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時間:2025-12-30 16:50:40 調查報告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在現在社會,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醫療調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于貧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陜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于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陜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后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余師鄉

  課題組分別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干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干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余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并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志,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占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于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后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癥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癥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余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核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余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余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匯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后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并不沖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于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愿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盡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于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后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于“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于抓關鍵,急于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于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盡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匯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于,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后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盡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于“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于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回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里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干”、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并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采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針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于人。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2

  今年來,___區委、政府把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健全組織機構,全面宣傳發動,籌措參合資金,強化基金管理,嚴格審核補助程序,保證了新農合工地的順利開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收到省衛生廳副廳長和省新農合辦公室主任的稱贊和表揚。省新農合工地督查領導也認為灣成區工作扎實、到位,在全省范圍內有借鑒意義。

  一是推進過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時,全區14個鄉鎮辦共有51.95萬人參加新農合,籌措資金519.51萬元,平均參合率達92.4,超過去年12個百分點。二是補助資金多。目前,基金專用帳戶共有1348.95萬元,其中省級補助448.10萬元,市級補助179.22萬元,區自補助268.83萬元。三是保障新農村建立貢獻大。全區參合農民共發生醫藥總費用2903.33萬元,總補助金額844.52萬元。其中門診13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48.16萬元,補助費用225.90萬元;住院1.2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639.74萬元,補助費用658.83萬元。其中15有名參合農民分別領取了最高封頂線1萬元的補助,在群眾中產生了很大影響,都說實施合作醫療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難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勁頭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提供組織保障

  為了認真做好我區新農合工地,保證2月1日正式啟動審核補助程序,使參合農民因病發生的醫藥費用能夠及時得到補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安排部署新農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___區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區長為主任,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為副主任,衛生、、財政、農業、民政、發改、教育、人勞、計劃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監督委員會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為主任,區人大副主任、區政協副主席為副主任,區委宣傳部、監察、審計、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物價、廣電中心、醫藥等部門負責人和參合群眾代表為成員。二是完善了經辦機構各鄉鎮成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同時,為了強化責任確保新農合工作落到實處,區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列入年度綜合工作目標。

  三是加強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為了新農合工作便于管護,我區結合實際,經區政府研究,區編委下發文件成立“___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辦機構為事業單位,股級規格,人員編制8人,辦公機構設在衛生局,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護。現有辦公用房6間,辦公設施配套,設有區外大額、區內大額、區內小額、補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門。區財政前期撥付啟動經費3萬元,隨后又撥付辦公經費35萬元,保證了工作需要。各鄉鎮經辦機構設在衛生院,人員編制2人,人員、辦公用房和設施已基本落實到位。四是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根據方便群眾就醫、技術功能合理的原則,經過醫療機構申報、專家評估、向社會公示等程序,我們確定了區級定點醫療機構4個(區一院、區婦幼保健院、區中醫院、區結防所)、13個鄉鎮衛生院為鄉級定點醫療機構,225個村衛生所為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區衛生局同各定點醫療機構簽定了服務協議,制訂了行為規范,明確了各項工作制度,為新農合醫療制度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

  二、宣傳到位,措施得力,籌措資金又好又快

  新農合醫療的籌資工作是重點,也是難點,加之我區動員會召開會,距上級要求完整籌資任務的時間僅有9天。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的工作責任制,認真做好籌資工作。一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利用標語、橫幅、宣傳車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組織人員進村入戶講政策,講新農合的好處,提高群眾參與意識。二是區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人員派駐到各鄉鎮進行督導,區衛生局作為新農合牽頭單位,組織機關全體人員分包到各鄉鎮開展籌資工作;三是各鄉鎮村干部積極主動深入到戶,反復做思想工作,釋疑解惑,真正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村組干部帶頭參加,影響和吸引群眾積極參合。在籌資過程中,有的鄉鎮善于講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籌資工作非常順利。如:溧河鄉對按時完成籌資任務的行政村獎勵500—1000元;瓦店鎮各村委統一為五保戶、特困戶繳納參合資金。針對全區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實情,我們采取打電話、發電報的形式,進行廣泛動員籌資。由于宣傳到位,措施得力,各鄉鎮都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籌資任務。

  三、規范程序,達到農民受益的最終目的

  在新農合試點工作實施補償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從方便群眾、取信于民上做工作。為了方便群眾,我區實行“一證通”(合作醫療就診證),參合農民持證可在區內任何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治療,不需要辦理任何轉診手續。對需要到區外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我們及時辦理轉診手續。對于急診等特殊患者,我們開設“綠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辦手續。具體辦法是:

  (1)參合農民在村、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其家庭帳戶中的金額數日進行遞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

  (2)參合農民在區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患者持醫院開具的收費票據到戶口所在地鄉鎮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金。

  (3)參合農民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出院當天由定點醫療機構合管辦進行審核,并給予補助。

  (4)外地務工人員可在地公立醫療機構診治,出院后半年內持相關憑證到區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急診病人到區外定點醫療住院的三日內到區合管辦辦理轉診手續,出院后帶有關手續到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同時,我們要求區、鄉定點醫療機構每月25日前到區合管辦報帳,區合管辦審核后并寫出撥付資金的申請報告上報區財局,區財局核實確認后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新農合支出帳戶,由支出帳戶再撥入各定點醫療機構基金帳戶。

  對在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費用,區合管辦審核后,由患者到合管辦領取領款條到指定銀行領取補助,按照市衛生局的統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由定點機構直補,每月25日前,定點機構將補助情況報區合管辦審核無誤后,通過銀行將定點機構墊支的補助資金予以撥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奮力、管用分開、資金封閉運行。我區試點工作運行以來,區合管辦嚴格程序,認真審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證統一,按規定范圍補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費單據60份,資金累計6萬余元;涉嫌冒名頂替10人次,杜絕了新農合資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強化監管,構筑三位一體農村醫療保障模式

  在監管方面,區合管辦加大監管力度,采取經常性督查與集中督查相結合的辦法,深入各定點醫療機構,督查醫療機構是否執行診療規范,藥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費用補償是否規范等方面。同時,我們還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認證相符,杜絕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對門診小額補助、住院大額補助進行公示,張貼在村、鄉定點醫療機構及村委會,同時建立舉報鮮花和舉報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合作醫療公平、公正、公開。已審核補助的13萬多人次約884萬元,未出現一例差錯,無一人上訪現象,達到了政府放心,醫療機構贊同,群眾滿意的效果。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3

  農村居民醫療服務狀況問卷調查報告近年來,群眾反映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比較突出。為了了解當前我市農村居民醫療服務狀況,我局于近期在全市選取了100戶農村居民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廣為人知,也受到了大部分農戶認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要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還需不斷傾聽農民的呼聲,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實施方案。

  一、調查基本情況本次調查涉及全市,100戶384人,20xx年總純收入1770600元,人均純收入4611元,95為非低保戶;5為低保戶,低保戶中有80是因疾病損傷致貧,20是因家中勞動力少致貧。

  二、農村醫療服務狀況

  1、73的人選擇距離家最近的衛生組織是村衛生室,10的人選擇是私人診所,9的人選擇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的人選擇是鄉鎮衛生院,1選擇縣級以上醫院;家到最近的衛生組織的距離60的人選擇不足1公里,39的人選擇在1-2公里,1的人選擇在2-5公里。

  2、99的農戶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在被調查的100戶中,只有1戶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保率達99。

  3、66的人認為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以保大病或保住院為重點,33的人認為門診、住院都保,1的人認為應以保門診或保小病為重點。

  4、19的人對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感到滿意,71的人基本滿意,8的人不滿意,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有報銷醫藥費少,報銷手續煩,定點醫院收費高,定點醫院看病手續煩,定點醫院少,就醫不方便,定點醫院醫療水平低等。

  5、47的人認為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所承擔的比例基本合適,11的人認為過高,10的人認為過低,3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

  6、在現有合作醫療基礎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醫療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員患病,經常就診的醫療單位44是村衛生室,44是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是私人診所,5是縣級或以上醫院。選擇上述單位的主要原因56是離家近,13是質量好,11是定點醫療單位,8是有熟人,7是價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調查前半年,22的農戶沒有家人患病,59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農戶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農戶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時就診,共花費醫藥費121743元,按照規定能報銷或減免43509.4元,實際報銷或減免20712.3元。沒有及時就診的主要原因有病輕,自己治療,經濟困難,能拖則拖,醫藥費不能報銷等。

  9、43的人認為現在看病難,51的人認為不難,6的人選擇說不清楚。認為看病難的主要原因有經濟困難,醫院缺少名醫,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手續太煩等。

  10、86的人認為現在看病貴,5的人認為不貴,9的選擇說不清楚。認為貴的原因主要有藥品太貴,檢查太多,醫療機構亂收費,個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農戶因家人得病在20xx年向醫生送過紅包。

  三、農村居民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1、報銷范圍窄、比例低,報銷的醫藥費少。調查顯示,實際報銷或減免僅占全部醫藥費的17,農民掙錢不易,他們希望每一分錢的投入都要得到回報。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對小病、門診補償的比例很低。而一般來說,農民患上需住院治療的大病相對較少,而頭痛、感冒等小病時有發生,但不需住院治療。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導致農民認為付出多,回報小,不劃算。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的積極性,身體健康、沒有患過大病的農民不太愿意參加。調查顯示在20xx年僅17的農戶得到補償,表明絕大部分農戶近期并沒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得到實惠。部分農戶在問卷上寫上了他們的困惑:“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報銷?”。

  2、部分定點醫院不規范經營,亂收費,農民利益受損。調查顯示藥品太貴、檢查太多及亂收費是目前看病貴的主要原因,而現在的醫療機構都是按市場經濟規律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目標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點醫院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第一線的部位,它的服務好壞和收費高低至關農民切身利益。定點醫院收費普遍較高,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能獲得的補償相比微不足道。許多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醫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么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為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3、定點醫院少,看病手續煩。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鄉鎮衛生所、村合作醫療站以及個體醫生。因為他們覺得這些醫療單位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收費低,服務態度好。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4、村衛生室及私人診所的醫療服務水平低。所調查的100戶中,有51的農戶患病選擇經常就診村衛生室或私人診所。在這些醫療單位中,規模小、設備簡陋、藥品種類少。醫生的文化素質低,難以滿足農民就醫需要。在80年代以前從業的人員中,很多都是集體經濟時期的赤腳醫生,他們的醫療技術水平普遍較低。

  5、醫務人員的素質差。調查顯示患大病的農戶有超過50的人給醫生送過紅包,部分定點醫院的醫生服務態度欠佳也是農民看病難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1、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體現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誠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系全市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從調查情況看,政府要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的投入,各級人民政府應按照中央有關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對農村衛生醫療的投入力度,加強基礎醫療,這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組織和資金支持的責任。沒有政府出面組織,合作醫療就會失去組織基礎,政府的適當(根據財政支付能力)資金支持能夠對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產生很大的引導和激勵作用。

  2、及時調整補償標準,擴大報銷范圍。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從調查資料分析,報銷比例低是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滿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淀過多,也不出現透支,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3、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在全市依據一定標準確定一批定點醫療機構,并根據成熟一家擴大一家的原則,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覆蓋面,參保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

  4、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改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

  5、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現有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能,特別是要加強市、鄉、村衛生機構縱向業務合作,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鄉、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6、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制度,切實降低農村藥品價格。從調查看,醫療支出已經成為農村居民一項沉重的經濟負擔。在全部調查農戶中,醫療支出占人均純收入的7%。盡管經過幾次醫改,藥價幾度下調,但高昂的醫藥費用仍是農民進醫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礙。因此,加強農村藥品監管,平抑農村藥價,是當前農村衛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必須加強監督、檢查,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使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以醫德醫風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切實維護參合農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讓困難群眾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

  7、繼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控制不合理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狠剎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監管,全面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嚴肅查處違背職業道德,違反法律法規,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醫德醫風教育,大力弘揚白求恩精神,學習業內先進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質和道德情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頭作用。廣泛開展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充分運用輿論引導,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有效促進醫德醫風建設,為衛生改革和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8、可以對患重病、大病的因病致貧農戶實行醫療補貼。

  9、多渠道、多方面增加農民的收入,用發展的方式解決農民“看病貴”的問題。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4

  一、有關背景及實地調查情況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新農村建設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發展并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已成為建設新農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xx年以來,我國一直提倡并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衛生體制進一步完善,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也是農村醫療保障的重要方面。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家鄉的推行情況,借“十一”長假之機,我回到老家橫河村,作了一次有關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通過走訪、同村民交談、填寫問卷等調查形式, 我對全村的醫療保障有了更直觀的了解。每到一戶,村民們都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對我的提問是有問必答。但由于種種條件的限制,此次的調查人數較少,共計 47人。但以點蓋面也充分表明了橫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現狀。以下是調查的基本情況: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4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45戶,占調查戶的95.74%。

  2、大部分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45戶農戶中有44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3、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程序過于復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了解。在被調查的47戶農戶中有38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占被調查戶的81%;有4 戶認為設置程序過于復雜,占被調查戶的8.5%;有5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了解,占被調查戶的10.5%。

  4、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

  二、xx年至今“新農合”在本地的推行與發展

  除了走訪村民之外,我還向村委咨詢了下有關情況,并特地查閱了本市及橫河村隸屬的飛云鎮的有關具體政策和醫療設施,以及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的點滴變化。

  本村從xx年開始推行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 xx年之前,統籌資金標準為每人每年繳納25元,各級財政補貼25元;從xx后,統籌資金調整為每人每年60元,其中個人繳納30元。參合者,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核銷下有起報點、上有封頂線,采用“當年累計、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對于5種特種病,補償比例為20%,全年每人報銷最高總額為 xx元。并且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報銷比例從20%—50%不等。門診醫療費的小額補償采取即鄉鎮衛生院對本鄉鎮的參合農民憑證看病給予門診所有費用 10%的`優惠。此外,參合者每兩年還可到當地衛生院免費常規體檢一次,并為其建立健康檔案。

  據了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醫療報銷政策發生了一些變化:XX市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補償水平,根據“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節余”的補償原則,對住院補償方案進行完善:

  ①市外醫院住院可報費用按70%標準計入市人民醫院補償基數

  ②中醫中藥住院可報費用同段別補償增加20%。

  門診優惠定點單位為鄉鎮(街道)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目錄內藥品鄉鎮衛生院優惠20%,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優惠10%;提高門診優惠基金為人均8元(按門診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補助8元)。特種病按25%補償計算,年度封頂額3000元……

  通過各種調整政策,抱愧普通門診的優惠,特種病門診的報銷,尤其是起報線的下降,直接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農民群眾的參合積極性。此外,近段時間,XX市不斷地健全結報網絡,積極服務群眾,使參合人數又有很大增長。為了提高結報時效,市農醫辦在全市設立七個片區臨時結報點。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報銷。據最新數據統計顯示,橫河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xx年1季度補償共有25人次報銷,報銷金額累計達20653.05元。可見,這一醫療制度的實施還是真正落實惠及于民的。

  三、“新農合”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民們對這一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呼聲很高,但在調查過程中我還是聽到了一些消極的聲音。下面,我把被調查的農戶中反映最強烈的極大問題列舉出來進行探討:

  1.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關系上,很多農民基于過去的經驗,對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橫河村的第一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籌資這一環節出現了一定的困難。盡管村中干部將宣傳做到每家每戶,仍存在很多盲區無法將資金統籌到位。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3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從調查和座談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十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為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

  3.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從被調查的47戶情況看,有10戶覺得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占被調查戶的21.3%。其他農戶雖不這么認為,但從座談中我們了解到,他們在村衛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報銷,但去鎮里或區里看病后報銷醫藥費就沒那么容易了。

  4.定點鄉鎮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并且費用高,服務水平差。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村衛生所,因為他們覺得村衛生所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農民普遍反映: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因醫藥費偏高,即使能得到補助,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得不償 失。 5、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衛技人員缺乏、素質普遍不高,醫療設施陳舊,農民群眾不能從鄉鎮衛生院得到正常醫療保障。這也是農民群眾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衛生院作為農民群眾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幅度最大。由于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農民群眾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減輕醫藥負擔。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建議

  1、深入宣傳發動,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參合積極性。可以從以下三點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種方式宣傳農民受益事例。二要通過補償公示來宣傳,特別在村一級要定期向農民公布補償兌現情況。三要通過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宣傳醫保政策(如: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義務、審核結算流程等)。通過宣傳能夠使醫保各項規定家喻戶曉,提高農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打消各種顧慮,提高參加新農醫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一是加強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貧困農民的覆蓋面。二是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多方面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才能真正有效解決農民因患大病出現的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3、簡化報銷途徑。及時、足額地領取到醫療補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尤其是在制度開始初期,取得農民信任顯得尤為重要.及時報銷小額費用,可以通過把補償過程轉入管理部門的內部循環系統完成.如由財政統一撥款建立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在各個定點醫療機構實現計算機聯網,對參保農民建立家庭名冊、健康狀況、結算補償金額等基礎性數據,農民可隨時查看。當農民住院看病時,直接按規定實行電腦結算.補償部分由醫療機構定期匯總統計上報,簡化農民的報銷手續.

  4、加強對“農醫”的培訓,提高其服務及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五、本次調查的感想

  在幾天的社會實踐調查中,我感受到了農村醫療制度建設給農民帶來的切實利益,尤其是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嘗試以及其取得的偉大成果,這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研究探索的問題:新農合與社保并軌;新農合屬于大社保,并軌運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網絡、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做到資源共享,完善整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

  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了“新農合”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也深刻體會到農民們在實際生活中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許多參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這一政策帶來的優惠……當然,每一項新的政策的實施總會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問題。出現了問題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認識到問題, 了解存在的困難,要想方設法去更好的解決好問題。農村醫療制度建設需要各級政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的投入,也需要全體農戶提高自身醫療意識,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決農村落后的社會保障問題,早日實現農村小康社會。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范》、《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審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絡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運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講明了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范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運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采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體制運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范;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于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元,占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余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余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采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余數額。

  2、醫療診療項目報銷范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項目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范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項目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余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項目》,加強診療項目審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項目”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范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并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范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對象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并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信息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對象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數據分析,并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的情況:按電子數據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參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復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小學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范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余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操作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件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項目過多,致使業務數據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數據進行歸納匯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信息。

  (2)數據錄入信息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信息完全重復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復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數據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數據,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匯總數據而沒有明細數據,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項目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項目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于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范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簽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并簽字,同時在處方上注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運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于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復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文件相抵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盡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盡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采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信息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信息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于網絡堵塞、服務器故障等,造成數據傳輸中斷,致使數據錯誤,而錄入信息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復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范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淀資金過多,新農合辦采取提高報銷范圍的辦法,以使基金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絡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以解決管理不規范、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調度,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淀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準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項目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占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范、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6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主要政策,對統籌城鄉、協調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解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我對荊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情況

  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1月1日起正式啟動,基本模式是 “區辦、區鄉(鎮、街道)共管”體制,以區為單位管理住院醫療基金和健康體檢基金,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管理門診醫療基金。基金來源:中央財政補助(人平20元)+省級財政補助(人平15元)+區財政補助(人平5元)+農民個人繳費部分(人平15元),合計55元。基金用途分配:門診基金(8元)+住院基金(41.5元)+大病補助(1元)+體檢基金(2.5元)+風險基金(2元)。

  二、實施合作醫療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黨委政府重視,宣傳發動深入,農民參合積極。一是領導重視。為切實解決我區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曾多次向中央、省、市爭取相關政策,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我區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方案,終于使這項惠農工程在我區得以實施。二是宣傳發動深入。各地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合作醫療啟動的各項工作。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過會議集中宣講、廣播和有線電視滾動播出、短信群發、印發宣傳資料、制作專欄等廣泛進行宣傳活動。這些措施調動了農民參加的積極性。

  三、在合作醫療帶來的經濟效益分配中呈明顯弱勢,其原因表現如下:

  1、是基礎設施差,條件簡陋,設備落后。

  2、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現象依然存在。

  3、合作醫療工作機構力量薄弱,影響工作效率和監管力度。

  四、完善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合作醫療政策的知曉程度。一是利用村衛生室這塊陣地,由村干部和鄉村醫生經常向群眾宣傳,盡快讓農民了解政策。

  (二)加強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方便群眾就醫。一是要加大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建設。有計劃地改變鄉鎮衛生院的基礎條件和外部形象。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7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著中央領導的心。為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衛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為了推進這項造福于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小學 初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4.9%,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說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著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后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為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衛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于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并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為鄉鎮醫院就醫程序復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設備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愿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為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持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于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為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兌現,辦理時程序復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了解,有58.8%的人聽說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了解,甚至沒聽說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為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為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序也比較復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為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

  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愿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才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后,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為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序復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于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了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于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報銷,如打架、斗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核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審核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干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農民得到最大實惠,不但要使農民有地方看病,還要有錢看病。就要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正確對待擺在我們面前,客觀存在的種種問題。以下是個人的一些建議:

  一、深化鄉鎮醫院改革

  首先要解決的是要讓農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醫療保障,這是辦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前提。這就必須要深化農村鄉鎮醫院改革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更新醫療設備,提高醫療業務水平。鄉鎮醫院的改革一直時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改革的“老大難”。我國現在的鄉鎮衛生院絕大多數都是以行政鄉的建制發展而來,有的鄉鎮只有3萬到4萬人,完全可以同周邊鄉鎮一起建,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漣源市茅塘鎮這種3萬到4萬人的小鎮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鄉鎮合并建院,然后再向每村配置駐村醫生。這樣既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又方便農民看病。同時,鄉鎮醫院也可以投入市場,任其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國家來養活衛生院,將鄉鎮衛生院承包或拍賣,能夠解決鄉鎮衛生院的投資發展,但醫學人才的引進,也是鄉鎮醫院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每年有許多醫學大學生寧愿在大城市作醫藥代表,也不去鄉鎮醫院當醫生,不外乎是鄉鎮衛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現在高校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茅塘鎮衛生院還沒有一個正規大學生,甚至大專生也沒有,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宣傳和鼓勵醫學大學生到鄉鎮醫院就業。這樣才能為鄉鎮醫院的發展注入活力。農民的醫療保健也才能有保障。

  二、加強藥品購銷監管

  有較低廉的藥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鄉村醫院醫藥費用太貴,特別是定點的鄉鎮醫院,必須加強對藥品的購銷監管。可以實行鄉鎮醫院村衛生所,由上一級醫療機構牽頭,直接向廠家統一采購藥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進價,鼓勵使用低成本、低價格,療效又肯定的藥物。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實行藥品價格公示,加大農民群眾的監督,讓農民明明白白看病買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三、加強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

  我們在茅塘鎮以及附近幾個鄉鎮調查時知道,每個鄉鎮的衛生院都是被農村醫保部門自動指定為醫保定點醫院。對于醫療和藥品定點機構的確定,必須加強對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只要條件俱備,人民群眾滿意的醫院和藥店都可以作為定點醫療和藥品供應機構。而對于那些不及時提高自身素質,管理松弛,私自漲價,弄虛作假的定點醫院和藥品供應機構要及時取消農村醫保定點資格,加強動態監督。否則,這種定點醫院靠醫保養身,農民有苦難訴的現象 ,將嚴重阻礙農村合作醫保繼續向前發展

  四、加大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

  農民反映獲得補償不方便,對農村醫保的各種顧慮,關鍵還是要加大醫保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參加合作醫療的各種積極性。鄉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如,電視、報紙、傳單、公開信,干部下鄉等使合作醫療的政策優越性,實施補償辦法以及各項規定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這樣既可以使農民打消各種顧慮,提高積極性,又可使醫保管理部門提高辦事效率,切實使農民方便滿意。

  搞好合作醫療,有利于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于減輕農民負擔,緩解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利于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的全面發展,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的初級階段,雖然我們遇到了許多困難,但我們只要提高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正確的對待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事實來打消農民心中的疑慮與困惑,相信這項為農民服務的政策必將深入民心。從而推動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向前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8

  一、活動目的:青春獻和諧 關注合作醫療 關注新農村

  二、活動對象:xx省xx市xx鎮xx村全體村民

  三、活動項目及目的:制定關于合作醫療的調查表,將其發放到村民手中,通過村民的填寫情況對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有客觀清醒的認識,通過此次活動增強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此次實踐主旨在通過農村及醫療機構的調查,深入農村,深入農民,深入農村醫療現狀,采農民心聲,從而了解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知曉度和了解情況、以及相關的醫療情況滿意程度。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便為政府解決問題,新方案的制定、數據的采集和相關信息的來源提供所能及的幫助。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需求,更好的為廣大農民服務。在此次實踐中,也為更好提升自身社會實踐服務本領與經驗,為新農村及和諧社會 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暑假,我參與了我鎮由社區兩委班子組織、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走訪轄區居民、了解農戶、聽取社區老干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20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參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后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20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于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干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在這里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對此項政策的態度

  大多數居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表示支持和參與,我社區居民參與率達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對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觀望態度。由于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諸多不便,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38%的人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正是從為群眾解決這些難題為出發點,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使大多農民的觀念和心態了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積極主動地要求參合。

  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三、存在問題及相對建議

  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農村醫療衛生體系的各項要素優化配套。雖全縣各個鄉鎮都有衛生院,但醫生素質不高,大多衛校畢業,衛生院衛生條件差,醫療器械不足,高科技儀器嚴重缺乏。農民雖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基本的醫療保障條件跟不上,醫療條件并未改善。

  (二)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農民由于受文化素質和經濟收入的制約,受傳統生活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在目前經濟條件還不寬裕的情況下,要自己出錢來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識不強,部分農牧戶有怕吃虧的思想。盡管在調查中發現,

  絕大部分農牧民希望有基本醫療保障,但對醫療消費存在著僥幸心理,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支出相比,認為看病花錢目前還是次要的,偶然的,對潛在的醫療風險缺乏足夠認識。

  (三)宣傳工作不到位

  調查發現有93的農戶只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而對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知之甚少。調查中,參保農戶不知道合作醫療起報點、最高補償限額和報銷比例分別占89.15、75和96。絕大部分農牧民只知道個人繳納10元,就認為可以報銷醫療費,而對基本籌集來源,醫療補償標準,基金管理,費用補償程序等主要內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農民產生了看了病報銷不了,花的錢多報銷的少,報銷程序繁雜,甚至還說存在優親厚友的不公平現象。從而不同程度的產生怨言,這都是宣傳的廣度不夠,宣傳時多是簡單地、機械地發些宣傳材料,而沒有耐心細致的做宣傳工作。不僅要使這一制度家喻戶曉,而且要將主要內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報銷手續比較復雜、報銷比例較低。

  在調查對所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有何希望時,100的農民群眾都選擇了"提高報銷標準"和"簡化報銷手續"這兩條。群眾反映,病人就診后到拿到報銷的醫藥費,特別是轉院治療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需要較長時間。另外,報銷范圍小,補償的標準也較低,起報線較高,目前我市最高補償金額為1萬元。

  (五)管理工作滯后。

  市上雖然成立了管理機構,但沒有專職人員編制,目前市合管辦只有

  幾名兼職人員,工作量大,人員嚴重不足。鄉政府也是一名兼職干部,且人員變動大,業務不熟悉。市鄉兩級網絡化管理更談不上,管理工作嚴重滯后。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還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

  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各相關單位應該采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9

  [摘要] 農村醫療保障由衛生服務供給體系和農村醫療保健制度兩方面構成。長期以來,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村醫療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建立以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歷了幾起幾落,時至今日,大部分地區的合作醫療已走向衰落。在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以后,合作醫療能否恢復?醫療保險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這一系列關系農村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一直為政府、農民和研究者所關注。本文在對山西省XX縣8個村莊的部分農民進行個別訪談的基礎上,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第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于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區前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第三,在農戶分散經營后,在社區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第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1. 建立農村醫療保障所依存的鄉村社區土壤

  中國農村社區具有濃厚的鄉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收入來源、人際交往、尋醫問藥等方面,有區別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醫療保障是建立在這種鄉土特色基礎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農民家庭對國家完糧納稅和解決自己吃飯問題的最基本保障,而農民家庭的其它一切開銷越來越依靠現金收入,這就要依靠種植經濟作物和外出打工來實現。但是這幾年種植經濟作物受市場的影響很大,價格也在不斷下跌。同時由于種植業生產周期較長,靠結構調整也比較難以增加收入。

  由于農村經濟社會的變化,疾病譜也發生改變,農村中患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疾病的人近年來有所增加,并且心腦血管病的發病年齡有所提前。有個村莊的心腦血管病人的發病年齡都集中在四、五十歲左右,雖然農民認為可能和農村中的環境污染、人們不再吃粗糧以及體力勞動減輕有關。但同時我們也認為這可能和競爭環境帶來的生存壓力增大有關。

  當前農民家庭保障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家庭積蓄解決醫療費用支出的急需;通過大家庭成員之間的互濟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通過向親朋好友的借錢緩解醫療費用負擔。這種行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為核心向親戚、朋友擴散的互助互濟的人際網絡。

  鄉村醫生是來自農民的鄉土醫生,長期的農村常見病的醫療實踐造就了他們,許多60年代、70年代培養的鄉村醫生在農民中行醫時間長,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對開展預防保健工作和治療農村常見病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農村經濟改革以來,村衛生室的承包經營使鄉村醫生越來越把提供醫療服務作為謀生手段,而同時在鄉土社會里,農民又很難把鄉村醫生的服務這種無形的產品當作需要購買的勞動產品,而只把藥品作為必須為之付費的商品。

  鄉村醫生也常常感到“鄉里鄉親的,怎么可能像城市醫院一樣收掛號費、治療費、出診費?”因此不論鄉村醫生還是個體醫生,都提供“免四費”(免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出診費等)的服務,同時,傳統醫學中的簡便治療方法由于不能賺錢已多不被鄉村醫生采用,賣藥、處方藥品、靜脈輸液則被廣泛應用。但是鄉村醫生對于本村的貧困家庭,往往出于醫生懸壺濟世的職業傳統和鄉土社會中的鄉誼和同情心給予醫療費用的減免。

  在就醫機構的選擇上,農民選擇大醫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難病時為求得較好的治療;尋求私人診所一般是在大醫院治療效果不明顯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為找到較便宜的服務和尋求特殊治療效果時的選擇。這種選擇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謂“有病亂投醫”。

  通常在常見病的治療上,農民是靠自己的經歷和他人的經歷對縣、鄉、村各種醫療機構的醫療水平進行判斷,各種治療信息的獲得又是靠農民之間的人際傳播。由于政府衛生部門沒有向農民發布醫療保健信息,鄉村醫生也沒有對農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傳醫療保健常識的服務,使農民缺乏獲得醫療保健信息的正規渠道,只能靠非正規的渠道獲得零散和不確切的信息。

  2. 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社區的公共資財

  我們從訪談中了解到對于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除部分貧困戶外,多數農產家庭具有一定的籌資能力。但是這僅僅是農產家庭經濟上的可能性,這一制度能否建立,還存在著某些社會制約因素。在訪談中農民談的最多的是“合作醫療沒有集體經濟不能搞”;“現在都個人顧個人,合作醫療沒人組織不能搞”;“醫療保險要講信用,實施要長久”。

  我們認為,合作醫療是社區和農戶共同籌資的醫療保障,是一種社區的公共產品。在集體經濟時期,生產大隊提留的公益金為合作醫療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資金,農民個人只在年終分紅時由生產隊代扣少部分資金作為個人交納的合作醫療費,這使每個社區成員通過集體提留的預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區的醫療保障。然而,這種社區醫療保障的有無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視社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定。

  從一些農民的回憶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時,各生產大隊合作醫療的

  興衰及持續時間也不同。集體經濟實力強的大隊,合作醫療持續的時間也長,有的一直堅持到實行生產責任制為止。集體經濟缺乏實力的大隊,合作醫療持續的時間則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體了。這說明并不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使合作醫療解體。

  那么,為什么在訪談中農民把合作醫療的解體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聯系在一起呢?這是因為集體經濟組織的終結使合作醫療失去了預先扣繳合作醫療費的籌資手段。實行生產責任制后,XX縣和我國多數中、西部農村地區一樣,村莊的公共積累逐漸減少,缺乏經濟實力,村提留只能維持村干部的工資,村莊的任何公共事業就只能依靠農民一家一戶的集資予以解決。對于村莊電路改造一類的.公共事業,由于是每家農戶都明確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攤公共電路改造的費用,挨家挨戶集資的難度還小一點;而醫療服務消費則是一種不確定的行為,當合作醫療籌資無法通過集體經濟組織預先扣除時,其挨家挨戶籌資的難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這種“空殼”的集體經濟由于沒有社區的“公共資財”, 而缺乏合作的經濟基礎,就像有的農民說的,“合作醫療沒有集體資金,和誰合作!”這就使我們不難理解在村里常可以聽到的“現在集體沒有錢,對農民沒有吸引力,合作醫療沒法搞”的說辭。

  3. 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社區的組織資源

  改革前的傳統體制時期,集體經濟組織不僅有組織生產的經濟職能,也有組織村莊社會事業的行政職能。70年代,正是通過公社體制使合作醫療制度幾乎是在一夜之間迅速推行,廣泛實施。改革以來,伴隨公社體制的終結,合作醫療制度大面積解體。但是在合作醫療的落潮中,人們相繼看到以下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蘇南模式堅持集體經濟,依靠集體經濟發展鄉鎮工業,促進村莊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促使合作醫療向合作醫療保險過渡。蘇南模式使我們一度看到在傳統的集體制沒有徹底解體的情況下,村莊社區的醫療保障得到了不斷地發展。

  另一種情況是一些村莊經過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經營后,在“既承認合作者個人的財產權利,又強調法人成員共同占有”的基礎上在村域內再組織起來,這種再組織的社區合作體系:“超級村莊”,推動了包括醫療保障在內的村莊社區的公共事業的發展。

  然而,與上述兩種情況不同的是大量的村莊;如同我們訪談的這些村莊基本上既沒有保留原有傳統體制發展生產和組織社會事業的組織功能,又沒有產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區組織,社區的組織資源正處于實質上的“空位”狀況。名義上每個村都有村委會和黨的基層組織,但是常常從村民那里聽到“不知道誰是村干部”的說法。這就造成了依托社區組織的合作醫療在缺乏社區組織資源的條件下難以為繼。雖然1982年的憲法就確立了村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頒布了試行xx年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但是,村組織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發揮,還需要一定的過程。在訪談中,農民幾乎都一再提到“現在是個人顧個人,沒有人組織,搞不了合作醫療”,當說這些話時,我們在農民的臉上看到的是無奈。

  4. 信譽是推行農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通過訪談,我們發現當地農民一般都對醫療保險缺乏了解,有些人對人壽保險、平安保險以及農業生產上的保險等其他商業保險還有所了解,但對社會醫療保險都一無所知。

  但無論是哪種情況,農民都對醫療保險的信譽表示了極大的關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是獨立的經營實體,農村改革以來,產權明晰的結果,使風險和利益對稱,這既調動了農產生產、投資的積極性,同時也使他們獨自承擔著市場的風險。因此對一個新事物,他們完全是以一個獨立的生產經營者的眼光來觀察的。

  對于保險組織和保險制度來說,在農民那里,信譽就是關鍵。他們要確信其對醫療保險的投保確實能夠得到分擔風險的回報才會投保。就像有的農民說的那樣,“現在基本是一部分貧困戶確實交不起錢:一部分富裕戶個人付得起醫療費,但不一定投保,多數農戶能付得起30元以內的保費,但是不是投保,還要看可信不可信”。訪談中,農民表現了對鄉、村干部的極大不信任,對保險公司商業信譽的不滿意和對政府政策多變的擔心。醫療保險能否實行?醫療保險由誰來辦?對于這些問題的回答,農民是從現實農村社會發生了的和正在發生著的各種事情中尋找答案的。以往合作醫療的失敗,合作醫療中的種種不合理現象;以往農村社會事務中的種種失誤和反復折騰,甚至生產經營中的損害農民利益的事件,都使農民變得懷疑、謹慎,不愿意輕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錢。

  與此相關聯,農民提出了如果實行醫療保險,就要長久實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設的要求。他們擔心如果醫療保險放在縣里管理,則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們難以獲得醫療保險的支付,甚至擔心如果經辦的人攜款跑了,他們都不知道。如果醫療保險放在鄉、村管理,他們又擔心管理有漏洞,保險金被挪用等一現象的發生。然而作為制度建設,為防止這些問題的發生,在地域廣大,人口分散的農村社會,醫療保險就

  必然要付出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醫療是以社區和農產共同籌資為基礎的一種社區醫療保障,因此如果沒有社區公共資財的經濟基礎,沒有村級組織在村民自治基礎上的重新整合,僅依靠政府政策和衛生部門工作的推動,合作醫療就無法持續實施和發展。農民的社會醫療保險是以政府保險機構信譽和農產投保為基礎的一種社會醫療保障形式,則政府和保險機構的信譽是能否實施農民醫療保險的關鍵問題。

  我們的結論是:

  其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

  其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于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區的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其三,在農產分散經營后,在社區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其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0

  調查地點: 江西省進賢縣太平村

  調查對象: 常住農民

  調查人: 高雪菲,黃瑋,胡怡,劉暢,李鑫,李陽,任杰,武靜文,王思聰,肖瀅 調查內容: 農村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實行中存在的問題;農村家庭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調查方式: 問卷調查,口頭采訪

  調查目的: 通過調查發現目前農村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的不足,提出相關建議使之日益

  完善,服務于民。

  調查步驟:1、擬定問卷

  2、發放問卷,口頭采訪

  3、回收問卷,分析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摘要: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人口占全國人口的60%多,但是農村經濟發展落后,農村社會保障滯后,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妨害了社會穩定。農村醫療保障突破了農村社會保障的死角也是農村社會保障的新曙光。可是,農村醫保正處在發展前期,問題迭出,勢必會阻礙其發展進程,調查其出現的原因提出建議解決問題使之更加完善,服務于民,促進我國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關鍵詞:農村 農民 醫療保障 養老保險

  前言:

  (一)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現狀

  廣大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社會保障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之一,中國社會保障僅僅在城市開展是遠遠不夠的。但是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由于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 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目前我國的農村的醫療保障形式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

  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幾種形式。而我村現行的醫療保障形式是最初級的合作醫療。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占總人口約80%的.人目前及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其關鍵的內容。隨著越來越近的農村老齡化浪潮(據報道,20xx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28億,占總人口的10.2%,至此我國已達到10%的老年型標準,預計到20xx年將有2.31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16.0%,20xx年達4.12億,占總人口的26.1%。而我國80%的老人都居住在農村),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

  附:問卷調查的具體內容

  1、你對現行的農村醫療保障滿意嗎?()

  1不滿意 2 較滿意 3很滿意

  2、你認為農村醫療保障的建立有必要嗎?()

  1沒有 2 有 3 非常有

  3、你是否認為農村醫療給你帶來了很多實惠?()

  1沒有 2較少 3較多 4很多

  4、你認為農村醫療保障會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嗎?()

  A 會 B 不會 C 不清楚

  5、你現在最擔心什么?()

  A 糧食不豐收 B生病 C子女的教育問題 D其他(注明)

  6、請問你對農村養老新政策是否有了解()

  1沒有聽說過2聽說過3大概了解4非常了解,知道細則

  7、你認為國家對農村養老等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

  1 不大 2 比較大 3力度非常大

  8、你對社會福利的哪種類型最為關心(),你有參與那一項()

  A 養老保險 B 最低生活保障 C 醫療保障

  9、你是否自愿繳納養老保險()

  A 是 B 不是

  10、你認為農村醫療保障有發展前景嗎?()

  1沒有 2有但不大 3有且很大

  11、如果對于現存的農村社會保障不滿意,你是否有做出其他努力來保障自己的生活()

  12、對于現存的農村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你有什么建議或想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1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參加了市政協組織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在xx縣xx鎮一天了解農戶、聽取基層干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在我市的試行有了初步了解,在這里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參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后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于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干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切膚之痛,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農民的健康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xx年的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48.9%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6%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決心解決問題。其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則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具體的籌資比例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占2/5,農民個人繳納115,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的也要給予資金扶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一百多萬,小縣也有二、三十萬,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xx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二、三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這次調研我們看到,僅三年時間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實施。在我市四個縣的試行也僅是今年1月份才開始,已呈現出一種喜人的局面。xx鎮約2.7萬人口,有2.1769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1%,已有154人住院費用得到報銷,7.9萬元,門診人次1051,費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實惠的農民動情地說,我們農民有病住醫院,也能報銷醫藥費,這是歷朝歷代沒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制訂的好政策。現在農民觀念和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與健康了。一些持觀望態度的人,開始積極主動要求參合。兩年前后一比較,人們的心態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把它作為為農民作好事做實事的具體體現。

  當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其實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普遍存在期望值過高現象。

  如現行的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濟制度,主要是幫助農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風險,而農民卻要求將門診費用大幅度提高;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于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處理與農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農民對政策產生懷疑,失去繼續參合的決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錢更多。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是困擾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穩固發展的嚴重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兩年前相比情況更差,縣醫院連續兒年都引進不到大學本科的醫生,而現有的人才還在繼續流失,這己經形成了惡性循環。其實人才進不來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問題,如何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是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支撐點。

  4、調研中農民強烈希望,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我們此次調研只是對試運行中的新興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了解,更客觀、真實的信息有待于這項工作的進展中的不斷反饋。以科學的發展觀來看,無論從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還是要長期保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在資本、資源和技術這些基本要素上我國都不具有優勢,只有勞動力要素供給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大部分來自農村,所以體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農村勞動力就是我國競爭力。從這一點上講,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進我國的人力資本資源的積累,對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具有戰略上的意義。應該把增進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國民的義務教育放在同樣重要的政策位置,從國策的認識高度來看待。只有把這三項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雖然表現為各個方面,但增進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國社會全面發展需要永遠追求的基本目標:發展的根本目標就是促進全體國民自身的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2

  有句俗話說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回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著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為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鑒于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了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戶為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匯總。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里,則由社區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戶為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范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范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為例:在村衛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衛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對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床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托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系,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后,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于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后的喜悅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戶(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后,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于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群眾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說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系,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溫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只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于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并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于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復復,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后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干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于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里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里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于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說,外出打工的這部分對象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運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說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里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后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涌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沖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運行。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衛生投入政策,實行衛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衛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于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干,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在實施過程中,對于農村五保戶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戶、特困戶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并、鄉鎮合并,撤并部分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重新調整布局。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衛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范的合作醫療運行網絡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復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序,抬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鉆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鑒于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群眾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采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為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于民,受惠于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范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群眾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為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衛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墻鐵壁。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3

  近年來,群眾反映“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比較突出。為了了解當前我市農村居民醫療服務狀況,我局于近期在全市選取了100戶農村居民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廣為人知,也受到了大部分農戶認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要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還需不斷傾聽農民的呼聲,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實施方案。

  一、調查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涉及全市100戶384人,200*年總純收入1770600元,人均純收入4611元,95%為非低保戶;5%為低保戶,低保戶中有80%是因疾病損傷致貧,20%是因家中勞動力少致貧。

  二、農村醫療服務狀況

  1、73%的人選擇距離家最近的衛生組織是村衛生室,10%的人選擇是私人診所,9%的人選擇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的人選擇是鄉鎮衛生院,1%選擇縣級以上醫院;家到最近的衛生組織的距離60%的人選擇不足1公里,39%的人選擇在1-2公里,1%的人選擇在2-5公里。

  2、99%的農戶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在被調查的100戶中,只有1戶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保率達99%。

  3、66%的人認為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以保大病或保住院為重點,33%的人認為門診、住院都保,1%的人認為應以保門診或保小病為重點。

  4、19%的人對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感到滿意,71%的人基本滿意,8%的人不滿意,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有報銷醫藥費少,報銷手續煩,定點醫院收費高,定點醫院看病手續煩,定點醫院少,就醫不方便,定點醫院醫療水平低等。

  5、47%的人認為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所承擔的比例基本合適,11%的人認為過高,10%的人認為過低,3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

  6、在現有合作醫療基礎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醫療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員患病,經常就診的醫療單位44%是村衛生室,44%是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是私人診所,5%是縣級或以上醫院。選擇上述單位的主要原因56%是離家近,13%是質量好,11%是定點醫療單位,8%是有熟人,7%是價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調查前半年,22%的農戶沒有家人患病,59%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農戶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農戶有家人患了大并重病,2%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其它玻89%的人患病后及時就診,共花費醫藥費121743元,按照規定能報銷或減免43509.4元,實際報銷或減免20712.3元。沒有及時就診的主要原因有病輕,自己治療,經濟困難,能拖則拖,醫藥費不能報銷等。

  9、43%的人認為現在看病難,51%的人認為不難,6%的人選擇說不清楚。認為看病難的主要原因有經濟困難,醫院缺少名醫,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手續太煩等。

  10、86%的人認為現在看病貴,5%的人認為不貴,9%的選擇說不清楚。認為貴的原因主要有藥品太貴,檢查太多,醫療機構亂收費,個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農戶因家人得病在200*年向醫生送過紅包。

  三、農村居民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1、報銷范圍窄、比例低,報銷的醫藥費少。調查顯示,實際報銷或減免僅占全部醫藥費的17%,農民掙錢不易,他們希望每一分錢的投入都要得到回報。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對小并門診補償的比例很低。而一般來說,農民患上需住院治療的大病相對較少,而頭痛、感冒等小病時有發生,但不需住院治療。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導致農民認為付出多,回報小,不劃算。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的積極性,身體健康、沒有患過大病的農民不太愿意參加。調查顯示在200*年僅17%的農戶得到補償,表明絕大部分農戶近期并沒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得到實惠。部分農戶在問卷上寫上了他們的困惑:“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報銷?”。

  2、部分定點醫院不規范經營,亂收費,農民利益受損。調查顯示藥品太貴、檢查太多及亂收費是目前看病貴的主要原因,而現在的醫療機構都是按市場經濟規律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目標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點醫院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第一線的部位,它的服務好壞和收費高低至關農民切身利益。定點醫院收費普遍較高,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能獲得的補償相比微不足道。許多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醫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么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為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3、定點醫院少,看病手續煩。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鄉鎮衛生所、村合作醫療站以及個體醫生。因為他們覺得這些醫療單位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收費低,服務態度好。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4、村衛生室及私人診所的醫療服務水平低。所調查的100戶中,有51%的農戶患病選擇經常就診村衛生室或私人診所。在這些醫療單位中,規模孝設備簡陋、藥品種類少。醫生的文化素質低,難以滿足農民就醫需要。在80年代以前從業的人員中,很多都是集體經濟時期的赤腳醫生,他們的醫療技術水平普遍較低。

  5、醫務人員的素質差。調查顯示患大病的農戶有超過50%的人給醫生送過紅包,部分定點醫院的醫生服務態度欠佳也是農民看病難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1、加大************的'投入程度,充分體現************為民辦實事的誠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系全市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從調查情況看,************要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的投入,各級人民************應按照中央有關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對農村衛生醫療的投入力度,加強基礎醫療,這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要切實承擔起組織和資金支持的責任。沒有************出面組織,合作醫療就會失去組織基礎,************的適當(根據財政支付能力)資金支持能夠對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產生很大的引導和激勵作用。

  2、及時調整補償標準,擴大報銷范圍。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從調查資料分析,報銷比例低是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滿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淀過多,也不出現透支,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4、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在全市依據一定標準確定一批定點醫療機構,并根據成熟一家擴大一家的原則,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覆蓋面,參保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

  5、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改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

  6、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現有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能,特別是要加強市、鄉、村衛生機構縱向業務合作,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鄉、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7、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制度,切實降低農村藥品價格。從調查看,醫療支出已經成為農村居民一項沉重的經濟負擔。在全部調查農戶中,醫療支出占人均純收入的7%。盡管經過幾次醫改,藥價幾度下調,但高昂的醫藥費用仍是農民進醫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礙。因此,加強農村藥品監管,平抑農村藥價,是當前農村衛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必須加強監督、檢查,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使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以醫德醫風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切實維護參合農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讓困難群眾也能看得起玻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

  8、繼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控制不合理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狠剎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監管,全面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嚴肅查處違背職業道德,違反法律法規,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醫德醫風教育,大力弘揚白求恩精神,學習業內先進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質和道德情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頭作用。廣泛開展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充分運用輿論引導,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有效促進醫德醫風建設,為衛生改革和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9、可以對患重并大病的因病致貧農戶實行醫療補貼。

  10、多渠道、多方面增加農民的收入,用發展的方式解決農民“看病貴”的問題。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4

  公安縣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邊緣,荊江南岸,版土面積2257平方公里,轄16個鄉鎮、431個村、101.4萬人,其中農村人口77.3萬,農民人均純收入2885元。20xx年,公安縣被列為全國八個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之一,從20xx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試點工作。試點中,我們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愿的原則,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高農民認識,增加參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規范,在運行上力求有序,較高質量地推進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農村的深入開展,使農村的醫療保障水平有了較大提高,農民因病致貧的現象大為減少。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強領導、健全網絡,構建了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制。

  1、健全組織領導體系。縣、鄉兩級政府分別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的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村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小組。同時成立了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定編制6人,各鄉鎮相應地設立了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按參加合作醫療人數1:20000的比例配備;并在村衛生室設立了核算員,由鄉村醫生兼任。注重加強工作專班隊伍建設,從20xx年起,對鄉鎮和縣直定點服務醫療機構合作醫療專管員實行考試聘用制度,經考試、考核后擇優錄用。錄用的專管員在縣合管辦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工資待遇由縣合管辦考核發放,業務上與所在單位徹底分離,不在醫療機構兼職,獨立行使監督職能。

  2、落實經費保障體系。為切實保障合作醫療工作的順利開展,縣財政將縣合管辦人員和工作經費按行政事業人員經費標準列入預算,20xx年列支20萬元,并將鄉鎮經辦機構人員經費按預防保健人員經費標準納入衛生事業經費預算,20xx年列支16萬元。今年,縣財政還增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改印費用16萬元。

  3、建立信息網絡體系。籌建了公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點擊網站就可查詢或下載合作醫療各項政策、工作動態、補償公示等。網站開通以來,點擊人數已達43000余人次。同時開發了實用性較強的《公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用系統》,對定點服務醫療機構、鄉鎮合管辦實行了計算機聯網管理,加強動態實時監測,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了失誤,堵塞了漏洞。

  4、強化責任考核體系。堅持縣、鄉(鎮)兩級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將農民的合作醫療政策知曉率、參合率納入政府和主要責任人的述職和考核內容,強化政府的引導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我們還制定了《縣財政局合作醫療工作職責》、《農業銀行公安支行合作醫療工作職責》、《縣農業稅務管理局合作醫療工作職責》等,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用制度強化責任,形成了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合力,推進了科學化管理。

  (二) 強化監督、規范管理,確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穩運行。

  1、不斷完善基金收繳方式。20xx年合作醫療剛開始進行試點時,有的地方先登記后收費,出現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費,沒生病的人不愿交費的現象。為有效解決合作醫療統籌費收繳難、效率低的`問題,以及農民年初登記年尾不交錢的問題,從20xx年開始,我們實行邊登記、邊簽合同、邊繳費、邊發證的“四邊”工作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完成。今年試行以來運行良好,共有42.7萬農民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收繳率為100%。

  2、切實規范基金的管理。嚴格實行“收、管、支”三分離模式,做到收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看不到錢。通過農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的實時監控。農民個人門診基金納入合作醫療基金統一管理,分鄉鎮核算。鄉鎮建立了農民個人門診帳戶臺帳,分村記帳,明細到戶,精確到人。農民個人門診帳戶可隨時到鄉鎮經辦機構查詢,做到了縣、鄉鎮、村、農戶“四對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我們積極探索并成功實施了五項管理制度,有效地將醫療費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內。一是實行住院醫療費總額控制制度。對各級定點服務醫療機構制定了醫療費用總額控制標準,如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人均醫療費控制在2300元以內;鄉鎮衛生院人均醫療費控制在1000元以內。凡參加合作醫療人員因病住院人均醫療費超過控制總額的,超過部分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二是實行醫療服務項目限額結算制度。制訂了《公安縣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和《手術項目結算標準》,共核定常用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197項,凡超過規定服務項目結算標準的部分,農民不繳,合管辦不補,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三是實行合作醫療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醫療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使用比例,鄉鎮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控制在5%以內,縣級控制在10%以內,市級控制在25%以內,超過規定比例的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從補償基金撥款中扣出。四是實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住院病人在醫院住院治療時,就診醫院必須將住院病人一日消費卡送到床頭,讓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費。五是實行藥價公示控管制。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嚴格執行藥品招標采購,鄉鎮衛生院實行實價進藥,村衛生室的藥品由鄉鎮衛生院統一配送。藥品一律實行順價銷售,銷售價格公開、公示。

  4、嚴格加強對補償費用的審核監管。推行住院補償“三級結算審核制”。參合農民在定點服務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時由醫療機構進行資格

  審查,出院時合作醫療補償部份由醫院直接補償;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負責對補償情況進行復審,審查出來的問題由其負責處理;縣合管辦負責對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上報的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對審核出的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補償,并責令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時,加強對住院情況的實時監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對到床頭。實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證相符;二查病歷,看記錄和醫囑執行是否真實;三查處方,看用藥是否符合規定;四查服務、手術、檢驗、藥品、材料,看收費是否符合規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處冒名頂替行為10起,扣減違規收費、違規補償金額32073元,處罰定點服務醫療機構1個。

  (三) 以人為本,合理補償,讓農民在合作醫療中切實得到了實惠。

  1、不斷調整完善補償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指導下,我們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及預測,先后4次調整了有關補償政策。一是調整住院“起付線”標準。鄉鎮定點服務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線”由100元調整為50元,地市級醫院住院起付線由200元上調至400元,引導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擴大補償范圍。將地方病血吸蟲病、住院分娩、非人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傷害等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三是將中風后遺癥、糖尿病、惡性腫瘤、肺結核等七種慢性病實行門診限額補償。四是支持和鼓勵中醫藥參與農村合作醫療。將中醫醫療機構、組方中藥飲片、自制中成藥、適宜技術均納入了合作醫療補償范圍。

  2、充分尊重參合農民的權益。尊重患者的擇醫權,實行合作醫療一證“走”全縣,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患者在本縣范圍內各縣、鄉(鎮)、村定點服務機構就診,不需辦理轉診手續。住院治療直接補償,門診屬地報銷,讓參合農民充分行使自主擇醫權,防止層層設卡截留病員,消除醫療隱患,并促進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良性競爭。尊重參合農戶的知情權。實行合作醫療公示制,將《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手術項目結算標準》、《湖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參合住院患者結算流程》、《參合農民權利和義務》等規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掛在定點服務醫療機構補償結算處,方便參合人員對照結算。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每月月初將上月在其處住院治療并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的病患者基本情況及補償金額上墻公示,接受監督。

  3、盡力擴大合作醫療保障程度。為使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享受到合作醫療制度最大的優越性,讓農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我們推行了住院醫療費用補償保xx度,從20xx年3月1日起實行,在鄉鎮衛生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額50%的,補償保底到50%;在縣二人民醫院、縣皮膚病防治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額35%的,補償保底到35%;在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婦幼保健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費用30%的,補償保底到30%;在縣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費總額20%的,補償保底到20%。另外,我們還推行了二次補償制度,如果合作醫療基金節當年余較多,則對患者進行適當的二次補償。如20xx年對部分重病患者進行二次補償60多萬元。

  4、積極探索門診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們在埠河、麻豪口兩個鄉鎮對門診補償進行了不同模式的試點。埠河鎮實行的是“鎮級統籌,合醫不合藥”的辦法,主要是對門診服務費全免和對常規檢查費用減免,但對藥費不進行補償。麻豪口鎮采取的是“鎮級統籌,既合醫又合藥”的辦法,即對門診按醫療費的20%的比例補償,并設立封頂線,每次不超過6元;單項檢查費在40元以下的按20%進行補償,超過40元部分不予以補償。一年多來,兩個鄉鎮門診合作補償的方式運行基本穩定,體現了“農民互助、政府補助,大病大補、小病小補”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點,得到了農民的認可。

  目前全縣參合農民達到43萬人,基金運行規模達到1645萬元。20xx年,在確保人平10元的門診補償全部落實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補償,補償金額680.3萬元,列支慢性病補償、大病救助、二次補償、健康體檢等228.9萬元,大病統籌資金節余99.2萬元,大病統籌資金有效使用率達到91.5%。

  二、幾點思考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問題,需要逐步加以解決。

  (一) 合作醫療運行成本逐步增高。

  據測算,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參合率達到60%時,人均成本費用達到2.5-2.8元,全縣費用支出達到100萬元左右。縣人民政府在合作醫療的配套費和管理費用方面,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衛生部門也承擔了很大的經濟壓力,但仍無法滿足不斷增長的資金需求。公安縣是農業大縣,是補貼財政,吃飯財政,財力十分緊張,難以滿足公共衛生保障體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級部門把縣、鄉合作醫療工作經費列入衛生事業發展項目,從資金上予以支持。

  (二) 合作醫療基金面臨醫療費用上漲的壓力。

  盡管我們在醫療費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醫療費用上漲也有其內在的必然因素。如果醫療費用不斷上漲,而合作醫療籌資固定不變,最終會導致合作醫療基金不能滿足發展的需求。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要么降低補償標準或范圍;要么增加合作醫療籌資標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增收,后者有較大的可及性。增加籌資標準時,國家補貼部分和農民上交部分都應相應提高。

  (三) 農村衛生專業人才匱乏。

  由于人才流動的市場化作用,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缺乏的問題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緩解。一方面是中專無人讀,大專畢業生引不來,多數鄉鎮衛生院近5年來沒有新進大中專生,形成了一個人才斷檔期;另一方面是培養成才的想跳槽。鄉鎮衛生院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決占總人口70%的農民基本醫療服務,首先要解決農村專業技術人員匱乏問題。如何改善待遇、培養人才、留住人才,是當前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具體問題,更是真正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的方向性問題。

  (四) 村級衛生組織建設亟待加強。

  村級衛生組織是農村衛生工作的基礎,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初級衛生保健,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對村級衛生機構的建設、管理,以及鄉村醫生的待遇、激勵、約束等,國家沒有政策,地方沒有規定,以致成為衛生政策的盲區。隨著國家“三農”政策的落實,農民經濟條件好轉,村級衛生機構建設和鄉村醫生的水平將無法適應農民日益提高的醫療保健需求。國家應制訂相關政策,對村級衛生機構建設和鄉村醫生培訓給予適當的投入,不斷提高農村衛生工作水平。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XX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XX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于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補償水平在25%35%之間,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占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為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持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XX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運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絡和軟件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XX區、XX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為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著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20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20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著力建設三大體系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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