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時間:2025-11-30 13:29:11 報告范文

關于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關于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1

縣編委:

  根據中共XX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20xx年度保證目標考核細則〉的通知》(X委編辦〔20xx〕31號)、《XX縣目標考核績效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目標績效考核年終考核相關工作的通知》(古目辦〔20xx〕12號)和《關于做好20xx年度機構編制年度目標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古委編辦〔20xx〕117號)精神,現將20xx年度機構編制目標考核工作有關事項執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機構編制管理總體情況

  通過新三定方案調整,我局現內設機構8個、直屬事業單位2個(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礦山安監站)。行政編制為14名,實有人員14人;工勤編制2人,實有2人;參公事業編制10人,實有6人;全額事業編制50人,實有44人。

  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

  (一)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縣相關文件規定,嚴格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堅持凡工作需要調整機構編制必須通過內部調劑解決,堅持“撤一建一”或“只減不增”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

  (二)在具體工作中,嚴把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第一關。我局嚴格按照部門、單位進人須經編辦核準人員編制的要求,在確保編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辦理公開招考或者人員調動手續。嚴格按程序申請機構編制事項,建立健全機構編制檔案和機構實名制管理臺賬,落實編制實名制管理。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全部納入XX縣實名制管理統計軟件中進行管理,并在編制冊和臺帳中進行實名登記管理,切實做到機構編制各類統計報表及時、真實、準確。

  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情況

  為加強對事業單位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每年對全縣所有登記的事業單位進行一次年檢,杜絕抽逃、轉移開辦資金的行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為,規范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工作,實時匯總登記管理數據,建立規范的檔案庫。20xx年我局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年檢制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事業單位的年檢工作。

  四、貫徹落實機構編制政策法規情況

  嚴格貫徹落實機構編制各項規章制度,無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

  五、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在縣主管部門的關心支持與指導下,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業務培訓不夠,缺乏集中系統培訓。

  針對我局編制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機關機構編制管理。嚴格按縣相關文件規定,確保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實現機構和人員編制“零”增長。

  (二)繼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控制進人渠道,嚴格落實人員定編定崗實名制。

  特此報告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關于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2

市編委:

  根據省編辦《關于開展20xx年度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編辦〔20xx〕230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將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辦秘〔20xx〕45號)、《關于20xx年度目標考核與20xx年度目標編制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xx〕135號)、《關于開展20xx年度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考核的通知》(合編辦〔20xx〕157號),現將肥西縣20xx年度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機構編制管理總體情況

  通過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縣鄉機構改革,我縣縣級機關共設置32個機構,其中:縣委工作機構8個;縣政府工作部門24個。縣委、縣政府派出機構3個、直屬事業單位9個。

  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4個。

  群眾團體組織5個:總工會、團縣委、婦女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

  從20xx年起,我縣通過區域調整,鄉鎮由原來31個調整至目前14個鎮。

  縣本級行政編制為635名,實有人員798人;鄉鎮行政編制708名,實有人員608人;政法專項編制739名,實有人員681人。

  全縣縣屬事業單位372家,事業編制總數10672名,實有人員10378名。其中:全額撥款編制8348名,差額撥款編制1455名,自收自支編制869名;全額撥款人員7935人,差額撥款人員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

  根據國務院第486號令《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安徽省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號《安徽省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我縣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肥發〔20xx〕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通知》(肥編〔20xx〕13號)等機構編制管理文件,進一步規范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調配及管理。

  (一)嚴格控制機構編制,規范人員調配

  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肥發〔20xx〕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通知》(肥編〔20xx〕13號)規定,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堅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調整機構編制,必須通過內部調劑解決,堅持“撤一建一”或“只減不增”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少數單位確實需要增加機構編制的,一律按皖編辦〔20xx〕144號文件規定報上級編委審批。新設立的單位所需編制,原則上實行縣內調劑。

  在具體工作中,嚴把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第一關。每個部門、單位進人,須經編辦核準人員編制,在編制有空余的情況下,才同意辦理公開招考或者人員調動手續。

  (二)加強事業單位管理,做好年檢工作

  為加強對事業單位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每年對全縣所有登記的事業單位進行一次年檢,杜絕抽逃、轉移開辦資金的行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為。規范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工作,實時匯總登記管理數據,建立規范的檔案庫。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縣已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248家,其

  中新登記的21家,注銷登記的1家,需要參加年檢的168家,變更58家,實際應參加年檢的單位159家,年檢合格159家,年檢合格率達100%。

  (三)落實編制實名制管理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全部納入安徽省實名制管理統計軟件中進行管理,并在編制冊和臺帳中進行實名登記管理。

  (四)機構編制動態管理

  在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增長的情況下,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對相關部門、重點單位的機構編制進行適當的調整。今年縣編辦會同紀檢、教育部門對教育系統各學校的機構編制進行了調查摸底,根據省編辦下達我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數額,重新下達了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并為教育系統設置了2%的機動編制,為加強下一步農村義務制教育資源的`整合和建設留下一定的余地,也為我縣教育系統解決了緊缺人才引進和專業技術人員錄用的瓶頸問題。同時,根據省編辦下達我縣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數額,對衛生系統的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進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強了我縣醫務人員隊伍的建設。

  三、嚴格落實“三個不突破”情況

  一是政府機構設置不突破,根據省市機構改革機構設置限額規定,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嚴格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的原則,按照省市規定的機構設置限額,設置政府機構,設置縣政府機構24個。二是現有公務員總數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編制總數。三是領導職數配備不突破現有核定的數額。

  四、本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增減和編制變動情況

  (一)機構變動情況。20xx年,合肥市批準肥西縣人民政府設立27個工作部門,經20xx年政府機構改革整合,現為24個政府工作部門,減少3個行政部門。按照皖編辦〔20xx〕31號文件規定,全縣通過事業單位調查清理工作,對職責任務已完全消失、劃轉或履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業單位(不含7家中小學),給予撤銷;對職能已大部分萎縮、任務量較小、工作職責任務交叉、在此次政府機構改革中隨原行政主管部門同步劃轉到新組建部門的6家事業單位,進行了合并;對面向市場從事生產經營或中介服務活動的16家事業單位,進行改制;保留事業單位263家(不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小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二)編制增減情況。依據全縣學生數,省編辦對我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進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6459名,全縣原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7215名,通過區劃調整劃轉合肥市包河區、蜀山區、經開區部分學校及我縣教育資源的整合,共減少事業編制756名。20xx年,市編辦批準我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事業編制11名,我縣原有文化執法隊伍編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門的關心支持與指導下,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縣直單位公務員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因受編制限額的限制,年輕的公務員因縣直單位無編制而不能進入縣直機關,使縣直機關不能及時補充年輕的公務員,隊伍老化比較嚴重。二是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業務培訓不夠,缺乏集中系統培訓。

  針對全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嚴格落實皖編〔20xx〕2號文件規定,確保鄉鎮5年內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實現機構和人員編制“零”增長。

  (二)繼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控制進人渠道,嚴格落實人員定編定崗實名制;逐步消化和調配超編人員,杜絕超編單位進人。

  (三)加強建立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縣編辦會同組織、人社、財政、監察等部門,定期組織督查,及時糾正擅自設立機構或保留原機構牌子的現象,注銷離崗、辭職、病逝等人員的編制。

  特此報告。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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