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1
一、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貴重器材要有專柜存放、加鎖。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或更新。
七、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2
(一)實驗教學計劃
1、科學課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總的和分學期的教學計劃。計劃應于上學期末或本學期初交教導處和實驗室各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小學科學課程標準、教材和科學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1、教師要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做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并及時進行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去做實驗。
5、實驗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
(三)實驗教學的評估與考核
1、實驗開出率考察,統一使用規范的表式,包括:《年級科學實驗登記表》(由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共同填寫);《科學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由實驗教師根據登記表匯總)。
2、對學生實驗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現場操作為主,并輔之筆試與口試考核學生的分析和思維能力。
3、對學生的考核應堅持實踐性、基礎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則。
4、對教師的考核除通過教案、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登記表外,還可用表格進行調查。
5、所有考核的登記表、統計表、調查表等,都應作為實驗教學資料匯入教學檔案。
小學科學實驗儀器設備的報廢審批管理制度
(一)教學儀器報廢的條件
1、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常規儀器設備為22年、通用儀器設備同其它工業產品),無修復價值。
2、主要結構和部件陳舊或損壞,精度嚴重降低或喪失,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又無法修復的'教學儀器設備。
3、先天不足,又無法改造利用的儀器設備。
4、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的教學儀器。
5、大修一次費用超過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學儀器。
(二)教學儀器報廢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實驗室每學期匯總一次,列出品名、數量與金額,經主管組(室)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主任批準即可。
2、單價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儀器、石膏模型、標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組(室)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主任批準即可。
3、凡屬固定資產(單價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學儀器設備的報廢,應由管理人員填寫《儀器報廢審批單》,再由教導處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教學人員參加的鑒定小組,對淘汰報廢儀器進行技術鑒定,經鑒定合理者,報學校主管校長批準,并由管理和財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最后報縣(區)級業務管理部門備注。
4、不管屬哪一級審批報廢的儀器,都應將原儀器上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拆下備用。
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 一:本校上課時間一課時為60分鐘,每節課教師可根據學生的情況安排課間休息10分鐘 二:教師上課嚴格按照教務處安排的“教師課程表”準時上課,教師課程表一式兩份,教務處一份,教師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學生上課時間)如有調整及時更正,兩份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學生的時段,由老師用紅筆劃掉)教師調整學生課時時,應先征得家長和教務處一致同意后方可調整。注:“教師課程表”不規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隨意調換學生課時,如有事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在“師生請假薄”上登記‘核實后方能準假,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給學生放假、休課,導致學生不能正常上課的一切責任由教師負責! 1:教師曠課,教師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正常上課,扣除教師該課時費標準的20%曠課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教師遲到,以遲到每分鐘1元的標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并主動抽時間給學生補課且不得占用下節課學生的上課時間。 3:教師曠課、遲到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執行外同時降低當月提成比例的1級。 4:教師不得將本校學生帶回家上課,經查實有該情況者,按帶走一個學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務處開處罰單。 5:學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人員在“師生請假登記薄”上登記審核批準方可請假,請假時間未提前四小時不予批假,不來上課按曠課處理。由授課教師在授課記錄本上簽上日期、及“曠課“字樣。月底扣除課時費發給教師提成。事后由學生或家長與教師協商,在教師有時間的前提下,由老師通知學生補課,補課時間不得占用下課時的正課時間。 6:學生遲到減短當節課授課,課時費按全節計算。 7:師生請假一律由教務處審批,教師沒有批準學生請假的.權利。 8:學生連續三個月不上課,視為自愿退學所剩學費一律不退。 9:教師每上完一節課后,要帶頭并督促學生簽字,授課簽字缺項的暫不結算該節課的課時費,待補簽后轉入下月結算。 四:凡本校學生上課時,必須帶上由本校統一印制的“學生學琴記事本”具體授課內容由教師填寫并安排回家練琴計劃,然后簽字,學生回家練習由家長督促并將一周練琴的情況寫上,上第二課時教師好了解學生練習情況,以便更快提高學生學習技能! 五:教師在上課期間,不準抽煙、吃零食、接撥電話。 六:教師應積極參與和配合學校組織的各項演出活動。 【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音樂管理制度11-28 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09-22 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01-27 學校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01-27 學校音樂教學工作總結08-16 音樂管理制度10-20 音樂管理制度10-25 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制度07-10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01-27學校音樂教學管理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