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報告

時間:2025-10-29 12:47:42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建筑消防報告精品【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消防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消防報告精品【15篇】

建筑消防報告1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為20xx年度建筑安全工作打好基礎,經我局研究,決定開展一次春季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綜合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機構及檢查范圍

  1、第一組

  檢查范圍:開發區四期西區、西區北地塊(包括原城北工業區)、中央服務區、市政工程

  2、第二組

  檢查范圍:開發區二、三期在建工程、北苑服務區、蘇溪、爐頭、堰頭、杜山頭等工業區

  3、第三組

  檢查范圍:開發區一期、開發區四期東區、綜合市場及出租標準廠房

  二、檢查內容

  1、文明施工:結合工地實際,查找文明施工管理的薄弱環節,施工現場是否封閉施工;現場道路是否硬化;施工現場噪聲是否擾民。

  2、依法履行市場行為情況:依法履行建筑施工各項法定手續情況;項目部管理人員特別是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及到位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其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為檢點。

  3、基坑圍護、防坍塌措施。包括相關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防護措施。

  4、支模系統:方案編制及依方案組織施工情況;相關審查、檢查、檢測、驗收等手續完備情況;實際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組織實施,是否有相關的合格證書和檢測報告。

  5、防墜落事故的各項防護措施:包括腳手架、洞口、臨邊、人貨梯等。

  6、安全情況:消防制度落實情況;消防器材配備及使用情況;相關檢查、審批手續落實情況。

  7、施工用電安全情況。

  8、民工安全教育情況。

  9、綜合市場及出租標準廠房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安全防范措施及消防安全情況。

  三、檢查時間:

  20xx年3月23日——4月3日

  四、工作要求

  1、認真開展。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切實對照相關的標準規范,查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2、充分做好迎檢準備。各施工單位要重視安全臺帳的整理工作,相關的檢測、檢查記錄要確保真實、詳盡、規范;內容要分門別類、有序存放;相應簽字手續必須由本人履行,不得代簽。

  3、各檢查組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要按照相關標準做好認真細致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做好檢查總結及督促整改工作,確保檢查工作落到實處。被檢查單位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出整改承諾,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認真整改。

建筑消防報告2

  被評估單位名稱:

  評估機構名稱(公章):

  評估人員:

  評估日期:20xx年xx月xx日

  xx市公安消防支隊監制(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一份被評估單位存,一份評估機構存)

  一、單位概況及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xx單位于xx市xx路xx號,屬于xx類型(①高層公共建筑②地下建筑③人員密集場所④易燃易爆場所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該單位于xx年xx月xx日消防設計審核合格,xx年xx月xx日通過消防驗收。總建筑面積xx平方米,地上xx層,地下x層,建筑高度xx米,地下層為xx,x層至x層為xx。主要消防設施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火災應急照明系統、消火栓系統等。

  二、評估要求

  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對xx單位(xx建筑或場所)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對場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及運行機制進行全面分析。通過評估,發現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的對策、措施和建議。

  三、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福建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四、評估組人員組成

  組長:

  xxx單位、職務/職稱

  成員

  xxx單位、職務/職稱

  xxx單位、職務/職稱

  五、評估內容

  評估組通過全面、系統的檢查、測試、評估,認為xx單位通過了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并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設置了xx系統、xx系統、………等。經評估,該單位消防安全方面應達標xx項,合格xx項,有缺項xx項,不符合xx項。

  六、存在問題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況。主要問題為:

  1、……

  2、……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情況。主要問題為:

  1、……

  2、……

  (三)xx情況。

  七、評估結論

  經綜合評定,該單位(xx建筑或場所)消防安全評估結論為“好”(“一般”、“差”)。

  八、消防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方面

  ……

  (三)xx方面

  ……

  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名):xxxxxx

  評估機構技術負責人(簽名):xxxxxx

  評估機構過程控制負責人(簽名):xxxxxx

  評估機構報告編制人(簽名):xxxxxx

建筑消防報告3

  一、工程概況

  xxxxxxxxx大酒店工程,位于嘉興市xx區xxxxxxx北側,南鄰蓬萊路,北靠新洲路,北以洪仁璐為界。

  本工程為現澆框架結構,地下二層,地上二十四層(其中地下一層、二層為車庫),建筑高度xx米,建筑面積1xxx萬平方米。酒店消防安裝工程由A區、B區、C區組成。消防主要施工內容為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炮系統、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簾、氣溶膠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

  二、施工質量依據: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2、《給排水及采暖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xx);

  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xx;

  4、《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xx;

  5、《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xx

  6、《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xx版;

  7、國家現行及地方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程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8、地方現行的有關建設管理辦法和規定;

  9、業主提交的施工圖紙、說明及設計變更文件;

  10、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

  11、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三、消防的主要設施、設備

  1、消火栓系統

  本工程按100米以下商業樓進行消防給水設計,消火栓系統火災延續時間按3小時計,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室外消防用水量為40L/S。本工程地下設置537M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噴泵及消防炮泵各二臺。1#樓屋頂設置消防水箱一只及自噴系統穩壓設備、消火栓系統穩壓設備各一套,消火栓系統豎向不分區。為保證消火栓栓口出水壓力不超過0.5Mpa,地下室~地面三層采用減壓穩壓消火栓,閥后壓力0.4Mpa,,消火栓箱體為鋁合金面鐵箱或鋁合金框玻璃面鐵箱,消火栓箱內設DN65消火栓一只,DN65襯膠水帶25米一根,,DN65x19鋁合金噴嘴一只,25米的消防軟管卷盤一副,金屬帶支座一付。消火栓箱內設有手動啟泵按鈕,可直接啟動消防水泵。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本樓內除小于5平方的衛生間、高配房、網絡機房外均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系統中按中危險級Ⅰ級設計,因地下室設置立體停車位,滅火用水量40L/S火災延續時間按1小時計。泵房設二臺自動噴水泵,一用一備,互為備用。該泵運行情況應顯示于消防中心和水泵房的控制盤上。,自動噴水系統為一個供水區,平時管網壓力由屋頂消防水箱和穩壓泵維持;火災時噴頭動作、水流指示器動作向消防中心顯示著火區域位置,此時濕式報警閥處的壓力開關動作自動啟動噴水泵,并向消防中心報警,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覆蓋的范圍內每個防火分區及每個樓層均應分別設置控制閥和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前閥門采用ZSFZ-150型信號蝶閥(監控閥),報警閥后閥門除信號蝶閥外均帶鎖止裝置。有吊頂的場所采用裝飾型68℃玻璃球噴頭,部分廚房區采用93°玻璃球噴頭,除汽車庫及設備用房外,所有噴頭均采用快速響應型,地下室車庫處上噴外在大于1.2m風管下設置了下噴,立體車位處側向噴頭的安裝待車位安裝時同步進行。

  3、移動式滅火器:帶滅火器組合式消火栓箱均設7KG裝的手提式干粉磷酸銨鹽滅火器2具。

  4、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

  本工程為一級防火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等級按一級設置。設有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消防直通對講系統、電梯監視控制系統、氣體滅火控制,消防控制中心設在1#樓一層,內設有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消防電話主機、消防廣播、氣體滅火控制主機,自動。樓層設有顯示盤、消防接線端子箱、感煙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嵌入式應急廣播。每個消火栓箱內設有消火栓報警按鈕,可以直接啟動消火栓泵。并且消防控制室還具有優先控制權。在火災時可對消防泵、防排煙風機啟停、電梯的迫降、非消防電源的切斷等進行直接控制。火災聯動控制采用現場控制與集中控制相結合的方式。

  集中聯動在消防控制室實現,當接收到現場探測器或手動報警等火災報警后,在確認火災情況下,通過控制總線輸出模塊來實現對現場被控設備的控制,另外在消控中心設有手動直接控制柜,對一些重要的滅火設施,如消火栓泵、噴淋泵、消防風機等由消控中心可以集中進行手動直接多線控制。

  確認火警后,消控中心可以自動聯動相對應區域的消火栓水泵、噴淋水泵、排煙風機,打開常閉防火閥,關閉常開防火閥,下降相關區域的防火卷簾作為防火分隔,使本區域的電梯迫降于首層,通過消防模塊自動或手動切除本區域的非消防電源,打開相關區域的消防緊急廣播,聯動控制切斷本區域內的空調。并接受所有設備及系統的工作啟停反饋信號等。

  消防炮控制系統與復眼探測器的消防監控、聯動產品配套使用,當火災監控系統發現火情時,可自動指示搜索、瞄準目標,打開電磁閥,水流指示器動作,自動啟動消防炮給水泵。

  通過直線電話向消防部門電話報警,且留有與城市消防報警聯網接口。變配電所、消防水泵房、主要設備用房等皆設置消防分機電話,手動報警按鈕處設有消防電話插孔。

  5、防排煙系統

  防排煙系統:地下汽車庫均按防火分區分別設置獨立的`機械通風排煙系統及消防補風系統。地上一層至二十四層酒店客房防火分區分別設置機械通風排煙系統,B區酒店裙房由于面積大,每個防火分區分多個防煙分區。為確保排煙效果,每個防火分區設置多路機械排煙系統。

  著火時,就地啟動或消防控制中心開啟著火區的排煙閥、排煙口,聯動開啟排煙風機及相應的送風機,并在15S之內關閉相應系統上的5

  所有無關閥門。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風機入口處的防火閥動作,聯動關閉排煙風機及送風機。

  著火時,就地啟動或消防控制中心開啟相應消防加壓送風系統,并聯動開啟相應的防煙樓梯間的加壓送風機及其出口防火閥。

  7、氣溶膠滅火系統

  本工程地下一層設有高配房和網絡機房采用落地式氣溶膠滅火裝置無管網系統。本工程地下室的變電所設置氣體滅火控制系統,各區塊的氣體滅火控制器與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的報警總線和電源線相連接,通過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實現對所控區域的聯動控制,并在在消控中心反映火災預報警信號(一級報警)、火災確認信號(二級報警信號)、氣體釋放信號、系統故障信號。

  四、管理情況

  1、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圖紙會審,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施工承包方資格,考核施工承包方的(或委托)試驗室,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檢查,并進行開工審批。

  2、本工程所用材料、構配件、設備均有生產廠家提供出廠合格證、質保單及認證書,經監理核查認可,規范要求復試的原材料均由我監理人員按規定數量進行抽樣簽認,送袍江試驗室試驗,經試驗驗合格后才用于工程。

  3、施工人員持證上崗,屋面防水由專業隊伍施工,電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專業工種都經考核持證上崗。

  4、施工中運用旁站、巡視、平行檢驗及音像資料進行監控,對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隱蔽工程都經監理驗收后,方準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并辦理隱蔽驗收手續。

  5、工程施工過程中都能貫徹施工規范、質量驗收規范、規程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都能按監理指令及時整改,把質量問題解決在施工過程中。

  五、工程質量情況

  本工程消防管為DN≤100的鍍鋅鋼管絲口連接,消火栓采用DN65的單口,所有管道走向和消火栓位置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管道連接牢固,水壓試驗、試射試驗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能夠滿足耐一級要求,滅火器配備齊全。

  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安裝位置符合設計及消防要求,經試運行試驗符合要求。

  消防泵按圖要求設置,手動報擎按鈕設置齊全,消防泵、手動報警聯動試運行正常。

  六、結論

  該消防安裝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質量等符合設計要求。防雷裝置測試記錄真實、資料完整;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基本齊全,施工監理對材料,質保資料進行了檢查,資料基本齊全。公司依據(GB50300-20xx)標準,自評本分項工程質量:合格。報于業主監理驗收。

建筑消防報告4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46號)、《國務院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國辦發[20xx]16號),規范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是指屬于火災高危的單位對防范火災能力及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的自我客觀綜合評定。

  第三條火災高危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并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完成,將評估報告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檢查督促火災高危單位落實評估工作。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火災高危單位,是指下列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或場所:

  (一)單層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0平方米的商場、市場、賓館、酒店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位于建筑首層、二、三層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或位于建筑其他樓層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公共娛樂場所;

  (三)超過25層的高層公共建筑;

  (四)儲存物資價值3億元以上可燃物資的大型儲備倉庫、基地;

  (五)總儲量大于10000立方米的甲、乙類易燃氣體或總儲量大于30000立方米的.甲、乙類易燃液體的生產、充裝、儲存、銷售單位;

  (六)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或規模容量80萬千瓦以上的大型發電廠;

  (七)火災荷載較大、人員較密集的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八)四星級以上酒店;

  (九)采用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十)單個廠房或車間建筑面積超過2500m2且同一工時用工人數超過100人的從事紡織、鞋帽、玩具、食品、藥品、電子、家具等產品生產、加工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一)其他具有較高火災危險性的單位。

  第六條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1、單位使用的建筑物、場所,應遵守消防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規定,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審核、驗收、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合格,并取得相關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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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單位,投入使用、營業前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并取得相關法律文書。

  3、建筑物或場所的實際使用情況應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與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方面

  1.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情況,持證上崗情況;

  2.單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情況;

  3.單位落實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4.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建立情況;

  5.火災公眾責任險投保情況。

  (三)建(構)筑物防火設施方面

  1.建(構)筑物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區域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保持情況;

  2.建筑室內防火分區設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保持情況;

  3.建筑安全疏散樓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暢通情況;

  4.建筑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防排煙系統、避難層(間)及消防車登高作業區域設置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完好有效情況;

  5.利用物聯網技術實行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等技防措施情況。

  (四)建(構)筑物消防設施設備方面

  1.按照國家、地方、行業標準設置消防設施器材情況;

  2.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情況;

  3.自動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維護保養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情況;

  5.消防控制室設置及正常運行情況。

  (五)落實消防管理方面

  1.單位組織開展定期防火檢查、日常防火巡查情況,消除火災隱患情況;

  2.單位職工上班前、下班后檢查消除本崗位火災隱患情況;

  3.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4.明火作業審批、現場看護情況。

  (六)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方面

  1.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情況,開展訓練和隊員能力情況;

  2.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裝備器材情況;

  3.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定期演練情況;

  (七)消防教育培訓方面

  1.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消防人員接受消防培訓情況;

  2.職工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情況,每年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培訓、演練情況;

  3.職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會查改本崗位火災隱患和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情況;

  4.消防安全“三提示”宣傳情況。

  (八)消防工作報告備案方面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人員確定、變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定期評估,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備案情況;

  2.消防安全評估及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告備案情況。

  (九)消防安全不良行為方面

  受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處罰和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情況,對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第七條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收集、整理單位有關消防安全的各種資料、數據;

  (二)通過實地抽查、測試提問、問卷調查等方式,逐項檢查評估內容,按照評估標準進行打分;

  (三)結合檢查打分情況分析確定存在問題和危險程度,分析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情形;

  (四)根據評估結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災風險的安全對策與防治措施,出具評估報告。

  第八條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及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二)評估要求

  (三)評估人員組成

  (四)評估的具體項目、部位及其評估結果;

  (五)存在的問題;

  (六)根據評估情況做出好A、B、C三種評估結論,其中90分及以上為A,80分~89分為B,79分以下評為C。

  (七)結合單位實際提出消防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第九條火災高危單位應及時將消防安全評估報告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對消防安全評估情況定期進行抽查,對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罰。

  第十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積極運用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結果,督促單位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一)向社會公告評估結果,并抄告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

  (二)依據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xx]17號),積極推動將消防安全評估結果納入單位信用評級體系建設,將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三)根據評估結果,結合單位“戶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紅、黃、藍三色預警監管,調整相應的監督檢查頻次,制定針對性的滅火救援預案,加大對消防管理差的單位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細則

  2、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格式

建筑消防報告5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不容忽視。為扎實搞好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我局一方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現場監管為要務,全面落實各項規范的實施。對全區建筑施工消防工作實現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局領導高度重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為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事來抓,納入了目標管理體系。我局以陳俊清副局長為主要領導,質安站具體負責,明確了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員,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了應急管理體系,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并且要求各在建工程項目部認真建立健全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設備、人員投入,使各在建工程項目部牢固樹立了“安全生產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

  (二)扎實推進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結合安全專項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會安全意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職工安全生產技能為重點,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單位落實責任,制度上墻,要求各在建工程制定專門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擬定詳細的消防安全教育計劃;另一方面,切實將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納入常態監管,確保每一位施工人員都接受細致認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數、手下不慌,并且將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實度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整體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氣氛。

  (三)加大現場管理力度,確保防患于未然。

  一是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留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二是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選型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滅火器材,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三是要求施工現場保證足夠的消防水源,能夠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要求。

  四是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要求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

  五是加強現場材料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中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其燃燒性能應符合標準要求,易燃材料應做到專庫專存,徹底消滅火災源頭。

  六是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七是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內門窗、單人面積等應符合消防要求。嚴禁亂接電線和使用大功率電器。工棚應配備滅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通過采取以上管理措施,我區建筑施工消防工作總體處于可控狀態,沒有發生任何消防火災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個別單位安全意識還很淡薄,管理也較松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暴露出一些安全隱患和管理問題。

  二是有部分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還流于表面,宣講力度不夠,未能使施工人員對消防安全工作產生更高認識。

  三是現場消防安全設備數量還不能完全滿足規范要求,對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工作有不利影響。

  三、下一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思路雖然目前我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總體穩定,但也還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遏制消防事故。為此,我們將從以下方面做好此項工作。

  一是抓隱患治理。突出抓好在建工程的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常態化,針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點排查,真正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抓重點防范。突出抓好室外電焊作業、上下交叉施工、節能材料施工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工作,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其他方面的安全監管,強化隱患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三是抓宣傳教育。要督促施工單位切實將消防安全教育落實到每一個施工人員,做到“有記錄,有簽名”,從思想源頭上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識。

建筑消防報告6

  一、高層民用建筑消防撲救登高面和登高場地在火災中的作用

  高層民用建筑,一般功能復雜,體量較大,但由于高層建筑使用功能、城市規劃、街景及建筑學的需要,往往在高層民用建筑主體附建與高層建筑相連的裙房,用作商場、餐廳、營業廳、會議廳等。這無疑滿足了城市規劃和使用者的要求,但同時也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難度。尤其對高層建筑的裙房,登高面等諸多問題設計時稍有忽視,及易導致一旦高層建筑火災對人員的搶救,撲滅火災帶來嚴重的影響。

  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現有的電梯往往由于停電,不能正常使用,即便是設計有消防電梯或者是消防客運合用電梯,但在實際現實中供電多是來自一個區域變電站,達不到雙電源供電要求,有的由于施工,敷設電纜等滿足不了防火要求,火災時往往也會導致斷電。而多數高層建筑的疏散樓梯或剪刀梯都布置設計在建筑的筒體中部,火災停電時往往無照明,消防電梯、疏散樓梯不能正常使用,給迎救人員、疏散人員帶來困難。二是消防人員難以接近著火層撲救,由于人員在火災時驚慌外逃,順樓梯或下或上,與消防人員逆向行走。極大的導致人員阻設等因素,給搶救和人員疏散帶來混亂。三是火災時往往是煙氣順其樓梯間、電梯間、豎向的管導井、電纜井等上下漫延,由于高層建筑的煙囪效應,煙氣在很短時間內就會迷漫疏散樓梯間、電梯間、煙氣的毒性導致人員難以疏散。許多高層建筑火災事例證明,一旦火災時由于人員的求生欲望,往往會接近建筑的外窗部位以求得新鮮空氣和尋求一線得救的希望。在這時唯一補救的措施就是科學的設計一個讓消防員能撲救火災的登高面。國內外,眾多的火災案例證明,在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在實施救人員和滅火中都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為了在發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主體建筑,迅速搶救人員和撲救火災,設計合理的消防登高立面,確定可靠的登高消防車操作場地,保證在空間有效的操作范圍和核實登高車的最小輕彎半徑是保證消防人員到達目的地救人、滅火的關鍵。因此,高層民用建筑登高面的設計是保障火災時搶救人員生命、逃生和撲滅火災的重要保證。

  二、現有標準和實際存在的設計缺陷問題

  (一)現有規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自1995年頒布實施以來,歷經了1997年、1999年、20xx年幾次局部修訂,對于及時總結防火設計的實踐經驗和火災的經驗教訓,適應現代城市建設和新技術、新工藝的需要,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火災危害、減少人員傷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撲救、涉及民生至上的內容上得到充分體現。現有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4。1。7條要求,“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該條明確了高層建筑消防撲救登高面的基本要求。同時為保證消防車在撲救上能充分發揮作用。規范4。3。1條、4。3。4條、4。3。5條、4。3。6條、4。3。7條要求,高層建筑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米,消防車道距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消防車道上空4米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輛的壓力。穿越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均不應小于4米。消防車道與高層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以上條款,對消防車道要求作了進一步明確,無凝更好地保障了消防車撲救高層建筑火災的基本設計要求。

  (二)存在問題。隨城市化建設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斷提高,給高層民用建筑撲救面設計帶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裙房的設計問題。在城市區域內的高層建筑,多為追求商業價值,建筑裙房設計多在四層左右,由于裙房作商業用途,每層層高凈空多為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過防火規范5米要求,多數裙房的進深也大于4米。二是幕墻問題。城區內的多數高層建筑,為達到設計美觀,協調繁榮城市的效果,許多高層建筑均設計有幕墻,尤其是設計玻璃幕墻且作為消防登高面考慮。三是登高面一側、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設計問題。臨街高層建筑底層均設計為商鋪。當考慮作為登高面時,而多數設計為追求商業價值而規避設計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往往將疏散樓梯或出口布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側。四是消防車道的設計問題。城區內的高層建筑為充分利用當街的立面效果和商鋪的價值,許多建筑將消防登高撲救面布置在建筑的背街一側。然而,對環形消防車道和回車場的設計更多的是消防車道轉彎半徑不能滿足消防車輛的使用要求。五是地下車庫出入口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叉處的設計問題。城區內多數高屋建筑均設計地下車庫,而地下車庫的出入道又多為利用高屋建筑的環形消防車道引入地下,在設計時往使得消防車道與地下車庫的出入口車道連接交叉外出現坡度及傾斜面。許多建筑由于用地的限制,引入車道較短時,在環形消防車道上形成的坡度傾斜面更大,影響或無法滿足消防車輛的行駛。六是幕墻下設計室外消火栓等問題。高層建筑臨街面往往設計有裝飾幕墻,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臨沿街設置。稍有忽視,很容易將室外消火栓等布置在幕墻之下,一旦火災幕墻坍塌,嚴重影響消防車吸水、供水等撲救。七是登高消防車場地的設計問題。許多高層建筑對登高消防車輛的操作場地考慮不周,多數僅以環形消防車道寬度來考慮。以此寬度作為登高消防車的場地,將遠遠不能滿足登高消防車的操作空間要求。

  三、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設計高層民用建筑消防撲救登高面和登高場地

  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觀念,以保障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為發展,以創新思想、合理設計高層民用建筑消防登高撲救面的問題非常重要。以下為作者結合現有的規范、標準在工作實踐中針對存在問題與讀者作共同探討。

  (一)臨街登高面外墻設計。建在市區或商業街的高層建筑,當確定其臨街一面作為消防撲救登高面時,其優點是可以充分利用臨街一側的道路保障登高消防車的場地需要,但特別要注意,設計時要避免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外墻設置玻璃幕墻。由于幕墻的設置增加了建筑外觀美的效果,對裝點城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設計思路上考慮采用較多,但往往一旦火災,會給消防撲救帶來極為不便的后果。火災證實,玻璃幕墻在火的作用下會炸裂和塌落,導致消防人員撲救火災時無法靠近建筑。同時、一旦幕墻下設計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災時由于幕墻的'塌落下掉。這些滅火設施將無法使用,也容易導致撲救人員的傷亡。在臨街登高面乃至最高頂層還應避免設計霓虹燈之類的大型商業廣告和其它影響消防登高撲救的景觀設計。登高面一側還應避免過多的凹凸造型,影響登高消防車登高平臺靠近各層門窗、洞口。

  (二)登高邊長、裙房、疏散樓梯與出口設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4。1。7條明確規定:“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我們在進行消防設計時要盡力考慮規范的強制規定。其意義是登高邊不應小于1/4周邊長度且不小于一個長邊的長度。尤其是一些矩形建筑、多邊形平面的建筑應考慮滿足一個長邊的長度作登高撲救邊;其二是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必須設置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這一規定是確保一旦建筑火災時能保證人員及時逃生和便利消防登高車撲救的需要,在實際設計中,城區的高層建筑為節約用地,往往將登高面和登高場地的布置多與商業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面一側一同考慮。但是,許多處于繁華的商業區、商業街、步行街的臨街面的商場、門面商業價值又使得房開商或設計時規避在這一側面布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筆者認為,如果設計直通室外的樓梯確有困難,在考慮消防安全 經濟價值的綜合因素上,每棟建筑最基本的設計要滿足有一個直通樓梯間的出口于登高面一側、且設防火挑檐,同時各層宜設外挑陽臺,否則無法滿足規范要求;其三,是對裙房高度和進深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證登高消防車曲背靠近高層建筑施救的需要。城區內多數高層建筑裙房都為商業使用。設計都在二到三層不等,有的大型商場一層高度即達5米,因此要求裙房高度小于5米,確有不少困難,因而在登高撲救一面的設計時要盡量滿足規范要求,在高不超過5米的裙房時,可考慮進深在四米范圍內的裙房設計,一旦裙防高度超過5米時,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可不設計凸出裙房,以達到規范要求。

  (三)環形消防車道設計。“高層建筑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在設計環形消防車道時應注重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消防車道的凈寬不應小于4米,同時,消防車道上空4米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盡可能地考慮消防車道距高層建筑外墻距離大于5米,以保證消防車的順利通暢。二是在消防車道上盡量避免設計地下暗溝、化類池、燃氣管道、電纜溝等,確有困難時,在結構設計上應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荷載通行。三是消防車由于運載的多為水,在運行時由于貫性作用,車輛的控制難度較大。因此,在山地或有坡的消防車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0%。防止車輛打滑。四是設計消防車道時應重點考慮消防車的最小通行轉彎半徑要求,在城市密集區的建筑往往容易忽視該問題。所謂消防車的最小轉彎半徑是指消防車回轉時消防車的前輪外側循園曲線行走軌跡的半徑。目前,因內輕系列消防車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車≥9米、重型系列消防車≥12米。因此,要根據城市消防裝備的不同情況設計環形消防車道,最小輕彎半徑不應低于上述標準,高層建筑撲救登高車道應按重型消防車轉彎半徑考慮。五是當設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如遇有盡頭路,應考慮設計回車場,一般為1。5米×15米,大型消防車回車場不宜小于18×18米。六是由于城市用地的緊缺,許多高層建筑為滿足日益增多的車輛需求,均設計了地下停車庫,而地下停車庫出入口的車道往往也借助于高層建筑的環形消防車道而出入。因此,在設計地下車庫出入車道與地面環形消防車道接壤處必須考慮保證4米寬的消防車道平整性,即地下車庫出入車道的降坡起點不應設在環形消防車道上,保證消防車行駛的4米有效寬度路面不傾斜和平整。

  (四)合理設計高層建筑的登高場地。一幢高層建筑登高面確定之后,緊接著要有能滿足各類登高消防車的登高場地,登高場地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內沒有條文明示,往往在設計時容易被忽視。登高場地應布置在高層建筑撲救面一側,同時要結合消防車道一同考慮。從實際撲救操作來看,層數越高、登高場地要求越寬,根據國內常用登高消防車的技術參數,設計考慮登高車的支腿橫跨距不超過6米,再考慮普通車(寬度為2。5米)的交會以及消防隊員攜帶裝備搬運救援設備的穿梭以及參照高層建筑與高層建筑之間防火間距要求,筆者認為,一般以13米為妥。根據目前國內登高消防車的最大長度15。6米,以及車道寬度,在留有余地情況下,登高場地不宜小于18米長×13米寬。登高場地是供登高消防車撲滅火災搶救人員使用,根據不同登高車技術參數,要求登高場地邊緣與建筑物外墻不應小于5米,同時其最外一點至建筑物登高邊緣的水平距離也不應大于15米。對于幾個單元組合的板式住宅及底層整體裙房而上部多個塔樓或不規則多邊形建筑的高層建筑應針對每個單元和塔樓布置登高場地,也可以根據建筑內部防火分區的劃分、靠室外樓梯間的布置及建筑周邊的消防車道實際情況分段設計登高場地。在設計登高場地時,同時,還要考慮其坡度不宜大于3%,場地承重荷載應不小于30t計算,整個登高場地上空不得有架空電線、電纜等各類架空物。利用市政路作登高場地更應考慮無綠化、城市景觀物等防礙消防車登高。

  總之,筆者認為高層民用建筑防火撲救登高面及其施救場地的設計要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緊密結合,與相關的城市規劃、城市的總體抗災能力、當地的消防裝備、建筑周邊環境道路等情況統籌考慮,做到真正體現《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登高面及其施救場地的要求,力求從保障生命安全至上的角度整體完成消防工程設計。

建筑消防報告7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國歷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較高文物價值、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遺留下來的具有較長歷史年代的寺、廟、殿、樓、塔、橋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國家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國家文明的重要標志。它們不僅是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也是研究古代社會的寶貴歷史資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別于現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一部真正針對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規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護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而且大多以撲滅火災為唯一目標,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護古建筑、減少文物損失為首要目的,這種表面看似的保護實際上使文物古建筑的價值逐漸減退,甚至被毀。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護中平衡消防工作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現代消防與文物古建筑保護的矛盾

  筆者通過對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護工作的調研發現,隨著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文物古建筑消防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矛盾、不和諧因素不斷凸現。

  (一)現代消防設施與文物古建筑保護的矛盾

  近年來,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災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門和使用單位給我們的文物古建筑安裝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應該說,在這些措施的保護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數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隨之而來的一些新問題、新麻煩也不斷呈現。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經堂內雖說增設了墻壁式消火栓,但滲漏出的水使墻上的壁畫面目全非。20xx年1月19日晚7點,世界文化遺產武當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遇真宮主殿突發大火,導致最有價值的主殿三間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為灰燼,同時,火災撲救過程中壓力水流的沖擊和水漬損失給周邊文物也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同時,文物古建筑內消防設施的安裝損害了古建筑的美觀,并對內部木結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壞,使其失去了原有的價值。

  (二)傳統消防保護措施與文物古建筑保護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傳統消防保護措施對歷史文化的傳承也帶來了一定的沖擊。我國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間活動的重要場所,正是這些傳統歷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價值,也正是這些傳統文化的盛行使得我們的文物古建筑在歷史的長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來。但是近些年來,一些部門為了杜絕火災隱患,采取了單純的絕對的保護方式。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護中,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隨之產生的新問題正以另一種方式吞噬著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蘇州玄妙觀的三清殿自從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種叫“天牛”的害蟲,對殿內的木結構進行吞噬,給建筑結構安全造成了隱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間三清殿之所以能夠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燭煙氣的驅蚊殺蟲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嚴禁點燭焚香,實際上打破了這種自然平衡,使得我們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種形式被加速損毀。

  三、如何正確處理古建筑消防工作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給我們的能體現古代建筑風格的遺產,具有不可再生性。我們應將消防工作結合文化遺產的保護,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護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當今世界上對古代文化遺產的保護有兩種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證古建筑的原貌)和“華盛頓”形式(保證古建筑的外觀,根據現代的生活方式改變內部需要)。筆者認為,古建筑的消防保護也應該遵循這兩種保護形式,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護。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對矛盾,我們應該用哲學“重點論”理論來分析孰輕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

  對于影響較大、歷史文化價值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們應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風貌和文化功能,因為這些特點正是它的價值所在。筆者認為,這一類文物古建筑應采取“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文化古建筑作為一個整體,一旦局部受到破壞,其原先的歷史價值、藝術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對于這一類文物古建筑我們考慮的不應該是發生火災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讓它的火災發生率降到零。如果我們一味地去利用現代消防技術、措施去對這類古建筑進行消防保護,由于建筑布局、結構、材料等方面與現代建筑有著本質的區別,現代建筑防火規范和消防設施不但不能很好地發揮其效能,而且安裝、施工還會給文物古建筑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對于這一類古建筑的消防保護,我們應發揮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護措施

  (1)認真落實文物古建筑單位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組織單位人員認真學習消防法規,提高全員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嚴格落實巡防工作制度,加強24小時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和游客的消防意識。同時對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培訓,使他們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災控制和撲救能力。

  2、現代的消防設施

  那么是不是對于這一類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當然不是的,因為我們“防”的再嚴,也不能保證火災能夠永遠遠離我們的古建筑。所以我們要在不損壞古建筑本身風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幾百年來形成的這種自然平衡的基礎上去做好我們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筆者通過多年來對古建筑的調查研究,認為這一類古建筑消防工作應該著重做好兩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災的探測和報警,只有把火災消滅在萌芽或者早期狀態,才能真正有效地保護古建筑。一般建筑物當發生火災后,我們可以運用各種有效的'滅火手段控制火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災達到全面燃燒階段,撲救難度將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處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點等原因,往往很難有效控制火勢,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損失,甚至導致蘊含珍貴歷史文物價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現代的消防設備進行火災撲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設施的設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學性,對古建筑會造成嚴重的二次損害。因此古建筑火災的控制重心應該放在早期火災的發現和撲救上,防止其形成規模,將其早早消滅在萌芽狀態。

  (1)火災報警系統

  筆者通過對文物古建筑各種火災報警系統的對比分析認為,在古建筑安裝無線火災報警系統是比較好的實現方式之一。無線火災報警技術的發展直接受益于近20xx年來移動電話市場的推動,微電子技術和蓄電池技術的進步使“無線監控”這一要求成為可能。無線火災報警系統由控制盤、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警報裝置組成,所有裝置均裝有無線電收發兩用機,除控制盤外,其他裝置由自帶蓄電池提供電源。該系統最大的優點就是基本無需電纜布線。沒有布線要求,就無須破壞建筑物結構,無需埋設任何管線,這一點對古建筑來說尤為重要。

  (2)必要的滅火設施

  另一方面,在保護古建筑歷史文化價值的基礎上配置必要的滅火設施,由于暫時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護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可依,我們應結合古建筑特點,因地制宜。筆者認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設備的設置中,可以采取確“強化室外,暫緩室內”的理念,如消火栓設置方面,將室內消火栓移至室外設置,即室內消火栓外置,設置明顯標志。并在室外消火栓處設置啟泵按鈕,以便火災時使用。同時,為防止滅火過程中帶來的嚴重水漬損失,可用霧狀水槍代替直流水槍,同時水源的選擇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絕利用污染的水作為消防水源。這樣,既保護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災侵害,同時也不影響古建筑的美觀,符合古建筑保護的觀點。

  (二)“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對管理上的要求較高,難度也較大。象我們蘇州,作為全國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擁有眾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為止,全市已有9座園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有500多個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60多處控制保護古建筑、800多處古構筑物,都采用第一種消防保護形式,顯然是不現實的。對于一些歷史文化價值稍低一點的,如: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們可以采用“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保證古建筑的外觀,根據現代的生活方式改變內部需要,蘇州文物部門在這方面也有過開創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關無人使用會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護;而房屋年久失修、無人養護,更容易產生坍塌事故,因此,蘇州文物部門通過一定的途徑將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給單位使用,并明確責任關系,這樣一來減輕了文物部門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難,也調動了社會的力量參與到文物古建筑的保護當中來。筆者通過調研發現,這部分古建筑通過改造,內部布局、結構基本接近于現代建筑,那么我們在開展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時候,可以參考現代建筑防火規范,結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從各個關鍵環節入手,有針對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對策,確實從充分保護文物價值的基礎上全面推進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護措施

  (1)堅持堅持“從嚴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則,落實各級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強古建筑消防宣傳教育。

  (2)根據火災危險性調查、評估,設置相應的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3)利用清潔、高效的阻燃技術對古建筑的木結構進行阻燃處理,改善其耐火極限。

  (4)合理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滅火器,提高初期火災撲救能力。

  (5)對古建筑群配置輕型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手抬機動泵、高壓脈沖水槍等移動式滅火裝備。

  2、現代的消防設施

  蘇州古城是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內歷史建筑遺存豐富,共有各類文物保護單位538處,另有控制性保護建筑500處。古民居是其中數量最多的建筑形式,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國,存在有許多先天的消防隱患。蘇州市平江區消防部門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啟用由警用四輪車改裝而成的環保型電動消防車等措施對遏制古建筑火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印證了“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的可行性。

  (1)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目前國際上應用范圍最廣、應用量最多、滅火成功率最高且造價低廉的滅火系統,該系統具有自動探火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的優良性能,能夠有效地避免因火災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在蘇州古城推廣應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對保護歷史遺產將起到重要作用。

  20xx年6月,蘇州市政府頒布了《蘇州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修復、整治消防管理辦法》,并在新一輪消防規劃修編中專門加入了古城消防保護,這些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出臺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礎。平江區率先在平江路歷史古街區進行了試點,在改造用作旅館、飯店、商店且使用面積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網設置了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消防部門進行了技術指導和監督。通過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后的這幾年,無一火災事故發生,為消除火災隱患,保護歷史文化遺存,促進古城保護和城市可持續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環保型電動消防車

  環保型電動消防車由警用四輪車改裝而成,它體型小,機動靈活,行動迅速,電動也為環保型,長3340毫米、寬1400毫米、高1810毫米,額定乘員2名,可連續行駛80公里以上,車上還配有一臺手抬泵,可從河道和消火栓處取水,火災控制面積為100平方米。車上配有消防斧、斷電剪、水槍等滅火救援工具。該車還配備了視頻播放設備,在巡邏時候也能宣傳一些消防知識,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該車還配備了視頻播放設備,具有消防巡邏、宣傳等功能。這些紅色的環保型電動消防車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總結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類的財富,對其進行科學的防火保護是全民的責任。以新的認識、新的理念和先進的現代科學防火對策來積極面對當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政府領導、齊抓共管、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確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們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好這些人類文化的遺產和瑰寶,使之代代相傳,永續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護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建筑消防報告8

  為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灣區站前路建筑工地違規用電引發宿舍火災事故教訓,確保春節前全區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20xx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辦事處李嘉斌主任帶隊,聯合區安監局、派出所、街道綜治辦、出租屋、安監中隊對轄內位于廣州市北較場路五號的廣州市第一幼兒園文體綜合樓工程工地進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檢查。

  在檢查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檢查組在聽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負責人關于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匯報的'基礎上,詳細地查看了單位消防工作。對工地內的消防通道、滅火設備、照明設施、工地廚房等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工地雜物存在亂堆放現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損不清晰等情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檢查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處提出了專業的意見和整改建議。

  本次檢查對該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積極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確保了春節前全區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建筑消防報告9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發〔20xx〕264號)要求,現將我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為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我局印發《福州市商務系統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務流通〔20xx〕67號),市商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將消防檢查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業務處室,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職責任務。各縣(市)區商務部門、局屬各單位按照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對本轄區高層建筑內的商場、超市等企業開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災隱患,推動職責范圍內商貿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抓好商場、超市人員密集場所提升商貿企業消防工作整體水平。

  二、突出重點,加強排查

  結合重大活動節點,以局機關黨支部為單位,分成6個檢查組,分別由局領導帶隊,分區分片不間斷的對27個高層大型商場、超市進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記檔案,徹底摸清底數,查清隱患問題,逐項明確整改責任、措施和時限。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高層商場、超市,要求業主單位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整改落實。告知企業禁止在建筑周圍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煙花 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外 掛構件時明火作業。期間,現場整改清理高層商場、超市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隱患3處,限期整改疏散樓梯間的防火門損壞2處,疏散走道、樓梯間內設置應急照明損壞1處。綜合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商務系統共組織檢查117次、435人次,對27個單位311個重點部位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共發現消防安全隱患13處,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屬各商場、市場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籌集240多萬元消防改造資金,用于商場、市場的防排煙風機改造、防火門閉門器的更換、“雙自動”系統的測試維保、消防保壓水增壓維修以及各農貿市場基礎設施修繕、消防器材及消防標示的維保、更新、添置等,確保各類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宣傳,提高意識

  加強綜合治理工作宣傳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 干部職工、高層商場、超市經營者的消防素質和意識。結合“消防宣傳日”活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宣傳和演練。一是各市(縣)商務局積極參加各地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宣傳日”和“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現場向來往群眾免費發放商場、超市、住宿、餐飲等公眾聚集場所安全宣傳單、宣傳品等,解答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知識方面問題,懸掛宣傳標語33條、展示安全圖片624張,播放安全常識131篇次,印發宣傳材料1327份。二是組織永輝、沃爾瑪等10家重點商貿企業參加省商務廳舉辦的消防安全知識講座,提高重點商貿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三是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認真落實“戶籍化”管理,對火災荷載較大、人員密集的高層商場、超市,確定為火災高危單位,實行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業主單位按照要求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演練。目前,受檢業主單位均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建筑消防報告10

  摘要:古建筑是過去人們勤勞和智慧的結晶,人們可以通過對古建筑的瞻仰來緬懷歷史文化,古建筑文化是中華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當今有很多古建筑在保存方面岌岌可危,存在很多消防安全上的問題;本文對此進行深入的探討。

  關鍵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一、引言

  對古建筑開啟防火措施是很重要的,古建筑通常是由木材搭建而成,在很多古建筑中,使用木材的幾率十分的大,平均每平方米都會使用一立方的木材,這些木材直接加大了失火事件產生的幾率,假如發生了火災,無法進行充分的散熱,將會直接導致失火事件的產生,古建筑設置的起點一般都特別高,平時風吹日曬的幾率十分的大,建筑材料中的木材早已風干,十分容易著火,此外,強大的風力也給失火提供了可靠的條件。

  二、文物古建筑火情的危險性

  我國受損的古建筑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火災的影響,即使存留至今的古建筑,也有不少曾經歷過火災,我們通過分析得出一些古建筑容易起火的原因。

  1、負荷高,抗火級別低;對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護所用照明燈具不準靠近;配線的主線路宜采用地下電纜輸入,配線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為一個單獨的分支回路,獨立設置控制開關,并安裝熔斷器作為過載保護。古建筑的材料多數都是木頭,火災的負荷情況要遠遠高于我們國家目前的要求,危險性是十分高的,由于長時期存在空氣中,已經處于風干的狀態,水分的含量特別少,而且其中很多一部分木材并沒有很好地質地,所以只要一碰到火源,就會直接導致火災的產生。古建筑中的木質材料燃燒的可能性十分的大,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傳遞火焰,起火之后,整個房子就像密封一樣,這直接導致了后期火勢迅猛,煙霧全部聚集在屋子的上方,溫度急劇升高,很多的古建筑都設置在山上,只要發生火災,或是就會以迅猛的形式發展。

  2、沒有設置防火距離,進而容易引發連續燒的現象,在我們國家古建筑大部分是以單體的形式進行組合而成的一個大的庭院,比較有代表性的模式就是四合院,這種情況十分容易導致連續燃燒的情況產生,假如一個區域出現火源,會很容易蔓延到與之距離相近的其他建筑。

  3、消防裝置太少,救助困難。我們國家的古建筑十分的分散,大部分都處在郊區,這對發生火災后的施救工作十分不利,而且極個別的建筑處在地理環境十分險峻的山林地帶,即使有個別地理位置比較好,處在城市的周邊,也因為窄小的門和很高的圍墻而無法順利的開展后期的施救工作,發生火災的時候,除了會損害建筑,還會對建筑中保存的塑像和書籍造成不好的影響,這些書籍都是很重要的財富,一旦損毀將會直接導致文化的缺失。

  4、古跡的管控和使用不合理,有一些古跡單位在權職分配上還存在很多不足,責任和義務并沒有落實到個人,將注意力放在了古建筑旅游資源開發利用上所能帶來的利益,而不是工作人員的管理等等。有些文物古建筑為了方便旅客,都會在周圍設置旅館,小店等等,這些店鋪的接線板故障也會直接導致火災的產生,此類人為的失誤都是后期火災產生的誘因。

  三、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

  1、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健全規章制度

  為了應對這種問題,古建筑單位在內部應該建立防火小組,在外部可以建立與之相對的防火組織,單位的.最高領導是防火活動的最高負責人,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權利和職責應該落實到具體個人,讓周圍的單位和組織自行合作,協調相關的工作,以相關的規定為主,使消防措施逐步被完善,不斷地進行業務上的訓練,讓滅火的能力大大得到提高,此外,以古建筑相關的管理規則為準則,建立相關的制度,使得最終的消防管理工作能夠有章可循,將火災可能引起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2、積極地開展火源管控活動

  在古跡被保護的區域內,要對火源嚴加管理,堅決禁止在建筑的內部使用煤氣管線。此外,對于古跡內的布局也要多加留心,一切都要遵循著防火的規定。對于游覽區的吸煙現象要嚴加控制,對于香火香爐等等也要做好監管工作,安排專人進行值班檢查,對于灰塵及時的清理,如果,有的宗教地點必須點燈,那必須對點燈的安全性做到保證,比如,可以在燈的外面用玻璃罩住,并且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看管。

  3、按安全技術規程設置電器照明設施

  對于十分重要,具有研究意義的古建筑要進行設備上的管理,就比如在內部進行電氣線路的安裝,必須嚴格遵照消防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指令,應該采用銅芯絕緣線套金屬管來進行電氣線路的敷設,對于電線直接敷設在可燃構件應該明令禁止,嚴令禁止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4、古建筑不準任何單位個人恣意占用作為他用

  對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更應該定期排查,對于可燃物,在殿堂內應該專門安排房間進行安放,對于他的搬出工作進行搬移和催促,當因為特殊需要,古建筑要被用作拍攝的時候,需要向文物管理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匯報,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

  5、防止雷擊起火

  重要的古建筑必須安裝避雷線,避雷針等等避雷裝備。主要安裝的地方應該是比較容易受到雷擊的部分。兩根以上的引下線,并且之間的距離小于等于18m。二類防雷古建筑每根引下線應該控制10n以下的沖擊接地電阻。三類防雷古建筑應該保證小于30Ω的沖擊電阻。確保它的安全性,在每年雷雨交加的季節進行維修。

  6、加強消防設施建設,開辟消防通道

  對于消防車無法到達的缺水的地區,應該主動設置消防水池,水量應該常年充足,保證水量超過3個小時,為了及時進行失火補救,還應該在古建筑旁配備便攜的滅火器,其中非常重要的建筑,還可以進行自動滅火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的安裝,有條件的古建筑應視情開辟消防通道,便于消防部隊及時到達火場,為及時撲滅火災創造條件。

  四、結語

  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要將消防相關的規劃放到各項活動中并且要進行貫徹執行,目前規劃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對于防火技術的開發和利用。相關機構也要盡快的設置管控措施,確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和發展順暢。

建筑消防報告11

  根據永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建黨10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建議函的精神,我局對全縣境內所有文物保護單位開展了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是對古建筑群從管理制度、設備設施、電氣線路、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等環節全面徹底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隱患,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以上甘棠景區為例,經檢查主要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隱患:

  1、整個景區滅火器數量不足。

  2、景區未按要求設置消防通道。

  3、景區內居民房屋電器線路的架設不符合規定。

  4、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開展消防演練、培訓、及定期開展消防巡查。

  5、上甘棠村農村大屋場存在火災安全隱患。

  對此做出如下整改方案:

  1、加大消防安全培訓、宣傳和演練的力度,從而提高所有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2、購置一批新的滅火器后在古村進行合理安放。

  3、景區屬于古村落,古村小巷也是文物的一部分,因而未設置消防車通道,現正在施工的消防工程將取代消防車的`作用。

  4、聯系電力部門規范居民房屋線路的架設并積極協助電力部門對線路架設的整改。

  5、消防安全制度和景區應急疏散預案均已制定,今后將定不定開展消防演練和消防培訓。

  6、由村民組成消防小隊以應對突發事件。

  其余古建筑群也多少存在類似消防安全隱患,均根據實際情況一一整改。并制定了《江永縣文物保護單位消防應急預案》,以應對突發情況。

建筑消防報告12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一些具有一定歷史價值和地方建筑特色的廢舊工業建筑和老式木結構建筑逐漸被開發利用,對推動文化創意、休閑產業發展和展示地方文化特色起到了積極作用。這類建筑本身普遍存在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缺乏、安全疏散條件差等突出問題。如何加強消防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本身消防安全性能,是保證此類建筑改造利用過程中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從現行消防技術標準來看,這類建筑難以滿足防火滅火要求,尤其是在建筑結構的耐火性能方面,現行的一些防火處理手段,難以保持建筑原有特色,建筑單位、設計單位難以接受。因此因地制宜的采取一些防火措施,對規范有序地保障這類建筑改造利用過程中的消防安全,也是消防部門面臨的新課題。在此,筆者根據本地部分工程改造中遇到的問題和外地一些成功的經驗,談一些個人的看法,供同行參考。

  一是規范工作程序,強化源頭管理。廢舊工業建筑和老式木結構建筑的改造和利用,涉及到建筑使用性質的變更和室內外裝飾改造。改造過程中,建筑物使用性質的變更和結構安全性,決定了一幢建筑能否改造利用。當前,由于缺乏統一歸口管理,消防監督又存在“漏管失控”,因此改造利用過程中難免存在“先斬后奏”現象,往往造成消防監督的被動和建設單位投資的浪費。根據國發15號文件精神,必須建立聯合審查機制,才能聯合發揮監督效能,規范改造使用過程中的各項審批工作。要通過政府出臺相關文件,解決建筑改造過程中在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結構安全等方面的問題,為消防審批提供前置依據。通過規劃、建設、房管、土管、安監、消防等多個職能部門的聯合審查,合理確定使用年限、外觀要求等內容,確保工程改造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聯合審查機制的建立、統一歸口,強化源頭控制,避免單位或個人盲目投資造成浪費,確保消防審批既滿足相關單位安全要求,又符合地方政府產業發展導向。

  二是正確定位功能,從源頭上遏制火災隱患的產生。廢舊工業建筑和老式木結構建筑。有少量是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但大多數是耐火等級條件較差的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__版)增設了木結構民用建筑防火設計的相關要求,但對老式木結構建筑的改造利用設計,一般難以達到這一要求。尤其是墻體、柱、梁、樓板等構件的耐火性能方面,如果按照現行規范改造,則難以保證原有建筑的特色。三、四級耐火等級廢舊工業建筑改造,大部分只是臨時過渡使用,如果按現行規范規定的一、二級耐火等級要求改造,既不經濟也不合理。因此,這類建筑的防火審核、管理,應根據建筑的改造使用要求,通過合理限定使用功能的方法,按原有建筑的耐火條件,限制建筑內人員,達到確保安全的目的。對木結構老式建筑和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廢舊建筑的`修繕利用,其功能應定位于一般展覽、參觀、辦公類場所,應該嚴禁歌舞娛樂、演藝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存在。對規模較小的餐飲、休閑場所設置,應確保使用明火的部位獨立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的建筑內,減少火災發生幾率。對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工業建筑改造為,保證建筑內的人員密集程度與建筑的耐火安全性相適應。

  三是采取技術措施,提高建筑耐火性能。對于耐火等級為三、四級的廢舊工業建筑和老式木結構建筑,改作民用建筑使用時,應盡可能根據建筑規范和建筑層數,采取較為合理的技術措施,提高其耐火性能,提高火災對人員疏散的安全度。廢舊建筑再利用,必須保證人員疏散時間內的安全,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們實施消防監督的底線。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是疏散樓梯的安全性。安全疏散樓梯的設置一要考慮總寬度,二是考慮安全疏散距離,三是考慮樓梯間本身的防煙防火能力。當建筑耐火等級較低時,寬度與距離兩個指標,都必須高于現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以利于火災時人員快速疏散。疏散樓梯在火災初期的防煙防火能力可以通過用非燃燒材料分隔,將樓梯間與其它部位形成獨立防火分隔,確保人員疏散過程中不受煙氣影響。一般情況下,不得采用敞開式樓梯間作為安全疏散通道。再一個方面就是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響火災時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安全。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廢舊建筑的再利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保持原有建筑特色,因此,在木結構表面刷防火涂料、外包一般防火材料的方法,建筑單位難以接受。上海等地對此類問題的處理有一些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主要是對需要保持原樣的外露木結構承重構件,采用外包防火玻璃裝飾;對能夠隱蔽的木結構承重構件,外包一般非燃燒裝修材料或刷涂防火涂料。這樣既提高了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又較好地保持了建筑的原有特色。

  四是加強建筑消防設施建設,增強建筑抗御火災能力。對按現行消防技術標準可以不設自動滅火設施的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筑,要根據其是否具有歷史價值等因素,盡可能提高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設防標準。當供水條件基本能滿足局部應用系統的技術指標時,優先采用局部應用系統,降低成本造價,提高建設單位的接受程度;當不滿足局部應用系統的技術條件時,應嚴格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大力推廣火災報警,有條件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提高建筑防控火災的預警能力。如果規模較小,可以采用點式感煙感溫火災報警器,提高快速發現火災的能力。在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過程中,應推廣自救式消火栓,方便火災初期階段工作人員自救。由于這類建筑火災荷載相對較大,防排煙的設計要嚴格執行現行消防技術標準,適當加大排煙量,確保人員疏散階段室內空間安全。

  廢舊工業建筑和老式木結構建筑的合理改造利用,是提升地方文化建筑水平的重要方面。科學地制定改造利用前置條件,通過限制功能、強化設施建設、加強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證使用性質與安全程度相適用。

建筑消防報告13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伴隨著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高層建筑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特別是近幾年在房地產市場投資旺盛的帶動下,泉州市區高層建筑的建設更是達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峰。高層建筑的火災防控問題在消防監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現。高層建筑高度高,功能復雜,有的還設有地下室,其消防設施幾乎囊括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多種常見的消防設施。高層建筑火災的控制和撲救主要依賴于建筑本身的消防設施,其消防設施的狀態及管理水平就顯得極為重要。而目前總體而言,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仍處于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現狀

  (一)消防設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其消防設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損的現象。消防應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門閉門器損壞、水槍水帶缺失的情況普遍存在,多數高層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時維修和更換、甚至有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被關閉或無法運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防煙排煙系統組件故障屢見不鮮。濾布一些投入較早的高層建筑,年久失修,甚至出現消防管道腐蝕破裂,被迫關閉消防水源的窘況。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當部分高層建筑消防設施處于無人維護和監管的'狀態或未由有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維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煙機有的投入后就沒有再試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試水裝置的位置也常常無人知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控制室無人值守或脫崗現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絕大部分未取得上崗證,對建筑的消防設施不熟悉,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也比較陌生,主機出現火警、故障等訊息時,只能進行火災確認、消音、復位等簡單操作,甚至還有個別值班人員嫌報警聲吵將主機一關了事。由于實際使用中,絕大部分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均處于手動控制狀態,一旦發生火災,將無法發揮各種消防設施的功效。

  (三)消防設計遭變更。高層建筑經過消防驗收合格后,其業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幾經變更,建筑內部經歷多次二次裝修。而這些裝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設施未經具備相關消防專業資質的單位設計變更及施工,對變更后的建筑沒有制作工程圖紙并存檔。導致建筑布局改變,消防設施未相應改變。致使此后的維護保養工作有很大的難度。

  二、導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動設施老化。一些高層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已使用超過十年,而這些早期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使用壽命一般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藝水平較低,系統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發,誤報頻繁的階段。

  (二)自動系統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動系統品牌多,在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和優勝劣汰后,一些品牌被市場淘汰。由于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動系統及其組件互不兼容,當生產廠家倒閉后,使用者在消防自動系統故障或損壞時難以得到可更換的組件,而全套更換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動系統則投入巨大,造成嚴重浪費。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于廠家產品早已進行更新換代,舊系統的備件也逐步停產,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導致系統的維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不夠重視。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意識淡薄。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不強。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沒有專人負責。加上由于消防設施不像電梯或自來水管,壞掉了直接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相當多的業主也對消防設施的狀態不聞不問,不到火災發生時幾乎無人關心。消防工作相當被動,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四)缺少專業技術人員。大部分物業管理人員非消防專業人員,不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技能,對建筑消防設施比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人員也無法相對固定,少數有經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獲得上崗證的,往往在一兩年后就辭退或跳槽。

  (五)維護保養不到位。部分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無有資質維保單位維保,由物業管理公司自行維護,由于缺乏相關的技術力量,對消防設施出現的故障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日積月累,導致系統嚴重損壞。有的單位由專業公司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這些公司在專業技術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個別企業在維保過程中投機取巧、偷工減料,如對自動系統的故障點只屏蔽不維修,擅自減少檢測項目和內容等,而業主由于信息不對等,也缺乏相應的監督能力。

  (六)維保資金不落實。由于物業公司是自負盈虧的服務企業,要考慮運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業管理費用現象也比較多,因此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設置值班人員,消防設施出現故障后就關掉消防設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統喪失作用。有些建筑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沒有資金來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車費過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問題,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引入年檢制。我國消防自動設施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陸陸續續到了使用壽命期。由于產品質量、施工水平及維護保養的差異,一些建筑的設施仍可繼續使用,一些系統則需更換改造。引入年檢制,對進入使用壽命期的建筑消防自動設施進行強制年檢,對保持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性有著積極的意義。20xx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但沒有明確要求由具備相關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在各地具體執行過程中,應進一步明確檢測機構的資質,并納入公安消防機構的管理。

  (二)消防自動系統組件標準化。出臺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對消防自動系統模塊提出具有良好開放性、兼容性、適配性、通用性的設計方法,使消防自動工程集成能夠將不同廠家、不同種類、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設備實現廣域配套和靈活組合。

  (三)大力推進消防服務社會化。當前,各級消防部門的人員數量和技術力量已不能適應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僅僅依靠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抽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滯后的問題。發展專業化消防服務機構,推動消防服務社會化,從長遠的角度看是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這里專業化消防服務機構,不應只是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服務機構,而應該包括直接面向業主,能夠提供更全方位服務的消防專業咨詢和管理機構。這樣的機構就可以組織社會技術力量,把專業人員集中起來,通過與業主簽訂合同,直接派駐人員為業主提供專業服務,包括實施對建筑消防設施的時實監控,為業主提供專業的咨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應急預案、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協助開展消防演練培訓等。而公安消防機構則應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及經營活動的監管,充分發揮和依托消防專業咨詢管理各機構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力量,建立長效機制。

  (四)落實解決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經費。只有經費得到保障,消防設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建設資金可從公共設施維護經費中解決,由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委員會負責,并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納入公共部位設施、設備維修經費。

建筑消防報告14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連續發生三起臨時輕型鋼結構裝配式活動用房火災事故,雖未導致人員傷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為汲取火災事故的教訓,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高度重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緊急通知》(成建委發【XX】714號)和《關于轉發省住建廳<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頭查、回頭看”行動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發【XX】12號)文件精神,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和責任。公司要定期組織專項檢查,項目部要落實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安全工程師要每周帶隊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員要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跟蹤消除,確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二、嚴格標準 強化消防安全

  (一)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管理,將目標責任落實到每個層面、每個人員。嚴格把好產品采購關,必須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達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網。對動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實行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設動火監護人,實行現場監護。實行明火作業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和裝置,操作完畢后腰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產生暗火。嚴禁在明火作業范圍內同時從事油漆等易產生揮發性氣體的作業;使用易揮發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并遠離熱源。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煙。嚴禁在運行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切割和焊接。對各種用途的臨時用房、倉庫、貯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證有足夠的安全通道、防護間距。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標志醒目。

  (二)加強活動用房搭設管理。活動用房的設計、制作、安裝、拆卸和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XX)的要求執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現場臨時輕型鋼結構裝配式活動用房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活動用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動用房場地周邊應設置消防通道,寬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動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危險源的距離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與宿舍用房應分開設置。

  3、對于兩層的活動用房,當每層的建筑面積大于200平方米時,應至少設兩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當每層的建筑面積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可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活動用房棟與棟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5米。

  4、活動用房搭設不宜超過兩層,其耐火等級達到四級要求,超過兩層時,應按現行國家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執行。

  5、活動用房墻板和門等裝飾材料應滿足防火要求。

  6、活動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備兩具滅火級別不低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

  7、活動用房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規范要求,一是所有用電線路應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燈具要與板墻保持安全距離,電線穿過彩鋼夾芯板墻板,必須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電線路宜安裝智能限電器,應將照明回路與插座回路分開,插座回路應設置漏電保護器。三層或單棟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活動用房必須安裝智能限電器。

  (三)加強活動用房使用管理。

  活動用房安裝完畢后,正式使用前,應進行驗收,并提供活動用房出廠合格證、安裝竣工驗收表、活動用房產品防火檢驗報告等驗收資料。使用過程中,要加強人員教育,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活動用房內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杯、電棒等電熱器具。

  2、活動用房內嚴禁電線亂拉亂接。

  3、嚴禁在手機充電區域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動板房不能用作危險品倉庫、配電房。

  三、加強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施工單位要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使從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 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四、強化監管,排查火災隱患

  決定在我市建筑工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活動時間為XX年4月至5月,用兩個月的時間對全市在建工地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重點對消防設備設施的設置、施工現場易燃物的管理、活動用房防火管理、臨時施工用電安全、作業人員作業是否符合操作規程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確保檢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應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一是要結合本地區的特點,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二是要把好開工條件審查關,在開工條件審查時要對活動用房的相關設計、安裝、驗收、移交資料進行嚴格審查;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現場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當場督促改正,對整改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同時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對因材料阻燃達不到要求而發生火災的活動用房廠家進行公示。

  請各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在5月31日前將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總結報質安處。

建筑消防報告15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當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督促施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扎實開展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建設施工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解決當前建設施工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設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促進全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點

  (一)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安全報監手續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施工企業安保體系建立不全和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農民工崗前培訓不到位的;

  (四)監理單位責任不落實,監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的;

  (五)停工整改不到位或安全隱患未消除又擅自施工的;

  (六)深基坑、高邊坡、高支模、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

  (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的;

  (八)拒不執行建筑施工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九)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十)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十一)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工程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十二)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十三)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十四)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建設行為。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7月下旬到11月底,分三個階段開展建筑領域安全大檢查。

  (一)總體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7月下旬)。各區市縣住建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的.實施方案,于7月20日前報送市住建局安監科。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本轄區內各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2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要通過召開會議、公告、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使本轄區及本部門和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了解和掌握安全大檢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二)全面檢查和集中整治階段(8月-10月)。各區市縣住建局要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大宣傳力度,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通過采取交叉檢查、跟蹤檢查等方式,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督促各建筑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加強對建設領域違規違法行為處置力度,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督查總結和鞏固提高階段(11月)。各區市縣住建局要對開展建設領域安全大檢查情況進行總結,于12月5日前報送市住建局安監科。市住建局將組織督查組對重點地區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并召開專題會議,總結交流建設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的做法和經驗,對相關工作進一步作出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成立建設領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唐明光任

  組長,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甘春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安全大檢查統一安排部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住建局安監科,負責日常工作。各區市縣住建局要成立相應機構,統一組織領導本地區安全大檢查工作開展。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對企業作出責令停工整改、吊銷有關證照等行政處罰決定后,要及時上報,并通告相關部門依法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認真搞好宣傳動員。各區市縣住建局要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開展講座論壇、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對安全生產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要引導廣大建筑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支持專項整治行動,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切實增強安全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嚴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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