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議書

時間:2025-12-24 00:46:53 保險

保險協議書匯編六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協議書匯編六篇

保險協議書 篇1

  根據國家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范》(建設部公告第119號)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xx]206號)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是工程總造價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施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專項資金,因此為加強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行業管理,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現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設單位(乙方)關于繳納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簽訂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按規定到甲方辦理手續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并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后,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退回相應款項后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2

  甲方:xx科技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營業部經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車輛保險,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將在20xx年度公務車輛(詳情附后)向乙方投保,并提供車輛資料。

  (二)乙方在甲方車輛20xx年度保險合同到期前10天,到甲方辦公地點,為甲方辦理完20xx年度車輛保險合同有關手續后3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被保險車輛保險費。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車輛保險費采取一車一付方式。

  (四)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明確的服務承諾,甲方應與乙方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己方可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為甲方辦理車輛保險時,按照中標承諾,提供優惠的車輛保險費價格。

  (二)乙方將派專人為甲方提對口。

  (三)服務承諾:

  1、接案到現場時間

  乙方全面推行理賠承諾制,貫徹“誠信服務,顧客至上”的公司宗旨。從接受報案到查勘定損直至支付賠款,全程實行專人跟蹤,限時保質,熱情周到,公平合理,方便快捷的服務,或者以非原廠零配件更換,甲方有異議的,可與乙方主管或該單位理賠人員及業務人員聯系協商,做好車輛修復及結案賠償工作。

  2、關于預付賠償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重大事故,經協商乙方承諾按最高不超過50%預付損失賠款給甲方,以幫助盡快處理事故,恢復正常工作。

  3、關于選擇修理廠家情況說明乙方為了全面貫徹更及時,更全面,更專業,更道德地為客戶服務的經營理念,充分保障和尊重客戶利益,在為甲方處理理賠,修理受損車輛時,不指定修理廠,甲方自主選擇,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聯系修理廠家,乙方可推薦介紹信譽好的'專業修理廠家供甲方選擇。

  4、關于定損時間

  (1)車價高于15萬的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10000元以內,定損時間不超過30分鐘損失金額在人民幣10000—40000元以內,定損時間不超過2小時損失金額在人民幣40000元以上,定損時間不超過4小時

  (2)車價低于15萬元的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3000元以內,定損時間不超過30分鐘損失金額在人民幣3000—10000元,定損時間不超過2小時損失金額在人民幣10000元以上,定損時間不超過4小時

  5、關于賠付時間

  (1)市內報案:乙方理賠人員接案后以最快時間到達現場,提供查勘定損服務。

  (2)市外報案:委托乙方市外出現地所設下屬分支機構或當地特約網點,提供代理查勘定損服務。遇特殊情況,在甲方報95518后,如乙方理賠人員無法及時趕赴現場,甲方報案后,在規定時間后可自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搞知乙方,同時甲方備齊相關理賠資料,回漢后向乙方辦理索賠手續。

  6、定損與理賠方式

  (1)對甲方責任事故(包括場、院、站以內的事故及非交警管轄的道路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責任事故損失,其損失不含人身傷亡事故,且事故損失清楚,雙方保險責任無爭議,比如明顯追尾的車損事故等實行快捷理賠服務。具體如下:經甲方申請且賠付金額達成一致,車損金額在人民幣3000元以內的責任事故,乙方推行當天結案,快捷理賠。索賠資料齊全,材料有效送達之日一個工作日內結案賠償。

  (2)被保險車輛的損失,第三者車輛的損失或第三者的財產損失,甲方可以選擇下列定損與賠償方式:自行擇廠,修復賠償,汽車損失的零部件和修理工時容易核定的,以修理價方式確定損失。待汽車修復驗收后,甲方提供修理票據和修理項目清單,乙方履行賠償責任。

保險協議書 篇3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執行。

  甲方(收繳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腦序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根據甲方的委托范圍,負責與國際/國內再保商的聯絡、溝通與協調;

  2.根據甲方要求,設計再保險方案,并向國際和/或國內再保險市場詢價,根據詢價結果做出匯總分析,供甲方決策參考;

  3.協助甲方對項目進行風險查勘、識別與評估,并根據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風險查勘報告;

  4.根據甲方的決定,選擇分保接受人,并負責再保險安排工作;

  5.負責就保單的注銷和續轉,溝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險后,負責與分保接受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7.負責協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攤回賠款。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再保險經紀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在乙方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2.在有效期內,若甲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

  1.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地址。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其它方式,原件應隨后掛號寄送;

  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五、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再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權從分保接受人處取得相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 篇5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方按國家政策為乙方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因乙方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就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自愿放棄甲方統一為鄉村醫生辦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

  2、如乙方日后以各種理由提出讓甲方為其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都將不予補繳。

  3、因乙方自愿放棄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是經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后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點醫療機構)

  為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_________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統籌地區政府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教育參保人員和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醫療保險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三條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工作;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參保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甲方提供的醫療費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牌,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協議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六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甲方的信息統計要求(甲方與乙方間的計算機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負責組織與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有關的人員培訓。

  第二章就診

  第七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八條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如情況屬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時,乙方應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地區規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發生醫療責任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

  (一)乙方在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認真審查醫療保險卡并根據甲方提供的名單審查該證件是否有效,憑無效證件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發現就診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身份不符時應拒絕記帳并扣留醫療保險證件,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二條乙方應使用由甲方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箋、專用收據和結算單等。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基本醫療服務范圍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如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入院,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應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帳,按自費病人處理,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乙方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為參保人員辦理轉診手續,對符合轉診條件,乙方未及時轉診造成參保人員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將有能力診治的病人轉出,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過危險期,經甲方及參保人員同意,轉入級別較低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除外)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七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15日內因同一疾病重復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結算費用,參保人員對出院決定有異議時,可向甲方提出,費用暫行自付。

  第十八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應簽文字協議)。

  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

  及統籌地區關于診療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參保人員在甲方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檢查的結果,乙方應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

  第二十一條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并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中止協議。

  第二十二條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如該項目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所需的有關資料,并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于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時限未答復視為同意。

  第四章藥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規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長不超過24天量的原則給藥。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允許參保人員持本醫療機構醫生所開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不得干涉參保人員的購藥行為,外購藥品的處方應書寫規范,使用漢字,字跡工整,并加蓋乙方門診專用章。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有小包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關于劑量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使用本院生產的、并列入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醫院制劑,其費用甲方按照規定給予支付;乙方新生產的醫院制劑如申請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可參照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第二十八條報銷范圍內同類藥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如符合gmp標準)的情況下,乙方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價格高于國家或省級物價部門定價的,差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乙方為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時,藥品費及因此而發生的相關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給付,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員非法收取藥品回扣的,一經查實,甲方應扣除該種藥品的全部費用。

  第五章費用給付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統籌地區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將參保人員上月費用及清單報甲方,由甲方進行審核。

  第三十三條甲方定期對門診及外購藥品處方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處方總量的5%,對違反規定的費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給付時扣除。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處理,由于醫療事故及后遺癥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投訴乙方違反規定不合理收費,甲方查實后,乙方應負責退還。

  第三十六條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虛報費用或醫護人員串通參保人員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應在償付時扣除違約金額,并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觸犯刑律的,甲方應向司法機關舉報。

  第三十七條乙方負責收取應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并使用專用收據。

  第三十八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按統籌地區費用結算的有關規定給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費用申報______天內向乙方撥付合理醫療費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結果最遲于次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條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協議,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終止協議;協議執行期間,乙方的注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

  第四十四條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協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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