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盡職調查報告
在現在社會,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盡職調查報告1
一、 借款申請人概況
借款申請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財產共有人(含配偶)為(姓名) ,供養人口共 人,個人貸款調查報告。本次借款用途為 ,現已支付首期款 元,占所購資產總價 元的 %,申請個人貸款金額為 元,期限 年,借款額度占所購資產總價的' %。
二、 借款申請人還款保障狀況
1、根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經本人實地調查核實后,其經濟收入(月) 元,加上配偶收入(月) 元,家庭月收入合計為 元,而借款申請人按月支付我行貸款本息為 元,占月收入的 %,因此本人認為借款申請人經濟狀況較好,收入較穩定,第一還款來源充足。
2、借款申請人以 作為借款的擔保,第二還款來源充足,有關手續合法有效。
3、借款申請人負債金額 ,占家庭年收入的 %,處于(過度□適度□)負債狀況。
三、 借款人綜合分析
1、借款申請人向本行提交的購銷合同及其首期款收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經濟收入證明、財產共有人出具的申明書,經律師協查,本人核實,均為真實、合法、有效,調查報告《個人貸款調查報告》。
2、本人經電話查詢、實地走訪,借款申請人基本情況如下:
五、 綜合意見
根據以上調查,經本人核實、評定,借款申請人綜合得分為 分,其第一和第二還款來源均有保障,符合個人貸款條件,貸款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良好。本人擬同意對借款申請人(姓名) 發放個人消費貸款(金額) 元,貸款成數為 成,貸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利率 %。同時在貸款審批完畢后,本人將及時辦妥抵押登記及保險等相關手續,從而全面防范貸款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2
一、為什么要編制商務盡職調查報告
可以為交易完成后價值提升和并購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準備,明確目標公司的商業前景。商業盡職調查遵循審慎原則,有著一套嚴謹的流程,最終是為了支持投資決策,選擇正確的投資對象。其目的是明確目標公司的商業前景。通過對其宏觀環境、市場規模、競爭格局、業務流程、基礎設施、企業價值評估六大板塊進行全面分析,了解企業過去創造價值的價值,分析企業未來創造價值的機制;了解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和未來發展趨勢;并通過對其內部運營管理的分析,可以為交易完成后價值提升和并購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準備。
二、商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1、宏觀環境分析: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和技術因素四個方面。
2、市場規模分析包括市場界定、市場國模、市場特征、發展趨勢四個方面。
3、競爭格局分析包括市場參與者、市場份額、潛在進入者和替代品四個方面。
4、業務流程分析包括研發、采購、生產、物流、渠道、銷售、售后七個環節分析。
基礎設施分析包括信息系統、組織文化人事、經營管理、對外合作四個板塊分析。
5、企業價值評估分析包括協同效益和價值評估兩方面分析。
三、商務盡職調查所需要資料
1、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委托機構相關資料。
2、委托人需要提供調查標的、路徑和意圖。
3、提供被調查人或企業的一切已經獲知的線索,包括現有資料、文字、圖片、錄音、信息、相關文本、聯系方式,方便跟進。
四、登尼特盡職調查的方式和收費標準
1、盡職調查可以公開進行,也可以秘密進行。目前,登尼特采用的是公開和不公開兩種方式相結合的.模式。
2、收費可以按照不同方式來制定,登尼特盡職調查收費分三個檔次,簡單調查:5000-50000元人民幣;盡職調查:50000-500000元人民幣;專項盡職調查:500000元人民幣以上。
3、報價參數:按照調查范圍、內容、難易度進行報價;根據調查時間、路程和工作量進行報價;根據專項價值高低進行報價。
五、盡職調查的專業機構與專業操守
1、盡職調查一般按照專業操守,由專業機構來進行。
2、登尼特具有專業律師、會計師、評估師、財務分析師以及專業調查人員,他們將按照專業指引進行盡職調查工作。
3、在盡職調查全過程中必須堅守保密原則,在未經授權之下,不允許把商機機密透露給第三方。
4、調查對象需要準確,提供資料和數據必須真實無訛。
5、盡職調查不管知會標的與否,都必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環境下進行,不能觸發當地的隱私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業能力范圍的,登尼特將委托專業第三方繼續相關盡職調查工作。
六、商務盡職調查的服務流程
登尼特盡職調查的服務流程: 簽署保密協議=》提交調查標的相關資料=》雙方洽談并確定調查標的、模式和內容=》簽署委托協議=》支付款項=》進入調查程序=》編寫盡職調查報告書=》交收并提交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3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間的兼并也日趨頻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作為企業兼并盡職調查的一個主要部分,在實際操作中,是否科學而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將直接影響企業兼并活動的成功與否。
一、盡職調查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
在企業兼并中,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最初指買方對候選賣方實施的審計,以確定其購買的企業對收購方不存在隱蔽的不必要的風險,后來也指兼并雙方相互展開的審計,即同時也包括候選賣方公司對收購方的審計,以確認放棄公司控股權不會給公司股東和員工帶來不合理的風險。盡職調查一般在企業兼并雙方已達成兼并意向但尚未兼并之前履行的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經營管理盡職調查和合法性盡職調查,它一般采用信息清單法實現調查,通過檢查財務報表、評價經營管理和審查法律責任等獲得信息。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是企業經營管理盡職調查中的一個部分,雖然占整個盡職調查的比重不很大,但卻是一個重要部分。它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系統分析和評估,包括對人力資源戰略、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質量、人力資源成本、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管理中已有的和潛在的風險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等,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談判議價和兼并決策提供有關人力資源的依據,二是為可能的兼并作好人力資源整合的準備,為整合規劃和決策提供所需信息。
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
企業兼并的目標不同,其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模塊會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從人員與組織、人員管理和效率、法規遵循情況和企業文化特質四個核心方面予以考慮。
1、人員與組織
包括企業人力資源及其配備的基本狀況、組織結構和崗位的設計原則等。考慮的調查子項相應包括:組織結構,是扁平式還是傳統等級制,是直線職能制還是事業部制抑或其他混合式結構;人員總數和基本素質情況,指員工總體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員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及本企業的工齡等基本情況;選聘經理人員的關鍵能力要素和標準;職位
說明書;人員選聘程序,崗位和部門之間的標準操作流程等。
2、人員管理與效率
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結構、薪酬管理、激勵制度、培訓機制、員工發展計劃、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組織運行效率等。
人力資源管理結構子項主要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人力資源事務的外包;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加盟和團體交流等。
薪酬管理的調查子項:工資總額成本、福利成本;基本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調整情況;工時制度和加班付酬情況;工資支付;管理人員績效獎金、銷售人員的獎金傭金制度、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福利制度;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障等。
員工培訓和發展的調查子項:員工培訓制度、目標、年度計劃;培訓預算和成本;專職培訓人員;培訓需求評估;培訓效果后續跟蹤;員工職業發展規劃;中層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系統和職位后繼計劃;對關鍵人員的能力評估和培訓;員工升遷、降職、調動程序等。
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子項:高層管理人員控制企業整體績效的方式;企業整體績效管理系統;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系統和方法;基層人員的考評系統和方法等。
3、法規遵循情況
指企業在勞動用工中執行當地的法規情況。與國內企業間的兼并相比,跨國企業間的兼并更重視勞動用工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跨國公司將母公司的價值理念傳遞到在中國的子(分)公司中,它們認為,沒有嚴格執行勞動法規會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害,是巨大的風險所在。
企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子項: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聘用文件,與勞務人員的聘用關系;基本聘用條件以外的協議;中止或終止聘用關系的'成本;平等合法的聘用情況;高層管理人員對環境安全和健康的認識;企業對環境社區和員工的承諾;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運作;專職安全人員的配置;內部環境控制;安全培訓和意識教育;事故發生率;職業健康檢查;重大疾病情況等。
政府勞動部門對企業年度檢查情況;公司的內部審核制度;政府部門、員工或工會對合法操作的質詢;勞動爭議;勞工爭議發生情況等。
4、企業文化特質
企業作為組織行為方式,最終在企業文化上得以反映。目標企業的文化適合程度對兼并決策以及兼并整合的成敗起關鍵的作用。
企業文化特質調查子項:管理模式;領導風格;溝通和決策模式;團隊合作;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員工對決策和管理的參與程度;員工表達意見的途徑和方式;違紀處理程序和員工投訴或申訴程序;工會組織的作用等。如果是跨國企業間的兼并,還涉及授權程度和本地化管理程度等。
三、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程序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一般由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調查實施、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調查結果應用四個環節構成。
在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階段,需要制定調查活動計劃、建立調查小組、對小組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或指導、設計和選擇調查方法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活動計劃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的制定、調查內容的確定、人員和時間安排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小組的建立,并確定小組主要成員的職責。小組成員主要由企業內部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和外部的咨詢顧問組成,兼并目標企業的各層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會參與被調查的過程。調查小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尋求和協調公司內外部對于調查的支持,控制調查進程和結果的有效程度,組織完成調查報告,向盡職調查小組提交調查結果報告和決策支持依據等。組長一般由企業高層管理者承擔。企業高層管理者在調查小組中的主要職責是:調動本企業資源,支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的完成,提供與調查對象相應的本企業信息和資料,建議決策提案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協助組長具體制定和實施調查計劃,反饋調查過程中的要點,建議方案選擇和調整,撰寫調查分析和總結報告,參與建議決策提案等。外部咨詢顧問則跟蹤整個調查過程,對計劃、實施、分析和總結及應用等系列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依據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設計和選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方法。一般調查方法有:問卷調查、與有關人員面談、審核有關人力資源制度、資料、
記錄等。不同的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其調查方法會不同。
在調查實施階段,調查小組依據調查計劃,運用調查方法,如問卷調查、面談等開展調查,并對調查過程進行控制和調整。在實施調查過程中,有時會遇到調查對象回避或應付調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使調查難以得到所需信息,這時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包括對調查內容、調查方式的組合調整、改換角度等應變方法、變換調查人員調查、與目標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溝通等,最終達到獲取有效信息的目的。
在完成每項預定的調查內容和類別以后,及時記錄調查信息,以甄別關鍵要素和信息的客觀性、真實性,在隨后的進程中進行再核實和再調查。
在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階段,調查小組結束調查活動后,需要對所獲得的信息進行提取和分析,并與本企業自我調查得到的同類信息進行比較,判別是否存在重大的風險或隱患。在分析和比較的基礎上,形成調查結果的總結報告。一般分析和比較是采用表格形式,簡潔明了。
在調查結果應用階段,根據調查報告,判別目標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或成本風險,判別其企業文化對兼并整合的難易程度及是否可進行控制,為兼并決策提供人力資源方面的依據。調查結果應用于兼并后企業組織重組和人員整合、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如薪酬福利制度和員工激勵機制等的整合、企業文化的整合等方面。
四、盡職調查在公司兼并收購交易中的地位及程序的矛盾性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涉及企業并購后企業文化的整合,因此,盡職調查與并購整合有著非常重要的相關性,其涵蓋的內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計劃的整合、勞動力重建、勞動合同、協議及其管理以及領導能力、組織文化和雇傭慣例等諸多問題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進入兼并或者收購程序之前,沒有暢通的渠道獲取與這一系列“人”的問題相關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討論、決策和盡職調查的初期階段,通常負責綜合審視整個交易形勢的人力資源代表不能與那些來自財務、營運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同事一同參與商討。大量的交易活動(包括盡職調查和初步決策,即交易前階段,真正參與這一階段交易活動的主要是與公司高級領導人一起的有關兼并收購、公司發展、金融、財務、和具體業務操作方面的人員,從歷史經驗來看,盡職調查過程中主要是集中分析影響財務方面的綜合因素,其中特別是對諸如金融、資產、養老金債務、重大合同、協議等項目的檢查,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往往被忽略。
然而,經研究發現,在整個并購過程中失敗風險最高的往往是最易被忽略的“人”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夠意識到人力資源在并購中的價值,盡早關注并購中有關“人”的問題,而不僅僅只是將注意力放在財務分析上,并購的成功機率會大大增加。
因此,在企業并購中,一定要重視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
五、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并購有兩個階段的風險點最集中,一個是并購決策前的盡職調查,另一個是并購后的業務整合,其實很多在整合過程中顯現風險隱患往往與并購前期的準備是否充分息息相關,因此,并購前期的充分準備是并購及后期整合成功的最根本保證。
因此,在并購過程中要充分注意下列事項:
1、知己知彼——實施充分全面的盡職調查
企業并購復雜,其過程中暗礁四伏,所以在對企業并購前進行細致周到的盡職調查至關重要。并購企業往往會投入大量精力來分析自身和目標企業的資源優勢;評估協同效應;預測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判斷產品壽命周期,以制定正確的收購價格標準和把握并購時機。這些準備固然重要,但全面的盡職調查還包括充分了解和分析目標企業的各類負債情況;高層管理團隊對并購的認同度;并購雙方在管理模式、企業文化甚至組織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差異;潛在的并購整合挑戰及風險會在哪里等等。
只有做到這些,才能使企業并購工作做到有條不紊,才能在并購過程中占據主動地位,否則,并購企業將來在并購中不僅可能處于被動,還有可能使并購功虧一簣。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盡職調查能使并購企業對整個并購案的隱性成本有更為充分的把握,從而對協同增效有更現實的認識。
在并購中,企業家常常因為過于希望達成交易而回避直面不確定性高的問題,結果解決這些復雜問題便成了整合實施隊伍的任務,而他們往往又因為并沒有參與初期的談判而不愿意承擔或面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失敗的并購案中經常會看到的。
2、居安思危——提早制定并購后整合規劃
xxx公司對全球115個并購案例進行分析,有60%左右的并購案實際上損害了股東的權益,購并3年后,新企業的利潤率平均降低了10個百分點,究其原因,最關鍵的因素是缺乏系統的并購后整合計劃和執行的無效。
絕大多數企業在完成了并購之后才開始考慮整合工作,由于整合規劃的缺失或滯后使并購后的工作無法順利開展,失去了創造整合效應的最佳時機。在不成功的并購案例中,有72%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沒有形成對被購企業清楚的整合戰略規劃,有60%以上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不能成立高級管理小組,而這種計劃和實施上的滯后與并購失敗之間形成了很強的因果關系,而且還會使被購企業內部產生混亂和不信任感。
建立整合的企業包括整合并購雙方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薪酬福利制度的調整等等。這些內容不僅幫助新企業盡快進入運營狀態,更重要的是建立統一的標準,確保并購雙方員工在新的企業里得到平等的待遇。人力資源部應該配合決策團隊根據交易進展制定完整的整合規劃,確定具體的目標、行動方案、責任方、時間進度表等。只有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才能對整合過程中將會面臨的難度及所需資源有清晰而全面地了解。同時,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更易獲得管理團隊的重視和承諾,防止在整合階段迫于業務的壓力而應付了事。
3、求同存異——構建并購企業文化價值觀
任何并購企業之間都會面臨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整合障礙。如前面所提到的研究結果所示,文化整合是并購當中最有挑戰的一環。要想把文化的沖突降到最低程度,就需要建立起一種共同的文化,而非選擇任何一方的文化。通過文化整合,并購雙方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關系,拓展并購雙方員工換位思維,培養雙方經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維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能力,使雙方能在未來企業的價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達成共識,以幫助并購企業更好地實現其它方面的整合,為同一目標而努力。
在并購僅僅是意向時,人力資源應幫助并購決策者客觀地評價雙方文化的優勢和局限性,分析雙方文化差異而可能帶來的整合成本,以及雙方企業的文化價值交集又是什么。成功的并購通常能夠在文化整合的同時肯定各自企業過去的成功文化,讓雙方企業在未來和過去之間找到平衡。過于急進或由于一方過于強勢而導致的否定型文化整合會引發對新文化的抵觸。
聯想在并購IBM的PC事業部后,雙方的高層組成一個文化整合團隊,討論雙方各自的成功中體現了哪些優秀的文化基因,如何將它們組合成超越過去,更為強大的文化基礎,并且分析這樣的文化調整對雙方的員工將帶來何種挑戰,以及如何幫助員工完成行為的轉化。這種成熟的整合理念可以幫助聯想更快地吸納IBM的優秀管理模式,加速業務的整合。
知人善任-挽留啟用被購方的核心人才
并購后被購企業常常出現人才流失現象。被購企業在控制權轉移后,可能使其部分員工擔心在新環境下無法適應或利益受損,管理者擔心在公司被收購后權力會喪失等。所以留住人才、穩定人才從而整合人才以減少因并購而引起的人員震蕩,就成為人力資源整合管理的首要問題之一。
企業在并購前就要明確“人才”是否是本次并購的目的之一,或者核心人才隊伍的挽留將對并購的成功有何影響。并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目標企業人員感覺到繼續發展機會的存在,自然愿意留任。
人力資源部必須配合并購決策者確定挽留的人才群體,同時制定詳細的人才留任激勵措施。核心人才的挽留激勵方案常常成為收購協商中雙方關注的焦點。但是,僅有激勵方案是不夠。在激勵支付期結束后,很多核心人員仍然會另謀高就,對并購的長期整合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核心人才的挽留不僅僅只是通過金錢挽留,而需要更系統的管理,如發展計劃、內部輪崗、晉升等等獲得這些人員對新企業的承諾。
并購通常會導致管理團隊構成的調整,如果不能盡快明確新管理團隊,無疑將導致混亂。所以企業應當迅速行動來避免揣測和流言。最高級領導層應當在完成并購后的第一周到位,接下來的三周則要決定最佳的管理方法和制定計劃實施的目標,并在第一個月里指定第一層的管理團隊。
并購后的藍圖—持續、透明地溝通
當管理層在高瞻遠矚地規劃并購后的藍圖時,員工往往考慮的是最實際和最基本的問題:并購將如何影響到他所在的部門、他的個人職業生涯和他的工作環境。如何讓員工以平穩而積極的心態去面對變化,唯一的方法是進行有效的溝通。翰威特建議并購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并購意向明確時開始制定貫穿并購全程的溝通計劃:從宣布并購,到交易完成,到企業合并初期,不同階段的溝通重點是什么,有誰進行溝通,以何種方式進行溝通等等。
持續的透明的溝通可以幫助降低員工的恐懼和不安全感以穩定業務。同時,這有助于減少員工的慣性效應。當員工對并購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們應當如何在新企業里工作時,這種慣性效應便會發生,員工們會以他們從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購并沒有發生一樣。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再進行溝通,效果會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過程早期建立溝通特別工作組是很有必要的,這有助于在員工、客戶、供應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東中消除疑慮和不確定的感覺。
盡職調查報告4
一、被調查對象主體資格(區分內資和外資企業)
2、 外資企業批準證書
3、 根據規定,從事特定行業的批準文件。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其授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審定。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合同和章程,由商務部及其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4、 出資協議,合同
5、 章程股東及出資情況
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
6、 股權及股權變動情況
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
7、 驗資報告
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 房屋
清單、所有權證書,他項權證書,房屋的`取得方式;如果有在建工程,說明建設的情況,提供已經取得的批準文件;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2、 土地
清單、土地使用權證,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劃撥、出讓、轉讓、或出租);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3、 機器設備
清單、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有無受海關監管的設備。對外商投資企業減免稅進口貨物解除監管證明
4、 無形資產
(1) 商標
商標注冊證,有無質押,查封、交易等情況
(2) 專利
有無專利權證書,是否質押,查封、交易,是否交納年費
(3) 著作權
提供相關的登記證書,是否質押、查封、交易。
5、 債權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執行能力。
6、 債務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
三、重大合同
提供相關的文本,是否履行,有無擔保
四、訴訟及行政處罰情況。
包括被調查對象已經發生的訴訟、仲裁、以及有無行政處罰的情況。
五、保險
交通工具、房屋、等重大資產是否辦理了保險。
六、職工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交納社會保險,是否存在勞動爭議等情況。
七、稅務
提供稅務登記證,了解被調查對象是否享有稅收優惠政策,被調查對象是否存在拖欠稅款以及有無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情況。
八、環保
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是否辦理申報登記;如果有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環保部門的批準。
九、外匯
被調查對象如果是外資企業,了解是否辦理了外匯登記證。
十、財政
被調查對象如果是外資企業,了解是否辦理了財政登記證。
以上是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可以對其他的委托人認為重要的情況進行調查。
盡職調查報告5
有關××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和**的股東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條和第××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關于××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XXX1811982XXXXXX。
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于下述假設: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公司的設立
1.1.1××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公司于××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1.1.2××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湖南XXXXX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湘xxx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對××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年股權轉讓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占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x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3 ××公司的存續
1.3.1××公司的存續
(1)××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發的注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于×××,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于××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1.3.2××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后,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三)××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
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3.2 ××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YY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于××的××畝土地租賃給QQ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YY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并非××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QQ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筑物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積××平方米;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公司的業務
5.1 ××公司的經營范圍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發的注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5.2 ××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于××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于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公司的稅務問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稅種和稅率為:
(1)增值稅
按17%計繳。
(2)所得稅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增值稅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稅的3%計繳。
(八)××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注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于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說明或承諾。
(九)××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公司的書面說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于貴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XXXX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并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閱。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承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6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及國際化進程的推進以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股票上市、企業并購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資本運作越來越多為企業所運用。律師在資本運作過程中,主要是通過參與談判、審查和起草相關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而盡職調查是律師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礎和關鍵。但令人遺憾的是,律師盡職調查并沒有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范,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范。本文作者將對律師盡職調查進行介紹并對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進行簡要分析。
一、律師盡職調查
(一)律師盡職調查的概念
律師盡職調查是指就股票發行上市、收購兼并、重大資產轉讓等交易中的交易對象和交易事項的法律事項,委托人委托律師按照其專業準則,進行的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它包括律師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主要為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的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組成,不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信息。
律師盡職調查是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外開放以及資本市場的逐步建立和發展而在律師實務中被廣泛地應用,并成為律師在資本運作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盡職調查在實踐中的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包括規模較大的收購和兼并、股票和債券公開發行與上市、重大資產轉讓、風險投資和普通中大型項目投資等,除前述資本運作以外,企業擔保服務和銀行貸款業務等企業融資活動中,委托人和律師也逐步地開始進行盡職調查。
律師盡職調查在實務中的應用相對較早,但作為一個正式的法律概念出現卻是在20xx年3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 — 律師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以下簡稱《規則》)中。該《規則》第5條規定:“律師在律師工作報告中應詳盡、完整地闡述所履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在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意見或結論的依據、進行有關核查驗證的過程、所涉及的必要資料或文件”。這是我國第一次在法律規范性文件中出現“律師盡職調查”這一概念。但是,該《規則》并沒有對律師盡職調查給予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范,而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范。
(二)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
律師進行盡職調查的目的主要是審核并確定被調查對象所提供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協助委托人更加充分地了解被調查對象的組織結構、資產和業務的產權狀況和法律狀態;發現和分析被調查對象的法律風險和問題,以及問題的性質和風險的程度;使委托人盡可能地發現被調查對象及交易事項的全部情況,從而使委托方有效地作出判斷并歸避相關風險并作出決策。例如在并購活動中,買方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并購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及存在哪些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三)律師盡職調查的程序
律師盡職調查的范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也千差萬別,從私營企業到跨國企業,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但是,對于每一項活動來說,各自委托律師所進行盡職調查應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是一致的,具體如下:
1、委托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的委托合同。2、律師與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3、律師根據受托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由律師根據需要進行設計。盡職調查清單的主要內容是需要目標企業提供的各類文件,一般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文件;企業各類資產的文件;企業的各種貸款、融資文件;企業的重大合同、協議;企業的經營業務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審批或許可;企業的各種稅務文件;企業的各類保險文件;企業雇員的.勞動文件;企業涉及的各類訴訟、仲裁或爭議的文件等。4、經委托方確認后,律師將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發至目標企業。5、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后,核對復印件與原件,做好資料清單并準備資料索引,由雙方代表簽字。6、律師按照委托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并向委托方匯報。7、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并向委托方匯報。8、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判斷,決定是否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或是問卷表,直于查明情況為止。9、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反復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制作工作筆錄。10、如果資料不全、情況不詳,律師應要求目標企業作出聲明和保證。11、對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并制訂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內容包括:承擔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委托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制作項目的時間和期間、工作量統計;制定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其操作程序的記錄;客戶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戶的設立批準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協議及其他重要文件和會議記錄的摘要或副本;與客戶及相關人員相互溝通情況的記錄,對客戶提供資料的審查、調查訪問記錄、往來函件、現場勘察記錄、查閱文件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及詳細說明;客戶出具的書面保證或聲明書的復印件;對保留意見及疑難問題所作的說明;其他相關的重要文件或資料。上述資料應注明來源。12、律師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
二、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委托方作出決策的重要依據,因此,律師起草的盡職調查報告應客觀、全面地反映目標企業的狀況,并對每一項判斷的作出都應當有明確且可靠的依據。同時,盡職調查報告還應重點闡述法律問題和法律風險,特別是對法律風險的提示,并對能解決的法律瑕疵給予合法的整改建議。
一般情況下,律師通過以下五個方式開展盡職調查:1、向目標企業發出調查清單,要求目標企業按照調查清單提供相關文件;2、參加有關會議;3、進行實地考察;4、走訪有關部門并形成走訪筆錄;5、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并形成詢問筆錄。經過上述盡職調查活動后,律師針對委托事項起草盡職調查報告,該盡職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開頭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的開頭部分,律師應針對委托事項的授權及盡職調查的范圍進行闡述。(二)律師應對委托方提供的文件進行聲明
律師聲明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且所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提交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所有委托方作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等等。
(三)正文
律師應在進行充分核查驗證的基礎上,對委托事項作出詳盡明確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主要包括:
1、目標企業的設立與存續
主要針對股權結構、 出資驗資、股權演變等情況作出闡述,并針對該等事項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的不規范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整改建議。
2、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主要針對公司章程、法人組織架構、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具體情況進行闡述,并針對該等事項是否存在的法律問題及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不規范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規范建議。
3、業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的經營范圍和方式、業務變更情況、主營業務進行闡述,并對目標企業的持續經營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或潛在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并提出建議。
4、主要財產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資產狀況進行闡述。對主要資產是否存在法律障礙進行評價并針對存在的法律障礙提出解決建議。
5、重大債權債務及擔保
核查目標企業債權債務及抵押擔保情況,并對其合法性及關聯性等作出相應的法律評價和法律建議。
6、關聯關系
主要針對是否存在關聯交易以及對控股股東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進行調查,并對持有5%以上股份的關聯方的情況進行闡述,對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法律風險的狀況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議。
7、稅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稅種、稅率以及是否存在免征或減免稅項目及稅費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并做出法律評價。
8、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
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董事長、總經理等)或關聯企業尚未了結或即將面臨的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進行闡述,并對其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盡職調查報告的使用范圍
應注意闡明委托方及授權的相關單位應在限定范圍內使用律師盡職調查報告,若超出限定范圍使用的,則律師不承擔責任。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資本運作也在迅猛發展,律師介入資本運作進行盡職調查越發頻繁。因此,律師必須進行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并作出客觀、全面的盡職調查報告,這樣才能為企業作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的法律參考。
盡職調查報告7
〖注:以下說明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項目盡職調查委托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托,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項目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復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并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見書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文件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文件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了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對于沒有完整書面文件支持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并基于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盡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文件進行專業分析并作出結論,但鑒于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
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
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項目的附屬文件,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導入語〗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業并購項目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并購主體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
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
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
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
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
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
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
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
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
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
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
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
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
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
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4、尾部格式如下:本報告僅供參考,不作證據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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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8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通過文件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咨詢機構來執行,通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搜集比較行業及市場數據、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托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咨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文件,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文件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9
一、項目組成員介紹
項目負責人:從業10年的資深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1我:從業第33個月的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2:從業第16個月的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3:從業第36個月的審計員
二、項目組任務
我們此次的工作性質是財務盡職調查,目標對象是對X集團下屬開采鎳礦石為主的A公司和B公司及C公司組成的資產包進行初步審慎性調查。
三、項目組背景
X集團為一在全國有近40處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的企業,其中集中于鎳、銅等金屬。該公司目前戰略計劃為擬將其前述資產包通過買殼上市或則借殼上市的計劃實現資產包流通于證券二級市場。
重組上市一般分為兩種:
1、買殼上市即先買殼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后,再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
2、借殼上市則是在實施前即已擁有某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然后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而買殼上市的操作方式也有很多不同,有直接在二級市場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取得控制權;也有通過定向增發的形式擴股取得控制權,然后再用增發的資金購買優良資產;也有通過特殊方式在證監會豁免全面要約的形式下取得控制權等等。
根據不同的操作方式,面對的監管層也不一樣。如只要是涉及增發股票籌集現金的,都要通過發審委。而除此之外的操作方式一般都是有重組委審核,所以很少會有選擇兩種方式都進行的運作。
四、項目實施過程
1、出師不利未獲取業務約定書
在初步實施該項目的過程中,我們碰到的第一個困難是,從接到通知出差至我們到達客戶現場,總共不到24小時。了解客戶的環境和實體就更不用談了,最基本的一點,我們連工作目標都不知道是什么。于是項目負責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業務約定書。在此,我個人的體會是,從業審計兩年多,我做的業務主要集中在IPO和年審,這也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而通用業務的業務約定書也都是大同小異。
所以,我也很少意識到業務約定書對于我們工作范圍和方式的影響有多大。在此,有必要返回理論層面提起業務約定書的概念:業務約定書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簽訂的,用以記錄和確認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工作目標和范圍、雙方的責任以及報告的格式等事項的書面協議。
A、委托與受托關系可以決定我們以什么樣的身份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如果委托方是被審計單位,即委托方=工作對象責任方,那么我們的身份就是直接受雇者,溝通的方式可以不至于太謹慎和尷尬。假如委托方不是被審計單位,那么我們的身份就是間接受雇者,采取的溝通方式可能需要委婉和謹慎些。特別是在涉及權益性交易時的前期調查,就更應該持謹慎態度,適當的點到為止就可以了,但又必須完成委托方交給我們的任務。因為,有些適可而止的問題可以在后續的審計過程中解決。
B、工作目標和范圍決定了我們實施程序的性質、范圍、及工作重點。也許,業務約定書規定我們的工作任務就不是審計,甚至我們使用的指導性準則就不是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等。如筆者參與的X項目指導性文件為《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在這個文件的指導下實施我們的專業程序和做出專業判斷,才能制作出一個委托方需要的成果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對于該描述,我將在下文繼續)。
C、報告的格式,通常來說如果是審計業務,報告格式一般來說大家都知道,無明顯差異,而且大多事務所都有自己的模版。可是,如果業務約定書約定不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那么我們就要根據約定書中委托方的需求做出其需要的模板,披露充分的信息。
盡管項目負責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業務約定書的要求,但是要求未果。只獲取了一個信息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于是,我們開始嘗試理解在《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前期需要執行的工作,在此我們的前期是你所能想象到的最前期的工作。
2、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業務財務盡職調查
經過了解,我們此次項目的任務是受某私募委托對某即將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進行初步調查。之后,根據實際的可行性投資情況,該私募將進行權益性投資,并在之后將其注入上市公司并獲取同等對價股權。由此,我們的任務就是對該項資產包進行一個財務盡職調查(也叫財務審慎性調查),關注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對重組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同業競爭、股權關系、可持續經營等)、資產的合法屬性、或有債務和事項的描述及評價、財務報告的合理性、按照上市公司額定標準要求,提供管理層建議書提示公司待完善和整改的地方等等。
所謂財務盡職調查,應該是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能夠給予定性。但是,不管是何種定性方式,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為委托方針對被調查單位的財務狀況做出一個合理判斷和預期規劃。這也是為什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沒有一個標準的模版,因為根據不同的委托方,在不同的戰略階段,會做出不同的判斷和規劃,那么報告的重點和格式自然不一樣。
故而,目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水平從絕對意義上決定了會計師事務所的核心競爭力層次,這種水平沒有大所、小所之分,沒有審計系統好壞之分,純粹就是個人綜合能力(包含項目管理能力)的展現。一般來講,審計業務只會涉及如何設計程序去發現問題和規避法律責任,往往不會從實際意義角度幫助企業解絕問題(我們暫且不考慮職業道德規范),而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所涉及的不僅僅是發現問題,更重要的是設計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獨立性可以以后再考慮)。
根據個人的理解,財務盡職調查按照需求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A: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所謂權益性融資,即公司的所有者將發生適當的變更,其中包含有定向者亦有不定向者。在此,我根據預期使用者的不同將權益性融資有分為以下兩種:
A1:IPO目標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該種類型的財務盡職調查是當下最為廣泛和綜合的盡職調查之一,且是最具挑戰的工作。這其中要求項目工作組不單只是具備扎實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職業準則》,而且要求其能熟練的掌握《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而真真意義上具備這幾項能力的財務工作者必定已經承接過N次IPO財務審計工作,而且在當下這種金融行業高收益的環境下,只有少數者依然堅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崗位上。所以,這也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的'因素之一。
這種類型的財務盡調查要求我們必須關注企業資產的合法屬性、產品的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企業發展戰略的判斷及其相應財務戰略的選擇、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企業預期經營成果的規劃、融資成本的測算(我們所能測算的一般是稅務成本,這在更大程度上也涉及到了企業上市的實質性障礙)等。
A2;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相對而言就沒有A1復雜,所以更多是我們工作重點集中在企業的歷史沿革、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內部控制的了解和評價及建議、盈利預測等。由于股權收購大部分不是面向大眾,而是定向性質的股權交易,所以從監管層角度上限制少了很多,為此我們的財務盡職調查的著陸點也應報告使用者的不同而不同。
B: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一般適用于銀行和擔保類企業,該類調查工作相比A類權益性融資而言,工作內容相對簡單。主要關注重點在于企業的經營背景和歷史沿革、債務款項所投向的標的資產、針對標的的盈利及預期收益的模式和風險、企業整體的資產狀況和以往年度的經營成果分析、企業未來的資本性支出和潛在債務。
C:自我完善型及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該大類財務盡職調查是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需要,而專向性的尋找具備一定專業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解決和設計專項方案。此種財務盡職調查的報告使用者和委托方必定是同一方,為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對于所取得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認定都不需要考慮。而相比較A和B類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消極觀察和考慮起真實性和完整性,特別是在委托方與責任方及報告預期使用者不統一時,我們的工作從自身的報告持續發展上講,是應該將其做為鑒證業務的。
PS:以我們項目組為例,雖然此次我們的工作任務不是審計,而只是做為資產重組上市前的前期調查工作。可是由于我們的報告預期使用者和報告工作對象的責任方及委托方各不一致。而又涉及權益性交易,所以我們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預期使用的決策。而我們又非常希望我們能夠長期將該項目持續性的經營下去,為此,我們有責任將該報告從鑒證業務角度上執行,這樣也才能保證我們工作質量(其實,我們也可以完全充分信任被調查方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但這樣,我們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已失去意義)。雖然,這樣會增加我們的工作強度和報告格式,但是,當下會計師事務所正需要以這種責任心的態度去爭取委托方的信任。最后,也并非所以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不需要復印或則不需要底稿,隨著該類業務的廣泛推行,雖然在外部責任的要求下,我們不需要底稿,但是從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和員工考核而言,不需要底稿的做法不能一概而論。
C1:自我完善型財務盡職調查:
該類盡職調查集中在內部控制咨詢,由于筆者對該類業務接觸較少,只能分個大概,具體請參考其他文獻。
C2: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通過以上幾大類的財務盡職調查的分類和解釋,筆者簡單歸納了在財務盡職調查中一般共同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有如下:
A:企業經營背景及歷史沿革問題
B:公司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其業務范圍介紹
C:公司經營范圍(包含與B中的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描述)及盈利模式(包含收入成本來源、核心競爭力、收入確認方式、業務模式與會計處理的磨合)簡述。
D:公司委托會計期間的實際與表現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分析及其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存在的特殊行業或有事項與其建議。
E:公司以往及預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分析與其規劃
F:管理層建議書
筆者將當前會計師事務所涉及的財務盡職調查大致的分為以上六大塊,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按照不同的需求而做出一份詳盡不一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
回歸我所在的X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幾個實質性問題,即公司實際控制人除持有即將注入某上市公司的資產包所附的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外,還持有全國各地相同礦產資源不下40處,所可能產生的同業競爭基本不太可能剝離。此外,行業特許的礦產資源采礦權費用的補繳問題也是困擾了我們和律師很長時間,即使到最后,我們也是依據謹慎性原則將其披露為一潛在的或有事項。
盡職調查報告10
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近幾年來,房地產業內的并購活動日益增多,同時并購方所面臨的陷阱也越來越多。為盡量避免并購風險,在并購前進行盡職調查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盡職調查概述、作用及流程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其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的定義是“通常一個人在其調查過程中尋找合適的法律要求或解除義務時應保持的合理謹慎”。并購盡職調查是指,在并購活動中,并購一方對另一方一切與本次并購交易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可以是并購雙方的互相調查,一般是并購方對被并購方(目標企業)的調查。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市場盡職調查等。
(一)實施盡職調查的作用
1、有利于評估和規避并購風險。對于并購方而言,最大的風險來源于信息不對稱。由于信息不對稱,并購方將可能面臨著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通過盡職調查,可以降低信息不對稱,合理評估和有效規避上述風險。
2、為確定并購價格和并購方案提供依據。在并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并購價格的確定上,盡職調查有助于估算目標企業的預期價值和確定并購價格。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目標企業存在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后,可作為跟目標企業就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并可在并購協議中加入有關限制性條款等。
3、有利于并購后的整合。并購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并購的第一步,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了解到雙方在戰略、管理理念、經營思路、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差異,然后據此制訂整合方案,以促使雙方在上述方面盡快融為一體,并留住核心人才。
(二)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流程
在房地產項目并購活動中,一個較為規范、完備的盡職調查通常應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組建盡職調查團隊。并購方組建一個盡職調查小組,既可抽調內部的財務、法律、營銷、工程技術、成本、人力資源等專業人才,也可聘請外部的會計師、律師、稅務師、評估師等事務所。
2、簽訂并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簽訂并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是開展盡職調查前的必要程序。并購意向書主要約定交易的基本條件、原則、基本內容、后續并購活動安排、排他性安排及保密條款(或另行單獨簽訂保密協議)等。雙方可約定,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通常會約定排他性條款、保密條款等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保密協議中雙方需要承諾,為促成交易將相互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約定保密信息的范圍和種類、保密責任的具體內容和免責情形、泄密或不正當使用保密信息的違約責任等。
3、制訂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在盡職調查前,并購方首先要制定盡職調查的目標,并根據并購目的、交易內容等設計制作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然后由目標企業提供有關書面資料。并購方在收到資料后,將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要求目標企業及其管理層出具說明書,確認其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內容屬實且無重大遺漏。
4、對目標企業進行內外部調查。調查渠道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開發項目進行現場調查,審閱書面資料,約談其管理層和員工;同時從目標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稅務、國土、規劃、房產、勞動、司法等政府部門,目標企業的開戶或貸款銀行、債權人、債務人、供應商、客戶等,及各類數據庫獲取信息,調查目標企業及其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合法性等,調查目標企業信用狀況和重大債權債務狀況等。
5、形成盡職調查報告。調查小組在完成對有關資料和信息的調查分析后,應撰寫一份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并提交給公司決策層。調查報告應將調查所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說明問題的性質、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特別是對目標企業存在的可能構成收購重大影響的問題提出初步建議和風險提示。
二、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主要內容
(一)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調查
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調查:一是其資格,即目標企業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包括是否按照當時的設立程序設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注冊資本是否已到位,是否在驗資后抽逃資金。主要審閱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而且要到工商登記機構查閱其工商登記檔案。二是資質,即其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是否在有效期內。主要審閱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二)開發項目的合法性調查
對于大多數房地產企業而言,其并購目的在于獲得目標企業的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權利,因此開發項目的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調查內容。主要調查開發項目是否已取得法律規定的批準和許可文件,如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立項批準文件、環評報告、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及未開發的土地的閑置時間及被收回的可能性。
(三)目標企業的資產權利調查
主要是調查目標企業的各項財產的權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設定了各種擔保,權利的行使、轉讓是否有所限制等,以確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企業的財產關系清晰,權利無瑕疵,行使時無法律上的障礙。由于土地是房地產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因此土地使用權是盡職調查的重中之重。
1、土地使用權、房產調查。(1)調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土地費用的付款憑證、土地使用權證等是否齊全,是否按時付清土地出讓金等;(2)調查土地的面積、性質、用途、使用期限、規劃要點等;(3)調查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房產是否存在出租、設定抵押、被查封等情況;(4)自建的在售房產是否已取得“四證”和預售證等;(5)調查是否存在房產無法取得產權證明的情況。
2、其他資產調查。要求目標企業提供資產清單,逐一核查,審閱資產的權屬證明文件、購置合同、發票等
3、財產保險情況調查。如投保的財產清單、保險合同(保單)、保險費支付發票是否齊全。
4、擬收購股權的可轉讓性調查。包括調查擬收購的股權是否存在查封、凍結、設置質押等他項權利限制情形,也要調查股權出售方與第三方簽訂的限制股權轉讓的情形。
(四)目標企業的債權債務調查
目標企業的負債和不良債權均會給并購方帶來風險,還有或有負債具有義務性、隱蔽性、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等。因此,對目標企業債權債務情況的調查,不能僅僅停留在財務報表上,還要調查其財務承諾、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訴訟、仲裁、行政處罰和賬外資產負債等。
1、通過人行貸款卡查詢系統查詢目標企業的信用報告,調查其銀行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檢查其公章使用記錄及合同文本,調查其非銀行借款和對外擔保情況。
2、核查目標企業金額較大的應收款、應付款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據。同時要審查債權的訴訟時效及實現的可能性,是否會變成不良債權。
3、調查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情況,調查開發項目是否已通過環保評估,并評估已經造成或將發生的損失。
4、要求目標企業就并購日前存在的或有事項和未披露事項出具承諾和保證,承諾內容包括: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未向并購方提供的商業合同引致的損失等,并在并購協議中對這些事項的責任歸屬和保障措施進行約定。
(五)開發項目的市場前景調查
1、調查擬并購的項目是否與公司的戰略吻合。不僅要考慮自己是否擅長開發擬并購的物業類型,而且要考慮擬進入的區域是否為自己的目標市場。
2、調查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供需、地方購買力、消費者喜好、價格變動趨勢等情況,項目的位置、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交通狀況、配套設施等,分析主要競爭對手及項目競爭力,分析項目市場定位及目標客戶群體。對于已開始預售的.項目,必須到其銷售現場考察,了解其人氣、銷售計劃和進度、資金回籠等情況。
(六)目標企業的重要合同調查
對公司的存續與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交易合同,是盡職調查的重要對象。
1、規劃設計、設備采購、建筑施工、營銷等成本費用類合同在簽訂前是否經過立項、招標和會審等必要程序,合同內容是否全面、詳盡,價格、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關聯方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糾紛,是否有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的情況等。并根據已簽訂的合同及其付款情況預測開發項目的成本。
2、對于已經在售的項目,需審查銷售合同中的收款方式,了解到目前的資金回籠情況,并預測今后的現金流入情況;審查銷售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法履行的承諾以及其違約責任、可能造成的損失等,特別要關注是否能按合同約定交樓及其違約責任。
3、審閱目標企業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和監管協議,一是了解目標企業的負債和對外擔保情況,二是了解銀行對注銷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記的要求,對貸款資金和銷售回籠資金監管使用的要求,及還款計劃等。
(七)目標企業的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關聯交易清單及關聯交易合同是否齊全,關聯交易合同的履行情況;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背離市場公允價格;關聯交易是否存在現實或潛在的糾紛,是否存在損害公司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
2、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存在關聯方借款,是否已簽訂借款協議,借款利率是否高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已發生的利息是否已取得發票,按有關規定能否在稅前扣除。同時要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與其母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品牌輸出等合同,其收費標準和合同期限,并決定是否與其協商終止此類合同。
(八)目標企業的稅務狀況調查
1、調查公司執行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土地使用稅等的稅率(含預繳稅率),因為這些與對目標企業的盈利、現金流預測息息相關。
2、調查目標企業是否享受的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并關注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規。
3、調查目標企業是否持續依法納稅,納稅申報狀態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漏稅、拖欠稅款、被稅務機關處罰等問題。
(九)目標企業的并購審批調查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憲法”,是盡職調查的必備項目。
1、調查公司章程“反并購條款”。在審閱目標企業的公司章程時,特別要關注章程中的“反并購條款”,如超級多數條款,即對于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必須經代表絕對多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以確保對本次并購交易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礙,或可通過一定的方式消除該障礙。《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因此在收購前最好能取得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2、調查目標企業的并購的審批機構和程序。如公司制企業并購應當通過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通過。國有股權的轉讓需得到國資部門的審批。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涉及產業政策和企業改組的,由國家經貿委負責審核;涉及國有股權管理的,由財政部負責審核。并購涉及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及企業性質變更還要取得外經貿部的批準。
(十)目標企業的人力資源調查
1、調查員工總數、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簽訂、薪酬福利、勞動糾紛情況,繳納個人所得稅、社保和公積金情況。
2、調查公司高管的職業道德、履歷等,審閱其勞動合同是否存在難以解除其勞動合同、職務或者因此需支付高額違約金的條款,調查管理層是否會以各種借口或使用各種手段阻礙并購或并購后的整合。
盡職調查報告11
有的員工說柜員是銀行最重要的崗位,每天接待客戶的現金和資金的來去;但也有人認為信貸員是為銀行創造利潤的群體,沒有信貸員日曬雨淋的調查和催收貸款,哪里來的銀行利潤。其實,存貸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銀行生存之基礎,貸款是銀行發展之本。銀行內每一個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許存在接觸存款業務的客戶很多,但是對于貸款業務的認識的還是比較陌生,現在就信貸業務做個簡單了解。
盡管在信貸業務品種不同、對象各異上,但都有其內在的、本質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學合理的信貸業務管理實質上是規避風險、獲取收益,以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過程。
每一筆信貸業務都會面臨諸多風險,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過既定的操作程序,通過每一個環節的層層控制達到防范風險、實現收益的目的。一般來說,一筆貸款的管理流程分為九個環節,分別是:貸款申請、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貸款審批、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款支付、貸后管理、回收與處置。
衡量一個從事信貸業務的專業人員工作效能,關鍵在于看他對每一筆貸款申請的盡職調查程度。因為盡職調查作為貸款全流程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全面深入、細致嚴謹、高質量的盡職調查工作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管理信貸風險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質量直接決定了貸款質量和風險承擔水平。其次,盡職調查是降低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減少貸款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過揭示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風險信息,有助于銀行也金融機構作出正確的決策。
勤勉盡責地履行調查義務,盡可能掌握借款人及業務的各方面情況,揭示分析潛在的風險因素,是信貸員盡職調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貸員必須遵循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原則,通過各種途徑開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戶及項目信息。
信貸員可以通過現場調查和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調查。現場調查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非現場調查包括搜尋調差和委托調查等方式。
盡職調查最終體現在調查報告中,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側重于對借款人的資信水平、償債能力,貸款具體用途及還款來源等請款的分析,確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真實,防范虛假按揭等現象的發生。
信貸員的盡職調查,是對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負責任的重要體現,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貸款能力,貸款人能有效防范風險,雙贏的模式下將有助于銀行也健康有序的發展。
盡職調查報告12
按照律師工作方案,我們對目標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陽開發區管委會,南明區房屋管理局等部門查閱了目標公司(貴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檔案材料,房屋產權登記材料;到目標公司進行實地考察,并與目標公司股東、高管人員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律師審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標公司章程、歷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檔案材料
2、歷次股東會決議;
3、歷次股東出資、增資驗資報告;
4、目標公司20xx年5月財務報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
6、房屋產權證、機動車產權證;
7、員工勞動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
9、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聲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權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11、目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區工商局出具的《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
一、關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
目標公司名稱曾先后做過三次變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時,其名稱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變更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稱變更為“貴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現在使用的名稱。
由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導致其房屋產權證、機動車輛產權證等證件上產權人的名稱與目標公司的名稱不一致,但這并不會對目標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構成法律障礙。
二、關于目標公司股東變更的沿革:
股權轉讓的主體是股東,而目標公司的股東從設立之初到現在曾做過以下5次變更:
(一)、目標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0日,注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當時公司有2名股東:
貴州某某集團有限公司,投資8.4萬元人民幣,占84%股份;宋某,投資1.6萬元人民幣,占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進行股權轉讓和增加注冊資本。
貴州某某集團公司將其持有的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宋某某(16%)
原股東不再持有公司股權,3名新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冊資本由10萬元增加至30萬元,增資部分由3名股東按持股比例繳付出資。
(三)、20xx年10月15日,股東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股東王某、何某,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孫某(50%),注冊資本增至300萬元人民幣。增資270萬元,由何某、孫某分別出自135萬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xx年6月12日,孫某將其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轉讓給何某。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增至500萬元,增資200萬元由何某、田某分別投資,持股比例分別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標公司的股東仍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說,目標公司現在的股東是:何某、田某,只有他們才有權與貴研究所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
三、關于股權轉讓方所轉讓的股權
從工商登記材料看,上述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沒有進行質押,其對外轉讓不存在權利瑕疵。
經與轉讓方溝通,其稱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等股權轉讓限制,并承諾和保證一旦所轉讓的股權存在上述強制措施或限制,則應無條件賠償股權受讓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關于目標公司股東出資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經查,目標公司股東的各次出資、增資,均采取現金出資方式,驗資報告顯示現金出資已全部到賬,不存在瑕疵。
五、關于目標公司的章程、合同對股權轉讓的限制
章程、合同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不存在特別限制約定。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的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學研究所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關于目標公司的資產
目標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機動車和其他辦公設施、對外投資、其他應收款和貨幣資金。
(一)、房屋
1、目標公司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產權證,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貴陽市支行,抵押情況如下: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130.17平米,權利價值48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202.54平米,權利價值73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
經向南明區房管局進一步調查取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均為目標公司所有;除上述兩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機動車輛
目標公司名下有3輛機動車,分別是捷達、豐田銳志和福特蒙迪歐。上述車輛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情形。現由公司管理人員正常使用。
(三)、對外投資
對外股權投資人民幣50萬元,系目標公司投資設立“貴陽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正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預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以前,辦理完畢注銷登記手續。
七、關于訴訟、仲裁案件及或有負債
目標公司不存在未結訴訟、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賠償未了事宜及或有負債。
八、目標公司經營期限與年檢情況
經查,目標公司的經營期限為10年,經營期限截止日期為20xx年5月9日。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分別記載目標公司已通過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檢。20xx年度通過年檢時間為20xx年6月11日。
八、結論:
目標公司依法存在持續經營。公司的兩名股東依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的情形,股東何某、田某可分別依法將其對外轉讓。
建議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全面履行。
一、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現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戰略指引下,不斷加快海外并購的步伐。根據德勤發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國海外并購新篇章》的報告。報告中稱,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國的.海外并購活動數量出現爆發式增長,中國境外并購交易總共有143宗,總金額達342億美元。20xx年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投資者中排名第三,僅次于美國和法國。
雖然,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增速極快。但中國企業還普遍缺乏海外并購的實踐經驗,根據歷史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財務盡職調查流于形式、財務盡職調查不到位。財務盡職調查審計主要對盡職調查的調查方式的規范性、調查內容的完整性、調查結果的合理性進行審計,是完善盡職調查,防范企業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
二、財務調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調查報告只是對于目標企業所有的資料進行簡單的羅列
目前相當一部分財務盡職報告并未深入地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作出分析。這主要是由于目標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對盡職調查普遍存在抵觸心理,而且目標企業大多數財務核算較為薄弱,資料管理較為混亂,財務部門迫于某種壓力,存在很多隱瞞事項。因此,這種方法會削弱盡職調查業務的作用,拿不到并購方想要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使得盡職報告對于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作用不甚明顯。
(二)對于并購方的投入產出價值調查不準確,容易落入并購陷阱
我國企業的許多海外并購案被媒體進行大肆宣傳,但其結果并沒有如預期的提高股東的價值。這主要是由于對并購的投入產出調查分析不準,未能判斷有沒有控制并購風險的能力,對并購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擔的風險估計不足,未能準確評價并購投資的回報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購陷阱,導致并購失敗。
(三)財務盡職報告過于高估目標企業的發展潛力
在并購虧損企業時,許多企業對于目標企業的發展情況盲目樂觀。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表面,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導致過高估計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分散并購方的資源,甚至使并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對目標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調查分析不足,導致現金流危機
目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現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項目間進行現金流調整。經營性現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關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調整,人為提高其報告值,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同時目標企業往往是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企業不僅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市場收購活動,而且要負擔起目標企業的債務、員工下崗補貼等等。這些需要支付的現金對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現金流危機,使目標企業反而成為企業的現金黑洞。
三、審計在財務調查盡職報告中的作用
(一)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程序
財務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識別并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對收益質量和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在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實施階段應根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企業實際情況,實施規范性的調查程序,促進調查結果的有效性,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合理的判斷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案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整體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以及審計盡職調查設立的調查方案中有關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調查程序,從而促進盡職調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法進行審計。對于財務調查報告的整體框架進行審計,是否采用多種調查方法,以便得出盡可能全部的調查報告,避免做出不正確的決策。
再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步驟進行審計。合理的調查步驟是避免并購陷阱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應對每一階段的調查進行審計,根據不同的并購類型、目的、內容來審查并購中財務盡職調查的處理步驟是否符合目標企業財務狀況、資產價值調查業務規范、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規范等要求,確保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并不是審計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標公司的歷史財務數據。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等財務指標進行全面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更好地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的主體和目標進行審計。進行財務盡職調查要全面的理解企業的實施并購的目的和戰略,從而把握調查的方向,確定調查的內容。為防止財務盡職調查對于調查目標和主體的不確定,審計過程中應加強對于盡職調查活動中的目標和主體的審核,以避免盡職調查的盲目性。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的審計。合理的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做出正確的并購決策,需要全部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作支持。因此,盡職調查如果僅對財務報告及其附注實施調查程序,可能無法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對于財務盡職調查范圍和內容的審計主要包括:
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審計,對于不同的評估項目是否確定合理的價值評估類型和評估范圍,以及反映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評估相關的內容進行有效的審計,促進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正確性。
對目標企業財務指標的審計,對于盡職調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構建情況,以及目標企業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價值等進行審計。同時,審計盡職調查是否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促進財務指標調查的全面性。
對目標企業關聯公司交易的審計,關聯交易的復雜性和隱蔽性使投資者對于目標企業的價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盡職調查中目標企業關聯方的識別以及對目標企業關聯方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合規性和實質性的測試。從而促進對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的正確評價,促進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三)審計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
有效的財務盡職調查結果,可以幫助企業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合理評估和降低財務風險。對于財務盡職調查結果的審計,主要是在財務盡職調查實施程序和財務盡職調查內容審計的基礎上對并購活動的調查結構的真實、有效的審計,進一步完善盡職調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盡職調查報告13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并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于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并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14
一、公司并購業務中律師盡職調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購是一個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是一種市場法律行為,在設計與實施并購時,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縮短投資周期、減少創業風險、迅速擴展規模、彌補結構缺陷、規避行業限制等優勢,同時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財務、法律風險進行防范和規避。并購能否一舉成功,會直接影響公司今后的發展。因此,為了增加并購的可行性,減少并購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收購方在決策時一定要盡可能清晰、詳細地了解目標公司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在公司并購的實踐中,收購方通常是依靠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盡職調查來掌握目標公司的有關內部和外部的情況。
盡職調查,也叫審慎調查,譯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適當的或應有的勤勉”。盡職調查是服務性中介機構的一項專門職責,即參與公司收購兼并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必須遵照職業道德規范和專業執業規范的要求,對目標公司所進行的必要調查和核查,對調查及核查的結果進行分析并做出相應專業判斷。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使收購方在收購過程開始階段即得到有關目標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是律師在公司并購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的盡職調查是指律師對目標公司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其內容主要包括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或可能承擔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所組成的,不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的意義:首先在于防范風險,而防范風險首先在于發現風險,判斷風險的性質、程度以及對并購活動的影響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購方掌握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資產權屬、債權債務等重大事項的法律狀態,對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況了然于胸;再次,還可以了解哪些情況可能會對收購方帶來責任、負擔,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決,從而避免收購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況下,或在沒有理清法律關系的情況下作出不適當的決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并購談判和實施過程中始終存在著盡職調查,因為,風險可能是談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談判過程中,甚至是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可能是明確、肯定、現實的,也可能是潛在的、未確定的或未來的。
二、 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律師是發現和防范風險的專業人士。特別是專門從事并購的律師,他們由于專門研究和經辦這方面業務而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不但熟悉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幫助當事人發現和解決并購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礙。大量公司并購實踐已反復證明,在并購過程中能夠得到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的一方與無律師的專業意見的一方相比,不論在并購中所處的實際地位、主動性及對全局的把握判斷、對具體事項的取舍及價格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優勢。
作為專業人士,律師的職責就是運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經驗來查實、分析和評價目標公司有關涉及法律問題的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通常盡職調查包括以下內容:
1. 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及本次并購批準和授權
公司并購實質上是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產權交易,這一產權交易的主體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是至關重要的,如交易主體存在資質上的法律缺陷,輕則影響并購的順利進行,重則造成并購的失敗,甚至可能造成并購方的重大損失。
目標公司的資質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主要是了解目標公司的設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存在影響目標公司合法存續的重大法律障礙等等;其次,若目標公司的經營的業務需要特定的資質證明或認證,如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資質,則對上述資質的調查也是盡職調查必須包括的范圍。
在公司并購實踐中,并購方可以采取多種途徑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不同的收購方式和目標公司性質的差異有可能導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準。對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對非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職工代表大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準的情況下,并購才能合法有效。這一點可以通過考察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注冊文件或其他內部文件來了解;此外,還要必須明確收購方欲收購的股權或資產是否為國有資產,如為國有資產,整個并購還需要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和批準;如果目標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還必須經外經貿管理部門的批準。
律師在盡職調查中,不僅要查證是否有批準,還要查實批準和授權的內容是否明確、肯定及其內容對此次并購可能造成的影響。
2. 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股東出資的審查
在并購中律師不但要審查目標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合法性,還要審查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股權結構的變革過程及其合法性,判斷目標公司當前的股權結構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規性。防止出現應股權結構混亂、矛盾、不清晰或其設置、演變、現狀不合法而影響或制約并購。
在前述基礎上要進一步審查目標公司各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出資的合法、合規性,重點是審查股東出資方式、數額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規定;出資后是否有抽回、各種形式的轉讓等;采用非貨幣方式出資的,審查的范圍包括:用于出資的有形財產的所有權歸屬、評估作價、移交過程;用于出資的無形資產的權屬證書、有效期及評估作價、移交過程,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須法定手續,是否無異議及其它情況。
3. 目標公司章程的審查
公司章程是一個公司的“憲法”,是體現公司組織和行為基本規則的法律文件。近年來隨著公司并購活動的發展,在章程中設置“反收購條款”作為一項重要的反收購策略也被越來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證券市場上發生的大港油田收購具有“三無概念”股--愛使股份即是較為典型的案例之一。針對此種情況,律師必須審慎檢查目標公司章程的各項條款;尤其要注意目標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購條款”。這些反收購條款通常包括有關章程修改,辭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資產時“超級多數條款”;“董事會分期、分級選舉條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別的投票權的規定;反收購的決定權屬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等等。上述條款的存在有可能對收購本身及收購后對目標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礙,對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條款中的特別約定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起到反收購的作用,例如在股東大會、董事會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別約定等等,在章程審查過程中,對這些特別約定也應給予足夠的注意和重視。
4. 目標公司各項財產權利的審查
公司并購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標公司的各種資產的控制權,因此,目標公司的資產特別是土地使用權、房產權、主要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利等,應該是完整無瑕疵的,為目標公司合法擁有的。 律師對此審查的意義在于實現發現或理順目標公司的產權關系,取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公司的財產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遺癥。
律師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應取得目標公司主要財產賬冊,了解其所有權歸屬、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屬租賃以及重置價格。收購方應從目標公司取得說明其擁有產權的證明。而且目標公司使用的一些資產,若系租賃而來,則應確定租賃合同的條件對收購后營運是否不利。
這方面應審查的具體內容包括:
(1) 固定資產。應審查目標公司的主要房產的所有權證,主要房產的租賃協議;占用土地的面積、位置,和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出讓、租賃)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權證書或租用土地的協議。主要機器設備的清單,購置設備合同及發票、保險單;車輛的清單及年度辦理車管手續的憑證、保險單等等。
(2) 無形資產。主要應審查有關的商標證書、專利證書等。
(3) 目標公司擁有的其他財產的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
5. 目標公司合同、債務文件的審查
審查目標公司的對外書面合約,更是并購活動中不可或缺的盡職調查內容。重點是對合同的主體、內容進行審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純義務性的條款和其他限制性條款,特別要注意目標公司控制權改變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對解除合同問題的約定及由此而帶來的影響也是要予以關注的。
在債務方面,應審查目標公司所牽涉的重大債務償還情況,注意其債務數額、償還期限、附隨義務及債權人對其是否有特別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債務合同中規定維持某種負債比率,不準股權轉移半數以上,否則須立即償還債務。對這些合同關系中在收購后須立即償債的壓力,應及早察覺。在進行債務審查,還要關注或有債務,通過對相關材料的審查,盡可能對或有債務是否存在、或有債務轉變實際債務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債務對并購的影響等做出判斷。
其他合同的審查,如外包加工及與下游代理商、上游供應商的合作合同上權利義務的規定、員工雇傭合同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融資合同等也應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會有其他限制等。
在對目標公司進行債權、債務的盡職調查中,特別要注意查實以下幾點:
(1) 貸款文件:長短期貸款合同和借據(如為外匯貸款,則包括外匯管理機構的批文及登記證明);
(2) 擔保文件和履行保證書(如為外匯擔保,則包括外匯管理局批文及登記證明);
(3) 資產抵押清單及文件(包括土地、機器設備和其它資產);
(4) 已拖欠、被索償或要求行使抵押權之債務及有關安排;
(5) 有關債權債務爭議的有關文件。
6. 目標公司正在進行的訴訟及仲裁或行政處罰
除了公司對外有關的合同、所有權的權屬憑證、公司組織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詳細調查外,對公司過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更應加以了解,因為這些訴訟案件會直接影響目標公司的利益。
這些可通過以下內容的審查來確定:第一,是與目標公司的業務相關的較大金額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第二,是所有關聯合同;第三,與目標公司有關的尚未了結的或可能發生的足以影響其經營、財務狀況的訴訟資料,如起訴書、判決書、裁定、調解書等;第四,要了解目標公司是否因為環保、稅收、產品責任、勞動關系等原因而受到過或正在接受相應行政處罰。
進行上述調查后應分別繪制“三圖”,及公司產權關系圖、組織結構圖、資產關系圖。
(1)公司產權結構圖可以形象的地描繪目標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目標公司與其控股子公司、參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產權關系等的結構關系,可以清晰的判斷目標公司目前狀態下的產權關系。
(2)組織結構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內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機構與公司、各分支機構之間及公司與可合并報表的子公司的情況,以判斷目標公司與各分支機構是否統一經營、是否存在某種關聯關系。
(3)資產關系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當前的資產狀況。包括總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資產、負債、或有負債、所有者權益等。
三、 盡職調查的渠道
1. 目標公司的配合是律師盡職調查是否迅速、高效的關鍵
通過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首先就是約見目標公司的代表,當面詳談,爭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礎上向目標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標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圖、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圖、各種權利的證明文件、主要資產目錄、重要合同等,這些文件在目標公司同意并購并積極配合的時候,是比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過目標公司公開披露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一些情報、資料進一步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如目標公司在公開的傳媒如報紙、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傳材料、公司的互聯網站等進行一些披露和介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標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要求,目標公司必須對重大事件進行及時、詳細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臨時披露。研究這些公開的資料,也可以掌握目標公司相當的情況,特別是在收購得不到目標公司配合的時候,這些從公開渠道掌握的信息就顯得尤其重要和寶貴。
再次,根據目標公司情況設計盡職調查《問卷清單》,即由律師將需要了解的情況設計成若干問題,由目標公司予以回答。這也是律師在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一種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業內通常將其稱為“體檢表”。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或發現線索。此外,還可以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線索、信息,通過其他渠道履行盡職調查義務。
2. 登記機關
根據我國現行的公司工商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成立時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公司登記事項如發生變更,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到登記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因此,可以到目標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記機關進行查詢,了解目標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續時間、公司性質、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冊資本和股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就可以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結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的轉讓或抵押也必須進行相應的登記。從土地登記機構處,了解有關目標公司的土地房產權利、合同、各種物權擔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證和法定負擔等情況。
3. 目標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屬各職能部門
當地政府(包括相關職能部門)是極為重要的信息來源,從當地政府處,可以了解到有無可以影響目標公司資產的諸如征用、搬遷、停建改建的遠近期計劃;目標公司目前享受的當地政府所給與的各種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方面的優惠,在并購實現后是否能繼續享受,目標公司所涉及的有關環保問題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了解。
4. 目標公司聘請的各中介機構
并購方還可通過與目標公司聘請的律師、會計師等外部專業人士接觸,從而能更準確的把握目標公司的整體情況;目前我國現有大多數的公司中,股東和管理者普遍對現代企業制度缺乏了解;同時,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過程存在著大量不規范操作,目標公司的股東及管理者經常對目標公司的一些產權關系、債權債務關系及目標公司其他的對內對外關系產生錯誤的認識,因此,在了解該類情況時,與目標公司的專業顧問的溝通會有助于準確了解和把握事實。當然,這些顧問能夠披露目標公司的情況,往往也是基于這樣一個前提,即目標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標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
在可能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問題,向相關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調查。這類調查可以使并購方對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狀況有一個詳細完整的了解。調查可以通過函證、談話記錄、書面說明等方式行。
四、 盡職調查需要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1. 土地及房產、設備的權利及限制
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土地是有償出讓使用權的資產,而土地與地上附著物必須一起出讓、設置抵押等。土地房產的價值取決于其權利狀況,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工業用地和商業開發用地;擁有70年使用權和僅剩10年、20年使用權的土地的價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產引起轉讓會受到限制,有沒有設定抵押,價值上也有相當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對其權利狀況加以注意。
2. 知識產權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識產權形式存在的無形資產的價值遠高于其有形資產的價值。專利、貿易商標、服務商標都可以通過注冊而得到保護;而技術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雖然不公開但同樣受法律保護。上述知識產權可以是目標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標公司僅擁有所有權人授予的使用許可;或目標公司已許可他人使用;應對上述知識產權的細節進行全面的審查,而不應僅限于審查政府機關頒發的權利證書本身。對于注冊的知識產權要包括對注冊和續展費用支付情況的審查,有關專利的到期日期應予以特別的注意,對服務和貿易商標應當確認注冊權人的適度使用情況,對于根據許可證而享有的權利或因許可而限制使用的情況,應當對相應的許可協議進行審查,明確許可的性質,以確保不存在有關應控制權轉變而終止許可的條款。上述審查的目的在于確保收購方在并購完成后能繼續使用上述無形資產并從中獲益。
3. 關鍵合同及特別承諾
就大多數公司而言,在對外簽署的大量合同中,總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們對公司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關鍵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或技術許可安排等等,在這類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與公司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長期的良好合作關系,而這種合作關系同時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礎。因此對此類合同,應特別注意是否存在特別限制條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時,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為收購方的律師,還應注意上述關鍵合同中是否存在異常的或義務多于權利的規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收購方今后自由經營的限制性保證;是否存在可能對收購方不利的重大賠償條款等等。
綜上所述,律師在盡職調查中所查實的事實,所進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師的評價和結論對參與并購的各方關系重大,是決策者進行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也正是因為律師盡職調查結果對決策者存在著重大影響。所以律師對此業務的履行必須慎之又慎,不能有絲毫僥幸心理,更不能應付了事,必須以一個執業律師的職業精神來對待和完成自己的職責。只有這樣才能起到防止風險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質量的服務贏得客戶的信任。
盡職調查報告15
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我們是基于貴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提綱進行的,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其中我們主要負責與公司財務有關的部分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我們所提供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是在對公司所提供資料及與公司相關人員訪談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并按照貴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規定的內容進行編寫的。由于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及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響。本報告僅為委托方提供分析參考作用,任何不當使用與本所及其盡職調查人員無關。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原名為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號文批準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經營范圍:xxxx。經營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權及注冊資本經歷次變更后,現注冊資本xxx萬元,由股東以現金投足,其中: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優惠政策情況:
公司生產項目分階段建設、分期投產,其中一期項目XXX年建成投產,從XXX
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因公司XXX年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二期項目于XXX年追加投資XXX萬元進行,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XX文件,認定公司一、二期投資分別設立賬冊、憑證核算,能夠準確計算各自的應納稅所得額。經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資的生產經營所得可以單獨計算并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從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并從XXX年至XXX年預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萬山稅務分局珠地稅萬函[XXXX]XXX號文,公司房產享受免征城市房地產稅5年的優惠,目前此項稅收優惠已享受完畢。
3、初步調查結論:
公司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規,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資本已足額由股東以貨幣資金繳納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未發現股東抽資行為,其設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權關系無瑕疵,股東出資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大股東XXXX屬國有獨資公司,是XXXX企業,投資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XXX。
公司廠區在XXXXXX區,隨著XXXX經濟的發展,城市功能發生變化,已從郊區逐步轉為城市中心區,受XXXX環保政策的影響,不能用煤或煤制品自建發電廠,在成本方面無優勢。
20xx年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特區取消15%低稅率的優惠政策,但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稅率分別為18%、20%、22%、24%、25%。另外取消先進技術企業減按10%計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按原批文公司20xx年二期享受減按10%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稅法執行后,只能按18%的稅率執行。存在所得稅稅負增大對利潤的影響,由于公司XXXX年度二期項目虧損,20xx年度未提供預測數據,無法測算稅率變動對公司稅負的影響。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未設置監事會或設監事,董事會成員7名(公司未提供最新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中方派出5人,外方派出2人,2名在公司任管理層職務(XXXX,由XXXX派出),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公司管理層設1名總經理;1名總經理助理、4名副總經理,分管生產、采購、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等方面的業務;并設1名副總工程師,分管質量控制業務。部門設置包括銷售部、供應部、生產部、質量控制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每個部門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以上。
2、公司對外投資情況:(XXXX年1XX月30日)
公司實際投資公司實際所
額 占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 注冊地 注冊資本 備注
================ ====== ============== ============= ========= ================ XXXXXXX
XXXX XXXX 30,000,000.00 22,500,000.00 XXXX 344,997,420.00 1,854,600.00 75% 0.19% XXX XXX
================ ====== ============== ============= ========= ================
3、公司管理層及變動情況:
公司管理層27人,其中高級管理人員7名,研究生學歷2名、大學2名、大專1名、2名無學歷(均為股東方代表,其中XXX為中方股東派入,XXX為外方股東派入,分管人力資源及協助總經理分管供應部),3名高管專業為制槳造紙專業、1名為機械制造專業。中層管理人員20名,部門經理9名(銷售部經理由銷售副總兼任)、副經理11名,研究生學歷2名、本科11名、大專2名、中專2名、高中1名。
XXXX年XX月銷售部經理離職、XX月分管信息總工程師離職、1XX月分管后勤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行政副總經理調往誠成印務、信息部經理離職、XX月供應部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公司企業戰略計劃副總經理離職、財務部副經理離職、1XX月分管生產、設備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原技術部經理離職。
4、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844人,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27人、員工817人(含主管41人),部門人員分布、年齡狀況、教育程度見調查提綱。
5、公司員工報酬結構:
(1)薪酬制度:
高層管理人員(5名):月薪稅前平均20,500.00元,稅前最高21,000.00元, 稅前最低20,000.00元; 部門經理:月薪稅前平均約10,000.00元, 稅前最高12,000.00元, 稅前最低9,000.00元。
普通員工:月薪稅前平均3,000.00元, 稅前最高7,000.00元, 稅前最低1,000.00元。
月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20萬元, 年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840萬元, 工資支出占費用支出比重為1.87%。
公司無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憑發票報銷。
(2)無高管持股。
(3)獎勵計劃:根據當年的經濟效益,由高管決定年終獎金標準。雙薪(即多發一個月工資)每年XX月初發放,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雙薪總額為140萬元/年。
(4)保險、福利計劃:
年社會保險支出總額603萬元,年人均社保支出7,130.00元;年住房補貼支出額156萬元, 年人均房補支出1,800.00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150萬元, 年人均其他福利 1,770.00元。
6、初步調查結論:
管理層知識層次較高,高層管理人員7人,除2人由股東方派入學歷不高,其他均擁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人制槳造紙專業出身,公司高管具備造紙行業相關的管理及技術水平。
公司采用直線職能制組織結構,職能部門設置主要從制造行業出發,部門設置較為合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公司重視銷售、采購、生產環節,將管理產成品、原材料的倉庫人員分別劃歸銷售部、供應部管理,同
時認識到物流鏈對生產型企業的有效補充,投資75%成立了物流子公司。但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出發,公司應增強財務工作的重要性,有效降低成本,并應設置審計部門,加強對財務工作的監督,據了解內審工作由財務部兼,這樣將無法起到監督作用。將倉庫核算員劃歸銷售部、供應部,不利于基層財務核算的管理。
員工知識層次方面,大專以上學歷占20%,高中學歷占68%,整體文化層次適應本行業的技術要求。年齡方面,40歲以下占80%以上,平均年齡33歲,相對年輕化。 技術領頭人主要是副總和技術部經理,依賴性較強,特別是XXXX年后流失了多位技術骨干,公司需加強技術骨干的培養。
員工工資水平在XXXX屬于中高等以上的層次,其中工人的`工資相對較高,根據統計資料,XXXX年度XXXX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23775元,平均月工資1981元/月,該公司人員基本穩定,但近幾年來管理層和中層干部以及技術骨干流失率偏高。
公司的管理風格,在強調個人創造力的同時,將團隊精神全面滲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中。
三、公司業務考察和市場分析:
1、行業背景:
白卡紙,目前市場容量200萬噸,年消費增長20萬噸左右,新增產能除了美利紙業(13.66,-0.05,-0.36%)XXXX年投產的30萬噸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近兩年無該紙種擴產計劃,考慮項目一年半左右的建設周期,該行業未來兩年競爭趨緩。行業競爭環境的轉好增強了產品成本轉嫁能力,XXXX年度白卡紙價格上漲不僅對沖了產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響,行業內一些主要上市公司一季度產品毛利率比XXXX年上升1%左右。從XXXX年年中開始到20xx年,國際漿價將進入下降周期,預計XXXX年進口木漿價格比XXXX年下跌2%-5%。白卡紙進口木漿使用量占用漿總量約60%,比重高于紙業整體進口木漿15%左右的使用量,因此未來漿價的下降白卡紙受益程度高于紙業整體。由于紙價的變動受成本影響明顯,未來白卡紙價格將隨著漿價的下跌而下降,不過考慮到競爭環境的改善,白卡紙產品毛利率還將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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