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5-09-12 10:14:44 財務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篇(精)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篇(精)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1. 財務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財務管理的目的是確保公司的財務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公司制定了以下原則:

  - 誠信原則:財務管理必須遵循誠信原則,準確記錄和報告財務數據。

  - 透明原則:財務管理必須保持透明,確保內外部利益相關者對財務狀況有清晰的了解。

  - 效率原則:財務管理必須高效運作,確保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 合規原則:財務管理必須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合規性。

  - 風險控制原則:財務管理必須關注風險,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來控制和減少風險。

  2. 財務管理組織和職責

  公司的財務管理由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 編制和執行公司的財務規劃和預算;

  - 管理公司的會計事務,包括準確核算和記錄公司的財務數據;

  - 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并向公司管理層和股東提供財務分析和報告;

  - 負責管理公司的資金,包括現金流管理、資金調配和投資決策;

  - 進行風險評估和控制,確保財務風險的可控和可管理性;

  - 協助公司與金融機構和外部審計師進行溝通和合作。

  3. 財務記錄和報告要求

  為了確保財務管理的準確性和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以下財務記錄和報告要求:

  - 財務記錄:財務部門必須準確記錄和分類公司的財務交易,包括收入、支出、資產和負債等方面的數據。

  - 財務報表:公司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表和格式編制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 財務分析和報告:財務部門必須定期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并向公司管理層提供財務報告和建議。

  -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公司必須定期進行內部審計,并聘請外部審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4. 資金管理

  為了實現資金的高效利用和風險的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以下資金管理措施:

  - 現金流管理:財務部門必須對公司的現金流進行有效管理,確保充足的流動性和合理的支付時間。

  - 資金調配:財務部門必須根據公司的預算和業務需求,合理調配資金,確保資金的合理運用。

  - 投資決策:財務部門必須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評估,并提供投資決策和風險分析。

  - 銀行關系管理:財務部門必須與銀行和金融機構建立和維護良好的關系,確保資金渠道的順暢和安全性。

  5. 風險管理

  為了防范和控制風險,公司制定了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 風險評估:財務部門必須對公司的財務風險進行評估和分析,確定關鍵風險點和應對策略。

  - 內部控制: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和執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財務操作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 保險管理:財務部門必須對公司的風險進行保險管理,確定合適的保險種類和保額。

  - 緊急應對:財務部門必須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應對和處理財務風險。

  以上為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完整版,旨在確保公司的財務健康和可持續發展。財務部門將根據這些制度和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為公司提供準確和透明的財務管理服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于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于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注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

  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

  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down. 資料下載)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 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x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

  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公司財務工作職責制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公司支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公司財務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二條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三條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條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五條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六條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七條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八條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九條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財務部部門職能: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第二章、財務部部門職責: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財務部各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第四章、財務部各管理規章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三條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本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本公司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本公司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七條委托人對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本公司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營業執照辦理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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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本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目前我司經營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及下屬各分店的財務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原則、科目及報表

  第三條本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四條本公司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第五條本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六條公司及下屬各分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計提折舊、應交稅金、各項攤銷和預提等均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條本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八條本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數額;企業因分立、合并、變更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定的資產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

  第九條本公司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待攤費用、存貨等。應收及預付款、待攤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價;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其貼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條本公司不計提壞帳準備及存貨跌價準備,年度內所發生的壞帳損失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第十一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備用金二級科目,公司采用備用金定額管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一定金額的備用金,使用單位實際使用后所產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向財務部報帳,財務部在審核無誤后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

  第十二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內部往來二級科目,專門核算本公司下屬各企業內部之間以及與公司本部之間的業務往來。

  第十三條本公司的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實際成本計價,上述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均按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辦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領用時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個別分店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各分店的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當期費用。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或雖不屬于經營用設備,但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物品。

  第十七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確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房屋為20年;

  (二)通用機械及其它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第十八條本公司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提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第十九條本公司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出售或清理報廢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殘料價值減去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公司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扣除累計折舊、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即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從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進入期間費用;年底在申報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應從開始生產經營的次月起在5年的期限內分期調整扣除。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而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營業費用,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不計提職工福利費等,所發生的職工福利等開支直接記入期間費用,但其開支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4%。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核算,當期發生的銷售折讓及免單,直接沖減當期營業收入;當期發生的現金折扣,屬于公司的計入財務費用,屬于各分店的可計入營業費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稅后利潤按下本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被沒收財物損失和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款;

  (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三)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會計報表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資產負債表(月);

  (二)利潤表(月);

  (三)分部報表(月);

  (四)現金流量表(年度);

  (五)管理費用明細表(月);

  (六)營業費用明細表(月);

  (七)利潤分配表(年度);

  (八)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以上各表按財政部規定格式填制,公司分部報表及分店利潤表本公司要求體現毛利率和凈利率,各分店應于次月8日前將各種報表上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在每年度進行合并報表的編制。

  第三章資金及費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的資金主要采用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在達州市內的下屬分店,當天所有收入應全部存入該分店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其小額支出采用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較大額的支出則由公司出納員進行支付;外埠下屬分店的全部收入則采用按50%存入該分店所在地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另外50%交由分店出納員用于支付日常采購及零星開支,而較大額的支出則采用分店提前申請,總經理批準后,再由公司轉款到該分店出納支出帳戶。

  第三十條針對大宗原材料的支付,根據與供貨商的約定進行核對,財務人員應對入庫單及張數、入庫單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驗收簽字等事項認真審核,同時收回入庫單結算聯并出具貨款結算單,在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根據資金安排情況付款。

  第三十一條對于原材料的零星采購,采購人員必須在當天持采購發票和通過驗收并簽字的入庫單,經財務人員審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二條出納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的用款申請表辦理。用款申請表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第三十三條關聯企業之間內部往來款項,用款單位要開出《收款收據》蓋齊有關印章,注明時間、金額、用途,放款單位出納人員要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付款。

  第三十四條因辦理公事需要財務預支款項的,可向出納借款,借款人應認真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人、時間、用途、金額、及約定償還時間,并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借款人在公事辦理完畢后,應在當天到財務部履行報賬手續,逾期不報賬者,財務部門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五條購置資產、物料用品應按規定填制申購單,辦理審批手續。報銷時經手人、驗收人應在發票上簽字并注明用途,連同入庫驗收單一并交由財務部門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六條購置零星物品、資產維修及其他開支,報銷人應在提供的發票上注明用途,同時在經手人、驗收人簽字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七條公司因業務需要開支業務招待費時,應事先報總經理批準,本著節約、合理、有效以及不超標的原則,嚴格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報銷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八條公司員工工資應由人事管理部門按月根據考勤情況編寫員工工資發放表,計算應發應扣及代扣款項,核算出各員工實發工資數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三十九條出納人員在付款業務中,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中的經濟事項是否真實、準確、合法、大小寫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經辦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的簽字,是否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付款,同時應根據付款方式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戳記。

  第四十條出納人員應嚴格遵守現行的現金、銀行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坐支及挪用現金,不得白條抵庫;否則,以挪用公款行為追究出納人員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出納人員在財務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部規定的財務工作操作流程進行出納收支業務工作;出納必須在完成每天的支付業務后,及時登記日記帳,并在正確填制“出納收付報告單”后連同原始憑證一并交給會計,便于會計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章采購及資產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分店的原材料采購,采用供貨制,在供貨商確定之后,根據第二天的營業預測,開具采購計劃書,核定后通知供貨。

  第四十三條供貨商將原材料送到后,倉庫保管員應同廚師等一道,對原材料的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二人以上)簽字后,第一聯交財務對帳用,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四十四條各分店酒水的供應與保管由吧臺專門負責,貨商將酒水送到后,倉庫保管員應同吧員一道,對酒水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簽字后,第一聯交財務對帳用,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四十五條倉庫保管員在進行“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采購數據(含零星采購)錄入時,應認真核實所錄入的數據無誤后再進行保存打印,如發現有錯誤數據的入庫單時,應以負數數據單進行抵沖,然后再重新錄制正確數據入庫單;同時應及時換回已發出的錯誤數據入庫單。

  第四十六條倉庫保管員必須在當天將所有打印出來的入庫單(含作廢單、抵沖單)交給財務,所有交給財務的入庫單必須是連號的,中間不得有重號、更不得有缺號;其中作廢入庫單必須是兩聯,同時應加蓋作廢章。

  第四十七條對于應收帳款,本著誰放債誰收回的原則,各分店應在月底對其簽單進行清理,并負責及時回收。

  第四十八條財務部門應定期和不定期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清查及抽查,核實債權債務,查明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各項結算款項的拖欠情況及其原因,材料物資的實際儲備情況,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其完好程度。

  第四十九條財務部門在清查核實上述情況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及其處理辦法向總經理報告,并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內部牽制制度

  第五十條本公司設置專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實行錢賬分管,現金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特殊情況的,分店可設置兼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兼職現金出納員的責權與專職現金出納員相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單獨設立現金日記帳,現金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現金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財務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同時編制現金盤點表。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設置銀行出納員崗位,根據系統資料和銀行存款,負責對各分店營業收入的稽核,保證資金的正常回籠,同時負責公司內部之間款項的劃轉工作。

  第五十三條本公司單獨設立銀行日記帳,銀行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銀行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會計人員應定期核對銀行日記帳和銀行明細帳,銀行出納員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余額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五十四條銀行帳戶印鑒及支票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經理名章由本人保管,支票由出納員保管,不得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各分店設置專職會計崗位,負責本店財務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證“餐飲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對本店營業收入的核查工作、系統數據與手工簽單(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的稽核工作、酒水單據的每日核對工作,負責監督并參與本店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耗用、盤點等工作,嚴格采供兩條線,負責對本店庫存與銷售的連動分析,并保證準時準確上傳各項財務數據。

  第五十六條出納員因暫離崗位臨時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主管會計監交;因工作調動、辭職等永久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本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財務部監交。交接記錄應由三方簽名,并作為會計檔案保管。

  第五十七條出納員崗位采取輪崗制度。出納員在同一單位一般不得連續超過五年。

  第五十八條各分店設置吧員兩名,一名專職負責“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數據的錄制工作,負責每項業務的明細記錄,負責當天營業日報表、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明細單據的輸出打印,并負責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明細單據必須要有相關人員的簽字;一名專職負責營業額的收取、保管、存行等工作,本著分工明確、相互協作的原則,兩名吧員對吧臺內的一切經濟責任負同等責任;同時,還共同負責酒水的申購、驗收、銷售出貨、月末盤點等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本公司設置專職審計崗位,專門負責對本公司及下屬分店的所有經濟業務、會計檔案等進行稽核、審查工作,并按月編制審計報告。

  第六章財務檔案

  第六十條財務部應負責對各種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資料的裝訂、登記、歸檔及保管工作,與之相關的儲存光盤、u盤等應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第六十一條公司的會計檔案資料不得借出,不得私自進行復印、拷貝,如有特殊需要,經公司批準,并在辦理了登記手續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但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抽換。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管理制度從通知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復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后,應妥善保管并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并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并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后,資本公積可以用于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并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并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余額不低于年末貸款余額1%),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節賬務管理

  一、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三、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四、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由會計簽名或蓋章。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五、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七、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節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支備用金,需填寫借款單,交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支。

  第三條、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五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六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八條、公司報賬程序:

  第三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節支票管理

  第一條、票由出納人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人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薄上注銷。

  第三條、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節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當月月薪的1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套取現金的;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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