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6篇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1
一、師德師風考核

(一)師德師風考核是教師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之一,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六盤水師范學院關于印發教師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師院通字[20xx]109號)文件執行。
(二)師德師風考核由教師工作處牽頭,各系具體組織實施,受學院師德建設員會的指導。
(三)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該教師該學期師德師風考核為不合格。
1.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4.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5.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給予警告或者箭處分;
6.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7.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給予警告或者箭處分;
8.組織或參與黃、賭、毒、封建迷信及等活動;
9.違《六盤水師范學院教師禮益范》的'規定,在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10.拒絕接受學院、系、部門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11.因工作不負責任,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
12.其他違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二、師德師風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考核獎勵
1.學院設置“師德標兵”獎,每學年從師德師風考核優秀的教師中評選表彰一定數量的“師德標兵”。
2.將教師師德表現作為評先評優的首要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師德師風評價為優秀的,在教師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學術帶頭人、各級各類優秀教師評選推薦中優先考慮。
(二)考核懲戒
對師德師風考核評價不合格的教師,給予以下懲戒:
1.2年內不能參加各種評先評優。
2.職稱申報或職稱晉升往后延遲2年。
3.下一個學年不能承擔教學任務,自費離崗學習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本辦法由教師工作處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幼學校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校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本年度在編在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在編在冊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積分考評,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省級肯定或獎項的`個人或集體可以根據級別再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幅度由班子會討論而定。
3、對在校嚴重違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傷害事故的教職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責任。
三、考核流程:
在編在冊教職員工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較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三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
2、二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傷害赴醫院處理,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1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
3、一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取消文明單位、家長投訴、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學校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
4、重安全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校重傷、或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教體局上報;由教體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文之日起執行。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3
為不斷提高我校的教學輔導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校獎懲制度:
(一)獎勵
1、每月平安獎50元。
2、每月全勤獎50元。
3、每學期招生結束后所有老師介紹過來的學生給于5個百分點的獎金。
4、每周優秀班每月獎30元。
5、優秀日常活動(包括輔導紀律、教室衛生清潔)組織獎,每月獎50元。
6、優秀生活老師(包括宿室整潔衛生、對學生日常打理)每月獎50元。
7、學生接送老師每周整隊有序接送學生獎30元。
8、協助校長,執后勤工作,熱心于學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設工作突出獎80元。
9、與學生溝通好,有愛心,有責任心,家長響好,每月設優秀老師獎100元。
10、學生在校表現突出進步很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設獎金1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20xx元。
2、學生在班鹼吵鬧不做作業或跑到別班級吵鬧教師沒有即時督促扣工資50元。
3、在校內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100元。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4、在校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學校的榮譽和形象的,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
5、每月對班級學生調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60元。
6、教師必須根據校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20元。
7、班級衛生不干凈,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10元。(誰當班誰負責)
8、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50元。
9、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工資100元。會事假扣工資30元,會病假扣工資20元。會遲到只扣分不扣錢,沒有質量和本月全勤獎獎。
4、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全文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4
第一條 根據《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街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效能。
第三條 考核原則。
(一)履職原則
1、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和工作落實,確保實現高新區、街道制定的工作目標,確保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各村(社區)、各部門、各企業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總體規劃。
2、管行業(領域)必須管安全。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必須做到嚴密部署,嚴格監督檢查,確保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開展。
3、領導干部必須落實“一崗雙責”。各村(社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村(社區)、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實事求是原則
被考核單位要向考核單位如實映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不得弄虛作假。發現不如實映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和數據的,將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考核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考核辦法對考核單位進行客觀公正評價,考核結果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考核范圍
各村(社區)、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與街道辦事處簽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五條 考核內容
原則上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具體工作目標和任務為主。
(一)對村(社區)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及較以上事故控制情況。按照上級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評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計劃年度的部署、安排及執行情況。
4、用于消除事故隱患、防止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等安全生產資金的安排、投入和管理、使用情況。
5、以打擊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機構建設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為重點的安全生產主要工作部署、開展及落實情況。
6、重危險源監控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重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和治理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搶險救援、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及落實情況。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
(二)對街道有關部門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機制、責任體系的建設情況。
4、街道組織開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產重要活動(包括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重點任務、主要工作貫徹落實情況。
5、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薄弱環節的研究解決情況。
6、重危險源監控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隱患“掛牌”督辦、治理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搶險救援、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及落實情況。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
(三)對生產經營單位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控制情況。
2、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3、安全誠信和安全文化建設情況。
4、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建設及企沂安全情況。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職責和政策的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第六條 考核方法
1、聽取匯報。由被考核單位向考核單位匯報《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責任書》所明確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查閱資料。查閱被考核對象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中所明確的工作任務,進行研究、計劃、部署、開展和落實等相關會議記錄、文件、資料、檔案及其他有關材料。
3、實地檢查。根據考核工作需要,選擇性對有關部門、單位、企業進行抽查。
4、綜合評定。考核單位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被考核單位進行綜合評定。
第七條 綜合評定采取評分制。其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權重原則上各占50,具體由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確定,滿分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該項設定分值扣完為止):
1、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控制考核指標每增加1人扣0.5分;發生一般以上死亡事故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
2、年度考核有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扣10分;有第十條所列情形的,存在一項扣5分。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
2、考核得分在80-90的為良好。
3、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為合格。
4、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九條 存在下列情形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1、年度考核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
2、發生較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第十條 存在下列情形的年度考核綜合評定不能評為“優秀”、“良好”等次。
1、發生瞞報、謊報或故意拖延遲報事故的;
2、發生事故后搶險救援行動遲緩、造成損失擴和惡劣影響到;
3、對重安全隱患督辦、治理不利導致嚴重后果的;
4、執法違法或執法發生嚴重錯誤,導致國家賠償或司法敗訴結果的。
5、學校考核獎懲制度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5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規范學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職員工待遇,穩定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
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第二條考核分配原則
2.1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3簡明務實,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經教師大會通過,學校選舉以下同志擔任績效考核工作:
組長:肖紹桂
成員:向衛華馮瓊花
向建求(教師代表)胡暾陽(教師代表)
第四條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4.1分配權重
4.1.1績效總額的分配權重: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績效浮動標準執行。
4.1.2績效考核分項目分配權重
1、月崗位目標年度平均分占50%;
2、師德師風得分占10%
3、教學質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
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分=月崗位目標年平均分×50%+師德師風得分×15%+年度教學質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課堂教學評價得分(兩期平均)×10%
4.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所得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全校考核人員總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全校考核總分為1800分,張三得90分,則張三應得績效工資=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對于當年在編但由于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學校同意,未在崗的教師,按人均績效工資計算(人均績效工資為中心學校核算的全鎮人均績效工資,若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類人員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辦事):
第五條月崗位目標考核
5.1崗位目標分計算
5.1.1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各月崗位目標總分÷考核月數
5.1.2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教師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師個人崗位目標年平均分的50%計入績效考核崗位目標板塊得分。
5.2月崗位目標考核內容
5.2.1常規教學(50分)
1、備課(10分):及時認真撰寫教學計劃、教案,提倡備詳案,不沿襲舊教案。每缺一個計劃扣2分,每缺備一節課扣1分,沿襲舊教案此項不計分。
2、作業(5分):及時批改作業,并且認真細致。每少一次作業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過于簡單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寫一篇扣5分。
3、檢測(5分):語文、數學、英語每月一次檢測。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課(5分):按課表、按時上下課。上課遲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節課扣5分。經檢查未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5、送檢(5分):做好課前教案送檢工作,每缺檢一次扣0.5分,以檢查組登記或教導處抽查結果為準。
6、教研(5分):語文、數學、英語老師每期不少于一次公開課,必須認真設計,每少1次扣2分;學校分學科進行教研活動時,所有學科教師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則每次扣2分;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一篇,未寫扣2分;每月教學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課堂效果(5分):教學效果較好,課堂有效檢測達標率為50%以下,每節扣2分(以學校行政人員隨堂聽課效果檢測為準)。
8、學生評價(5分):每月測評一次,滿意率80%記滿分,滿意率70%扣2分,滿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聽課(5分):每周一節聽課(指隨堂聽課),全期聽課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行政人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每少1節扣2分。聽課無評價,無授課人簽字均不計聽課節次。
10、獎勵:參加中心校及以上賽課活動的加1分,獲獎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級質量檢測獲前1、2、3名的分別加5、4、3分。參加其它教育教學活動獲得中心校及以上單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職(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曠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喪,產假)扣3分/天,每遲到半小時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簽扣0.5分。
2、集會活動出勤(3分):學校的各種會議、集會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時完成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按時送交各種材料等。不及時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檢查(2分):未檢查扣2分/天,未及時登記扣1分/次。
5、考務工作(3分):缺監考1場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監每場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改扣2分,監考看書看報玩手機扣1分/次。
5.2.3教師行為習慣(15分)
1、上課常規(5分):不帶教案進教室,扣1分/次,上課吸煙、接打手機每次扣1分。
2、教態語言(3分):語言行為文明,做學生楷模,言語及行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凡坐著上課每次扣1分。
3、衛生習慣(4分):辦公室或宿舍整潔,無過夜垃圾。辦公室或宿舍不整潔或有過夜垃圾等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以學校每周的`辦公室衛生評比記錄為準)。在校園內亂丟垃圾,每次扣1分。
4、穿著形象(3分):男教師不留須,不留長發,女教師不著奇裝異服,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家長議論頗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進教室,冬天上課不戴手套,每發現一次扣1分。
5.2.3學習培訓(5分):
1、學習考勤(3分):積極參加各類學習和培訓,報了名未參加被組織單位通報的每次扣5分,在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學習效果(2分):參加縣級及以上業務培訓,在培訓期結束后應撰寫學習或培訓心得交學校存檔,未交扣1分/篇,參加“省培”或“國培”的學員,經考核不及格扣2分;脫產“省培”或“國培”的教師,在培訓結束后要舉行不少于1次的業務學習心得報告會,未舉行的扣1分/次。
5.2.4晨讀、晨誦、午讀管理(10分)
1、晨讀守班(2分):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誦開展(2分):按學校統一要求開展晨誦,未開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開展扣0.5分/次。
3、午讀指導(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導扣1分/次。
4、閱讀常規(3分):學生閱讀報告及時認真批閱、簽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閱讀·夢飛翔的要求為準)。
注:非閱讀指導教師按考核教師平均分計算。
第六條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6.1師德師風考核得分計算
6.1.1教師師德師風年平均分=各月師德師風總風÷考核月數
6.1.2按教師個人師德師風年平均分的15%計入績效考核崗位師德師風板塊得分。
6.2師德師風考核內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家長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政府或國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職業道德(20分):對學生變相體罰扣2分/次,體罰扣5分/次,嚴重體罰扣10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5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在年度績效分中扣5分/次。(此項扣分以家長舉報到學校,并按造成影響的程度為標準扣分)
6.2.3為人師表(10分):在公開場合有講臟話、粗話、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師道德標準的行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愛崗敬業(10分):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和試卷泄密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扣5-10分/次。
6.2.5遵紀守法(10分)凡學年內因違法亂紀受到縣級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1、2、3、4、5、6、10分。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6.2.6作風操守(10分):工作日內打牌、賭博,非工作日內聚眾賭博被舉報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風不正派,搞不純男女關系并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10分。
6.2.7財經紀律(10分):及時上交公款,不亂訂資料,不亂收費。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責令退還所占財產,拖欠金額超過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責任(10分):在工作職責內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況特別嚴重的,由考核小組在研究決定在年度績效總分中扣分。
第七條教學質量考核(15分)
7.1教師教學質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師兩學期任教科目教學質量檢測得分的平均分,并以兩學期的平均分直接記為年度績效教學質量板塊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學質量檢測為依據,質量檢測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與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
7.3因工作或崗位需要未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的質量得分取主科教師教學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雙主科教師取兩科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別獲得片區1、2名的按第1名計算質量得分。
7.6中心學校檢測科目得分計算仍以在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名次計算。
7.7閱讀指導教師閱讀指導效果得分按學校《閱讀·夢飛翔考核細則》實行。
第八條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計算方式:個人工作量÷平均課時量×10(并以這一得分直接記入年度績效工作量板塊考核得分)。
8.2男教師年滿55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9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4周歲)
8.3工作量系數標準:
課堂教學評價(學校另行制訂課堂教學評價細則)、
此項滿分為10分,每期對每們教師進行一次課堂教學評價,根據兩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崗教師以當期得分計入,非教學崗位和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52周歲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予評價取平均分。
第九條安全績效考核
(學校另行制訂安全考核細則,并另行發放安全績效獎。對于出現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在本細則師德師風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適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項目則由校務會研究,報考核小組討論,并提交教師會討論通過相關考核結果。
培訓學校教師績效考核6
每個人100分基本分。
獎勵加分制度:
1.上課積極搶答問題并且回答正確+20分。
2.作業完成良好+40分,優秀+100分,完成并且家長簽字+30分。
3.遵守課堂秩序和紀律+20分。
4.上臺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學員+100分。
5.考試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懲罰扣分制度:
1.遲到早退-20分。
2.作業不完成-40分,家長不簽字-30分,兩者都未完成-100分,并且叫家長。
3.隨手扔垃圾、吐痰-20分,并且懲罰打掃衛生。
4.有上課搗亂行為-20分。
5.有罵人行為-30分。
6.有打架行為-100分,并且叫家長。
7.損壞公物-100分,并賠償。
8.有弄虛作假行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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