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管理制度【實用】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
為及時了解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安全事故的監察力度,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建立學校事故報告及處理機制。
1.事故報告時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鎮教育組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癥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癥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
3.事故跟蹤及處理。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獲息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偉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應詳細了解情況,在積極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師生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并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鎮教育組。學校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須將該事件的有關情況、處理結果及改進措施報告鎮教育組。
4.事故分析。學校應對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情況、原因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學校衛生與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嚴格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要把及時、準確地報送學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滿報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必須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建立學校事故整改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的衛生與安全意識,學校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況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鐘長鳴,努力減少并杜絕學校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2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二、新參加公共場所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
四、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了解病情狀況。
五、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通報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六、建立健全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檔案;
七、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單位對其人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籌管理。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3
一、學校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一校兩院,統一要求,分而治之,一人多崗,一崗一責,層層把關,重在落實,檢查反饋,不斷完善。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民(校長)
副組長:朱軍(副校長)
兵(副校長)
成員:林(教導主任、教學區報告人)
斌(總務主任、生活區報告人)
楊平(教導副主任)
岳權(總教兩處干事)
唐峰(生活區組長、生活區報告人)
王惠(總務干事)
王寧(疾病防控專干)
廚師長
二零xx年二月
臨潼區韓峪小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食品衛生事故及時向學校教學區報告人、生活區報告人報告,再由學校逐級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8、責任追究。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4
作為消費者,我們經常光顧美發店。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美發店的規章制度條例。然而,美發店規章制度條例的存在必不可少,因為它能夠確保消費者得到一個安全、文明的環境,并且確保美發店的服務質量。以下是美發店規章制度條例的一些內容。
一、經營牌照
美發店必須有合法的經營牌照,否則他們無權開展業務。美發店的經營牌照應該張貼在門口,以確保公眾可以看到和理解美發店的身份。
二、環境衛生
美發店應該保持干凈和衛生,店內應該放置垃圾桶。毛發和其他垃圾應該經常清理,以確保美發店始終保持環境衛生。
三、器具消毒
美發店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器具,以確保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此外,美發店應該有合適的記錄,顯示器具的清潔和消毒情況,以便監管機構檢查。
四、服務價格
美發店應該公開他們的服務價格,并且在開始服務之前征求消費者的同意。此外,美發店不應該在服務過程中向消費者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如果需要,必須征求消費者的同意。
五、服務標準
美發店應該保證服務質量,并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所有服務必須與消費者協商確定,并且應該滿足消費者的要求。如果消費者不滿意,則美發店應該及時改正。
六、員工禮儀
美發店員工應該穿著整齊,維護店內的紀律和秩序。員工應該禮貌,提供優質服務,遵守美發店的規章制度條例,保持店內的規范運作。
七、知識水平
美發店員工應該有專業知識,能夠提供高質量的美發服務。美發店應該對員工進行培訓,以確保他們能夠提供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服務。
八、消費者權益
美發店應該尊重消費者的權益,并保證消費者的隱私安全。美發店不應該泄露消費者的任何個人信息,同時,美發店也應該接受消費者的建議和投訴,并公開反饋情況。
總的來說,美發店規章制度條例是保證消費者權益和企業合規的一種重要方式。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關注美發店的規章制度條例,確保我們得到安全優質的服務。同時,我們也應該根據條例來合理投訴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5
1.愛護廁所公共衛生設施,專人負責清潔衛生。
2.廁所要保持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3.經常檢查廁所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4.文明入廁,愛護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亂劃?
5.衛生間清潔值班員每日必須將衛生間沖洗2—3次。
6.必須每周消毒兩次,嚴防各種病毒傳染,確保職工身心健康。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1、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蒂;各部門人員在公共環境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蒂,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元;
2、辦公用品及辦公設施擺放整齊,衛生潔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辦公室整潔;
3、各部門每天早上各自搞好本辦公區域衛生,對相對應的.公共衛生由清潔員進行打掃。若發現沒有按規定打掃的部門,該部門所有人員每人罰款10元,若一個月內發現二次,整個部門人員每次扣除獎金50元;
4、每次放假之前必須進行徹底的大掃除,內容包括:地面、窗戶、門、辦公桌及其它辦公設施;并由人事行政部進行檢查,沒有按規定要求的,對該部門所有人員罰款20元.
5、電腦、文印室、檔案室除保持整潔外,還必須防潮、防靜電;
6、清潔標準為地面干凈,不得有痰、瓜皮果殼、紙屑、煙蒂,辦公桌不得有灰塵、煙灰;紙簍里的垃圾及時清理;
7、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公共環境、辦公室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清潔的地方和部門,每次罰款20元。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7
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監督管理制度
1.監督檢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考核細則制訂情況。
2.監督檢查社區診斷、傳染病防治、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管理、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免疫規劃、健康教育等工作落實情況。3.監督檢查預防接種用疫苗、冷鏈設備等設施條件落實情況。
4.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和技術指導組,監督檢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指導計劃、預防保健人員培訓工作落實情況。
5.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建立信息公示和獎懲制度,每月進行一次業務檢查指導。
6.負責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7.遇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配合其他部門組織、協調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實施應急預案。
二、信息統計管理制度
1.監督檢查信息統計工作質量,并提供業務指導。
2.監督轄區醫療機構統計信息原始記錄,信息資料的收集、保管情況。
3.監督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執行情況,統計信息發布需有相關部門批準。
4.監督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計算機網絡平臺的構建、升級、維護工作,保證軟件、硬件安全。
5.監督檢查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各種法定統計報表及信息統計資料上報的及時、準確、完整性。
6.監督檢查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所轄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及使用情況。
7.對所轄的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信息化建設應做到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聯合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三、信息收集、報告、管理制度
1.及時準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培訓信息。
2.建立健全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健全統計臺賬,做好統計匯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4.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5.專人負責信息的收集、報送、管理。
6.逐步健全網絡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7.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范,定期對計算機進行保養、維護及數據備份。
四、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戶為單位,一人一檔的原則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2.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照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柜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范有序。
3.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按照60歲以老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病人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有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4.資料管理人員及社區責任醫師,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并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凡非本人管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應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
5.居民健康檔案具有醫療保密性,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未經資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
6.應為轄區內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檔案建立工作。
7.對孕產婦、兒童、老年人、患有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應在建立健康檔案專冊。
8.健康檔案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晰、表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9.孕產婦、兒童、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檔案按照規范要求進行動態管理。
10.健康檔案應及時收集、及時記錄、統一編號、歸檔保管。
11.健康檔案管理應責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實、管理達標,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
12.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蟲蛀、防鼠咬,應妥善保存。
五、突發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建立健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明確組織機構、部門職責、工作流程、應急措施。
2.定期對全體人員進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訓、并組織應急預案模擬演練。
3.做好相關物資儲備,進行動態管理。
4.按規定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上報突發公共事件。
5.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控制、監測和醫療救治工作。
6.發生火災、地震等其它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時,統一領導、聽從指揮,做好報警、人員疏散及現場搶險等各項工作。
7.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補充。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1.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包括部門職責、監測、預警、報告、程序、應急處理等。
2.定期對全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與技能培訓并組織演練。
3.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物資儲備,并進行動態管理。
4.疫情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發生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應聽從政府統一指令,服從統一指揮。
6.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書寫完整病歷記錄,協助轉送病人。
7.采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七、傳染病管理制度
1.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在法定報告時限內,以最快速度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實行傳染病首診負責制。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轉入傳染病定點收治醫療機構。
3.建立傳染病個案登記卡,按照卡片登記項目填寫齊全,不得漏項。掌握其動態情況,做好追蹤隨訪。
4.做好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消毒隔離、應急救治、轉院治療等。必要時對病人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進行預防性消毒;對病人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預防性用藥。
5.協助疾控中心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建立監測資料檔案,開展監測分析。
6.加強對結核病傳染源的發現與報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轄區內恢復期結核病病人的送藥和訪視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開展防治知識宣傳,高危人群行為干預、咨詢、檢測、轉診服務;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醫學隨訪、醫療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檔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8.對傳染病預防、治療管理中,發生傳染病疫情緩報、漏報、謊報、隱瞞不報,造成疫情擴大或傳染病暴發流行的部門和責任人,應嚴格追究責任。
八、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1.凡診治患者的醫護人員、醫技人員和鄉村醫生均為法定報告人。
2.法定報告人必須熟悉國家規定的法定傳染病種和報告辦法。
3.發現法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時,要立即按規定的程序報告,不遲報,不漏報,不錯報,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4.填寫疫情報告卡時,要提高填卡質量,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要填全。
5.要經常深入科室督促檢查疫情報告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6.在填寫門診工作日志時,凡發現確診為傳染病時,要在門診工作日志表上登記患者的家庭地址和診斷。
7.對不執行本制度或因違反規定造成危害的,要按《傳染病防治法》嚴肅處理。
九、免疫規劃管理制度
1.對適齡兒童根據規定的免疫程序進行疫苗接種,并宣傳免疫預防知識。
2.建立兒童預防接種電子檔案、及時做好信息登記和更新,上傳至國家信息管理平臺。檔案應長期妥善保管。
3.疫苗專人管理,制定需求計劃,從規定渠道購入。購入時須驗收疫苗相關合格證件。做好領發登記,及時掌握使用量及耗損量。過期疫苗登記后上交。
4.疫苗的運輸、貯存和使用符合冷鏈管理要求。建立冷鏈設備檔案,賬物相符、專物專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種門診周期。接種場所、接種人員、消毒、體檢及接種均應符合相關要求。
6.及時建立接種卡.接種簿與接種證,按時預約接種。做好常規查漏補種和強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種率監測與常規接種月報表統計,定期評價疫苗接種情況。
8.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做好登記、調查,并及時處理、上報。
十、疫苗和冷鏈管理制度
1、疫苗實行專人管理,嚴格疫苗購入渠道,按時上報疫苗使用計劃。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現行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有關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儲存、運輸工作。對未收入藥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儲存和運輸。
3、疫苗應按照品種、批號分類存放,存放要整齊,疫苗之間要留出冷氣循環通道。應遵循“先短效期、后長效期”原則分發和使用疫苗,嚴禁過期失效。
4、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并記錄,發現質量異常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分發和接種,并及時向縣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
5、儲存的疫苗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過期、失效時,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集中處置。
6、疫苗的收貨、驗收、在庫檢查等記錄應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7、應建立疫苗使用專帳,及時將疫苗購入、使用情況記入專帳,做到帳苗相符。
8、采用溫度計對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襯冰箱、低溫冰箱)進行溫度監測。溫度計應分別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凍室的中間位置,冰襯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頂蓋處,低溫冰箱的中間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進行一次溫度記錄。冷藏設施設備溫度超出疫苗儲存要求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并記錄。
9、冷鏈設備應專室或固定房間存放,專人管理,建檔建賬。
10、定期對冷鏈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保持設備正常運行,冷凍室結霜超過5毫米時要及時除霜;冷藏箱和冷背包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取出冰排擦拭干凈,保持內外干燥清潔;冰排用后應及時把水倒出清洗干凈、晾干后與冷藏箱(包)分開存放。
11、冷鏈設備專物專用,嚴禁挪作它用或存放其它物品。
十一、安全接種管理制度
1、預防接種服務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取得資質。
2、預防接種服務人員必須遵守醫德工作規范、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無菌技術操作規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
3、預防接種服務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并嚴格掌握禁忌癥實施接種。
4、預防接種服務人員在接種操作前應查驗核對接種對象姓名、預防接種證、接種憑證和本次接種的疫苗種類無誤后予以接種,并做好接種記錄。
5、預防接種服務人員所使用的疫苗必須是從合法的疫苗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并按規定溫度運輸、貯藏的疫苗。
6、接種前應嚴格核對接種疫苗的品種,檢查疫苗外觀質量。凡過期、變色、污染、發霉、有搖不散凝塊或異物,無標簽或標簽不清,安瓿有裂紋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7、安瓿啟開后,未用完的疫苗蓋上無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過半小時、滅活疫苗超過1小時未用完,應將疫苗廢棄。
8、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接種劑量、方法和部位接種疫苗。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受種者在接種后留在接種現場觀察30分鐘。
9、疫苗接種統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毀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針一管”,用后毀型、消毒回收。
10、在注射過程中防止被針頭誤傷。如被污染的注射針頭刺傷,應立即清洗刺傷部位,并采取其他處置措施。
11、預防接種服務人員發現預防接種副反應時,應及時處理,并按要求記錄、報告。
十一、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櫥窗,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開通健康服務咨詢熱線,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咨詢等服務。
4.針對不同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定期開展居民健康素養知識知曉率調查,年度至少開展兩次,根據調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評估等資料。
十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我院的公共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院的公共衛生管理工作。科主任為本科室公共衛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監督者,各經管醫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報告責任人。
2.報告范圍:糖尿病、冠心病急性發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類型的冠心病)、腦卒中發作(①蛛網膜下腔出血②腦出血③腦血栓形成④腦栓塞及未分類腦卒中)、腫瘤(新發惡性腫瘤和中樞神經系統的良性腫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門急診的死亡病例)。
3.接診醫生發現確診的上述四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在24小時內向公共衛生科科報告,公共衛生科收到報告卡,審核合
格登記后,及時進行網絡直報。
4.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門急診、住院死亡的病例,經管醫生要及時填寫《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其中二聯交給家屬,一聯交給公共衛生科,公共衛生科收到《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審核合格后作好登記,及時網絡直報,次月5日前將《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報縣疾控中心。
5.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6.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獎掛鉤,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扣獎。
十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報告管理制度根據《**縣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方案》的要求,成立由醫院領導、相關科室成員及公共衛生科成員組成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報告管理小組,報上級,并開展活動,落實各項制度。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為了保證工作質量,建立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報告管理制度。
1、報告工作制度嚴格執行省衛生廳《浙江省衛生監測區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責任報告人按照慢性疾病發病內容、時限和程序等有關規定執行填卡報卡。一旦發現診斷錯誤,應填報一張新的報告卡更正以前的診斷錯誤。
2、例會制度醫院作為慢病監測點要不定期召開管理小組會議,了解審查報告及資料的填寫質量,及時糾正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3、核查制度對不能確定的個案,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明確診斷。
4、資料管理及相關檔案制度原始卡片、報表、登記簿均應按檔案管理妥善保管。歷年收集的資料應存檔保管,以備分析。
5、資料審核制度防保醫生應對上報的每張卡片進行審查,對卡片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及邏輯錯誤進行核查,發現有漏項、錯誤、有疑問或邏輯錯誤的卡片應退回重新填報,不斷提高監測資料的質量。
6、漏報自查制度每月對本院相關科室的門診日志、住院登記進行漏報自查,從中發現漏報病例,及時補報。門診日志至少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病名、發病日期、初診或復診九個項目。14歲以下的兒童須注明家長姓名。字跡必須清楚可辨。
7、診治醫生培訓制度對診治醫生及新上崗的診治醫生進行慢病監測報告的業務培訓、測試。
8、公共衛生科建立慢病監測報告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共衛生科負責慢病網絡報告工作。
9、慢病報告管理目標領導重視,專人負責,健全慢病監測報告系統,保證報告質量。責任報告人報告的完整率、準確率、及時率要求達到95%以上,醫院漏報率在5%以內。
10、獎懲制度對在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工作中作出成績的責任報告人予以獎勵。獎勵辦法為表揚,與獎金掛鉤及年終考核中作為重要內容。對玩忽職守、不按有關規定執行慢病監測報告工作的,進行批評教育、獎金掛鉤、年終考核掛鉤等處理。
十三、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1.設專人負責轄區內新生兒、嬰幼兒、托幼園所兒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監測等工作。
2.掌握轄區內0-6歲兒童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實行定期健康體檢,并對體檢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3.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規范(2013版)》要求提供0-6歲兒童保健,按照要求開展體格檢查,進行生長發育監測,開展心理行為發育、母乳喂養、輔食添加、意外傷害預防、常見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在6、18、30月齡時別開展一次血常規檢測,對發現有輕度貧血兒童的家長進行健康指導。
4.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等工作。
5.對不同月齡和年齡的兒童進行智力、視力測查,聽力篩查和口腔檢查,對檢查結果異常的兒童進行登記、轉診、追蹤和治療。
6.在兒童定期健康體檢中發現的體弱兒,按照管理常規進行登記和管理。
7.掌握轄區內幼兒園的基本情況,定期深入幼兒園進行計劃免疫接種、傳染病預防、衛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與指導。
8.負責轄區內5歲以下兒童生命監測工作,掌握轄區內出生活產數、5歲以下兒童死亡數及死亡原因。
9.及時準確完成兒童保健信息的登記、統計和上報工作。
十四、孕產婦保健工作制度
1.為轄區戶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婦女建立保健手冊,并進行早孕檢查與指導。
2.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規范(2013版)》中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對孕產婦進行健康管理,統計上報相關信息。
3.做好孕產婦與圍產兒生命監測與管理工作。
4.對建冊的孕婦進行高危篩查,篩查出的高危孕婦按要求進行登記、追訪與管理。
5.入戶調查、核實本轄區內的孕產婦和圍產兒死亡(含外地戶口及外區戶口)情況,填寫死亡報告卡,及時上報。
十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內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健康檔案。
3.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規范(2013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范要求對轄區內老年人進行管理。
4.對以居家養老形式為主的老年人進行服務需求評估,提供醫療護理、康復、保健服務及精神慰籍、舒緩治療服務。
5.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進行管理,進行飲食、運動、合理用藥、合理就醫指導。
6.對于高危老人,進行健康指導、行為危險因素干預。
7.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對老年人進行疾病的預防、自我保健、常見傷害預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導。
十六、公共衛生責任醫生服務團隊管理制度
1.由醫生、護士、預防保健人員組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團隊,按照所轄區域、常住人口、服務功能與任務等情況,分片包干,落實管理責任制。
2.積極開展社區衛生診斷,確定所服務區域主要健康問題及影響因素,采取干預措施,并對干預效果進行評價。
3.對轄區居民進行簽約服務,建立家庭及個人健康檔案,開展分類、分層的連續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動上門服務、追蹤隨訪。
4.健康管理團隊應實行五個統一:文明用語、著裝胸卡、服務流程、服務要求、出診裝備統一。
5.在所轄區居委會、村委會向轄區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團隊人員的姓名、服務項目、服務時間、聯系方式等,接受監督,并應保證團隊進入家庭實行健康管理的服務時間。
6.對健康管理團隊工作進行定期考核,結合管理人數、管理質量以及管理對象的滿意度進行綜合測評,考核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
十七、工會工作制度
1.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
在、民主監督。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3.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4.組織職工進行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勞動模范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5.隊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
7.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8.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新員工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十八、康復工作制度
1、嚴格掌握病人進行康復治療(包括物理治療、運動治療、作業治療、言語治療、矯形器應用與傳統康復針灸、推拿等)的適應癥和禁忌癥。
2、認真詢問病史、做好體檢,準確了解病人情況,正確進行康復功能評估、康復目標制定以及實施康復訓練計劃。
3、嚴格按照無菌技術操作,治療室的針、棉球等操作物品均需嚴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方法、手法正規,動作適度,部位準確,避免發生意外傷害。
5、對癱瘓、轉診等不能來院的病人應做好家庭康復工作:
(1)對上級醫院轉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患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必須認真了解基本情況進行登記。
(2)社區鄉村醫生對轉診患者應及時進行隨訪(電話或上門)。
(3)對于須一步開展康復治療的轉診患者,醫生應根據上級醫院的治療方案制定康復治療計劃,開展相關康復及治療。
(4)對轉診患者在社區的康復治療情況應及時歸檔。
十九、預檢分診制度
1、醫院根據要求設立專門的預檢分診處。預檢分診處應當明確,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分診人員由經驗豐富、判斷力強、處置果斷的人員擔任。工作認真,服務熱情,預檢分診迅速、準確,及時發現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搶救,發現異常或意外情況及時報告。
3、對于突發群體性傷害、中毒和烈性或新發傳染病,按照“快速分診、分級處理”原則對病員進行分診并及時向科主任、應急辦或總值班匯報。
4、按照“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對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搶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診室。發現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做好消毒和疫情報告。
5、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預檢,應當仔細詢問病人有關的流行病學史、職業史,結合病人的主訴、病史、癥狀和體征等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
6、經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臨床觀察醫院或定點收治醫院就診,并對病員采取防止傳播擴散措施和對接診處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時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
7、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采取醫學觀察和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8、本院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或指定的醫療機構診療,并將病歷資料復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轉診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專用車輛。
9、預檢分診處應當采取標準防護措施,按照規范嚴格消毒,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10、疑似或臨床確診傳染病病人轉走后要及時進行嚴格的終末消毒,接觸患者的醫護人員更換帽子、防護口罩、工作服及洗手后方可重新接診下一個病人,運送病人的車輛、擔架等要進行消毒,隨車駕駛、護送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
11、做好終末消毒記錄:內容包括接診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空氣、地面、物體表面及使用過的醫療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續時間、醫療廢物及污染衣物的處理等,最后有實施消毒人和記錄者的簽名,并注明記錄時間。
12、從事預檢、分診的人員要定期接受相關培訓,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二十、鄉村醫生例會工作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社區鄉村醫生工作例會,傳達上級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階段工作。
2、每月初定期召開社區站為工作會議,其他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社區站每周召開會議一次,由站長召集,并有會議記錄,參會者有簽名。
3、按時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缺席,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請假者,應出具書面請假條,并由站長簽名同意。
4、遵守會議紀律,開會期間嚴禁大聲喧嘩、交頭接耳,禁止吸煙。
5、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及時傳達貫徹執行。
二十一、衛生監督協管制度(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調查。
2、組織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流通領域(副食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開展規定項目健康檢查,并將相關資料(體檢表、一寸照片二張)報縣衛生局辦證中心辦理健康證。
3、履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職責,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許可審查、現場監督。對在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根據違法事實、職責權限依法查處或固定證據報縣衛生監督所立案查處。
(二)職業衛生咨詢指導制度
1、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對象,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咨詢、指導,對發現的可疑職業病患者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及時聯系具有合法資質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檢查、鑒定。
2、掌握轄區內職業健康危害單位基本情況,每半年對職業健康危害單位進行一次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開展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完善健康檔案。
3、協助縣衛生監督所對企業管理人員、職工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危害防護知識的培訓,提高企業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4、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咨詢。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制度
1、不定期對轄區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和學校自備供水單位進行巡查,發現水質異常變化情況和群眾舉報投訴時及時報告并協助衛生監督部門處理;
2、督促供水單位每年定期對制、管水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協助縣衛生監督所開展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及業務知識培訓。
3、每季度定期對轄區內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制水工藝流程是否規范、混凝劑和消毒劑索證及投加是否規范,常規檢驗開展情況及記錄),并填寫衛生監督報告卡。
4、每兩月督促供水單位主動與縣疾控中心或取得相應試驗室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聯系,進行一次水質抽樣送檢。
(四)學校衛生服務管理制度
1、每學期開學時和在校期間定期對轄區內所有學校傳染病防控(預案、晨檢午檢實施及記錄、因病缺課記錄、學生健康檔案)、飲用水衛生(自來水、飲用水索證及水質衛生現狀)、托幼機構保健(一人一巾一杯、洗手消毒設施、幼兒個人衛生習慣、幼師健康證明及幼兒健康檔案)、教學設施(教室人均面積、采光照明、黑板、課桌椅)及學生生活設施(寢室人均面積、水沖式廁所、洗手設施)以及學生食堂食品安全情況開展衛生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檢查筆錄及監督意見書,填寫經常性監督報告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部門。
2、指導學校定期設立衛生宣傳欄,協助開展學生健康教育(課程表、教材教案);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3、協助開展對學校學生食堂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現場檢查,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應及時固定證據并報告縣衛生監督所立案查處。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制度1、建立轄區內村衛生室設置、人員等基本情況一覽表和被監管單位醫療廢棄物處置、傳染病報告基本情況統計表。
2、每季度對轄區村衛生服務站的醫療廢棄物處置和傳染病報告等進行監督檢查;經常對轄區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開展巡訪,發現相關信息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每年組織村衛生服務站進行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消毒技術規范及醫療廢棄物處置等專業知識培訓。
(六)公共場所衛生服務監督管理制度
1、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要求,建立轄區公共場所被監督單位登記一覽表;每半年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開展衛生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對被監督對象填報《公共場所被監督單位報告卡》。
2、協助縣衛生監督所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預防性衛生審查;對轄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辦理健康證明,協助縣衛生監督所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相關法律和衛生知識。及時上報并協助處理公共場所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
3、督促轄區各公共場所經營單位依法申報辦理衛生許可證,協助縣衛生監督所開展現場審查,按要求規范填寫現場檢查筆錄和衛生監督意見書。
4、督促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落實禁煙措施,在大堂、包間張貼禁煙標識牌,教育業主和服務人員主動勸誡消費者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不在公共場所吸煙。
二十二、農村家宴管理制度
1.規范報告管理,建立報告制度。各村聯絡員時刻掌握所管責任區內家庭聚餐動態,在村民辦酒席5桌以上的情況下,及時向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報告,具體報告村民的基本情況、住址、酒席地點、酒席數量、就餐人數等事項。
2.落實聚餐指導,確保食品安全。由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責任醫生負責對酒席的食品安全進行監控指導,監控程序包括:事前的食品安全宣傳,做好聚餐地的衛生工作,提高酒席方對食品安全的認識;事中要求酒席方加強對食品購入的驗收,防止購進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和配料,切忌食用腐爛和變質食品,從事酒席食品加工的人員不得患有傳染病,邀請有健康證的農村廚師舉辦宴席。事后及時報告舉辦者名單。
3.加強廚師培訓,提高衛生意識。一年一次對農村廚師開展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并動員督促他們開展聚餐申報。
二十三、霍亂防治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對甲類傳染病霍亂防控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做好今年的霍亂防治工作,一旦出現霍亂疫情,能有條不紊地進行防控與救治,特制定防治霍亂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啟動此預案:
1.立即向醫院領導匯報,安置病人立即進隔離病房,電話通知上級各有關部門。
2.立即通知霍亂搶救小組到場,各負其責,開展工作,同時做好調查、登記、審核、傳報卡直報、采樣、留樣、送樣工作由公共衛生科負責。
3.救治工作由霍亂搶救小組負責,病情允許情況下立即做好霍亂治療的轉診工作。立即對腸道門診進行終末消毒,由公共衛生科傳染病專管員及急診室護士長負責。
4.立即對病人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調查、隔離、實施醫學觀測,做好采樣、送樣工作,并進行預防性服藥。
5.立即開展流行病學的調查,并在第一時間內對其居室及水源、廁所進行消毒或封井,由公共衛生科負責。
6.務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
二十四、艾滋病疫情監測管理制度1.全院職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長效監測管理機制的認識,各科室姚加強對監測工作的領導,建立高效的疫情監測系統,及時準確收集和報告疫情數據。
2.艾滋病疫情報告實行首診負責制,門診患者和轉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詳細登記。住院部應填寫“出入院登記本”。所有住院輸血病人均應進行實驗室HIV初篩試驗。采送標本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防護,避免污染環境及交叉感染。
3.經實驗室初篩試驗陽性者,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按疑似病例報告,然后上報公共衛生科,由網絡直報員按規定時限進行網絡直報,待確證后對原始報告卡進行訂正。
4.各有關部門必須將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詳細資料報送公共衛生科,由公共衛生科錄入數據庫,并及時準確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醫院接觸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個環節均應按要求防護、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醫院接觸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個環節均應做好保密工作。
7.在AIDS診療、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不作為等情況,造成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者按責任醫療糾紛賠款處理;造成疫情擴散者作待聘或解聘處理,同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8.醫院艾滋病高危干預小組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實施行為干預措施,并對干預人群開展HIV監測。
9.醫院每年開展外來婚嫁女、外來務工人員、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的HIV檢測工作。
10.積極主動做好轄區、醫院內艾滋病防治知識及職業暴露防護措施的宣傳教育活動。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8
公共廁所管理規章制度
為加強公共廁所管理,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方便群眾使用,杜絕安全隱患,落實專人負責,特制定本規定。
公廁開放時間:
5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至24: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5:00至晚23:00
一、公廁每天至少打掃二次,公廁所內無蠅蟲,基本無臭味,地
面無積水、痰跡或者煙頭、紙屑等雜物,便器內無污垢、雜物、積存糞便,墻壁、頂棚無積灰、污跡、蛛網等。并做好相應的設備運行記錄。公共廁所的維護管理責任人應當公示服務標準、監督電話,便于公眾監督。
二、公共廁所因設施故障等原因確需臨時停用的,維護管理責任
人應當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時維修。清掃保潔時應設置提示標志,地面保潔時應設置防滑標志,文字清晰。
三、公共廁所應當文明使用。公共廁所內禁止下列行為:1. 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2.在便器外便溺。
3.向便器、糞井內排倒污水、污物、廢棄物。
4. 在公共廁所內的墻壁、設施上亂涂抹、亂張貼、亂刻畫。
5. 毀損公共廁所內的設施、設備或者將其移作他用。
6.禁止在公共廁所內吸煙,使用明火,防止沼氣中毒及爆
炸。
7. 其他影響環境衛生和公共廁所正常使用的行為。
四、公廁管理員要保持服裝整潔,佩戴胸卡。文明作業,禮貌待
人,照顧老、弱、病、殘、孕等人員,五、熟悉廁所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及保養。主動介公廁設施的
使用方法;填寫報修記錄,并及時報修。發現求救信號,應及時給予幫助。
六、公廁管理員必須嚴守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發現空崗
一次提出警告,累計二次罰款50元,予以辭退。
七、公廁管理員由所在村委會選拔使用。由北京上莊誠泰興業公
共環境設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組織安排相關的學習培訓和安全教育。
八、領導或上級管理人員對公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公
廁管理員違反本規定,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責令改正,超過二次者,公司予以解雇。
九、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作相應調整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9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并做到亮證經營。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設有池浴的,應配有水質循環消毒處理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池浴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間應設淋浴噴頭,顧客用畢的浴盆應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應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潔存放,拖鞋和修腳工具每客用后應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顧客使用的衣褲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褲。休息廳使用的墊巾等棉織品須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八、浴室應設氣窗,保持良好通風,浴室內空氣質量符合衛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妝品、消毒劑須按規定索證,并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0
一、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范化。
二、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三、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四、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六、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毀。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1
廁所管理制度
1。愛護廁所公共衛生設施,專人負責清潔衛生。
2。廁所要持續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3。經常檢查廁所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4。禮貌入廁,愛護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亂劃。
5。衛生間清潔值班員每日務必將衛生間沖洗2—3次。
6。務必每周消毒兩次,嚴防各種病毒傳染,確保職工身心健康。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范,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第二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后,還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編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 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五)未按照規定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第三十八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國家衛生計生委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修改的決定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根據國務院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我委決定對以下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一)將第十九條第三款修改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二)將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三)刪除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四)刪除第三十七條第九項。
此外,相關部門規章的條文順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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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3
一、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需要建立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具體措施包括: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處理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建立應急專業隊伍,由應急管理辦公室統一協調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各類人員相對固定,如有調動,應及時補充。
3.做好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包括采樣器材、檢測試劑、消殺藥品、個人防護裝備等,以滿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衛生應急工作制度,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
5.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內容包括衛生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技術方案的制(修)訂、隊伍裝備采購等方面,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6.針對不同種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特征,組織制訂調查、處置不同種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技術方案。
7.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與演練。
8.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和相關規范開展工作,遵守組織紀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技術指導,服從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揮。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制度 及時準確的信息報告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保障。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報告制度。具體措施包括:
1.疾控機構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或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
2.疾控機構具體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報告工作的網絡直報、業務管理、技術培訓和指導任務。
3.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的報告管理工作,網絡直報用戶密碼要定期更換,不能泄露和轉讓。
4.設置專門的舉報熱線電話,接受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咨詢和監督。對公眾舉報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調查核實確認,按規定程序上報和網絡直報。
5.報告范圍包括傳染病暴發流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和群體性藥物反應、醫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與化學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
6.報告程序: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區衛生局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同時進行網絡直報。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做出事件進程和結案網絡報告。
報告內容應盡可能詳細地說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波及范圍、受影響人數、主要癥狀和體征、可能的原因以及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發展變化和控制情況,及時進行事件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包括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或存在的隱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內容。
疾控機構應逐級及時審核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每天要對網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動態監控,并做好記錄。定期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和分析,根據需要隨時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題分析。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要做好事件動態與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的追蹤,并及時向上級疾控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上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有關原始記錄和表格、調查分析報告、匯總分析總結等文檔應定期整理歸檔,有關電子文檔和數據要硬件備份異地保存。未經批準和授權不得泄露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關鍵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個人信息。
針對疾病暴發或流行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開展流行病學或衛生學調查,以盡快明確病因,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組織現場調查工作組,充分準備現場調查所需資料、物品。現場調查與處置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現場調查工作,組成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協作。現場調查與處置工作同步開展,根據制定的方案或計劃,迅速開展現場流行病學或衛生學調查,并針對事件發生的有關因素,確定并落實應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收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與控制措施相關信息,對現場調查與處置工作開展過程評估與最終效果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形勢需要,進一步完善現場調查、修訂或調整預防控制措施。根據調查分析結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評估,及時進行全面的分析與總結。及時報告或反饋調查處置的進展,做好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與溝通。
現場工作必須服從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和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為確保現場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服從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同時,我們也要積極配合和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以便達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4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垬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阿爾及利亞的方針。貫徹批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有關科室和相關人員應勇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醫療組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時,應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中心主任,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中心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刻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人密切得在釆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釆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慼染的發生,倣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中心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監測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并定期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人畜垬患傳染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9、發現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高度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案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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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標準。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一、建立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主管、班主任負責,定期召開學校衛生工作會議,指導、研究學校衛生工作,解決學校衛生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二、學校衛生實行班主任崗位責任制,值周教師帶領執勤學生每日進行衛生巡視,做好教室與衛生區的保潔,認真填寫衛生檢查記錄,每周進行一次全校性的衛生大掃除。認真開展學校衛生工作的檢查評比。
三、每年三月作為“健康教育宣傳月”,以廣播、講座、板報、主題班會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日做一次廣播體操,不斷提高學生素質。
四、對學校學生的常見病、多發病切實防治工作,主要對近視、齲齒、沙眼、貧血和營養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對學生的傳染病的防治,要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對學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傳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傳播途徑。
六、中小學生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有各種疾病的中小學生,要下發體檢復查通知單及時進行復診和給予治療,開
展中小學生生長發育的各項指標的統計、分析、對比、評價等調研工作。
七、學校衛生室要做好衛生保健工作,要做好傷病的妥善處理,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學校衛生工作檔案,對衛生工作要建檔立卷,做到系統化、經常化、規范化,并對檔案進行科學化管理。
九、附學校衛生管理小組名單:
組長:陳康健
組員:各班級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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