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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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
用卡內。
第六章附敗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子公司的財務活動行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或雖不超過50%但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卷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財務規范運作以及內部控制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控股股東的身份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與監督。
第四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財務管理機制,規范子公司在制定會計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人員管理、資金管理、對外財務擔保、財務預算管理、報送財務報表、財務監督等財務管理程序和行為,防范子公司財務管理風險、維護公司的股東權益。
第五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財務法規或制度,對本單位發生的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本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財務信息。
第六條 公司財務部門是公司具體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子公司財務活動的職能部門。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及會計政策的制定
第七條 子公司應依照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不斷提高財務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財務風險。
第八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報表,提高公司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質量,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第九條 各子公司應及時將本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送公司財務部門備案。當公司財務部門對子公司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異議時,子公司應當聽取合理意見并及時進行修訂。
第四章 財務負責人的委派及職責
第十條 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委派,并通過本單位總經理任免,協助本單位總經理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一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本辦法,格盡職守,勤勉盡責,切實領導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把好財務關、確保本單位財務活動的正常次序,提升財務管理為經營工作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二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負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匯報本單位財務情況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子公司的其他財務人員由公司統一招聘。
第十四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報酬及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公司財務部門的業務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工作考核分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和評聘的依據。本單位的總經理要按時填報財務負責人工作考評表,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 對責任心不強或因嚴重的工作過失給本單位造成損失、泄露財務機密等不稱職或無法勝任的其他財務人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及時提請本單位總經理解除職務,本單位總經理應充分聽取并采納財務負責人的合理意見。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是本單位資金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本單位一切資金的籌集、使用、調配等財務手續,嚴格監督本單位資金的使用。
第十八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對本單位資金的'使用行使聯簽審批權,未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同意,財務部門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九條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應切實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資金支付授權與批準制度,嚴格審查付款合同或協議,把好本單位資金支付的財務審核關。
第二十條 子公司可根據經營活動的需要開立除基本戶以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但應事先報公司批準,并在開戶后5個工作日內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子公司因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對外融資時,應事先對融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對融資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償債能力,制定詳盡的融資方案,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報本單位總經理審議并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未經公司批準,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對外拆借資金。子公司尤其要嚴格控制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避免發生非經營占用資金的情況,一旦發生非經營占用資金的情況,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立即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門,并提請公司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十三條 未經公司批準并履行對外投資所需的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財務部門不得辦理對外投資的資金支付手續。上述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房地產投資、股票投資、債券投資、期貨投資、權證投資以及委托理財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資。
第六章 對外財務擔保
第二十四條 未經公司批準和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也不得進行互相擔保。
第二十五條 子公司確需提供對外財務擔保或相互間進行擔保,應將擬擔保事項的詳細情況上報公司,經公司批準并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六條 子公司對外融資需要公司為其提供財務擔保的,原則上應同時向公司提供財務反擔保(除非該項融資由公司統一安排使用)。子公司應切實按期履行償債義務,不得給公司造成財務擔保損失。
第七章 財務報表的報送
第二十八條 子公司應切實按照公司財務報表報送規定和要求報送財務報表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條 子公司可以采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財務報表,但應保證財務報表的及時性。子公司報送的財務報表應由本單位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條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報告未公開披露前按照財政、稅務、統計等政府機關的規定報送財務報表時,應做好登記備案工作,要在財務會計報表封頁上注明“未經審計、注意保密”字樣,并將對財務報表中有關財務業績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第八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可以采用財務預算控制、財務報表核查、現場檢查、財務審計、電子遠程監控等手段對子公司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子公司進行財務工作檢查,并可根據需要進行不定期核查。針對財務檢查發現的問題,公司可下達整改意見書,子公司應切實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情況。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子公司的審計分為年度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由公司審計部進行,年度財務審計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離任審計是指對子公司總經理離任或調任時進行的內部審計,專項審計是指對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項進行的內部審計。
第三十四條 子公司應積極配合公司針對本單位進行的審計工作,不得采取推諉、怠慢等方式對待審計工作。
第三十五 條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作為公司對子公司進行經營責任考核與獎懲的重要財務依據,子公司應尊重審計機構的獨立、專業審計意見,并根據其出具的審計調整分錄及時調整本單位的財務帳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三十六條 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計劃和組織、經營活動的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公司規劃的規定和生產經營決策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體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公司與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經濟業務,應按市場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要求,對設計關聯交易的內容每年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要在平等互利、等價交互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的關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減讓或提供結算價格。
第三十九條 子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關聯交易、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產經營活動,應按照公司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和完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執行,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是處理財務事項的規范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和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投資人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報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的開支。
三、投資人及公司其他員工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支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法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支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即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報表、賬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總經理和辦公室主任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制度。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或水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公司股東應該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筑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筑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融資租和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憑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筑物
1、路基、橋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10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志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10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10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10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五、壞賬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征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沖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壞賬準備按年未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準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賬戶管理
(一)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幾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會計保管,不準收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章。
(三)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記賬,也不準以收頂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戶,違者按貪污論處。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賬必須用固定一本賬,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賬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三、支付報銷制度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并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戶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齊的粘貼于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賬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要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方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叢“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實施采購,同時“采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次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收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總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4、車輛維修、使用費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職工在不影響工作并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并取得相應證書后,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由人力資源總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準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總,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賬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寫對方單位、開戶行及賬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后及時報賬。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稅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低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總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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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保基金的風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保基金管理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第十二條
各項財務收入應按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核算、正確反映、防止漏收、錯收。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在外私設賬戶,以保證損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轉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公司為開展主營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
(1)業務支出:公司在進行擔保項目調查、評估過程中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鑒定、審計、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的支出,對本公司自身的審計評估除外。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安全防衛費、公雜費(車船燃料費、養路費和拍照費、清潔衛生用具、訂閱公用書報、辦公用品)、外事
費、郵電費、電子設備運轉費、注冊登記費、差旅費、修理費、水電費、房租費、招待費、勞保費、住房公積金、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咨詢費、公證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3)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擔保風險準備金:按每筆新發生擔保額10%提取風險準備金。在該筆擔保業務按時履約解除擔保責任時,凈預提的風險準備金等等余額返還擔保基金。
(5)提取長期擔保風險金:從擔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擔保風險準備金,擔保風險準備金總額達到基金總額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償損失超出準備支出:代償損失超過已提取短期、長期擔保風險準備金差額部分。
(7)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年未按在保項目所收取保費的50%提取,同時轉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擔保責任余額項目所收取保費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8)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年末在保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實行差額提取,用于彌補代償損失,計提的比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計提的比例根據擔保業務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有公司董事會決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10)其他業務支出: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與業務有關的支出。
(11)營業外支出:指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罰金、其他等。
(12)所得稅:根據國家所得稅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
第五章
擔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條
擔保基金是保證公司擔保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和基礎,主要由國家、企業法人、個人投入,其他籌措擔保資金的活動應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其來源主要有:
(1)國家、企業法人、個人出資
(2)基金凈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條
擔保資金的使用應建立審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資金的收付集中由財務部門辦理。對外撥付保證金和發生代償賠付,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討論通過,報公司分管財務經理簽字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審核,方可對外付款。
第十六條
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正確提取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和資本保障基金,中心開展擔保業務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及資本保證金有: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長期責任準備金
(3)資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條
凡是單位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等。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平均年限法。經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5%電子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為0。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調用、維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對,年終全面盤點,發現賬務不符,要及時處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機器、機械設備 10年
三、運輸工具 4年
四、電子設備 3年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比照固定資產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記保管制度。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對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準備、正在施工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庫存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保證正常業務開展的限額內留用,對超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繳存銀行。對庫存現金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款相符。銀行存款要按月月銀行對賬,對未達賬做未達賬項調節表。
第二十三條
建立錢、物、賬分管制度
(1)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并進行序時登記。
(2)物資管理人員負責減產物資的收發并保證其安全完整。
(3)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和控制,并通過資產清查達到賬實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建立資金審批制度,凡是涉及財務收支及稅務等經濟活動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高度集中的辦法,一切收支都必須通過財務部辦理。通過財務部核算,監督控制各業務環節的資金周轉狀況及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應收賬款為應收未收的擔保費收入,要及時進行清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暫收、暫付款項為臨時性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必須經領導審批后辦理,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利用暫時不用的資金為確保擔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應按設立擔保公司的原則投資于風險較小的金融債券等證券類別,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投資風險準備。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是暫收保證金及存出保證金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對收取的會員基金實行專項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借入資金,對借入的資金應合理運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時,應該分期預提,分期攤入成本。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接受審計、財政和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各項收支內容的檢查和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業務操作及會計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戶的委托
(1)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評估此次業務的風險。
(2)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委托,若接受客戶的委托,則與客戶商討具體操作事宜,簽定約定書。
2.與公司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有關資料的交接手續
(1)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2)依據企業特點,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代理記賬公司的業務規范和財務管理制度
(3)了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生產流程,幫助企業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3.審核原始憑證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權限,只有經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帳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貫徹專款專項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對原始憑證內容記載含糊不清,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無收款單位簽章,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等情況,應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清楚原始憑證的真實情況。
4.對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的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過程中,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制度、堅持原則。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內容不完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拒絕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每張記賬憑證都要注明附件張數,以便于日后查對。
6.對記賬憑證進行編號
所有記賬憑證必須分類順序編號,并填寫在編號欄內。若遇較為復雜的經濟業務需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可用編號的方式表示。
7.審核記賬憑證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認真的審核。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現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2)應借應貸的會計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記賬憑證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8.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
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主要有:
(1)會計賬戶運用錯誤。
(2)合計金額計算錯誤。
(3)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單據不符。
(4)在匯總憑證中進行作弊。
(5)記賬憑證中的“摘要”失真,編造虛假記賬憑證。
9.憑證的傳遞與傳遞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時起,經審核記賬到裝訂保管的全過程。交接包括與客戶傳遞交接、內部傳遞交接、與監管部門傳遞交接:
(1)與客戶傳遞交接:
A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
B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注明交接日期。
(2)內部傳遞交接:
A記賬人員收到客戶資料時,核對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清單,核對無誤后簽字注明傳遞日期,資料由記賬人員負責保管。
B賬務處理完畢后需返還資料給客戶,由記賬人員列明清單,資料編號。由經辦人員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注明交接日期。
(3)與監管部門的交接:
A本代理記賬公司統一規定,凡是政府監管部分需要查閱客戶資料的,如客戶資料尚在本代理記賬公司,由本代理記賬公司的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再由客戶提供相關資料給政府監管部門。
10.會計憑證對數字的書寫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11.關于根據會計業務的特點書寫“摘要”代理記賬公司的業務規范和財務管理制度
會計計憑證中有關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必須真實。在填寫寫“摘要”時,既要簡明,又要全面,清楚,應以說明問題為主。
12.啟用賬簿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會計賬薄記錄的合法性和資料的完整性,明確記賬責任,在啟用賬簿前必須與客戶溝通,以便設置具體賬簿。啟用賬薄一律由負責該客戶的記賬人員完成,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監督,記賬人員要填寫賬薄啟用表。賬薄啟用表的填寫要求是:
(1)填寫啟用日期和啟用賬薄的起止頁數。如啟用的是訂本式賬薄,起止頁數已經印好不需再填寫;啟用活頁式賬薄,起止頁數可等到裝訂成冊時再填。
(2)填寫記賬人員姓名和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員姓名并加蓋印章,以示慎重和負責。
(3)加蓋單位賬務公章,以示嚴肅。
(4)當記賬人員或客戶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好賬薄移交手續,并在啟用上明確記錄交接日期及接辦人監交人的姓名,并加蓋公章。
13.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賬薄記錄,成本計算和會計報表不出現差錯,登記賬薄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
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是:
(1)內容準確完整。登記會計賬薄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計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對于每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計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計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制憑證上的日期填寫列。此外,負責登記賬薄的記賬人員,在登記賬薄前,應對已經專門復核人員審查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這是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賬人員對記賬憑證中的某些問題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請教;如果認為記賬憑證的處理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及時向記賬業務負責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計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登記賬薄要及時。登記賬薄的間隔時間應該多長,沒有統一的規定,這要看本單位所采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本記賬單位針對賬目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時間登記賬簿,如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每十五天登記一次,月底結出余額,與客戶核對。其余賬簿每月初開始登記上月的記賬憑證,每月20日前登記完畢。
(3)注明記賬符號。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應注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4)書寫留空。賬薄中書寫的文字的,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工作。
(5)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登記賬薄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余,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改善條件,保障職工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促進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的指導下,企業對安全工作必須逢會必講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目的`、意義,布置生產任務同時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經常性地宣講憲法、法律、法規和勞動保護條例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知識的教育。增強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二、對新進企業工作的各種用工性質各工種的人員必須經過企業的安全教育,填寫安全教育卡,經考核后分配到班組。再由班組依據班組工作性質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必須依據新設備的工作特點,企業必須制訂好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教育,經考核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送市勞動部門培訓、考核、發證和堅持兩年一審核制,持證上崗操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總原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財務實行“統分結合”為特征的各級負責制:各項業務均按總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類財務報表均按總公司制定的統一格式上報。
4、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實行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崗位人員接受本公司主管財務總經理與部門經理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部門經理負責,業務及人事權由主管財務總經理負責。財務工作設財務會計、財務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賬分開,各司其職。
(一)財務總監職責
1、負責崗位設置、人員任免、核算組織程序等。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1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6、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7、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0、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會計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負責公司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辦事處的日常備用金業務的管理,備用金業務通過財務出納統一支取、費用報銷按會計制度進行嚴格控制。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及時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按公司實際要求定期與公司財務出納進行公司財務賬目核2對,及時出具財務報告,與稅務等業務單位保持緊密聯系,為公司發展作出貢獻。
6、定期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表、資產盤點表,及時處理公司發生的會計業務,及時編制會計憑證,保障公司財務的正常運轉。
7、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8、負責財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
9、財務會計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須有準確的原始憑證。
10、必須服從本酒店(賓館)經理、副經理的工作安排,參與日常管理工作,通過財務管理及日常業務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經理(副經理)反饋。
11、對本酒店(賓館)各業務部門制定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對本酒店(賓館)的采購員、保管員、收銀員及其他收費員等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及指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出納職責
1、認真仔細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和對賬工作,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仔細審核報銷單據的合理合法性,嚴格控制報銷單據,不得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如有此類事件發生,損失部分自己承擔。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4、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5、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6、財務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
7、對財務工作中,發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問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與總公司主管領導,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8、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務管理
1、會計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章。
4、會計人員應當定期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公司賬面資金、資產、物資等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各盤點報表上報經理審批,同時上報公司。
5、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業務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8、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公司領導、總公司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出納人員不能坐支和超范圍使用現金。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報銷制度)。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五、支票及銀行賬戶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公司賬戶管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執行。
六、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會計和出納負責保管。
3、印鑒對外使用必須經過經理(副經理)的同意。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賬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八、收入支出審核審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
㈠收入的范圍:主營業務收入(包括住宿費、餐飲費、物業費、資產租金,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機械租賃服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車費、門面水電費、罰款、稅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賓館)財務部每期根據原始依據審核入賬,直屬主管、副經理、經理對各項收入進行抽查審核并簽章,公司財務部對各項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
㈢責任處理:當收入發生賬面與實際不相符時,按照涉及金額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分以下情形進行處罰或賠償:
第一種情形:若能夠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1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2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當事人:全額賠償涉及金額,并按相關管理制度做降職、降級、調換工作崗位或辭退等處理。
6第二種情形:若因客觀原因無法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3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2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4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10%進行賠償;當事人:按相關管理制度做辭退或開除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二條支出
㈠支出的范圍: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內(含20xx元)的經營性支出(人員工資、水電費、通訊費、辦公費、交通費、天燃氣、業務招待費、低值易耗用品、洗滌用品、農用物資、飼草料、機械設備配件、零星采購等)。
資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辦公設備、機械電器設備、廚房設備、床上用品)。
管理費支出:包括管理人員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審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購員或經辦人(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用途、簽字)→保管員審核入庫(保管員對購進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并簽字)→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核、簽字(采購物品與本部門有關或使用)→經理(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資本性支出:向公司上報采購審批報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采購部門按審報內容進行采購→保管員按審報內容審核入庫(保管員對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經理(或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支出由副總經理審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總經理審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報董事會
7(董事長)審批。
部門水電費、天燃氣、稅金及垃圾費等行政性繳費,由本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批,財務部門審核并在財務報表中詳盡反映。
(三)責任處理: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如違反制度規定,對審批手續不全或未按照審批程序報賬的,按如下程序處罰:
(1)采購員(經辦人)購買物品必須貨真價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根據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2)保管員對采購員(經辦人)所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及相關手續發現存在問題時,有權拒絕審核入庫;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3)部門主管(或主任)對以上報賬手續進行初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4)經理對以上報賬手續復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5)財務人員對以上報賬手續終審,如存在問題拒絕付款報銷,并向經理和公司財務主管負責人匯報。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九、財務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盤點范圍
㈠財產盤點:指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土地、建筑物、電器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㈡存貨盤點: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氣、燃煤、農資等。
第二條盤點周期
㈠貨幣資金:月中、月末盤點。
㈡固定資產:年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8 ㈢存貨盤點:每季度實施全面清點。
公司財務部會同各酒店(賓館),做到隨機抽樣盤點,盤點周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機調整。
第三條盤點報表
㈠各酒店(賓館)財務部門編制盤點報表,對盤點情況及盤點中存在的問題,應由盤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呈酒店(賓館)經理核簽后,按盤點周期規定時間三日內上報公司。
㈡盤點盈虧金額、盤長盤差庫存物資及固定資產,根據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內容予以賬務處理。
㈢各類報表必須經酒店(賓館)經理審批存檔,公司財務部可發電子郵件匯報。
第四條注意事項
㈠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前期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㈡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在盤點當日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尋找代理人的,應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㈢所有盤點財物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㈣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㈤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資料為據,不得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
㈥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報加班或經酒店(賓館)經理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9第五條責任處理
㈠對財產、資金、物料管理人員和保管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賠償等額金額;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㈡財務人員有下列行為者,按照涉及金額的10%—20%或視情節輕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未按照規定時間按期盤點;
2、對盤點結果不及時上報反映;
3、對各項財產及物資等日常監管不到位;
4、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
5、帳載憑證凌亂、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
十、內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借款原則
㈠員工借款
員工借款不能不超過工資結存部份,如果沒有工資結存,可根據已上班天數應付工資予以借款,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
㈡管理人員借款
管理人員單筆借款不能超過1000元,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額借款,根據額度逐級審批,年終發工資或分配紅利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負責扣還。第二條審批權限
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內;
副總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如員工借款,
10需經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審核;
總經理:單筆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
董事長:單筆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10000元以上借款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
十一、子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營業款及其他款項必須在當天15點前匯到公司指定賬戶,營業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現特殊情況,營業款不能及時匯款的,要及時向酒店經理及公司財務人員說明情況。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應的備用金作為日常的零星開支,其他大額費用直接從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現金等情況時,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請報告,說明用途,30000元以內由財務主管審批,30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各酒店每月1號將編制好的相關員工考勤、獎金、補助等資料發到總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編制工資表報送財務部,發放工資時總公司直接將工資款匯到酒店收款員賬戶上,由酒店收款員負責發放。
6、酒店的賬務直接由總公司代做,酒店以報賬制的方式將單據報到總公司,單據要隨時報送,不能積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號前必須將上月的所有單據報送到總公司,方便總公司及時決算。
7、每月2號前酒店收款員要將庫存、往來賬等盤點整理清楚、并注明往來賬目的名稱報送至總公司。
8、如當天的營業款拖欠并沒有向相關人員匯報情況說明的第一次處以營業額1%的處罰,第二次處以營業額的2%,以此類推,到第四次直接辭退。
9、公司出納在沒有收到當天營業款并沒有收到原因說明時應及時向酒店經理及財務主管匯報,如發現公司出納包庇,不及時向上級匯報的對公司出納處以涉及金額5%的處罰。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經理監督酒店收款員做資金盤點,公司財務部不定時盤點抽查,如出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的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處罰,發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后能及時追回的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并辭去收款員的職務;不能及時追回的移交國家相關部門處理。
11、如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發現收款員挪用公款時包庇,不及時上報處理,或不按時盤點,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時發現的對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
12、各子公司其他相關財務方面的事項均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相關處罰也按公司所指定的處罰辦法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并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后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后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戶,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并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借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鑒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注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注銷。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余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并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說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系,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臺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臺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菜單,匯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于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匯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征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匯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范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并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的財務管理原則,秉著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范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后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匯總后,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準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干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審批層級審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游山玩水。旅游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后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并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經領導批準,事先未經批準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并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后,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里獎勵20xx元。
第十二條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準。采購時須兩人在場,采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著落。
(二)屬于需通過政府采購批準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進行購置。
(三)屬于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范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后,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車輛燃修費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沖減固定資產。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五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托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審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于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并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借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項目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于技術和經濟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報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信息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序確定的投資項目的有關文件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項目的過程中,涉及需為項目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采購款項(含采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通過預收貨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信息,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該等信息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
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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