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集合]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管理制度[集合]](/pic/00/l/d0d0d5fe3_5ee436fe06140.jpg)
行政管理制度1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是規范酒店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主要作用在于確保酒店運營的高效有序,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績效表現。通過明確的制度,可以清晰地定義崗位職責,規范招聘、培訓、考核、激勵、福利等環節,進而提高團隊凝聚力,降低員工流動率,最終促進酒店服務質量的提升和業務的持續發展。
內容概述: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崗位設置與職責:明確各部門及各崗位的職能,以便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 招聘與選拔:規定招聘流程、面試標準、錄用條件等,保證人才引進的公平公正。
3.員工培訓:設計各類培訓計劃,提升員工技能和服務水平。
4.考核評估:建立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定期對員工工作進行評估。
5.工資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結構和福利政策,激發員工積極性。
6.勞動合同與解雇: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變更和解除的程序,保障雙方權益。
7.員工關系:處理員工間的沖突,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
行政管理制度2
工廠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 提升效率:通過規范流程,減少無謂的'時間和資源浪費,提高生產效率。
2. 保障質量:嚴格的質控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增強市場競爭力。
3. 防范風險:明確的安全規定和應急預案能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情況。
4. 優化資源:科學的設備管理和財務管理,確保資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
5. 提高員工滿意度:公正的人力資源政策,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員工忠誠度。
行政管理制度3
市行政管理制度對于城市的高效治理至關重要,主要體現在:
1. 提升行政效率:通過規范化的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促進公平公正:確保政策制定和執行的'公開透明,減少腐敗和不公。
3. 保障公民權益:明確公共服務標準,提升市民滿意度。
4. 保障城市穩定:通過有效的監督與審計,防止行政錯誤和濫用職權。
行政管理制度4
酒店收入管理制度規程的重要性在于:-提高效率:標準化流程可以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誤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利潤:嚴格的收入管理能防止收入損失,確保酒店的經濟利益。-增強信任:透明的財務報告有助于建立投資者、合作伙伴和客戶的信任。-支持決策:準確的數據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推動業務增長。-法規合規:遵守稅收法規和其他財務規定,避免法律風險。
行政管理制度5
化工廠管理制度是確保生產安全、提高運營效率、保障產品質量的關鍵文件。它涵蓋了化工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工藝流程管理、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以及質量控制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明確員工職責,規定招聘、培訓、考核及晉升制度,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安全意識。
2. 設備管理: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預防意外事故。
3. 工藝流程管理:規定操作規程,確保生產過程符合技術標準和安全要求。
4. 環境保護:實施廢棄物處理和排放控制,遵守環保法規。
5.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應對突發情況。
6.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標準,監控產品從原料到成品的`全過程。
行政管理制度6
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行政事務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規則和程序,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業運營順暢。其主要內容包括:
1. 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
2. 行政工作流程與標準
3. 文件管理與信息傳遞
4. 資產與設備管理
5. 辦公環境與安全管理
6. 會議與活動組織
7. 員工福利與后勤支持
8. 外部溝通與公關事務
內容概述:
1. 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和權限,確保行政工作的高效執行。
2. 工作流程與標準:制定標準化的工作流程,規定工作完成的時間節點和質量標準。
3. 文件管理:設定文件的分類、編碼、存檔、借閱和銷毀等規定,保證信息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資產與設備管理:規范資產采購、登記、使用、保養和報廢流程,防止資源浪費。
5. 辦公環境:維護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
6. 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7. 會議與活動:規劃會議流程,組織各類企業活動,提升團隊凝聚力。
8. 員工福利:設計合理的福利政策,滿足員工需求,增強員工滿意度。
9. 外部溝通:建立有效的公關策略,處理好與政府、供應商、客戶等外部關系。
行政管理制度7
為實施物業管理辦公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制定詳細制度:各部門負責人協同制定具體的操作規程,確保制度全面覆蓋各項業務。
2.培訓與宣導:定期組織員工培訓,講解制度內容,強化員工對制度的理解和執行。
3.監督與評估: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對違規行為進行糾正。
4.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定期更新制度,適應業務變化和客戶需求。
5.溝通與合作:加強與業主、租戶的溝通,了解其需求,調整服務策略,提高滿意度。
通過以上措施,物業管理辦公管理制度將為公司的運營提供堅實的'基礎,推動物業管理服務的持續優化。
行政管理制度8
機關事務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 提升效率:明確職責、規范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保障質量:通過設立標準,保證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3. 促進溝通: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增強團隊協作。
4. 防范風險:通過制度化管理,降低決策失誤和法律風險。
5. 提升形象:對外展現專業、有序的工作風貌,提升公眾信任度。
行政管理制度9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購:公司統一制作和采購。
第二條工作服的使用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工作服的領用規定。
一、數量:超市營業人員及促銷人員夏秋裝每人兩件,冬春裝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員每人夏秋裝兩套,冬春裝一件;一線行管人員(超市店長、超市主管)及防損隊員(含隊長)每人兩套(夏季、冬季服裝)。
二、費用:所有人員的夏秋裝以及一線管理人員(超市店長、超市主管)、防損隊員(含隊長)的春冬裝由公司統一采購、員工自費購買,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金額超過100元/件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按第五條第三款執行)。
三、新進人員入職后,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到綜合辦公室申領工作服,并做好登記記錄。
四、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五、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再領可參照上述第三條執行。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購費用。
第四條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二、辦公室工作人員(除辦公室主任外)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三、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清香無異味。
五、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第五條日常檢查及管理
一、各部門主管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防損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發現一次扣款10——20元,行管人員每發現一次扣款30——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三、主管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主管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四、營業員春冬裝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公司統一采購、自費購買的工作服(100元/套以上者),自購買使用之日起滿一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20%退還;滿兩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50%退還(含以前退還的金額);滿三年的在職員工按購買服裝總價的80%退還(含以前退還的金額)。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本部門資產管理,加強國有資產核算、購置、保管、使用、處置等事項審核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市財政局關于資產管理的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嘉興市旅游委員會資產管理制度。
1、本部門資產包括嘉興市旅游委員會和嘉興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受托代理資產。
2、按照國有資產“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本部門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承擔管理主體責任。
3、本部門資產管理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4、建立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按規定分設出納和會計崗位,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按照規定應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5、資產購置:本部門資產購置以履行職能和促進旅游事業發展需要為基礎,購置資產功能與職能相匹配,不購置與履職無關的資產。資產購置計劃與年度部門預算計劃同時申報,各類資產購置數量、品牌、價格上限、購置渠道等,嚴格按照市財政局每年核定標準和政府集中采購文件要求辦理。
6、資產保管: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流動資產、受托代理資產的保管和清查,固定資產保管分工負責,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人為保管責任人。財務、檔案、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固定資產,由負責財務、檔案和保密工作的專人保管、專人使用,按照嚴格執行接觸限制和使用審批相關規定。建立資產日常管理和每年一次定期清查制度,落實資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7、資產使用:各類資產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在流動資產使用管理方面,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在固定資產使用管理方面,嚴格執行市財政局規定的不同資產配置和使用年限要求,資產使用人為使用管理責任人;在受托代理資產使用管理方面,除每年預留改制企業退休職工需按月繳納的費用和慰問體檢等基本福利費用外,其余資金按照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要求,對于實有賬戶余額中未來一年內未列入使用計劃的資金,按照財政規定程序,通過內部詢價方式選定銀行,簽訂定期存款協議,辦理定期存款相關手續,利息收入按規定上繳市財政統一管理。
8、資產核算與處置:建立資產臺賬,財務會計人員負責定期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進行核對、清查和盤點,對賬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處理,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于到期破損應報廢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做好資產報廢、賬務處理、清點和交還市財政資產回收管理局等相關手續。
9、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本部門固定資產一律不外租、不外借、不對外投資,僅限于內部人員辦公使用。
10、落實資產信息管理要求,根據市財政局各年度工作部署,按時完成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等相關工作,做好資產的動態管理。
11、法律責任:本部門資產管理中,如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1
1.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涵蓋各項管理制度的.具體操作步驟,便于員工理解和執行。
2.定期審查與更新:每年進行一次全面審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制度。
3.培訓與宣導:組織全員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制度,同時通過內部通訊等方式加強宣傳。
4.監督與反饋:設立監督機制,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收集反饋,持續改進。
5.強化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應有明確的處罰措施,確保制度的嚴肅性。
工會辦公室管理制度的實施,將有助于構建一個有序、高效、公正的工會工作環境,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行政管理制度12
酒店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服務質量:良好的設施設備運行狀態是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
2. 降低成本:通過有效的設備管理和能源管理,減少不必要的維護費用和能源浪費。
3.保障安全: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能有效預防事故,保護客人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4.增強競爭力:環保和可持續性的實踐有助于提升酒店的'社會形象,吸引更多的賓客。
5.法規合規: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行政管理制度13
為切實加強學校管理,充分發揮值班行政管理人員職能,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員安排
值班人員由學校中層干部和校領導兼任。每學期初,由辦公室根據需要制定值班安排表,一般一天安排一人,報校長審定后實施。
二、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時間為一天,當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2、負責對各處室(中心)、系部日常工作的檢查和督導,重點突出安全問題的.檢查。
3、及時處理當天校內偶發事件及突發性事件,發現重大問題時,及時上報校長和上級有關部門。
4、認真填寫《學校值班日志》。
5、每日9:00前辦理完《學校值班日志》移交手續。
三、值班人員要求
1、佩戴值班標志,保持值班人員形象。
2、值班時間不能離校,當晚要求住校,必須保證值班當天手機通訊暢通(24小時開機)。
3、認真客觀填寫《學校值班日志》,實事求是評價打分,要有安全排查工作記錄。
4、因公事外出時應報告主要領導,安排代理人員。
5、若有違反,取消當天值班津貼。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縣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惠東縣縣直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三)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四)中標、成交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
(五)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六)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開標前泄露標底;
(八)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九)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一)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二)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三)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大宗印刷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小額商品和服務支出,采用公務卡刷卡結算;出差人員在外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應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歸還到出差人員的公務卡里的,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結算科目按縣直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執行。
第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不銷賬、不繳回余款等逃避監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領用存賬、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及時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三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要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崗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第三十一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三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一)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三)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四)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五)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六)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七)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八)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十)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九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
(三)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四)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四十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二)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三)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四)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一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二)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三)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四)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五)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六)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一把手)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全鎮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提升全鎮財務管理水平,促進財務工作規范化,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法》、《預算法》和上級關于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管理的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教師必須加強責任心和事業心,尊重幼兒,熱愛幼兒,全面實施二期課該,并能根據幼兒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二、每學期必須根據《指南》要求和班級幼兒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計劃(學期、月、周、日),認真研究教材,能有效地將各領域的知識與技能進行整合來預設主題活動中的集體活動和熱別化學習活動,并根據幼兒的生成與需要靈活調控計劃的實施。
三、注重對幼兒行為和心理發展的觀察,并能根據觀察撰寫有一定價值的觀察記錄、活動反思和個案。
四、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和園本培訓,參與課題的研究,在活動中能自主學習、積極實踐,善于發現問題,并嘗試運用集體的智慧解決問題。為幼兒園園本課程提供有價值的教案、教材、游戲、案例等。
五、注重日常的學習與提高,每學期要相互聽課、看活動10次,并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園長、教研組長、家長進班聽課、看活動。
六、做好家園一致教育,除了平時與家長聯系外,每學期要對全體幼兒進行家訪,了解幼兒家庭情況,對生病的幼兒要主動關心,并做好家訪和家訪記錄。
七、建立平等、和諧的家長關系,充分利用家長的教育資源,共同做好班級的'各項工作,鼓勵、支持家長走進課堂,參與主題活動的開展。
八、教師要注重對班級教育與管理中過程性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為制定班級的各項活動計劃提供科學的依據。
九、每學期對幼兒的發展進行科學評估,對班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進行分析與總結。
【行政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12-04
(經典)行政管理制度12-04
行政管理制度(精選)10-06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精選)05-19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05-18
行政管理制度07-17
行政管理制度11-18
[精選]行政管理制度01-18
行政管理制度(經典)06-18
(精選)行政管理制度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