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

時間:2024-08-25 08:31:22 教師

小學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

  為全面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斷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我校教師的師德修養,樹立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使全體教師樹立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良好風貌。根據上級有關師德建設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小學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對象:

  我校在職在崗教師

  三、師德考核考評辦法

  1、綜合考核評分(由學校師德師風考核小組進行)(按《考核細則》考評,百分制)占30%;

  學生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占10%;

  家長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占10%;

  教職工互評占30%;

  教師自評占20%。按上述五項得出個人總分,并確定等次。

  2、在師德評價中,對發生以下問題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視其師德為不合格,并視其情節予以處理。

  (1)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因工作失職,導致惡事件的。

  (3)教師本人擅自停課、無故曠工的。

  (4)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或者報刊的,(5)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的。

  (6)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范,在師生中乃至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中“職業道德”部分的評價結果,按不低于教師績效考核20%的權重計入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并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掛鉤。

  (二)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

  (三)師德師風考核等次優秀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評為優秀等次;對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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