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注冊的有限公司,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并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制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系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并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征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準。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于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占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項資產的占用趨于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后,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采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范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后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采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采購的商品,單筆采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采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后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采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并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后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于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并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于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后,根據管理公司批復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注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范圍: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采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凈收入(或凈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凈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于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里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于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沖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于“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凈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范。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征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范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鑒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鑒。
4、所有印鑒應放置于保險柜內,每天用完后放回原處。
5、印鑒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復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余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并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后,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注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后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毀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按規定銷毀。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粘貼足額,并畫銷或注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查看。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準后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意義
1、財務管理是一個風控管理系統工程,從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角度來構建財務機制,能保證經濟活動連續有序地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和作用更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2、建立和完善財務機制能有效規避風險,擺脫困境。
二、內容
1、財務管理動力機制:利用財務手段建立分配關系,把物質動力變為經營活動現實積極性,公平、公正、公開。
2、財務管理約束機制: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和條例,把提高經濟利益和完成社會責任有效結合起來,進行利益約束、規范約束、責任約束和權力約束等。
3、財務管理調節機制:運用不同的協調手段,理順財務關系、消除管理障礙。采用組織調節、利益調節和公關調節等方法。
4、財務管理風險機制:建立專項制度,安排專業人員,經過風險辨別、分析、管理、控制等,敏銳果斷的`分析判斷,迅速應付,妥善解決。
三、特點
1、整體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諸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2、結構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的秩序、方式和規則排列起來。
3、動態性,財務管理機制是不斷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改變或替換某種要素,調節各種要素之間的關系,使其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較高的有效性。
4、功能性,結構決定功能,功能表現結構,影響結構。優化結構,提高功能。
四、功能
1、協同功能:財務管理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促協作用,與外部環境協同作用。
2、整體功能:各要素相互聯系地結合在一起,并且與外界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從而形成一個對外開放、內部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
3、適應功能:財務機制具有適應環境的能力,不斷調整財務政策,合理預測事業發展。
4、平衡功能:財務管理機制中各種機制起作用的綜合能力。
五、組織架構
設置財務組,歸口統籌組管理,由審計組監督。
崗位設置:
設財務主崗1名,對統籌組負責;
設財務輔崗會計1名,主崗負責;
設財務輔崗出納1名,對會計負責。
六、資金管理
1、資金使用由主崗申報計劃,統籌組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資金收付必須辦理手續:收款時,由出納開收據,存入系統指定賬戶,按需結算;
3、支付流程:主崗申報→董事長審批→財務審核→審計組審計→出納人員支付。
4、日常費用歸口主崗負責人核準使用。
5、其他會計業務按《公司法》、《會計法》、《財務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各級財務部門。
第三條: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公司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做好公司財務活動的計劃、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公司應加強資產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財產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七條: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原始信息。凡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均應及時進行完整的原始記錄。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備、計量準確,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二、資金籌集的管理
第一條:資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按投資主體的不同,資本金可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
第二條: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公司投資。
投資者未按公司合同、協議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四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公司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照有關規定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公司對投入資本金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制定投資者名冊,據實登記認繳、實繳股本的數額,以及其他需要記錄的事項。公司的股份憑證為出資證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增資手續:
1、以現款、材料、設備、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資產投資時,以公司實際收到或接收資產的時間作為入帳時間,以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認定的價值(現款除外)或協議價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依據。
2、以土地使用權、專用技術、專利權、商標權以及版權等無形資產作價投資時,以企業收到有關具有法律效用的證書、文件和完整資料的日期作為入帳時間,按評估認定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價值。投資者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形成的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的20%;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最高不得超過30%。
3、以利潤或公積金轉作投資時,各方對公司的投資,要以董事會議文件確定的日期及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帳的依據。
第六條:公司以各種方式借入的資金是公司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內的借款為短期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為長期負債。
公司經有關機構批準方可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七條: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公司購置、建造固定資產或者購入無形資產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計入該項資產原價;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后發生的,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公司不得將以自身名義舉措的借款作為實收資本;公司不得為投資者為投入本公司的資本而舉措的借款作擔保人;公司不得負擔投資者投入本公司資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九條:公司對參資企業各種經營性借款進行的信用擔保,其累計擔保金額不得超過參資企業的投資額。
第十條:公司可對參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性借款進行信用擔保,但必須由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紀要,并出具委托書,同時需有其他投資方向原擔保人出具反擔保書。
三、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動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二條:公司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結算制度、外匯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1、根據內部控制原則,會計職責與出納職責不得互兼。
2、凡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必須由會計部門(人員)和出納部門(人員)分管執行。會計部門(人員)負責審核原始憑證及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并經審核無誤后才可填制會計憑證,交出納部門辦理收付款;出納部門(人員)必須對應收、應付款項的金額、對象、支付方式、審核審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備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3、對每一筆已付訖或收到的款項,出納部門(人員)應根據核對無誤的會計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出納人員應保證每日庫存現金和現金日記帳余額相符,保證月末調整后,銀行對帳單(銀行內部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相符。
4、財務部門應對現金庫存進行經常性、突擊性盤點。
5、建立重要或敏感崗位輪換制度。
6、公司對現金及銀行支出實行分級授權審批和限額審批管理原則。凡超越審批權限(事項)或超額審批(金額)的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條: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根據穩健性原則,公司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經批準后,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時,增加壞帳準備金。
第六條: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下列應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項:
1、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2、因債務人死亡,由于無遺產可供清償,或以其遺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3、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公司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經公司總裁或財務總監批準并報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列作壞帳損失。
第七條: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料、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八條:公司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
1、購入的,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手續費、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專職物料采購部門的費用等計價。
2、自制的,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領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4、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5、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6、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應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第九條:公司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實際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在購入(領用)時一次攤銷。
第十一條: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存貨盤點。年度終了時,必須由財務部會同機關部門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清查。對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經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及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資,單位價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按財政部頒布的《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其他有關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固定資產計價,應根據取得固定資產的不同來源分別確定: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4、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價計價。
6、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7、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入固定資產價值。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財務部部門職能: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第二章、財務部部門職責: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財務部各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第四章、財務部各管理規章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集團公司成立財務中心,統一集團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審計工作。根據《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財務中心各職能部門必須對總裁負責,接受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的領導和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總經理的監督。
二、集團公司內所發生的一切財務收支活動均需在集團財務中心統一結算,必須接受財務中心的監督、審計和管理。財務中心可以根據業務需要檢查、審計、核對所有對應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
三、由財務中心負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1、財務中心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集團公司及各獨立核算分公司的財務月度、季度、年度報表分別要求在期至的3、5、10個工作日內完成和上報。所有需外報的財務報表必須經財務副總裁審核后才能報出。
4、及時向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提出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5、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管理的需要自行增設、減設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財務中心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
6、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財務中心自行制定。公司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財稅機關、開戶銀行。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公司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公司名稱、地址、開業年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四、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1、文件資料的管理
⑴財務部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與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必須真實、明確、完整,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發票與單據,會計人員可以不予受理;對不明確、不完整、不準確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更正或作補充處理;對發現情況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財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副總裁、總裁作匯報,并通知集團行政與人力資源中心,要求查實處理。
⑵所有財務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均應按有關要求規范歸檔,并由財務部負責人負責保管。
2、嚴格“賬款分離”、“印章分離”制度
⑴“賬款分離”:集團財務中心下屬財務結算中心,統一負責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各分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結算中心下設會計部和出納部,按照會計部管賬,出納部管錢的要求,嚴格執行“賬款分離”的管理辦法。
⑵“印章分離”:按照財務專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印鑒章由會計部管理,出納財務印鑒章由出納部管理的辦法,實行“印章分離”管理制度,任何人、任何時候不得同時掌管全套財務印鑒。
3、票據管理制度
⑴公司有價票據必須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收、支、存臺賬登記制度。使用有價票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票據管理辦法,按規定使用,按時登記與上繳,做到日清月結。
⑵發票管理
①發票設專人保管,不得轉借、轉讓、代開。
②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開發票應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填錯發票,應書寫或蓋章“作廢”字樣,完整保存各聯備查。
③必須設置發票專庫,或購置專用保險柜,保存專用發票的庫柜應具備防盜、防火、防霉變、防鼠、防蟲等條件。存放專用發票的地方應該安裝鐵門、鐵窗,保險柜要固定在地板或墻壁上,并配備滅火器。
④發票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或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及時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
⑤開具發票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
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⑶支票管理
①嚴格保管“現金支票”與“轉賬支票”。
②所有支票由出納專人保管。出納休假時為了不影響工作,支票必須交給財務結算中
心經理保管。并登記好編號及移交手續。
③出納開具支票時必須核對好銀行余額,杜絕開“空頭支票”。
④作廢支票必須留存,購買新支票時交回銀行,不可隨意銷毀。
⑤轉賬支票必須附上銀行簽章的進賬單。支票頭上必須有收款人與單位的簽字。
4、資金管理
⑴公司出納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存款戶外(5000元以內),其他資金必須當天存入公司“一般存款戶”。杜絕“公款私存”。
⑵嚴格現金管理制度
①出納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必須按發生業務的實際內容,逐日逐筆認真、仔細、準確登記,不得跨日、跨月登記。沒有特殊情況,每周必須向財務副總裁呈報《公司財務周報告單》;
②每天的賬本余額必須與實際現金、存款核對相符。如不相符必須及時查找原因。嚴禁使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③出納周轉備用金限額為5000元。特殊情況超出此標準備用現金的,應請求財財務中心副總裁的同意;
④凡現金存、取款達5000元以上業務的,需兩人共同辦理;
⑤嚴禁未經批準的“坐支”行為;嚴禁“白條抵庫”;
⑥嚴禁挪用公司資金或利用公司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⑦離集團公司總部2公里距離的分公司或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支取5000-10000元的備用金(備用金采取轉賬方式支取),資金由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保管,使用和審批依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財務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財務實行預算管理,分層、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財務審批制度。
⑴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⑵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⑶集團財務中心的年度預決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⑷新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促銷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季度工作計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⑹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由各職能中心副總裁、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生效,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上報總裁并分發各職能中心;
⑺工程款結算,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單位)帶《施工合同書》,《工程驗收報告(單)》,經工程部經理審核,財務中心副總裁復核,總裁批準后到財務結算中心結算;
⑻工程項目大宗(單筆采購金額10000元以上)物質、機械設備采購:
項目負責人根據工程預算和工程進度提前十天制定《材料采購計劃表》,經工程部負責人審核,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批準,采購部根據《材料采購計劃表》的型號、規格、數量對三家以上供貨廠家進行巡價(必要時可以采取招標)并提交《材料設備考察信息表》,營運中心副總裁審核采購部編制的《材料設備采購申請單》,經總裁批準后執行采購。供應商送貨進倉庫(基建沙石除外),由倉庫驗收質、量合格并按實際驗收的合格數量辦理進倉手續,開具《進倉單》,供應商憑《材料設備采購申請單》,《送貨單》,《進倉單》經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審核、營運中心副總裁批準、財務中心副總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為確保學院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的內容
學院預算指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支出計劃,在每年開始前編制,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學院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學院所有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納入學院的收入預算。學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學院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學院發展支出等必須納入學院的支出預算。
學院實行《部門預算》與《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相結合,首先根據學院教育事業及發展情況,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然后再將其轉化為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上報上級“二上”《部門預算》為依據,再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依據其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二、預算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預算管理領導小組。
院長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副組長,委員由學院副院級領導組成。在學院財務處設預算管理辦公室,財務處長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為財務處有關會計。
預算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預算方案、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進行審定,并對預算執行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為保證預算的執行,落實預算管理的責任,學院確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對預算的執行負責。
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學院規模,學院預算實行“院長統一領導,資金分塊管理”的管理模式,為此,學院劃分為:院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由院長負責,對學院全部收入、支出進行管理,并對學院資金進行分塊分工管理。教學管理責任中心,由教學院長負責分塊的教學資金的收支管理。學生管理責任中心,由黨委副書記負責劃塊的學生支出、學費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業、學院發展責任中心,由學院后勤招生就業副院長負責分塊資金的管理。黨務工作及宣傳責任中心,由黨委書記負責分塊的資金管理。成人教育、圖書館、科技處責任中心,由紀委書記負責相應的分塊資金管理。
三、預算的編制
(一)預算編制原則
編制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統籌兼顧,持續發展”的'原則。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多渠道籌措資金;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確保各項事業的健康、持續、和諧發展。
(二)預算編制程序和方法
由學院財務處根據各部門、各責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計劃,提出《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建議方案,匯總初步平衡,送院長審查,然后反饋給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財務處匯總,院長審查平衡,提交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審批,據此編制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再根據上報上級的“二上”《部門預算》,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并按其進行學院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預算要從學院的實際工作出發,以年度工作計劃為基礎、依據學院中長期規劃進行編制;編制方法主要以業務預算為主,采用零基預算,滾動預算編制等方法。
《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的具體內容及編制分工:
1)學院人員支出預算由人事部門根據職工工資標準、工作量進行編制,人員支出包括統發工資、統發津貼、教師課時費和管理后勤職工工作量工資、職務津貼、加班工資、外返聘人員工資、各種社會保險支出、職工福利支出、離退休人員支出、遺屬及撫恤支出等。
2)學院教學支出預算由教務部門根據學院教學工作安排編制,包括圖書資料購置費、實驗實訓設備購置費、實驗室維持費和實驗用耗材、體育維持費、調職教研費、實習費用、資料講義費、學生補考成本、教學活動費等。
3)學生費用預算由學生處根據學生助學金支出、學生活動要求編制;
4)招生就業支出由招生就業處提出預算;
5)后勤、學院發展支出預算由院領導決策后由總務部門編制預算;
6)黨務工作及宣傳費用由黨委辦公室編制預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由財務部門編制;各業務處室編制的年度預算交分管院領導(責任中心負責人)審查后送財務部門匯總。
四、預算的執行
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要保證分管的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塊資金,確保預算執行。
為了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財務部門必須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在編制上報上級的財務月報表的同時,按月及時提供《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送達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負責人。
五、預算的調整
由預算責任中心提出調整申請,財務處負責匯總,提交院長審查。
預算實行分級調整,對于10萬元以下(不包括10萬元)的預算由院長批準調整,10-30萬元(不包括30萬元)由院長辦公會批準,30萬元以上經預算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預算調整時間:原則上半年作一次調整,結合學院實際具體定為上學期放暑假前。
六、預算的分析、考核和監督
財務部門在按月提供的《學校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中應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出現偏差的原因、改進措施。分析當年年度執行資料,總結預算管理經驗,為下一年編制預算提供重要資料,使預算管理更上一臺階。年末,根據《學校內部預算管理預算執行報表》,由院長、學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對各預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評價,充分調動各責任中心的管理積極性。
學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每月初由院長向預算管理委員會通報上月及本年累計預算執行情況,每年年初,院長在全院職工大會公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同時公布當年預算。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原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財務實行“統分結合”為特征的各級負責制:各項業務均按總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類財務報表均按總公司制定的統一格式上報。
4、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實行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崗位人員接受本公司主管財務總經理與部門經理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部門經理負責,業務及人事權由主管財務總經理負責。財務工作設財務會計、財務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賬分開,各司其職。
(一)財務總監職責
1、負責崗位設置、人員任免、核算組織程序等。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1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6、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7、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0、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會計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負責公司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辦事處的日常備用金業務的管理,備用金業務通過財務出納統一支取、費用報銷按會計制度進行嚴格控制。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及時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按公司實際要求定期與公司財務出納進行公司財務賬目核2對,及時出具財務報告,與稅務等業務單位保持緊密聯系,為公司發展作出貢獻。
6、定期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表、資產盤點表,及時處理公司發生的會計業務,及時編制會計憑證,保障公司財務的正常運轉。
7、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8、負責財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
9、財務會計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須有準確的原始憑證。
10、必須服從本酒店(賓館)經理、副經理的工作安排,參與日常管理工作,通過財務管理及日常業務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經理(副經理)反饋。
11、對本酒店(賓館)各業務部門制定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對本酒店(賓館)的采購員、保管員、收銀員及其他收費員等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及指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出納職責
1、認真仔細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和對賬工作,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仔細審核報銷單據的合理合法性,嚴格控制報銷單據,不得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如有此類事件發生,損失部分自己承擔。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4、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5、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6、財務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
7、對財務工作中,發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問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與總公司主管領導,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8、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務管理
1、會計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章。
4、會計人員應當定期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公司賬面資金、資產、物資等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各盤點報表上報經理審批,同時上報公司。
5、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業務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8、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公司領導、總公司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出納人員不能坐支和超范圍使用現金。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報銷制度)。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五、支票及銀行賬戶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公司賬戶管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執行。
六、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會計和出納負責保管。
3、印鑒對外使用必須經過經理(副經理)的同意。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賬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八、收入支出審核審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
㈠收入的范圍:主營業務收入(包括住宿費、餐飲費、物業費、資產租金,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機械租賃服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車費、門面水電費、罰款、稅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賓館)財務部每期根據原始依據審核入賬,直屬主管、副經理、經理對各項收入進行抽查審核并簽章,公司財務部對各項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
㈢責任處理:當收入發生賬面與實際不相符時,按照涉及金額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分以下情形進行處罰或賠償:
第一種情形:若能夠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1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2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當事人:全額賠償涉及金額,并按相關管理制度做降職、降級、調換工作崗位或辭退等處理。
6第二種情形:若因客觀原因無法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3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2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4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10%進行賠償;當事人:按相關管理制度做辭退或開除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二條支出
㈠支出的范圍: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內(含20xx元)的經營性支出(人員工資、水電費、通訊費、辦公費、交通費、天燃氣、業務招待費、低值易耗用品、洗滌用品、農用物資、飼草料、機械設備配件、零星采購等)。
資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辦公設備、機械電器設備、廚房設備、床上用品)。
管理費支出:包括管理人員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審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購員或經辦人(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用途、簽字)→保管員審核入庫(保管員對購進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并簽字)→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核、簽字(采購物品與本部門有關或使用)→經理(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資本性支出:向公司上報采購審批報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采購部門按審報內容進行采購→保管員按審報內容審核入庫(保管員對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經理(或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支出由副總經理審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總經理審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報董事會
7(董事長)審批。
部門水電費、天燃氣、稅金及垃圾費等行政性繳費,由本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批,財務部門審核并在財務報表中詳盡反映。
(三)責任處理: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如違反制度規定,對審批手續不全或未按照審批程序報賬的,按如下程序處罰:
(1)采購員(經辦人)購買物品必須貨真價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根據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2)保管員對采購員(經辦人)所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及相關手續發現存在問題時,有權拒絕審核入庫;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3)部門主管(或主任)對以上報賬手續進行初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4)經理對以上報賬手續復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并記入業績考核。
(5)財務人員對以上報賬手續終審,如存在問題拒絕付款報銷,并向經理和公司財務主管負責人匯報。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九、財務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盤點范圍
㈠財產盤點:指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土地、建筑物、電器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㈡存貨盤點: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氣、燃煤、農資等。
第二條盤點周期
㈠貨幣資金:月中、月末盤點。
㈡固定資產:年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8 ㈢存貨盤點:每季度實施全面清點。
公司財務部會同各酒店(賓館),做到隨機抽樣盤點,盤點周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機調整。
第三條盤點報表
㈠各酒店(賓館)財務部門編制盤點報表,對盤點情況及盤點中存在的問題,應由盤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呈酒店(賓館)經理核簽后,按盤點周期規定時間三日內上報公司。
㈡盤點盈虧金額、盤長盤差庫存物資及固定資產,根據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內容予以賬務處理。
㈢各類報表必須經酒店(賓館)經理審批存檔,公司財務部可發電子郵件匯報。
第四條注意事項
㈠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前期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㈡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在盤點當日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尋找代理人的,應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㈢所有盤點財物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㈣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㈤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資料為據,不得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
㈥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報加班或經酒店(賓館)經理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9第五條責任處理
㈠對財產、資金、物料管理人員和保管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賠償等額金額;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㈡財務人員有下列行為者,按照涉及金額的10%—20%或視情節輕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損失并予以辭退。
1、未按照規定時間按期盤點;
2、對盤點結果不及時上報反映;
3、對各項財產及物資等日常監管不到位;
4、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
5、帳載憑證凌亂、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
十、內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借款原則
㈠員工借款
員工借款不能不超過工資結存部份,如果沒有工資結存,可根據已上班天數應付工資予以借款,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
㈡管理人員借款
管理人員單筆借款不能超過1000元,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額借款,根據額度逐級審批,年終發工資或分配紅利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負責扣還。第二條審批權限
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內;
副總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如員工借款,
10需經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審核;
總經理:單筆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
董事長:單筆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10000元以上借款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
十一、子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營業款及其他款項必須在當天15點前匯到公司指定賬戶,營業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現特殊情況,營業款不能及時匯款的,要及時向酒店經理及公司財務人員說明情況。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應的備用金作為日常的零星開支,其他大額費用直接從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現金等情況時,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請報告,說明用途,30000元以內由財務主管審批,30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各酒店每月1號將編制好的相關員工考勤、獎金、補助等資料發到總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編制工資表報送財務部,發放工資時總公司直接將工資款匯到酒店收款員賬戶上,由酒店收款員負責發放。
6、酒店的賬務直接由總公司代做,酒店以報賬制的方式將單據報到總公司,單據要隨時報送,不能積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號前必須將上月的所有單據報送到總公司,方便總公司及時決算。
7、每月2號前酒店收款員要將庫存、往來賬等盤點整理清楚、并注明往來賬目的名稱報送至總公司。
8、如當天的營業款拖欠并沒有向相關人員匯報情況說明的第一次處以營業額1%的處罰,第二次處以營業額的2%,以此類推,到第四次直接辭退。
9、公司出納在沒有收到當天營業款并沒有收到原因說明時應及時向酒店經理及財務主管匯報,如發現公司出納包庇,不及時向上級匯報的對公司出納處以涉及金額5%的處罰。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經理監督酒店收款員做資金盤點,公司財務部不定時盤點抽查,如出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的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處罰,發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后能及時追回的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并辭去收款員的職務;不能及時追回的移交國家相關部門處理。
11、如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發現收款員挪用公款時包庇,不及時上報處理,或不按時盤點,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時發現的對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
12、各子公司其他相關財務方面的事項均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相關處罰也按公司所指定的處罰辦法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設備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為規范物業的資金運作及管理工作,結合物業業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規定
第一條
所有人員必須根據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按規定粘貼、填制報銷帳單據。
1、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位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票證管理辦法,并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3)凡填有大寫或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入庫單或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的收款證明。
4)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注明各聯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聯作為收款證明。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的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部門、日期、批準人及“原件存檔”字樣;如果批準文件涉及兩項報帳內容,可將原件附其中一份報帳單據,另一份注明原件在“××報帳中”字樣。
2、原始憑證粘貼的具體規定:
1)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帳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2)將已填寫完畢的正式報銷單粘貼在已貼好的原始報銷憑證的空白報銷單上(將左面對齊粘貼)。
第二條
如果需報銷的原始單據遺失,除飛機票、火車票、船票、長途汽車票,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按票價的50%報銷外,其他票據遺失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報請物業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已由銀行付款,需進行報帳核銷的原始單據遺失,須憑加蓋對方發票章(或財務章)的原始單據復印件和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專題說明進行核銷,同時對經辦人予以100元的處罰。
第三條
對不真實、不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報帳;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要求出具單位或填報人重開或更正(金額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處加蓋單位印章或簽章。
第四條
嚴格執行報帳期限規定,及時進行報帳。
1、差旅費借支必須在返回物業五天內報帳,其他現金借支十天內必須結清。
2、領用的轉帳支票,經辦人員必須在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手續;直接由物業匯往各往來單位的款項,記入經辦人員往來帳,經辦人員必須在付款后(或貨到,或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手續(合同上有規定的除外)。
3、凡未在規定期限內到財務部門結清財務手續的,按起點30元,每超期一天按兩元的標準遞增予以罰款。
4、費用單據超過二個月的,不予報帳。
第五條
嚴格執行物業的審批規定,所有開支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物業總經理及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第六條
各項費用開支,以現金方式支付的,必須填寫物業(或絲寶集團)費用報銷單;
第七條
已取得結算憑據的報帳業務,必須填寫絲寶集團報銷單;未取得結算憑據的付款業務,應由經辦人填寫請款單,待貨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經辦人取得發票,辦理入庫驗收(或工程驗收)手續,填寫報銷單辦理報帳手續。
第二章資金支付的審批規定及流程
第八條
報帳審批規定
1、各部門員工的日常費用,由部門負責人控制審核,報物業總經理和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的日常費用,直接由物業總經理和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控制審批。
2、車輛保養、改裝或維修,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管理公司總經理批準;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逐級上報,由集團批示。
3、物業各種辦公、印刷用品、小車過橋及汽油費用、電話費(含個人手機話費)等所需資金的支出,由物業辦公室管理及審核,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4、物業日常經營所需的水、電及零星工程設備維修費用,由工程部負責核實,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5、物業日常購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銷品、宣傳品、電腦設備及耗材等用于經營的物資,由采購部負責核實,報物業總經理及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6、物業管理公司和物業所有需支付的資金(除臨時處置資金外),均通過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統籌安排。
第九條
報帳審批流程
1、員工因工發生的日常費用必須按規定事先報請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發生的費用,應逐級上報上級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必須做到嚴格控制,杜絕先斬后奏的現象發生。
2、凡涉及購買物資的部門,應預先提交申請報告,根據報帳審批權限的規定經審批人批準后,由物業指定的部門負責簽定合同(除零星采購以外,所有采購業務均必須簽定采購合同)、購置及報帳。
3、各級審批人出差期間,對必須開支的款項可授權他人代理行使審批職責。授權書上必須詳細注明授權的范圍、期限、被授權人等主要內容。授權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部門留存,另一份交財務部門存檔。
第三章資金的預算管理
第十條
每年元月10日前,物業根據當年的經營計劃,提出當年資金總需求預算方案,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十一條
各物業根據集團總部批準的資金預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資金預算計劃,每月將物業節余資金匯總部集團使用。
第十二條
物業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申報的資金需求計劃,并將總資金預算計劃分解到各需求部門。
第十三條
按照確定的分部門資金需求計劃,合理調度和安排資金的運用。
第四章借支及請款規定
第十四條
現金借支規定
1、凡物業員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請臨時借支的,必須填寫借支單,注明借支事由,經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辦理借支手續。
2、差旅費借支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出差天數及日費用標準核定;其他現金借支一次不得超過20xx元。
3、因工作性質特殊,需借支備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注明“備用金”字樣,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
4、現金借支,嚴格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5、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門每季度出具各部門備用金借支明細,交各部門負責人重新核定。如有工作或額度調整,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
第十五條
轉帳支票借支規定
1、除采購員借支外,其他部門超過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開支,必須使用轉帳支票付款。
2、使用轉帳支票付款,經手人應提供準確、詳實的收款單位名稱及金額;確實不能事先提供準確收款單位名稱或金額的,由財務部門開具限額轉帳支票。
3、經手人預先領用轉帳支票的,應按規定填寫請款單,詳細注明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或限額)、款項用途,協議號(已簽定合同),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
第十二條
異地付款的請款規定
1、原則上,異地付款一律采用電匯方式;如特殊原因需匯票付款的,必須詳細注明原因,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才能辦理。如辦理的匯票需寄給往來單位,必須在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后交物業指定郵寄員郵寄;如辦理的匯票為收款單位自帶,則財務部門必須在認真檢查、核對取票人身份證,及收款單位提供的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印鑒章,并指明取票人姓名的委托書(原件)后,才能辦理匯票領取手續。“委托書”及取票人身份證復印件由財務部門妥善保存。
2、對依據合同或協議支付的款項,請款人必須嚴格依據合同或協議上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帳號及開戶行填寫請款單;如果收款單位名稱、帳號或開戶行發生變動,請款人必須提供往來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印鑒章的變更證明原件。
第五章報帳程序及報帳的具體規定
第十三條
費用報帳
1、費用開支后,應憑報銷單辦理報帳手續;有借支的,必須先清理借支。
2、費用報帳時,必須由經手人根據物業有關制度及規定填寫報銷單,詳細注明報帳事由,并附正式原始發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
3、根據合同開支的各項費用,報帳時,應詳細注明合同號。
4、根據報告開支的各項費用,報帳時,應附已批示的報告原件。
5、購置辦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電衛生設施等物資必須辦理入庫手續,報帳時附入庫單或直接由領用人在原始憑證上簽字證明。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報帳
1、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購置報帳應附申購單(或批示報告)、購貨發票、入庫單或驗收報告等單據;特殊行業的資產(如電梯、鍋爐等),必須同時附專業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2、結算在建工程完工工程款時,房產公司將結算依據移交給集團財務總部,由集團財務總部會同審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根據審核結論、工程結算發票及完工驗收單全額結算。
第十五條
供應商開戶及貨款結算
1、供應商開戶規定
1)日常計劃采購開戶規定:日常計劃采購內容指物業經營所須的基礎性原材料、資產等。如:食品、酒水、香煙、客房用品、美容美發用品、成批的低耗品及大額的固定資產等。采購部按照競價篩選原則確定供應商后,須與供應商簽定供貨協議(或合同)。協議中必須注明質保金的繳納和結算方式。協議簽定后必須由采購部指定專人及時遞交(原件一份)給財務部合同專管員,以便財務部及時錄入電腦。供應商持供貨協議書到財務部繳納質保金,成本會計查實該供應商協議確已錄入電腦并已繳納質保金后,方可辦理開戶手續。
2)對于零星或急件采購的物品(如零星物料用品、少量補充的基礎性原材料等),金額較小,可以不簽定協議,以經辦的采購員戶頭辦理入庫手續。
2、供應商貨款結算
1)個體戶供應商貨款支付的規定:凡以個人名義與物業簽訂協議的供應商,在協議中必須詳細注明該供應商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地址(一家供應商只能以一個人名義簽訂協議,不得多戶多人)。財務根據此協議中提供的資料錄入電腦,并據此開戶名稱辦理入庫手續。在支付貨款時,由協議中的供應商持本人身份證領取現金或支票,出納員必須與電腦資料逐一核對無誤后,方能發放。
2)以單位名義開戶的供應商貨款支付的規定:凡以單位名義與物業簽訂協議的供應商,在協議中必須詳細注明該單位全稱、開戶銀行、帳號、委托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貨款的支付方式(支票、電匯等),收款單位必須與合同單位一致,否則,必須由合同單位出具委托付款協議書,并由其法人簽字、蓋章認可。
3)供應商供貨、結款應嚴格按照協議執行,即:在辦理入庫時,以協議中的單位名稱開戶;在進行貨款支付時,由協議中的委托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支票(電匯由出納員直接按協議辦理)。如有變更,須有加蓋該供應商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負責人簽名的書面變更通知,出納員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3、所有以供應商名義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的貨款支付,原則上不得由物業采購員代為結算,如有此情況,出納員有權拒絕付款。
4、供應
商付款方式的規定:個體戶性質的供應商以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應商原則上要求以轉帳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方式支付。
5、供應商貨款結算流程及時間的規定:供應商貨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貨款。
A、每月的18日-20日為上月貨款對帳日。供應商將上月的貨物驗收單整理,開據正規有效的發票(不得使用復印件),在采購部粘貼填寫《報帳單》,注明單據張數、貨品名稱、金額和供應商單位或姓名,由經辦采購員簽字后,到財務部往來帳會計處對帳。財務部往來帳會計對貨款的結算金額的真實性、發票及報帳單填寫的規范性、有效性進行認真審核,不合規定者不予以辦理。
B、每月的21日-23日為采購部負責辦理貨款審批手續日。由采購部指定專人將已對帳的貨款單據統一收取,并報采購經理和各物業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
C、每月的23日-28日為財務付款結算日。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將審核無誤后的貨款單據交出納。出納按貨款支付方式之規定開出支票或匯票,并通知供應商領取貨款。
D、上述結算時間的規定一般不得變動,除此時間之外的對帳和結算(特殊情況除外)財務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章現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現金管理制度
1、實行備用金管理辦法。備用金(庫存現金)在核定的限額內使用。物業備用金的領用包括:出納員、收銀主管、前臺收銀員、各營業點收銀員、采購員。原則上出納員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一萬元;收銀主管一萬五千元;前臺收銀員一萬元以及各營業點收銀員找零用備用金伍百元;采購員備用金一萬元。
2、除零星開支部分從庫存現金中支付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須從銀行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需報財務部負責人批準,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
3、物業與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允許現金支付的款項外,其余必須通過銀行進行轉帳結算。
4、現金的使用范圍如下:
①臨時員工工資(原則上要求由銀行發放);
②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③物業處理緊急情況時的支出;
④轉帳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
⑤人行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條
現金收支控制
1、出納員與會計人員必須分工明確,出納員不得兼辦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會計人員不得兼管出納工作。
2、出納人員應熟練掌握并嚴格執行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業務;負責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清查庫存現金,與帳面、銀行核對,做到帳款、帳帳相符;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支票和法人代表、出納印章(財務專用章暫由天怡物業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3、嚴格現金收付業務的審批制度。出納員進行款項收付業務時,首先要認真審核所依據的憑證,既要審核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還要審核其內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對于手續不完備、數字錯誤的憑證,要求經辦人完善手續后方可報銷;對于不應開支的款項,應拒絕報銷;對涂改或冒領款的不法行為,應及時向財務部負責人匯報。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付時,收付雙方應當面點清,并認真復核,加蓋收付戳記及出納人員簽章,以防重收、重付。
4、對庫存現金(含各部門的備用金),財務部負責人、主管會計要實施經常性地檢查和突擊性抽查,并填制庫存現金(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及時查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5、出納人員工作調離,必須辦理嚴格的交接手續。
第四章工作標準
1.會計核算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進行。(即從收支兩條線分別來看,收入方面從款項取得直到交納稅款、報表反映;支出方面從款項提取至報表反映,中間各個環節環環相扣,每個環節操作正常以保證整個過程按會計核算的要求進行。)
2.及時準確地提供各項財務信息,包括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及銀行存款余額情況或某項經濟業務的效益情況。
3.及時準確地編制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財務分析報告。
4.加強收入的管理,保證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強支出管理,保證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狀態,包括工資性支出以及水、電、維修材料、辦公用品等費用的支出。
6.加強預算管理,保證日常的收支狀況與財務預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對部門內員工進行崗位培訓與指導,保證部門員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崗位的職責。
8.與稅務、金融等部門溝通良好,不因為公關工作不到位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
第五章財務管理規定
一、目的。本規定規定了公司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正確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更好地為物業管理工作服務。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財務部對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財務部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監督公司全體員工執行本規定。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1.本規定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對公司的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
2.財務部是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3.財務人員管理
(1)會計人員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試后,由總經理直接面試后決定。
(2)公司重大項目的決策須有財務部負責人參加。
(3)財務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上崗。
4.資金管理
(1)原則上應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銀行帳戶,開設或撤銷銀行帳戶時,必須報總經理批準。確需在非國有商業銀行開戶的,在申請開設帳戶的同時,須報審帳戶資金最高限額。財務負責人必須監督帳戶資金限額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2)必須按銀行及公司規定使用現金。
(3)庫存現金限額,按開戶銀行的規定執行。開戶銀行沒有核定限額的,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5.實物管理
(1)關于材料物資管理的規定:
a)購進的材料物資,原則上應先進倉,后領用。
b)對生產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輔助材料,確需直撥使用的除按規定審批外,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驗收并簽名,方可報銷。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須辦理退倉手續。
d)材料、物資必須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盤點二次。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e)對材料物資出現盤盈、盤虧的,必須查明盈、虧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對庫存材料進行復點。
6.固定資產管理
(1)各管理處、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固定資產實物保管責任人,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
(2)固定資產必須設置卡片帳進行管理,卡片帳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責任人簽名,保管責任人變更的,必須及時變更卡片帳。
(3)在每年的六月,財務人員必須會同固定資產專責及實物保管責任人全面盤點固定資產。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4)盤點中出現的損溢,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7.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是企業的重要經濟資料,要定期裝訂、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會計檔案管理實行分階段負責制。按會計憑證的傳遞流程分出納責任期、主管會計責任期。其中出納責任期從出納審核并接收業務部門的原始憑證起,到出納將憑證傳遞給主辦會計為止;主管會計責任期是從主辦會計審核并接收出納傳遞過來的憑證起,到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為止。
(2)在出納責任期,出納對交存的原始憑證及自己填寫的記帳憑證負保管責任,按規定于每月28日前傳遞給主管會計。
(3)在主管會計責任期,主管會計對出納交存的會計憑證、電算產生的記帳憑證、所有科目匯總表、裝訂成冊的憑證本、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已登錄的檔案袋、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等負責保管,同時應按歸檔要求對各類檔案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分類分柜保管。存放場所應加鎖,鑰匙由主管會計掌握。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征得主管會計的同意并約定歸還期,辦理登記手續。借用期內借出資料的借用人負責保管。超過借用期限,主管會計未催討追索,造成會計資料丟失的主管會計負連帶責任。
(4)會計年度終了后,當年的會計檔案半年內仍保存在主管會計處,期滿后編造清冊移交公司的檔案室。
(5)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規定
(1)按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費用收支情況、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2)對較大費用的支出要分析情況、加以說明。
9.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規定
(1)注意防盜,財務管理部門嚴禁閑雜人員逗留,下班關好門窗,鎖好保險箱,密碼加鎖,密碼注意保密。
(2)保險箱鑰匙不得在辦公室過夜。
(3)注意防火,室內嚴禁抽煙,下班切斷電源。
10.財務人員工作要求:
(1)財務部經理
a)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國家法律、法令。
b)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c)負責公司資金的平衡、掌握和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監督資金回籠,考核資金使用和投資效果。
d)參與策劃重要的經營策略,并對重要經濟合同及投資項目進行評議。
e)向上級領導提供季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f)負責收付憑證的審核、工程結算工作。
g)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制定各部門考核指標并監督執行。
h)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主管會計
a)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分錄、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b)根據公司的特殊性,分門別類進行分部門分小區建帳核算,使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小區領導能及時掌握盈虧情況,c)編制各種記帳憑證,及時編制會計報表,為領導的管理工作提供有關的數據資料。
d)負責妥善歸檔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e)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收入明細表、成本明細表,并與其他報表相互核對,有對應關系的數字必須保持一致,年終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及財務分析。
f)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做好有關資料的報送工作,按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發票的保管及發出工作。
g)嚴守機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及時裝訂會計憑證,年底結算完畢,將全年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導出納,定期檢查或抽查出納的現金庫存情況。
i)編制每月經營情況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3)出納員
a)遵守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
b)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各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登記現金的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月終及時做出銀行存款調節表。
c)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結算憑證、空白支票、收據和有關印章。
d)認真審查每一筆款項的支付和費用報銷,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嚴禁白條取款入帳。
e)負責工資表的編制及發放。
f)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和檔案的保管工作。
第六章費用報銷管理規程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費用報銷程序,確保各項費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二、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各項報銷費用的控制。
三、職責
1.財務部經理負責報銷單據的及時審核。
2.公司總經理負責報銷費用的審批。
四、報銷程序
1.報銷費用的填制要求
a)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b)將原始單據剪齊邊角,正面朝上(與報銷單據同向)粘貼在報銷單的反面左邊。
c)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填寫報銷單的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張數等。
d)采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表)和發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并將進倉單、直拔單附在報銷單據的后面。
e)非采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
f)外出培訓費憑《培訓協議》辦理報銷手續。
2.報銷單據的審核
a)費用報銷單據經手人簽名后,由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
b)財務部經理應在收到報銷單據的一個工作日內,對各項報銷費用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核,凡符合報銷標準的,審核人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審核日期后,由報銷人交總經理審批。
c)經審核報銷單據不符合費用開支標準或在有其他疑問,而報銷人又無法提供總經理批準的報告時,審核人應退回報銷單據。
3.費用的給付
a)報銷人依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報銷單到財務部出納處簽名領取費用。
b)單位價格在20xx元以下的報銷費用,由出納員用現金支付。
c)單位價格在20xx元以上的報銷費用,原則上由出納員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的可報財務部經理批準后,以現金支付。
d)各費用發生前借支備用金的,由出納員作沖減備用金處理。
4.費用報銷單據的保管
a)費用報銷單據由出納按順序編制付款憑證,送財務部會計匯總、記賬。
b)所有報銷的費用單據,由財務部加密長期保存。
5.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考評情況之一。
第七章工資發放規程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2.財務部出納員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財務部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核。
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要點
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a)財務部負責每月15日發放上月1-3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春節除外)
b)公司人事部、管理處在每月2日前將員工考勤表送出納。
c)出納員每月6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工資的計算系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并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d)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x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e)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制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8日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
f)財務部經理應在每月10日前審核《員工工資發放表》。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清并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財務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于11日前報總經理審批。
g)總經理原則在15日前將審批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交回財務部,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2.年終獎金的計算
a)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規定日期(具體日期由總經理決定)將總經理審批完畢的上年度《員工考評表》交財務部會計。
b)財務部會計根據當年可分配獎金總額并根據獎金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根據當年經營狀況決定)及《員工考評表》計算出每個員工的年終獎金,并據此編制《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財務部會計應在編制完的《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的制表人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c)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如有疑問應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d)財務部經理應及時將《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報送總經理審批。
e)總經理在審批的同時應注明具體發放日期。
f)試用期員工不享有年終獎金。
g)獎金發放日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金。
3.工資、獎金的發放
(1)銀行代發的工資及獎金:
a)出納員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b)新人職的員工由出納員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c)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18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d)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由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e)員工可在每月16—18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f)員工的年終獎金由出納在總經理批準的日期內送交公司開戶銀行代發。
(2)現金發放的員工工資及獎金:
a)工資年終獎金原則上應由銀行統一代發,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銀行代發手續的員工工資由出納員按照(員工工資發放表)用現金發放;
b)員工應在每月規定的工資發放日(或年終獎金發放日)到財務部出納員處簽名領取自己的工資(或年終獎金);
c)員上在領取現金發放工資的同時可以領取工資單。
4.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a)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c)員工離職工資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d)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5.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a)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b)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c)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d)財務部經理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第八章管理費收取管理規程
一、目的
本管理規程規范服務收費管理,確保業主(住戶)滿意。
二、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對興業新邨管理服務費、水費、公共分攤水電費。
三、職責
1.財務人員負責辦理現金或委托銀行收費的有關手續。
2.保安員協助財務人員向業主(住戶)派發收費憑據或催款通知單。
四、工作要求和內容
1.收費方法,可分為兩種:
a)現金收費:車位使用費(臨時停車)、裝修管理有關費用、物業管理服務費、水費及公共分攤水電費、維修服務費、家政服務費;
b)委托銀行收費: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水費、住宅公共分攤水電費;
2.委托銀行收費的開戶手續: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憑物業公司開的帳戶,到指定銀行存入一定金額,以便每月結算劃帳。
3.對小區內業主(住戶)的收費
(1)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
a)興業新邨兩個月收一次管理服務費,逢單月收費。逢雙月30日前,財務人員通知指定銀行在業主(住戶)帳號上扣除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應收費用。財務人員在收到銀行扣費成功通知后,應在5天內把收費憑據交管理處服務中心,由服務中心組織分發給業主(住戶)。
b)若業主(住戶)帳戶中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期費用時,由財務人員用電話通知或發出催款通知單向業主(住戶)催繳。
c)若連續三個月欠繳,由財務人員發出限期繳款通知單,限其3天內繳清欠款及滯納金,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d)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計算公式:
服務管理費=住宅的銷售面積×住宅管理服務費標準+購買的機動車車位面積×住宅管理服務費標準×50%
(2)住宅水費的收取
a)每雙月25日前,由管理處工程組人員讀取水表值,并計算每戶應交水費(包括公共分攤)。住宅水費同住宅管理費一起收取,收取程序跟住宅管理費一樣。
b)水費計算公式:
業主(住戶)的每月水費=該戶水表讀數(噸)×住宅水費單價+公共分攤水費攤R:
(3)小區內住宅公共分攤電費的收取
a)每雙月22日前,由管理處工程組人員讀取小區內公共部分電表值,并計算每戶應分攤值;每雙月30日前,財務人員通知指定銀行在業主(住戶)帳號上扣除公共分攤電費及其它費用。
b)公共分攤電費和管理費一起收取。
c)公共電費分攤原則:
Ⅰ)每一座走廊、樓梯、電梯運行、水泵運行等每座樓宇內公共電費,由該座業主(住戶)分攤;
Ⅱ)小區道路、中心公園等小區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的電費,由小區業主(住戶)及區內商鋪租戶分攤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 意義
1、財務管理是一門風險控制的管理學科,通過建立緊密關聯且相互制衡的財務機制,保障經濟活動的連續有序進行,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和作用。
2、建立和完善財務機制能有效規避風險,擺脫困境。
二、 內容
1、財務管理的動力機制是通過運用財務手段來建立合理的資源分配關系,將物質激勵轉化為積極的經營行為,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經營活動。
2、財務管理約束機制是指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和條例,有效結合經濟利益提升和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利益約束、規范約束、責任約束和權力約束等措施。
3、財務管理調節機制是指運用各種協調手段,優化財務關系、克服管理障礙的方式。其中包括組織調節、利益調節和公關調節等方法。組織調節是通過合理規劃和設計組織結構,明確分工和職責,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以確保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組織調節還能夠促進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整體運營效率。利益調節是通過平衡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防止出現利益沖突和矛盾。在財務管理中,利益調節可以體現為合理設定激勵機制,使員工與企業的利益一致,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還可以通過公正公平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維護各方的權益。公關調節是通過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溝通和互動,維護企業形象和信譽,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財務管理中的公關調節可以體現為及時披露財務信息,回應社會關注和質疑,建立健全的投資者關系管理體系,增強各方對企業的信任。以上是財務管理調節機制的基本內容,通過綜合運用組織調節、利益調節和公關調節等方法,可以有效促進財務管理的協調與發展。
4、財務管理風險機制:建立專項制度,安排專業人員,經過風險辨別、分析、管理、控制等,敏銳果斷的分析判斷,迅速應付,妥善解決。
三、特點
1、整體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諸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2、結構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的秩序、方式和規則排列起來。
3.動態性,財務管理機制是不斷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改變或替換某種要素,調節各種要素之間的關系,使其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較高的有效性。
4.功能性,結構決定功能,功能表現結構,影響結構。優化結構,提高功能。
四、功能
1、協同功能:財務管理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促協作用,與外部環境協同作用。
2、整體功能:各個要素彼此相互聯系并緊密結合在一起,與外界發生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形成一個開放的整體系統。
3、適應功能:財務機制具有適應環境的能力,不斷調整財務政策,合理預測事業發展。
4、平衡功能:財務管理機制中各種機制起作用的綜合能力。
五、組織架構
設置財務組,歸口統籌組管理,由審計組監督。
崗位設置:
設財務主崗1名,對統籌組負責;
設財務輔崗會計1名,主崗負責;
設財務輔崗出納1名,對會計負責。
六、資金管理
1、資金使用由主崗申報計劃,統籌組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資金收付必須辦理手續:收款時,由出納開收據,存入系統指定賬戶,按需結算;
3、支付流程:
主崗申報→董事長審批→財務審核→審計組審計→出納人員支付。
4、日常費用歸口主崗負責人核準使用。
5、其他會計業務應按照《公司法》、《會計法》、《財務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進行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陜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二、附則
1、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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