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03 19:01:53 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25篇)

  財務管理制度 篇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七、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八、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團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儉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職責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進取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景,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供給;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職責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向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團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團體決審批制度。未經團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職責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 篇5

  1、財務管理采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約,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更好地完善本店的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1、每天上班前服務員向經理領取酒水單并做好登記工作。次日上班前由經理監督盤點酒水單的張數。如有丟失按每張10元罰款。

  2、收銀員收款后蓋章須直接把紅單交給服務員,有服務員交給吧司取貨。

  3、吧司看單后出酒,吧司的紅單與收銀臺的白單必須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

  4、吧司與收銀員要做好每天的日銷售報表。

  5、吧司管貨,收銀員管錢,所有貨物必須開單才能出貨,每月盤點如有缺貨由吧司負責。

  6、酒水單需要涂改時必須經過服務員、經理和吧司簽名才能有效。

  7、服務人員開錯單,送錯酒水燒烤小吃等由該服務人員負責。

  8、存酒單由客人自行保管,剩余的酒水進庫房作增加庫存處理,其他人員不得私自處理剩余的酒水。

  9、獲獎的瓶蓋上繳公司統一按規定處理,不得私自藏匿,否則,每發現一個罰款10元,第二次發現按開除處理。

  10、每張報銷單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和經理簽名方可報銷。

  11、每店店長享有200元內非正常支出的決定權,超出200元的非正常開支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12、每店店長享有一定量的簽單權,財務必須做好簽單的每天登記工作。

  13、每月的月底為固定盤點時間,月中不定期盤點1-2次,由財務主管負責安排時間。盤點必須經理、收銀和吧司到場監督,并在盤點單上簽名確認。

  14、收銀員每天按要求備好定量的`備用金,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財務主管匯報。財務主管人員和監督員有權在任何時間進吧臺檢查財務收入情況,收銀員要密切配合。

  15、公司的任何人員都必須對外保守公司的財務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財務情況,否則,以開除論處,造成公司的財務損失,由該人員負責賠償。

  16、每月的月底為發放工資時間,10日為發放提成、獎金、補助時間。財務必須提前兩天做好工資和提成報表,由財務和店長核準,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17、除招待需要,任何人不許簽單掛賬。

  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并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說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并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鑒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鑒,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并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鑒后,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并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1.餐飲服務中心實行財務集中管理,部門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2.餐飲服務中心所屬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學校和后勤發展集團有關財務的,法律,法令,法規及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財務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3.餐飲中心財務室負責日常的報帳,算帳,記帳等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同時也要為中心主任提供會計信息和經濟分析數據,參與中心的規劃和決策。

  4.財務室協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實行主任"一支筆"的財務審批制度。

  5.會計人員應盡職盡責作好會計工作,嚴格實行會計監督,遵守成本開支范圍,降低伙食成本費用。會計人員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人員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權力和義務。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2.遵守"現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嚴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準用任何方式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4.現金發生差錯,要及時查明原因,作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處理。

  5.各部門當天收入的現金要及時上繳中心財務室,財務室要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6.每天營業收入的現金要由保管員,核算員負責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后及時入帳,并由部門負責人、當事人簽字。

  7.任何人不得將收入的現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購人員使用現金,必須由二人負責,持市場購貨報銷單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到中心財務室報帳。

  9.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馬虎,造成現金丟失、被盜,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損失。

  三.銀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會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出借,出租銀行帳號,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填寫結算憑證,必須認真,準確,清楚,不準涂改,大小寫金額要一致。

  3.出納人員從銀行購回支票,首先要按號碼順序在支票登記薄中登記,然后啟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納員要認真核對銀行往來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對未達帳款要及時催要清理。

  5.中心會計要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6.支票與印鑒要分開存放。

  7.采購員領取支票前,必須填寫《餐飲服務中心空白轉帳支票領請單》,經主任批準后,由出納員填好日期,用途,限額,方可領取。

  8.采購員使用支票結帳后,要及時報帳,如遇特殊情況,經主任批準后,也必須在月底前結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須填寫借款單,由中心主任審批后方可支付。

  3.采購人員周轉金到年底必須歸還,次年重新辦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須在任務完成一周內報帳。

  五.收據管理與報帳制度

  1.建立收據信用登記薄,由專人負責管理。

  2.開錯的收據,必須全套留存在本收據本內,不準撕下廢棄。

  3.購買伙食原材料商品報帳時,必須填寫市場購貨單及發貨票方可報帳,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4.報帳時,市場購貨單,發貨票,必須有保管員,經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同時,發貨票為一票多樣商品時,必須列出購物名細及單價,保管員,經手人簽字后附在發貨票后。

  5.旅差費按學校財務規定執行。

  六.會計憑證復合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憑證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在裝訂前要進行復核。

  2.對于復核出有錯誤的會計憑證,要按規定的程序改正。

  3.會計檔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要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毀損散失和泄密。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要銷毀時,必須報集團財務科批準后方可銷毀。

  6.會計檔案銷毀時,應在后勤集團財務科派人監督下,經中心會計出納核對準確后進行,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中心主任。

  財務管理制度 篇9

  財務管理細則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⒈力求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⒉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⒊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⒋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⒌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⒈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⒉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⒈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收費時,一律由學校總務處辦理,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學校一種收費發票,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⒉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教育,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⒈對違反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紀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責任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⒉對違反規定,造成重大違紀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駐馬店市邦德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定是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活動,促進公司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強化自我約束能力。它是制定具體財務會計管理辦法和操作規范的依據,是財務會計制度體系有效實施的.保證。

  第三條:總經理主持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四條:財務部為職能機構,具體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工作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做到方法正確、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齊備,符合時限。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應當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手續齊備,數字準確。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應用。

  第五條:公司應當設置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賬簿以及各種必要的輔助性賬簿。各種賬簿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或者記賬憑證匯總表等登記。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若有必要變更,一般應當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時變更,并在變更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予以充分說明。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八條:公司按“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形成總體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完整核算與成本單獨核算相聯結的、有機的會計核算整體。

  第九條: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公司財務管理部作為公司財會工作的職能部門統管所屬范圍內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范機關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收入規范,支出合理,確保機關的正常運轉,讓財務工作真正達到“增收、節支、增效”的目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則:遵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事,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和“保工資、保重點、保穩定”的原則,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使我鎮的財務管理進一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三、嚴格實行計劃付款制度。理財小組每月召開一次財政例會,根據資金情況,按照“三保”原則,研究決定本月用款計劃,由出納嚴格按計劃付款,嚴禁無計劃擅自付款。

  四、財政所認真做好記帳、算帳、報帳、檢查和分析工作,對鎮財政范圍內的一切收支要及時登記入帳,按月編送報表,按季分析收支預算執行情況,隨時向領導提供數據情況,合理合規地控制支出。

  五、本制度包括總則、票據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四大部分。

  第二章票據管理

  一、票據管理的范圍主要為收款收據等專用憑證,票據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為財政所總會計。

  二、鎮統一使用財政在市非稅收入管理局領取的正規收據(統計經管站除外),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如確需使用其他相關部門的專用收據,必須由財政所統一到相關部門領取,再予以發放。

  三、鎮屬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原則上都不得領取票據,所有收款項目統一由財政開據收款,財務獨立核算的鎮屬機構和遇特殊情況確需領用票據的,須經審批財經領導同意,開出領據審批單后方可到財政所領取。

  四、領取收據必須嚴格辦理登記報領手續,必須有經辦人、領用人簽字。每次限領一本,交帳后方可續領正本。

  五、根據市非稅局對鄉鎮票據管理的要求,票據必須每月零結清,所有領取的票據每月24日前到財政所簽核(含當月未使用的票據),再由總會計將領用、簽核情況報市非稅局。

  六、各村(居)委會按規定統一使用《湖南省農村公益事業籌資專用收款收據》,由各村(居)委會會計到村賬鎮代管中心領取。

  七、票據必須嚴格按規定使用,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遺失、擅自損毀,不得拆零使用票據。

  第三章收入管理

  一、各站所所有收入必須在發生的當天以現金上解財政,也可將現金存入財政指定帳戶,不得坐收坐支、留存,如遇特殊情況,最遲不超過五日,上解資金的使用由財政統籌安排,各站所收入可按比例優先安排使用。機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嚴禁私設明目亂收費,嚴禁收款不開收據打白條隱瞞收入,嚴禁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

  二、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等財產的`出租、處置收入資金統一歸口財政。

  三、各站所及個人不得擅自借貸資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一、由財政所報銷的原始發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符合財經制度。

  (2)發票項目必須填寫齊全。

  (3)有經辦人并驗收人簽字。

  (4)金額相符,無涂改現象。

  (5)必須為正式發票。

  (6)需在規定期限內(一般為事發后15天,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0天),每月15日和30日統一到財政所報賬,超過報賬期限責任自負。

  (7)發票粘貼要體現一事一單,不同類型、事由支出必須分開粘貼,不能混合。

  (8)有附件的發票必須帶附件,其中租車、煙酒、餐飲、辦公用品類發票必須有附件及明細單。

  (9)發票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先由財政所通過網絡申報鄉財局審核同意后,再按相關程序報銷。

  二、合法的原始票據報銷程序:

  (1)不得簽單,必須先請示,然后自行墊付,再拿原始憑證到財政所報賬。

  (2)所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和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并注明日期及用途。

  (3)經鎮長同意后,由分管財貿領導簽字。

  (4)領導簽字、財政所長審核后,由行財會計開出紅票交出納按付款計劃單付款報銷(注:每周定于星期一、星期四報銷發票)。

  三、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借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由審批財經的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借款,借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未還的,審批人在借據上簽署扣款意見后,由財政所從借款人工資和其他個人款項中相應扣回。

  四、鎮域范圍內的招待用餐應安排在機關食堂,標準為20元/人,且原則上不安排煙酒,煙酒的發放必須請示黨政一把手同意。除黨政人協四大家及市委政府、兩辦正常督查、檢查、調研列為鎮公用經費統籌開支外,其余一切開支均在各站所包干經費中列支。鎮域范圍外的招待用餐嚴禁簽單,實行報告制,報請書記、鎮長同意后方可開支,未經同意擅自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食堂接待由分管領導到辦公室申報,黨政辦主任在登記表(見附表一)上進行登記,開具接待通知單,食堂憑通知單按月到財政所報賬。

  五、空調、辦公家具、大型儀器、電腦等辦公設備的采購,由分管領導拿出采購計劃報請鎮長同意后,由財政所集中購買,并辦好實物驗收登記,及時建好固定資產臺帳。

  六、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各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匯總交黨政辦,經鎮長批準后,由黨政辦統一定點采購,財政所統一按月結算。

  七、各部門的打字印刷、宣傳品制作等原則上在鎮打印室進行,特殊情況由部門負責人報請分管領導同意后,交由黨政辦統一在定點單位簽單制作,由財政所統一按月結算。

  八、全年各項會議一般在鎮域范圍內召開,統一在機關食堂就餐,用餐標準按會議規模參照招待來客用餐標準執行,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開支酒水、香煙等其他費用。大型會議和規格較高的會議,要本著節儉的原則,由黨政辦編制會議費用預算報鎮長審批,由財政統一安排經費。

  九、機關房屋的修繕和辦公室的裝修及大宗采購和基建維修工程,參照政府性投資辦法實施。

  十、機關水、電、通訊、網絡、雜工等各類日常支出,先由黨政辦簽字審核,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財政府款。

  十一、公務租車及車輛管理:

  (1)鎮里統一安排的公務租車,由黨政辦在登記表(見附表二)上進行登記,并注明事由、時間,由分管財經的領導簽字后再到財政所報銷。

  (2)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公務租車,由分管領導報黨政辦,經鎮長或機關支部書記同意后,由辦公室在登記表上登記,按報帳程序報帳。

  (3)車輛維修管理:車輛需維修養護時,先由司機向辦公室申報,并報請書記或鎮長同意后,到定點單位(由辦公室和財政所共同考察確定)維修,由財政所統一結算。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參加的脫產學習和短期培訓的學雜費,按通知要求予以報銷(憑黨政領導簽字的原始學習培訓通知書),誤餐費按相關規定標準報銷。

  十三、機關工作人員的通訊費、交通費、獨生子女費等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四、財政支出首先確保干部工資、福利的發放。黨委政府指定專人按季度核算并交納公積金、醫保、社保等支出,再到財政所報賬。

  十五、本制度未盡事宜,由黨政會議研究決定。

  十六、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財務計劃管理制度

  1、結合酒店總經理室對酒店經濟活動的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務價格等變化情況,并作出詳細分析和充分估計,以審定、編制財務計劃。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酒店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范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酒店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酒店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酒店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酒店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酒店總經理審批后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酒店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①銷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②客房部:備品使用計劃(含耗用品)、費用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③餐飲部:營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購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④商場部:銷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設備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⑤西餐歌舞廳: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設備養護計劃等;

  ⑥采購部:物料進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⑦旅游部:客源計劃、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⑧管家部:費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⑨布草部:費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⑩事務部:職工餐廳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設備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3)總經理室、人事部、財務部、保安部和事務部要編制費用開支計劃。

  (4)各部所需編報的計劃、送財務部匯總呈報。

  資金籌集管理制度

  1、酒店籌集資金應該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財務制定規定,可一次或分期籌集。

  2、酒店資金的籌集可采用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臨時借款、向內部職工籌集等方式。當酒店的經營規模擴大時,經總經理室決定,投資者增加投資額也是一種方式。

  3、籌集資金的審批權限及規定:

  (1)酒店根據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借款,借向銀行貸款時應通過酒店總經理室批準。

  (2)借款余額不得超過酒店的實收資本,重大項目或借款余額已超過實收資本的20%以上的借款,應單獨作出可行性報告報經總經理批準。

  4、對各方籌集的資金,應嚴格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許挪作他用。

  5、資金使用應嚴格按審批權限及規定程序辦理,大額開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財務計劃,并應附有經濟效益預測資料。

  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1、對于發給員工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制定額、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購入酒店辦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位較大、數量大宗的應通過庫存材料核算。

  3、撥給的補助費、周轉金應按實際撥補數,以批準的預算和銀行支付憑證列為經費支出。

  4、撥給所屬部門的經費,應按批準的報銷數列為經費開支。

  5、撥給的各項補助款和無償慈善投資,應依據受補助和受支援單位開來的收據準列為經費支出;

  6、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準計算提存,直接列為經費支出,并同時將提存從經費存款戶轉入其他存款戶,以后開支時,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為經費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資金科目。

  8、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低值易耗品財務管理制度

  1、各部門每月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購計劃,經財務部核價后轉交采購部門根據該部的費用定額掌握采購,財務部根據該部門費用定額審核報銷。

  2、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卡和賬冊,卡片一式兩份,由采購部門專人保管一份,使用部門專人保管一份,財務部登記明細分類賬。領料單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才能生效。

  3、對損壞和丟失的低值易耗品,應分清責任,屬工作差錯的要由責任人填寫報廢單,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核銷。屬于個人過失的要賠償,屬有意破壞或丟失的要罰款處理。

  4、年終對庫存的低植易耗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寫出盈虧報告及原因,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憑此報銷或入賬。

  家具、用具財務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編報家具、用具的購進計劃,由各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所需或辦公需用編報計劃,報財務部審查并提出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2、家具、用具的購進成本,包括購進價格和所支付的運雜費。家具、用具購進后,作出賬務處理,在“營業費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賬。

  3、領用家具、用具必須列表登記,領用部門或個人應負保管責任,同時必須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開支,以“營業費用—修理費”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損而失去使用價值時,經批準可辦理報廢。報廢的家具出售時,其售出殘值作“營業收入”處理。

  6、丟失、毀損家具、用具時、由當事人或部門寫明原因,向部門經理報告,轉報財務部審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屬人為丟失、毀損,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或部門賠償。賠償的價款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7、家具、用具發生溢余或短缺,應先按估價價值轉入“待處理收益”或“待處理損失”科目賬戶,查明原因,并分別不同情況審批后,轉入“壞賬損失”或“營業外收入”處理。

  固定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固定資金主要來源于流動獎金,占用固定資金直接影響流動資金的運用,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固定資金的使用。

  2、酒店及各部門必須節約使用國定資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資產,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資金利用率,季度檢查、年終清算考核各部門使用固定資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門獨立核算,同時推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門擁有的固定資產實績,攤繳占用費,攤繳費率按國家規定執行,促使各部門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壓縮固定資金的使用;

  4、未經工程部及總經理室審批,不得私自購置設施設備。未經批準進行采購,財務部不予報銷費用。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準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準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占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并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周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占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盡量壓縮;

  (5)盡量減少家具、用具的購置。

  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1、財務管理采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約,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審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并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一、財務工作堅持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保證運轉的管理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財務管理辦法。

  二、嚴格執行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賬務,及時準確地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物相符。

  三、經費開支實行“分級審批”辦法。

  1、經費開支范圍:

  (1)經常性開支,每月發生的日常開支。

  (2)臨時性開支,包括辦公耗材、差旅費、公務接待費、會務費、固定電話費、辦公設備維修、辦公用房小維修、車輛燃油等。

  (3)辦公設備購置及基建維修項目,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辦公家具等設備購置及大型基建維修項目。

  (4)其他開支。

  2、審批原則:

  5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的,報請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四、嚴格履行財務票據報銷程序,報銷單據必須由經辦人列清事由并簽字,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接待費支出,按《文博會接待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票據及資料,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五、辦公室日常辦公用品實行統一購置配備,統一發放,統一審批。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先申報后辦理,并履行登記審批等手續。嚴格配備標準,盡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設備,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六、規范報銷程序和標準,嚴格按照財政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對超過現金結算起點(1000元)的開支,原則上以轉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對接待費、差旅住宿、燃油等《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范圍內的公務支出,一律使用銀行卡刷卡結算。

  七、及時報銷各項開支費用,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報財務組審查,車輛燃料費用按月結算報銷。

  八、辦公室財產實行統一造冊登記管理,按造冊登記的`財產名稱、數量分別進行使用和管理。實行人員調入調出財產移交管理制度,如有財產缺失的,由有關責任人照價賠償,工作人員辦理調動等手續時,須先結清財務及財產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其相關手續。辦公室財產不得借出,如須借出,需經主任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出,損毀、遺失財產一律照價賠償。

  九、財務組及財務會計要合理使用各項資金,嚴格審核報批程序,每月對財務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并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十、加強財會檔案資料管理,財會人員應按要求記賬,及時做好立卷歸檔,并妥善保管。

  十一、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財務管理制度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并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xx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于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項目收款結束后,核對賬、款無誤后,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于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并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修訂、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總經理辦公室及財務部對本制度共同擁有解釋權。

  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并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準。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并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后,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制度用于規范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范,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即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2、盈余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后留存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應不少于企業注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后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和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九、附則

  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 篇19

  一、 財務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4、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

  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5、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 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財務經理:

  1.1負責制定公司財務部的組織架構、制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3負責審核記賬憑證、管理總賬,按時編制報表。

  1.4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1.6組織公司固定資產、庫存材料、庫存現金等的盤點工作。

  1.7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會計

  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財務報表,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3核算企業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2.4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司其他資產的賬務管理,并定期協同有關部門清點資產。

  2.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6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

  3.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5負責核對銀行未達賬項。

  3.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3.7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8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需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

  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做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五、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科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賬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財務管理制度 篇20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 篇21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并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并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制。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簽、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稅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按批準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范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準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準。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準手續。非經董事長批準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準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后未經批準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采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于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采取在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于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咨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準。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后,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22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范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范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發;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范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系。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批復。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范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系,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簽”和財務復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簽,未經財政所長復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托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簽;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范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干補助的人員,在補助范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發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簽”后的原始發票,經復核后,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采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范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印(黨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并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并確定標準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采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干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托,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后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24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財務管理制度 篇25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裁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并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后,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陜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

  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

  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

  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

  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二、 憑證

  1、 憑證的編號:憑證統一使用記帳憑證,按時間發生先后順序統一編號,編號要求使用號碼打印機。

  2、 憑證的編制人員:憑證執行誰負責誰編制,編制后應及時簽章,各項目工地由專職會計進行具體分工。

  3、 憑證的填寫要求:要求用楷書書寫,字跡要清晰,摘要欄要求詳細、逐行填寫,不得省略,各級科目統一使用,整個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4、 憑證的審核:對于會計人員編制的憑證,實行交叉審核;最終由財務負責人進行最后審核。

  憑證的`審核必須及時,以防因記帳不及時造成核算控制的滯后,原則上所有憑證必須在編制后的第二天審核完畢,第三天登帳完畢。

  5、 憑證的保管:憑證統一由一名財務人員進行裝訂、保管,此人對憑證的總體情況負責。

  三、 帳簿

  1、 由于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付帳款明細帳、工程施工明細帳、工程材料明細帳。

  2、 以上各帳簿由相應負責人進行記錄。

  3、 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按季度進行累計。如果有填寫錯誤應使用劃線更正法或紅字沖消法,并由經辦人蓋章。

  四、 報表

  1、 報表分為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

  2、 對外報表為向各主管機關報送的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其他報表。

  3、 對內報表為公司內部要求填制匯總的各種報表,內部報表有:按部門分類的管理費用表,按區域、人員分類的經營費用表,按工程、供應商進行分類的進貨付款表,按工程分類的項目管理費用表,按供應商、工程進行分類的應付帳款表,按工程、分包隊伍進行分類的預付帳款表,以上報表為按月填報;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時,結合預算、結算、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的報表。

  4、 以上報表由指定會計負責進行編制。并建立相應的編制審核程序。

  五、 主要科目解釋

  1、 預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分包隊伍的付款情況,因此凡是分包隊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進行核算。

  2、 應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情況,因此凡是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級科目工程項目名稱,三級科目工程成本明細項進行核算。

  4、 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用來核算公司各部門,常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二級科目部門,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5、 經營費用:經營費用科目用來核算業務部門的所有費用,按照二級科目人員,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六、 應付帳款的確認原則:

  應付帳款的確認直接關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應付帳款的確認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 用經過工程現場相關人員簽字的原始入庫單原件和供應商的發貨清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傳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錯誤。

  2、 使用經過采供部、財務部要求的會簽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成本。

  3、 對于應付帳款已經確認需要調整的情況:如果是現場入庫錯誤應由現場出具調整說明,并結合材料部門的定料單,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如果是因為材料人員對材料價格等計算錯誤的情況,應由材料

  人員出具調整說明,并需附原書寫錯誤的入庫單復印件,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所有調帳必須經材料部門和財務部門最高主管領導簽字。

  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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