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書15篇[精華]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有各項事務需要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再審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再審申請書15篇[精華]](/pic/00/c9eac7ebcae91_2.jpg)
再審申請書1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女性,漢族,出生于__年,__人,住址:__區__鎮__村____號,身份證號:____。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開發區____工業區,法定代表:____,職位:____。
再審申請人____因與被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發生勞動爭議,不服____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號判決,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申請再審的理由: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提出再審申請。
再審請求:請求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____)______號判決,并依法改判。
事實與理由:
二審法院認為被申請人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未為再審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但被申請人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隨工資發放了社保補貼,因此不應認定為嚴重侵犯勞動者權益。至于社保補貼金額偏低,再審申請人可以通過申請社保補償以維護自身權益,但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以被申請人未依法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該認定存在錯誤,理由如下: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要求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包含了嚴格按規定時間繳納社保的義務。本案中,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為(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被申請人直至____年____月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長達__年未繳的情況極為嚴重。此外,每月____元理應構成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但被申請人并未與員工協商,而是單方面通知其工資中包含____元的社保補貼,由勞動者自行承擔。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應根據規定通過與員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協商制定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并告知全體員工,并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申請人認為用人單位對社保費用的承擔不能以工資形式支付。如果社保能以工資名義發放,則社保制度形同虛設,不利于《社會保險法》的實施及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而且,每月200元的`社保補貼遠低于單位應當扣除的社保費用,且低于最低檔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準。
二、法院應同案同判。再審申請人注意到____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中,有類似案件的判決:____年__月,____以未足額繳納社保等理由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請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經調查,____年__月后,為民服務站才為王祝成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為民服務站應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該案與本案相似,但法院支持了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請求,申請人認為二審法院在判決時缺乏公正性。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予以改判。
此致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2
申請人:吳XX,女,41歲,X縣人,農民。住X縣中廟鄉旭東大隊山門李村,現在外流浪。
申請人吳XX對XX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民上字第154號不準離婚的二審民事判決書,仍感不服,申請再審。請求事項:撤銷原判,改判我與李XX離婚。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吳XX,因家境貧寒,于虛齡17歲時,被父親以50元的身價,賣給被申請人李XX為妻。婚后數年生一女孩名XX,現已成年。李為人性格蠻橫,行為粗野,婚后經常無故對我進行打罵,夫妻之間沒有建立感情。婚后第3年,李與其外侄女袁XX通奸,被我發覺,曾多次好言勸阻,而李不僅堅不悔改,反而視我為仇人,更加頻繁地借故對我進行毒打。19XX年X月,我懷孕3個多月,竟被李毒打以致流產,從此,我被迫離家外出幫工。后來,李托親鄰出面調解,并痛哭流涕,表示今后徹底悔改,保證不再對我進行打罵。同年2月,我隨李回家。不到一月,李故態復萌,對我打罵如初。19XX年X月,我患病發燒,同鄉吳XX得悉,乘來XX市買化肥時。便道到張XX家看望我,李競誣我與吳有好,趕到張XX家將吳XX打傷。XX市東風派出所對李作了嚴肅處理。此事有張Xx夫婦及其兒子可以證明,東風派出所也有案可查。
由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因此我于19XX年X月X日,向X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該院求作深入調查,且輕信李XX口頭所作出的徹底改悔的'保證,判決不準離婚。李回家后,繼續對我進行打罵,并無任何愿意和好的表現,因此,我向XX地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同時再次離家出走,住在同村楊XX家,不敢回家。一天早晨,李找到楊家,逼我回家,我拒絕,李抓起揚鐵刺我,經村人吳x、劉Xx、袁XX等阻攔,未被刺中;李又棟三頭砸我,適我的女兒趕到將李抱住。李為此十分惱火,竟對女兒進行毒打,并不準女兒認我。女兒被逼氣憤跳河自殺,章經村鄰解救脫險。如此種種,說明李和我之間,夫妻關系實屬無法繼續維持,而XX地區中級法院不顧上述客觀事實,一味偏聽原審法院意見,竟然作出維持原判不準離婚的判決,申訴人實難甘服。目前,申請人不敢回家,村鄰又不敢接待我,使我無家可歸,到處流浪,精神上十分痛苦。
綜上情況,特向你院提起申請再審,請求你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該案進行提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之規定,撤銷原判,改判我與李XX離婚。所生一女X,現已成年,今后隨父隨母生活,聽其自便。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吳XX
20xx年xx月xx日
再審申請書3
申請人:__,男,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市工農路__號__室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訴人: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許__職務:行長
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188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申訴人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____市橋西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號民事判決書和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____)石民六終字第0046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申請再審。
訴訟請求:
1、撤銷一二審判決;
2、依法確認被申訴人存在行政不作為,并責令其更新相關信息。
事實與理由
一二審判決與先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在認定事實上相互矛盾
本案歷經一二審,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已經一清二楚:就是在____年4月1日后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關于這一事實的認定,人民法院已經做出朱門的判決進行了認定,
圍繞這一焦點,雙方均舉出了證據,用人單位舉出了____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公證書。勞動者舉出了市中院(____)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按照最基本的證據規則,在雙方都舉出證據的情況下,需要簡單比較證據的`效力。顯然,法院應當采納勞動者提供的證據。
第一,從效力來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顯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證據。
第二,從時間上看,公證書形成于____年4月1日,法院判決形成于____年5月30日,顯然屬于對勞動關系的重新認定。
第三,從內容上看,市中院(____)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用了六頁的篇幅,不厭其煩的論述了半天,其實就是說明了橋西法院之所以啟動再審程序,就是因為____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導致原一審判決(____年西民一初字第00468號)無法執行。此后通過啟動再審程序最終支持了勞動者的要求實現勞動權益,責令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的請求,此時公證書已經存在,用人單位在再審的庭審意見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沒有得到認定。也就是說,公證書的效力,已經得到法院的實體審理,已經被否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在用人單位錯誤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張賠償金。在該案中,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決最終支持了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請求,責令用人單位繼續提供21個月的工作崗位,也就必然認定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好比一枚硬幣的兩個面,既然認定應該提供崗位,說明雙方必然存在勞動關系,反之亦然。
這么簡單的一個問題,連小學文化的人都能懂的問題。一二審合議庭竟然在勞動者的庭審意見和上訴狀里大聲疾呼下竟然無動于衷。簡直不可思議。
綜上所述,原判決在案件處理上站在強勢的用人單位一方,偏聽偏信;認定事實缺乏必要證據;推理過程邏輯混亂,以偏概全;運用法律缺乏客觀公正,所作判決有悖常理,沒有貫徹勞動法律法規保護弱勢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
這樣的判決,從客觀上起到了縱容用人單位繼續拖欠工資和打擊報復勞動者的惡劣社會影響,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乃至和諧社會的建設,肯請高級法院認真審查上訴人的請求理由,依法撤銷一二審判決,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定。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___
___年___月___日
再審申請書4
申請再審人(原審原告、二審上訴人):
趙某, 男,1971年11月8日出生,
住所:山東省青島市xx路xx號x號樓104室。
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xx路xx號 聯系電話:138xxxxxx
委托代理人:曹 健,男,北京市百瑞(濟南)
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186xxxxxxx
被申請人(原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
青島xx制藥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島市大沙路xx號。
郵寄地址:青島市大沙路xx號。聯系電話:0532—5xxxxxx
法定代表人:岳x,董事長
申請再審人趙x因與被申請人青島xxxx制藥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6日作出的(20xx)青民一終字第971號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青民一終字第971號民事判決書;
2.確認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判決被申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判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40755元。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一)項: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一款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一款第(十二)項: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的,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一)項,具體理由如下:
二審判決生效后申請人找到如下新證據:
證據1: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藥品委托生產批件(編號20xxscwt005)
證據2:見生產日期為20xx年8月的復方卡托普利片、氟羅沙星片
以上證據用于證明被申請人青島xx有限公司其片劑生產一直在正常進行,基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和依據不成立,與其在一審、二審過程中的當庭陳述存在直接矛盾,證明被申請人系故意以調動崗位為手段逼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和勞動合同規定。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20xx年11月1日,申請人xx與被申請人青島xx制藥有限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xx從事營銷崗位工作。并在合同的第二十一條約定:職工收入在第一年職工收入的基礎之上每月增加六十元,以后企業將制定新的薪酬政策,在此基礎之上逐步提高職工工資。同時第三十七條約定:雙方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就具體違約金計算方式進行了約定。
20xx年12月5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電話通知要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表示不同意,并于12月8日將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和想法向被申請人做出書面報告,希望被申請人不要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希望被申請人按照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及辦理社會保險。20xx年12月21日,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24日回公司報到,重新安排工作為銷售部招標員,并已于20xx年8月開始被作為待崗人員處理,實際上現在是重新上崗,須先培訓一個月,以后正式上崗,月工資920元,不同意這個安排就解除合同,申請人表示對8月份的待崗決定完全不知,因此不同意簽字接受公司這個安排,被申請人告知這是公司的決定,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同意這個待崗安排公司有權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明確表示不同意這個安排,被申請人遂于20xx年12月底向原告下發解除合同報告書。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20xx年12月24日,被申請人在要求與申請人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未能達成協議情況下,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此系被申請人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符合事實,申請人對此無異議。然而二審法院沒有查明的事實是:被申請人的行為實屬變相強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
在申請人工作毫無過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意向被申請人拒絕后,隨即對申請人工作崗位進行了調整(見青島xx有限公司上崗通知書【20xx】 6號),調整后的崗位在客觀上對于申請人來講根本不具有可接受性,這意味著已經在廣西南寧定居十幾年的申請人要拋妻棄子,背井離鄉前往山東青島從事一份每個月只有488至920元的工作(該標準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而當時申請人每月底薪加提成收入在3000元左右),同時被申請人對于申請人工作崗位的調整給出的理由是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但并未舉出任何證據,其所稱公司因未得到片劑生產的GMP認證,所以無法進行片劑生產。而實際上被申請人一直在委托青島唐恒藥業有限公司進行片劑的正常生產(見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藥品委托生產批件編號20xxscwt005)已達數年,并正常銷售。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發生達成協議的。”單位可以無過失辭退勞動者,但本案中被申請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并不符合“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其片劑生產照常進行( 見生產日期為20xx年8月的復方卡托普利片、氟羅沙星片),公司業績也一直十分不錯,勞動合同完全可以繼續履行,被申請人并無舉出任何證據證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企業經營陷入困難,僅限于書面或口頭答辯。被申請人以調整申請人無法接受的工作崗位為手段逼迫勞動者與其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保護原則,主觀惡意十分明顯,已經構成根本性違約,應當相應的承擔違約責任。
3、申請事由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本案中被申請人首先主動提出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舉證責任應該屬于被申請人一方,而本案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勞動合同中第37條的約定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但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被申請人有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故其上述主張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申請人認為本案申請人只能就被申請人單方面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的事實提供證據,對于證明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應適用由被申請人承擔舉證責任的規定,一審法院要求申請人提出相關證據的'判定與法律規定不符,二審法院予以維持,申請人認為一、二審法院均適用法律錯誤。
4、申請事由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十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如該訴訟請求與訟爭的勞動爭議具有不可分性,應當合并審理;如屬獨立的勞動爭議,應當告知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本案仲裁庭審過程中,申請人受仲裁員誤導放棄了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訴求,一審過程中再次增加了經濟補償金訴訟請求,一審判決中明確載明了原告訴稱:原告認為被告的上崗安排不僅是對原勞動合同的修改,也違反了勞動法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被告如果這樣解除勞動合同,是被告的單方違約行為,必須報銷差旅費,支付所欠工資獎金,支付勞動合同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一審法院以判決第五項:“駁回原告趙x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了申請人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在判決中認定:鑒于趙宇未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本案不予受理。該認定明顯違背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雖然申請人趙x在勞動仲裁過程中放棄了經濟賠償金的訴求,但因不服仲裁裁決結果在一審法院訴訟過程中是可以就經濟補償金繼續主張訴訟請求的,二審法院疏忽了一審法院判決第五項,沒有對經濟補償金訴求進行處理。
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主張的無過失性辭退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第四十條規定完全符合經濟賠償金的給付情形。經濟補償金是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面臨失業的經濟補助,屬于典型的法定補償金,二審法院對于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提出的經濟補償金訴訟請求置之不理,屬于嚴重顯失公平。
綜上所述,申請人趙x目前已經失業,家庭經濟情況十分困難,作為一名下崗職工,一名十歲孩子的父親,懇請貴院在進一步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再審改判,以維護法律的尊嚴,伸張公平正義,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再審申請書5
再審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的法定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職責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列法同上)
×××(申請人名稱)因與×××(被申請人名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
2、
申請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資料列明)
申請理由
1、再審事由一: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2、再審事由二: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綜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自然人簽名或法人公章
×年×月×日
再審申請書6
申請人:古,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市東城區號。電話:
被申請人:王,女,漢族,住__市東城號。電話:
案由:相鄰關系糾紛
申請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貴院起訴與被申請人王相鄰關系糾紛一案,現因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議,故申請撤回起訴,望予準許。
此致
__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再審申請書7
一、首部
即標題,寫明文書名稱“再審申請書”。
二、正文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本文書是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錯誤而申請再審的,所以,當事人只有申請人一個方面。
(1)申請人是自然人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經常居住地;申請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名稱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或起字號的個人合伙的,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寫明業主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起有字號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號注明“系……(字號)業主”。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與申請人的關系。
(3)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師,只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2、案由。案由,即提出再審申請的原因。寫明不服哪個人民法院的哪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依次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原終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判決的制作日期、文書編號、文書名稱。表述為:“申請人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申請再審。”
3、請求事項應寫得簡明扼要,言簡意賅。
4、事實與理由。這是本文的關鍵部分,應根據法定內容來寫。
再審申請,是針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的,內容比起訴狀、上訴狀復雜得多。既要寫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錯誤,又要寫二審判決、裁定的`錯誤。如何把理由寫得井然有序,避免重復、累贅,這是個寫作技巧問題。要把理由部分寫好,首先應從整體內容上思考,明確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然后,對所掌握的材料進行歸類。具體制作時,可劃分為以下幾個大的層次:
第一層,綜述案情。可以先撇開一、二審的裁判,將民事糾紛的發生、原因、經過、結局情況寫出來。這一層要求寫得實事求是,有事實、有相關的確鑿的證據證實。如果不先綜述案件事實,直接批駁人民法院的錯誤判決或裁定,就會覺得缺乏總體感。因為,從邏輯學上說,綜述案情,是先舉出正確的結論。下邊的批駁,是運用論據進行分析論證的證明過程。但這一層不必寫得十分具體、詳細,簡明扼要地寫明案情即可。
第二層,具體分析論證法院的錯誤判決、裁定。或者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或者錯誤地適用了法律;或者違反了訴訟程序;或者審判人員有貪污受賄、河私枉法行為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錯誤,可能是一個方面的,也可能是多個方面的。無論什么情形,在批駁認定事實錯誤時,要注意運用證據;批駁適用法律、違反程序錯誤時,要注意弓傭法律原文,尋求立法的原意。如果有新的證據,而且這些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就要將事實的發生、原因、經過、結局的真實情況如實寫出,并列舉確實、充分的證據,說明證據的來源。
這一層次要求寫得具體周詳,論述要有根有據,合理合法。不要空發議論,泛泛而談。
第三層,總結全文,闡明進行再審合乎法律規定。這一層次以法律規定為準繩,衡量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錯在哪里,為什么錯;當事人申請再審,為什么正確,等等。
三、尾部
1、主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制作本文書的日期(年、月、日)。
3、附項:
(1)物證(名稱)件;
(2)書證(名稱)件;
(3)有證人的,要列出證人的姓名和住劃
再審申請書8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__市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總經理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律師)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市________管理所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所長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再審申請人因不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____)鄂行申字第___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對申請人的再審申請予以駁回,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再審事由: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____)鄂行申字第_____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認定事實的基本證據缺乏證據支持,適用法律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62條規定,請求再審。
請求事項:
1、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____)鄂行申字第_____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撤銷湖北省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利行初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書,撤銷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恩中行終字第65號行政判決書;
2、依法改判,支持再審申請人訴訟請求;
3、再審被申請人承擔所有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背景說明
再審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經營的____至____、____至____線路于________年__月__日經營期限屆滿,期限屆滿前,申請人向再審申請人(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提出延續經營許可申請,被申請人以申請人超過申請期申請為由,先后作出了"不予受理"、"不予許可"決定。經多次訴訟,被申請人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許可"均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______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被申請人作出的鄂利運管準字(________)____、____、____號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準予____至柏楊、刮川至團堡道路客運班線延續經營。(____號判決書第15頁)。隨后被申請人于兩個月內的________年__月__日又作出了鄂利運通(________)____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處罰決定書)吊銷申請人的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行為"是因為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導致的,申請人不具違法的故意和過失,被申請人強制申請人"違法"。行政處罰不具合法性基礎。相關事實認定不清。
(一) 申請人具有連續經營的義務,不經被申請人批準,不能暫停運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班線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應當向公眾連續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暫停、終止或者轉讓班線運輸。 "
湖北省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利行初字第25號行政判決書(以下簡稱25號判決書)查明:"______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被告作出鄂利運管準字(________)______號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為許可決定"(25號判決書第15頁)
這說明:
1、申請人為道路客運班線運營者;
2、被申請人是申請人客運班線運輸經營管理者;
3、______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作出行政許可時,是在被申請人要求整改期間,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經營狀況是做過充分考察和認可的,此時已表明被申請人認可申請人是不存在安全隱患的。
4、申請人必須提供連續經營服務。不經被申請人同意,不能私自中止運營服務,即使存在安全隱患。
(二)申請人積極主動消除安全隱患,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造成了安全隱患。相關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25號判決書列明了申請人在一審時向法庭提交的第五類證據、第六類證據和第七類(第9、__頁),被申請人除證據15外的其他證據的真實性并無異議(第14頁)。
這說明:
1、在被申請人作出處罰決定前,申請人積極消除安全隱患。
(1) 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月__日提出更改車輛的申請,被申請人拒絕。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違法,依據《湖北省道路旅客運輸管理工作規范》第二節:客運車輛管理第三項規定,更新的客運車輛與原車輛技術類型等級更高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準予更新。
(2)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和交警大隊反應,請求消除安全隱患;
(3)________年__月__日強烈要求被申請人中止相關車輛的運行,消除安全隱患,被申請人未許可;
3、申請人無奈之下,只能在沒有消除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連續營業。也即意味著被申請人強制申請人帶隱患營業。被申請人的不作為是造成安全隱患的直接原因。
(三)對申請人________年__月__日要求更換新車的說明
25號判決書查明:"________年__月__日,原告在收到被告責令停運通知書后,要求購買__臺安源牌19座新車,對柏楊線路進行整改,并向被告提出請示報告,同月19日,被告要求原告妥善處理與承租戶的關系,減少新的社會矛盾,擬定切實可行的原線路客車的更新方案后,再按規定的形式和要求提出更新車輛的請求。"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公司存在安全隱患這一事實有恩施公路運輸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檢測公司)對原告公司抽查的8輛車進行檢測后,所作出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佐證"(25號判決書第18頁)
檢測公司作出檢測的時間是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號判決書16頁倒數第1、2、3行)。
即:
1、申請人在被檢測前已要求更換車輛,如被申請人批準,則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2、被申請人不予批準的理由是申請人有民事糾紛。眾所周知,民事糾紛往往情況復雜,解決困難,且不是被申請人的權限范圍。在越權插手民事糾紛和消除安全隱患之間,被申請人選擇了前者,拒絕了消除安全隱患的請求,置公眾安全利益于不顧,屬違法行政行為。
3、檢測公司的檢測報告結果與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不能作為被申請人行政處罰的依據。
三、被申請人行政處罰證據不足
如上所述,法院認定的行為行為的合法性的主要證據只有檢測公司的檢測報告。即被申請人一審時提交的第____號證據(25號判決書第5頁),以下簡稱____號證據
(一)被申請人違法在前。____號證據喪失合法性基礎,不能作為判斷案件事實的依據。前面已有論述,不再贅述
(二) 號證據程序違法,且被申請人濫用職權越權檢測,____號證據不具證據效力
1、____號證據屬重復檢測形成,違反法律規定
從申請人在一審時提交的證據4 4可以看出,申請人的車輛是經過____市騰龍安全技術檢測站檢驗合格,經____市交警大隊核,簽發合格標示,并在有效檢驗期內。該證據被申請人認可其真實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從法條上看,本條規定是強制性規定,新聞報道不是啟動重復檢測的法律事由。25號判決認為:"在媒體對原告民興公司曝光后,對其車輛進行抽檢并無妥"適用法律錯誤。
2、檢測公司提供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所核準的承檢范圍,和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與《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沒有任何關聯性。申請人的車輛是經過____市騰龍安全技術檢測站檢驗合格,經____市交警大隊審核,簽發合格標示,從被申請人在25號判決書提交的26號證據和____號證據提供的兩種檢驗報告單都說明兩者檢驗的標準范圍,檢驗審定合格的`執法主體都是不同的。安全技術檢驗的目的是是否允許機動車上路行駛。而綜合性能檢測的目的是是否允許從事經營活動。被申請人履行了公安交通管理的職責,屬濫用職權行為。
四、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違反《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行為不合法,三判決裁定適用法律錯誤《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的。"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道路運輸條例)沒有列明的違法行為,不應受到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可以受到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列明在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五條所規定的行為。而沒有"存在安全隱患"應當吊銷經營許可證。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一條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為明顯超出了道路運輸條例所設定的處罰行為、種類、范圍和幅度。不能作為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法律依據。
此致
__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9
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撤回()京仲案字第號仲裁案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向貴委提交與被申請人公司的仲裁申請書,業經貴委立案受理。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達成和解,特申請撤回()京仲案字第號仲裁。
此致北京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10
申請人:xxx中學(教民號),地址:xxxx工業園;
被申請人:xxxx人民政府;
申請人因訴貴港市港南區政府的行政訴訟及賠償一案,不服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1月24日作出的(20xx)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現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請求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實,撤銷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xx)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撤銷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1月24日作出的(20xx)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依法開庭審理該案。
再審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28日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是以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10月16日作出(20xx)貴行轄字第31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案由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管轄”;20xx年11月4日,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xx)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院不予受理”;20xx年11月9日,申請人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11月24日作出(20xx)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一、本案屬行政受案范圍
20xx年12月6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通知》,內容是:“南環中學部份土地占用江南工業園區的用地,限3日內到港南區人民政府辦理有關事宜,逾期一切后果自負”;20xx年3月23日,被申請人沒有通過任何法定程序確認,就濫用其行政職權動用警力采取強制措施,無償征用收回申請人東面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然后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建廠,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與被申請人交涉未果;20xx年3月11日,申請人向市信訪辦遞交《關于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信訪事項,要求被申請人參照相關征地拆遷文件的補償標準,返還申請人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征地補償費,杜絕克扣、截留、侵占、挪用申請人的補償費;3月28日,市信訪辦受市政府委托,組織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但被申請人無視這個協調會,沒有派負責人參加會議,由于被申請人不履行其法定職責,不予答復,信訪事項沒有辦理結果;7月8日,申請人向市人大申請督辦《關于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的信訪事項;9月23日,被申請人作出《關于反映南環中學征地拆補償問題的答復》,認為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是非法用地、違章建筑,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拒絕支付申請人征地補償費;對于西面的另外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其中5畝(3284。66㎡)土地有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的住宅地則按沒有bànzhèng的建設用地用途補償,50畝(55-5)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按非法用地由被申請人無償收回不予補償,55畝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則適當補償。被申請認為申請人的157畝土地中,只有5畝土地是合法,其它的152畝土地是占用工業園和湴村的土地,是非法用地,無償征用收回申請人的152畝土地不予補償,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不服起訴到法院。行政法律法規規定,凡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時的作為和不作為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不利影響形成公法上爭議的,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當受理。該案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受案范圍,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和《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不予受案范圍。而今法院又拒絕受理,如何能實現和保護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二、原一、二審法院認定案件事實不完整,草率裁定定案
該案中,被申請人采取強制措施征用收回申請人的157畝房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轉讓給2個企業辦廠,其中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以占用工業園土地、非法用地、違章建筑為由,無償征用收回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低價征用收回轉讓給德興機械廠。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處理是:無償收回,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并處罰款,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被申請人對申請人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處理是:以轉讓的形式進行補償5畝(3284。66㎡)土地費和55畝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無償收回50畝(55-5)土地,因此出現20xx年4月8日的《轉讓協議》和20xx年5月22日的《補充協議》。本案在審理中,原一、二審法院只是審理后者這2分協議部分的次要事實,而完全忽略審理前者102畝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主要事實。理應經過庭審調查、質證查明的事實,但法官沒有開庭,卻按偏差的思路去審案、定案,不能客觀地、全面地看待案件,不能全面衡量案情草率定案。該案中,被申請人對其主張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該案不屬法律明文禁止不予受理范圍,屬于法律明文規定受理范圍。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把本應納入行政訴訟范圍予以受理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門之外,錯誤地剝奪申請人的訴權,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絕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則;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法定要件中的原告資格、被告資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等問題具有復雜性,有時很難通過對起訴狀及其相關材料的審查就能夠辨別清楚,沒有完全搞清楚相關問題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違反了人民法院裁判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行政訴訟立案工作,不得隨意限縮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不得額外增加受理條件。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行政訴訟立案監督,對于符合立案條件不予受理的,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因當事人告狀無門而到處上訪,激化社會
矛盾”,因此這兩個裁定都是嚴重錯誤的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呈請審查,作出公正裁決,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確實施。
此致
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月X日
再審申請書11
申請人:xx有限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請xx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xx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經還了xx公司xx萬元的現金,而xx公司因為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xx17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占為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xx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xx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敬禮
復議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再審申請書12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______,女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__,男
申請再審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5日作出的(20xx)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和20xx年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1)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20xx)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2)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3)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______對被申請人______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20xx年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因此對于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于______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______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之間的債務屬于債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及打擊行為的通知》的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據申請再審人______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______與再審被申請人______之間債務存在行為。被申請人______已償還的債務是屬于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項極大可能是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______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之間的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再審申請書13
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男,漢族,1974年10月30日生,現住xx縣x鎮x村
聯系電話:13514842829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xx縣xxxx公司 住所地:xx縣x鎮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長
申請人認為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0月21日作出的(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等事由,特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
一、請求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
二、判令駁回被申請人的上訴,維持原一審判決;
三、判令被申請人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第二審生效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xx是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她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應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被申請人公司屬于中國境內的企業,兩審法院也都已查明xx是被申請人公司的員工(原告即便不是被申請人單位的正式員工,但在被申請人處定期領取報酬,與被告形成人身隸屬關系,也當然構成事實勞動關系。),xx無疑是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此,xx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應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范圍。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三款的規定,被申請人公司不能適用該條一款的規定行使追償權。
因此,二審法院僅僅以被申請人與xx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沒有辦理工傷保險為由,就否認xx所受傷害屬于《工傷保險條
例》調整范圍,進而支持被申請人單位行使追償權是錯誤的,是對法律規定的斷章取義和錯誤解讀。
二、二審法院支持被申請人的追償權,剝奪申請人作為最終責任承擔者的質證權和辯論權。
在xx訴被申請人單位人事損害賠償糾紛(該案判決書確定的案由)案中,因xx沒有將申請人作為被告一同起訴,xx縣法院也沒有追加申請人一同參加訴訟,該案定案的主要證據如住院病歷、司法鑒定意見等,都沒有經過申請人質證,xx受傷與申請人行為的因果關系也沒有經申請人參與辯論,現在要求申請人承擔最終賠償責任,事實上,剝奪申請人的質證權和辯論權。
此外,二審判決以xx縣法院作出的“雇主”承擔責任的(20xx)鑲民初字第6號判決書為依據,將用人單位應承擔的工傷賠償責任58708.24元直接轉嫁到申請人身上,是極其錯誤的。我們知道工傷責任是無過錯責任,是不問勞動者過錯的;而一般侵權責任是過錯責任,是按過錯劃分責任的。申請人即便對xx承擔責任,也是承擔一般侵權責任,是根據自身過錯大小承擔的。xx受傷,自身是有相當過錯的,應該承擔一定責任。況且,當時申請人夫妻也受傷,雙方在新寶拉格鎮派出所民警主持下簽調解協議,雙方決定各自看病,互不追究。二審法院卻將用人單位應擔的責任,直接轉嫁于申請人身上,顯然是不公平的。
三、申請人并沒有打xx,原判決認定的該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xx縣xx鎮派出所民警形成的筆錄材料顯示,申請人并沒有打xx,xx的傷情并非申請人行為導致,要求申請人承擔最終賠償責任沒有事實根據。
綜上,原二審生效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申請人質證,剝奪申請人的辯論權利,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故提出再審申請,請求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判令駁回被申請人的上訴,維持原一審判決。
此致
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再審申請書14
申訴人:鄭________(原審被告人鄭_______之父),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省 ______縣人,系______省______縣_______鄉中學教員,住_______省_____縣
_____鄉_____村。郵政編碼:___________。住宅電話:__________。
申訴人鄭_______對_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請求原審人民法院立案再審,依法改判,從輕判處原審被告人鄭________的刑罰。
事實和理由:
我認為,______省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刑初字
第____號刑事判決,不管是對案件發生起因的確認還是在適用法律方面,都有錯誤,我們無法接受。
一、鄭______故意傷害案件發生的起因,在于被害人郭_______不遵守交通規則所致。對這一重要問題,原判沒有認定,只是說行車相遇,因雙方互相躲讓而沒有讓開,致使兩車相撞,隨后發生口角,并廝打起來。“事實的真相是:被害人郭________不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在道路的左邊行駛,致使發生了與被告人鄭_______相撞的后果。對此,郭_______不但不表歉意,還,這才引起雙方的`口角和廝打。對這故意傷害案件的發生,被害人郭 ________應負主要責任,而原判對此卻不分是非,在量刑時,對這一情節也不考慮,顯然不公正。
二、案件發生后,派出所有關人員曾到我家傳訊被告人鄭_______,因鄭______不在家,通知我們家長,待鄭_______回來后,讓他馬上去派出所。鄭_______回來后,我們把這一情況告訴他,他便去了派出所,并如實交代了罪行,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根據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應以投案自首對待,而原審判決沒有認定被告人鄭_______有自首情節,更沒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給予從輕處罰,對此,我們怎能服判? 據此,我們請求________縣人民法院對此案立案再審,查清發案原因,分清是非,認定被告人鄭________具有自首情節,并依法從輕處罰。
此致
_______縣人民法院
附:原審法院刑事判決書復印件1份。
再審申請書15
再審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再審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由:再審申請人因不服;
1、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蘇________行終________號《行政裁定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枉法裁定;
2、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蘇_______行初_______號《行政裁定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枉法裁定;
3、________中級法院(_______)蘇________行終________號本案承辦法官________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親自書寫書面《說明》以及其中的.承諾、保證】毀棄承諾、喪失誠信、坑蒙欺騙、兩次捏造“兩本虛假房產證證據”和“訴訟時效二年過期證據”設置障礙、枉法裁定,并且涉嫌司法腐敗、法官犯罪惡劣行為;
特此申請________中級法院院長依法提起再審。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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