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27 16:21:43 公共管理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

  一、切實加強對公共廁所(盥洗室)的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盥洗室)每天至少打掃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每周一衛生大掃除,安排專人打掃,重點清除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確保公共廁所(盥洗室)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 保持水沖式廁所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盥洗室)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積極采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盥洗室)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干部職工要文明如廁,愛護公共廁所(盥洗室)設施, 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2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美容行業的規模也在逐漸擴大。然而,美容行業的發展也面臨著一些問題,其中就包括美容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為了確保美容院的安全和衛生,制定一套完善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美容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環境衛生與消毒管理

  美容院的環境衛生和消毒管理是比較重要的一環,通常采取定期清潔和消毒的方式。對于美容器具,按照國家衛生法的要求,美容院應該采取物理或化學的方式進行消毒處理,確保殺滅各種細菌、病毒等有害物質。美容院消毒管理應有專人負責,每天記錄消毒時間、用品、藥品、方法的記錄及消毒滅菌效果。

  2. 美容師培訓

  良好的.衛生習慣需要員工深刻的認識和思維,美容師的衛生素質和衛生知識程度是影響美容院公共衛生的關鍵環節。因此,對于新進員工和老員工,美容院都應該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對于衛生意識的認識和對于處理客人肌膚的衛生標準的理解。

  3. 美容產品管理

  美容院的美容產品要有專人管理,對于每一份產品要有清晰的使用記錄,以便于隨時查詢。在使用之前,要認真檢查空氣開關等重要環節,確保患客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和衛生。建議每半年進行一次統一的機器設備維護避免因拖延時間而給顧客造成不必要的耽誤。

  4. 廢品處理

  美容店產生的各種廢品需要及時清理和處理,保持良好的衛生和優美的環境。美容院應該對于廢棄物品進行分類存儲和處理,例如美容產品廢棄瓶子應該統一投入廢品回收站。對于棄治同等廢料需要妥善安排的暫存,美容器具也應該在貨架上分門別類地存放,確保美容院整潔、衛生。

  綜上所述,針對美容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美容行業也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共衛生的水平。美容行業應注重員工衛生素質的提高,并且嚴格執行康復手術的衛生標準,才能長久保持行業的發展和健康。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3

  一、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二、公共浴室(桑拿)衛生制度

  三、理發店、美容店衛生制度

  四、文化娛樂場所衛生制度

  五、游泳場所衛生制度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七、公用品消毒制度

  八、衛生用品索證、驗收制度

  九、中央空調衛生制度

  十、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

  十一、公共場所傳染病防治制度

  十二、公共場所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制度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4

  一、定義

  1.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走道、會議室,每天由專人進行清掃;

  2.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及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掃。

  二、制度內容

  1.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亮。

  3)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齊。

  5)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藏)的地方

  6)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剛好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7)垃圾簍擺放緊靠門后并剛好清理,無溢滿現象。

  2.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須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剛好清理掉。

  2)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

  3)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運用完后放到原位。

  4)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公司前電腦要關機。飲食水機、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

  5)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剛好予以清除。

  3.個人衛生應留意以下幾點:

  1)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擺放整齊。

  3)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

  4)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后即可離開。

  5)辦公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

  4.總經理辦公室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亮。

  3)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齊。

  5)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剛好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6)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剛好清理,無溢滿現象。

  7)保持魚缸清潔,定期換水和給魚喂食。

  8)定期給植物澆水、打蟲、施肥,保證植物強壯成長。

  5.日常衛生清掃工作支配

  1)每天上班后,衛生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按要求清掃各自負責的衛生區,衛生員要必需在上班前打掃好衛生,下班后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等。

  2)每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應提前一天大掃除。 3)由衛生員負責清掃總經理辦公室的衛生。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了加強中心所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中心所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綜合辦公室為中心所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綜合辦公室報所長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安排本所人員進行。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的抽屜和柜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綜合辦公室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責任。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干凈、整潔,每餐清掃,保持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綜合辦公室要結合本所的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一、明確責任劃分

  院內各辦公房間及其對應的走廊、地面和窗戶的衛生由各使用單位負責清掃擦拭;領導辦公室及大廳公共衛生及室外環境衛生由專人負責。

  二、認真及時清掃

  室內衛生清掃包括以下事項:

  1、室內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無雜物,室內無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2、棚頂無灰吊,墻上及墻上的粘貼懸掛物上無灰塵,墻上不得亂釘亂掛;

  3、門窗及玻璃干凈、明亮,室內、外無污漬;

  4、地面清掃及時、干凈;?

  5、桌椅、板凳、書柜、卷柜等易落灰塵的物品隨時擦拭;房門拉手處、燈開關無污漬;?

  7、室內衛生應堅持做到每日清掃地面,擦拭桌椅,辦公物品整理擺放有序;每月大掃除中應包括以上所列各項,要物見本色,窗明幾凈,一塵不染,無衛生死角。衛生清掃要堅持高標準,以積極的態度認真對待,按照要求和時限完成,并自覺維護和保持。

  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為保持辦公室內優雅整潔的環境,全體人員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1、保持地面清潔干凈,嚴禁隨地吐痰,不得亂扔煙頭等雜物。辦公桌上養花需配托盤。

  四、檢查與考核

  1、辦公樓衛生管理實行定期檢查,列入目標考核內容。考核由紀檢組長牽頭,辦公室組織實施,相關科、所參加檢查、評分。

  2、評分結果每月在全場進行公布,并由考評小組將其列入崗位目標考核,與考核工資掛鉤。

  3、凡違反第二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扣發全單位考核工資人平5元;凡違反第三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扣發責任人考核工資10元。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6

  為及時了解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安全事故的監察力度,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建立學校事故報告及處理機制。

  1.事故報告時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鎮教育組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癥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癥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

  3.事故跟蹤及處理。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獲息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偉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應詳細了解情況,在積極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師生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并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鎮教育組。學校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須將該事件的有關情況、處理結果及改進措施報告鎮教育組。

  4.事故分析。學校應對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情況、原因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學校衛生與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嚴格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要把及時、準確地報送學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滿報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必須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建立學校事故整改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的衛生與安全意識,學校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況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鐘長鳴,努力減少并杜絕學校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7

  一、為規范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增強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各項衛生設施的圖紙、文字等材料、衛生許可相關資料、衛生自查記錄、監管部門的監督監測資料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共場所的衛生檔案管理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衛生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共場所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

  1 、公共場所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

  2 、在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 、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 、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衛生檔案室。

  5 、衛生檔案管理員實施衛生檔案歸檔。

  六、衛生檔案的借閱

  1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可直接通過衛生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 、因工作需要,公共場所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衛生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共場所衛生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衛生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衛生檔案只能在衛生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4秘密級衛生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小時。秘密級衛生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 、衛生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衛生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七、衛生檔案的銷毀

  1 、公共場所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

  2 、當某些衛生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 ;、凡屬于密級的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衛生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4 、經批準銷毀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衛生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衛生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 、在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圍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

  接到舉報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

  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

  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

  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

  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

  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

  室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

  第二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五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每兩年復核一次。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

  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能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考核。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九未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復核手續的。

  第三十八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某某年5月1日起實施。

  衛生部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xx街道xx社區老年人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本團體性質:是由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自愿組成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務非盈利性組織,限于本社區活動的基層老年性群眾民間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根據“社區老年福利星光計劃”開展本社區的老年活動,發展老年事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為本社區全體老年人服務。

  第四條本協會的職責是對本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的日常管理和具體運作及對老年之家的各項設施、設備行使使用和管理的權力。

  第五條本協會受xx社區居委會的領導,接受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區老工辦的監督。

  第六條本團體的住所: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是:依托社區的“星光老年之家”開展本社區的老年人管理、服務和組織社區內老年人學習國家法律政策、開展老年養生保健、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組織低齡老人成立“老年志愿者隊伍”開展社區高齡老人日間照料、入戶服務、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凡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承認本章程、自愿申請入會的均可以加入本協會。

  第七條加入本協會的程序是填寫社區老年協會會員登記表,領取會員證。

  第八條協會會員的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協會團體活動的權利;

  (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循本協會章程;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

  (四)交納會費。老年優撫對象、社會孤老、殘疾老年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免交會費。

  第十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二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組織協會的議事和決策,制定、修改協會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及協會負責人。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有效,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升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代表會議。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當地民政局批準同意。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 ) xxxxxxxxxxxx;

  (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負責人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協會會長由社區居委會負責人擔任,其他成員由社區居委會提名或會員代表5人以上聯名推薦,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通過。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用于社區老年協會的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的資金由社區居委會代管,動用老年協會的資金需經老年協會負責人會議通過,社區居委會批準,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并向會員公布一次。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及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年×月×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0

  一、組織管理制度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處理轄區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建立應急專業隊伍。突發事件發生時,由應急管理辦公室統一協調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各類人員相對固定,如有調動,應立即補充。

  (3)做好應急物資貯備工作,包含采樣器材、檢測試劑、消殺藥品、個人防護裝備等,以滿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

  (4)建立健全衛生應急工作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工作職責。

  (5)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內容包含衛生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技術方案制(修)訂、隊伍裝備采購等方面,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6)針對不一樣種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特征,組織制訂調查、處理不一樣種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技術方案。

  (7)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

  (8)嚴格根據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相關規范開展工作,遵守組織紀律和保密制度。

  (9)接收上級業務部門技術指導,服從上級行政部門統一協調和指揮。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匯報制度

  (1)疾控機構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責任匯報單位,實施職務工作人員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匯報人。責任匯報單位和責任匯報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或授意她人瞞報、謊報、遲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

  (2)疾控機構具體負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匯報工作網絡直報、業務管理、技術培訓和指導任務。

  (3)指定專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匯報管理工作,網絡直報用戶密碼要定時更換,不能泄露和轉讓。

  (4)設置專門舉報熱線電話,接收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舉報、咨詢和監督。對公眾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調查核實確定,按要求程序上報和網絡直報。

  (5)匯報范圍:傳染病暴發流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和群體性藥品反應、醫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和化學毒品播散,和因自然災難、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發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

  (6)匯報程序:取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法向區衛生局和區疾控中心匯報,同時進行網絡直報。依據事件進展情況立即做出事件進程和結案網絡匯報。

  (7)匯報內容:首次匯報應盡可能說明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波及范圍、受累人數、關鍵癥狀和體征、可能原因、事件性質初步判定;依據事件嚴重程度、發展改變及控制情況立即進行事件進程匯報及結案匯報,包含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定或存在隱患、控制方法及效果等內容。

  (8)疾控機構逐層立即對匯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進行審核,立即訂正,確保信息正確性;立即了解和掌握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情況,每日對網絡匯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動態監控,并做好統計。

  (9)定時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和分析,依據需要隨時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題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要做好事件動態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追蹤。立即向上級疾控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上報。

  (10)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匯報相關原始統計和表格、調查分析匯報、匯總分析總結等文檔應定時整理歸檔,相關電子文檔和數據要硬件備份異地保留。

  (11)未經同意和授權不得泄露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關鍵信息,和事件受累者個人信息。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工作制度

  (1)針對疾病暴發或流行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或衛生學調查,以立即明確病因(包含傳染源或危害源、傳輸路徑或危害路徑、高危人群及關鍵危險原因)等,立即采取針對性方法控制事件危害。

  (2)依據事件性質,快速組織現場調查工作組(包含流行病學、試驗室檢測、消殺等專業,必需時可增加其它專業和管理人員參與調查);充足準備現場調查所需資料、物品。

  (3)現場調查和處理指定專員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現場調查工作,組成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協作。

  (4)現場調查和處理工作同時開展。依據制訂方案或計劃,快速開展現場流行病學或衛生學調查,并針對事件發生相關原因,確定并落實應采取預防控制方法。依據需要,深入完善調查方案或控制方法。

  (5)搜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和控制方法相關信息,對現場調查和處理工作開展過程評定和最終效果評定。依據評定結果及形勢需要,深入完善現場調查、修訂或調整預防控制方法。

  (6)依據調查分析結果及防治方法效果評定,立即進行全方面分析和總結。

  (7)立即匯報或反饋調查處理進展,做好和相關部門信息交流和溝通。

  (8)現場工作必需服從指揮部門統一指揮,主動配合和幫助其它部門開展工作。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1

  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方面:

  一、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二、衛生管理制度。

  三、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四、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處理情況。

  五、衛生操作規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購、驗收、出入庫、儲存記錄。

  七、公共用品用具(包括外洗物品)清洗、消毒、檢測記錄。

  八、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九、空氣質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測記錄。

  十、投訴與投訴處理記錄。

  十一、有關記錄:包括場所自身檢查與檢測記錄,培訓考核記錄,從業人員因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記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等。

  十二、有關證明:包括衛生設施設備及消毒設施設置情況。

  各項檔案應有工作記錄,分類并有目錄,專人管理,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2

  證照管理制度

  1、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2、單位負責人領取證照,把已領取的證照由單位編號并復印后存檔,以備核查。

  3、領取的證、照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準涂改。不準轉借不相關的人、單位使用,不準利用證照從事違法活動。若有用證、照從事違規、違法活動者將給予當事人以經濟處罰,并收繳全部非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者,按照有關程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各種證、照丟失后要及時登報聲明作廢,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對單位的`各種證、照復印件也要加強管理。有關人員需帶證、照復印件時,必須加蓋紅色印章并簽上持件人姓名,加蓋“再復印無效”方印字樣。否則均視為無效證件。

  6、發現偽造單位證、照應及時舉報給當地主管部門,由單位配合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

  7、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獲得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本崗位。

  3、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從業人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5、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一年。

  6、此證不得轉借、涂改。

  個人衛生制度

  1、每年一次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工作前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時不留長指甲、不戴手表飾物等,頭發不外露。

  4、不在工作時吸煙,不隨地吐痰。

  5、入廁不穿工作服,入廁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講究個人衛生,客服不良衛生習慣,杜絕操作時擤鼻涕、挖耳朵等現象。

  7、定期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并參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購買制度

  1、采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要求。

  2、采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于溯源。

  3、采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范,并附有產品合格證,說明書,發票,等證明文件。

  4、采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2)公共用品用具采購制度

  1、嚴格把好驗收關,不收“三無”產品,對質量不好、質次價高的公共用品、用具應拒絕驗收。

  2、入庫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對實物進行驗質、點數或過砰,詳細檢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與原始憑證(或進貨發貨票)記載相符。

  3、驗收后,要填寫驗收入庫單,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如果入庫公共用品、用具數量與發貨票不符,應在入庫單上注明,并及時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貨單位補償,或填制損耗(或虧耗)通知單,辦理入賬手續。

  4、從固定供貨單位購買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經過采購人、驗收人、管理人員簽章,即可生效。

  5、從集市貿易市場購買或個體商販定期送上門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除上述手續外,必須經領導批準,嚴格執行采購、驗收、管理人員“三章”審核制度。

  (3)公共用品用具儲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墻壁、地面均應在10厘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于儲藏柜中。

  3、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柜存放,上鎖、專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記。

  (4)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公共用品、用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2、接觸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

  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4、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3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二、新參加公共場所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

  四、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了解病情狀況。

  五、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通報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六、建立健全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檔案;

  七、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單位對其人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籌管理。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4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監督執法工作中實行持證、亮證制度,在實行衛生執法時,必須兩人以上。

  二、堅持屬地化管理的原則,以防治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職業中毒、急性腸道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重點,強化基礎管理,掌握本轄區餐飲店鋪、食品相關企業以及學校、幼兒園食堂等的食品衛生基本情況,指導完善衛生設施,督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辦理衛生許可證,并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巡查工作。堅持搞好農村家宴的監管、督導,做好流動廚師登記及健康體檢的宣傳、組織、管理工作。

  三、全面、及時、準確地收集本行政區域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等疾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資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和處理。傳染病登記率達100%。負責0―7歲兒童的摸底、建冊、建證、入保和預防接種、計劃免疫相關工作。

  四、掌握本鄉鎮婦女保健的.基本情況及新婚、育齡婦女、孕產婦、更年期婦女、老年婦女數據。督促早孕婦女參與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督促孕婦到醫院住院分娩,取締家庭分娩。做好產后母嬰訪視,督促產婦產后42天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做好相關資料報送。

  五、開展婦女保健科普知識和生殖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普及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知識,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開展母乳喂養知識宣傳,促進母乳喂養。六、加強兒童保健管理。開展0-6歲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宣傳、教育和督促工作。掌握本鄉鎮0-6歲兒童死亡的原因及其死亡人數。在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指導下,參與嬰幼兒急性呼吸道感染、腹瀉、貧血、佝僂病等常見病和多發病的病因監測、疾病預防。進行體弱兒上門隨訪工作。做好兒童保健信息資料填報。

  七、協助開展鄉村醫療市場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非法行醫。

  八、推進健康教育,大力開展公共衛生相關知識宣傳,指導鄉鎮、村、社區及企業開展健康教育、愛國衛生活動。

  九、建立并逐步完善衛生行政執法公示制等制度,將法定的執法范圍、職責、標準、條件、時限、程序、收費標準等予以公示。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罰沒、收繳管理規定,實行罰、繳分離,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新村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壞境衛生管理水平,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水平,徹底改變農我村環境"臟、亂、差"的落后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長效管理"的原則,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經村委研究,決定建立xx村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建設新農村,培養新農民,增強群眾環保、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

  2、建設新農村,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治理,達到村容整潔,創造新農村的新風貌;

  3、建設新農村,營造新環境,達到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相處。

  二、管理范圍

  1、xx村的進村主干道、串戶路及村內各硬化道路;

  2、村內公共場所;

  3、每個農戶房前屋后,圈舍周圍;

  4、村內垃圾站點及周圍。

  三、管理對象和方法

  村內每家每戶,各個成員都有義務保證自己家園的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并與村委會簽訂《環境衛生保潔協議》,劃分責任區,分區到戶。

  四、管理標準

  1、村內各道路路面整潔,水溝暢通;

  2、村內環境整治

  (1)村內道路、公共場所、寨內步道常年清潔,沒有明顯的瓜皮果殼、牛糞、柴草等;

  (2)消滅露天糞坑,鼓勵群眾改建衛生廁;

  (3)每個農戶房前屋后整潔干凈,無垃圾雜物和亂搭亂建現象,屋內家居擺放整齊,家禽、家畜實行集中飼養或圈養,溝渠暢通無垃圾,無發臭污水;

  (4)保護整個村落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5)農戶房前屋后實行“三包”責任制,即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生活垃圾要自行清運到村規定投放處。

  五、管理措施

  采取不定期和定期抽查兩種措施對老寨新村的'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整治。

  (1)以農民相互監督為主,村委會及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抽查為輔。

  (2)以組為單位進行考核評分,檢查一次,并按衛生、基本衛生、不衛生三個檔次分別計2分、1分、0分,連續三次考核都排名第一的小組,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會給予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連續排名最后的小組,依具體情況具體處罰。

  (3)開展老寨新村“衛生家庭”評比活動,并給予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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