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年度考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教師年度考核方案1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06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學校教師年度考核方案2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教學效果、工作實績,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為教師職務晉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據,現根據上級有關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情況,對教師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縣特校、縣職業技術學校。
二、考核內容
教師的考核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是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實績。
德:指政治思想和師德品質的表現;
能: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和出勤率;
績:指教育教學的數量、質量和效果(包括教學目標評估、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估、教研與成果、常規工作、差生轉化工作等)。
三、考核標準
1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堅持客觀公正、上下結合的原則。
2 、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被考核審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教師總人數的10%。
3 、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 1 )優秀: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教育教學效果好,成績顯著。
( 2 ) 稱職: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 3 )基本稱職: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 4 )不稱職: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四、考核辦法
1 、縣直學校校長的考核,由縣教育局負責;各鎮學校校長的`考核,由鎮教委負責;各校教師的考核,由校長負責。實行一級考核一級。
2 、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學期考核、學年考核三種。平時考核可以隨時進行。學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進行。學年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結合學期考核同步進行。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和學期考核為基礎。
3 、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 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參加原學校的學年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2)正式調動工作單位的,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 3 )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學年內請病假( 公傷除外) 累計超過6個月,或請事假累計超過3 個月,或曠工累計超過3 天的教師,當年度的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5)離退休教師,以審批執行時間為準,下半年批準離退休的不參加學年度考核。
(6)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
(7)受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處分期間參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違反計劃生育的教師不能參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 。
2 、被考核教師在所在單位認真總結、匯報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自報考核等次,群眾評議,各單位根據被考核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和群眾評議意見,寫出考核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 、學校考核小組對處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復核。
4、學校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 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評定為優秀或不稱職的,在鎮工作的,由鎮教委考核小組評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考核小組評定。對不稱職和因處分不定等次的 ,各單位要給每個人寫出書面報告。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 一)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
1 、教師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2 、教師在聘任期內,學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本職務所對應的職務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影響調整工資(即在國家未作出明確規定之前,可視同稱職等次按有關規定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
3 、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其中:屬領導職務的,應改為非領導職務。
(三) 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不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在3 個月內作出辭職,調換工作或緩聘、短聘處理。
2 、連續兩學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我縣教師聘任制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的規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審批權限
1 、縣直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送縣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2 、農村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組提出意見,報鎮教委批準,縣教育局備案。
八、考核機構
(一) 各單位都要設立考核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主管人事政工的領導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一般3 一5 人為宜。
( 二)縣教育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各單位也要相應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教師考核工作。
( 三)縣、鎮、校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 、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辦法。
2 、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3 、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
4、審核本單位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
5 、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
6 、發放考核結果的書面通知書。
九、加強領導和組織工作
建立教師考核制度,是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科學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鎮教委、縣直學校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做到力求客觀、全面、科學、實事求是、準確地對教師工作作出評價。
各鎮、縣直學校參照本方案,結合各自的實際,具體制定教師考核的實施細則。各鎮中小學報鎮教委審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審定。
本方案從20xx學年度起實施,解釋權屬縣教育局。
學校教師年度考核方案3
一、考核目的
通過年度考核,全面評價教師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激勵教師積極進取,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為學校發展貢獻力量。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確保考核過程公開透明,評價標準客觀統一。
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并重,綜合評價教師表現。
注重實績:以工作實績為主要依據,突出教學成果和育人效果。
激勵為主:通過考核激勵教師成長,形成良性競爭機制。
三、考核對象
學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師,包括專任教師、行政管理人員及教輔人員等。
四、考核內容
1. 師德師風(權重:20%)
考核標準: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愛學生,為人師表,無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評價方法:結合學生評教、同事評價、家長反饋及學校監督檢查結果綜合評定。
2. 教學工作(權重:40%)
備課:教案設計合理,體現課改理念,反思充分。
講課:教學目標明確,教學方法得當,課堂互動良好,教學效果顯著。
批改作業:全批全改,及時反饋,注重激勵性評價。
輔導與檢查:經常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關注學生學習進展。
教研活動:積極參與教研活動,有研究成果或論文發表。
3. 工作能力(權重:15%)
專業能力: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教學技能。
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輔助教學。
創新能力:在教學科研中勇于探索創新,有獨到見解或成果。
4. 勤奮敬業(權重:10%)
出勤情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遲到早退現象。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5. 廉潔自律(權重:5%)
遵守紀律: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
廉潔從教:不從事有償家教等違規活動,不接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
五、考核方法
個人總結:教師撰寫年度工作總結,自我評價。
民主評議:組織學生、同事、家長等進行民主評議。
綜合評價:學校考核小組根據考核標準和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具體比例和分配方式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
七、考核結果運用
獎勵機制:對考核優秀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如頒發榮譽證書、獎金等。
職業發展: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調整、培訓進修的重要依據。
問題整改: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與教師溝通反饋,督促其整改提高。
八、注意事項
考核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加強對考核工作的宣傳動員,提高教師的參與度和認識度。
建立健全考核檔案管理制度,確保考核資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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