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例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做好高溫季節、強降雨、雨雪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防止給敬老院內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極端天氣應急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組負責人及班組成員職責: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
(2)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導致大面積停電等事故時,及時做好相關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等。
(3)根據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應對。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全體成員應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極端氣候的防范工作。
2、極端天氣應急搶險隊
隊長:
隊員:
職責:
(1)平時加強配電房、消防系統、電路系統、水電房的安全檢查。 (2)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同時引發災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
(3)及時向自然災害應急小組匯報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產生的后果。
(4)事后總結應急處置的工作經驗。
(5)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及時組織院內老人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院內老人生命安全。
二、應急程序
1、敬老院應急程序
(1)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時,應迅速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2)及時報告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報告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造成的具體災害(如雷擊起火、雷擊停電、雷擊引起設備故障、洪澇災害等)情況。
(4)如時間緊急,應立即報告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說明詳細情況,向各部門發出通知,及時安排護理組妥善安排老人做好避險工作,如遇強雷雨天氣,應提醒各班組將用電設備的電源切斷,以防止雷擊損壞設備。
(5)如極端天氣引發洪澇災害,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抗洪。
2、各班組應急程序
(1)各班組接到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通知后,應該在允許情況下把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先行切斷,待天氣恢復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電的準備。
(3)突然發生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引發的停電情況,應立即通知各班組開啟應急燈照明、及時啟用備用電源,并及時通知電工或值班人員積極配合處置。
(4)加強巡視老人房間,安撫院民,同時注意防火、防汛、防觸電。
三、保障措施
1、辦公室加強對院內安全隱患部位的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2、安全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隨時待命。
3、服務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醫務室加強日常管理,應急呼叫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救治藥品。
5、辦公室要組織進行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應急處置演練,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的應急處置程序,確保敬老院內所有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注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與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干組成,在總指揮與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廠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并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與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后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匯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并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并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后,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盡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并匯報上級做好記錄并存檔。
2、人資部應盡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盡快安排修復并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于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于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貪財;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第一條組織機構,火災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具體安排:
二組:
第二條滅火工作
1、食堂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需熟悉滅火器擺放位置,以便發現火情能第一時間處理;
3、食堂經營企業全部從業人員需詳細了解各種初期火災處理辦法;
4、電線短路、電器起火,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不能使用消防栓水滅火;
5、油鍋起火,根據火情可使用鍋蓋、蔬菜、沙子、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6、排煙罩起火,根據火情可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栓水進行滅火;
7、食堂經營企業需安排人員積極維護起火現場秩序,禁止在起火現場附近區域高呼“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第三條應急疏散
1、經營企業負責人立即派人把守食堂的入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并按照疏散指示xxx上標注的責任區域指揮人員疏散;
2、被疏散人員要沿著最近的消防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現場;
3、疏散時要采取低勢沿地板爬行,防止吸入煙塵造成窒息。若必須通過火焰時需將所穿衣服用水浸濕或其他紡織品浸濕后裹住身體快速沖出;
4、副組長要將火災救援工作的全部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及時向組長及消防部門匯報。
第四條通訊聯絡、安全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受傷的人員,立即使用救護用品包扎傷口,并視情況送往醫院;
2、若有窒息人員要進行人工呼吸進行搶救。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一、演練科目:
1、觸電事故救援演練
2、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時間:20xx年11月2日下午2:30
三、地點:施工現場
四、參加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以及施工人員
五、演練內容:
(一)觸電事故救援演練
1、模擬現場在當天下午2:30時發生人員觸電事故。
2、由于事件緊急,現場負責人來不及向救援小組組長提前匯報,果斷下令切斷現場所有電源。并撥打120請求救護車救援(模擬),并立即向應急救援組長匯報。觸電人員脫離電源后,由現場人員抬到通風處,此時發現傷者已停止呼吸,立即把傷者衣服解開,迅速進行人工呼吸。傷者在救援人員的.及時搶救后恢復了呼吸正常,然后救護車趕到,將傷者運送到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
(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1、觸電事故救援演練結束后,對人員進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演練。
2、把滅火器提到(模擬)火災現場,首先除掉鉛封、拔掉保險鎖;然后左手握著噴管,右手提著壓把;在距火焰兩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左手拿著噴管左右擺動,噴射干粉覆蓋整個燃燒區,將火撲滅;火焰熄滅后,將滅火器整理收好。
3、演練結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一、演練科目:火災事故救援演練
二、時間:20xx年11月15日下午2:00
三、地點:施工現場
四、參加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以及施工人員
五、演練內容:火災事故救援演練
1、模擬現場在當天下午2:00時發生人員火災事故。
2、事故發現者第一時間進行大喊:起火啦,快救火。并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模擬)。聽到喊聲,應急救援分隊成員立即放下手中工作,按各自分工地點各就各位。分隊隊長立即組織人員,取得滅火消防器材,并進行滅火,同時疏散現場。
3、經過同志們的共同努力,火勢得到控制,在保證火災現場火星完全撲滅的情況下(模擬)結束滅火,并清理現場。
4、演練完畢。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為保證本單位生產順利進行,預防機電設備突發故障影響日常工作,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本著思想重視、制度嚴明的目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1、應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發現機電設備突發故障,應立即報告本站站長。
(2)接報告后,各站站長負責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
(3)本站電工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其他站長提出援助,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工程股提出協調要求。
(4)本站車輛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所部調度人員請求調車,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辦公室提出協調要求。
(5)辦公室、工程股無法協調各自的工作時,應立即報告所長。
(6)供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任何機電設備都離不開電,所以專職電工必須保證供電電源的可靠性。我單位供電為單電源供電,市電停電,就必須盡快發動柴油發電機。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必須保證按規定維修保養及保持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
(7)變壓器的檢查維修。變壓器在運行中,專職電工要定期進行檢查,通過儀表、保護裝置及各種指示信號等設備了解變壓器的運行狀況。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應注意檢查變壓器的如下項目:油枕內和充油套管內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應在油表刻度1/4~3/4以內),封閉處有無滲油現象。通過溫度計檢查變壓器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90℃。變壓器的聲響是否正常。絕緣套管有無破損、裂紋等。冷卻裝置運行情況。檢查一、二次母線是否過緊過松,接頭接觸是否良好、不過熱。呼吸器是否暢通,硅膠吸潮是否已飽和。瓦斯繼電器有無動作。變壓器是否良好。
2、責任分析
(1)報告不及時,屬當班班長的`責任。
(2)接報告后,各站站長未及時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屬站長的責任。
(3)接站長通知后,各站電工、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立即趕赴現場,屬該電工、駕駛員的責任。
(4)站長發出調車要求后,所部調度人員未及時調車或無法調車時又未及時上報,屬所部調度人員的責任。
(5)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未能妥善協調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報告所長,屬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責任。
(6)平時未按規定對供電設備、變壓器等進行維修保養,未保證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致使機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轉,電工負主要責任,工程股股長負領導責任。
7)平時未按規定維修保養,致使車輛不能及時救急,駕駛員負主要責任,辦公室主任負領導責任。
(8)站長、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9)電工、駕駛員的傳呼機無故關機或未及時回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3、事后總結
(1)小型事件發生的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件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2)大型事件發生的當時和突發事件引起事故的時候,當事人應立即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報告所長,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3)發生事件的股、室、站負責人在事件后,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在所屬單位、部門大力宣傳,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6、信息發布
7、后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方針,然而無論預防工作如何周密,其事故和災害總是難以根本杜絕。為了避免或減少事故和災害的損失,應付緊急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特制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急救的組織和準備工作之預備方案。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電話:
(二)工程項目經理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技術負責人
組員: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三)應急救援人員
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和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員為主、根據需要增加配套工種人員。
(四)應急救援器材
各施工現場的起重設備、機械設備、消防器材、工具及各類防護用品。
二、應急救援措施的一般程序和措施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應急救援的根本方針,應急救援的目的是為了救人以及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防止損失和人員傷亡進一步擴大。針對我司承擔任務的情況,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危害性大和后果嚴重的事故有:塔機倒塌、腳手架倒塌、深基坑垮塌、支模架大面積垮塌,以及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等。
重大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現場的主要負責人應按以下程序迅速開展緊急救援組織工作:
(一)、迅速組織救援人員趕赴出事點進行分工,組成救援指揮小組。
(二)、緊急疏散事故發生地危險區域的人員,設置警戒線。
(三)、切斷事故點電源、氣源等危險源。
(四)、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單位。
(五)、安排救援所需照明及器材就位。
(六)、對事故可能進一步擴大的危險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七)、盡快研究救援方案并實施救援。
(八)、自身無能力救援和無能力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時, 應立即向當地“119”求救;有人員傷亡時通知“120”急救中心。
(九)、上級領導及有關人員到觀場后,立即組成現場臨時搶險指揮小組,研究現場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確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實施救援。
(十)、對第一現場用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取證,并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十一)、制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的原則是:動作迅速、方法正確、安全可靠。
(一)塔機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發生塔機倒塌、拆臂等重大事故后,按照應急救援的一般程序開展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情況,現場條件迅速制定有針對性的救援措施。通常應有以下措施:
(1)、組織救援人員待命并進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設備出租單位。
(2)、組織救援設備和器材到位,包括:起重設備、吊索、鐵絲、架料、切割設備、消防設備、工具、防護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應搶救受傷人員,但必須保證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壓的傷員應先救出事故點并立即送醫院救治。救援被埋壓的人員,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救援措施。一般應先對救援點的不穩定物件進行支撐、固定或清除,防止傷害救援人員,然后救援人員(佩帶防護用品)進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設備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員上面的物件,救出被埋人員。
(4)、在起重設備配合下拆除事故塔機等物、構件,拆除過程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制定拆除方案。拆除工作由專業人員進行。
(5)、搶險過程需要破壞事故現場的、應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二)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若施工現場發生腳手架或支模架的倒(垮)塌事故后,應按照應急救援的一般程序開展救援工作,同時根據此類事故的特點和情況,采取以下救援措施及方法:
(1)、迅速疏散事故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范圍,并派專人警戒。查看架上架下有無受傷人員,事故是否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2)、組織有關人員在事故地點盡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險方案,在現場救援指揮小組的指揮下開展救援排險工作。對自身無力進行的救援必須立即向“119”求救。
(3)、對可能繼續發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頂、墊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如有人員受傷,首先應搶救容易救出的傷員(指對救援人員自身無危險的部位),同時通知“120”急救中心送醫院救治。搶救被埋壓傷員和對救援人員自身有危險的部位的傷員,應在保證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開展救援,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采取安全、可行的搶救方法。
(5)、援救作業人員應佩帶防護用品進行排險作業。排險工作應從上到下,從面到里進行。在拆除垮塌物件過程中,設專人觀察和指揮,防止拆除過程中繼續發生垮塌。對危險部位應采取拉、支、頂、墊等措施后,作業人員方可進行排險作業。
(6)、對搶險過程中破壞了的事故現場,應做好書面記錄。
(三)基坑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施工現場若發生基坑垮塌(含挖孔樁)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的一般程序開展救援工作,并根據此類事故的特點,應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開展救援。
(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主要負責人及救援領導小組人員必須迅速趕到出事點并立即開展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上級領導。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斷事故性質:a、有無人員被埋;b、有無垮塌繼續擴大的趨勢;c、垮塌對周邊建筑物有無危害。根據情況分析立印制定救援和排險方案。
(3)、對無人員傷亡和對建筑物無影響的垮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垮塌進一步發生。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制定預防措施和排險措施并組織實施。
(4)、若因垮塌造成人員傷亡,應同時采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搶救傷員并密切注意傷員情況,防止二次受傷;另一方面對傷員上部土體,應采取臨時支撐措施。必須對有繼續垮塌危險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撐或開挖等措施排除危險,防止因二次垮塌傷及搶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機械作業相結合的方法去除埋壓物,救出被埋人員。通常,如發生此類事故,施工現場難以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和救援設備,在此種情況下,應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垮塌事故如對周邊建筑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應疏散建筑物內的人員,在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然后組織技術人員制定并實施防止房屋垮塌的技術措施。如對疏散建筑物內的居民有阻力,應請轄區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協調。在建筑物的危險未 排除前,對疏散出的居民應作出臨時安頓。
(四)施工現場觸電事故的應急救護
觸電事故在建筑業生產安全事故中占有相當的比重。而觸電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于施工現場監時用電管理不善,電氣線路、設備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檢修中措施不落實、非電工任意處理電氣事務,接線錯誤,高金屬物體觸碰高壓線,在高位作業誤碰帶電體或誤送電而觸電并墜落;操作漏電的機器設備或使用漏電電動工具,即:設備、工具無接地、接零保護措施,設備、工具已有的保護線中斷, 電鉆等手持電動工具電源線松動、水泥、砂漿攪拌機等機械的電機受潮,打夯機等機械的電源線磨損,電焊作業者穿背心、短褲、不穿絕緣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鉗誤碰自身、濕手操作機器按鈕、 因暴風雨、雷電等自然災害以及由于人的蠻干行為而導致。若施工現場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其急救方法為:
(1)、脫離電源: 當人體觸電以后,可能由于痙攣或失去知覺等原因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己擺脫電源。此時,急救觸電者的首要步驟就是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
A、對于低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為:
①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立即拉開開關或拔出插銷來斷開電源。
②若觸電地點附近沒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用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或有干燥木柄斧頭切斷電線來斷開電源,或用干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源。
③當電源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線。
B、對于高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為:
①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②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的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③拋擲裸金屬線使線路短路接地,迫使保護裝置動作,切斷電源。
(2)、現場急救: 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后,要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迅速進行現場急救,其主要方法有:
A、人工呼吸法。——這是在放電者呼吸停止后采用的急救方法。
①在各種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注效果最佳;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并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做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a、使觸電者鼻(或口)緊閉,救護人員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或鼻), 向內吹氣,為時約2秒;
b、吹氣完畢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或鼻),并松開觸電者的鼻孔(或嘴唇),讓他自行呼氣,為時約3秒。
重復上述a、b過程,直到觸電者恢復正常的呼吸。
此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換氣量約1000—1500ml;
②俯臥壓背法,其換氣量約400ml;
③仰臥牽臂法,其換氣量約800ml。
B、胸外心臟擠壓法——這是在觸電者心臟跳動停止后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時要使觸電者伸臥在比較緊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①救護人跪在觸電者一側或騎跪在其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1/3—2/3處;
②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壓計液。對成人應壓陷3—4cm,且每秒鐘擠壓一次為宜;
③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部自動復原,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施行胸外擠壓法搶救時,要堅持不斷、切不可輕率中止、即便在運送途中也不能停止搶救。
(五)火災事故應急救護
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經過施工準備、現場施工、裝修和竣工驗收等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構成了較大的火災危險性。若施工現場一旦發現起火,要求做到:
(1)及時報警、組織撲救:不管在任何時間及場所,一旦發現火情,均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火場之前,起火現場的領導和在場人員應抓住時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及職工群眾和民工,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地進行初期滅火;同時組織強有力人員維護火場秩序,劃定火場警戒線,禁止閑人進入,以防影響滅火戰斗。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進入火場進行撲火時,應正確判斷火源所在位置,切斷電源、氣源,并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數量、火勢蔓延方向、燃燒速度、可能燃燒的范圍作出正確的判斷,集中滅火力量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進行撲救以控制火勢蔓延。
(3)消滅飛火:要組織人力監視火場周圍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燼飛火,并予及時撲滅,防止造成新的火點。
(4)積極搶救被困人員:救火的主要任務之一是搶救生命,因此應在救火的同時,要組織強壯人員,并由熟悉情況的人員做向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并做到:
1)尋找人的地點:注意尋找門窗附近、道路上、廁所、室內床上、床下、柜等物體下面,及門口等;
2)可利用的道路:盡可能利用門窗出入口、陽臺、固定消防梯等;
3)尋找人的方法:
①喊:進入火場先喊“有人沒有”,并用安慰的口氣,叫他們出來;
⑦聽:在減完之后,要聽哪里有人回答聲、呼救聲、喘氣聲;
③看:在喊、聽的同時要看,在濃煙的房間內,要蹲在地上詳細看;
④摸:在濃煙,黑夜尋找人要摸,特別對失去知覺的人。
4)施救人的方法:
①濃煙封鎖道路,被救者迷失方向,但他們還能獨自行動,應排出道路上的濃煙,設法把他們領出火場;
②火勢切斷了道路,被救者受到火勢的嚴重威脅,自己不能脫離危險,要利用消防梯、安全繩或其他工具把人救出來;
③火勢對被救者未形成嚴重威脅,但他們驚慌失措,要設法說服他們穩定情緒后,把他們領出來;
④在平臺上救人,可以用背、抬、扛等方法。
5)對搶救人命的要求:
①要做到“四要”即:要穩、要準、要果斷、要勇敢;
②救時人,要做好保護工作,消除火勢的威脅,不要叫他們亂跑;
③不能聽任被救者自己行動,必須有組織的疏散;
④搶救出來后,要清點人數,對傷者要及時送醫院急救。
(5)疏散和保護物資:安排人力和設備,將受到火勢威脅的物資疏散到安全地帶,以減少火災損失,阻止火勢的蔓延。
1)火場上應將正在燃燒或急于疏散可能擴大火勢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如起火點附近的汽油、柴油油桶、充裝有氣體的鋼瓶和其它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如檔案、資料、重要文件、高級儀器以及經濟價值較大的原料、產品、設備等);影響滅火戰斗的物資(如妨礙滅火行動的物資、怕水的物資糖、電石等)。
2)進行物資疏散時:
①應將參加疏散的職工中群眾編成組,指定負責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注意安全,避免砸傷、擠傷等事故的發生;
②應先疏散受水、火、煙威脅最大的物資;
③疏散出來的物資應堆放在上風向的安全地帶,不得堵塞通道,并要派人看護,防止被火場流出來的水損壞;
④盡量利用道路和各類運搬機械進行疏散,在必要時可破拆結構,開辟通路進行疏散;
⑤怕水的物資應用苫布加以保護,不要直接往上射水,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⑥對于不好搬動的物品,根據火場情況:可以用水或用水浸濕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噴射或覆蓋起來加以保護。
(6)破拆工作:
在火場上進行破拆工作,主要是為了有利于配合撲滅火災,搶救人命和疏散物資,有效的使用滅火劑,排除有毒氣體和煙霧,嚴防火勢蔓延,建立防火間距。
破拆工作,必須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有組織有領導的進行;為了滅火進行破拆時,應做好射水的準備以后,才能拆開結構;破拆結構前,要查清承重結構和非承重結構,避免因破拆部分結構,而引起另一部分結構倒坍;從高處往下扔拆下來的構件,要注意下面是否有人,必要時,設人監護,以免打傷人員,拆下來的料,要堆放適當地點、不得妨礙滅火行動;在起火點的構筑物,應盡可能的不要破拆,保持其原狀,以利于追查火災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群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力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力量,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準時處理應急力量的`訓練,準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范圍
預案范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筑、生產經營、食品衛生、環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秘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討論、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依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搶救組:由鄉衛生院牽頭,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發生后的醫療搶救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的防范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經過多年的安全生產事故的經驗總結和教訓,越來越多的工廠開始意識到制定應急預案的重要性。事故發生時,正確的應急預案可以讓工人立即采取正確的措施,盡量減少損失,保障工人安全。
一、建立應急預案的目的
工廠應急預案的目的是應對突發事件,并保護關鍵資源,防止生產中斷,減少被損害的風險。應急預案不僅要依據工廠的特點,還要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預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工廠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建立健全的預警機制,統一發布應急指令。
3、明確各部門職工要在危急時刻采取的措施和步驟。
4、加強合作與協調機制,確保各部門相互配合,共同解決問題。
5、完成消防及事故救援的準備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制定與更新
工廠應急預案的制定必須依據工廠的實際情況。初次制定應急預案需要特別注意整體的可操作性,以確保完整性與合理性。應急預案的更新應該定期進行,尤其在重大修改、重人員調整或是新設備的投入使用時需要不斷改進,應急預案才能保持實用性。
三、應急預案中開展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對于一個工廠的安全進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應急演練可以幫助工人迅速、正確地拿出合適的措施、遵循正確的程序處理事件,排除緊急情況。演練的種類多樣,可以是練習滅火,也可以是練習自救互救,在演練過程中還可以評估各部門的指揮能力,如果演練方案不夠完善,也可以在演練中調整方案,把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改進。
四、應急預案成效的評估
單靠應急預案的制定,還不足以保證應急行動所需的能力。我們還要對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檢查實現應急預案所需能力的準備。對于應急預案的評估,可以考慮以下問題:
1、預警是否及時有效?
2、預案運營是否符合實際應急情況?
3、應急行動是否有序?
4、事件控制是否得當?
5、是否有消防、安保、醫療等基礎設施支持?
6、現地救援資源是否足夠?
7、全員應急練習是否充分?
通過對以上問題進行評估,設計出相關的決策程序,預支持能力的磨練,再結合往年的應急預案的實際情況,通過內審獲得修改點,修訂方案周期重新進行制定。
在工廠中,安全是工人幸福的保障,應急預案制定是安全的基礎。每一個工人,無論是學習策略,或是應對預案,都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we企業防范風險、保障安全、提高效率和維護生命環境的
美好未來的前提。應急預案的制定涉及到許多方面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險品爆炸、火災、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每種情況都需要針對性的預案。在制定應急預案時,需要明確各部門職責,確定預警機制和指揮系統,制定應急程序和應急措施,統一發布應急指令和通告等。
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也需要考慮到現實情況,如預算、資源、人員等方面的問題,應做到合理、可行和經濟。此外,應急預案制定也需要根據工廠安全生產管理的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應對新的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制定的重點在于實施,在完善預防和準備措施的同時,應及時進行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評估應急預案成效的`有效方式,它可以幫助工人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有效應急技能,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支持,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保障生產和工人的安全。
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和落實。工廠管理者需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使其能夠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正確的應對方法。此外,還需要加強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的協調與配合,確保應急救援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總之,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是保障工人安全和生產穩定的基礎,是一個工廠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工廠管理者應當充分重視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及時更新和完善預案內容,并且要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以助力工廠安全生產和發展。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需要根據不同的風險和緊急情況進行分類,如高風險行業、高危作業、復雜設備的維護和操作等,都需要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應對措施。例如,對于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出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物品狀況的檢測、運輸路線的選擇、應急措施的執行等;對于建筑工地,則應制定出高空墻體坍塌救援、深部作業意外事故等應急預案。
同時,應急預案不僅要根據具體風險制定,還要充分考慮不同部門的職責和協調合作。如不同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協同配合等,應在預案中明確指出,以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順暢,互相協作,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措施。
應急預案的制定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需長期維護和更新的過程。一方面,對于已發生過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反思和評估,需要及時更新預案;另一方面,對于新型事故或新要素的加入,也需要及時發展出新的應急預案。此外,隨著社會技術進步和科學手段的發展,應急預案也應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和完善,如應用新的通訊技術、新型避難設施等。
最后,要強調一點,應急預案的制定不僅在于制定,而是在于執行。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能夠快速響應和落實,切實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運營。為此,應急演練也就顯得尤為重要。演練可以發現預案的不足和短板,同時也可以提升員工的應急素質和操作技能,增強應急預案的實際效果,進而提高應急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綜上所述,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是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的基本管理方法之一,必須得到足夠重視。制定應急預案不僅要根據實際風險情況得出具體的預案策略,還要通過不斷的更新、演練和完善,確保預案的實施效果。同時,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員工應急素質和技能的提升,也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是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的基本管理方法之一。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針對具體的風險和緊急情況進行分類,同時考慮不同部門的職責和協調合作。應急預案的制定是長期維護和更新的過程,需要對已發生過的突發事件進行應對反思和評估,同時也需要及時發展出新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實施需要通過不斷的更新、演練和完善,確保預案的實施效果。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員工應急素質和技能的提升,也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必須得到足夠重視,以保證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參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xxx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臺;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對于突發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控制事態、實施救援、恢復生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點。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2.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1.2.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1.2.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17號)
1.2.9《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1.2.10《關于印發泰安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泰安監發〔20xx〕3號
1.2.11《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肥安辦發〔20xx〕23號
1.2.12《肥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肥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肥政發〔20xx〕2號
1.2.13《肥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肥城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的通知》肥政發〔20xx〕1號
1.2.1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xx
1.2.15《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安監管危化字[20xx]43號)
1.2.16《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
1.2.17《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
1.2.18《焦化安全規程》GB12710-20xx
1.2.19《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
1.2.2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 T28001-20xx
1.2.2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
1.2.22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9號)
1.2.23《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81號)
1.2.24《肥城石橫焦化有限公司60萬噸/年搗固焦爐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石橫焦化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和運輸全過程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包括事故應急的預防、準備、應急和恢復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停電事故應急預案、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干熄焦事故應急預案、洪澇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廢氣治理設施緊急停機環境污染應急預案、有機廢水排放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危化品泄漏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1.5應急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可能產生的事故損失和對社會的影響。
2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公司地處山東省肥城市石橫鎮境內的工業區,占地面積約20.97公頃,距西南石橫鎮政府約3.0km,與南面石橫電廠相距約1.8 km,距東南查莊煤礦約1.8km,有專用道路2.5km向南與泰臨公路相連,肥泰鐵路支線直達廠區。
公司廠址東南側為山東石橫特鋼集團公司煉鐵廠,西南側為發電車間,地勢西高東低。生產區域主要有煉焦區、化產區、備煤區、貯焦區、綜合罐區、生化處理區。
公司擁有4350D型焦爐一組二座,以及配套的化產回收設施,具有年產焦炭60萬噸、粗苯9050噸、焦油32800噸,硫膏1000噸,硫銨7906噸,外送煤氣177.055×106 Nm3的生產能力。儲存危化品最大能力煤氣23.萬立方,焦油1780噸,粗笨200噸。
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xx版)的規定,肥城石橫焦化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的規定,進行了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辨識出以下重大危險源:①生產場所;②貯罐區:綜合罐區、煤氣柜;③干熄焦余熱鍋爐;④“輸送GB5044中,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氣體、液化氣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 mm”的焦爐煤氣輸送管道。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場所、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主要危險源
(1)粗苯等化工產品在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與明火、靜電火花等原因易發生著火、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苯易燃,與蒸汽、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易產生和積聚靜電,有燃燒爆炸危險。其蒸汽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起回燃。
(2)區域內煤氣設施、管網泄漏,煤氣大量擴散,可造成中毒、著火、爆炸。與空氣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溫有燃燒爆炸危險。有毒,當空氣中的CO含量超過0.4%時可致人立即死亡。
(3)苯貯槽區域所存危險化學品貯量已超過臨界量,一旦發生泄漏,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如果操作不當,導致火災爆炸,對人員、設備可構成嚴重威脅。
2.2.2危險區域劃分
根據公司生產儲存危化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類別,確定以下3個危險場所為公司危險源重點控制區域,列為公司應急救援危險目標。
1號目標:化產工段粗苯生產裝置區、粗苯中間槽、硫酸、燒堿,干熄焦生產區域。
2號目標:煉焦工段地下室(煤氣管道及閥門)、化產工段風機房、電捕焦油器及各煤氣管道。
3號目標:綜合罐區內粗苯、焦油、洗油儲存罐。
2.2.3風險分析
生產過稱中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灼燙(高溫燙傷、化學灼燙)、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淹溺、粉塵危害、噪聲危害、起重傷害、鍋爐爆炸和坍塌等危險有害因素。采用預先危害性分析進行分析,生產儲存過程中的煤氣、粗笨可導致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級別為四級,容器鍋爐爆炸、灼燙為三級,其余為二級。
2.3危險目標周圍安全,消防個體防護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公司1、2、3號目標危險場所,周圍設有消防栓,泡沫滅火器,防火墻,貯槽附近設有防火砂,罐區有泡沫站、防雷保護,電氣設備有可靠接地,煤氣設施以及儲存輸送苯類介質的設備及管道,有防靜電接地,電機、照明等采用防爆型,現場設有CO、苯自動監測儀。公司各工段配備了相應的防護用品,包括空氣呼吸器12套,防毒面具,長管式防毒面具10余套,A、B、C滅火器35kg10余個,其它滅火器100余個等,公司配有專人定期檢查維護。應急救援救護器材設置公司職工醫院。全天24小時守候。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立、人員組成和職責劃分
3.1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生產調度室。總經理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辦公室主任、安全員、設備科科長及副科長、調度長及各調度、生產技術科副科長、職工醫院,各工段值班長及各工段長。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員兼管。如果總經理和分管副總不在公司時,由當班調度長和安全員為臨時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苯、煤氣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
(4)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5)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6)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教訓。
3.2人員組成及職責劃分
3.2.1總指揮:王黎明
(a)當災害發生時,對應急現場進行統一指揮和調度工作。
(b)負責險情發生時指揮緊急撲救、聯系和迎接消防隊、處理險情、疏散人員、緊急搶救等。
3.2.2副總指揮:楊勇
(a)協助總指揮緊急撲救、聯系和迎接消防隊、處理險情、疏散人員、緊急搶救等。
(b)按照總指揮的要求做好臨時布置的工作。
3.2.3辦公室主任:王克新
(a)負責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b)以生產調度室為信息樞紐,負責對內、對外聯系,協調人員、車輛。
(c)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
(d)負責組織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恢復生產。
(e)負責緊急情況下的傷員急救。
(f)負責洪澇事故的演習與修訂工作
3.2.4安全員:張厚尊、王波
(a)負責組織對傷員急救。
(b)發生事故時,負責配合相關單位對煤氣閥門、管道、水封等煤氣設施進行緊急處理和控制,對事故周圍區域進行戒嚴。
(c)負責煤氣事故、放射源事故、化學品事故、環保設施緊急停機事故的演習與修訂工作。
3.2.5設備科:榮愛軍、方永峰
(a)負責停電事故、電纜著火事故演習及修訂工作。
(b)發生事故后,協助有關人員處理水、電、風、氣。
(c)負責組織人員查明設備、設施損壞情況,組織人員搶修,恢復生產條件。
(d)負責相關材料、物資的協調。
3.2.6其他部門根據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布置進行工作。
4.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所有應急成員的手機處于常開狀態,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指揮中心:公司調度室(視發生事故的地點及情況定)。
應急電話:
焦化公司24小時應急電話:
總指揮:王黎明(13953887529)
副指揮:楊勇(3995228)
組員:
辦公室主任:王克新(3976919)
生產技術副科長:李慶軍(3982307)
公司調度:許啟銀(3984824)高長榮(3977870)王瑞偉(3982505)
公司安全員:張厚尊(3967165)王波(3961318)
設備科長:榮愛軍(3982655)副科長:方永峰(3976959)
生產技術科科長:徐長征(3976976)備煤工段工段長:許光泉(3976166)
煉焦工段工段長:李海燕(3976916)
化產工段工段長:郭泗軍(13954808905)
火警:119(社會)
急救中心:120(社會)
5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5.1事故報告程序
當1、2、3號目標貯存區出現大面積泄漏或因設備故障,處理不當而導致事態擴大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當班調度匯報,調度接到通知后,要以最快速度到達事故現場指揮處理,同時報告給公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外部救援時,同時報告總公司調度室,調動相關部門進行救助。
5.2事故處理原則
總指揮,副總指揮到達現場后,要迅速與當班調度取得聯系,查明事故原因,確定應急方案,實施現場救援。
(a)苯泄漏觸發事件:⑴設備管道、閥門、泵等連接處密封不良;⑵苯儲槽,高位槽滿液外溢;⑶裝苯槽車時,接頭處外漏。
(b)煤氣泄漏觸發事件:⑴煤氣站全系統設備、管道、閥門、風機處密封不良泄漏。⑵氣柜各節及柜頂出現泄漏。⑶各節水封槽密封不嚴。
(c)硫酸、強堿泄漏:可因設備密封不嚴微量泄漏,有安全報警系統、崗位操作人員及時發現,采取工藝切斷關閉閥門或倒槽。
(d)苯、煤氣、硫酸、燒堿泄漏處理。搶險組由設備科長、化產工段工段長負責,帶領搶險隊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堵漏方案,根據泄漏部位的不同采取不同措施。
(e)火災撲救。消防組負責撲救泄漏處火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集公司內消防設施進行救護,并及時報告總公司安環處消防科請求援助,用霧狀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進行撲救。
(f)撲救苯火災時,應用霧狀水、泡沫A、B、C滅火器撲救。煤氣火災時用干粉、A、B、C滅火器、CO2滅火器,水降溫。硫酸、燒堿應用CO2、干粉、砂進行滅火撲救。
5.3人員緊急疏散、隔離
5.3.1人員疏散
當1、2、3號目標泄漏造成周圍環境嚴重污染以及發生火災時,正確緊急疏散撤離非常關鍵,由安全員負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風向變化等制定疏散路線圖,按疏散路線圖迅速撤離無關人員至安全處所,并建立警戒區域,在主要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在撤離過程中要注意對老弱病殘人員的保護和幫助。
5.3.2危險區隔離
當1、2、3目標貯存區域發生泄漏時,視具體情況進行堵截,禁止流入地溝中,危險區邊界設警戒線為黃黑帶,警戒哨佩帶臂章,救護車鳴燈。
5.4危險區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當操作失誤、工藝設備故障,引起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時,如處置不當可導致事態惡化并發生火災事故,并波及周邊區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當1、2、3號目標發生泄漏火災事故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救援措施:
(a)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公司調度室、消防隊報警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
(b)調度室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工段,要求查明外泄部位和原因,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消防隊和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c)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科室按專業對口迅速向主管上級部門公安、安監、環保、衛生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d)發生事故的工段、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源點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經切斷物料或控制閥門等處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向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堵漏或搶修具體措施。
(e)消防隊到達事故現場后,消防人員配戴好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穿好防護衣,首先查明現場有無中毒人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者脫離現場,嚴重者盡快送醫院搶救。
(f)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
(g)生產調度、安全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發生事故的工段,在查明泄漏部位和范圍后,視能否控制,由生產調度長做出局部或全部停產的決定。若緊急停車則按緊急停車程序,通過調度、工段值班長和班長迅速執行。
(h)治安隊到達現場后,擔負治安和交通指揮,組織糾察,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劃分禁區并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當危化品擴散危及到廠內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廠區外過往行人在市指揮部指揮協調下,向上側風方向的安全地帶疏散。
(i)生產調度到達現場后,查明危化品濃度和擴散情況,根據當時風向、風速判斷擴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對泄漏下風向區域監測。確定結果,監測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必要時根據指揮部決定通知擴散區域內的群眾撤離或指導采取簡易有效地保護措施。
(j)醫療救護組到達現場后,與消防隊配合,救治傷員和中毒人員,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k)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設備,罐體維護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治療
醫療救護組由總公司職工醫院負責,全面救護事故現場受傷中毒人員,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按照先重后輕,先危后重的程序實施救治工作,積極主動治療一切傷員,對重傷員及時求助市醫院治療。
(a)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
(b)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c)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相互照應。
(d)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防中毒功能。
當現場有人受到苯、煤氣、硫酸、燒堿傷害時,醫療救護組應立即處理,迅速將傷員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并立即就醫。如果身體接觸,應脫去污染的外衣,然后用大量清水,消毒液時行清洗,嚴重者就醫。
5.6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現場保護與洗消由生產調度負責安排執行。洗消人員由公司化驗員組成。
(a)苯小量泄漏,可采用桶接、圍堤、閥門截斷;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乳液涮洗,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b)苯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禁止四處溢流,流入下水道,也可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汽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c)煤氣泄漏時,確保安全操作的前提下,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
(d)硫酸泄漏,注意對硫酸霧的控制,加強通風與排氣,工段內設有方便的沖洗器具。燒堿泄漏后,穿防護服及佩戴空氣呼吸器,用黃沙或泥土吸除濺出的溶液。中和殘余物、廢料可在焚化爐內燒掉。
6應急救援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6.1.1自主救援隊伍:
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及成員員
總指揮:經理
副指揮:副經理,
主要成員:安全員,生產技術科、設備科、調度負責人;工段長
一般成員:各崗位值班員。
6.1.2外部救援力量:
公司相鄰單位為山東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在需外部支援時,公司報告該集團公司調度室,調度室可在最短時間內作出應急響應,安環處、煤氣救護站、機動處、保衛處消防隊、煉鐵廠、發電廠、職工醫院等有關單位的專業應急人員均能在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支援和提供應急物資。
6.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6.2.1空氣呼吸器17臺 公司各工段
6.2.2干粉滅火器 公司各工段
6.2.3消防水系統 公司各工段
6.2.4消防車1部 公司消防隊
6.2.5泡沫站1座 公司化產工段罐區
6.3經費保障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按照檢查標準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員辦公室,由安全員向總經理提出申請報告,經總經理批示后轉總公司安環處落實。
6.4制度保障
6.4.1為能在事故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平時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
6.4.2落實應急救援組織,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6.4.3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洗消、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
6.4.4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
6.4.5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救護常識教育。
6.4.6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值班制度及應急救援工具箱,各車間配備防護衣,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滅火器、防爆應急燈,以上各崗位24小時值班制。
6.4.7檢查制度,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保管情況。
6.4.8培訓制度,進行專業培訓,包括有毒有害物質信息介紹,應急救援職責分工及應急演練。
6.4.9例會制度,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周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
7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7.1響應分級
根據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兩個等級:
一級響應:石橫焦化公司能依靠本廠應急救援力量能消除險情,由應急總指揮負責。
二級響應:工段能通過自身力量進行救援、搶險,消除險情,由工段值班長負責。
7.2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擴大,超出控制事故的能力時,應啟動高級應急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由現場應急指揮組織應急機構成員確認緊急狀態,迅速采取有效的應急決策,明確重點保護區域及優先行動,合理、高效使用應急資源。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向值班長報告,簡要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情況、著火的類別及火勢情況,值班長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如發生人員傷亡,并向總公司安環處、總公司醫院報告;如發生煤氣泄漏、人員中毒,并向總公司安環處煤氣救護站報告;如發生火災,并向總公司消防科報告)及公司領導、有關科室領導報告。
公司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在進行搶救工作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事故現場不得清理。因搶險救護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好標記。
發生工段能夠控制的事故后,積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8后期處置
8.1事故風險消除后,總指揮立即組織人員對現場污染物進行收集、處理,不得排放到排水溝。
8.2總指揮立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對受傷、死亡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及善后賠償。
8.3應急機構對整個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找出存在不足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9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應立即開展如下工作:
(a)由應急指揮機構將事故情況于24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
(b)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調查工作,提供有關信息;
(c)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盡快形成工作總結報告。
10應急培訓計劃
每年針對公司危化品應急救援預案程序進行培訓,包括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員工應急響應培訓,通過培訓,使崗位人員和救援人員,在突發情況下,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根據公司所處地方特點加強對公司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宣傳。
10.1培訓計劃:
培訓時間:視具體情況定,全年不少于6次
培訓人員:全公司各部門相關人員
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相應內容
記錄和考核:培訓要有相應的記錄,不按要求參加應急預案培訓及演習者,納入當月考核。
10.2演練計劃
目的: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提高崗位人員事故發生時的逃生及救護能力;提高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控制能力。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具體計劃如下:
10.2.1落實應急救援演練組織,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每年初,根據人員變化,進行調整落實。
10.2.2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準備,專人專管救援器材。
10.2.3定期組織救援演練和學習,各部門專業分工每年訓練兩次。以提高救援水平和能力。
10.2.4演練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生產、安全、設備、技術辦公室等部門領導組成,演練辦公室設在調度室。演練指揮部負責組織和布署。
10.2.5每年舉行兩次煤氣事故、化學品事故的演習,相關工段要派人參加。演習后對應急預案評價、總結、修訂完善、并做好演習記錄。
10.2.6設備科每年舉行一次停電事故、電纜著火事故演習,相關工段要派人參加。演習后對應急預案評價、總結、修訂完善、并做好演習記錄。
10.2.7每年舉行一次洪澇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急救方法演習,相關部門要派人參加。演習后對應急預案評價、總結、修訂完善、并做好演習記錄。
10.2.8粗苯油庫區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應由所有工段每半年演習一次。演習后對應急預案評價、總結、修訂完善、并做好演習記錄。
10.3應急預案的演習內容
10.3.1崗位人員逃生演習
10.3.2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和實施
10.3.3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要根據4中列出的事故類型制定各自的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方案。方案應有目的、演練地點、演練時間、內容和要求、組織部門(單位)、參加部門(單位)。
10.3.4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中和演練后,要進行記錄和總結,對預案不斷修訂和完善。
11術語
11.1危險化學品: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過氧化劑、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1.2危險化學品事故: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
11.3應急救援: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11.4預案: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一、事故現象
操作人員在作業現場暈倒。
二、事故原因
作業現場H2S濃度超標,操作人員作業時,發生硫化氫中毒。
三、信息報告程序
一旦事故發生,當班人員應立即穿戴好空氣呼吸器或防毒面具,迅速查清事故發生的具體部位,在班長的統一指揮下,對事故作應急處理,切斷毒源,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立即將中毒者脫離危險區域,如中毒者出現呼吸困難或呼吸停止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搶救;
2)立即撥打4333,說明中毒地點、中毒人數,以便氣防急救人員及時趕到現場搶救傷員;
3)向車間值班人員或車間領導報告;
3)向總調、安全環保處報告,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設置警戒,防止機動車輛及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四、硫化氫中毒事故演練程序
1、×年×月×日,操作工甲和乙一起去V103處采樣,甲采樣,乙在旁監護,作業過程中,甲突然暈倒在地;
2、在場人員迅速佩戴好防護器具將患者搶離中毒現場,放在空氣新鮮處;
3、根據患者癥狀表現,確定是否為H2S中毒,并迅速查明原因,處理泄漏源;
4、立即撥打4333,告知氣防站常減壓車間有人H2S中毒,并告訴具體地點及患者癥狀;
5、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對患者進行必要的'救護。
若患者為輕度中毒,如表現有明顯頭疼、頭暈,并出現咳嗽、胸悶,視力下降等癥狀,則應對患者進行吸氧,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若患者昏迷不醒,按壓人中,嚴密觀察生命體征;若心肺驟停,則應進行心肺復蘇術(CPR);
6、在氣防站醫護人員到達后,配合醫護人員處理。
附:心肺復蘇(CPR)急救術
首先保持呼吸道暢通,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同步進行。每分鐘吹氣為20-30次,按壓頻率為80-100次/分鐘,2人操作時,吹氣與按壓之比為1:5。兩人互換體位不得停頓5秒鐘;1人操作時吹氣與按壓之比為2:15。
五、事故應急處理注意事項
1、事故處理過程中搶救人員做好自身防護,避免多人中毒;
2、對中毒較輕者,采取正確的施救辦法。
六、事故預防措施及對策
1、在有毒區域掛警示牌;
2、在有毒區域作業時,一人監護,一人作業,嚴禁單獨作業;
3、作業時,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撤離現場;
4、在明顯有毒區域作業時,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并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并根據現場實際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后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并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的安全生產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事件(故)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事故即將發生和事故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和周邊地區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保證污水處理廠全面、協調、快速發展。
根據“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立足基層、依靠群眾;信息先行、快速反應;整合資源、強化能力;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制定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綜合性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2.4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第352號)
2.6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2.7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2.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2.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2.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2.11《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肇源縣皮革城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區域內有可能發生或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和人員傷亡事故、生產過程中異常情況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氣候(如臺風、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緊急情況等的應急處置。
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綜合性預案,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第二部分是專項預案,和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5、應急工作原則
遵守“保護生命、安全第一、預防在先”的方針和“救護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時要做到“反應迅捷、職責明確、指揮統一。”要做到統一指揮與單位分工負責相結合,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做好應對緊急事件的工作準備,明確應急程序的各環節。立足污水處理廠公司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信息等應急資源,統一指揮、科學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確保實效。
二、生產運行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一)生產運行單位概況
大慶市肇源縣為振興黑龍江省皮革業擬籌劃建設大慶市肇源縣皮革加工工業園區,一期工程建設年處理牛皮75萬張,豬皮150萬張,明膠750噸/年。生產廠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熱、供電、給水、污水處理、道路由黑龍江龍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園區管委會)負責建設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量5000t/d,包括含鉻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膠廢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處理采用物化與生化相結合的方法。
(二)危險場所及風險分析
1、危險場所的確定及分布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使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確定以下危險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場所。
(1)化驗室風險分析:
化驗室儲存的硫酸、鹽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屬于危險化學品
硫酸:
遇H發孔劑立即燃燒,遇氰化物產生劇毒氣體;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熱,不宜將水倒入硫酸中。
(2)鹽酸
健康危害:接觸其蒸氣或煙霧,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現眼結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燒灼感,鼻阻、齒齦出血,氣管炎等。誤服可引起消化道灼傷、潰瘍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膚接觸可致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氣管炎、牙齒酸蝕癥及皮膚損害。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酸汞
危險性類別:劇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頭痛、頭暈、低熱、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癥狀、肺炎、腎損害。慢性汞中毒表現有:神經衰弱,震顫,口腔炎,齒齦有汞線等。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不燃,有毒。
脫毛廢水組合水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
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污水調節池上述危險場所對存在共同的危害進行風險分析:
1)硫化氫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強烈的神經毒物,對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時/天,3個月,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機能改變,氣管、支氣管粘膜刺激癥狀,大腦皮層出現病理改變。小鼠長期接觸低濃度硫化氟,有小氣道損害。
危險特性: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濃硝酸、發煙硫酸或其它強氧化劑劇烈反應,發生爆炸。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起回燃。
2)電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①電氣火災危害風險分析
電氣設備、電器、照明設施、供配電線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質量缺陷、施工質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運行中正常的閉合與分斷、不正常運行的過負荷、短路、過電壓、接地故障、接觸不良等,均可產生電氣火花、電弧或者過熱,若防護不當,可能發生電氣火災或引燃周圍的可燃物質,造成火災事故;在有過載電流流過時,還可能使導線(含母線、開關)過熱,金屬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觸電危害風險分析
本工程的配電裝置、電力設備等電氣設施,在帶電狀態下,若存在漏電、絕緣失效、保護接地系統失效等原因,人體一旦接觸或接近,輕則電擊或電傷,重則會造成死亡。
3)機械傷害的風險分析
各類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履帶等)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①旋轉的機件具有將人體或物體從外部卷入的危險;傳動部件和旋轉軸的突出部分有鉤掛衣袖、褲腿、長發等而將人卷入的危險;相對接觸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險。
②機械的控制點、操縱點、檢查點、取樣點、送料過程等也都存在著不同的潛在危險因素。
4)噪聲的風險分析
裝置內的噪聲源的機泵、風機等。生產過程中,設備運行產生的振動、機械設備轉動產生的噪聲對人體均可產生不良影響。噪聲作用于人體能引起聽覺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聾,或引起神經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統等疾病的高發。另外,噪聲干擾影響信息交流,使人員誤操作發生率上升,影響安全生產。
5)以上危險場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險有害因素外還存在以下危險:
(1)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綜合污水調節池存在高處墜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員在高處施工、檢修或生產操作時,如果防護設施存在缺陷或不當,或者由于工作人員麻痹大意或過度疲勞可能造成高處墜落。特別是雨季、冬季和大風季節里。
②催化氧化罐盤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員作業時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③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
④勞動防護用品缺陷,主要表現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用品因內在缺陷而破損、斷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處墜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誤
6)含鉻廢水產生鉻泥的危險
鉻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在含鉻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鉻泥為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屬于危險廢物。
7)含水污泥的危險有害風險分析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含三價鉻和二價硫離子,三價鉻有一定的毒性,硫離子遇水在一定條件下容易產生硫化氫,硫化氫危害見上
8)催化氧化罐的風險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產生少量的氨氣。氨氣主要對動物或人體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膚粘膜和眼結膜上,從而產生刺激和炎癥。可麻痹呼吸道纖毛和損害粘膜上皮組織,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減弱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氣體形式吸入人體,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過肺泡進入血液,與血紅蛋白結合,破壞運氧功能。
長期接觸氨氣,部分人可能會出現皮膚色素沉積或手指潰瘍等癥狀。
9)反應池的風險分析
在含鉻污水處理過程中,在反應池中加氧化鎂產生粉塵以及干化污泥產生粉塵:
粉塵對大氣又一定的污染其次還具有爆炸危險
(3)鍋爐裝置風險分析:
由于鍋爐長期在高溫高壓下運行,并不斷受到煙氣和鍋水中有害雜質的侵蝕和飛塵的磨損,或設備故障,安裝質量操作不當往往會發生事故,輕則停爐而影響生產,重則發生爆炸設備損壞人員傷亡造成重大損失。鍋爐在使用中,因操作不當造成超溫超壓,使受壓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損壞或鍋爐燃燒室發生爆炸、火災等事故,破壞性很大。因此,在運行中要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認真遵守設備規范,防止超壓、過熱、腐蝕、裂紋和起槽現象發生,同時必須有一套有效的防范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從總體上看分為兩大部分,即污水處理廠和社區。污水處理廠應急組織又可分為車間和班組,其中車間是應急組織的基層單位,是主要力量,班組是應急組織的指揮機構,是車間的管理部門。社區應急組織主要是醫院,社區的其它部門,主要起到管理和協調作用。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指揮機構
總指揮:李坤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總指揮:任海生污水處理廠主管生產安全副廠長
張曉東污水處理廠主管技術副廠長
牟桂良污水處理廠主管工藝副廠長
成員:盧義國給排水班班長
王有明給排水班班長
李偉中控班班長
寇振宇中控班班長
崔迪綜合工房班班長
李永福綜合工房班班長
趙立晶化驗室主任
申守恒電氣班班長
韓偉民鍋爐班班長
日常工作由安全環保領導小組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污水處理廠廠長任總指揮,有關副廠長任副總指揮,負責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污水處理廠辦公室。若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生產安全副廠長擔任臨時總指揮,安全生產副廠長不在污水處理廠時,由技術副廠長任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污水處理廠下屬各班組正職領導不在時,由副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應急救援負責人。
2、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
①負責污水處理廠“預案”的制定、修訂;
②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③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指揮部:
①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組織指揮全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4)指揮部成員:
專職安全員: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狀態下的搶險救援工作。
安全環保組組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技術組組長:
①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運行系統開、停工作;
②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系;
③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
④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設備組組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化驗室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工會負責人: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專職技術員: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四、預防及預警
(一)危險場所監控及監測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危險場所一經確定,就必須納入控制管理范圍,設專人24小時值班監控、現場巡檢,危險場所現場設置危險場所安全標志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危險場所區域內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要高度重視本區域安全動態,危險場所若發生變化,尤其是升級時,應立即上報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人身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處置: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面罩,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堵漏。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接觸。噴水霧可以減少蒸發,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滅火劑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狀水,防止飛濺。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蝕作用,蒸氣或霧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氣管痙攣,化學性肺炎、肺水腫,嚴重者可致死。應急措施: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對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醫;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翻開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如果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并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嚴重的立即就醫。
(三)鹽酸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滅火方法:用堿性物質如碳酸氫鈣、碳酸鈾、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撲救。
泄漏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預防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于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乳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氫的'安全預防措施
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時隔離150m,大泄漏時隔離30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從上風處進入現場。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或使其通過三氯化鐵水溶液,管路裝止回裝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帶過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帶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畢,淋浴更衣。及時換洗工作服。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電氣火災的安全預防措施
防止電氣線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嚴格按照《電氣設計規程》的規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電氣線路。
b)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境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
c)不同的工作環境,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應根據相應的國家標準規定進行。
d)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e)加強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從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機械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機泵傳動皮帶要安裝安全防護罩
(八)噪聲傷害的安全預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九)高處墜落的安全預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盤梯要焊接牢靠
(2)作業時要保證安全設施要靈活好用,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3)高空作業時,員工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高空作業人員要嚴格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檢,發現管線或儲罐有泄漏廢液時要及時處理,防止廢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維修、巡檢過程中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時嚴格執行硫化氫預防措施
(十一)含鉻污泥的安全預防措施
(1)氨氣的安全預防措施
1)生產過程中加強密閉化,污水處理管線應經常檢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強通氣。
2)平時組織對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練,一定要明確群發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現場救護程序
3)嚴格執行“氨標”中規定,凡從事氨作業人員均應進行就業前體檢。
(2)粉塵的安全預防措施
粉塵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還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應著眼于發爆的條件:控制粉塵濃度;杜絕起燃點;減低空氣中氧的濃度;采取有效降塵措施;建立預報系統;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1、三級。當班作業人員、車間班組或通過廠值班人員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經及時搶修不會造成系統停車,不會造成大面積污染和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當班班長通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迅速恢復生產,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匯報園區管委會。
①個別人員輕傷、設備損壞(不影響裝置正常運行);
②初期火災、爆炸范圍不大,沒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區域,不能產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的少量泄漏、火災,污水處理廠所屬單位能控制的范圍內,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未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2、二級。當班作業人員通過廠值班人員協調、組織無法控制事故源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大面積污染或人員中毒、傷亡,當班班長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各應急小組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恢復生產,防止事態擴大。
①個別人員重傷或多人輕傷、設備嚴重損壞(不能正常運行,導致裝置不能正常運行或者停車);
②火災、爆炸范圍較大,沒有涉及易燃易爆區域,不會發生衍生事故;
③危險化學品(化驗室)的少量泄漏、火災、爆炸,沒有危及職工、周圍居民生命安全,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員健康,污水處理廠能夠控制的范圍內。
④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件。
3、一級。發生重特大事故,接到當班班長報警后,經園區管委會和應急救援小組現場處理仍無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處于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可能或已經引起大面積的污染、爆炸、火災、人員中毒或傷亡,園區管委會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社會救援機構報警。。
①火災、爆炸范圍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區域(燃氣取暖廠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②危險化學品儲運中發生大面積泄漏,可能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情況下;
③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火災、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況下;
④對現場周邊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人員100人以上的情況下。
⑤由于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發生本級別上述三種情況的事故。
(二)事故發生后的響應程序及一般處理措施
一般事故,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方式及早發現,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①事故現場人員在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向班長報告。
②當班班長接到報告后記錄報告的詳細內容,并立即組織當班人員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確認事件地點,通知所屬崗位操作工到事故現場檢查處置;向車間領導和廠值班人員報告;車間立即向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車間應急預案組織車間人員進行應急救援處理。凡發生事故的車間,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凡能經切斷物料等處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事故發生部位本單位不能控制的,應向園區管委會報告并提出搶修的具體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傷害,波及周邊。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污水處理廠廠值班人員、安全環保組報警,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
②安全環保組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相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進行評估,如果是30分鐘內不可以處理的火災、爆炸、毒氣泄漏等會引發大災難的事故,要立即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啟動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③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部門按專業對口迅速向主管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環保、衛生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④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
⑤生產組、設備組、安全環保組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發生事故的單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災爆炸部位和范圍后視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止運行則由生產組發出指令,按程序進行。
⑥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三)污水處理廠危險目標的處置預案
1、硫化氫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總則
1.2目的
為了作業、維修、巡檢現場人員能夠高效地應對硫化氫中毒事件,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1.3范圍
適用于作業、維修、巡檢處在產生硫化氫的部位(脫毛廢水組合池、綜合污水組合池、催化氧化反應池、斜板沉淀池、氣浮池、污泥儲池、綜合廢水調節池等)。作業的員工遭遇硫化氫時的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1.5預案的啟動條件
①硫化氫中毒類型劃分
1)刺激反應:
接觸硫化氫后出現流淚、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熱感等刺激癥狀,在短時間內恢復者。
2)輕度中毒:
有眼脹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輕度頭痛、頭暈、乏力、惡心等癥狀。
3)中度中度:
有明顯的頭痛、頭暈等癥狀,出現輕度意識障礙;有明顯的粘膜刺激癥狀,出現咳嗽、胸悶、視力模糊、眼結膜水腫及角膜潰瘍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環衰竭,休克等
②預案的啟動
根據作業、維修、巡檢處的實際上情況,應急工作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輕度以上硫化氫中毒時,應立即成立應急指揮小組,基層班長為應急小組組長,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預案組織實施。
第二層次:作業、維修、巡檢現場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應成立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按本原組織實施
1.6應急指揮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中心人員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張曉東牟桂良
成員:盧義國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韓傳民馬文龍趙立晶
(2)應急指揮小組人員組成
組長:任海生
副組長:張曉東
成員韓傳民盧義國
(3)應急指揮組織機構職責
1)召開本級搶救會議,研究部署搶救應急工作
2)指揮搶救工作及人員疏散
3)負責硫化氫中毒事件的上報下達工作
4)負責委派工作人員到出事現場
5)根據中毒情況救助相關方或地方醫療急救機構,并報園區管委會
6)醫務人員未到達前,必要時應實施簡單的救護和急救措施
7)未在崗的指揮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4)應急指揮部門職責
①生產組
1)必要時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2)負責保障所屬基層班組的生產運行
②安全環保組
負責車輛的調配、協助當地醫療機構運送病人
③財務(園區管委會)
負責保障硫化氫中毒人員醫療費用的支出
④廠技術組
負責組織硫化氫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5)應急準備
1)應急物資準備
①作業、維修、巡檢區域必須有聯絡的通訊工具,并必須保持暢通
②中控室應設置觀測風向的簡單裝置
③在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應配備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設備
④含硫場所應有硫化氫聲響報警系統
⑤在含硫作業、維修、巡檢作業的基層隊應配備足夠的醫用氧氣和吸氧設備或呼吸器
⑥含硫場所作業的基層作業、維修、巡檢基層班組應配備可使硫化氫中毒者飲用后產生興奮的飲料(濃茶或咖啡),干凈清潔的水和毛巾。
2)緊急服務信息
①醫療急救電話120或就近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備件
②指揮組織負責人應清楚含硫場所作業、維修、巡檢的基層班組的詳細地址
③作業、維修、巡檢人員應了解含硫場所地形、硫化氫檢測儀器放置情況、報警聲響特點、風向標位置及安全撤離路線等
3)硫化氫的性質
硫化氫是一種無色、劇毒、強酸性氣體,低濃度的硫化氫氣體有臭雞蛋味,相對密度1.176,較空氣重
4)一般護理常識
①當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復后,可給中毒者飲些興奮性的飲料和濃茶、咖啡、并專人護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輕度損害,可用清潔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氫中毒者,需要休息幾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氫的傷害,因為被硫化氫傷害過的人,對硫化氫的抵抗力變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帶是指通風良好且空氣新鮮的上風地區
(6)應急反應和行動
現場人員發生硫化氫中毒時,應進行以下應急行為
1)當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遭遇硫化氫時
2)應迅速逃離現場至安全地帶,并向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情況
3)應急小組根據情況初步判斷中毒級別,若屬輕、中度,應立即接受吸氧30分鐘后,再將傷員送至救助的醫療機構。
4)同時應急小組組長通知相關人員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5)若確需在有硫化氫氣體存在的場所繼續作業、維修、巡檢,必須兩人以上組成一個小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鐘撤離至安全地帶休息5分鐘方能繼續工作。
6)當有人發現現場作業、維修、巡檢人員發生硫化氫重度中毒時
7)應迅速報告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關方將傷員迅速撤離現場,放置在安全地帶
8)若中毒者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并應保持中毒者處于放松狀態、保持中毒者的體溫,不能亂抬亂背,應將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搶救,然后將傷員送至救治的醫療機構或求助當地120急救中心
9)當重度中毒者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應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等方法進行搶救。
①胸外心臟擠壓法:
解開有礙呼吸的領扣、腰帶(注意防止著涼),平放仰臥在有衣物墊護的硬板上,拉開中毒者下頜,使口腔張開,以利呼吸
救護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確找準擠壓點,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稍高一點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擠壓,壓出心臟內血液,每秒一次,壓陷3~5厘米,用力應均勻
擠壓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動復原,血液又充滿心臟,如此反復擠壓、放松,用力應適應,既有效擠壓,又避免內傷。
②口對口吹氣法
讓中毒者仰臥,解開領口和腰帶,將中毒者頭部轉向一邊,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異物
將中毒者下顎用力向前張開,使之呼吸道通暢
抬起下頜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對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體內廢氣
吸大口氣口對口吹氣入中毒者體內,此時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證明呼吸無阻礙
吹足氣后,將嘴移開,讓其呼出體內的氣,每3秒均勻吹一次。重復上述c)~e)動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為止。
對嚴重硫化氫中毒者,在搶救過程中,上述兩法最好同步進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確認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進行。
當發生重度硫化氫中毒時,作業、維修、巡檢處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本級預案,委派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和醫院進行處理;并將情況報園區管委會指揮中心。
1.7附則
(1)當中毒者病情及現場硫化氫得到控制后,車間班組、應急小組、應急指揮中心應填寫硫化氫中毒情況報告
(2)車間班組應配合并參加上級對硫化氫中毒的調查工作。
2、消防滅火演練方案
根據肇源縣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源安辦發[2010]4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污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正常運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撲救和疏散員工,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全廠整體應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為目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原則,通過演練全面檢驗污水處理廠應急救援隊伍技術和戰術水平,增強全廠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廣大員工突發安全事故時自我保護和救援能力,促進全廠安全生產運行形式的穩定和根本好轉。
2.2演練的目的
開展消防防火應急預案演練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污水處理廠保證生產安全運行和處置突發生產安全運行事故能力、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手段,通過對現有預案的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機制的科學性,應急體質的合理性,應急隊伍的適應性,從而能夠從容應對各類突發事故。
2.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對危險場所點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之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生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三)款:企業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七)款:“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企業車間班組要定期組織本預案的訓練和演習,每年至少組織進行1-2次。
2.4演習要求達到的預期效果:
污水處理廠領導和崗位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滅火方法,使用滅火器。
參加培訓演習人員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帶。
演習確保安全。
2.5演習領導小組:
組長:李坤(總指揮)
副組長:任海生、張曉東(執行指揮)
張曉東(負責與園區管委會消防隊聯系)
牟桂良(負責技術指揮和員工演練指導)
成員:盧義國(負責污水處理廠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趙立晶(負責化驗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劉永福崔迪(負責綜合工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李偉(負責中控室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永明(負責給排水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牟貴良(負責維修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申守恒(負責電氣班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韓傳民(負責鍋爐房參加人員的到位與安全監護)
王友平(負責有關演習物品的準備與退還、場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習特邀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派員進行示范表演與指導。
2.6要求參加人員:
①污水處理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
②污水處理廠各班班組長、安全員;
③化驗室主任、非當班人員;
④維修班組長、電焊工;
⑤倉庫管理員;
⑥污水處理廠值班員。
歡迎不當班的其他員工參加觀摩。
2.7演習內容:
①消防水帶的連接(含水帶水槍接駁和與消防栓的連接);
②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油盤火焰;
③利用麻袋進行窒息隔離撲滅液化石油氣罐著火;
④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油盤火焰;
方法:
①先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作示范表演;
②人員訓練;
③抽考(隨機抽考各類人員1名);
④由園區管委會消防隊隊長講評。
2.8物質器具準備:
①干粉滅火器(4Kg裝)8個;(可先用即將過期失效的滅火器)
②液化石油氣罐1個(在食堂臨時借用);
③水帶4~6條;水槍2~3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④開啟消防栓的板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⑤鐵質油盤;(園區管委會消防隊帶)
⑥廢機油、棉紗若干;
⑦礦泉水兩箱(主要供消防隊、全區管委會錄像人員及廠領導,員工請到崗位上飲水)
2.9演習場地與時間安排:
1、場地:選擇在污水處理廠前面的廠區通道上。事前進行沖洗干凈。
2、時間:擬定在×××年××月××~××日,×××地點進行演練。(具體到時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項:
①員工應穿好勞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傷害。
②滅火時注意選擇上風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員觀摩可選擇在道路兩側。
④注意使用滅火器,抓好噴射膠管后,方可壓射,禁止對向人員。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沖洗,不準向有人處。
2.11其它事項安排:
①廠車間班組必須按照要求派人參加并簽到,特殊情況需要請假。
②演習時做好拍照和錄像,也可通知園區管委會宣傳部門宣傳報道。
③演習總結由安全環保組編寫并上報。
④安排好生產運行、演習和正常生產兩不誤。
⑤事后請園區管委會消防隊指導人員在園區管委會食堂就餐,以表感謝。
⑥消防水帶、水槍等用具用后洗凈曬干,及時歸位歸還。用完的滅火器,請廠及時充裝換藥以備應急。
⑦演習結束后的現場清理由任海生、張曉東指揮馬文龍、趙立晶、劉永福、張勝浩、寇振宇、由佳俊、蘇大偉、按衛生責任區范圍清洗。
2.12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①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首先應確認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離疏散人員應盡快地向上風向轉移)。
②如果可能威脅周邊地域,指揮部應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協助引導疏散。
③內部疏散引導小組負責穩定情緒,按計劃合理分流,按預定疏散路線,將人員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組將疏散到室外的人員迅速引導到不影響救援行動的地帶。
⑤外部警戒小組防止已經疏散到外面的人員重新返回危險區,造成內外互相擁擠,堵塞通道。另外,還要負責維護外部秩序,為救援創造條件。
⑥疏散指揮人員在引導無關人員有序疏散后,應檢查自己負責的區域,在確保無人員滯留后方可離開。
2.13危險區的隔離
①危險區的設定根據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由指揮部確定危險區域。
②治安、警衛組到達現場后,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根據指揮部危險區域的設定劃分事故現場隔離區,設置警戒線,并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
③治安、警衛組同時要封鎖附近交通,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
④如當擴散危及污水處理廠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
2.14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檢測、搶險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必須事先了解危險區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無爆炸及燃燒的危險,毒物種類及大致濃度,選擇合適的防毒用品,必要時穿好防護衣。
②進入危險區域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監護照應,所用的檢測、救援器材需要具備防爆功能。
③進入危險區域的檢測、救援人員必須明確一位負責人,指揮協調行動,同時要求配備一部對講機隨時與現場指揮部及其他救援隊伍聯系。
④指揮部根據事故搶險情況決定搶險人員撤離,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15現場救護、救治
接到事故報警時,首先要問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性質(燃燒、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圍和程度,以及救援單位有何具體要求,同時做好電話記錄,必要時問清救援路線。
救援隊伍到達救援現場后,向現場指揮部報道,其目的是了解現場情況,接受救援任務,提出救援建議。
選擇有利地形(地點)設置現場急救醫療點。對于不同事故選點有所不同,如化學品泄露事故應選上風向的非污染區域,但不要遠離事故現場,以便于就近搶救傷員。位置要盡可能靠近事故現場指揮部,以便于保持聯系。同時應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區,以利于傷員轉運車輛的通行和急救醫療點的轉移。
急救醫療點可設在室外或室內,面積應盡量大,便于對眾多人員的同時救護,同時盡可能保證有水的來源。同時要設置醒目的標志,便于救援人員和傷員的識別,懸掛輕質面料的紅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員隨時掌握風向變化。
醫療救護隊應選派有經驗的醫師對傷員進行初步檢查,按輕、重、死亡分類。目的是盡快將傷員分類便于救護人員識別,并給予不同的處置。在救治過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則:對那些只有經過處理才能存活的傷病員給予最優先處理,而對不經過處理也可存活的傷員和即使處理也要死亡的傷員則不給予優先處理。
經過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車輛轉送醫院。如救護車輛不夠,對比較嚴重的傷員安排救護車,對于輕度傷員可安排客車或貨車集體轉送。
社區職工醫院要做好各種搶救藥品和器材的準備工作,接治經現場轉送來的傷員。
2.16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治安、警衛組在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以利于事故調查組對各種數據的搜集,確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和事故發生后的保險賠償。
事故現場的洗消由安全環保組負責,主要可分為人員的洗消和環境的洗消。
對人員的洗消
對傷員的洗消盡可能快地進行,一旦處于安全位置,應該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確保可獲得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急救人員在進入事故現場前應穿上個人防護用品,并先從有最大污染的區域轉移傷員。
第二步:去掉傷員的衣服,把他們放置在一個貼有傷員姓名的塑料口袋內,并重新給傷員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見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劑或軟膏。
對環境的洗消
針對污染物的種類和狀態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過稀釋、中和、吸附和隔離等方式。
2.17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事發區恢復正常生產運行后,經污水處理廠廠長現場檢查,報請園區管委會結束應急行動,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后,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并向所屬各車間班組發布相關信息。通過廣播、電話等方式通知相關救援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發單位及有關部門繼續完成。應急工作結束后,所屬車間班組及相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復正常的生產運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決定授權職能部門來進行。
七、后期處理
在污水處理廠領導的統一布署下,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恢復生產運行
根據受災程度,事發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恢復生產工作。調查和總結
調查
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后,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牽頭,組織事件(故)調查組,同時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總結
應急辦公室隊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經驗和教訓,改進工作,及時組織修訂預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污水處理廠報警電話:0459-8393830
2、應急隊伍組成及分工
污水處理廠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污水處理廠各類化學事故的救援及處置。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分工如下:
(1)通信聯系組:由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技術組組長。
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治安、警衛組:由園區管委會派出所負責
負責人:派出所所長。
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組、技術組負責
負責人:設備組組長。
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4)醫療救護組:由義順鄉醫院。
負責人:社區醫院院長。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5)物資供應組:由車間負責
負責人:車間負責人。擔負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6)運輸組:由園區管委會車隊
負責人:管委會車隊長。擔負物資的運輸任務。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3.1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等
3.1.2污水處理廠現有消防車一輛可用于事故狀態下的救火、清洗及噴淋工作
3.1.3污水處理廠配有必要的搶救設備和藥品。
3.1.4污水處理廠設備組備有搶修設備。
3.2應急通信系統的保障由通信聯絡組。在事故狀態下,可采用防爆對講機進行通訊。
3.3應急電源、照明系統的保障由廠值班人員和電氣車間組成,根據事故發生的不同狀態和部位確定臨時供電方式。
4、經費保障
根據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狀況,由廠計劃在每年的年初計劃中列出經費額度。
5、其它保障
5.1單位互助救援
園區管委會設有消防車,必要時可請求其參與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2請求政府協調救援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可視事故嚴重程度報肇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安全生產事故辦公室,協調有關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5.3應急救援信息咨詢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可采用電話、傳真或互聯網等方式進行救援信息的咨詢,
5.4保障制度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上,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5.4.1責任制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救援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責任。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調整,確保救援組織、人員及責任的落實。
5.4.2值班制度,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廠值班人員及各車間實行24小時值班)。
5.4.3培訓制度對全污水處理廠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常識教育,車間班組利用每周一的學習時間宣傳危險化學品安全常識及學習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增加防災意識,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
5.4.4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
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5.4.5演練制度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污水處理廠每年舉行綜合演練一次,以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會制度,每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周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隊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1.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包括救援過程中各種情況下的防護措施、意外情況的處理、救援方案實施過程的操作等細節問題。培訓時間為每季度一次。
培訓內容:
1.1.1熟悉現場平面圖和實際位置、區域的布局、撤離的路線、危險場所位置、指揮的手勢信號等。
1.1.2鑒別異常情況的方法,各種異常情況處置的具體方法,各種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1.2員工及公眾應急響應的培訓
可利用小冊子、廣播、電視等形式向員工和公眾開展教育及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有本區域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時相關人員的職責、發生事故時員工及公眾的應對措施、防護用具的使用、自救與互救知識、指揮信號的識別、疏散的路線。
1.3培訓目標
①使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②培訓應急隊伍在應急預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務;
③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反應預案和實施程序變動情況。
④每年組織應急工作管理人員和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專業知識培訓。
2、演習
指揮領導小組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二次模擬演練,要求各救援隊伍全員參加。把指揮機構和各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演習目標
①測試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②檢測應急設備的完好率;
③確保應急組織人員熟知職責和任務。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組織所屬各單位不定期綜合演練,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業性應急演習。
2.2演習內容
內容包括:
①基本目標;
②日期和地點;
③參加組織;
④模擬事故;
⑤事故發展階段;
⑥后期處置;
⑦對訓練和演習進行適當的評價。
污水處理廠應急機構對應急演習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2.3預案變更
每年,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申請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當出現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
①訓練和演習的書面評價,提出更合適的程序或組織;
②組織或程序中的關鍵人員發生變動;
③組織機構發生變動;
④外部救援機構的能力或功能發生變動;
⑤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發生變化;
⑥影響到預案實施的企業發生變動;
⑦來自其他機構、國家、地方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建議。
十、獎懲
由各部辦定期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救援、恢復等各個階段的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表現好的車間班組給予獎勵,表現差的給予處罰。
1.監督檢查主體
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負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獎勵
在應急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車間班組和個人,由污水處理廠應急辦公室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憮恤。
3.懲處
3.1各級應急工作組成員的責任
應急工作組成員違反應急預案和有關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①不服從對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②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工作的;
③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故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
④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漏報、緩報有關突發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或者虛假信息的;
⑥不按規定及時發布突發事件警報、采取預警期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⑦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⑧不按規定公布有關應對突發事故的決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
3.2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的責任
污水處理廠車間班組違反本預案規定或有關應急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①不按規定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應急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③不服從上級部門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④不進行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現場和社會秩序的;
⑤不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則
1、術語和定義
1.1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1.2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化驗室使用固體危險化學品)。
1.3危險化學品事故
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
1.5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1.6分類
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1.7分級
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的級
1.8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行動順利開展。
1.9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0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動。
1.11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備案部門是安全環保組
1.12維護和更新
安全環保組每半年對應急預案的編制進行重新審核
1.13制定與解釋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單位是安全環保組
1.14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活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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