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

時間:2025-12-09 07:15:03 信托

信托的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托的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信托的合同(15篇)

信托的合同1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并經_____________批準,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_年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_______‰;年息為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簽定本合同后,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信托設立及信托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條 信托目的

  1.甲方為理順投資關系,確保財產權益,基于對乙方信任,特將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資額)信托給乙方,并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托關系。

  2.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愿對信托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 信托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托。

  第三條 信托股權數量、信托起始時間、信托期限

  1.信托股權數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了解信托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甲方有權查閱、抄錄或復制與其信托股權有關的信托賬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其復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從信托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托人辭任而終止。

  7.由于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托股權、信托股權的受益權和信托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并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托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托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5.乙方以信托股權(含孳息)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項委托,并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托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托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費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并應當每年定期將信托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權不屬于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托股權及其收益不屬于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并應在信托合同結束后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托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托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費,支付時間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將全部信托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續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托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費。

  3.信托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股權信托即告終止,信托終止時,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信托股權股東名稱變更手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將全部信托股權及利益歸還給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變更或終止:

  (1)信托的存續違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3)信托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銷;

  (5)作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協議或另行協商解決;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屆滿。

  5.信托終止后,乙方應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成立后,雙方應真實、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如雙方違約則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后,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在信托股權依法辦理完畢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信托股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信托的合同3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下簡稱《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托事宜達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托計劃:指由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書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托人確認

  1、受托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準重新登記的信托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托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托人確認

  1、委托人自愿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委托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與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托人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信托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以及該信托資金在信托設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財產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4、對信托財產的管理,受托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托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托計劃時,委托人交付給受托人的信托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托資金總額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委托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賬戶:

  戶名:_______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項下信托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計劃成立后,上述財產為信托財產。

  第六條 信托目的

  通過實施信托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托的信托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托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托計劃資金運用于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閑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 信托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期為_______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托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信托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資產、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以及關系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托人確認信托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托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與受托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 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后的余額部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托收益=總信托收益×(信托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100%

  信托收益率=總信托收益÷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該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報酬后即為應分配的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終止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收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收益劃付賬戶)。

  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信托費用

  1、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托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發行費用;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托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托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托人應就因處理信托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托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托人墊付的,受托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后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托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 信托報酬

  1、受托人經營信托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托報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托報酬。

  3、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托人不收取信托報酬;

  (2)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4、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 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4、在信托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托人與受托人應采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盡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托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 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了解其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按《信托法》規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托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清算財產;

  (3)委托人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托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托財產為限;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托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托人;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托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托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對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劃轉信托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托管,不得轉移信托財產;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財產并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托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 受托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托人可以從信托財產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應收的信托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3)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受托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托事務;

  (2)受托人應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托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托人因違反信托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時,受托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費;

  (4)受托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戶的信托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信托財產歸屬人;

  (7)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托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托財產;

  (8)受托人應妥善保管信托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托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權;

  (2)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等;

  (2)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1、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隨意變更受益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委托人與受益人應共同到受托人處填寫《受益人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手續。委托人變更受益人,應以不違背《信托法》的相關規定為限。

  2、在信托期限內,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信托受益權。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載明的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到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托人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分別按照信托財產的_____‰的費率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1、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規定之信托財產的,信托合同終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受托人如因違反本信托合同相關規定,致使信托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本信托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確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委托人與受托人應采取協商方式解決。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給予賠償。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與受托人如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信托的變更和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信托。

  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財產。

  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本信托可續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兼并或者對委托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時,委托人可以變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終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被解除;

  (3)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

  (4)信托的存續違反信托目的;

  (5)信托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4、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扣除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規定的費用后,受托人將信托財產以人民幣資金形式歸屬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劃至信托收益劃付賬戶。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5、本合同項下信托終止,受托人應當就信托事務出具清算報告。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托計劃清算報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托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組成

  金融租賃資金信托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而信托計劃有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沖突,以本合同為準。

  2、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其后的第_____個工作日。

  3、申明條款

  各當事人申明:在簽署本合同時,各當事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及信托計劃,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所有條款均無異議,并對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可協商后另行書面予以補充。

  2、本合同在受托人收到信托資金及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合同一式兩份,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渝中區

信托的合同4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于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采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后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并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并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6

  委托人名稱: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寫)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投資于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釋義

  “本信托計劃”:指“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本信托計劃在信托推介期間,為受托人所發出的要約邀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計劃即構成該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應當遵守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外,還應當遵守本信托計劃的相應規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署的《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類)》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指定用途資金信托”:指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作出明確指定,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資金的資金信托業務。

  “aaa公司/集團”: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團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該公司股本總數的_________%。

  “信托資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資金。

  “信托計劃資金”:指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信托計劃資金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信托計劃資金專用賬戶。

  “信托財產”:指在本信托計劃中,受托人因承諾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計劃資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計劃對信托計劃資金進行占有、管理、處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運用而取得的全部財產或權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的總和,扣除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和費用的余額。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計劃書(含附件《特別委員會規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本信托計劃的各個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別簽訂的a類信托合同、b類信托合同或c類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類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據信托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相應收益。各類信托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根據信托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定計算并確定。

  “總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計劃資金過程中產生的信托利益,減去信托計劃資金后的余額。

  “信托受益權”:指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各類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計劃和相應各類信托合同所規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分配權等在內的信托權益的總稱。

  “a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及其信托合同享有優先信托收益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a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優先受益人。

  “優先信托收益權”:僅指a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a類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的請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權利。本信托計劃項下總信托收益,將優先用于支付優先信托收益權項下的信托收益。

  “b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b類資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其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權”:僅指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信托收益權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按照本信托計劃和b類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請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權利。

  “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僅指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b類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財產的權利。

  “c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c類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其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權”:僅指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對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請求權。

  “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僅指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c類信托合同的規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

  “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相應類型的資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資金的投資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專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運用委托人的信托資金的信托投資公司。在本信托計劃中,指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據委托人與受托人所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定,享有信托受益權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與本合同的委托人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

  “特別委員會”:指根據受托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則》的規定,在本信托計劃項下設立的,為應對_________經營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重大異常問題而設立的特別議事組織。

  “《特別委員會規則》”:指受托人為特別委員會成立、運作而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則》。該規則作為本信托計劃的附件,構成本信托計劃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信托計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義,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理念,將本信托計劃項下各委托人的'資金,集合運用于專項受讓aaa公司/集團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參與的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為受益人獲取收益。

  第三條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信托計劃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計劃,指定信托資金由受托人管理,并與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運用,以_________經評估并經市資產評審中心確認的凈資產值為依據,確定股權受讓價格,aaa公司/集團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信托計劃資金所取得的總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四條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本合同項下的受益人為優先受益人。

  第五條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2.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3.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規定繳付上述信托資金的,受托人有權另行與其他投資人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本信托計劃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計劃的資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期開始之日起60日內,本信托計劃所確定的信托計劃資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權決定終止本信托計劃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規定,決定終止本信托計劃的推介的,信托計劃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還全部的信托資金,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和支付相應的資金占用費。

  2.本信托計劃的成立:本信托計劃于信托計劃資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個工作日(以下簡稱“信托計劃成立日”)成立。信托資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計劃終止時與信托財產一起支付給受益人。

  第七條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之日(以下簡稱“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2.本信托計劃成立。

  第八條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計算。

  第九條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和信托財產的范圍

  1.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定,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管理和運用。受托人對本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計劃資金應單獨開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并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2.信托財產的范圍,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3.信托計劃資金;

  (2)受托人以信托計劃資金受讓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項股份產生的各項紅利及其他權益;

  (4)_________清算時,受托人作為股東所取得的清算財產;

  (5)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6)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權利如下:(a)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b)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c)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有權向受托人提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的請求;(d)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e)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除上述一般性權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項下,享有根據本信托計劃及其附件《特別委員會規則》規定的條件,向本信托計劃項下特別委員會委派成員的權利。c類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別委員會成員應根據本信托計劃和《特別委員會規則》的規定,在特別委員會職權范圍內,享有表決權、批準權和否決權。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

  (4)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則》的約束,同意按照該規則規定,委派代表參與特別委員會;

  (6)向本信托計劃項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資金,通過另行設立資金信托的方式,滿足本信托計劃項下優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變現;

  (7)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以_________股東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規定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權利;(b)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定,通過_________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選舉、罷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c)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d)參加或委派代理人參加_________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和對_________的業務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的權利;以及(e)《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規定的其它股東權利。

  (4)根據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不得向第三人轉讓、贈與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進行權利質押,但根據本信托計劃和相應資金信托合同規定,及為實現本信托計劃項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須的除外;

  (2)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有關規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財產管理報告和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受益人的權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特定信托收益權:即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受益人對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請求權。在優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信托收益權得到滿足前,不得對特定受益人進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c類信托合同的規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在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前,不得對特定受益人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個普通受益人或全體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轉讓b類信托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權的權利;

  4.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受益人應根據本信托計劃和本合同的規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三條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推介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6)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7)信托報酬;

  (8)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9)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10)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信托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信托報酬

  本信托計劃的信托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從信托財產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計劃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取。第二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萬元,由受托人分別于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滿一年和兩年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取。

  第十五條信托收益

  1.本合同項下信托收益的來源:本信托計劃項下的總信托收益,為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對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計劃資金和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和費用后的余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為總信托收益減去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應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實際信托收益取決于_________的實際經營管理狀況和用于分配的利潤數額,以及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況。

  第十六條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數量:本合同項下信托收益應當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受托人應當按照本合同信托資金額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向本合同項下受益人進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領取和期限: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潤分配實施后十五日內,向本合同受益人進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將受益人應得之信托收益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十七條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計劃推介期間,本信托計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評估報告放置于受托人營業場所,委托人可以查閱。

  (2)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資金運作及收益情況表、信托財產風險狀況動態分析報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項說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詢時,可持有效身份證件或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在受托人營業場所進行查閱。

  (3)在本信托計劃成立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托財產年度管理、運用報告書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與受益人:(a)受托人營業場所存放備查;(b)在受托人網址_________上公告;(c)來函索取時寄送。

  (4)受托人在實施本信托計劃過程中發生信托目的不能實現、因法律、法規修改嚴重影響信托事項時,應在知道該等事項發生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以本條第1項第(3)小項規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與受益人。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計劃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托財產清算報告,并以本條第1項第(3)小項規定的方式報告委托人與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托計劃清算報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托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八條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和受益人信托財產的分配:本信托計劃終止時,信托財產按照信托文件的規定,歸屬于受益人。本信托計劃終止,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和信托計劃的規定,負責信托財產的保管、清理、變現、確認和分配。在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后的剩余部分,歸全體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2.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期間:受托人應于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終止后40個工作日內(以下簡稱"信托財產分配日"),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

  3.信托財產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計劃終止后,受托人以股權方式,向受益人進行信托財產分配。對特定受益人,應采用股權的方式進行分配,在滿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財產分配權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權,受托人應當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直接分配給各個特定受益人,并負責辦理相應的股權過戶手續。

  4.在本信托計劃終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時,_________股份從受托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5.信托終止后,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受托人應當于本信托計劃終止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受益人應分得的_________股份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并辦理相應的股權過戶手續。

  第十九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償還債務。

  經受托人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托受益權。

  第二十條對優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

  1.對優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

  (1)信托期間,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優先受益人有權按照本信托計劃的規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過受讓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讓其信托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優先受益人請求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由受托人負責落實。轉讓方應當按照轉讓的信托合同信托資金額的0.1%向受托方繳納轉讓手續費。

  (2)在信托終止前2日,本信托計劃項下優先受益人應當將其全部信托受益權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由受托人負責落實。上述轉讓不收取轉讓手續費。

  (3)前述(1)、(2)小項所述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價格為其所簽署的a類信托合同的信托資金額,與以該合同規定的預期信托收益率計算的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預期收益之和。

  2.對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受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定,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轉讓信托受益權時,普通受益人有義務轉讓上述信托受益權。上述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價格,為轉讓的b類信托合同的信托資金額,與以該合同規定的預期信托收益率計算的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預期收益之和。受讓方應當按照轉讓的信托合同信托資金額的0.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3.上述信托受益權轉讓后權利的確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條第1項、第2項的規定,受讓相應信托受益權的,按照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后信托受益權的內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a類信托合同項下之信托受益權,或b類信托合同項下之信托受益權后,其繼受的信托受益權按照本信托計劃項下c類信托合同規定的信托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托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優先受讓權

  除前述第二十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情形外,優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征詢特定受益人意見。特定受益人應當在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特定收益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的權利。特定受益人放棄優先受讓權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內未予答復的,優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即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規定,轉讓信托受益權。

  第二十二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_________的經營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三條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信托計劃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當_________凈資產下降到本信托計劃成立時的70%或以下時,特別委員會作出決議,提前終止信托計劃,由受托人貫徹實施;

  (5)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3.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導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職責時,在經委托人認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選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繼續履行受托人職責。

  第二十四條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本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六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信托計劃(含附件《特別委員會規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本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本信托計劃所規定的內容沖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簽署信托合同后,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對本信托計劃項下各類信托合同(包括a類、b類以及c類信托合同)當事人之權利、義務,并確認上述權利、義務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違反上述規定,即構成對本信托合同的違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且均無異議。

  第二十九條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7

  合同號: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于借款方經_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單位)__________號文批準的 _____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準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二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三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四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帳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帳戶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帳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計算。

  (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于(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帳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復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方應于第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后自第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后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________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__________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貸方所在地的仲裁機關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址:

  乙方:

  根據甲方業務需要申請,甲方委托乙方向小貸公司辦理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用貸款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委托乙方辦理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具體手續以小貸公司為準。

  二、甲方了解信用貸款相關信息并按乙方及貸款公司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三、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服務費,若信用貸款審批不下,則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服務費(如因為甲方提供材料造假或征信不良而導致無法批準,則不退還服務費)。

  四、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相關商業機密和個人信息。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全面、按時履行,否則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等在內的一切損失

  2.若任何一方出現違約現象,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產量________,利潤________,稅金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 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9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人: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電話、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鑒于

  甲、乙、丙三方為有效利用和管理資金,明確三方法律地位,經協商一致,達成此協議。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協議辦理其信托貸款,保證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丙方發放貸款,丙方能否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合同正文

  第一條標的

  1、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向丙方提供本金數額萬元(大寫:)的貸款。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表:項目種類(1)固定資產(2)流動資金金額(大寫)元(小寫)元用途利率每年%手續費率每年%期限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事項已經甲方與丙方共同商定。

  2、甲方保證該貸款資金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

  第二條委托關系的確立

  1、借款手續

  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30日內甲方在乙方開立“信托存款專戶”,并將于年月日將貸款資金萬元(大寫:)一次存入專戶。在甲方貸款資金到賬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把信托貸款發放給丙方。甲丙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甲方委托乙方發放的貸款,不得超過信托存款資金總額。

  2、還款來源

  丙方承諾用其合法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3、還款義務

  丙方應在合同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三方明確同意,經甲方同意,丙方有權提前還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同意丙方提前還款的書面通知后,及時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此外,三方同意甲方有權以向乙方和丙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丙方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按甲方通知要求提前還款。

  第三條收益分配

  1、利息

  乙方對甲方“信托存款專戶”余額,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計息以實際資金到賬日為準。信托貸款利息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收取,按每年%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結息。乙方在收到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并通知甲方。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求作相應調整時,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利率調整手續,由乙方填制《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通知丙方。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2、手續費

  乙方發放信托貸款,按規定收取手續費。三方同意,乙方收取的手續費為信托貸款總額每年%,按季向丙方收取。如丙方不能支付,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擔保條款

  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丙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資格和抵押財產等由甲方審定,由甲方與丙方另簽《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信托貸款的管理

  1、乙方按合同規定,定期向丙方寄發利息單、催收利息;在信托貸款到期前,乙方向丙方寄發催收貸款通知書;收到還款后,乙方應于當日將還款劃入甲方賬戶,并通知甲方。

  2、信托貸款到期不能歸還時,經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催收,如需訴訟,乙方不承擔相關費用。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丙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信托資產歸屬

  信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存款,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時,應征得另外兩方當事人同意,經三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信托存款專戶”,或超出“信托存款專戶”總額要求發放信托貸款,乙方可拒絕發放信托貸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信托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有權提取部分或全部信托存款。

  3、信托貸款的延期必須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委托,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辦理信托貸款展期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同意丙方延期,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信托貸款,由此造成的貸款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存續期內,如丙方出現無力償還貸款的重大情形,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

  5、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應甲方要求,乙方有權催收貸款。逾期貸款是否加、罰利息由甲方決定,并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辦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

  對與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丙方:(簽字)

信托的合同10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1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托單位(以下稱丙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為需向甲方訂購貨價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國家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號合同。雙方確認買賣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買賣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償還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共計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2天內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

  丁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3

  甲方(受托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乙方(委托方):

  住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托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賬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賬戶,并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月為一個操作周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于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賬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賬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賬功能(即一個操作周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賬戶元(大寫:)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并打入%的波動風險金(既將×%=)。甲方時刻保持賬戶的總資金在元(大寫:)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賬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賬戶總額小于元(大寫:),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賬戶總額在元(大寫:)至元(大寫:)之間,乙方到期后可終止協議,元(大寫:)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賬戶總額大于元(大寫:),大于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總賬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總賬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月為一個結算周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賬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托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受托方)(簽章):

  乙方(委托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信托的合同14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托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賬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并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為一個操作周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于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賬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賬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周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賬戶________元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 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賬戶的總資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賬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賬戶總額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賬戶總額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終止協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賬戶總額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賬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賬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為一個結算周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賬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托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甲方(受托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5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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