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1 16:15:05 財務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于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并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系;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制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范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復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范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并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凈殘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后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于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后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采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四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后續將發布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注冊的有限公司,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并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制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系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并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征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準。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于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占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項資產的占用趨于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后,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采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范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后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采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采購的商品,單筆采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采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后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采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并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后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于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并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于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后,根據管理公司批復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注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范圍: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采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凈收入(或凈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凈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于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里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于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沖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于“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凈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范。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征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范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鑒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鑒。

  4、所有印鑒應放置于保險柜內,每天用完后放回原處。

  5、印鑒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復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余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并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后,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注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后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毀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按規定銷毀。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粘貼足額,并畫銷或注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查看。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準后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項目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后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月份終了后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季度終了后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中期結束后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后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周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占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范

  5.1.費用報銷管理規范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范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采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存儲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調度。

  5.3.會計檔案管理規范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并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合理控制成本費用支出,根據《企業財務通則》規定,結合公司經營性質,特制定本財務管理規定。

  第二條 收費管理。

  各項目部應建立收支兩條線的登記賬,不得坐支。

  (1)收費員收取的款項應開具公司蓋章的收據,不得以收條替代收據。開出的收據字跡要清晰,金額不得涂改,收據上應載明每項收費金業主姓名、房號、款項時段,部門等內容。

  (2)略。

  (3)公司出納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到各項目部簽收進賬后的回單和開出的收據,兩項核對一致,做到日清月結。(4)月底各項目部將本部收費明細表匯總后發給公司財務部核對。

  第三條 報銷管理。

  公司日常報銷費用主要包括保潔費,維修材料費,保安服裝費,綠化費,電話費,水電費,交通費,辦公用品費,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買,匯兌手續費,業務招待費等,財務部要嚴格執行費用報銷總經理一支筆的簽字制度。

  (1)所有報銷票據要合法、有效,印章清晰,報銷單上要注明報銷人(僅限公司員工),金額,事由,部門(購置物品應有物品保管人簽字),票據歸類粘貼,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財務方能受理。百元以上的費用在結算時應以轉賬支票付款,如維修材料費,辦公用品費,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買,保安服裝費等等,盡量減少現金支出。

  (2)為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費用總額,原則上,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目部的費用累計支出不得超出當期的預算或收入。項目部應每月對本部的開支進行統計,月底匯總,連同收費明細表一起報給公司財務部。

  (3)財務部門要建立小區業主交費情況表,督促項目部的收費及時入賬,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第四條 票據管理

  1、發票管理。出納員從稅務領回的空白發票要進行票號登記,開出發票要作開出票號的記錄,作廢發票當月要在稅務開票系統中進行作廢處理。每月終了后,要對當月開票金額、份數進行統計,報與會計核對。

  2、支票管理。(1)出納員從銀行購買回的轉賬和現金支票要根據銀行回執聯上記載的起止號碼和支票號碼進行核對,并登記。作廢支票蓋作廢章剪角后另行保管,由公司領導安排集中銷毀,不得擅自處理。(2)出納員簽發支票要與存根聯、發票金額保持一致。現金支票原則上僅限公司出納員對銀行。轉賬支票如因業務需要可由他人代辦,但代辦人須在支票存根聯上簽字。(3)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五條 收據管理

  (1)公司空白收據應由專人集中保管,各項目部須根據收費量到公司領取并作起止號登記,作廢的收據要蓋上作廢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后隨同用完的收據一起上交,不得擅自銷毀。公司出納員收到收費員退回的已開完了的'收據,要檢查號碼是否連續,起止號是否與領出的一致,收據金額是否與進賬金額相符。(2)需要退付的裝修押金、服裝押金之類的收據要有當事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付款,不得憑空支付。

  第六條 原則上,公司印章、重要票據應分人保管。

  第七條 資產管理

  1、財產管理。公司購入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以及辦公用品等財產應建立物品購入和領用登記簿,年終財務部門會同辦公室負責人一起對公司財產進行清點,形成文字,報告總經理。如涉及財產損失和報廢,賬務處理需要經總經理簽字。

  2、銀行賬戶管理。

  (1)會計人員要按開戶行分別設置銀行存款賬,按月核對出納員的銀行日記賬,做到會計賬、出納賬、銀行賬三賬余額三符。(2)出納員每月初要及時從銀行取回存款對賬單,逐筆勾對。對未達賬或銀企余額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編制銀行調節明細表進行調節。調節表一聯留存一聯返饋銀行。

  第八條 往來賬的管理

  (1)項目部要對本部正在執行的往來單位合同進行清理,對過期或收費金額、收費方式發生變化的合同原則上應重新簽訂,并提供給財務部新的收費合同及清單。如不能重新簽訂的合同,應在清單中注明雙方認可的收費金額和收費方式,便于財務部門敦促催收。(2)應收款的增加和確定必須要素取價款的憑據,如:合同、收據、發票、借款條,禁止憑空掛賬和銷賬。(3)根據合同預付款時,需提供合同、協議書等有關資料和付款申請,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4)應付企業的賬款和代收的應付的款項支付時應由經辦人提出付款申請,總經理簽字,財務方可支付。(5)財務部門應建立往來單位客戶檔案信息,應收款和應付分別設置明細賬核算,定期對賬。

  第九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所有人員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的自用款借支標準

  1、員工因有特殊情況支取自用款的,由借款人本人簽字申請,由店負責人審簽后,報區域負責人審簽,自用款支出標準不得超過工資三分之一,每月只準許支取一次,伍佰元內由區域負責人審核,超過伍佰元區域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將郵件發于區域負責會計,區域負責會計第一時間審核,審核無誤后通知出納打款。

  2、超過3000以上的支取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備款。

  二、備用金使用標準

  1、前臺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備用金購買物品,備用金使用必須有正規發票或收據,100元內由店負責人及區域負責人審簽后,由財務收賬時審核報銷,沒有負責人審批的單據一律不予報銷,超過100元以上必須報財務部門核對,財務部報公司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才予以報銷。

  2、采購人員備用金必須使用于公司采購物品,不得用于自己自用,所有備用金財務會根據報賬情況隨時抽查,如發現備用金核對不上由采購人員立即補齊。當天超過3000以上的支出必須提前通知財務備款。

  3、因特殊情況公司人員需要支取備用金購買物品的,申請人以自用款的形式申請支取,購買物品后,一個工作日內需報財務沖賬,確實有特殊原因無法核銷的,必須提前通知財務,超過3天的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4、員工借款的借據,出納須將借據附于原始憑證上,將單據交于負責會計做賬,有費用單據必須附在原始憑證上。

  三、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運營費用、管理費用、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原則上必須有正規發票,特殊原因無法提供發票的,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和電話;

  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報銷費用是否在計劃內,報銷標準是否在標準內,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個人消費、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

  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審批程序標準: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店負責人審核簽字→區域負責人審核簽字→公司總負責人審批→財務部會計審核→出納報銷。

  (四)采購報銷流程:

  采購根據各店申購單采購物品,申購單、入庫單及商品購買憑證一同粘貼于費用報銷單,三者缺一不可,入庫單必須有當店負責人簽收,商品購買單據必須由正規購買單據{詳見(—)},入庫單及購買單據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采購報銷制度:

  采購需要報銷的單據正常運營支出的由會計主管審批,非運營正常支出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所采購的物品不能高于市場正常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由采購人員自行補償差價,因采購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處公司會以差價的百倍價格處罰。

  (六)市場價格調查制度:

  公司有質檢部門對于報銷的費用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有發現私自加差價,差價金額的百倍返還公司,與供貨商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除承擔相應的損失外,公司還會對于本人追究法律責任。

  (七)報銷須有本人親自報銷,不得代為報銷,報銷金額直接匯入當事人銀行卡內(采購人員除外)

  (八)網絡采購報銷制度:

  以網絡形式進行采購的,采購的物品質量必須達標,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零售價格,先付款的由采購人以自用款形式從財務支取先行墊付,申請金額須和采購物品價格相符合,由財務主管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出納匯款。

  (九)店內運營及工程支出需要匯款的,必須匯于供貨方和當事人,任何公司員工不得代收款,不得用其他人卡號代收款。

  (十)費用標準:

  1、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2、培訓費:為了便于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各部門及各店培訓需求應及時報送區域負責人。區域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負責人審批。

  3、資料費:在保證滿足需要的前提下,盡量節約成本,注意資源共享。各店在購買資料前必須填寫申購單,如有互調盡量相互傳閱。

  (十一)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四、其它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其它費用報銷包含考察費,油費,差旅費等其它費用;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考察市場產生的費用符合正常報銷標準的由當事人申請,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報出納支取;

  3、伙食標準實行實報實銷,原則上必須開具發票,無法出示發票的必須有正規收據;

  4、宴請客戶需由公司總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未經許可的招待一律不報銷。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五、采購及出入庫流程

  1、各店當天申購的物品,在凌晨6點前發公司管理群,超過6點申購的由店負責人自行承擔(特殊應急物品除外),申購單必須由各店經理申購,入庫必須由當店負責人接收入庫,所有采購物品填寫入庫單時必須由購買物品憑證,原則上必須有正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無開具發票的,必須提供正規購買單據(出售方蓋公章或填票人簽名和電話),如不見發票或正規收據的一律不準許入庫,接收人員不按規定執行的,經核實會有接收人承擔費用。

  2、采購對于各店申請購買的日常物品,必須在當天12點前交于各店,當天12點前無法申購的必須第時一間通知店負責人或申購人,因采購人員12點前沒有完成正常采購的,對運營造成損失的,采購物品的費用由采購人員承擔,財務開自用款單據,特殊應急物品除外。

  3、采購的物品如不達標的各店有權拒收,第一時間回復采購,更換或者退貨,不接收的物品不準許寫入庫單,如已入庫且入庫單交于采購的一律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后,因商品不達標造成的問題由接收人直接承擔;

  4、如申購人員申購的物品,采購如實購買的,申購人無正當理由不接收的,采購人員直接于財務對接,申購物品的金額由申購人個人承擔,財務開申購人的自用款單據補償。

  5、出入庫制度:各店需要調貨的第一時間聯系采購調貨,需要調出的店開出庫單,由店內負責人審簽,需要調入的店開入庫單由負責人審簽,出庫單和入庫單必須同時交于財務,財務予以出庫,因采購人員未經店負責人準許直接調貨的,由采購本人承擔出庫物品費用,出入庫單據不全,財務給予出入庫的,由財務人員承擔對各店造成的損失。

  6、倉庫管理制度:各店申購的物品采購第一時間檢查倉庫庫存,或者調查其它庫存,如因倉庫內有物品采購另行購買的,商品購買費用由采購承擔,由財務審核開自用補償。

  六、員工用車標準制度

  1、因工作需要員工申請公車的,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領取鑰匙,不符合用車標準的一律禁止私自動用公車,不符合正常法律規定駕駛車輛的人員一律禁止用車(無駕駛證,酒后駕駛),用車期間造成的一切違章由本人承擔一切費用及扣分。

  2、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由各店負責人及區域負責人審簽,報財務審核報銷。

  七、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規定

  (一)人員配置標準:詳見人員配置表,如有變動公司總部會以書面形式通知。

  (注,人員交接期為7天,超過7天須由書面形式報公司第一負責人審批,無特殊申請造成人員重疊由店負責人承擔主責任,區域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工資發放標準:詳見公司發放標準書面規定,如有變動公司總部會以書面形式通知。

  (三)工資核對流程:

  (1)技師工資財務于每月3號前及18號前發于各店及各區域負責人核對,核對無誤后由本人簽字,于每月5號及20號回傳財務存檔,簽字確認的工資財務不在進行二次核對;

  (2)如有獎金發放人員由區域負責人向公司負責人申請,審批后交于財務核對,核對無誤后,由出納打款;

  (3)點鐘核對于每月3號前財務發于店及區域負責人核對,由本人簽字確認,核對無誤后于4號下午回傳財務,5號由店負責人申請,區域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交于財務支取,離職人員獎勵須由財務匯款給本人,簽字確認后財務不在給予核算第二次;

  (4)各店如有申請臨時性獎金福利,須由書面形式或已郵件形式向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的書面方案須交于財務存檔,郵件形式須發于負責會計,會計通知出納,由出納匯款(符合現金支取的可以發放現金);

  (5)所有工資發放財務部通過銀行匯款發放本人銀行卡;無員工入職信息,無身份證復印件,無工資卡號的,財務一律不打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支取現金的,需要區域負責人申請交財務部審核。

  (6)員工工資必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員工無法本人簽字確認的,可以出書面申請交財務部審核,原因屬實的可以由他人代簽。

  (7)臨時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四)工資核算標準

  (1)后勤工資核算標準

  后勤工資按照考勤機為準核對出勤,如因出現特殊原因考勤機無法使用的,參考店內點名手工考勤;有特殊情況未打卡的,3次內以書面形式報區域經理審批,每月超過3次以上的須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

  (2)技師工資核對,財務按照營業單核算工資,當天的工資在第二天由技師本人核對,如有核對不上的由店內負責人第一時間通知負責會計,3天內不核對不通知會計的按照財務正常核算確定工資。

  (3)各店崗位工資按照各崗位薪資待遇制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變動的須書面形式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交于財務存檔。

  (五)績效標準:各崗位涉及績效分紅的,須按照正常績效標準執行,詳細見績效提成表;如有另行更改會有書面形式通知。

  (六)福利發放標準:

  (1)員工伙食標準,每人每天5元原材料標準,不包含主食,每月入職不滿15天不算當月就餐人數,超過15天按月計算;

  (2)節日福利標準:公司對于員工在每年的中秋和春節會發放福利禮品,在公司享受福利后,不滿3個月期間離職的,福利費用從本人工資內扣除;

  (3)其他福利費費用由各店經理申請,報區域經理審核,由公司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由區域負責人報負責會計,會計報出納支取;

  (4)后勤工裝及住宿用品符合公司正常標準的,在公司入職滿3個月公司予以報銷。

  (七)假期標準:參照公司假期標準,如有變動公司會以書面形式通知。

  (八)優惠活動標準:各店所有優惠活動以書面形式由店負責人申請,所有活動費用須提前上報財務核算成本,由區域負責人匯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交財務存檔。

  (九)打折標準:前臺人員嚴格按照前臺收銀正常標準執行,不得私自打折,不得私自沖調賬更改房價,如有因特殊原因需要折扣的必須由書面形式申請,正常填寫打折報表,由當店及區域負責人審批;財務會不定時抽查,如有發現前臺人員私自操作,由當班負責人承擔補償,涉及金額過大必須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

  (十)財務收賬流程:財務不定時抽查各店前臺賬目,不定時去各店前臺收取營業額,各班正常填寫交接班報表。

  八、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一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如有特殊原因急需報銷的費用,需有區域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報公司總負責人審批,公司總負責人以郵件回復區域負責人確認,確認后由區域負責人發送給區域會計,由會計打印制作憑證,由財務出納打款。

  九、費用返還標準

  1、工資返還標準:員工不按正常規定離職,工資暫存不予發放的,須入職公司滿3個月考察期后予以發放;

  2、點鐘罰款返還標準:員工因個人原因無法達到公司點鐘考核標準的,會有相應罰款暫存公司,點鐘考核標準達標后,會返還前一個月的罰款,罰款返還按季度考核,如3個月均未達標,3個月同時扣除;(此項20xx年1月實行)

  3、曠工罰款返還標準:所有曠工罰款金額暫存,根據曠工天數定考察天數,曠工1天考察1個月,曠工天數增加則考察月數增加,以此類推,如在考察期間無錯誤,則在次月月底返還暫存罰款,對于小錯誤罰款調整為不罰取現金,以樂捐的方式購買物品供大家享用;

  十、財務收賬流程及標準:

  財務不定時對各店前臺進行賬目及商品進行抽查核對,前臺應嚴格按照正常交接班流程交接,財務收賬時如當班人員賬目不對,出現的差額由當班人員承擔,出現賬和商品缺少的并列入質檢考核。

  十一、附則

  (一)標準制度適用于各店全體員工;

  (二)公司財務標準制度屬前期標準整合,如有匯總不全面會有書面形式另行附加;

  (三)公司所有流程及變更標準必須出具書面申請,財務收到后會予以變更;

  (四)本制度經公司各管理層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簽字后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預算程序,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8號)和《唐山學院財務管理制度》(院發[20xx]79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進行各項財務活動的前提和依據。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三條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預算編制原則

  第四條量入為出,收支平衡。預算編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預算要全面真實,積極穩妥;支出預算要科學合理,注重實效。

  第五條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預算體現學校年度整體的事業目標,保證學校事業順利進行。優先保障正常運行和人員經費,重點保障教學科研,集中財力支持重點項目。

  第六條統一預算,分級管理。學校實行全口徑統一預算,統籌安排各項收入與支出;各二級預算單位負責本單位預算的編制、執行與管理。

  第七條勤儉節約,注重績效。嚴格控制和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努力降低運行成本;積極開展預算績效評價,重點考核支出效益,并作為來年安排預算的參考。

  第三章預算管理職責

  第八條各單位負責統籌安排各類資金,科學編制本單位的預算草案;嚴格執行學校批復的預算,合理組織收入,科學安排支出;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定期向本單位教職工或教代會通報預算批復和執行情況。

  第九條學校教務處、后勤管理處、國有資產管理處等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學校預算項目管理辦法負責對專項項目進行審核,對各單位上報的專項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進行評價。要做好專項項目的執行、績效評價全過程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財務處負責預算編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對各單位的預算草案進行審核匯總,依據相關規定和學校財力狀況,擬定預算建議方案,提請學校相關會議審定通過;負責下達經批準的預算,指導和監督各單位預算執行,進行預算控制;負責進行財務分析并向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論證財務預算方案,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十二條校長辦公會負責審議學校財務預算方案;審批10萬元(含)以下需動用校長預備費的項目,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十三條學校黨委常委會負責審定學校財務預算方案;審批10萬元以上需動用校長預備費的項目,審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四章預算編制內容

  第十四條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納入預算。

  第十五條收入預算是指學校在預算年度內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各類非償還性資金的。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預算、事業收入預算、上級補助收入預算、經營收入預算、租賃收入預算和其他收入預算等。

  第十六條支出預算是指學校在預算年度內用于教學科研活動,基本建設及其他資金支出的預算,包括人員經費支出預算、公用經費支出預算和專項經費支出預算。

  (一)人員經費支出預算:工資、保險和津補貼等人員支出預算,按照上級規定標準及學校績效工資方案等編制;學生獎助學金等預算按照上級和學校規定標準編制。

  (二)公用經費支出預算:學校對院、系、部實行二級預算管理,二級預算由各院、系、部根據自身事業發展目標和工作計劃需要,在學校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內按要求自主編制;學校對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實行定額標準加公用專項的辦法安排預算,公用專項根據上級政策、學校財力和工作重點安排預算。

  (三)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教學科研建設、實驗室建設、圖書購置、服務外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基本建設等專項經費歸口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預算,納入項目庫管理,視學校財力和輕重緩急列入學校財政預算。

  第五章預算編制程序

  第十七條財務處下達關于編制下一年度預算的方案,各單位根據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預算編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支出績效評價,編制本單位預算。

  第十八條各單位年度預算的編制和確定,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各單位按學校要求編制本部門年度預算草案,經過一定范圍討論通過后報財務處匯總;

  (二)財務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并進行綜合分析,征求分管財務校長、校長意見后,將各單位的年度經費預算修改意見反饋各部門;

  (三)各單位根據學校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方案經本單位領導班子審議通過后報財務處;

  (四)財務處再次匯總、分析,編制學校年度財務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根據校長辦公會決議編制學校正式預算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后,正式下達各單位年度預算。

  第十九條?學校支出預算可設置公用經費的2%的校長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事件。?

  第二十條學校預算方案批準確定后,除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或預算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一般不得變更和調整,確需調整的,預算調整方案要經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審定批準。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預算,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第二十二條負責落實預算收入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完成預算收入,不得違規收費,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預算收入。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按照預算方案確定的項目、標準、范圍、額度和時間安排支出,保證預算執行進度和質量。除預算批復前可參照上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無預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因不可預見情況確需存量調整的,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3萬(含)以下的經費由分管財務校長和校長審批,3萬元-10萬元(含)的經費由校長辦公會審定批準,10萬元以上的經費需提交黨委常委會審定批準。

  第二十五條年度預算結余資金,由學校收回統籌用于下一年度預算安排。年度結轉資金,按財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決算

  第二十六條決算是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梳理和總結,是對年度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確認,是對學校全年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全面真實的反映,是學校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財務處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實事求是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并按時上報。

  第二十八條財務決算及分析結果需報告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

  第八章預決算公開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門戶網站設立財務公開專欄,由財務處負責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預算和決算的相關信息。

  第三十條學校各單位應完善內部民主理財和監督機制,定期在全體會議或二級教代會上公布本單位財務預算方案和預算執行情況,切實保證本單位財經活動的健康有序運行。

  第九章預算績效管理

  第三十一條預算績效管理主要包括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評價以及根據評價結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在預算編制時,應對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設定績效目標,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加強支出管理,確保預算績效目標得以實現。

  第三十三條財務處應定期對全校和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第三十四條學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預算執行績效評價制度,將預算執行績效情況納入相應的考核體系。

  第十章預算監督

  第三十五條財務處定期向分管財務校領導匯報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并對出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第三十六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監察審計處負責對學校各級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及監督結果報學校分管紀委和財務的領導。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學院預算管理辦法》(院發[20xx]19號、《唐山學院預算管理實施細則》(院發[20xx]24號同時廢止)。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后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后,應及時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權限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準。

  (3)庫存現金采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余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項目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項目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項目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盡快登記于企業名下,不得登記于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并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置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項目進行審計,并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并、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托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項目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準---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采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采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審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后,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通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后,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采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采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采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采購供應計劃,對計劃采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簽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采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后,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后,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采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采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于商品采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并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并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并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后的余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后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后依次用企業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設備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設備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準—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報總經理批準,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并報財務部門審核后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余額×100%

  4、存貨周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并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后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后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戶,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并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借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鑒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注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注銷。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余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并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說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系,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臺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臺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菜單,匯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于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匯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征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匯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范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并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稅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占壓,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準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xx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準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采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于使用后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并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戶余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于月末填制“銀行帳戶余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準后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于月末填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鑒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簽,由總經理批準后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后,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并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并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后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并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于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并按相應的權限批準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并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制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并負責擬制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托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范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占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閑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并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鑒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凈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于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于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準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經報批后,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經報批后,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開立(注銷)銀行戶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意見。合同簽訂后,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戶,該帳戶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周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各單位稅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鉤,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鉤,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于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于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后,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后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于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準后,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采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干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干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干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并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準,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范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一周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后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準。,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鉤。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后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會匯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后,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四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董事長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五條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董事長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董事長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六條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董事長簽字。董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董事長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六)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董事長批準簽字

  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日期的,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七條: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2、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第八條:會計的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由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董事長批準。

  第九條: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

  簽訂一式三份的'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持一份。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第十條處罰辦法: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XXXX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圍和職責

  1、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開據工程及其他經營發票和收據,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4、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5、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配合好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

  二、財務管理制度

  1、資金審批制度

  ⑴、公司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可以由總經理簽字批準,但必須通過一切手段由董事長確認。

  ⑵、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網銀、增值稅發票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發票專用章、網銀錄入盾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網銀審核盾、增值稅發票、收據、財務專用章和由總賬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由工程部負責審核,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 ⑶、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80-12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10-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50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F項目工地長住人員出差補貼按每天1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綜合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的臨時性用款、差旅費和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發票),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三、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項目部于每月1到5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1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項目部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⑶、項目部及工程部根據項目完工情況,和發包方結算中間工程款,財務部根據項目部和工程部分部工程結算單,編制開票申請表,報財務部審核開票。

  ⑷、財務部根據工程部提供的完工情況和中標時工程毛利率,結轉已開票收入工程成本。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四、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⑷、單獨開列票據的計算機軟件列為無形資產。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綜合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綜合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五、材料管理制度

  1、公司材料的范圍

  公司材料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材料的會計核算。

  3、材料的采購、驗收、領用與調撥

  ⑴、凡公司購入的材料、由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度編制材料采購計劃,工程部并結合市場詢價報情況進行審核定價,編制材料采購申請表,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董事長審批方可采購。 ⑵、材料購回后,應填寫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發票及采購申請表辦理報銷手續,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項目各部門需領用材料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工程部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材料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工程部門作為項目核算憑據,一聯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材料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材料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材料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董事長,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負責審核。

  六、往來賬款管理制度往來賬款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應收、應付賬款以及預收、預付賬款,主要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六類。

  1、應收款項的管理:

  應收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銷售、工程服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⑴、對于因銷售產生的應收款項,業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因工程服務產生的應收款項,工程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外借形成的債權,財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

  ⑵、業務部、工程部負責對客戶資料調查,建立客戶資信檔案。公司對客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以確定資信額度和信用期限。

  ⑶、財務部嚴格按照銷售、工程合同和協議對業務部、工程部或往來客戶進行催款。

  ⑷、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收賬款明細表至業務部、工程部經理及相關領導。

  ⑸、業務部、工程部同公司財務部積極配合做好與客戶的賬務核對工作。 ⑹、回款形式以銀行轉賬為主,避免接觸現金,若有現金結款的,立即上交財務部,不得挪用和積壓收款。

  2、應收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確認收入時開具發票,在不確定收入時不得開具收入發票。 ⑵、開具發票價格或金額最終按照審定合同價格和金額執行。 ⑶、每月根據應收款項賬齡進行賬齡分析,確定壞賬準備金額,并做出收賬成本分析。

  ⑷、業務部、工程部做好對客戶資信檔案的管理,對于資信額度較弱的`企業,公司嚴格從發貨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發貨。

  3 、應收賬款催款程序:

  ⑴、業務部、工程部與財務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財務部做好應收款項金額明細表并與業務部、工程部核對,由業務部、工程部對客戶進行催款工作。

  ⑵、業務部、工程部提供客戶聯系方式,財務部核對應收款項的回收,在每月月底與客戶核對應收款項金額。

  ⑶、收到應收款項時,第一時間通知公司財務部,經過財務部核對金額后入賬,沖回應收款項賬面金額。

  4、企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賬損失,并及時進行處理。屬于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屬于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賬損失處理后,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壞賬損失視不同情況確認:

  ⑴、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⑵、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⑶、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⑷、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應付款項管理:應付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采購、工程勞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務,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

  ⑴、采購形成的應付款項,財務部嚴格按照采購合同價格及付款時限執行,根據驗收實際入庫數量計算應付款項金額。

  ⑵、供應商開具與實際入庫數量、金額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⑶、材料管理人員在每月30日之前與供應商核對本月進貨數量與金額,財務部根據材料管理員出具的核對后的數量金額辦理相應付款賬業務。

  ⑷、業務部、工程部原則上應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簽訂協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合同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⑷、業務部、工程部申請付款時,需經公司業務主管簽字審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財務部核實后才能付款。

  ⑸、業務部、工程部申請向供應商付材料款時,需提供采購合同、增值稅發票、材料驗收單,及材料采購審批表。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⑹、工程部申請向工程施工單位或提供勞務單位付工程服務款時,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勞務合同、增值稅發票,工程驗收單。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⑺、應付賬款時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收款收據,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6、應付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付賬款明細表和應付款項賬齡分析表,分析資金安排和使用合理性,并交總經理、董事長安排有序支付。

  ⑵、應付賬款對賬,需董事長簽批。供應商、承包商、勞務公司只提供余額無明細賬目的,不予對賬;非財務部提供的對賬資料,不予對賬。

  ⑶、多年無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提供的對賬資料,無公司印章或財務專用印章的,不予對賬。

  ⑷、對余額較小,企業如果要求調低應付賬款余額的,應在對賬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據此確認收益;對于發票丟失又無法確認是我方責任的,不能確認該項債務,應要求調減債權。

  ⑸、對長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在取得依據后,按其賬面余額,報請董事長后,結轉營業外收入。

  附件:

  1、費用報銷單

  2、借款單

  3、用款申請單

  4、差旅費報銷單

  5、開票申請書

  6、工程驗收結算單

  7、工程(節點)毛利表

  8、會計科目表及使用規范表

  9、會計科目下對應原始憑證附件表

  10、采購申請表

  11、材料驗收單

  12、材料領用單

  13、資產(材料)盤點表

  14、應收賬款核銷會議記要

  15、固定資產(材料)損失認定審批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公司財務工作職責制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公司支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公司財務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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