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財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第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維護會員權益,確保學生社團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根據《四川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制定本條例。社團作為非營利性組織應遵守國家相應的會計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由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團委指導的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其工作職能為對社團聯內部財務情況進行管理以及對各學術型學生社團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社團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分團委指導的學術型學生社團,即根據社團創辦程序在外國語學院登記注冊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學術型學生團體,其他社團參照執行。外國語學院掛靠學生社團的財務監管可以本條例為指導,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條 社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二)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照社團統一的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預決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嚴重違紀、損害公眾利益的收支行為應及時向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告、檢舉;
第五條 學院團委要求學院社團聯對各個學術型社團社長進行履職前的廉潔修身、學習財務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團嚴格執行條例。
第二章 組織建設
第六條 各學生社團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會計人員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保管現金,詳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做好現金日記賬。應注意資金安全,對所管理的資金負責。會計行使管理本協會財務的職責并接受協會其他成員的監督。
第七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會計。如果該項經費涉及報賬,每一筆經費開支由會長、會計、至少一名活動費用經手人(會長和活動經手人不得與會計重合)共同在發票上簽字方可予以報銷;發票上需注明經費使用的具體情況(含購買物品明細)。
第八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末召開會員大會,會計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條 由外國語學院社團聯統籌各學生社團會計組成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監督各學生社團財務狀況的工作職能。
第三章 經費來源
第十二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分為兩個來源。
一、在上一學年的優秀社團評比中獲得獎金的`社團,原則上以獎金為社團資金來源,不允許其他活動資金來源。經費使用不需要報銷,但需要做好現金日記賬,記錄好資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滿一年的學術型社團或者在上一學年的社團評比中未獲得獎金的社團,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學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動經費,需要在做好資金去向用途賬本的同時,嚴格按照規定走報賬程序。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財產歸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范圍內的活動,社團負責人或其他成員須嚴格遵循學校相關財務制度及社團內部經費管理規范的要求,應自覺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社團自成立之始即應建立財務收支賬目,賬目由專人負責;每學期末,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在qq群等平臺向社團成員公開,并接受社團成員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第十五條 社團在申請活動時,需要寫明詳細的經費預算,并請社團負責人進行審批,經費審批后在會計處登記,然后持有效憑證在出納處領取經費。
第十六條 社團成員可對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提出質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責成社團財務領導小組予以答復。
第十七條 各學生社團須注意經費的合理使用,應具備一定的自律意識和節約觀念,確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現財務赤字,則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有權暫停審批其一切活動。在經過整改并經社團聯確認取得成效后,方可繼續審批活動。
第十八條 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定期召集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開會,各社團的會計在會上對其協會財務狀況做詳細報告,并討論財務管理方案。財務制度擬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變更,應在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上公開征求意見,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每年社團換屆選舉后,原社團的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應將年度財務報告和財務清單移交給新一屆的社團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并由新一屆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中的會計以本人名字開設獨立銀行賬戶,專款專戶專用,確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經費全部轉入下一年做社團活動使用。
第二十條 社團發生劃轉撤并時,應對集體財產進行清算。社團財務清算,應當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社團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任何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劃轉撤并的社團清算結束后,經由校團委、掛靠學院批準,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掛靠關系改變,全部資產無償移交;
(二)轉為非社團單位或撤銷的社團,全部資產扣除債務后,由掛靠學院牽頭,在社團在冊成員中進行平均分配;若社團在冊成員放棄,則做好社團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三)合并的社團,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社團。
第二十一條 資金去向:
(一)社團活動開支:社團開展與其宗旨相關的各項活動;
(二)社團內部建設開支:包括社團購置辦公用品或開展內部培訓等支出;
(三)出版內部刊物開支:包括編輯、出版等業務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開支。(包括辦公用品、文體用品等物,食品不計入內)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給予預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可依《學生社團管理章程》等學生社團相關管理規定,撤銷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職務,直至對該學生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一)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二)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三)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四)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五)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六)不按規定設置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團資產嚴重流失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社團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財務管理制度3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于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后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準,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系,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并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決算,并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項目,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項目給教師公布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并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審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并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5
1、要按年分季編報家具、用具的購進計劃,由各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所需或辦公需用編報計劃,報財務部審查并提出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2、家具、用具的購進成本,包括購進價格和所支付的運雜費。家具、用具購進后,作出賬務處理,在“營業費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賬。
3、領用家具、用具必須列表登記,領用部門或個人應負保管責任,同時必須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開支,以“營業費用-修理費”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損而失去使用價值時,經批準可辦理報廢。報廢的家具出售時,其售出殘值作“營業收入”處理。
6、丟失、毀損家具、用具時、由當事人或部門寫明原因,向部門經理報告,轉報財務部審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屬人為丟失、毀損,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或部門賠償。賠償的價款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7、家具、用具發生溢余或短缺,應先按估價價值轉入“待處理收益”或“待處理損失”科目賬戶,查明原因,并分別不同情況審批后,轉入“壞賬損失”或“營業外收入”處理。
固定資金管理制度
1、賓館的固定資金主要來源于流動獎金,占用固定資金直接影響流動資金的運用,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固定資金的使用。
2、賓館及各部門必須節約使用國定資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資產,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資金利用率,季度檢查、年終清算考核各部門使用固定資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門獨立核算,同時推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門擁有的固定資產實績,攤繳占用費,攤繳費率按國家規定執行,促使各部門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壓縮固定資金的使用;
4、未經工程部及總經理室審批,不得私自購置設施設備。未經批準進行采購,財務部不予報銷費用。
賓館資金籌集管理制度
1、賓館籌集資金應該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財務制定規定,可一次或分期籌集。
2、賓館資金的籌集可采用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臨時借款、向內部職工籌集等方式。當賓館的經營規模擴大時,經總經理室決定,投資者增加投資額也是一種方式。
3、籌集資金的審批權限及規定:
(1)賓館根據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借款,借向銀行貸款時應通過賓館總經理室批準。
(2)借款余額不得超過賓館的實收資本,重大項目或借款余額已超過實收資本的20%以上的借款,應單獨作出可行性報告報經總經理批準。
4、對各方籌集的資金,應嚴格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許挪作他用。
5、資金使用應嚴格按審批權限及規定程序辦理,大額開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財務計劃,并應附有經濟效益預測資料。
賓館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1、對于發給員工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制定額、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購入賓館辦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位較大、數量大宗的應通過庫存材料核算。
3、撥給的補助費、周轉金應按實際撥補數,以批準的預算和銀行支付憑證列為經費支出。
4、撥給所屬部門的經費,應按批準的報銷數列為經費開支。
5、撥給的各項補助款和無償慈善投資,應依據受補助和受支援單位開來的收據準列為經費支出;
6、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準計算提存,直接列為經費支出,并同時將提存從經費存款戶轉入其他存款戶,以后開支時,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為經費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資金科目。
8、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范,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揮它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為提高教育質量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二、堅持集中統一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塊包干、權責結合”的原則。凡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和財務往來,都必須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辦理,由會計人員記入賬冊。不得搞帳外資金,不得私設“小金庫”。重大財經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三、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通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年初編制預算,由校長辦公室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后,切塊包干,作為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會計室后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四、健全財務指揮和監督系統:
校長辦公室會議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經費分配指標和方案的最高權力機構,教代會是審議、監督機構。為了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檢查和監督,組織由學校領導、教工代表、財務人員參加財務審查,并向教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為使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應根據國家財政政策制度和財務人員的職權規定,建立和健全會計出納制度、審批制度、經費支付報銷驗收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體審批方法:
1、工會會費用于工會有關活動,由工會主席審批。由學校撥給工會用于教師福利等經費,學校拿出標準,工會具體經辦,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年終由工會會審小組審查。
2、各組包干的辦公費用,按學校規定的申請、批準等手續審批。
3、醫療費用,詳見公費醫療管理規定。
4、有關的預算中切塊的費用,由有關領導現場審核簽字后,由校長審批。
5、特殊支出項目,辦公會議研究審核。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 則
1、為了強化企業管理,規范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健全財務制度,更有效的為企業決策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為三個部分:崗位及職責、會計處理程序、會計核算辦法。
3、本制度暫適用分公司。
二、崗位、 職責、分工
(一)分公司財務組織設以崗位:
1、總出納;
2、收銀;
3、庫管;
4、財產庫管;
5、財務負責人;
6、會計核算組。
(二)會計核算組分為:
1、采購應付賬款組;
2、收入、應收賬款組;
3、固定資產核算組;
4、成本核算組;
5、工資核算組;
6、材料核算;
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組。
(三)分公司視具體情況可錄用1人1崗,1崗多人,1人多崗制進行崗位分配。
(四)職責
1、財務負責人
(1)領導分公司財務工作,參與分公司經營決策;
(2)組織人員制定分公司財務制度和參與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建設;
(3)監督財務制度執行;
(4)執行財務稽核、綜合分析職責;
(5)審核對外報表并簽字;
(6)組織會計培訓、會計考核;
(7)組織實施財務公關計劃(銀行、稅務等);
(8)對處理財會不當造成的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視具體情況負相應責任;
(9)對基地、門店成本、費用管理措施監督執行不嚴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0)對不及時清理現金、存款、往來賬款等賬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1)對各種會計資料管理不善,出現損壞、遺失負責;
(12)對未做好財務分析工作負責;
(13)財務負責人應參與各項經濟合同的簽訂;
(14)財務負責人應參與投資項目的核算與控制;
(15)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有檢查權、監督權;
(16)對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收、支,有權制止并呈報總裁;
(17)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有建議義務,可提出修改意見,如分公司財務與集團財務意見不一致,應先執行集團財務制度并上呈總裁意見書;
(18)對基地、門店、分公司各環節的節約和浪費情況有權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19)對各部不合理現象在征得總裁意見后可分開臨時財務會;
(20)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有關標準、定額、管理措施等資料;
(21)組織制定各項費用定額、計劃成本、計劃毛利率,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必要資料;
(22)負責組織財務人員對企業現金、財、物進行臨時抽檢和盤點;
(23)負責組織實施會計電算化方案;
(24)負責擬定會計崗位職責,對會計人員進行合理分工。
2、會計職責
(1)采購、應付賬款核算;
①審查采購調查報告;
②審查申購計劃;
③審查采購入庫單、申購單是否一致;
④審查入庫單各項是否準確無誤;
⑤審查采購結算憑證(發票入庫單、送貨單等),防止錯付、漏付、重付;
⑥采購成本差異核算;
⑦登記應付賬款賬,材料成本差異明細賬;
⑧審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
(2)銷售、應收組;
①審查營業日報各項目;
②審核收銀記錄本;
③審核折免單據;
④審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
⑤正確計算銷售成本;
⑥登記收入,應收相關成本明細賬。
(3)固定資產核算
①企業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核算;
②折舊核算;
③清理核算;
④制定企業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單據;
⑤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
⑥固定資產清理整頓。
(4)成本核算(使用不當,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處理)
①審核各項費用單據;
②會同各部門制定費用標準及管理辦法;
③成本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④登記有關明細賬。
(5)工資核算
①制定工資表;
②分配計算;
③審核發放。
(6)材料核算
①審核材料收發憑證;
②核算材料領用存;
③登記有關明細賬;
④各項低耗品的購進、領用、攤銷核算;
⑤各項低耗品及材料的報廢核算。
(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
①審核記賬憑證;
②匯總記賬憑證;
③登記總分類賬;
④月終財務分析;
⑤填制各類報表。
3、出納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參見《集團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由總裁制定,超額部分及時存入銀行;
(3)不得私自支出現金,均以總裁簽字為依據支出現金;
(4)認真做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做到月清旬結;
(5)認真審核各種報銷憑證,手續不全者一律不得辦理支付手續;
(6)各種支票嚴加管理,建立領用消號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須總裁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7)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9)現金收支應立即加蓋印記并登記;
(10)配合會計做好現金盤點工作。
4、收銀職責參見《收銀制度》
5、庫管職責參見《庫房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政府按標準統一發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規范我享我家門店財務管理,降低門店財務運營風險,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上海我享我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直營店,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內容
第二節現金管理
①營業額必須與賬面金額一致,收銀員負責保管營業現款。如出現長短款現象,短款部分由責任人補足;長款部分必須全額上交公司,收銀員私藏現金長款,全額沒收外,處以長款額的兩倍罰款,如重復出現,開除處理。
②每日營業現款必須在次日上午10:00前全額存入指定帳戶。無特殊原因,未及時全額存入指定帳戶,一次扣罰店長績效考核分3分。
③營業現款不得直接用于購買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則對當事人處以500元罰款,并賠償造成的損失。
④營業員需對營業額及商品資料保密。
第三節庫存管理
①專賣店入庫、調貨、銷售、退貨必須堅持“單隨物轉,當面點清,簽字確認,及時入賬,帳實相符”。貨品入庫由店長直接向倉庫下單,當面點清后簽字確認。調貨由調入專賣店開調貨單,當面點清后雙方簽字確認。退貨由店長直接開退貨單(并注明退貨單單號),由倉庫簽字確認,方可入賬。
②贈品視同銷售,在價格欄中填“零”。
③商品外借必須經過分公司經理同意,填寫借條后方可外借,嚴禁商品私自外借,若私自給顧客簽單掛賬,經手人三日內負責收回貨款,否則自行承擔損失部分,另視金額大小處100-500元罰款。
④每月月底必須對店鋪進行一次全盤,出具盤倉報告。盤虧金額(按零售價計算)由店長全額賠償,并扣店長績效分5分。出現串號現象,按每個貨號扣店長績效分0.2分。
第四節報表提供
①店長每月3日前提供以下報表:
(1)回款明細表、
(2)存款明細表、
(3)盤倉調整表、
(4)贈品匯總表及與之對應的進出票據,銷售小票等。
各類報表必須由店長及經理簽字確認,一式二份,一份交至財務,一份門店存檔。銷售小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白單)門店存檔,第二聯(紅單)客戶留用,第三聯(黃單)財務存檔。銷售小票及進出票據需按類別和單號順序排列整齊,裝訂完整交至財務。
②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項賬簿表單的,一項罰款50元,每次扣罰店長績效分10分。
③隨意涂改單據,賬簿,報表,字跡模糊不清,簽字不完整的,按每處5元罰款。
④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報表,無特殊原因,無法及時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進行處罰,按天累計。
⑤進出票據,銷售小票,各類報表需按順序裝訂保管,未妥善保管而丟失的,一經發現,每張小票罰款5元,每份報表罰款20元。
第五節價格管理
①貨品銷售要嚴格根據公司簽發的`零售價(或會員價)掛牌銷售,不得擅自提價、降價銷售。擅自提價,每次罰款50元。擅自折價,折價部分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②活動價格和時間必須由總經理簽發,門店必須按照簽發的價格在限定的時間內進行變價銷售。擅自延長活動時間進行變價銷售,差額部分由責任人補足。第六節開票管理
①門店開具增值稅發票需提前在OA上填寫開票申請單(必須備注系統銷售單號及收款方式)。若第一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對方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開票資料。
②門店可填開普通發票,發票內容限定為:床上用品、家紡日用品、或者直接開具產品明細。
第七節門店費用報銷
①門店電話費:每個門店每月可以報銷100元以內的電話費(包含小靈通電話費),超過部分由店長承擔,店長及店員的手機費不予報銷。
②送貨運費:門店可以提供送貨服務,送貨時首選公司的送貨車,沒有送貨車的門店可以外叫車,每次外叫車必須在OA中提交用車審批單,由公司每月統一進行結算。
③開會與培訓差旅費:分公司開周例會、月度會議以及組織培訓等活動時,途中合理的公交車費可以報銷,打的費等均不予報銷,餐費由與會人員自行承擔。
第八節其它
①對于店內物品(除貨品外)由店長負責登記保管。損壞店內任何物品(包括貨品及貨品以外的任何物品),可以維修的,責任人承擔費用;如無法使用,貨品按零售價賠償,除貨品以外的物品按照進價賠償。
②私自留人在店內住宿,一次處罰責任人200元,店長負連帶責任處罰100元。
杭州漢閣休閑家居有限公司
簽發日期:20xx年7月1日
財務管理制度13
一、堅持來客對口接待。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一般由對口業務股室負責接待,陪客人數一般限制在1―3人,嚴禁一客多陪。
二、堅持精簡節約,杜絕鋪張浪費,不抽名煙、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標準。
三、堅持來客接待審批制度。凡來客接待均由有關業務股室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向局長提交“來客接待審批單”,局長簽署同意后方準接待,否則有關費用由接待人自費。
四、堅持來客接待由主管局長和秘書股統一安排。
車輛管理制度
1、成立司機班,由后勤統一管理。
2、小型轎車司機每月定補100元,微型面包司機每月定補50元。設年終安全獎每人300元。
3、司機下午5點半交汽車鑰匙,早8點領鑰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機值班,(接送領導和路政值班,按司機值班編排)。
5、車輛限額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長安之星每月250升。由總務跟車加油。
6、修車由司機申請,班長和股室領導把關,主管領導同意,經局長審批后,總務跟車修理。
7、實行每月一日例會制,司機做好行車記錄。
8、其它事項仍按公路局(20xx)52號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車輛管理制度執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職工監督,舉報一次經核實后獎舉報人現金50元,并為舉報人保密。
財務管理制度14
為規范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 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硰,實行“村帳鄉鎮記”、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 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貢秡的15%、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XXX。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XX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XXXX,總人口在150XX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XX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審用A集體綃兡,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攡據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A昡統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 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 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 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 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 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七章 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 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 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 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 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 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 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A期桱桱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 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 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 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 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 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桰朡;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 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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