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時間:2025-09-13 07:49:26 生產/加工/制造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合集)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合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根據西政6號傳真,特制定《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望鄉直各單位、各村民委員會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機構

  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綜合指揮、指導、協調、處理汛期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

  指揮:

  成員:

  下設三個工作組

  1、業務組:

  2、現場組:

  3、綜合組:

  二、工作組職責

  1、綜合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調度工作;負責協調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向縣政府、縣安監局報告事故進展情況;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文檔備案工作。

  2、現場組: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施救、醫療救護、應急處置等。

  3、業務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專業技術應急方案等。

  應急時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所在村必須立即向鄉政府報告。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應急救援時效內,各村主要負責人和鄉機關干部、鄉直部門負責人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

  (四)鄉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五)工作聯系

  總聯絡員:電話:

  傳真:

  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有效防范和應對汛期安全事故,確保生產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的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目的

  本單位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為了預防汛期安全事故發生,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生產、工程等正常進行而制定的。為此,本單位制定了針對不同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和固有資源及設備使用,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執行方案,并進行演練和改進,以保障應急預案的完善、熟練和有效。

  二、應急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小組

  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為本單位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本單位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定、組織實施和應急演練等工作。

  (二)指揮部

  指揮部是應急領導小組行動指揮中心,由領導人員和應急隊員組成。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緊急應對汛期的工作,指揮及調度各應急隊伍,明確處置方案,協調解決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中心組

  中心組是本單位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操作團隊,成員包括主要管理人員、職業衛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主要負責實施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包括現場勘場、危險識別、設備檢查、事件處理、物資調度等。

  三、應急響應級別

  根據防汛安全生產需要,本單位對應急響應級別劃分如下:Ⅰ級響應——有可能發生汛害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調度各部門、小組到位,準備應急物資。Ⅱ級響應——當本單位防汛等級升級,出現實際影響汛害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各部門、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四、應急措施

  (一)安全防范措施

  1、對組織單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加強各項安全措施的“閉合環”和“協同合作”。

  2、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工作。

  3、對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儲存、使用和管理的規范,確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達到安全標準。

  (二)緊急處理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學校防汛應急預案,加快救災速度。

  2、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應當做好工作,注意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當遇到緊急情況時,首先要保護自身和身邊的人員,及時報告所在崗位的上級領導。

  3、妥善安排好應急車輛、水壓泵等設備,為急需使用的物資運輸提供保障。

  五、應急物資

  1、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救生衣(10件)、方便面(100個)、飲用水(100瓶)、雨衣(10套)、應急藥品(10包)。

  2、應急物資調度: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由中心組負責保護提供應急物資。

  六、演練計劃

  為確保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和應急演練的高質量,本單位制定了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計劃。該計劃包括預案演練的內容、時間、演練方法、演練事項的處置內容和驗收等相關內容。

  應急預案是防汛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保針對突發重大事故緊急狀態安全及時處置,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促進企業快速恢復生產及復產的一個基礎性工作。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和演練是一個動態過程。應該及時總結前一次演練的經驗教訓,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改完善,不斷提高整個應急預案的水平和針對實際應急情況的應變能力。真正提升防汛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和保障生產線不出現延誤或事故,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應急預案的更新與完善

  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長時間的使用過程中,隨著環境和設施條件的變化,應急預案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保持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更新應急預案應根據防汛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進行,重點更新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級別、應急物資及應急措施等內容,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際性。同時,應急預案的完善也需要積極探索和改進,不斷提高防汛安全生產水平和預警能力。

  在應急預案的完善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應急組織機構,廣泛吸納各方面的人才加入應急領導小組,提高應急預案的參與度和科學性。

  2、加強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完善應急物資分類、儲存、使用和管理的規范,保證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物資能迅速調度到位。

  3、加強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預案的實際運用能力。

  4、加強與其他單位及相關行業的協調和合作,建立及時通訊機制,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綜上所述,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重要的保障企業安全和保障生產的措施之一,在防汛安全生產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應急預案的完善和應用需要長時間的實踐和不斷的改進,以確保其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設備條件,使防汛安全生產工作不斷發展,更好地保護企業和員工的安全,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應急預案的更新和完善是防汛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必要環節。隨著技術和設備的不斷更新和發展,防汛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風險和挑戰也在不斷增加。因此,及時更新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企業的應急反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保障防汛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縣道路運輸工作,高效有序地開展道路運輸工作,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到扎實有效、安全和諧,特訂此應急預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行“一把手”負全責,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人的職責。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到每個人,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公司分別從組織保障、人員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設備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平

  副組長:劉華鋒

  成員:劉賓、劉堯、楊醇、居翠、王婧、徐剛

  電話:6112588

  (二)組織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負責組織,指揮、調動發生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切工作。

  3、負責督促檢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安全設施、設備檢查工作的落實情況。

  4、隨時掌握氣候變化信息,及時通知各駕駛員,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1、要求道路運輸企業立即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后要及時進行整改,決不留隱患。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現象的發生,堅決消除僥幸心理。

  3、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即:不查明原因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過、有關人員未接受教育不放過。如有安全責任事故,將一查到底,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該給予處分的絕不姑息遷就,堅決予以處分。

  三、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

  對不合格的車輛一律禁止參加營運。對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及發生過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規經營的駕駛員禁止參加營運。加強監管工作,監督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隨車備齊各項安全、消防的設備設施。做好途中“三品”等違禁品的查堵工作,嚴禁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嚴禁無安全例檢、檢測不合格、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輪胎磨損嚴重的車輛上路。此預案啟動后,各科室、部門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立即行動,對據不行動,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延誤時機的人員,要嚴厲懲罰,節假日期間,要安排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和值班車輛。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采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采礦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并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并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并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后,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并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系,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系、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后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為規范我省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指導、協助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近日省畜牧獸醫局出臺了《山東省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預案》從編制目的.、適用范圍、組織機構及職責、監控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方面對做好我省畜禽屠宰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與救援行動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組織機構。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省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事故企業進行支援,指導和協助當地畜牧獸醫局開展畜禽屠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二是監控和預警。各級畜牧獸醫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三是應急響應。發生畜禽屠宰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由下至上逐級報告的原則,各責任主體應及時報告畜禽屠宰安全生產事故,緊急情況可越級報告。事發地縣(市、區)畜牧獸醫局接到畜禽屠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到事發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上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在先期處置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和級別確定是否對發生事故的企業派出工作組;視事故級別和要求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政府、農業部,并通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時與省政府新聞管理部門聯系溝通,建立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事件有關信息等。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四是后期處置。相關市、縣(市、區)畜牧獸醫局在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下,配合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穩定。應急處置結束后,相關市、縣(市、區)畜牧獸醫局應及時對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事件發生地和事件涉及的畜禽屠宰生產企業所在地縣(市、區)畜牧獸醫局應及時將應急處置工作評估總結報送市級畜牧獸醫局。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為認真做好全年度的道路運輸工作,高效有序的開展道路運輸工作,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的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到扎實有效,安全和諧,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度,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制度,層層簽署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到每個人,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公司分別從組織保障,人員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設備保障等方面制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提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電話:xxx

  (二)組織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指揮,調動發生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切工作。

  3,隨時掌握氣候變化信息,及時通知各駕駛員,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措施。

  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1,加強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產意識淡泊現象的發生,堅決消除僥幸心理。

  2,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如有安全責任事故,將一查到底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絕不姑息遷就,堅決予以處分。

  三、應急響應機制。

  (一)交通事故

  1.發生兩車相撞交通事故

  (1)如出現人員傷亡則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2.發生單車相撞交通事故

  (1)如出現人員傷亡則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3.發生人車相撞交通事故

  (1)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二)自然災害

  1.地震

  (1)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或者立馬找空曠的地方停車;

  (2)避免將車開進隧道、橋梁或者有頂棚的地方;

  (3)如在行進中,車內人員應讓自己盡量固定,如及時停下,車內乘員應該立刻離開車輛,到車外安全的地方避難。

  (4)如果在地下停車場遇到地震,車內人員應盡快下車,在兩車之間的位置抱頭蹲下或臥倒,這樣當建筑物倒塌的時候,垮下的較大物體先會壓在車上,不至于直接撞擊人身,兩輛車之間的空隙可以成為你救命的空間,增加存活機會。

  2.強風

  (1)駕駛員應緊握方向盤、收油減速;

  (2)不要過度修正方向,以免發生側翻;

  (3)找就近的停車點停車,車內人員下車避難。

  3.暴雨

  (1)駕駛員應及時打開雨刮器,并打開霧燈或大燈減速行進;

  (2)打開車內A/C并打開冷氣,避免車窗起霧遮擋視線;

  (3)避免急剎車、避免急轉彎,找安全停車地點減速停靠。

  4.道路塌方

  (1)遇到道路塌方應及時躲避,并撥打110報警;

  (2)找就近的停車點停車,車內人員下車避難;

  (三)公共突發事件

  1.群眾投訴

  如接到公司員工投訴事件,應及時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根據投訴事件的輕重緩急解決問題,務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如發生新冠疫情等衛生突發事件,需由應急小組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的輕重程度,及時對公司內員工工作進行調整并制定衛生問題防控制度,避免公司內部出現傳染情況。

  此預案,各部門和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服從安排,節假日期間要安排值班領導、人員和值班車輛。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景區突發事件,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有組織有計劃地應對突發事件,特制訂景區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一、預防措施

  1、進一步完善景區旅游步道、觀景臺、棧道等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景區要進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護欄、防護網,險要路段、游客密集處要有明顯的安全標識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潔部要加強路段安全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景區內部及外部通訊設施要配備齊全,員工手機等通訊設備工作時間要處于待機狀態,與邊防派出所、白塘村衛生所、駐軍部隊等單位要保證暢通無阻。

  3、加強旅游設施、服務設施的安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4、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聯合安全檢查組對景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達限期整改意見和通知,特別在黃金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集中時間維護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區、危險地段布設旅游次序維護組,疏導游客,必要時實行單向游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時,現場目擊者必須第一時間向景區管理處現場負責人報告,管理處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外部協助單位組成應急處理工作組,研究制定應急處理方案,下達應急處理指令,展開事故原因調查;

  2、景區管理工作組成員必須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態的擴大,并及時準確地向指揮長報告最新事態的發展狀況,并積極配合外部協助單位完成事件處理。

  3、完成突發事件處理后,景區管理處應當對突發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相關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生命!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六、應急救援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公司領導電話:xx

  總經理:xx

  指揮部總指揮:xx

  電話:xx

  指揮部副總指揮:xx

  電話:xx

  指揮部成員:xx

  電話:xx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

  人數:2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一. 方案編制依據

  1. 施工組織設計

  2. 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 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后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臺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范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 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并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持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后勤保障組 、保 衛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 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后,然后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系

  項目部工程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 現場事故后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范圍、效果評估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隨著我國城市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生產規模逐步擴展,大型高技術的生產裝置也慢慢增加。但在工業發展的過程中,也常發生特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生產力發展不平衡、從業人員素質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低等所造成的。據相關統計,我國近年來每年平均發生的生產事故就有80萬起,造成的死亡人數達到平均每年13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的建立、編制已成為了國內外組織開展的減災工作,該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實施安全生產,改善當前不利形勢。據相關研究表明,與無應急系統相比,實施有效的事故應急系統能將損失降低到6%。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研究

  2、1加強培訓,提升各級預案編制水平

  首先,建立起具有高素質的安全生產隊伍。加強高安監隊伍的各項素質,提升專業技能,做到業務精通,從而才能更好的為應急管理工作打下基礎,做好指導和服務。加強行業監管人員在應急預案管理中的綜合能力,使其潛能得到最大化的發揮。落實企業責任主體制,企業管理人員在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的同時,還應對應急預案在編制、評審、報備、演練等方面的管理熟知,這是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

  其次,對管理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專業培訓。在開展培訓的過程中,培訓內容需做到全面覆蓋,既要包含企業的管理人員,還要包含各行業管理人員。這有利于應急預案編制與實際更符合,也更容易被各行業所接受,從而讓預案得以有效實施。

  2、2完善專家庫,保障預案評審有序化

  目前我國各地的在應急預案評審上的專家庫并不全面,導致很難開展評審工作,針對這一問題,各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需從各地實際出發,建立起完善的專家庫。所建立的評審專家庫不僅需要達到行業重點的凸顯,還需要做到全面性,因此需要行業領域和綜合預案兩類評審專家。各地可根據單位、企業規模來確定評審專家人數,并制定出相應的比例數。此外對評審專家也需要加強業務培訓,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并對評審專家加強管理,做好管理跟蹤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此來確保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有序、有效的開展和實施。

  2、3提高監管力度,全面開展預案報備工作

  監管不力將直接影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備工作,導致報備率底。監管工作想要做好,就必須對當地企業的各項實際情況有所掌握,要明確企業的規模大小、數量多少、工作性質等基本情況。因此,監管部門必須加強各部門間的.聯系,建立起全面的企業信息數據庫,從而為監管提供信息依據。此外,各部門需加強監管的力度,無論是從法律、行政上還是從經濟上,都必須落實應急預案報備工作。加強檢查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經營企業,應急預案報備工作沒有落實的企業,應當不發生產許可證。大中型企業需對其進行限定期限,督促他們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若主管部門沒有做好監管工作需予以通報,做好定期監督,并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對發生安全事故且沒有采取應急預案報備工作或沒有引起重視的單位,要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和監管單位的責任。

  2、4加強責任感,全面提升機關服務水平

  加強機關隊伍的工作責任感和思想作風建設。監管部門需從戰略、全局上意識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的重要性,落實好監管部門的相關工作,抓好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加強機關隊伍的服務質量和意識,創建新的預案評審方式。可建立起專門用于預案報備工作的網站,在網上進行報備申請,采用專家在線評審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評審的速度,提高了各單位的預案備案率。

  2、5加大資金投入,確保預案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相關企業和部門需加大對應急預案的資金投入力度,完善應急救援隊伍,保障救援物資和設備的充足,同時,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應急預案培訓和教育,保障應急預案能得到有效實施。因此,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需對財政預算進行落實,并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企業也應當加強自身應急處理能力,建立救援力量和應急組織體系,配備相應的救援物資和設備,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提高員工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能力,這樣才能最大化的減少人員的傷亡和經濟損失。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一、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時,要做到及時報警,迅速切斷電源,組織人員離開火源、電源,避免更大的危險發生。

  二、發生火災情況緊急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及各科室的防火責任人,必須負責引導職工安全疏散轉移,避免擁擠和推搡現象發生。逃離時應用濕毛巾掩住口鼻,盡量伏下身軀,迅速地沿疏散通道進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內,不要驚慌失措。應側身打開房門觀察火勢,以免大火傷及自身。當確信無法從房門逃生,應關閉房門,用衣物或被褥塞緊門縫,并且往門縫上澆水,以延緩火勢。打開窗戶大聲呼救。

  三、要迅速組織人員展開自救工作,派人到規定地點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員到來。

  四、辦公樓內如果發生初起火災,可根據起火的物質、地點等情況采取滅火器滅火、消火栓滅火等滅火方法。如果是辦公桌、沙發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滅火器、消火栓直接滅火。如果是電器或是儀器發生火災,應首先切斷電源,普通電器可利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儀器設備起火必須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液體物質如化學試劑等千萬不可用水撲救,必須用滅火器滅火。

  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滅火器的保險銷,將噴嘴對準火源,壓下滅火器開關進行滅火。

  (二)安全防火有關規章制度

  一、辦公樓內原則上禁止動用明火,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由動火科室填寫動火說明,經由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審批,動火科室派人到用火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火災撲救準備工作。各科室要設防火安全員1名。防火安全員要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撲救初起火災。

  二、辦公樓內的樓道、樓梯、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無阻。疏散標志和指示燈等,要保證完整好用。

  三、干部職工應掌握工作環境附近的.消防報警裝臵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無火災情況時,禁止啟動消防報警裝臵和動用滅火器材。

  二、用電安全

  (一)用電安全應急預案一、一旦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電源開關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切勿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撥電線,切勿用手觸及帶電者,切勿用潮濕的物件搬動觸電者。

  二、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并及時撥打120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院,途中絕對不能停止施救。

  三、通知中心相關部門領導及物業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四、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二)安全用電有關規章制度

  一、電力部門事故應急搶修電話號碼為95598(全國統一)。

  二、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分別是米、米、米、3米、5米。

  三、如果發生電器著火,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

  四、禁止在電線桿拉線上拴家畜、系繩子、晾衣物等。

  五、切勿用濕手撥、插電源插頭,不要用濕布擦拭帶電的燈頭、開關、插座等。

  三、突發事件

  (一)打架斗毆

  一、如沒有傷及人員的情況下應以教育為主,勸說其放棄傷害他人、及破壞正常秩序的行為。

  二、如已傷及他人,應予立即制止,以搶救傷員為主,如情況繼續惡化應以武力制止。

  三、注意觀察暴力組織者的行為、特征。條件許可的話,當即擒獲;不具備條件,也要想辦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隊員到時再擒獲。

  四、注意收集、保護證人。

  (二)爆炸物品

  一、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二、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查工作。

  三、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暴并協助其工作。

  (三)搶奪、搶劫、盜竊

  一、如發現罪犯嫌疑人沒有離開現場,立即通報門衛監控,并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二、如發現罪犯嫌疑人已離,立即向領導匯報,然后檢查單位的財產安全情況。

  三、如犯罪嫌疑人已傷到人員,應立即通知醫療和保安機動分隊,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組織搶救。

  四、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監控的范圍內,立即組織追捕,捉拿嫌疑犯。

  五、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建立協調、高效的應急聯動和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善后處置能力和水平,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目的與依據

  為加強和規范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蔓延、減少損害、降低不良影響,保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和政治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省、市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人體健康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在應急處置中的作用。

  2、合法有序。增強法制觀念,依據法定權限、程序和分工實施應急工作,采取的措施應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和危害程度相適應;實行嚴格的責任制,確保應急工作協調有序。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事發時及時啟動預案、落實處置主體和責任;按照“屬地與屬人相結合”的原則,設立現場指揮機構,具體組織應急工作。

  4、整合資源。區、各鎮(街)及有關部門應對組織、人員、信息、技術、物資、資金等資源進行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做到信息共享、聯絡暢通、反應快捷、啟動迅速、應對有序。

  5、依靠科學。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優化實施績效。

  6、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準備,組建相應的隊伍,健全應急體系;加強社會宣傳,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常備不懈。

  7、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充分發揮駐區軍隊、民兵應急分隊和預備役部隊的作用;在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依靠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參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長效機制。

  (四)概念、分類和分級

  1、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區甚至全市、全省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2、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可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

  3、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較大(III)、重大(II)、特大(I)四級。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省、市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鎮(街)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略)和區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附件一)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領導(指揮)機構

  區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區應急委員會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即轉為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為區應急指揮部)。

  應急委員會由區長任主任(總指揮),區武裝部長、有關副區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副總指揮),法制辦、人防辦、計劃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財政局、文體局、城管局、經貿局、農辦、安監局、衛生局、市場辦、土地分局、環保分局、質監分局、規劃分局以及駐區部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區應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工作,研究確定全區預防、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制定、修訂區總體應急預案,批準區各專項應急預案,部署、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決定并組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習。在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決定、預警信息;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啟動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指揮。

  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圖見附件二。

  2、專家咨詢組織

  區應急委員會和主管部門要成立專家咨詢組織。主要職責是:研究分析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的現狀和趨勢,為應急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并參與應急指揮工作的決策。建立應急專家庫,載明各類專業的應急處置專家的姓名、年齡、職務、職稱、專業特長、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3、領導(指揮)機構辦公室

  區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辦)設在區人防辦,作為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區應急辦主任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人防辦主任、公安分局局長兼任。

  區應急辦主要職責是:傳達區應急委員會的決定,并對預案和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負責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及相關的工作;負責全區日常監測、預測報告工作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并向區應急委員會建議;及時收集、匯總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建立健全有關信息數據庫,并對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和分析處理后,向區應急委員會報告;完成區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4、綜合應急工作機構

  當突發公共事件經應急處置仍難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單一災種演變成兩種以上復合型災種時,區應急指揮部可以設立綜合應急工作機構,組長由主管牽頭單位的副區長擔任。

  (1)綜合協調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公安分局、武裝部、人防辦、安監局、法制辦等單位組成,負責傳達應急處置指令、協調調度、督辦和信息反饋。

  (2)應急搶險組。由應急主管部門牽頭,公安分局、武裝部、計劃局、人防辦、長安交警大隊、土地分局、農辦、城管局等部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現場應急搶險工作。

  (3)維護治安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等組成,及時掌握社會動態,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管控,協調解決影響治安的矛盾,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消除不穩定因素。

  (4)醫療防疫組。由區衛生局牽頭,衛生防疫站、區醫院、婦幼站、紅十字會、接受傷員的醫療機構等組成,負責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的組織指揮工作,并掌握傷員及親屬的思想動態,協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撫救助組。由區民政局牽頭,人勞局、人防辦、城管局、司法局、經貿局、教育局、紅十字會、工會、婦聯、共青團、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人員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撫救助、殯葬等工作。

  (6)消防防化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公安分局消防科、人防辦、衛生局、環保分局、安監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消防、化學物質鑒定、衛生洗消的組織協調工作。

  (7)物資供應組。由區計劃局牽頭,財政局、經貿局、物價局、民政局、城管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應急必需生活物品的調度供應,保障一線人員必要裝備的配備。

  (8)資金保障組。由區財政局牽頭,區政府有關部門、事發地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組成,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資金保障。

  (9)輿情引導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局、司法局、事發地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組成,負責掌握社會動態、對外信息、心理救治、法律宣傳、正面引導和思想疏導等工作。

  5、專項應急指揮機構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設立若干個區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設在各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政府主管副區長擔任。

  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時,立即指揮進入預警狀態;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工作;決定并公布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

  6、日常工作機構

  區各主管部門是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預防、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工作,并在事件發生后作為專業應急指揮部的辦公室,按規定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

  (二)應急調度中心

  依托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設立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調度中心(以下簡稱區應急調度中心)。主要職責是:統一受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報警,對各類信息進行初步分析,并及時向區應急辦報告。在區應急指揮機構啟動前,代行指揮機構職責。

  (三)應急聯動機制

  區各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在區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分工,做好有關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

  發生復合型災種的突發公共事件,按原單一災種設立的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難以履行職責時,區應急委員會可根據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請示,啟動各綜合應急指揮組,直接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等級及風險程度,應急指揮部可向中央、省、市駐區單位、民兵應急分隊、預備役部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自治組織發出應急聯動指令,有關單位必須執行。需調動軍隊、武警協助的,軍事、武警指揮機關應迅速做出決定。

  加強與相鄰縣(市)區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方面的合作,制定聯合應急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逐步實現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信息快速互遞,建立聯合應對和互助機制。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

  1、信息監測網絡和平臺

  以區應急調度中心為內核,構建由各專業監測機構、社會監測點、區政府辦公室、總值班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聯為一體的,覆蓋全區的信息監測網絡,實現監測信息共享。

  2、信息監測、預測

  各主管部門、專業監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監測信息交流等項制度,加強日常監測,同時要對重大危險隱患及危害源實行動態監測;并按照規定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向區應急委員會提出相應的處置建議。

  3、信息報告(報警)

  各主管部門、專業監測機構要完善監測、預測報告制度,接到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具有重大影響公共事件的信息后,應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即時向區應急調度中心報告。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有部門,特別是總值班室,要增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意識,在接到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具有重大影響公共事件的信息后,應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即時向區應急調度中心報告。

  對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即將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都有義務向區應急調度中心或政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接到報告后都有義務向區應急調度中心報警。

  (二)預警

  1、接警與處警

  區應急調度中心接警后,應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迅速、準確做出處警指令,并向區應急辦報告。必要時,可指令職能部門進行核查,各主管部門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推諉、拖延,嚴禁瞞報、誤報。區應急調度中心根據風險分析和等級評價,提出預警或應急建議,上報區應急辦。

  區應急辦和主管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信息后,必須按有關規定立即派人核實,并對調查核實的情況、有關的監測信息、社會心理承受力等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區本級應當進入預警或者應急狀態的,必須立即上報區應急委員會。

  2、預警級別及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將其分為一般(IV)、較重(III)、嚴重(II)和特別嚴重(I)四個預警等級,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般(IV)級的預警,適用于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造成一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一般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較重(III)級的預警,適用于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造成較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嚴重(II)級的預警,適用于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特別嚴重(I)級的預警,適用于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造成群死群傷和財產損失特別嚴重或對社會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

  預警級別的分級標準和,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統一執行市政府確定的標準。

  預警信息的,可采用電話、會議或通過媒體等形式進行。

  3、預警決定的執行

  區應急委員會決定區本級進入預警狀態后,主管部門和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規定,迅速做好預警和有關的應急準備工作,有關專業應急隊伍要進入待命狀態。區應急辦要進行必要的檢查督促,確保各項預警和應急準備措施落到實處。

  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應加強對事態發展的監控,密切關注社會動態,及時向區應急辦報告。區應急辦應及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預警狀態結束

  區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經過跟蹤監測并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認為區本級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要及時向區應急委員會提出建議。區應急委員會接到建議后,要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結束預警狀態。應急狀態結束應向社會公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原則上,一般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區政府進行應急響應;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區應急委員會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分級響應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區政府在進行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向市應急辦報告,待市應急委員會確定突發事件的等級后,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2、經市應急委員會確定的一般級別的突發事件,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3、較大、重大、特大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在區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4、跨區域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經區應急委員會批準,向有關縣(市)區和部門通報情況,共同組織搶險救援。

  (三)信息共享和處置

  1、各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包括常規信息、現場信息采集和傳遞在內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常規信息主要包括:應急工作體制、運行機制和有關的應急保障信息等;現場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地的現場秩序及基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應急處置措施等。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以上信息及分析,為區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采集、匯總的信息必須及時、客觀、真實、準確。

  2、突發公共事件已經或可能向毗鄰地區擴散的,區政府在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的同時,應及時向有關地區和單位通報情況。

  3、突發公共事件涉及國(境)外人員的,區應急辦應按規定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四)基本響應程序

  1、基本應急

  (1)信息研判

  事發時,區應急辦應迅速收集各類信息,盡量掌握第一手資訊材料,并組織專家和部門對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做出初步判斷,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等級的建議。

  (2)應急工作啟動

  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等級確定后,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向社會公布。

  (3)現場指揮

  進入應急狀態時,主管部門和事發地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在第一時間要迅速組織群眾開展搶險和自救互救,盡最大可能搶救人員,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并按照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專業應急隊伍、軍隊、武警,開展搶險救治、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現場監控、衛生防疫、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等應急工作。

  (4)醫療救治

  醫療救護隊伍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員的傷情惡化,降低死亡率,并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救的不同環節和實際需要組織實施應急救護。紅十字會等救援組織要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2、擴大應急

  經應急處置,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有擴大、惡化的趨勢,或者由單一災種演變成兩種以上復合型災種時,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可啟動綜合指揮組,調度增援力量和后備物資支援。必要時可向市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請求支援。

  (五)信息披露

  1、區應急指揮部可采用新聞會等形式,向社會應急處置的情況。主要內容包括:啟動應急預案的原因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級別,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單位,實施應急預案的范圍,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及效果,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實施應急預案的期限。時應符合保密工作的規定。

  突發公共事件的報道工作應堅持及時、客觀的原則,準確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注重社會效果,有利于弘揚正氣、維護社會穩定和實現公共利益。

  2、宣傳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輿論引導和監督,消除社會流言影響和恐慌心理,宣傳應急處置工作涉及的有關科學和法律知識。不得編發未經核實,沒有根據的信息和傳言,不得泄漏國家秘密,不得播發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報道。

  (六)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和有關單位的人員,按規定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檢查(檢測)、分析評估,認為應當結束應急狀態的,應及時提出建議。區應急委員會接到建議后,應按照預案規定的權限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結束應急狀態。應急狀態結束應向社會公布。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在應急處置工作開展的同時,區政府和各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救濟救助,盡快恢復當地正常的社會秩序。

  2、區政府和各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并公布政府救濟方案,明確救濟標準、救濟范圍,申請救濟的地點、期限、程序和部門職責。

  3、對需要異地安置的人員,應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就近安置的方式進行。必要時,可設立臨時安置場所、救濟物資供應站點,做好被安置人員的食物、飲水、衣被的調集和發放,轉移安置地和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妥善解決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其他事項,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突發公共事件中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政策予以救助或補償;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資、交通工具及設施、設備等,應依據有關標準和程序給予補償。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自治組織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期間,工資和獎金由原單位照發,福利待遇不變;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5、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而傷、亡的人員,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褒獎和撫恤。

  6、區政府和各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及時制訂災后恢復和重建計劃,并負責或指導恢復和重建。

  (二)社會救助

  1、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在事發后,因進行應急處置以及生產、生活的恢復需要社會救助的,可向社會救助信息。

  2、動員社會各界,特別是突發公共事件中受損害群眾的親屬和有關單位、人員,幫助受損害群眾解決問題、克服困難。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后事態發展趨勢和社會心態,組織有關專家和社會組織提供多種形式的心理援助。

  (三)保險賠付

  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核實受災和損失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險賠付。

  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個人,特別是高危行業人員參加災害事故保險。

  (四)調查和總結

  區政府主管部門和事發地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應急狀態結束決定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區應急委員會提交工作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概況,事發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以及對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影響,應急處置過程,應急工作的經驗,日常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教訓,今后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貢獻的人員,要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預案規定、拒不執行命令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流程圖見附件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級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應配備相應設備、人員,確保應急通信系統暢通。

  (二)信息保障

  由區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全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管理系統,完善數據庫,確定預警等級標準;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上報制度,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全面掌握交通、通信、衛生、人口、地理信息、氣象、物資儲備、救援力量分布等各種應急有關的動態數據,并加以綜合集成,為應急處置指揮提供決策依據。

  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分管系統、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及時按要求上報信息。

  (三)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要求建立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的裝備信息數據庫,并明確載明其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時間、使用年限、存放地點和產權所有人等事項,并報區應急辦備案。

  擬用于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工作的裝備的所有人,要明確人員負責對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四)應急隊伍保障

  建立以駐區軍隊和武警、民兵應急分隊、預備役部隊、企事業單位專項應急隊伍為基本力量,以社區自救互救組織、志愿者隊伍為補充力量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隊伍體系,并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專項應急隊伍由公安、衛生、城管、科技、農辦、安監、交管等承擔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分別設立。

  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動員社會力量,建立群眾性自救互救組織和應急工作志愿者隊伍。

  各主管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于每年的12月底前,向區應急辦報告本級應急隊伍體系的編成要素、裝備情況、下年度培訓演習計劃等情況。重大情況的變更要及時報告。

  (五)交通運輸保障

  區應急辦會同城管、交管等部門負責交通工具、運輸設施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及應急保障儲備的組織協調工作,并按規定確定儲備標準。

  區應急辦和主管部門要建立交通運輸保障動態數據庫,載明用于應急工作的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時間、使用年限、存放地點和產權所有人等事項,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交通管制和線路規劃等保障措施。

  緊急狀態發生時,有關部門要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組織開辟快速運輸通道;在交通基礎設施受損時,要組織盡快恢復,并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

  (六)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局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載明醫療救治單位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數量、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事項,同時應建立各醫學學科尖端人才的專家檔案,擬定醫療救治保障計劃,明確有關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設施、物資的調度方案,經區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區衛生局要加快公共衛生應急控制系統、信息系統、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社會支持系統建設,全面提高應急能力。

  (七)治安保障

  區公安分局制訂應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確應急狀態下各項準備措施,報區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執行。要構建公安、駐區部隊、民兵應急分隊、預備役部隊和企業、社區保安以及群眾共同參與的治安保障體系,明確職責、任務和到位時限。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區公安分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或區域實施管制和治安管理,并根據需要,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進行布控,加強巡查、值勤,嚴厲打擊盜竊、哄搶公私財物,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應急處置工作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八)物資保障

  區計劃局會同經貿局、財政局等單位,制訂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報區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應急物資保障數據庫,載明應急所需物資的種類、數量、購置時間、更新年限、存放地點和所有人,特殊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技術儲備,以及被指定為定點生產的企業名單、生產能力等事項。建立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培育和發展全區應急的經濟動員能力,并逐步實行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信息儲備的轉變,實現應急物資的動態儲備。建立與省、市級單位和外地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備單位要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應急物資的管理,并按規定對應急物資及時進行補充、更新和維護,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竊、挪用或者失去性能。

  (九)經費保障

  區本級的預備費作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用于當年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開支。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應急工作保障資金列入本級預算。

  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有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十)社會動員保障

  區民政局要會同區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紅十字會等組織,制訂社會動員方案,建立應急社會動員的長效機制。組織動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參與日常訓練和演習,提高應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一)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要規劃、設計具備應急水源、照明和衛生設施的緊急避難所。公園、廣場、停車場和文化體育場所的建設及改造,應充分考慮緊急避難的需求。在事發時,區應急指揮部應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公共場所設置緊急避難所,可征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工作場所、旅店業經營場所等,作為臨時避難場所。

  (十二)技術儲備與保障

  區科技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研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并加速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提高區應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十三)工程保障

  區各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應急工程保障方案,報區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達到國家或本市規定的標準,符合應急現場救援的需要。

  事發時及時對水、電、氣的運行和供應進行協調和應急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的產生和蔓延。

  (十四)制度保障

  區、鎮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強應急工作的法制建設。

  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由區應急辦負責修訂,修訂工作應在每年十月份完成;專項應急預案由主管部門負責修訂,修訂工作須在每年五月份完成。各預案修訂后須報區應急委員會批準。

  區法制辦公室要依法做好在應急工作中發生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突發事件應急中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檢查,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的宣傳,普及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報告、避險、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識。教育的重點是中小學生、社區居民。

  (二)培訓

  應急預案要納入全社會教育的內容,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專門培訓。重點是各類專業人員、公務人員和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同時要組織好志愿者隊伍和人民群眾的培訓,提高各級各類人員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性的認識,掌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技能,提高應對能力。

  (三)演習

  區應急委員會和各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習。綜合性應急演習應在總體應急預案生效一年內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應根據需要,定期組織實施。應急演習結束后,應當對演習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八、附則

  (一)獎懲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區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處置義務,以及截留、挪用或貪污應急資金和物資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的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的修訂和解釋工作,由區政府負責。區專項預案的修訂和解釋工作,由區政府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負責,報區政府批準。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的安全生產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事件(故)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事故即將發生和事故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和周邊地區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保證污水處理廠全面、協調、快速發展。

  根據“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立足基層、依靠群眾;信息先行、快速反應;整合資源、強化能力;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制定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綜合性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2.4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第352號)

  2.6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2.7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2.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2.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2.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2.11《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區域內有可能發生或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和人員傷亡事故、生產過程中異常情況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氣候(如臺風、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緊急情況等的應急處置。

  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綜合性預案,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第二部分是專項預案,和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5、應急工作原則

  遵守“保護生命、安全第一、預防在先”的方針和“救護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時要做到“反應迅捷、職責明確、指揮統一。”要做到統一指揮與單位分工負責相結合,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做好應對緊急事件的工作準備,明確應急程序的各環節。立足污水處理廠公司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信息等應急資源,統一指揮、科學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確保實效。

  二、生產運行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一)生產運行單位概況

  大慶市肇源縣為振興黑龍江省皮革業擬籌劃建設大慶市肇源縣皮革加工工業園區,一期工程建設年處理牛皮75萬張,豬皮150萬張,明膠750噸/年。生產廠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熱、供電、給水、污水處理、道路由黑龍江龍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園區管委會)負責建設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量5000t/d,包括含鉻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膠廢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處理采用物化與生化相結合的方法。

  (二)危險場所及風險分析

  1、危險場所的確定及分布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使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確定以下危險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場所。

  (1)化驗室風險分析:

  化驗室儲存的硫酸、鹽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屬于危險化學品

  硫酸:

  遇H發孔劑立即燃燒,遇氰化物產生劇毒氣體;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熱,不宜將水倒入硫酸中。

  (2)鹽酸

  健康危害:接觸其蒸氣或煙霧,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現眼結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燒灼感,鼻阻、齒齦出血,氣管炎等。誤服可引起消化道灼傷、潰瘍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膚接觸可致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氣管炎、牙齒酸蝕癥及皮膚損害。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酸汞

  危險性類別:劇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頭痛、頭暈、低熱、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癥狀、肺炎、腎損害。慢性汞中毒表現有:神經衰弱,震顫,口腔炎,齒齦有汞線等。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有毒。

  脫毛廢水組合水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

  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污水調節池上述危險場所對存在共同的危害進行風險分析:

  1)硫化氫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強烈的神經毒物,對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時/天,3個月,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機能改變,氣管、支氣管粘膜刺激癥狀,大腦皮層出現病理改變。小鼠長期接觸低濃度硫化氟,有小氣道損害。

  危險特性: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濃硝酸、發煙硫酸或其它強氧化劑劇烈反應,發生爆炸。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起回燃。

  2)電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①電氣火災危害風險分析

  電氣設備、電器、照明設施、供配電線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質量缺陷、施工質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運行中正常的閉合與分斷、不正常運行的過負荷、短路、過電壓、接地故障、接觸不良等,均可產生電氣火花、電弧或者過熱,若防護不當,可能發生電氣火災或引燃周圍的可燃物質,造成火災事故;在有過載電流流過時,還可能使導線(含母線、開關)過熱,金屬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觸電危害風險分析

  本工程的配電裝置、電力設備等電氣設施,在帶電狀態下,若存在漏電、絕緣失效、保護接地系統失效等原因,人體一旦接觸或接近,輕則電擊或電傷,重則會造成死亡。

  3)機械傷害的風險分析

  各類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履帶等)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①旋轉的機件具有將人體或物體從外部卷入的危險;傳動部件和旋轉軸的突出部分有鉤掛衣袖、褲腿、長發等而將人卷入的危險;相對接觸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險。

  ②機械的控制點、操縱點、檢查點、取樣點、送料過程等也都存在著不同的潛在危險因素。

  4)噪聲的風險分析

  裝置內的噪聲源的機泵、風機等。生產過程中,設備運行產生的振動、機械設備轉動產生的噪聲對人體均可產生不良影響。噪聲作用于人體能引起聽覺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聾,或引起神經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統等疾病的高發。另外,噪聲干擾影響信息交流,使人員誤操作發生率上升,影響安全生產。

  5)以上危險場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險有害因素外還存在以下危險:

  (1)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綜合污水調節池存在高處墜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員在高處施工、檢修或生產操作時,如果防護設施存在缺陷或不當,或者由于工作人員麻痹大意或過度疲勞可能造成高處墜落。特別是雨季、冬季和大風季節里。

  ②催化氧化罐盤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員作業時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③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

  ④勞動防護用品缺陷,主要表現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用品因內在缺陷而破損、斷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處墜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誤

  6)含鉻廢水產生鉻泥的危險

  鉻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在含鉻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鉻泥為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屬于危險廢物。

  7)含水污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含三價鉻和二價硫離子,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硫離子遇水在一定條件下容易產生硫化氫,硫化氫危害見上

  8)催化氧化罐的風險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產生少量的氨氣。氨氣主要對動物或人體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膚粘膜和眼結膜上,從而產生刺激和炎癥。可麻痹呼吸道纖毛和損害粘膜上皮組織,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減弱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氣體形式吸入人體,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過肺泡進入血液,與血紅蛋白結合,破壞運氧功能。

  長期接觸氨氣,部分人可能會出現皮膚色素沉積或手指潰瘍等癥狀。

  9)反應池的風險分析

  在含鉻污水處理過程中,在反應池中加氧化鎂產生粉塵以及干化污泥產生粉塵:

  粉塵對大氣又一定的污染其次還具有爆炸危險

  (3)鍋爐裝置風險分析:

  由于鍋爐長期在高溫高壓下運行,并不斷受到煙氣和鍋水中有害雜質的侵蝕和飛塵的磨損,或設備故障,安裝質量操作不當往往會發生事故,輕則停爐而影響生產,重則發生爆炸設備損壞人員傷亡造成重大損失。鍋爐在使用中,因操作不當造成超溫超壓,使受壓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損壞或鍋爐燃燒室發生爆炸、火災等事故,破壞性很大。因此,在運行中要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認真遵守設備規范,防止超壓、過熱、腐蝕、裂紋和起槽現象發生,同時必須有一套有效的防范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即污水處理廠和社區。污水處理廠應急組織又可分為車間和班組,其中車間是應急組織的基層單位,是主要力量,班組是應急組織的指揮機構,是車間的管理部門。社區應急組織主要是醫院,社區的其它部門,主要起到管理和協調作用。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指揮機構

  總指揮:李坤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總指揮:任海生污水處理廠主管生產安全副廠長

  張曉東污水處理廠主管技術副廠長

  牟桂良污水處理廠主管工藝副廠長

  成員:盧義國給排水班班長

  王有明給排水班班長

  李偉中控班班長

  寇振宇中控班班長

  崔迪綜合工房班班長

  李永福綜合工房班班長

  趙立晶化驗室主任

  申守恒電氣班班長

  韓偉民鍋爐班班長

  日常工作由安全環保領導小組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污水處理廠廠長任總指揮,有關副廠長任副總指揮,負責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污水處理廠辦公室。若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生產安全副廠長擔任臨時總指揮,安全生產副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技術副廠長任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污水處理廠下屬各班組正職領導不在時,由副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應急救援負責人。

  2、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

  ①負責污水處理廠“預案”的制定、修訂;

  ②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③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指揮部:

  ①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4)指揮部成員:

  專職安全員: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狀態下的搶險救援工作。

  安全環保組組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技術組組長:

  ①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運行系統開、停工作;

  ②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系;

  ③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

  ④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設備組組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化驗室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工會負責人: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專職技術員: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四、預防及預警

  (一)危險場所監控及監測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危險場所一經確定,就必須納入控制管理范圍,設專人24小時值班監控、現場巡檢,危險場所現場設置危險場所安全標志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危險場所區域內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要高度重視本區域安全動態,危險場所若發生變化,尤其是升級時,應立即上報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人身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處置: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面罩,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堵漏。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接觸。噴水霧可以減少蒸發,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滅火劑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狀水,防止飛濺。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蝕作用,蒸氣或霧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氣管痙攣,化學性肺炎、肺水腫,嚴重者可致死。應急措施: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對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醫;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翻開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如果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并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

  (三)鹽酸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滅火方法:用堿性物質如碳酸氫鈣、碳酸鈾、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撲救。

  泄漏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于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乳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氫的.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時隔離150m,大泄漏時隔離30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從上風處進入現場。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或使其通過三氯化鐵水溶液,管路裝止回裝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帶過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帶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畢,淋浴更衣。及時換洗工作服。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電氣火災的安全預防措施

  防止電氣線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嚴格按照《電氣設計規程》的規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電氣線路。

  b)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境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

  c)不同的工作環境,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應根據相應的國家標準規定進行。

  d)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e)加強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從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機械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機泵傳動皮帶要安裝安全防護罩

  (八)噪聲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九)高處墜落的安全預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盤梯要焊接牢靠

  (2)作業時要保證安全設施要靈活好用,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3)高空作業時,員工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高空作業人員要嚴格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檢,發現管線或儲罐有泄漏廢液時要及時處理,防止廢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維修、巡檢過程中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時嚴格執行硫化氫預防措施

  (十一)含鉻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氨氣的安全預防措施

  1)生產過程中加強密閉化,污水處理管線應經常檢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強通氣。

  2)平時組織對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練,一定要明確群發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現場救護程序

  3)嚴格執行“氨標”中規定,凡從事氨作業人員均應進行就業前體檢。

  (2)粉塵的安全預防措施

  粉塵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還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應著眼于發爆的條件:控制粉塵濃度;杜絕起燃點;減低空氣中氧的濃度;采取有效降塵措施;建立預報系統;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1、三級。當班作業人員、車間班組或通過廠值班人員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經及時搶修不會造成系統停車,不會造成大面積污染和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當班班長通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迅速恢復生產,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匯報園區管委會。

  ①個別人員輕傷、設備損壞(不影響裝置正常運行);

  ②初期火災、爆炸范圍不大,沒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區域,不能產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的少量泄漏、火災,污水處理廠所屬單位能控制的范圍內,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未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2、二級。當班作業人員通過廠值班人員協調、組織無法控制事故源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大面積污染或人員中毒、傷亡,當班班長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各應急小組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恢復生產,防止事態擴大。

  ①個別人員重傷或多人輕傷、設備嚴重損壞(不能正常運行,導致裝置不能正常運行或者停車);

  ②火災、爆炸范圍較大,沒有涉及易燃易爆區域,不會發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化驗室)的少量泄漏、火災、爆炸,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員健康,污水處理廠能夠控制的范圍內。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3、一級。發生重特大事故,接到當班班長報警后,經園區管委會和應急救援小組現場處理仍無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處于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可能或已經引起大面積的污染、爆炸、火災、人員中毒或傷亡,園區管委會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社會救援機構報警。。

  ①火災、爆炸范圍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區域(燃氣取暖廠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②危險化學品儲運中發生大面積泄漏,可能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情況下;

  ③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火災、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④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人員100人以上的情況下。

  ⑤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故。

  (二)事故發生后的響應程序及一般處理措施

  一般事故,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方式及早發現,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①事故現場人員在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向班長報告。

  ②當班班長接到報告后記錄報告的詳細內容,并立即組織當班人員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確認事件地點,通知所屬崗位操作工到事故現場檢查處置;向車間領導和廠值班人員報告;車間立即向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車間應急預案組織車間人員進行應急救援處理。凡發生事故的車間,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凡能經切斷物料等處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事故發生部位本單位不能控制的,應向園區管委會報告并提出搶修的具體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傷害,波及周邊。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污水處理廠廠值班人員、安全環保組報警,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

  ②安全環保組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相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進行評估,如果是30分鐘內不可以處理的火災、爆炸、毒氣泄漏等會引發大災難的事故,要立即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啟動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③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部門按專業對口迅速向主管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環保、衛生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④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

  ⑤生產組、設備組、安全環保組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發生事故的單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災爆炸部位和范圍后視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止運行則由生產組發出指令,按程序進行。

  ⑥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三)污水處理廠危險目標的處置預案

  1、硫化氫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總則

  1.2目的

  為了作業、維修、巡檢現場人員能夠高效地應對硫化氫中毒事件,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1.3范圍

  適用于作業、維修、巡檢處在產生硫化氫的部位(脫毛廢水組合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廢水調節池等)。作業的員工遭遇硫化氫時的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1.5預案的啟動條件

  ①硫化氫中毒類型劃分

  1)刺激反應:

  接觸硫化氫后出現流淚、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熱感等刺激癥狀,在短時間內恢復者。

  2)輕度中毒:

  有眼脹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輕度頭痛、頭暈、乏力、惡心等癥狀。

  3)中度中度:

  有明顯的頭痛、頭暈等癥狀,出現輕度意識障礙;有明顯的粘膜刺激癥狀,出現咳嗽、胸悶、視力模糊、眼結膜水腫及角膜潰瘍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環衰竭,休克等

  ②預案的啟動

  根據作業、維修、巡檢處的實際上情況,應急工作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輕度以上硫化氫中毒時,應立即成立應急指揮小組,基層班長為應急小組組長,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預案組織實施。

  第二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應成立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原組織實施

  1.6應急指揮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中心人員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張曉東牟桂良

  成員:盧義國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韓傳民馬文龍趙立晶

  (2)應急指揮小組人員組成

  組長:任海生

  副組長:張曉東

  成員韓傳民盧義國

  (3)應急指揮組織機構職責

  1)召開本級搶救會議,研究部署搶救應急工作

  2)指揮搶救工作及人員疏散

  3)負責硫化氫中毒事件的上報下達工作

  4)負責委派工作人員到出事現場

  5)根據中毒情況救助相關方或地方醫療急救機構,并報園區管委會

  6)醫務人員未到達前,必要時應實施簡單的救護和急救措施

  7)未在崗的指揮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4)應急指揮部門職責

  ①生產組

  1)必要時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2)負責保障所屬基層班組的生產運行

  ②安全環保組

  負責車輛的調配、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③財務(園區管委會)

  負責保障硫化氫中毒人員醫療費用的支出

  ④廠技術組

  負責組織硫化氫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5)應急準備

  1)應急物資準備

  ①作業、維修、巡檢區域必須有聯絡的通訊工具,并必須保持暢通

  ②中控室應設置觀測風向的簡單裝置

  ③在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應配備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設備

  ④含硫場所應有硫化氫聲響報警系統

  ⑤在含硫作業、維修、巡檢作業的基層隊應配備足夠的醫用氧氣和吸氧設備或呼吸器

  ⑥含硫場所作業的基層作業、維修、巡檢基層班組應配備可使硫化氫中毒者飲用后產生興奮的飲料(濃茶或咖啡),干凈清潔的水和毛巾。

  2)緊急服務信息

  ①醫療急救電話120或就近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備件

  ②指揮組織負責人應清楚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的詳細地址

  ③作業、維修、巡檢人員應了解含硫場所地形、硫化氫檢測儀器放置情況、報警聲響特點、風向標位置及安全撤離路線等

  3)硫化氫的性質

  硫化氫是一種無色、劇毒、強酸性氣體,低濃度的硫化氫氣體有臭雞蛋味,相對密度1.176,較空氣重

  4)一般護理常識

  ①當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復后,可給中毒者飲些興奮性的飲料和濃茶、咖啡、并專人護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輕度損害,可用清潔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氫中毒者,需要休息幾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氫的傷害,因為被硫化氫傷害過的人,對硫化氫的抵抗力變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帶是指通風良好且空氣新鮮的上風地區

  (6)應急反應和行動

  現場人員發生硫化氫中毒時,應進行以下應急行為

  1)當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遭遇硫化氫時

  2)應迅速逃離現場至安全地帶,并向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情況

  3)應急小組根據情況初步判斷中毒級別,若屬輕、中度,應立即接受吸氧30分鐘后,再將傷員送至救助的醫療機構。

  4)同時應急小組組長通知相關人員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5)若確需在有硫化氫氣體存在的場所繼續作業、維修、巡檢,必須兩人以上組成一個小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鐘撤離至安全地帶休息5分鐘方能繼續工作。

  6)當有人發現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發生硫化氫重度中毒時

  7)應迅速報告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關方將傷員迅速撤離現場,放置在安全地帶

  8)若中毒者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并應保持中毒者處于放松狀態、保持中毒者的體溫,不能亂抬亂背,應將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搶救,然后將傷員送至救治的醫療機構或求助當地120急救中心

  9)當重度中毒者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應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等方法進行搶救。

  ①胸外心臟擠壓法:

  解開有礙呼吸的領扣、腰帶(注意防止著涼),平放仰臥在有衣物墊護的硬板上,拉開中毒者下頜,使口腔張開,以利呼吸

  救護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確找準擠壓點,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稍高一點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擠壓,壓出心臟內血液,每秒一次,壓陷3~5厘米,用力應均勻

  擠壓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動復原,血液又充滿心臟,如此反復擠壓、放松,用力應適應,既有效擠壓,又避免內傷。

  ②口對口吹氣法

  讓中毒者仰臥,解開領口和腰帶,將中毒者頭部轉向一邊,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異物

  將中毒者下顎用力向前張開,使之呼吸道通暢

  抬起下頜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對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體內廢氣

  吸大口氣口對口吹氣入中毒者體內,此時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證明呼吸無阻礙

  吹足氣后,將嘴移開,讓其呼出體內的氣,每3秒均勻吹一次。重復上述c)~e)動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為止。

  對嚴重硫化氫中毒者,在搶救過程中,上述兩法最好同步進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確認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進行。

  當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作業、維修、巡檢處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級預案,委派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和醫院進行處理;并將情況報園區管委會指揮中心。

  1.7附則

  (1)當中毒者病情及現場硫化氫得到控制后,車間班組、應急小組、應急指揮中心應填寫硫化氫中毒情況報告

  (2)車間班組應配合并參加上級對硫化氫中毒的調查工作。

  2、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根據肇源縣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源安辦發[2010]4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污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正常運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撲救和疏散員工,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全廠整體應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為目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原則,通過演練全面檢驗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隊伍技術和戰術水平,增強全廠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廣大員工突發安全事故時自我保護和救援能力,促進全廠安全生產運行形式的穩定和根本好轉。

  2.2演練的目的

  開展消防防火應急預案演練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污水處理廠保證生產安全運行和處置突發生產安全運行事故能力、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手段,通過對現有預案的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機制的科學性,應急體質的合理性,應急隊伍的適應性,從而能夠從容應對各類突發事故。

  2.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對危險場所點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之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生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三)款:企業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七)款:“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企業車間班組要定期組織本預案的訓練和演習,每年至少組織進行1-2次。

  2.4演習要求達到的預期效果:

  污水處理廠領導和崗位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滅火方法,使用滅火器。

  參加培訓演習人員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帶。

  演習確保安全。

  2.5演習領導小組:

  組長:李坤(總指揮)

  副組長:任海生、張曉東(執行指揮)

  張曉東(負責與園區管委會消防隊聯系)

  牟桂良(負責技術指揮和員工演練指導)

  成員:盧義國(負責污水處理廠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趙立晶(負責化驗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劉永福崔迪(負責綜合工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李偉(負責中控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永明(負責給排水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牟貴良(負責維修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申守恒(負責電氣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韓傳民(負責鍋爐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友平(負責有關演習物品的準備與退還、場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習特邀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派員進行示范表演與指導。

  2.6要求參加人員:

  ①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

  ②污水處理廠各班班組長、安全員;

  ③化驗室主任、非當班人員;

  ④維修班組長、電焊工;

  ⑤倉庫管理員;

  ⑥污水處理廠值班員。

  歡迎不當班的其他員工參加觀摩。

  2.7演習內容:

  ①消防水帶的連接(含水帶水槍接駁和與消防栓的連接);

  ②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油盤火焰;

  ③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液化石油氣罐著火;

  ④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油盤火焰;

  方法:

  ①先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作示范表演;

  ②人員訓練;

  ③抽考(隨機抽考各類人員1名);

  ④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隊長講評。

  2.8物質器具準備:

  ①干粉滅火器(4Kg裝)8個;(可先用即將過期失效的滅火器)

  ②液化石油氣罐1個(在食堂臨時借用);

  ③水帶4~6條;水槍2~3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④開啟消防栓的板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⑤鐵質油盤;(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⑥廢機油、棉紗若干;

  ⑦礦泉水兩箱(主要供消防隊、全區管委會錄像人員及廠領導,員工請到崗位上飲水)

  2.9演習場地與時間安排:

  1、場地:選擇在污水處理廠前面的廠區通道上。事前進行沖洗干凈。

  2、時間:擬定在×××年××月××~××日,×××地點進行演練。(具體到時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項:

  ①員工應穿好勞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傷害。

  ②滅火時注意選擇上風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員觀摩可選擇在道路兩側。

  ④注意使用滅火器,抓好噴射膠管后,方可壓射,禁止對向人員。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沖洗,不準向有人處。

  2.11其它事項安排:

  ①廠車間班組必須按照要求派人參加并簽到,特殊情況需要請假。

  ②演習時做好拍照和錄像,也可通知園區管委會宣傳部門宣傳報道。

  ③演習總結由安全環保組編寫并上報。

  ④安排好生產運行、演習和正常生產兩不誤。

  ⑤事后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指導人員在園區管委會食堂就餐,以表感謝。

  ⑥消防水帶、水槍等用具用后洗凈曬干,及時歸位歸還。用完的滅火器,請廠及時充裝換藥以備應急。

  ⑦演習結束后的現場清理由任海生、張曉東指揮馬文龍、趙立晶、劉永福、張勝浩、寇振宇、由佳俊、蘇大偉、按衛生責任區范圍清洗。

  2.12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①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首先應確認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離疏散人員應盡快地向上風向轉移)。

  ②如果可能威脅周邊地域,指揮部應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協助引導疏散。

  ③內部疏散引導小組負責穩定情緒,按計劃合理分流,按預定疏散路線,將人員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組將疏散到室外的人員迅速引導到不影響救援行動的地帶。

  ⑤外部警戒小組防止已經疏散到外面的人員重新返回危險區,造成內外互相擁擠,堵塞通道。另外,還要負責維護外部秩序,為救援創造條件。

  ⑥疏散指揮人員在引導無關人員有序疏散后,應檢查自己負責的區域,在確保無人員滯留后方可離開。

  2.13危險區的隔離

  ①危險區的設定根據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由指揮部確定危險區域。

  ②治安、警衛組到達現場后,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根據指揮部危險區域的設定劃分事故現場隔離區,設置警戒線,并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

  ③治安、警衛組同時要封鎖附近交通,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

  ④如當擴散危及污水處理廠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

  2.14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檢測、搶險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必須事先了解危險區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無爆炸及燃燒的危險,毒物種類及大致濃度,選擇合適的防毒用品,必要時穿好防護衣。

  ②進入危險區域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監護照應,所用的檢測、救援器材需要具備防爆功能。

  ③進入危險區域的檢測、救援人員必須明確一位負責人,指揮協調行動,同時要求配備一部對講機隨時與現場指揮部及其他救援隊伍聯系。

  ④指揮部根據事故搶險情況決定搶險人員撤離,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15現場救護、救治

  接到事故報警時,首先要問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性質(燃燒、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圍和程度,以及救援單位有何具體要求,同時做好電話記錄,必要時問清救援路線。

  救援隊伍到達救援現場后,向現場指揮部報道,其目的是了解現場情況,接受救援任務,提出救援建議。

  選擇有利地形(地點)設置現場急救醫療點。對于不同事故選點有所不同,如化學品泄露事故應選上風向的非污染區域,但不要遠離事故現場,以便于就近搶救傷員。位置要盡可能靠近事故現場指揮部,以便于保持聯系。同時應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區,以利于傷員轉運車輛的通行和急救醫療點的轉移。

  急救醫療點可設在室外或室內,面積應盡量大,便于對眾多人員的同時救護,同時盡可能保證有水的來源。同時要設置醒目的標志,便于救援人員和傷員的識別,懸掛輕質面料的紅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員隨時掌握風向變化。

  醫療救護隊應選派有經驗的醫師對傷員進行初步檢查,按輕、重、死亡分類。目的是盡快將傷員分類便于救護人員識別,并給予不同的處置。在救治過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則:對那些只有經過處理才能存活的傷病員給予最優先處理,而對不經過處理也可存活的傷員和即使處理也要死亡的傷員則不給予優先處理。

  經過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車輛轉送醫院。如救護車輛不夠,對比較嚴重的傷員安排救護車,對于輕度傷員可安排客車或貨車集體轉送。

  社區職工醫院要做好各種搶救藥品和器材的準備工作,接治經現場轉送來的傷員。

  2.16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治安、警衛組在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以利于事故調查組對各種數據的搜集,確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和事故發生后的保險賠償。

  事故現場的洗消由安全環保組負責,主要可分為人員的洗消和環境的洗消。

  對人員的洗消

  對傷員的洗消盡可能快地進行,一旦處于安全位置,應該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確保可獲得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急救人員在進入事故現場前應穿上個人防護用品,并先從有最大污染的區域轉移傷員。

  第二步:去掉傷員的衣服,把他們放置在一個貼有傷員姓名的塑料口袋內,并重新給傷員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見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劑或軟膏。

  對環境的洗消

  針對污染物的種類和狀態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過稀釋、中和、吸附和隔離等方式。

  2.17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事發區恢復正常生產運行后,經污水處理廠廠長現場檢查,報請園區管委會結束應急行動,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后,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并向所屬各車間班組發布相關信息。通過廣播、電話等方式通知相關救援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發單位及有關部門繼續完成。應急工作結束后,所屬車間班組及相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復正常的生產運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決定授權職能部門來進行。

  七、后期處理

  在污水處理廠領導的統一布署下,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恢復生產運行

  根據受災程度,事發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恢復生產工作。調查和總結

  調查

  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后,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牽頭,組織事件(故)調查組,同時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總結

  應急辦公室隊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經驗和教訓,改進工作,及時組織修訂預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污水處理廠報警電話:0459-8393830

  2、應急隊伍組成及分工

  污水處理廠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污水處理廠各類化學事故的救援及處置。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分工如下:

  (1)通信聯系組:由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技術組組長。

  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治安、警衛組:由園區管委會派出所負責

  負責人:派出所所長。

  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組、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設備組組長。

  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4)醫療救護組:由義順鄉醫院。

  負責人:社區醫院院長。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5)物資供應組:由車間負責

  負責人:車間負責人。擔負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6)運輸組:由園區管委會車隊

  負責人:管委會車隊長。擔負物資的運輸任務。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3.1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等

  3.1.2污水處理廠現有消防車一輛可用于事故狀態下的救火、清洗及噴淋工作

  3.1.3污水處理廠配有必要的搶救設備和藥品。

  3.1.4污水處理廠設備組備有搶修設備。

  3.2應急通信系統的保障由通信聯絡組。在事故狀態下,可采用防爆對講機進行通訊。

  3.3應急電源、照明系統的保障由廠值班人員和電氣車間組成,根據事故發生的不同狀態和部位確定臨時供電方式。

  4、經費保障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狀況,由廠計劃在每年的年初計劃中列出經費額度。

  5、其它保障

  5.1單位互助救援

  園區管委會設有消防車,必要時可請求其參與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2請求政府協調救援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可視事故嚴重程度報肇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安全生產事故辦公室,協調有關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5.3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可采用電話、傳真或互聯網等方式進行救援信息的咨詢,

  5.4保障制度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上,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5.4.1責任制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救援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責任。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調整,確保救援組織、人員及責任的落實。

  5.4.2值班制度,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廠值班人員及各車間實行24小時值班)。

  5.4.3培訓制度對全污水處理廠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常識教育,車間班組利用每周一的學習時間宣傳危險化學品安全常識及學習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增加防災意識,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

  5.4.4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

  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5.4.5演練制度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污水處理廠每年舉行綜合演練一次,以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會制度,每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周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隊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1.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包括救援過程中各種情況下的防護措施、意外情況的處理、救援方案實施過程的操作等細節問題。培訓時間為每季度一次。

  培訓內容:

  1.1.1熟悉現場平面圖和實際位置、區域的布局、撤離的路線、危險場所位置、指揮的手勢信號等。

  1.1.2鑒別異常情況的方法,各種異常情況處置的具體方法,各種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1.2員工及公眾應急響應的培訓

  可利用小冊子、廣播、電視等形式向員工和公眾開展教育及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有本區域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時相關人員的職責、發生事故時員工及公眾的應對措施、防護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知識、指揮信號的識別、疏散的路線。

  1.3培訓目標

  ①使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②培訓應急隊伍在應急預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務;

  ③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實施程序變動情況。

  ④每年組織應急工作管理人員和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專業知識培訓。

  2、演習

  指揮領導小組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二次模擬演練,要求各救援隊伍全員參加。把指揮機構和各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演習目標

  ①測試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②檢測應急設備的完好率;

  ③確保應急組織人員熟知職責和任務。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組織所屬各單位不定期綜合演練,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業性應急演習。

  2.2演習內容

  內容包括:

  ①基本目標;

  ②日期和地點;

  ③參加組織;

  ④模擬事故;

  ⑤事故發展階段;

  ⑥后期處置;

  ⑦對訓練和演習進行適當的評價。

  污水處理廠應急機構對應急演習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2.3預案變更

  每年,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申請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當出現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

  ①訓練和演習的書面評價,提出更合適的程序或組織;

  ②組織或程序中的關鍵人員發生變動;

  ③組織機構發生變動;

  ④外部救援機構的能力或功能發生變動;

  ⑤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發生變化;

  ⑥影響到預案實施的企業發生變動;

  ⑦來自其他機構、國家、地方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建議。

  十、獎懲

  由各部辦定期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救援、恢復等各個階段的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表現好的車間班組給予獎勵,表現差的給予處罰。

  1.監督檢查主體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負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獎勵

  在應急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車間班組和個人,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憮恤。

  3.懲處

  3.1各級應急工作組成員的責任

  應急工作組成員違反應急預案和有關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①不服從對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②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工作的;

  ③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

  ④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漏報、緩報有關突發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或者虛假信息的;

  ⑥不按規定及時發布突發事件警報、采取預警期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⑦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⑧不按規定公布有關應對突發事故的決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

  3.2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的責任

  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違反本預案規定或有關應急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①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應急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③不服從上級部門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④不進行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現場和社會秩序的;

  ⑤不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則

  1、術語和定義

  1.1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1.2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化驗室使用固體危險化學品)。

  1.3危險化學品事故

  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

  1.5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1.6分類

  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1.7分級

  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的級

  1.8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行動順利開展。

  1.9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0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動。

  1.11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備案部門是安全環保組

  1.12維護和更新

  安全環保組每半年對應急預案的編制進行重新審核

  1.13制定與解釋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單位是安全環保組

  1.14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活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一、吧一旦發現火情后,當值吧管理員首先引導吧內的客人進行疏散,同時要迅速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初起的火災,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二、當值的吧管理員立即通知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當值吧管理員視火情迅速撥打“119”報警求救。

  疏散預案:

  一、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當值吧管理員要馬上通知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當值吧管理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擴大附近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二、當值吧管理員應正確引導吧內的人員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確逃離姿勢,其余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以及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三、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當值吧管理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四、當值吧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揮的指令,對需要搶回的設備,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經典】08-21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08-01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06-13

[經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22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05-16

(經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08-05

【精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08-01

(精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08-27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經典)11-24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