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

時間:2025-12-26 21:00:58 考試

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9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使用承諾書的機會越來越多,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完全的、單純的同意,并以書面的形式表示。你寫承諾書時總是沒有文字可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9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我是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愿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我保證認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學考場規則》,在參加學校組織的任何類型的校內考試重點做到以下十點:

  1、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聽監考教師宣布考場規則,服從監考教師安排,按照監考教師指令進行作答;

  2、攜帶本人校園卡或臨時考試證參加考試,按主考老師安排隔位或對號就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監考人員隨時檢查,考前配合監考人員整理考場,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

  3、帶齊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試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場肅靜,不得自帶草稿紙或其他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學生應將試卷寫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不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不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6、考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不使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

  7.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8.不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不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本班全體同學自愿參加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

  二、服從監考老師及巡考老師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考,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珍惜自我和集體的榮譽,信守承諾,自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

  六、班級同學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照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的相關要求接受處理。

  全班同學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 “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承諾人(簽名):XXX

  承諾時間:XXXX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為考試,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 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 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一、學習誠信:態度端正,嚴謹求實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以信立人,履約踐諾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上網誠信:自省自律,知行統一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毀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嚴守規則,表里如一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按時起床,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范,自覺行為,達到表里如一。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承諾人:

  班級: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中傷、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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