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

時間:2026-01-07 19:12:57 合同范文

關于簽訂合同匯總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簽訂合同匯總八篇

簽訂合同 篇1

  (一)關于工作時間

  目前我國實行的工時制度主要有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三種類型。標準工時制內容如下: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提示: 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l小時;

  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②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關于休息休假

  1.休息

  休息是指勞動者在任職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無需履行勞動義務而自行支配的時間,包括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2.休假

  休假是指勞動者無需履行勞動義務且一般有工資保障的法定休息時間。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是指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

  (2)年休假

  根據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

  提示:(1)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三)關于勞動報酬

  1.勞動報酬與支付

  (1)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4)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2.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婦女節、青年節),對參加社會活動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3)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①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l50%支付勞動者工資;(8小時以外加班)

  ②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周六、日加班)

  ③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五一、十一加班)

  提示:(1)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上述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2)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l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最低工資制度

  (1)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2)在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①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②社會平均工資水平;③勞動生產率;④就業狀況;⑤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3)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四)必備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三種合同類型);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為了做好與《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銜接、促進該法的落實);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簽訂合同 篇2

  一、對于勞動者而言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并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后,勞動者就處于不利地位了。

  二、對于用人單位而言

  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

  對于像服裝制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勞動合同法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后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于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

  由于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

  第三,即時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責任等同。

  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存在諸多風險,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雖然可以通過提前30日通知不再續簽來免除支付補償金損失,但是在30日之內仍有各種可變因素導致糾紛。

  因此,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損失一個月補償金但能降低其他糾紛風險,從這一意義上來講,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補償金,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續簽環節,因此,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更有利。

簽訂合同 篇3

  20xx年8月23日上午,省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在京舉行高層聯席會議暨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簽字儀式。省長趙正永,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陳元講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婁勤儉,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袁力出席。

  多年來,國開行和我省一直保持著良好合作關系,先后6次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和紀要,合作金額共計5068.68億元,累計投放貸款4200多億元。特別是20xx年簽署的《“十二五”開發性金融合作備忘錄》,約定五年內向我省提供2500億元的融資支持,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計提供融資總量957.58億元。

  趙正永對國開行給予陜西發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在簡要介紹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后,他說,國開行落實中央西部大開發政策力度大、措施實、重點突出,近年來陜西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民生的顯著改善,與國開行的貢獻是分不開的。目前,我省正處在發展的上升通道和全面建設西部強省的關鍵時期,在基礎設施、產業和民生領域都有許多大項目、好項目,既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也蘊藏著金融業發展的重大機遇。希望以這次會議的舉行和協議的簽署為契機,雙方進一步深化各項合作,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互利共贏。

  陳元在講話中說,與陜西的良好合作已成為國開行同地方攜手發展的典范,我們對陜西未來的發展充滿信心。這次會議的舉行和相關協議的.簽訂標志著雙方的合作邁上新的臺階,希望彼此共同努力,把信任、理解和支持的良好合作關系不斷提高到新的水平,推動陜西經濟更好更快地發展。

  會上,國開行陜西分行分別與省金融辦簽署《推進陜西省社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戰略合作協議》,與省住建廳簽署《開發性金融支持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合作備忘錄》,與省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簽署《推進社會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合作協議》,與省體育集團公司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

  省政府辦公廳、省金融辦、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體育局,國開行相關部門,省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省體育產業集團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簽訂合同 篇4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在用工形式、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方式方面存在特殊性,給人感覺就像是“小時工”,因此很多人以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簽訂勞動合同。其實,非全日制用工同樣也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對于企業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體規定:

  (一)由于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此,企業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盡管其與其他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也仍然要與該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三)如果企業使用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派遣的,勞動者應當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只需要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內容,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確定,但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由于工作時間短,合同期限也相對短,所以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試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中,雙方可以協商合同終止條件,包括終止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合同中未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當然,勞動合同在形式、內容等方面可以與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有所不同。對于企業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有所不同。

  我國的'非全日制勞動者可以與幾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都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不然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感謝您閱讀由網站帶來的相關文章,希望對您的工作有所幫助。

簽訂合同 篇5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的事項:

  1、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基于防止租賃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6號)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參考資料:蘇州房屋租賃合同中介通用版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3、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4、注意核對合同文本內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簽約時,請注意核對合同文本的內容,避免對方當事人下載后對合同示范文本內容進行不合理的刪改。

  跟二房東簽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有民間說法,“二房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被稱之為“二房東”。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轉租他人,稱為“二房東”。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

  目前房屋租賃市場有關房子轉租的現象很多,因此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合同。

  2. 盡量采用書面合同。對房屋所處地理位置、房屋面積、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詳細約定。

  3. 承租人轉租的,應當經過房東同意。未經房東同意,房東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次承租人對房屋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個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相關信息:租房期間家具家電出現故障誰來維修]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簽訂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并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核完畢如無異議視為同意,并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余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家具、陳設應歸堆,遮蓋,采取保護措施;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承擔相應費用;

  3、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系;

  4、不得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6、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盡快負責修復;

  4、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盡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并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標準按XX年1月10日發布的江蘇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后,結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則視為驗收合格。

  4、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環境質量。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XX年1月1日發布實施)的建筑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XX年1月1日聯合發布實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XX)17號文件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后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果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并另簽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系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并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設備,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臺班的實際損失。

  本站合同范文·建材訂貨合同范本·簡單裝修合同·工裝裝修合同·門面店面裝修合同·辦公室裝修合同·室內裝修合同(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結構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乙方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合同 篇7

  裝修合同的構成包含以下六個方面:工程主體、工程項目、工程日期、付款方式、工程責任、雙方簽章。

  1、工程主體包括 :

  a:施工地點名稱。這是合同的執行主體。b:甲乙雙方名稱。這是合同的執行對象。

  2、工程項目。包括序號、項目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計價、合計、備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藝做法等,這部分多按附件形式寫進工程預算報價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為多少天、延期的違約金等。

  4:付款方式。對款項支付手法的規定。

  5:工程責任。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質量和安全責任作出規定。

  6:雙方簽章。包括雙方代表人簽名和日期;作為公司一方,還應有公司章。

  簽訂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工期約定:一般三居室120平米的房間,簡單裝修的話,工期在45天左右,裝飾公司為了保險,一般會把工期約定到50-60天,如果您著急入住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設計商榷此條款。

  2、付款方式:目前我市家裝合同,約定首付60%,木工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簽合同時預收部分水電款,水電工程結束后據實結清剩余水電款。所以一定要認真選擇裝飾公司,如果選擇了不合適的裝飾公司,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經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約定的中期付款時間,只是簡單的標明“工程過半,木工收口”。但是一個工地往往是多項目交叉作業,正規的工期過半應該是:木器制作結束;廚衛墻、地磚、吊頂結束;墻面找平結束;電改造結束。

  3、增減項目: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比如多做個柜子,多改幾米水電路等等。這些都要在完工的時候交納費用的。那么這些項目的單價究竟應該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經開工后,那這可能就是設計說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復印一份裝飾公司的最初給您看的完整報價單,以免在簽訂合同或是增減項目時,裝飾公司偷梁換柱,改換價格。

  提醒:最后結算費用的時候,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

  4、保修條款:裝修的整個過程現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飾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飾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保修,或是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水電費用:裝修過程中,現場施工都會用到水,電,煤氣等。一般到工程結束,水電費加起來是筆不小的數字,這筆費用應該誰來支付,在合同中也應該標明。 如果是水電外包的當然這項就不在其內了,要單獨簽訂水電改造的合同。

  6、注意設計圖紙 .很多家裝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導致設計師和消費者會有理解上的差距,有時因為圖紙不明確,具體尺寸也會存在差距。簽合同時,應盡量把圖紙準備齊全,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7、注意工程預算。一般正規裝飾公司交給消費者的工程預算一般比較完整。但結算金額與自己的預期往往有差距。其實,除了在施工過程當中的工程變更所發生的費用變化以外,主因在水電改造上。原來,在裝飾公司和家裝業主簽家裝合同時,由于現場一些情況在這個時候不是很清楚,所以報價里一般標注的是水電改造的項目單價,工程總費用里不包含水電改造的費用。而工程結算時,做的是所有工程項目的結算,出現差距就是必然的了。

  8、注意避免做不到的條款。許多家裝投訴都是由不切實際的合同條款帶來的。比如曾有家裝業主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要求“裝修完工以后,請專業監測機構對室內環境進行監測,要求絕對環保”。但什么是“絕對環保”?首先在概念上不清楚,更何況凡是裝修過的住宅都會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環境污染。因此,簽合同時不要考慮那些目前市場現實之下達不到的要求。

  9、按圖施工:嚴格按照您簽字認可的圖紙施工。

  10、監理和質檢到場時間和次數:一般的裝飾公司都將工程安排給各個施工班組來完成,質檢人員和監理是裝飾公司對他們最重要的監督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為重要。監理和質檢,每隔2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師也應該3-5天到場一次,看看現場施工結果和自己的設計是否相符合。

簽訂合同 篇8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結束后歸還原物的協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為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后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四)租賃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于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五)租賃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另外,對于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交付租賃物并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為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于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相關文章:

簽訂合同四篇08-11

簽訂合同3篇08-09

【推薦】簽訂合同3篇09-23

關于簽訂合同5篇11-01

關于簽訂合同三篇10-31

精選簽訂合同集錦4篇11-15

關于簽訂合同3篇11-19

【實用】簽訂合同4篇10-27

【必備】簽訂合同3篇08-08

【必備】簽訂合同三篇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