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30 16:29:58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設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1

  第一節 總則

  一、公司現有組織架構增設公共部門--營銷部,專門負責公司的市場拓展、品牌推廣等有關營銷活動。

  二、各地辦事處、各工作室、戰略合作伙伴(如漢沙國際)的設立及其同公司之間的經濟往來均由營銷部統籌管理和協調。

  三、營銷部之經營收入歸公司所有,并首先用于公司公共部門和公共事宜的建設和發展。

  四、營銷部獨立核算,部門人員獎金與部門效益掛鉤,債權債務由公司承擔。

  五、營銷部設部門負責人一名,經董事會批準后任命。

  第二節 辦事處管理制度

  一、辦事處設立條件

  1、已有大型設計項目或具有較好市場開發潛力的省份或區域,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可以深圳市漢沙楊建筑設計顧問有限公司的名義在當地單獨注冊,或采用與當地設計單位聯營的形式設立辦事處

  2、辦事處應具備開拓所負責區域的市場能力和足夠的技術服務能力,包括足夠的人力、物力和相稱的辦公場所。

  3、辦事處須具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能力。

  4、公司與辦事處之間簽訂責任書,明確雙方責權利。(附協議書或責任書樣稿)

  二、工作職責

  1、辦事處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積極推廣和維護公司的形象和企業品牌,信守合同,嚴格按照公司要求開展設計服務工作,保證優秀的設計服務質量。

  2、辦事處應努力貫徹公司營銷戰略思想,即憑借國外雄厚的技術資源,立足深圳創作,實現本地化服務,始終為客戶提供高一級的設計服務。

  三、人事管理

  1、辦事處由多人以合伙形式設立的,須提供合伙人協議,并推薦其中一名作為辦事處負責人。辦事處合伙人即為該地區董事,可以參加公司聯席董事會議。

  2、辦事處設負責人一名,技術總監一名(可兼任),經公司董事會考核后任命。

  3、辦事處采取負責人責任制,自身的經濟、法律和技術責任由辦事處負責人承擔。

  4、辦事處根據自身項目和業務開展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組成和數量,定期(每季度)向公司營銷部上報人事報表并交行政部備案。

  5、辦事處行政制度和薪資制度由負責人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并報公司營銷部、行政部備案。

  四、財務管理

  1、辦事處實行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制。業務收入均由公司開具發票并收入到公司指定賬戶,在扣除技術管理費和營業稅及相關費用后, 根據工作進度轉入辦事處當地賬戶。

  2、因特殊原因的,業務收入需直接轉入辦事處賬戶的,在確保技術管理費和無財務風險的前提下,經公司批準,可以直接轉入辦事處的賬戶。

  3、辦事處在設立前根據責任書向公司交納風險押金,風險押金用于可能出現的違約及風險賠償,并于協議終止后按清算余額退還。風險押金最低額度為10萬元,根據各辦事處業務量和相關因素確定。

  4、公司按照下列2種方式向辦事處收取技術管理費

  a、≥合同額的15%比例收取。

  b、≥合同額的10%收取,每年不低于10萬元。

  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分階段提取。辦事處與公司共同完成的設計項目,根據具體情況另訂協議約定合作方式、責任及產值分配。

  5、辦事處資產歸辦事處所有,但辦事處不得擅自舉債、放債、擔保,公司對辦事處的財務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6、公司根據辦事處的業務量購買設計保險,費用由辦事處支付。

  五、經營管理

  1、辦事處積極拓展所在地省內的設計業務,周邊省市未設辦事處的,也可以拓展業務,在已設辦事處的其他省市如有業務發生,須知會當地辦事處并獲得許可。

  2、辦事處業務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及時提交合同草案,供公司營銷部審核。所有合同和協議的正本須報公司營銷部備案。

  六、技術管理

  1、大、中型項目的方案階段設計應交公司完成,所有項目報建方案、擴初和施工圖均須經公司技術委員會審圖、簽字、加蓋注冊師章及圖紙專用章后方可出圖。

  2、辦事處對其設計成果中的錯誤缺漏負有修改完善、補救損失的責任。

  3、設計文件由公司代為打印出圖的,打印及相關費用由辦事處承擔。

  4、設計文件的格式、檔案編號,均須按公司統一標準執行,所有完成后的項目設計文件移交公司統一歸檔。

  5、辦事處應做好項目的后期服務和工地服務工作,及時處理問題。

  七、違約責任

  1、辦事處發生違約行為的,公司有權對違約責任、損失情況、違約責任人進行調查和處理,辦事處應予配合。

  2、公司根據違約行為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可采取扣減押金、罰款、降級或撤銷辦事處負責人職務、撤銷辦事處等處理方式,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節 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與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設計能力或具有承攬項目能力的獨立建筑師,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可以申請成立工作室,并以協議方式約定其權利和責任,協議一年一簽。

  二、工作室負責人一般任命為主任建筑師,工作業績顯著者可依次晉升為首席建筑師、副董事、項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獨立建筑師有權參加聯席董事會。(具體晉升標準待定)

  三、工作室(人、財、物)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義獨立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并對其職位和公司的利益負責。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財務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財務制度》執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負責人審批,行政部統一辦理,工作室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相關紀律和管理制度,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公司各項制度的執行。

  五、工作室設計成果須經公司審核通過后方能出圖,所有設計成果由公司檔案室統一歸檔管理,并歸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設立的財務條件:

  1、簽訂協議并需有擔保人擔保;

  2、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交納保證金 $ 8萬 元人民幣,保證金用于可能出現的違約及風險賠償,保證金于協議終止后按余額退還。

  3、工作室享受公司提供的辦公環境、商務、行政(辦公用品、電訊、花草及臨時性支出)、人事和安全保障等服務,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本項收費標準可能因每季度費用增減而作適當的調整)。

  4、工作室工作辦公場地按公司統一規定的綜合租賃費交納:即裝修、固定資產折舊;租金、物管、水、電費用分攤;以及營銷財務部人員管理費用,合計收費人民幣$&nbs

  p;元/*/月(本項收費標準可能因每季度費用增減而作適當的調整)。

  5、技術管理費的標準(分兩套方案操作):

  ⑴第一套方案:

  a正式投標未中項目,免收管理費;

  b包括報建方案在內的設計前期所有工作,按合同或協議收取10%的管理費;

  c原則上不能承擔擴初及施工圖設計任務,確需承擔須經董事會批準,且管理費不低于合同額的.15%;

  d管理費不含任何稅金;

  e 賬戶上不低于5萬元周轉金.

  ⑵第二套方案:

  a正式投標未中項目,免收管理費;

  b按年總產值10%收取技術管理費,每年交納技術管理保底費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

  c業務收入打入公司指定賬戶,賬戶上周轉金不得低于20萬元人民幣。

  七、工作室租用辦公工作單元以5*為最小面積。

  八、退出工作室的有關規定:

  ①如工作室給公司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的損失,或者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可取消該工作室,并追究賠償責任。

  ②任一方如有意終止合作關系,均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達成協議,在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后進行財務結算。

  第四節戰略協作單位管理制度

  (暫缺)

  第五節合同管理規定

  一、為了加強公司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各直屬部門、設計部、工作室和辦事處簽訂合同以及公司戰略合作伙伴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均按本規定執行。

  三、合同由公司營銷部統一管理,行政部檔案室負責合同的建檔、歸檔管理。

  四、合同的種類:公司合同是指公司為發展業務作為合同一方與其他一方或多方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經濟契約,包括以下2大類

  1、項目合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由甲方委托公司有關部門提供設計服務并支付設計費用的合同。

  2、其他合同(協議):除上一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合同。

  五、合同的編號

  1、為便于檔案管理,公司針對不同類別合同,制定不同的合同編號,編號的格式和含義如下:

  bfhsy-a***-05***

  公司代碼(深圳** )本年度編碼

  合同類別編碼

  部門識別編碼3位數字序列號

  2、各類別合同對應編號

  2.1、項目合同:bfhsy-a***-05***

  2.2、其他合同:bfhsy-b***-05***

  3、部門識別編碼:部門識別編碼為3位阿拉伯數字,根據不同部門,編碼如下

  公司:888綜合部: 000設計一部:010 設計二部:020

  設計三部: 030財務部:040 行政部:050

  營銷部:060 (營銷部下屬辦事處、工作室等在編碼第3位數按成立順序編碼)

  4、合同編號末尾3位數字序列號按合同簽訂的順序編制。

  六、經常發生的項目應采用格式合同,沒有格式合同或特殊情況的,可采用非格式化合同。

  七、合同審核和簽訂程序按照下列環節操作:

  項目洽談--各部門批準--草擬合同--營銷部審核并簽署意見--總經理審定--簽字蓋章

  八、合同印章按照公司行政制度進行保管和使用。

  九、合同執行情況跟蹤:由合同簽訂部門或責任人在每個月末最后5日內,填寫合同執行情況表,由營銷部匯總后報總經理和董事會。

  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2

  第一節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員工來源面向全國,重點在深圳

  2、招聘方式:

  方式一: 各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交職位空缺信息表→行政部向媒體發布招聘信息→行政部跟進、初選并反饋給相關部門→部門初選→行政部約定面試時間→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二: 各部門自行選定的員工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三: 個人自薦或公司員工推薦→行政部核實部門崗位空缺→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負責人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3、招聘信息發布渠道:

  人才招聘網、公司網頁、報紙及電視廣告、人才市場招聘信息欄、其它

  4、應聘人員通過電腦網絡、信函、傳真和現場投送等方式傳遞的應聘資料,由行政部負責收集整理,進行分類和初步甄選,交用人部門復選。

  5、面試小組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共同組成,不得少于2人。

  第二節 員工試用、轉正、調動、離職

  一、試用:

  1、 面試合格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員工入職時間及入職手續的辦理:員工上班第一天應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提交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資質證明、獎勵證明、近三個月體檢表等。對于資料提供不全者,行政部應負責跟進,督促其盡快辦理,對于有意拖延或拒絕辦理的,行政部應通知部門負責人并上報總經理,超過一個月未辦理手續的,行政部可以建議辭退;

  2、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對于工作能力表現突出且無不良考勤記錄的員工,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但不少于一個月,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總經理審定后,交由行政部備案;對于不能勝任試用崗位,又無其它崗位可以調換的,或嚴重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或人際關系較差且嚴重影響團隊合作的員工,予以辭退;

  二、轉正:

  試用期滿,由員工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批并由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辦理轉正及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簽定手續;

  三、戶籍調動:

  《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后,員工可申請戶籍調動,填寫《戶籍調動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同意、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根據員工個人需要為其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或上集體戶口,或人事檔案的調動等手續;凡要求戶籍調動的員工需在申請之日起與公司簽定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而離職(包括請辭、自動離職、開除)的員工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所支付的所有費用3000元(大寫:叁仟元)。三年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的簽訂及離職手續與其他員工等同辦理。

  四、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退、請辭、自動離職、開除四種

  1、辭退: 下列情形予以辭退

  ①拒辦入職手續者;

  ②試用期內無法通過考核者;

  ③提供虛假證明者;

  ④員工無法適應崗位發展要求,又無其它崗位可選擇者;

  ⑤公司因經營情況不佳而裁員時;

  ⑥依據本制度其它條款予以辭退者;

  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提前30天書面向被辭退者提出;被辭退人可以選擇在這30天內繼續按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然后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也可以選擇立即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合同期內的員工被辭退時,公司補償被辭退人自離職日開始一個月工資;

  辭退程序:

  行政部負責人將蓋有公章和總經理簽名的`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交于被辭退人→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技術資料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當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另補發一個月工資)、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報銷款、保證金的核定手續→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2、請辭:

  合同期內的員工若欲終止合同,可以請辭,主辦、專業負責人以下級別須提前30天提出;主管、項目負責人以上級別須提前60天提出;部門經理、主任工程師以上級別須提前90天提出;流程如下:

  填寫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支票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的、報銷款的核定手續→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3、自動離職:

  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辭手續而拒不上班的。對于自動離職人員,公司有權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并視公司損失情況決定是否采取民事或及刑事的法律措施,并且行政部發文通告、歸檔;

  4、開除:

  由于主觀故意或過失造成或即將造成公司經濟的、法律的、名譽的損失的員工,公司予以開除,公司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賠償或及刑事責任:

  行政部發文通告→責令被開除人按請辭程序辦理辦公交接手續(工資、獎金、保證金凍結)→拒不辦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三節 員工薪酬體系

  暫無

  第四節 員工績效考核、晉降級、獎懲制度

  一、績效考核:

  1、技術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

  ⑴ 每季度進行一次績效考核,根據每個項目完成情況,由項目負責人、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在項目責任表后附加每個成員的項目考評,作為季度績效考核的依據;

  ⑵ 由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對各設計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⑶ 由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委員會對室主作,主任工程師級別以上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⑷ 年終績效考核根據每年元月初,由室主任以上技術管理人員提交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綜合考評依據;

  2、行政、財務、營銷人員

  ⑴ 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提交季度工作計劃和每年元月提交年度工作計劃,作為季度綜合考評和年度綜合考評依據;

  ⑵ 季度獎發放前填寫各級人員季度考評,作為綜合考評依據;

  ⑶ 行政、財務、營銷負責人負責填寫主管以下人員考評,其本人及以上職別人員考評由董事會負責;

  3、項目考評與季度考評為簡評,員工如出現較大過失可設定季度獎折減系數和行政處理意見;

  4、綜合考評是員工年終獎、行政獎懲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應確定年終獎折減系數和行政獎勵意見;

  二、晉、降級

  1、項目負責人及以下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2、主任工程師以上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推薦、技術委員會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3、員工職稱評定由行政部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組織辦理;

  4、其他行政與技術的管理崗位晉、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獎勵、處罰

  1、獎勵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獎勵:通報表揚、提前轉正、晉級(行政或技術)、優秀員工獎等;

  ⑵ 經濟獎勵:發放獎金、物質獎勵、公費活動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2、處罰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處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級、辭退或開除等;

  ⑵ 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損失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3、晉、降級程序

  ⑴ 提擬:部門負責人或技術委員會提出獎懲意向,負責填寫《員工獎懲申請表》表述獎懲理由及獎懲辦法;

  ⑵ 核準:由行政部核準;

  ⑶ 審定:由總經理審批;

  ⑷ 歸檔:所有獎懲情況必須歸入個人的人事檔案;

  ⑸ 執行:所有獎懲一經批準,必須在當天內執行,并在當月兌現,由行政部執行;

  罰款收入用途:公司財務部為行政部單設員工福利改善基金,罰款所得撥入行政部員工福利匯總基金;

  第五節 員工人事合同

  一、合同簽定:

  1、勞動合同訂立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2、試用員工需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

  3、試用期滿后,公司將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以深圳市勞動局編制的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書為藍本,根據崗位、職位的不同,合同中的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應補充如下:

  ⑴ 室主任(主任工程師)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管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辦以下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應屆畢業生、調干人員、入公司集體戶口的員工:① 合同三年一簽;

  ② 請辭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而支付的所有費用;

  ⑵ 嚴格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執行;

  ⑶ 特殊崗位人員:

  行政、財務、營銷部負責人、會計、出納、檔案員、設備主辦:

  ① 深戶擔保; ② 保證金:3000元;

  4、公司與員工雙方確認合同內容,并簽字蓋章后,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或補充的,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后訂立合同。

  6、因雙方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履行合同。

  7、勞動合同因員工離開公司而解除。

  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一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自原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9、人事關系在公司的員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須于十個工作日內將人事關系轉出。其中解除勞動合同后調出人事關系所發生的費用,由調出人承擔。

  10、臨時合同:

  包括臨時清潔工:需有擔保人;

  獨立建筑師合作協議:按協議條款執行;

  營銷部工作室:按協議條款執行。

  二、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行政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

  三、人事檔案管理:

  1、所有人事檔案由行政部指定檔案員負責保管;

  2、行政部應在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員工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求內容完整,真實全面反映員工個人情況和在公司的工作經歷,人事檔案資料必須使用藍(黑)鋼筆工整書寫;

  4、人事檔案統一存放,按部門分類歸檔,做到第三人可查;

  5、人事檔案由初始資料和后續資料兩部分組成:

  ⑴ 初始資料包括: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個人簡歷、面試記錄、入職登記表、體驗表、擔保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身份證的復印件等;

  ⑵ 后續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書、員工轉正申請批準表、員工崗位調表、獎懲記錄、晉降級證明、職稱評定資料、戶籍調動資料、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清單等;

  6、人事檔案的調檔:只有部門負責人以上級人員方可調檔,調檔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由檔案員登記并負責及時歸檔;

  建筑設計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使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能滿足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及工礦區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鄉村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1.0.3條托兒所、幼兒園是對幼兒進行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接納三周歲以下幼兒的為托兒所,接納三至六周歲幼兒的為幼兒園。

  一、幼兒園的規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為:

  大型:10個班至12個班。

  中型:6個班至9個班。

  小型:5個班以下。

  二、單獨的托兒所的規模以不超過5個班為宜。

  三、托兒所、幼兒園每班人數:

  1.托兒所:乳兒班及托兒小、中班15~20人,托兒大班21~25人。

  2.幼兒園: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執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以及國家和專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

  第二章基地和總平面第一節基地選擇

  第2.1.1條四個班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并應根據城鎮及工礦區的建設規劃合理安排布點。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在三個班以下時,也可設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層,但應有獨立的出入口和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

  第2.1.2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基地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應遠離各種污染源,并滿足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

  二、方便家長接送,避免交通干擾。

  三、日照充足,場地干燥,排水通暢,環境優美或接近城市綠化地帶。

  四、能為建筑功能分區、出入口、室外游戲場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節總平面設計

  第2.2.1條托兒所、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筑物、室外游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進行總體布置,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游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第2.2.2條總用地面積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2.2.3條托兒所、幼兒園室外游戲場地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必須設置各班專用的室外游戲場地。每班的游戲場地面積不應小于60m。各游戲場地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應有全園共用的室外游戲場地,其面積不宜小于下式計算值:

  室外共用游戲場地面積(m)=180+20(N-1)注:1、180、20、1為常數、N為班數(乳兒班不計)。

  2、室外共用游戲場地應考慮設置游戲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貯水深度不超過0.3m的戲水池等。

  第2.2.4條托兒所、幼兒園宜有集中綠化用地面積,并嚴禁種植有毒、帶刺的植物。

  第2.2.5條托兒所、幼兒園宜在供應區內設置雜物院,并單獨設置對外出入口。基地邊界、游戲場地、綠化等用的圍護、遮攔設施,應安全、美觀、通透。

  第三章建筑設計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3.1.1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熱工設計應與地區氣候相適應,并應符合《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程》中的分區要求及有關規定。

  第3.1.2條托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必須按第3.2.1條、第3.3.1條的規定設置。服務、供應用房可按不同的規模進行設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動室、寢室、乳兒室、配乳室、喂奶室、衛生間(包括廁所、盥洗、洗浴)、衣帽貯藏室、音體活動室等。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的活動室與寢室宜合并設置。

  二、服務用房包括醫務保健室、隔離室、晨檢室、保育員值宿室、教職工辦公室、會議室、值班室(包括收發室)及教職工廁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不設保育員值宿室。

  三、供應用房包括幼兒廚房、消毒室、燒水間、洗衣房及庫房等。

  第3.1.3條平面布置應功能分區明確,避免相互干擾,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1.4條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條生活用房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表3.1.5的規定。

  第3.1.6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造型及室內設計應符合幼兒的特點。

  第3.1.7條托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應布置在當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滿足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少于3h(小時)的要求,溫暖地區、炎熱地區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否則應設遮陽設施。

  第3.1.8條建筑側窗采光的窗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表3.1.8的規定。

  第3.1.9條音體活動室、活動室、寢室、隔離室等房間的室內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0dB,間隔墻及樓板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RW)不應小于40dB,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LnT,W)不應大于75dB。

  第二節幼兒園生活用房第3.2.1條幼兒園生活用房面積不應小于表3.2.1的規定。

  第3.2.2條寄宿制幼兒園的活動室、寢室、衛生間、衣帽貯藏室應設計成每班獨立使用的生活單元。

  第3.2.3條單側采光的活動室,其進深不宜超過6.60m。樓層活動室宜設置室外活動的露臺或陽臺,但不應遮擋底層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4條幼兒衛生間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衛生間應臨近活動室和寢室,廁所和盥洗應分間或分隔,并應有直接的自然通風。

  二、盥洗池的.高度為0.50~0.55m,寬度為0.40~0.45m,水龍頭的間距為0.35~0.4m。

  三、無論采用溝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應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設幼兒扶手。每個廁位的平面尺寸為0.80m×.070m,溝槽式的槽寬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為0.25~0.30m。

  四、炎熱地區各班的衛生間應設沖涼浴室。熱水洗浴設施宜集中設置,凡分設于班內的應為獨立的浴室。

  第3.2.5條每班衛生間的衛生設備數量不應少于表3.2.5的規定。

  第3.2.6條供保教人員使用的廁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內分隔設置。

  第3.2.7條音體活動室的位置宜臨近生活用房,不應和服務、供應用房混設在一起。單獨設置時,宜用連廊與主體建筑連通。

  第三節托兒所生活用房

  第3.3.1條托兒所分為乳兒班和托兒班。乳兒班的房間設置和最小使用面積應符合表3.3.1的規定,托兒班的生活用房面積及有關規定與幼兒園相同。

  第3.3.2條乳兒班和托兒班的生活用房均應設計成每班獨立使用的生活單元。托兒所和幼兒園合建時,托兒生活部分應單獨分區,并設單獨的出入口。

  第3.3.3條喂奶室、配乳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應臨近乳兒室,喂奶室還應靠近對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應設洗滌盆。配乳室應有加熱設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時,應有獨立的通風、排煙系統。

  第3.3.4條乳兒班衛生間應設洗滌池二個,污水池一個及保育人員的廁位一個(兼作倒糞池)。

  第四節服務用房

  第3.4.1條服務用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表3.4.1的規定。

  第3.4.2條醫務保健室和隔離室宜相鄰設置,幼兒生活用房應有適當距離。如為樓房時,應設在底層。醫務保健室和隔離室應設上、下水設施;隔離室應設獨立的廁所。

  第3.4.3條晨檢室宜設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處。

  第3.4.4條幼兒與職工洗浴設施不宜共用。

  第五節供應用房第3.5.1條供應用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表3.5.1的規定。

  第3.5.2條廚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托兒所、幼兒園的廚房與職工廚房合建時,其面積可略小于兩部分面積之和。

  二、廚房內設有主副食加工機械時,可適當增加主副食加工間的使用面積。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燒火間是否設置及使用面積大小,均應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四、托兒所、幼兒園為樓房時,宜設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第六節防火與疏散

  第3.6.1條托兒所、幼兒園建筑的防火設計除應執行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外,尚應符合本節的規定。

  第3.6.2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中,不應設在四層及四層以上;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不應設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不應超過一層。平屋頂可做為安全避難和室外游戲場地,但應有防護設施。

  第3.6.3條主體建筑走廊凈寬度不應小于表3.6.3的規定。

  第3.6.4條在幼兒安全疏散和經常出入的通道上,不應設有臺階。必要時可設防滑坡道,其坡度不應大于1∶12。

  第3.6.5條樓梯、扶手、欄桿和踏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樓梯除設成人扶手外,并應在靠墻一側設幼兒扶手,其高度不應大于0.60m。

  二、樓梯欄桿垂直線飾間的凈距不應大于0.11m。當樓梯井凈寬度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三、樓梯踏步的高度不應大于0.15m,寬度不應小于0.26m。

  四、在嚴寒、寒冷地區設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樓梯,應有防滑措施。

  第3.6.6條活動室、寢室、音體活動室應設雙扇平開門,其寬度不應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應使用轉門、彈簧門和推拉門。

  第七節建筑構造第3.7.1條乳兒室、活動室、寢室及音體活動室宜為暖性、彈性地面。幼兒經常出入的通道應為防滑地面。衛生間應為易清洗、不滲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3.7.2條嚴寒、寒冷地區主體建筑的主要出入口應設擋風門斗,其雙層門中心距離不應小于1.6m。幼兒經常出入的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內,不應裝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處,宜加設幼兒專用拉手。

  三、門的雙面均宜平滑、無棱角。

  四、不應設置門坎和彈簧門。

  五、外門宜設紗門。

  第3.7.3條外窗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活動室、音體活動室的窗臺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樓層無室外陽臺時,應設護欄。距地面1.30m內不應設平開窗。

  二、所有外窗均應加設紗窗。活動室、寢室、音體活動室及隔離室的窗應有遮光設施。

  第3.7.4條陽臺、屋頂平臺的護欄凈高不應小于1.20m,內側不應設有支撐。護欄宜采用垂直線飾,其凈空距離不應大于0.11m。

  第3.7.5條幼兒經常接觸的1.30m以下的室外墻面不應粗糙,室內墻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潔的材料,墻角、窗臺、暖氣罩、窗口豎邊等棱角部位必須做成小圓角。

  第3.7.6條活動室和音體活動室的室內墻面,應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環境布置的條件。

  第四章建筑設備第一節給水與排水

  第4.1.1條托兒所、幼兒園應設室內給水排水系統。衛生設備的選型及系統的設計,均應符合幼兒的需要。

  第4.1.2條有熱源條件時可設置或預留熱水供應系統。

  第二節采暖與通風

  第4.2.1條采暖區托兒所、幼兒園應用低溫熱水集中采暖。熱媒溫度不宜超過95~70℃。幼兒用房的散熱器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不具備集中采暖條件的二層以下房屋用壁爐、火墻采暖時,必須有高出屋面的通風、排煙等措施。

  第4.2.2條托兒所、幼兒園與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時,宜有過渡季節采暖設施。

  第4.2.3條托兒所、幼兒園生活用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廚房、衛生間等均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

  第4.2.4條主要房間室內采暖計算溫度及每小時換氣次數不應低于表4.2.4的規定。

  第三節電氣

  第4.3.1條幼兒用房選用的燈具應避免眩光。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的寢室宜設置夜間巡視照明設施。

  第4.3.2條活動室、乳兒室、音體活動室、醫務保健室、隔離室及辦公用房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燈具照明,其余場所可采用白熾燈照明。當用熒光燈照明時,應盡量減少頻閃效應的影響。醫務保健室和幼兒生活用活可設置紫外線燈具。

  第4.3.3條照度標準不應低于表4.3.3的規定。

  第4.3.4條活動室、音體活動室可根據需要,預留電視天線插座,并設置帶接地孔的、安全密閉的、安裝高度不低于1.70m的電源插座。

  第4.3.5條在供應用房的電氣設計中應為各種機電和電熱設備提供或預留電源。

  第4.3.6條托兒所、幼兒園應設置電話、電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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