5.6%。

  從勞動力文化素質來看,受教育低的勞動力返鄉的比重大,其中:小學文化程度(包括文盲)以下返鄉人員占全部非正常返鄉人員的52.4%,初中文化程度占3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僅占10.6%。

  (三)經濟發達地區返鄉人員和外出務工時間較短的人員返鄉比例較大。

  在調查中從長三角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全部非正常返鄉人員的30.0%,從珠三角非正常返鄉占23.5%,從本省其它市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14.3%,京津地區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8.3%。

  據調查外出務工時間的長短也是影響非正常返鄉的主要原因,在調查中發現外出2-5年的勞動力返鄉占到69.5%,20xx年當年外出當年返鄉的占14.5%,外出6-10年的占12.3%,長年在外打工而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僅占3.7%。

  (四)從事勞動密集型及外向型產業的人員受到的沖擊最為明顯。

  據調查,在我市非正常返鄉人員中從事服裝加工行業的返鄉人員占到22.3%,從事玩具加工行業的占到11.5%,從事電子行業的占到2.8%,從事其他工業的占到3.8%;從事建筑業行業的返鄉人員占到26.8%,從事批發零售行業的回流人員占到19.8%,從事餐飲業的占到3.6%,從事交通運輸行業的占到1.3%,其他行業占到7.4%。

  (五)非正常返鄉人員返鄉后收入下降明顯,少數農村居民家庭生計可能發生困難。

  據對返鄉人員調查中發現,有81%的人員返鄉后不能馬上就業,僅有19%的人員在返鄉后馬上能夠就業。

  工資性收入一直是拉動我市農民增收的重要支撐,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約4500元,其中:工資性收入2443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已達54.1%。據對我市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調查了解,有95.8%人認為返鄉回流后收入明顯減少,其中:有48.3%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2000元以上;有27.9%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在1500-2000元;有9.9%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1000-1500元;只有13.9%的認為每月收入減少1000元以下。

  (六)由于金融危機還在蔓延,我市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春節后繼續外出務工的意愿大大降低。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進一步加深,我市農民外出務工就業的形勢愈發嚴峻,我市農民持續快速增收的壓力加大。

  調查顯示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中有71%的人員春節過后不準備外出務工,僅有29%的人員在春節過后繼續外出務工,表明絕大多數農民工對金融危機沖擊下,外部打工形勢不看好,對將來感到迷茫。

  三、對穩定和發展我市農村勞務經濟的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宣傳引導,做好農村穩定工作,確保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當前經濟運行形勢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宣傳,堅定各級政府與廣大農民發展農村勞務經濟的信心,困境之中困難之時,信心比黃金更加珍貴。同時進一步貫徹中央20xx年一號文件《關于20xx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要求的積極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切實解決當前農民工就業困難和工資下降等問題。中央在20xx年底追加的1000億拉動內需的資金,我市積極爭取了2.9億元,主要用于煤礦棚戶區改造和農村民生工程、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的'投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投資項目的帶動功能,最大限度安置好農民工就地就業,努力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

  (二)加強對農民外出務工人員的技能培訓。

  “工欲其善必先利其器”,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農民工實用性、針對性的業務技能培訓,幫助提高農民工業務素質和就業競爭力。在調查全市非正常返鄉回流農民工對政府的建議和希望中,首先選擇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的高達64.8%,由此可見農民工對本身職業技能提高是多么急迫與渴望。

  (三)強化和完善政府職能,提高為農村勞務經濟服務水平。

  發展農村勞務經濟是一項巨大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和社會方方面面,目前實行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的力度弱,解決困難問題有些力不從心等,建議市政府對現有相關部門力量整合,建立起調度有力協調有序的長效運轉專門機構,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提高服務水平與服務效率。我們僅以農民工外出組織化程度為例,據了解當前我市農民工以老鄉親戚介紹方式結伴自發外出務工占絕大多數,而通過政府職能部門或市場中介形式組織外出務工的尚微不足道,我市廣大農民工對外地務工需求準確信息和行情迫切渴求,并希望有關部門搞好信息服務,以便減少外出盲目性及辛苦求職的旅途奔波,減少開支。

  (四)借鑒外地經驗與我市實際制定出臺幫扶農民工創業就業的優惠政策。

  外省、市有許多扶持和幫助農民工就業和創業的先進經驗,我市可以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制訂相關政策和措施幫助和支持農民工就業和創業。如:我市可否將失業返鄉農民工在城鎮創業就業人員納入小額貸款扶持范圍。是否對誠實守信企業在資金周轉困難時,減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入等。

  注:1、由于目前國家關于農村外出勞動力及非正常返鄉回流尚無統一的界定標準,為此我們結合農村經濟工作特點及本地實際,確定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必須同時符合兩條標準統一調查口徑:一是農村勞動力外出轉移在空間上必須達到跨出鄉鎮及以上地域;不包括在本鄉(鎮)內由第一產業就地轉入到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因為此方面難以界定統計數據難搞準確),二是外出打工20xx年全年累計時間必須達到3個月及以上,全年累計低于3個月,視為臨時工,屬未成功轉移不在統計之列。

  2、對于受金融危機影響造成的農村外出打工勞動力非正常返鄉回流的統計標準我們規定是:20xx年10月至12月份因金融危機沖擊引起外部經濟環境變化而造成的非正常返鄉回流,主要是考慮到了金融危機蔓延負作用于20xx年10月份方才顯現明顯,也考慮到新年返鄉團聚,全國各地于20xx年元月中旬步入春運高峰的民俗傳統等,不包括外出農村勞動力正常返鄉過年,因家中私事或生病返回等。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9

  近年來,崇信縣高度重視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工作,不斷強化返鄉創業就業服務,充分激發他們對建設家鄉的熱情,全縣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工作穩步推進。近期,結合全縣精準扶貧工作,通過相關統計數據分析和對農民工的情況調查,總結出了一些促進我縣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的具體想法和建議。

  一、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現狀和特點

  (一)基本情況

  崇信縣是一個農業縣,轄2鄉4鎮2個工業園區,人口10.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8.18萬人。農村勞動年齡人口約5萬人,常年外出務工人員約3萬人,全縣累計返鄉農民工近11000人,返鄉農民工占常年外出農民工總數的50%。其中,實現自主創業的農民工6000多人,主要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個體經營等形式實現創業就業。

  (二)農民工返鄉創業特點分析

  1、返鄉創業主體多為中青年群體。這個年齡階段的農民工經過多年的打拼磨練,積累了相當的富余資金,且掌握了一定的專業技能,工作技術上游刃有余,人際關系和社交網絡上如魚得水。最重要的是他們的思想觀念經過在外的歷練不再保守落后,他們有勇立潮頭自主創業的意向。當他們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有足夠的創業條件,有完善的創業基礎,有良好的創業環境時,返鄉創業便順然誕生。返鄉創業人員中涌現出的創業明星如柏樹鎮的謝月林、銅城工業園區杜銀祥、黃寨鎮馬寨村的高昕等人,在外打工一些年后,觀念認識和經驗、技術的積累都達到一定程度,同時有返鄉農民工創業扶持優惠政策因素,他們便回鄉創業,投入幾十萬到上百萬不等,創辦建材生產企業、種植養殖合作社、職業培訓學校等,安置和帶動縣內富余農村勞動力就近創業,發揮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2、返鄉創業的規模相對較小、結構單一。從全縣返鄉創業者建辦實體看,企業多是小規模企業,主要依靠自有結余資金,親朋好友幫扶資金,投資10—50萬元的較多。在縣內建辦的自己的企業及實體店20xx多戶,比如從事種植、養殖行業的返鄉農民工在發展結構上相對比較單純,所以創業成功率還有優勢,真真在發展前途上下功夫,還能形成更多的規模。

  3、返鄉創業經濟效益明顯,但穩定性差。大多返鄉農民工文化程度雖比一般農民高,但大多也都是初高中畢業的低學歷,只有打工經歷,掌握的多是生產技術,沒有受過相應的專門創業技能培訓,返鄉創業存在一定盲目性,市場分析和產品定位以及防備風險的能力比較欠缺、在企業管理上更是缺乏,造成在自主創業初期雖然經濟效益明顯,但穩定性較差,堅持發展潛力不足。一些返鄉自主創業的農民工,起初年均收入在5—10萬之間,時間一般為2—3年,但也不乏成功創業者,收入能夠達到20—30萬左右,與外出務工收入和本地就業相比,收入偏高。

  二、農民工返鄉創業原因及近年來措施成效

  (一)原因分析。

  大部分農民工返鄉,選擇在家鄉就業的原因大體分為四類:一是因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無人照料,放棄外出打工機會,以方便照顧家庭選擇回鄉就業;二是因為高校畢業生數量不斷攀升,自身的職業技能和知識文化水平偏低,無法適應現代企業用工需要,導致農民工就業形勢異常嚴峻,大批農民工因找不到崗位而返鄉。三是統籌城鄉發展加速,地方創業環境不斷改善,為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提供了吸納空間。四是有一批長久在外務工的農民工,通過打拼,掌握了一定技術,有著收入頗豐的資金積累。目前,本縣務工工資水平雖比外面發達省市、地區平均低300—500元,但扣除外出就業的交通、房租等成本,當地務工的實際收入水平與外出就業基本相當。

  (二)近年來的措施成效

  1、完善政策機制。近年來,崇信縣委、政府堅持把加快推進全民創業作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大事來抓,為返鄉創業搭建平臺,壯大了縣域經濟實力、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先后出臺了關于做好農民工返鄉創業服務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文件。明確了各鄉鎮(區)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縣婦聯、縣總工會、縣人社局、縣有關金融機構等部門整合資源抓好政策的落實和工作的開展,各部門結合實際,提供了共多項優先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各鄉鎮(區)結合項目實施作了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規劃,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人數占有勞動力的農民工人數的20%以上,全縣已掀起了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熱潮。

  2、強化典型帶動。各鄉鎮(區)結合產業發展和園區建設都培植了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示范戶,示范戶的種類主要是結合縣扶貧辦項目、縣農牧局種養項目發展種養的大戶;比如黃花鄉涼水泉村的致富女能人袁占梅帶動群眾創辦了涼水泉榮盛養殖園、高年養殖園,在她的帶動下,近年來,全村人均純收入達到2984元。她曾先后榮獲“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帶頭人”、“甘肅省勞動模范”、全省農村婦女“雙學雙比”競賽活動女能手等多項榮譽。手工制造企業、服務業示范戶以梁小紅為代表成立了公劉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傳播手工刺繡編織技藝、培養優秀文化傳承人才為目的,著力于傳統手工刺繡、編織等作品的研發與創新,注重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與提高,打造突出崇信傳統刺繡編織文化的精品力作,讓周邊地區乃至全國的愛好者更多的了解崇信公劉農耕文化和民俗藝術,實現創業愿望和夢想,這些典型示范戶充分發揮了吸引和接納農民工創業就業的作用。

  3、部門協作推動。出臺優先優惠政策的相關職能部門及負責項目審批的`服務部門深入到各鄉鎮(區)主動對接,尋找工作的重點,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了服務,縣人社局、農牧局結合精準扶貧在各鄉鎮的協作支持下,大力抓技能培訓,提升農民素質促增收,緊緊圍繞果樹工、電焊工、餐廳服務、牛肉拉面等多種農民實用工種集中培訓,截至目前共有6624農民工參加了技能培訓,為返鄉農民工創業起到了極大的推進作用。

  三、農民工返鄉創業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扶持政策有待加快落實。優先優惠政策的對接難。已經出臺的優先優惠政策,但真的要享受政策的優先優惠,在加強辦事程序上還需要進一步優化,農民工在申請享受和辦理落實上較難。

  (二)創業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返鄉創業者的初期投資大多靠外出務工積累的資金,資金量不大,創業時缺乏通盤考慮,一次性投入到項目中去,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缺乏后續資金和防備風險的能力。還因受限金融體制、企業規模、信用條件等因素的制約,返鄉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十分困難,只有靠高息民間借貸輸入企業維護生產和再生產的“血液”,成本高、負擔重,有時因資金短缺,痛失不少好的商機,資金問題成為返鄉創業者創辦企業難以持續發展的瓶頸。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0

  近期,XX縣農業局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全縣勞務輸出大鄉,就XX縣返鄉農民工現狀進行了專題調研,具體情況如下。

  一、農民工返鄉基本情況

  20xx年9月以來,全縣農民工提前返鄉人數逐月增多。據統計,返鄉農民工達29982人,占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總人數的83%左右。其中,因金融危機影響返鄉農民工1080人,占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總人數的2%。目前XX縣尚未出現農民工返鄉潮。

  二、農民工返鄉的主要原因

  1、因金融風暴返鄉。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導致沿海地區部分企業倒閉、停產、減產、降薪、減員,全縣因此返鄉農民工達1080人,占返鄉農民工總數的2%。

  2、因季節性等因素返鄉。西北、東北等建筑行業受季節影響返鄉農民工達28902人,占全縣返鄉農民工總數的96%。

  3、因災后重建返鄉。5.12地震中XX縣農房損毀多,是省級重災縣之一,政府規劃重建總戶數達8888戶,要求2008年12月底完成,災后重建任務較重,導致農民工提前返鄉達6225人,占全縣返鄉農民工總數20.7%。

  4、受中央惠農政策影響。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如新的糧食收購政策的出臺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具有吸引力。回鄉創業興辦實體130人,占全縣回鄉總人數0.4%。

  三、返鄉農民工結構性特點

  一是從地域分布上看,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返鄉農民工達1493人,占4.9%。

  二是從行業分布上看,制造業、建筑業農民工返鄉達26983人,占90%。從事制造業的返鄉5696人占19%,從事建筑業的返鄉21287人占71%,從事服務業和其他行業的僅占6%。

  三是從年齡結構上看,29歲以下15590人占52%,29歲至40歲10493人占35%,40歲以上的3899人占13%。

  四、存在問題

  農民工經過城市工作與生活的“洗禮”,學到了現代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掌握了熟練的技能技術,帶回了多年積攢的資金,是家鄉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股生力軍。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影響。一是XX縣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受金融風暴影響,經濟將持續疲軟,企業用工也會減少,對勞動力轉移輸出影響較大。大量農民工回流,目前只有少量求職者現身人力資源市場求職。由于該縣本身就業崗位有限,加之受金融危機影響能提供的崗位也在減少,預計今年將對該縣人力資源市場構成沖擊,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二是沿海一帶的企業受國際金融風暴影響停產倒閉的速度比較快,面比較大,目前在當地觀望和處于“半就業”狀態下的農民工有可能在后期陸續返鄉。三是當前返鄉農民工大部分年齡偏大,沒什么技術特長,再就業難度相對較大,需要政府引導。四是近年來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規模小、勞動強度大、技術含量不高,面臨融資難、人才缺、土地緊張等困境,急需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扶持。五是如不妥善處理好農民工失業返鄉后的培訓、就業、社保轉移接續、隨返子女入學、土地經營、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等相關問題,將不利于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關系。

  五、決策建議

  針對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變化,認真貫徹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省、市的部署,積極應對,主動解決農民工返鄉新問題,努力把各種不利影響降至最低程度,促進擴大內需,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1.加強動態監控。在勞務輸出重點地區設立農民工返鄉監測點,做好在外務工人員的穩定工作和在當地的轉崗推薦就業,及時掌握農民工返鄉的規模和速度。各鄉勞務部門每周上報一次本地農民工返鄉情況。為減少農民工返鄉后就業生活困難,要建立農民工返鄉回流基礎臺賬,加強動態監控和統計分析。

  2.搭建就業平臺。加強對農民工的信息引導和就業服務,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的聯系和銜接,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縣外勞務辦事機構和勞務經紀人的作用,同時合理引導返鄉農民工就業。鞏固與外省大型企業的勞務合作基礎,將輸出重點逐步轉向長三角地區及環渤海灣等受金融危機影響小的地區和行業。抓住國家擴大內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以及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的'契機,加強區域勞務合作,為農民工外出務工開辟新的渠道。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要加大收集和發布用工信息量,降低農民工求職成本,暢通求職渠道,充分發揮各類職介機構的中介組織作用。

  3.大規模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逐步提高農民工培訓補貼專項經費。動員社會培訓資源,利用農民工大量返鄉時機,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4.鼓勵和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在全縣確定3個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鄉,扶植示范鄉創業就業培訓,以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吸納當地勞動力。各鄉要在創業場地、稅收優惠、金融信貸、就業扶持政策、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等方面,鼓勵扶持有創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規模種植、養殖業,興辦農產品生產及加工企業,推動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

  5.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探索農民工養老保險可接續、可轉移的辦法。切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的協調配合,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多渠道提供和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兩為主”方針,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加強執法監督,依法規范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活動,嚴厲打擊坑害農民工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妥善處理因企業裁員發生的勞務糾紛,切實維護該縣農民工合法權益。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1

  為深入貫徹《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三周年專項行動的通知》(XX人社辦發〔20xx〕XX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續推進《條例》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條例》學習宣傳工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xx月-xx月期間,某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輝帶領勞動監察股工作人員先后深入部分部門、企業、項目施工現場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情況開展調查,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條例》貫徹落實主要做法

  (一)開展《條例》學習、宣傳。一是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組織學習《條例》,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和施行的重大意義,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執法人員深入理解《條例》規定,開展《條例》專題培訓考試,確保融會貫通,學以致用。二是通過在場鎮、廣場等人流密集地方,開展現場咨詢、發放宣傳手冊、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方式進行宣傳,在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施工現場顯著位置懸掛宣傳標語,營造良好的“學條例、用條例”社會輿論氛圍。三是深入轄區企業、在建工程項目工地進行《條例》宣講活動,就如何落實《條例》進行宣傳指導,對建筑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設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工程款分賬管理、總包代發工資、維權告示等保障措施,以及違反《條例》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讓《條例》宣傳深入工地“最后一公里”,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強化制度落實、監管。一是推進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應用,對工程建設領域在建工程項目應納盡納。推行電子勞動合同,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進行實時監管,及時處置欠薪預警信息,迅速消除欠薪隱患。二是運用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全面推動保障支付的各項制度落實到工程建設領域在建工程項目。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不落實工資支付以及工程建設項目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的違法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處罰。

  (三)暢通維權渠道。一是嚴格落實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二是建設主管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開舉報投訴方式,實行首問負責制。三是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作用,完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相互協調、有序銜接的多元處理機制。四是通過綜合運用行政協調、部門聯動、行刑銜接、法律援助、勞動爭議仲裁等方式,提升農民工欠薪問題處置效率。

  (四)開展專項聯合檢查。我局勞動監查大隊聯合某縣法律援助中心、縣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股、四川德才律師事務所、四川輝浩律師事務所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和法治體檢專項活動。重點走訪了縣城范圍內農民工較多的建筑工程單位,主要審查每個農民工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用人單位是否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責令項目部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形成《條例》執法威懾力,從“根”上解決欠薪問題。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條例》實施三年以來,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逐年減少,總體趨勢向好,但仍存在以下問題需要注意。

  (一)宣傳培訓力度有待增強。部分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治意識有待提高,部分項目工地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部分農民工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識、維權意識淡薄,在務工之前,農民工并沒有主動地去了解權益保障法律法規,致使其在與施工單位達成協議時,只會對工資提出具體要求,而不會去關注一些與自己密切相關的權益,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導致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欠薪問題難以受到法律制裁,違法成本低。

  (二)部分企業、項目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支付方式不合法。人工費和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以及銀行代發工資工作未完全落實,在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未按規定將30%的工程款撥入農民工工資專戶,導致農民工工資未能按月足額發放。有些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仍然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

  三、建議意見

  (一)著力宣傳培訓。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和進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充分利用媒體、公眾號、滾動LED屏等方式進行宣傳,各種專項檢查進企業、項目、工地進行政策講解,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增強其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二)持續推動《條例》落實。堅持將《條例》的宣傳學習貫徹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來抓,持續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傳活動。把抓制度落實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常態化工作相結合,勤檢查、勤督促。督促市場主體負責、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從項目開工到竣工全程嚴格用工管理、勞動合同簽訂、完善基礎資料、規范臺賬管理、進度及時撥付,推動各項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全面落實,實現源頭治理。以打造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示范工程項目為目標,深入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

  (三)強化部門協同配合。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強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監管力度,強化落實建設單位、用工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推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實,一旦發現欠薪苗頭,應及時干預解決。加強與發改、財政、住建、交通、國資、敘興、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切實發揮失信約束作用。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政府部門和社會民眾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貫徹落實,能更好地解決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動《條例》的落實,做到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2

  20xx年春晚農民工代表旭日陽剛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動了全中國。“農民工”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為了更好的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們根據轄區內近年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調研,報告如下:

  一、XX-20xx年度農民工檢查數據分析

  XX-20xx年度,xx區勞動大隊按照市發文件精神,組織多次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并將農民工工資維權貫穿落實在日常巡查中,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權益。兩年來我大隊共主動巡查網格內用人單位565戶,涉及勞動者xxxx人次,其中農民工3255人。下達調查詢問書xxx份,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12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簽、新簽勞動合同xxxx份,兩年來共接待咨詢201起,成功調解簡單勞資糾紛xxx起,為職工追回拖欠工資和押金共計114萬元,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經驗做法

  xx區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以追求服務手段多樣化為目標,不斷開拓創新,轉變執法理念,通過實施“四大轉變”,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了農民工工資檢查服務工作的創新發展。

  一是轉變監管手段,夯實基礎。隨著勞動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勞動保障工作人力少、任務重、難度大的矛盾顯現出來,很多時候是疲于應付。為此,大隊從完善監管手段出發,變突擊應對為常態監控,利用網格化、書面審查、分類監管等手段,充分發揮職能,綜合運用日常巡察、舉報專查、專項檢查和勞動年檢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保險繳納、工資支付等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用人單位隨意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二是轉變服務態度,提升水平。對接待來訪咨詢、投訴人員,xx區人社局注重超前思維,拓寬工作思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勞動大隊建立了“心理疏導室”,在主動做好勞資雙方情緒穩定工作的同時,探索“心理疏導法”積極調解勞資糾紛。變被動受理為主動熱情服務,按照相關辦事流程及時處置,對于不屬于受理范圍的投訴舉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定期召開執法經驗交流座談會,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研討工作中的疑點和難點。對外來農民工維權實施“綠色通道”制度,不斷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20xx年1月xx日中午,xx勞動大隊接到江蘇淮安來鎮江某服裝廠打工的女職工劉某等8人投訴,反應自己在轄區某服裝廠打工,臨近過年已買好車票急著回家,但工資被被老板克扣,請求勞動部門幫助維權,接到投訴后大隊立即啟用外鄉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當即立案并及時安排上門進行調查,約談服裝廠老板袁某,教育老板要自己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以及不及時支付工資的嚴重性,責令其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經過近3個小時的溝通,當天下午袁某就到銀行取現支付了拖欠職工的工資34580元,使外鄉的農民工于次日安心踏上回家過年的路。

  三是轉變執法理念,塑造形象。全面推行“133”執法思路,大力推進“柔性執法”,推進“柔性執法”,積極打造具有xx特色的勞動執法環境,促進社會更加和諧。具體說就是“樹立一個意識、堅持三個結合、實現三個轉變”樹立執法服務優先的意識;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查處與預防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實現由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執法向執法服務轉變、單一維權向維護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轉變。堅持把剛性的法律與人性化操作有機結合起來,針對部分用人單位負責人缺少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學習,法制觀念淡薄;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重口頭協議,輕簽訂勞動合同,給投訴、維權、執法帶來相應難度的實際,區人社局堅持開展以“一封信、一張聯系卡、一本勞動保障釋疑手冊”等“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服務,對違法行為樹立以批評教育為重、整改完善為基的理念,按照“幫扶為主,真情服務”的要求,變程序執法為柔性執法,對有不規范的企業及時發出建議,寓執法于指導之中、于幫扶之中、于宣傳之中、于服務之中,做到既嚴格遵守勞動保障各項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維護用人單位聲譽和利益。使用人單位和廣大農民工變過去“出事找”為現在“事前問”。xx區勞動堅持“柔性執法”,努力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家門口,實現解決一個爭議,教育一片的目的,促進勞動關系更加和諧,這一做法經《中國組織人事報》、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市級新聞媒體等宣傳后,有效提升了xx區執法的知名度。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3

  近年來,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頻發,進而引發了不少的社會矛盾。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管科以泓泰臵業有限公司工地為例對我市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我市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我市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二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基本上是長期跟老板合作的農民工,此種農民工與老板要么是同鄉,要么是家族關系;或者是有技術的施工員、預算員。二是“包工頭式用工”,此種用工臨時性較強,基本上是當地農民工,因工程需要,臨時在當地聘用。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市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包工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計件工資制。大多數包工頭能按照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包工頭主要使用的是施工員和材料員,這兩個人一般是合同制的,工資也是按月約定工資,這兩個人的工資大部分能夠按月足額發放。其它的農民工一般與包工頭下面的各工種的班組長打交道,包工頭把工資發給各工種班組長,由班組長把工資發給農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年節預支,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預支付工資數額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包工頭預借。

  (四)農民工的現狀

  1、已出現年齡斷檔趨勢。建筑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施工現場的機械化作業有限,難以從根本上替代和解決施工現場的手工操作問題。現在所使用的農民工大都在40-55歲之間,而30-40歲的農民工已不多見。從年齡上看,已出現斷層,帶來用工荒的問題。由于從事建筑施工生產的工人出現青黃不接,農民工作為建筑業勞動力的主要提供者,對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已構成威脅。

  2、技術技能水平不高。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民工持證上崗率約為10%,大部分沒有進行過操作技能培訓。放下手中的農具,來到施工現場,就成了建筑工人。雖然在施工前,都有技術人員對他們進行書面交底和現場技術口頭交底,但很多工序因為之前從未干過、更沒見過,難以提高其技術技能水平。

  3、安全意識不高。根據調查統計,從建筑工地出現安全事故頻率來看,60%的農民工受到過傷害。在施工作業之前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但現場經常看到農民工不戴安全帽,將安全帽丟在一邊,休息時將安全帽當成臨時凳子使用。從業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有待提高。

  4、施工質量和效率較低。農民工來自農村,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對施工現場的`施工也一無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四五級工才能做的活,讓一二級工去做,難以保證質量。在施工生產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必須推倒重來時,他們就不干了,他們要求做了活,就要給工錢,重做不給工錢就走人。

  5、季節性因素影響工期。不論施工現場多忙,在農忙季節,他們都會離開工地回家忙農活。農歷的年節日,農民工都是要回家的,不論施工現場有多大的事。因此,農民工的季節性因素不僅直接影響工程工期和質量,而且無序流動,給施工現場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出現了季節性用工難的問題。

  6、法律維權意識淡薄。大部分農民工不知道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上約定所做工種的價格,做完后結清。到工作做完后,守信的老板就會結清,不守信的老板就會拖。很多來我局投訴的農民無任何憑據。因此,惡意討薪,或“討薪專業戶”,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拖欠原因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的參與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承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款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4

  國家統計局網站27日公布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

  一、農民工總體規模

  (一)農民工數量繼續增長,總量達25278萬人

  據抽樣調查結果推算,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住戶中外出農民工12584萬人,比上年增加320萬人,增長2.6%;舉家外出農民工3279萬人,增加208萬人,增長6.8%。本地農民工9415萬人,增加527萬人,增長5.9%。

  (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于東部地區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790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3.1%,東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42.7%;中部地區農民工7942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4.2%,中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31.4%;西部地區農民工6546萬人,比上年增加409萬人,增長6.7%,西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25.9%。

  二、農民工流向及就業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長較快,中西部地區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進一步增強

  從農民工的就業地區來看,2011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16537萬人,比上年增加324萬人,增長2.0%,占農民工總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438萬人,比上年增加334萬人,增長8.1%,占農民工總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215萬人,比上年增加370萬人,增長9.6%,占農民工總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分省看,就業地區主要分布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這4個省吸納的農民工占到全國農民工總數的近一半。

  (二)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下降

  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828萬人,比上年增加18萬人,增長0.3%,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072萬人,比上年增加7.4萬人,增長0.1%,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加數量和增幅均明顯低于上年水平。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占全國農民工的23.1%和20.1%,分別比上年下降0.9和0.8個百分點。隨著中西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東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工資水平趨同,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對農民工的就業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農民工數量減少,農民工以跨省外出為主的格局改變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務工的農民工8390萬人,比上年增加772萬人,增長10.1%,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52.9%;在省外務工的農民工7473萬人,比上年減少244萬人,下降3.2%,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7.1%。在省內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個百分點。2011年,去省外務工人數減少,改變了多年來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大于省內務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農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

  從外出農民工就業的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占10.3%,在省會城市務工的占20.5%,在地級市務工的占33.9%,在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比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性別、年齡和受教育狀況

  (一)農民工以男性為主,年長農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16—20歲占6.3%,21—30歲占32.7%,31—40歲占22.7%,41—50歲占24.0%,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4.3%。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上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30.0%上升到2011年的38.3%,三年中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6歲。盡管每年農村新增勞動力主要會加入到農民工的行列中,但農民工年齡結構的變化,也說明農民工的“無限供給”狀況在改變。

  (二)年齡和家庭對農民工的空間流動有很大的影響

  農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農民工已婚者占90.2%,遠高于外出農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這主要是由于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高出外出農民工12歲,本地農民工中40歲以上的占60.4%,而外出農民工40歲以上僅占18.2%。這反映了已婚、年紀較大的農民工更傾向于就近就地轉移,大齡農民工不僅外出缺少競爭力,而且需要照顧家庭,這使得他們的外出積極性減弱。

  (三)農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青年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文化程度相對較高

  在農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學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外出農民工和年輕農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別占88.4%和93.8%。外出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顯高于本地農民工,青年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也是潛力的農民工群體。

  (四)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多數,青年農民工更傾向參加非農職業技能培訓

  在農民工中,接受過農業技術培訓的占10.5%,接受過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占26.2%,既沒有參加農業技術培訓也沒有參加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68.8%。青年農民工接受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要高于年長的農民工;與此相反,年長的農民工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要高于青年農民工,年齡層次越低,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也越低,這說明青年農民工正逐漸喪失從事農業生產的技能。

  四、農民工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從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為主,從事建筑業的比重明顯提高

  在農民工中,從事制造業的比重,占36.0%,其次是建筑業占17.7%,服務業占12.2%,批發零售業占10.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6.6%,住宿餐飲業占5.3%。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變化較明顯的是建筑業,農民工從事建筑業的比重在逐年遞增,從2008年的13.8%上升到17.7%,從事制造業的比重則趨于下降。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制造業為主,但比重下降

  從農民工的從業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從事制造業為主,占44.8%,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制造業比重分別為23.0%和15.4%,比上年上升0.6和0.4個百分點。隨著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勞動密集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農民工在不同地區就業結構將繼續發生變化。

  (三)受雇人員的增長快于自營人員的增長,自營比重下降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94.8%,自營人員占5.2%;在本地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71.9%,自營人員占28.1%。自營人員主要從事批發零售業,占39.2%;其次是從事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占17.8%。近幾年,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中自營人員所占比重均呈下降趨勢,2011年,本地受雇人員和外出受雇人員分別比上年增長9.4%和4.4%,本地自營和外出自營分別比上年減少2.1%和11.8%。

  (四)農民工就業穩定性隨年齡增長逐步提高

  在外出農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齡為26.7歲。從事現職的平均時間為2.7年,從事現職累計不滿1年的占22.7%,1—2年的占43.1%,3—5年的占20.9%,5年以上的占13.3%。從不同年齡組來看,16—20歲年齡組中從事現職5年以上的占1.3%,21—30歲的占7.6%,31—40歲的占22.3%,41—50歲的占24.5%,50歲以上的占21.9%,說明隨著年齡的增長,就業的穩定性也提高。從從事的工作種類看,企業管理人員、個體經營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現職累計時間在5年以上的比重要明顯高于服務業人員和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

  五、農民工收入情況

  (一)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收入差距縮小

  2011年,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增長21.2%。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53元,比上年增加357元,增長21.0%;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06元,比上年增加374元,增長22.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1990元,比上年增加347元,增長21.1%。近兩年外出農民工的收入增速加快,中、西部地區的增幅高于東部地區,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的收入差距縮小。

  (二)本地農民工與外出農民工之間、受雇人員和自營人員之間的收入差異明顯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雇人員月均收入2015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長21.8%;自營人員月均收入2684元,比上年增加458元,增長20.6%,受雇人員比自營人員收入低669元。對比本地務工與外出務工的收入情況,在本地受雇的農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受雇的低261元。調查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收入高于本地農民工的收入,自營人員的收入高于受雇人員的收入。

  (三)在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收入水平相對較高

  從外出農民工的從業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302元,在省會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41元,在地級市、縣級市和建制鎮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2011元、1982元和1961元。從不同地區務工收入的增幅來看,在直轄市務工的收入增幅要快于平均水平。

  (四)不同行業收入水平差別較大,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建筑業和制造業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水平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2485元和2382元;收入較低的分別是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1807元、1826元和1920元。從收入增幅看,增幅高于各行業平均水平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建筑業和制造業,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批發零售業收入增幅低于平均水平。

  六、外出農民工居住情況

  (一)外出農民工以雇主或單位提供住宿為主

  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由雇主或單位提供宿舍的占32.4%,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2%,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占5.9%,與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3%,獨立租賃住房的占14.3%,有13.2%的外出農民工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僅有0.7%的外出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居住條件要好于中西部地區,在工地、工棚及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比例要明顯低于中西部地區。從近幾年農民工居住情況的變化看,在單位宿舍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比例呈下降趨勢,而與他人合租住房、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比例呈上升態勢。

  (二)四成外出農民工的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

  從外出受雇農民工的居住負擔看,49.9%的農民工由雇主或單位提供免費住宿;8.8%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補貼;41.3%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的農民工每人月均居住支出335元,占其月均收入的16.0%。

  七、外出農民工權益保障情況

  (一)拖欠工資狀況繼續改善

  外出受雇農民工,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占0.8%,比上年下降了0.6個百分點。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主要還是集中在建筑業和制造業,建筑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占1.9%。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例逐年下降,2008年—2011年分別為4.1%、1.8%、1.4%和0.8%,解決和遏制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二)外出農民工勞動時間偏長的情況有所改善

  2011年外出農民工平均在外從業時間是9.8個月,平均每個月工作25.4天,每天工作8.8小時。每周工作超過5天的占83.5%,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占42.4%,32.2%的農民工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與上年相比,盡管外出農民工勞動時間偏長的情況略有改善,但是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農民工仍高達84.5%。

  (三)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略有提高,仍有一半以上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外出受雇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占43.8%,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分行業看,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占73.6%,從事制造業的占49.6%,從事服務業的占61.4%,從事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的分別占64.6%和60.9%。總體看,外出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與上年相比略有提高,但是建筑業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仍居高不下。

  (四)外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水平有所提高,但總體仍然較低,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參保比例明顯低于東部地區

  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3.9%、23.6%、16.7%、8%和5.6%,除工傷保險比上年略減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比上年提高4.4、2.4、3.1和2.7個百分點。從輸入地看,不同地區的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差異仍較大,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參保比例比較接近,落后于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2011年東部地區各項保險參保率進展明顯,與中西部地區差距擴大。東部地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比上年提高5.5、3.2、3.8和3.2個百分點。

  (五)不同行業外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水平差異較大,建筑業、住宿餐飲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狀況仍需重點關注

  從主要行業看,制造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參保情況相對較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零售業、服務業參保率進展明顯。需重點關注的仍是建筑行業、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為其繳納各項保險的比例顯著低于其他行業。

  附注:

  1、指標解釋

  外出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地域以外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本地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內從事非農活動(包括本地非農務工和非農自營活動)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舉家外出:指農村勞動力及家人離開其原居住地,到所在鄉鎮區域以外的地區居住。

  2、調查范圍

  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899個調查縣、7500多個村和近20萬名農村勞動力。

  3、調查方式

  農民工監測調查按季進行抽樣調查。

  4、東、中、西部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農民工的就業地區分布,除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另有0.3%的外出農民工在港澳臺地區及國外從業。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5

  一、調研背景與方法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民工已成為城市建設與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為了解當前農民工就業現狀,本次調研于2025年3-4月,通過問卷、訪談結合的方式,覆蓋XX省10個市縣的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等領域,共收集有效問卷820份,訪談農民工代表50人,重點分析就業崗位、收入水平、工作環境等核心問題。

  二、調研結果

  就業崗位集中于低技能領域:調研顯示,68%的農民工從事制造業流水線、建筑施工、餐飲服務等低技能崗位,僅12%進入技術型崗位(如機械維修、電工),8%從事管理類工作。崗位選擇受學歷限制顯著——初中及以下學歷農民工中,85%集中在低技能崗位,而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進入技術崗位的'比例達42%。

  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長緩慢:農民工月均收入集中在4500-6000元,占比62%;8000元以上高收入群體僅占9%,低于城鎮職工平均收入水平。收入增長方面,近3年平均年薪漲幅為5.2%,低于GDP增速,且63%的農民工表示“工資未隨物價上漲同步調整”。此外,28%的農民工曾遭遇拖欠工資,其中建筑業拖欠比例最高(45%),平均拖欠時長2.3個月。

  工作環境與權益保障不足:工作時長方面,75%的農民工日均工作10小時以上,僅18%享受周末雙休;22%的農民工反映工作場所存在“噪音超標”“粉塵污染”等問題,建筑業、制造業尤為突出。權益保障上,58%的農民工未與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42%未繳納社會保險,僅21%享受帶薪年假、加班補貼等福利。

  三、現存問題

  就業市場供需錯配:一方面,企業技術型崗位(如數控操作、物流調度)存在“用工荒”;另一方面,低技能農民工面臨“就業難”,核心原因是農民工技能與市場需求不匹配,且職業培訓覆蓋率低(僅35%參與過政府或企業組織的技能培訓)。

  維權渠道不暢:遭遇欠薪或權益受損時,45%的農民工選擇“與企業協商”,但協商成功率僅38%;23%選擇“向勞動部門投訴”,但流程復雜、耗時較長(平均處理周期45天),導致部分農民工放棄維權。

  四、建議

  加強技能培訓與學歷提升:政府聯合企業開展“訂單式培訓”,針對技術缺口崗位(如智能制造、新能源)設計課程,免費或低費向農民工開放;同時推進“農民工學歷提升計劃”,與職業院校合作提供成人教育,降低學歷門檻。

  健全工資保障機制:落實建筑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推廣“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確保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建立“欠薪黑名單”,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提高違法成本。

  規范勞動權益保障:加大勞動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明確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嚴查“超時工作不付加班費”問題,改善工作環境安全條件。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6

  一、調研背景與方法

  社會保障是農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支撐。本次調研聚焦農民工社會保險、醫療保障、養老規劃等問題,于2025年5月在XX市及周邊縣域展開,覆蓋農民工集中的制造業園區、建筑工地、物流基地,回收有效問卷760份,訪談社保部門工作人員10人、農民工家庭30戶,全面梳理社會保障現狀與痛點。

  二、調研結果

  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且險種單一:整體參保率僅58%,其中工傷保險參保率最高(65%),養老保險(42%)、醫療保險(38%)次之,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參保率不足20%。參保類型上,82%的參保農民工選擇“城鄉居民社保”,僅18%參加“城鎮職工社保”,原因是企業為降低成本,多引導農民工選擇低繳費、低待遇的居民社保。

  醫療保障面臨“雙重困境”:一方面,異地就醫報銷不便——47%的.農民工表示“在務工地就醫需先自費,再回戶籍地報銷”,報銷比例平均比本地參保者低15%,且流程繁瑣(需提供病歷、費用清單等10余項材料);另一方面,醫療服務可及性差,62%的農民工因“醫院距離遠”“掛號難”“費用高”,小病選擇“自行買藥”,僅38%會前往正規醫院就診。

  養老規劃普遍缺失:65%的農民工未制定養老計劃,僅23%通過“繳納社保”儲備養老資金,12%依靠“儲蓄存款”。養老擔憂方面,78%的農民工擔心“年老后無法從事體力勞動,沒有收入來源”;58%擔心“戶籍在農村,無法享受城市養老服務”。此外,農村老家養老設施簡陋,45%的農民工表示“老家養老院床位少、服務差,難以滿足需求”。

  三、現存問題

  社保轉移接續困難:農民工流動性強,跨地區就業時,社保轉移需“戶籍地-原參保地-現參保地”三地奔波,平均辦理時長3個月,且部分地區存在“繳費年限不累計”“待遇銜接斷層”問題,導致32%的農民工選擇“放棄轉移,重新參保”,浪費社保資源。

  醫療保障制度銜接不暢: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待遇差異大,且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覆蓋范圍有限——僅55%的定點醫院支持跨省直接結算,基層醫療機構(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率更低,農民工“看病難、報銷難”問題突出。

  養老服務供給不足:城市養老服務優先保障本地戶籍居民,農民工難以享受“社區養老”“居家養老”等服務;農村養老設施建設滯后,專業護理人員短缺,無法滿足農民工“返鄉養老”需求。

  四、建議

  簡化社保轉移流程:推行“社保轉移線上辦理”,實現“一地申請、全國通辦”,統一繳費年限計算標準,確保待遇無縫銜接;鼓勵企業為農民工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對參保率高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完善醫療保障體系: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實現“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市級醫院”全覆蓋;提高農民工醫保報銷比例,降低門診起付線,將常見病、慢性病藥品納入報銷目錄,減輕醫療負擔。

  推進養老服務均等化:在農民工集中的社區建設“普惠型養老服務中心”,提供助餐、助醫、康復等服務,不設戶籍限制;加大農村養老設施投入,培訓專業護理人員,支持“村辦養老院”發展,滿足農民工返鄉養老需求。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7

  一、調研背景與方法

  農民工子女教育是“新市民融入城市”的關鍵問題。本次調研圍繞農民工子女入學、教育質量、心理適應等方面,于2025年9-10月在XX市調研了12所公辦學校、8所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發放問卷680份(其中農民工家長420份,學生260份),訪談教師30人、教育部門工作人員8人,深入分析子女教育現狀與挑戰。

  二、調研結果

  入學渠道分化明顯:62%的農民工子女在“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就讀,僅38%進入公辦學校。公辦學校入學門檻高——58%的學校要求“父母繳納社保滿2年”“提供居住證”,部分熱門學校還需“積分排隊”,積分不足的農民工子女只能選擇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條件有限:85%的學校師資力量薄弱(教師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占比45%,低于公辦學校的82%),63%的'學校“班級人數超60人”,教學設施(如實驗室、圖書館)不完善。

  教育質量差距顯著:學業成績方面,公辦學校農民工子女平均分比民辦學校高15-20分,尤其在英語、科學等科目差距更大;課外資源方面,78%的公辦學校學生參與“興趣班”“課后托管”,而民辦學校學生僅23%有此機會,原因是民辦學校收費低但經費不足,無法提供豐富的課外服務。此外,35%的農民工子女因“教材版本不同”(戶籍地與務工地教材差異),出現“知識斷層”,學習跟不上進度。

  心理適應與身份認同問題:28%的農民工子女存在“自卑”“內向”等心理問題,其中公辦學校學生占比更高(35%),原因是“覺得自己與城市孩子有差距”(如家庭條件、穿著打扮);42%的學生表示“在學校不敢主動發言”“擔心被嘲笑”;身份認同上,58%的學生“既覺得自己不是農村人,也不被城市接納”,存在“邊緣感”。

  三、現存問題

  公辦學校入學機會不均:雖然政策要求“公辦學校向農民工子女開放”,但部分學校通過“社保年限”“積分”等隱性門檻限制入學,導致農民工子女入學難;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優質公辦學校名額緊張,農民工子女多被分流到教學質量一般的學校。

  民辦子弟學校辦學不規范:部分民辦學校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存在“超綱教學”“師資流動大”問題;政府補貼不足,學校只能通過“提高學費”“壓縮開支”維持運營,進一步降低教學質量。

  家庭教育缺失與心理支持不足:農民工工作繁忙,65%的家長“每天陪伴孩子時間不足1小時”,無法輔導作業或關注心理狀態;學校缺乏專業心理教師,僅12%的學校配備心理咨詢室,難以滿足學生心理需求。

  四、建議

  保障公辦學校入學權益:取消農民工子女入學的“社保年限”“積分”等隱性門檻,按照“實際居住”分配學位;增加優質公辦學校名額,推進“集團化辦學”,讓農民工子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

  規范與扶持民辦子弟學校:嚴查無證辦學,對合規學校給予“生均經費補貼”,改善教學設施;建立“公辦學校對口幫扶”機制,派遣優秀教師到民辦學校支教,提升師資水平。

  加強家庭教育與心理支持:社區開設“農民工家長學校”,培訓家庭教育方法;學校配備專職心理教師,開設“心理健康課”,定期開展心理輔導,幫助學生建立自信,融入校園生活。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18

  一、調研背景與方法

  職業發展是農民工實現收入增長、社會融入的核心路徑。本次調研聚焦農民工職業技能水平、職業晉升空間、培訓需求等問題,于2025年7-8月在XX省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等行業展開,調研對象涵蓋入職1-10年的農民工,共回收有效問卷910份,訪談企業HR25人、職業培訓師15人,深入分析職業發展現狀與提升路徑。

  二、調研結果

  職業技能水平普遍偏低:調研顯示,農民工技能等級以“初級工”“中級工”為主,占比78%,“高級工”僅占15%,“技師”“高級技師”不足7%。技能類型集中于“體力型”(如搬運、組裝),占比62%,“技術型”(如電工、焊工)占28%,“管理型”(如班組長、主管)占10%。技能獲取途徑上,65%通過“師傅帶徒”“自學”,僅35%參與過政府或企業組織的系統培訓,且培訓內容多為“安全操作”“基礎技能”,缺乏高階技術培訓。

  職業晉升空間狹窄:72%的農民工表示“入職3年以上未獲得晉升”,僅18%晉升為“班組長”“工段長”,10%晉升為中層管理。晉升障礙主要有三:一是學歷限制——85%的管理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而農民工中初中及以下學歷占62%;二是技能不足——技術型管理崗位需“高級工及以上證書”,但農民工持證率僅23%;三是企業晉升機制不透明——45%的企業“晉升靠關系”“論資排輩”,農民工缺乏公平競爭機會。

  技能培訓需求強烈但供給不足:82%的農民工有“提升技能”的.需求,其中最渴望學習的技能為“智能制造操作”(35%)、“物流管理”(28%)、“電子商務”(22%),這些技能與新興產業需求匹配,收入水平較高。但培訓供給存在“三缺”:缺優質課程(65%的培訓內容與市場需求脫節)、缺便捷渠道(45%的培訓地點遠、時間與工作沖突)、缺資金支持(38%的農民工因“培訓費用高”放棄參與)。

  三、現存問題

  技能培訓體系不健全:政府培訓多為“短期速成”,缺乏“基礎-進階-高階”的系統課程;企業培訓重“安全”輕“技能”,僅25%的企業建立“技能晉升與薪酬掛鉤”機制,農民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不足。

  職業晉升機制不完善:企業未建立“技能導向”的晉升通道,管理崗位多向“高學歷人員”傾斜,忽視農民工的實踐經驗;部分企業缺乏“職業規劃指導”,農民工不清楚“如何提升才能晉升”,職業發展盲目。

  新興產業技能對接不足:隨著智能制造、新能源等產業發展,市場對“數字化操作”“智能設備維修”等技能需求激增,但農民工現有技能無法匹配,且針對性培訓少,導致“用工荒”與“就業難”并存。

  四、建議

  構建系統化技能培訓體系:政府聯合職業院校、企業開發“階梯式培訓課程”,從基礎技能到高階技術逐步提升;推行“培訓券”制度,農民工可自主選擇培訓項目,減輕經濟負擔;企業建立“培訓-考核-晉升-薪酬”聯動機制,技能提升者享受工資漲幅、晉升優先等福利。

  完善職業晉升機制:企業設立“技能型管理崗位”,允許農民工通過“技能等級+工作經驗”晉升,打破學歷限制;公開晉升標準與流程,建立“民主評議+業績考核”的晉升評價體系,確保公平公正;為農民工提供“職業規劃指導”,幫助制定短期、長期發展目標。

  加強新興產業技能對接:針對智能制造、物流電商等新興產業,開展“定向培訓”,邀請企業技術骨干授課,確保培訓內容與崗位需求一致;建立“企業-培訓機構-農民工”三方合作機制,培訓合格者直接推薦就業,實現“培訓即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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