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共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公司財務由總經理直接主管,一切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有效,若無總經理簽字,一切費用由經手人自行負責。
二、出納帳務要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于當月末做好資金盤存表,報總經理一份。
三、會計要做到帳務清楚,帳賬相符,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相關制度,準確及時做好會計報表。
四、各種費用的報銷必須做到票據合法、有效,簽字完善(即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填寫規范,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五、報銷單據的填寫: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會務費、伙食補貼等,填寫紅色差旅費報銷單。
2、上述以外的`發票,填寫黑色費用報銷單。
3、單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填寫無效。
六、因公借款,應于事后七日內到財務部報銷,不得拖欠,并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
七、轉帳支票借出必須登記,經手人簽字,事后當天持發票到財務部結帳,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八、各分部監理費現金收入,務必當月到財務部完善相關手續。
九、希公司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的規定,配合公司財務部門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一、國有企業并購私企的意義
(一)提高核心競爭力
國有企業通過并購私營企業,可以直接擴展其業務范圍,從而增加市場銷售份額,達到充分利用、轉移以及調動各地優勢資源的目的,最后,形成多元化發展的、各地區聯合經營,跨行業的大規模集團公司,達到其自身的長期或短期戰略目標。
(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深化國企改革
國有企業通過并購私營企業,重新調整產權的同時,引入私營企業的產業結構和管理制度,對深化國企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與此同時,國企并購私營企業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途徑,可以極大的促進我國經濟的轉型,提高國企的核心競爭力。
(三)扶持私營企業
經營狀況良好的國有企業通過對經營狀況相對較差的私營企業進行并購,能夠通過利用其政府的后盾,及時的停止虧損企業對社會資源和經濟資源的極大浪費,實現扶持私營企業,保全經濟的作用。
二、企業參與并購的風險來源
(一)財力不足
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同時也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步伐。一些企業只顧眼前利益,從而忽視了收益往往發生在遠期,而成本發生在近期這個事實,對自身實力認識不清,或者高估自己的整合能力,從而在資金實力、管理能力還不足、技術能力欠缺的情況下,僅憑一時沖動而采取并購行為。這種超過自身財務能力進行的并購行為,往往使私營企業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
(二)信息不對稱風險
在并購過程中,全面、清楚的了解并購目標是非常重要的。及時準確地獲取目標企業真實的信息,不僅可以大大提高并購的成功率,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并購風險。由于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存在,被并購企業往往不會在提供信息時使自己處于不利的信息環境下,從而并購方就無法順利獲得反映目標企業真實財務狀況和長期經營成果的完整信息資料,處于不利地位的國有企業最終承擔著錯誤估計目標企業真實市場價值的風險,這就形成了所謂的`信息不對稱風險。
(三)非理智財務決策風險
企業并購活動是企業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為了生存和發展而主動選擇的一種企業擴張的發展戰略。但是,如果涉及到國有企業,這一點就不必然了。政府出于挽救虧損的私營企業、增加社會福利等方面的考慮,鼓勵運營情況較好的國有企業參與并購運營情況較差的私營企業。但是不排除有的企業處于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的考慮,從而不從自身實力出發,這種并購決策從一開始帶著潛在的風險,給企業將來的發展帶來了潛在的財務風險。
(四)系統風險
我國國有企業并購私營企業帶有一定程度政府推動的特色,這種推動通常會以給并購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補償的形式出現。政府承諾的優惠政策實際上就是對私營企業的一種補償。政府從整個宏觀經濟、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出發,為了解決私營企業嚴重虧損的難題,會向私營企業承諾一些如資產定價、稅收優惠、土地出讓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然而有些收購案例中并不是所有的優惠政策最終都能實現,究其原因有以下幾種:1、部分不盡職政府官員為盡快促使并購完成,做出超越自身權限(如稅收減免、土地出讓等)的承諾。2、某些部門上一屆領導許下的承諾由于其調任從而無法繼續兌現。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健全、有效的社會信用機制,從而形成了這類財務風險。
三、國企并購私企過程中的財務風險分析
(一)決策階段
國有企業并購私營企業的決策階段是風險發生的重要階段,此時的風險多為系統性風險,不容易衡量和定量。
1、系統風險
我國現階段國有企業并購私營企業帶著濃厚的政治色彩,政府難免會從整個宏觀經濟、雇員的福利、社會穩定出發,解決那些困難的私營企業虧損的難題,會向私營企業承諾一些例如稅收優惠、土地出讓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然而出于各種原因,有些收購案例中優惠政策最終卻未能實現。因此,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健全、有效的社會信用機制,對此缺乏相應的約束治理辦法。
2、價值評估風險
所謂價值評估不僅包括對自身價值的評估,也包含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國有企業對私營企業的并購往往包含著對弱勢或者虧損企業的扶持目的,因此,往往在價值評估上存在著很大的偏差,也對整個并購項目增加了評估風險。
(二)執行階段
在并購執行過程中,涉及的步驟比較多,環節比較復雜,在融資和支付上都存在著或多或少不可避免的財務風險。
1、融資風險
并購涉及大規模的資金流動,融資無可厚非是最有效匯集社會有效資源的手段。融資包涵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各種融資方式都存在著不同的融資成本。國有企業在并購私營企業的過程中如何利用政府信用有效的降低融資成本,或者如何避免制度上的缺陷防止過高的融資成本都屬于融資風險。
2、支付風險
現在國內出現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支付、股權支付、混合支付和杠桿收購。支付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在于現金支付產生的資金流動性風險、稅務風險以及匯率風險,股權支付帶來的股權稀釋的風險,杠桿收購帶來的償債的風險。不同支付方式選擇帶來的支付風險最終也會表現為支付結構不合理、現金支付過多等問題,最后使得整合運營期間的資金壓力過大。
(三)并購完成后的階段
一些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和咨詢公司對并購成功率的研究表明,并購中成功的比例不到四成。而在我國,并購成功率大概只有三成左右。忽視并購后的財務風險是導致并購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1、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在企業重組后,由于債務負擔過重,短期融資比較匱乏,從而導致出現支付困難的一種可能性。國企并購私企可能會占用國有企業大量的流動性資源,從而降低國有企業對資金支配和調動的能力,增加了并購后國有企業的財務風險。
2、財務整合風險
現階段的國有企業并購,許多是為借助并購方的資金、管理經驗和技術來幫助私營企業擺脫困境,謀求發展。然后,在并購完成后,國有企業往往忽視對并購后企業各方面的財務整合,而只注重對技術的改進。財務整合包括財務戰略、財務關系、財務流程、企業債務等等之間的整合,企業如果忽視這些財務方面的整合,其他工作做再好也只是徒勞無功。
四、國有企業并購私營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
國有企業參與私營改制重組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它的成敗不但影響到國有企業自身的發展,更影響到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改組的整體布局。為了防范這一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問題,以下幾點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重新定位政府角色
從源頭上,根據國企并購私企這個行為的特殊性,必須重新定位政府的職能,減少直接干預。在國有企業背后,政府的職責應該是進行政策性指導、行政性的協調,根據現代企業的管理全新模式和運營規律下做出合適的職能。與此同時,要不斷完善并購的法律環境,必要時需要制定一些較為完整的關于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用于指導企業的并購重組行為。只有重新定位了政府在國企并購私企這個活動中的角色,才能最大的發揮國有企業的優勢,從而降低并購過程的財務風險。
(二)全面了解并購目標
首先,國有企業要努力消除信息不透明、不公開現象,通過多方大量收集信息改善并購方所面臨的信息不對稱。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第三方服務機構協助,利用其專業和經驗優勢,代替自己對目標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數據的準確性進行核實,特別是對資產負債表、償債能力、現金流量等指標應予以深入核查,及時發現可疑之處。在并購決策階段,盡量去選擇風險較小的方案,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損失的程度。
(三)開發新型融資支付方式
在國外,企業會不斷開發各種外部融資手段作為并購資金的主要替代來源。所以,其并購行為中經常是以各種方式為并購重組提供充足的資金。但是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可用于并購行為的融資工具不是很豐富,主要集中在債務融資方面,而缺乏更為多樣化的股權融資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國內有關部門也已經意識到這一融資工具的重要性,從而推進新型融資工具的開發,這也將有力地推進我國多層次市場體系的發展,在有效化解我國并購重組的難題的同時也為市場創造了更高效率運行的企業及其更加穩定的資本結構。
(四)重視并購后的財務整合
國企并購私企過程中,被并購的私營企業往往是有不合理的資產結構,過多的債務,以及不良資產較大的虧損企業。那么,對于這樣的企業,并購他們之后首要工作應該是處理不良資產、增強獲利能力、控制其管理成本,優化其資本結構等。其次,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資金支付實行審批聯簽制度,改變私企以前老總一人簽字獨斷的狀況。并購后財務報表要納入集團報表,及時準確匯報財務狀況。
(五)處理好國企與私企之間的的關系
并購的目的大多是為了引領行業向世界領先水平發展,達到共贏。這就要求國企要加強自身判斷能力,盡可能利用自身優勢為并購企業提供政府平臺,私企要充分借助此平臺,結合市場及自身實際情況做出決策。同時私企要借鑒國企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摒棄家族管理模式。按照國企要求,納入集團統一管理,及時準確上報管理情況。消除并購的摩擦和阻力,逐步走向正規化。
(六)嚴格篩選當事人員,防止內部造假等問題
并購前及并購后的相關委派人員要經過認真選拔,道德及專業都要合格過關,以防范個別人員與私企聯合造假,使得評估審計結果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帶來國有資產流失的財務風險。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保基金的風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保基金管理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第十二條
各項財務收入應按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核算、正確反映、防止漏收、錯收。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在外私設賬戶,以保證損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轉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公司為開展主營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
(1)業務支出:公司在進行擔保項目調查、評估過程中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鑒定、審計、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的支出,對本公司自身的審計評估除外。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安全防衛費、公雜費(車船燃料費、養路費和拍照費、清潔衛生用具、訂閱公用書報、辦公用品)、外事
費、郵電費、電子設備運轉費、注冊登記費、差旅費、修理費、水電費、房租費、招待費、勞保費、住房公積金、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咨詢費、公證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3)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擔保風險準備金:按每筆新發生擔保額10%提取風險準備金。在該筆擔保業務按時履約解除擔保責任時,凈預提的風險準備金等等余額返還擔保基金。
(5)提取長期擔保風險金:從擔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擔保風險準備金,擔保風險準備金總額達到基金總額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償損失超出準備支出:代償損失超過已提取短期、長期擔保風險準備金差額部分。
(7)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年未按在保項目所收取保費的50%提取,同時轉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擔保責任余額項目所收取保費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8)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年末在保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實行差額提取,用于彌補代償損失,計提的比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計提的比例根據擔保業務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有公司董事會決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10)其他業務支出: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與業務有關的支出。
(11)營業外支出:指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罰金、其他等。
(12)所得稅:根據國家所得稅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
第五章
擔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條
擔保基金是保證公司擔保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和基礎,主要由國家、企業法人、個人投入,其他籌措擔保資金的活動應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其來源主要有:
(1)國家、企業法人、個人出資
(2)基金凈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條
擔保資金的使用應建立審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資金的收付集中由財務部門辦理。對外撥付保證金和發生代償賠付,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討論通過,報公司分管財務經理簽字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審核,方可對外付款。
第十六條
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正確提取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和資本保障基金,中心開展擔保業務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及資本保證金有: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長期責任準備金
(3)資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條
凡是單位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等。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平均年限法。經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5%電子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為0。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調用、維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對,年終全面盤點,發現賬務不符,要及時處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機器、機械設備 10年
三、運輸工具 4年
四、電子設備 3年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比照固定資產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記保管制度。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對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準備、正在施工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庫存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保證正常業務開展的限額內留用,對超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繳存銀行。對庫存現金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款相符。銀行存款要按月月銀行對賬,對未達賬做未達賬項調節表。
第二十三條
建立錢、物、賬分管制度
(1)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并進行序時登記。
(2)物資管理人員負責減產物資的收發并保證其安全完整。
(3)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和控制,并通過資產清查達到賬實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建立資金審批制度,凡是涉及財務收支及稅務等經濟活動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高度集中的辦法,一切收支都必須通過財務部辦理。通過財務部核算,監督控制各業務環節的資金周轉狀況及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應收賬款為應收未收的擔保費收入,要及時進行清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暫收、暫付款項為臨時性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必須經領導審批后辦理,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利用暫時不用的資金為確保擔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應按設立擔保公司的原則投資于風險較小的金融債券等證券類別,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投資風險準備。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是暫收保證金及存出保證金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對收取的會員基金實行專項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借入資金,對借入的資金應合理運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時,應該分期預提,分期攤入成本。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接受審計、財政和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各項收支內容的檢查和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公司財務工作職責制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公司支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公司財務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條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政策法規和財務準則、會計制度,結合我們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本制度適用于xxx有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公司設立了專門的財務部門,負責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事務。
第二條財務工作人員職責
一、財務經理工作職責
1、財務經理對總經理負責,接受總經理的領導;
2、遵照國家法令,稅政法規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和處理各項會計實務;
3、負責管理會計和出納的日常財務工作,督促其完成本職工作;
4、負責每月各項稅金的測算工作;
5、審核會計憑證,負責編制財務報表與稅務報表;
6、督促會計及時清理催收應收、應付、其他應收、其他應付等往來款項;
7、審核會計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9、制定并實施各項內部控制和預算制度,對公司的盈虧情況進行分析,評估預算執行情況,并定期向總經辦報告公司財務狀況的財務分析結果。
8、審核總賬與明細帳的平衡關系,保證賬賬相符;
10、匯總編制每周財務工作周報,每月月底前編制下月資金預測表。
11、負責財務部的內部管理,以及與各業務部門的協調;
12、按國家稅務局的規定辦理報稅、納稅事宜,保管報稅等資料;
13、總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的工作職責
1、會計對財務經理負責,接受財務經理的領導和指導;
2、會計負責對出納審核后的費用單據進行復審、記帳工作;
3、會計負責各種收款的復核與記賬工作;
4、會計負責付款憑證的編制與記賬工作;
5、會計負責公司總賬和明細帳的登記;
6、會計負責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7、會計負責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用、開具與抄報稅工作;
8、會計負責所有個人借款的跟蹤及清收工作;
9、會計負責全公司每月的費用分析工作;
10、會計負責對全公司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盤存、報廢及清理工作;
11、會計負責將已付貨款金額及時在業務流程表中登記;
12、會計負責收集、保管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
13、會計部門負責編制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的配比表,并根據實際情況生成已開票的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配比表以及未開票的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配比表。
14、會計負責會計憑證的裝訂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15、財務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工作職責
1、出納對財務經理負責,接受財務經理的領導和指導;
2、出納是公司財務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職責是管理公司的現金和所有銀行票據,以確保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完全相符,同時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一致,并對貨幣資金和應收票據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納負責根據手續完備的單據進行付款業務。
第三條借支流程及管理辦法
一、借支流程
1、經辦人按要求填寫借支單;
2、會計審核;
3、財務經理審批;
4、總經理審批;
5、出納付款。
二、借支管理辦法
1、為了規范出差人員的借款流程,確保財務管理的嚴謹性和透明度,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出差人員在借款前必須親自前往財務部領取借支單,并填寫詳細的借支原因、借支金額以及還款或報銷日期。只有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借款操作。出差人員在返回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以便及時清算費用。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延遲報銷手續辦理時間,需經總經理批準,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然而,月末三天內發生的費用必須在當月最后一天之前全部報銷完畢。對于未及時完成報銷手續的欠款人員,或者報賬后尚有結欠的金額,財務部門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相應的欠款。以上內容由本公司獨立撰寫,旨在確保出差人員的借款及報銷流程合規,維護財務管理的嚴密性和透明度。
2、凡職工借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且借款余額已超當月費用額度的,不得再借。
第四條費用報銷流程及管理辦法
一、費用報銷流程
1、經辦人取得相應發票,分類粘貼,并按要求填寫報銷單;
2、會計審核;
3、財務經理審批;
4、總經理審批;
5、出納付款。
二、公司日常費用管理辦法
差旅費
1、差旅費發票必須是合法的交通費票據、住宿發票,且發票一般不能連號。
2、報銷差旅費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寫清楚出差事由、出差往返時間及相應的路途費。
3、訂票費最高不得超過票面的20%,且不得超過20元/張。
4、普通職員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費的,經總經理同意可以借支,出差回來后按規定報銷。
5、總經理差旅費實報實銷。
市內交通費
1、市內交通費:僅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城市所發生的交通費,除此之外,交通費用應屬于差旅費。
2、本著節約的原則,員工一般情況不允許乘坐出租車。
3、交通費的報銷,發票必須和實際情況完全一致,發票號碼如有連號而與實際情況不符者,一律不準報銷。
通訊費
1、通訊費指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電話費、手機費。
2、電話費、手機費的發放對象由總經理核定。
3、具有報銷手機費資格的人員,無特殊情況,24小時開機,且每月必須報銷一次,月初五號之前報銷上月通訊費,報銷的票據必須是本人在公司備案且正在使用號碼的票據。
4、座機費每月必須報銷一次,報銷憑證必須注明話費所屬月份。
招待費
1、發生招待費前,需事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生,否則不予報銷;如臨時確實需要發生的,必須以電話形式向總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發生,否則不予報銷。
2、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寫清楚招待事由、招待內容、招待對象、招待的具體時間,小額招待費不能取得相關發票的,報銷時允許以其他代替,其他情況必須取得相應發票,不能取得的,要說明原因,否則不予報銷。
辦公費
1、各部門應定期向總經理上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對于單價超過100元的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在采購前需事先獲得總經理的批準。
2、辦公用品的采購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采購。
3、辦公費報銷必須附有商家蓋章的辦公用品清單。
4、采購回來的辦公用品入庫時須由另一人負責實物和清單的核對,核對一致時由核對人和采購員共同簽字。
5、辦公室按需要發放辦公用品,作好登記與管理,建立辦公用品臺賬。
房租費、水電費、空調費、物業管理費
1、房租費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開支。
2、水電費、空調費、物業管理費每月報銷一次,須取得正規發票方可報銷。
會務費
1、經辦單位應制定辦公室會議費用標準,包括會議室租金、設備租賃費等各項費用,并將其提交總經理審批,作為報銷會議費用的參考依據。
2、辦公室根據會議情況統一安排會務事項,遇特殊情況,預先向總經理報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資金管理
一、所有客戶的貨款必須全部直接打款到公司銀行賬戶,嚴禁坐支。
二、所有供應商的貨款必須全部直接打款至供應商的對公銀行賬號,付款的`條件是采購合同和由總經理簽字的付款申請單。
三、禁止業務人員為客戶和供應商分銷貨物和獲取回扣,否則對責任人開除,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公司取現,出納需登記現金支取輔助賬,以備查。
第六條貨款與貨物管理
一、業務部負責客戶貨物的發放及貨款的催收,保證每筆合同貨物安全到達并及時收回貨款,同時向客戶索取貨物簽收回執,以保證貨物的出庫都有對應的客戶簽收。
二、采購部負責供應商貨物的跟蹤和預付款的管理。
三、銀行賬戶不準出借、出租。支票不得出押。由于工作過失發生支票透支而造成的損失由出納賠償并給于行政處分。
四、每月必須與有往來的客戶進行對賬并取得對賬單。
五、公司每月必須對所屬倉庫內的存貨進行盤點,以確保庫存數據的準確性。在盤點過程中,如果發現有盤盈或盤虧情況,則需要查明原因并區別處理。對于由賬務處理錯誤導致的盤盈或盤虧,應立即進行賬務調整,以糾正錯誤。對于能夠明確責任的盤虧情況,具體責任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而對于無法歸咎于特定責任人的賬實不符情況,應及時將詳細情況上報總經理,以尋求解決方案。
第七條發票管理
一、業務部門需要向財務部提交開票申請單,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申請單必須填寫完整,并由總經理簽字。對于新增客戶,業務部門必須向財務部提供客戶的相關開票資料,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二、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業務部須辦理相關簽字手續,并在將發票寄送或直接送達客戶處時,需要向客戶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簽收回執。
三、商務部負責供應商采購發票和進口關稅、增值稅繳款書的催收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相關財務簽收。當月銷售發票開具后,商務部要在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四點半之前將相應的采購發票交至財務部簽收。對于未能按時交付的情況,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財務部負責對發票進行認證和妥善保管,并及時進行入賬,除非有特殊情況,所有本月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將會在當月認證完成。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部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財務管理制度——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x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
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裁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財務管理制度——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財務管理制度附則
1、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1制革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3)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3·6、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①、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②、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③、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④、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⑤、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⑥、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⑦、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⑧、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⑨、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⑩、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根據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處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把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睬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大概情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完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明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催促項目部回款;
14、根據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催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根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催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介入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給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財務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詳細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財務管理行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公司長期穩定、有序發展,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法。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目標是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保障財產安全與持續經營,增強市場競爭力。做好各項財務收支和計劃、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資產,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并以企業會計準則為核算基礎,如實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實施策略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以資金管理為中心、以預算管理為手段,以成本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為重點,確保公司資產安全、真實、完整,最終實現公司利潤最大化。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范圍:鄭州東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第二部分 財務審批制度
第一章 財務業務審批規定
第一條:公司按照貨幣資金收支的金額、發生的頻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層次的人員或機構來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條:公司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按授權權限進行審批。
第三條:財務業務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負責。
第四條:授權審批制度的形式是公司總經理逐層授權,權責統一。
第五條: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項目經理負責制。
第六條:所有報銷業務實行經辦人、驗收人、審批人相分離的內部牽制制度。
第七條:審批權限分類為:審核、核準、審批、批準。后項對前項具有否定權。 審核:指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對該事項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審批:指有關領導經參考審核意見后進行批準;
核準:指財務主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經審批的支付款項從單據和數量上加以核準并且備案。
批準:指總經理批準。
第三部分 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公司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條:公司所屬各項目不能將資金擅自借出,不得將項目資金挪作他用。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在使用資金時應收取、合法有效票據,對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據所發生的稅費全部由項目部自行承擔。
第二章 公司資金管理
第四條:資金預算管理
項目部成立后,編制資金計劃,根據成本計劃,編制現金預算。 根據工程進度,按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根據回款,項目部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經相關責任人審批后實施。 項目部資金,原則上由公司統一安排使用。
第五條:資金使用審批權限
1. 3000元以下的零星材料,由項目部生產經理審核,項目經理審批,由公司生產副經理批準后支付。
2.3000元以上的材料,逐級上報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支付。
第三章 罰則
第六條: 以下行為屬嚴重的資金管理違規行為,公司要予以重點查處追究責任和罰款:
1、未經總經理授權、或超越授權權限、授權期限擅自簽訂保函、擔保合同文件、簽署墊資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資金的;規避公司管理的。
2、項目所有的材料款有副總經理簽字,在支付材料款時,必須經副總經理批準方可付款。否則付出的款項目財務人員承擔。
2、項目部收取資金私自坐支,不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統一管理規定的。
3、有關重要資金管理資料丟失或泄密,致使公司利益嚴重受損的。
4、將應存入公司資金轉至它處的。
5、與關聯單位串通、虛列、虛報支出騙取資金的。
6、未經公司批準,以物資或勞務抵債或互換的。
7、公司認定的其他行為。
第四部分 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項目部、應付賬款的管理,規范付款行為,防范對應付賬款管理
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對應付款的管理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的管理規定。
第二條:項目經理對本單位采購與應付賬款的管理、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各種付款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 外部采購應付款的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應當建立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
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人員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監督的'管理體制。項目經理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人員進行階段檢查。
第四條:項目部組建時應將項目經理、材料采購、倉庫管理人員、材料會計等人員名單報公司財務備案,并且留簽字樣本。
第五條:項目實施前,應編制成本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報財務部批準。
第六條:項目部負責建立《施工建筑材料、設備工具價格目錄》數據庫,每季度末負責公布更新的價格信息,項目部根據價格信息建立采購價格征詢及比較的體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較低的價格采購,公司財務審核各項目部大宗材料的采購價格,對采購價格出現異常情況的,公司財務有權拒付貨款,并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條:對主要材料的大宗采購和分包工程原則上需進行招投標。中標的供貨單位應與公司簽定合同,交公司財務備案后生效。
第八條:在材料采購過程當中,采購員根據審批后的材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時,具體采購單位及采購價格應由項目經理審批。
第九條:材料入庫、出庫要手續齊全。如果材料直接到施工現場,庫管員也要據實登記材料臺賬。
第十條:材料已驗收入庫但發票單據未到的,月末由項目部與供貨商核對后按暫估價入庫。次月必須依發票單據調整入賬。估價以貨到驗收為前提,不準作假。 第十一條:償還欠款取得的發票單位名稱同掛賬時供貨單位名稱必須一致,否則不予支付,特殊情況需與供貨商簽訂補充協議并交財務部存檔,方可支付。償還外欠款時應在欠款證明上逐筆登記,清賬時將外欠款證明收回。凡供貨商以個人名義簽合同掛賬的,必須由個人在發票正面簽字確認。
項目及分公司以賒欠方式采購材料的,同樣應當執行本制度的規定納入月采購計劃和審批,且必須嚴格控制數量并向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項目部預付材料款定時要簽訂合同,材料會計應建立預付款臺帳,預付帳款應該及時清理。
第十三條:項目部應按計劃采購材料,發生材料損失進入該項目成本,發生計劃外采購要補報計劃。
第十四條:項目部加強對應付賬款的管理,要求有專人負責建立外欠款檔案(包括合同、協議、結算單、收料小票、外欠款證明、付款登記本等相關原始憑證),外欠款明細帳,定期對應付款項進行定期分析,做好還款工作,避免發生訴訟案件。
第十五條:項目結束后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將項目財務檔案移交財務部。 第十六條:凡在材料采購過程中為個人謀取利益,抬高材料價格,損害公司利益,一經發現根據造成的經濟損失對責任人處于2倍以上的罰款,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部分 項目部成本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施工項目部成本管理主要包括成本預測、成本實施、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這四個環節是護衛條件、相互促進,構成了施工項目成本管理。
第二章 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原則
第一條:項目部成本控制的原則就是以較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充分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合理進行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項目部成本的過程控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勞動組織、材料供應、工程施工等方面,只有在項目實施各個階段、各個環節時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夠促進各項施工準備得到貫徹落實,有效地達到控制目的。
第三條:在實施目標成本管理和控制時,按照成本計劃內容實施,可由各部門(人)在工作職責范圍內逐項處理。但對成本差異金額數較大的事項(如工資、獎金、辦公費、差旅費),以及對單項目標成本超計劃使用的,必須按規定的手續由專人審批,并對成本計劃進行調整。
第四條:建立成本控制組織體系,專人負責、分層分項進行控制,以財務部門為中心,協調處理與相關部門的關系,統一核算口徑和步驟,及時反饋與分析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 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范疇
第一條:項目管理成本的主體:成本的主體應包括生產經營活動中各層面、各環節對發生成本負有責任的管理者,具體包括:(1)項目決策層;(2)工程技術人員;(3)工程施工人員;(4)責任管理部門(如設備、試驗、計財人員等)。
第二條:成本管理對象與內容。以工程項目成本的形成過程為管理對象,如(成本預測、施工組織準備、過程控制、竣工驗收等),以項目職能部門、作業隊作為控制對象,將責任成本分解,層層落實,明確責任,據此進行控制和考核。了解每一個單項工程成本情況,編制工程預算,計算其工、料、機的數量與單價來作為控制標準。
第三條:項目管理成本的分類
1. 材料費管理。 材料費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直接發生的以及有助于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包括主材、預制構件、施工設備、耗材等。項目物資部根據工程隊提出的限額領料單發料,并及時地把發料單返給工程隊,料單的內容要按照工程項目、領料單位、數量金額填寫齊全。根據實際消耗的發料單及時地登記并進行材料消耗核算。
2. 人工費管理。人工費是指直接施工人員(不包括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獎金。人工費工資部分按施工人員的實際支付工資進入成本,獎金部分全部進入成本。
3. 機械費管理。項目部自用施工機械的使用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包括機械設備的折舊、修理費、材料配件費、燃料費等。每月底根據取得的機械折舊和修理費、材料配件費、燃料費機械臺班的使用費等數據進行成本核算。外部機械是施工機械,由調度員根據施工班組簽字的清單,編制“機械派工單”轉給項目計劃部進行匯總,最后到財務部根據工程隊的使用情況入賬。
4. 其他直接費管理。其他直接費包括在施過程中發生的水電費、安全經費、生產工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費、其他費用等。能直接分清可直接計入項目工程成本,分不清的通過分配的方式計入成本。按當月完成施工產值進行分配,項目工程成本核算納入會計成本核算體系,運用會計處理方法:編制憑證,記賬,登記賬簿,成本核算,編制報表。
第四章 項目施工成本管理的實施
第一條:制訂標準成本。標準成本是公司對項目成本進行預測和評估,以下達指標任務,促進項目進一步挖掘降低成本潛力,其實質上是計劃管理,計劃成本,是事前控制的體現。標準成本訂制的原則是:項目評估小組深入現場,詳細了解當地建材市場行情、機械租賃、勞務供應情況和市場價格變動趨勢,了解當地地質、交通、能源、電力、氣候情況,了解工程性質和結構以及施工工藝、流程,了解業主單位工程資金到位與結算情況。充分預測影響項目成本的風險因素,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項目成本(包括質量成本與預防成本),合理確定目標成本和目標利潤。
第二條:各項成本管理的措施
1. 人工成本的管理措施:定員定編,精簡機構。經理部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勞動強度,合理安排施工隊伍,確定施工人數,減少閑雜勞動力,提高勞動效率;積
極進行勞動技術革新,改進施工方法。先進的技術手段,既能節省工、料、機的耗費,又能節約時間,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勞動生產率;合理安排工序,改進勞動組合,形成流水作業,實現均衡生產,避免窩工、怠工現象,這是減少人工成本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實行績效掛鉤,按勞分配。
2. 材料成本的管理措施:在工程項目中,材料費占有很大比例,如何有效控制對經濟指標的實現起到關鍵性作用。材料成本主要包括材料采購、保管和消耗。所以管理材料成本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⑴招標采購。詳細了解市場行情,貨比三家,考察誠實可靠、信譽良好的供貨商家,在同等條件、相同質量情況下,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
⑵低保管成本。認真編制材料計劃,對施工現場的需求能夠準確把握,對材料供應、消耗心中有效,減少庫存成本,加快資金周轉。
⑶實行限額發料。物資管理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材料消耗定額的資料核定定領發料,嚴格控制材料超耗,決不允許超出設計數量。
⑷充分利用新技術,盡量采用高效節能材料、代用材料。
3. 機械成本的管理措施:加強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與保養是保 證機械正常運用的基礎,也是減少大額維修費的有效手段。嚴格操作規程,避免無謂損失。操作工的技術素質和機械的愛惜程度,也是決定機械使用壽命的關鍵因素。 ⑴ 實行單機、單車核算。明確司機的責任與權利,同時建立考核與激勵制度,提高機械的使用效率,保證機械的完好狀態。
⑵ 降低租賃價格。由于內部施工機械力量的不足,一些企業租賃外界機械,合理利用,從而降低機械費用。
⑶ 及時清退機械。管理人員應該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對機械使用進行認真清理,及時清退閑置機械。
4. 其他直接費用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臨時設施攤銷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等。
5. 間接成本管理措施:間接成本指施工管理層(經理部)為組織施工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做到:經費包干,量入為出,指標控制;科學管理,合理組織,避免進度滯后、質量返工現象。
6. 間接費用的管理措施:間接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營業費用。項目的期間費用控制如下:合理運用工程資金,即要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又要降低資金籌集費用、借款利息費用的開支;確定招待費開支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從嚴控制開支。
第六部分 項目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資金管理
第一條:項目部于月末25日前編制下月資金收支計劃,年末25日前編制下年度資金收支計劃 。收到工程款后編制具體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財務部,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項目部經理和財務主管人員,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項目部需要開立帳戶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并報公司備案。項目部可在當地建設銀行開立賬戶,開通專業版網銀,并授權公司劃款,公司通過網上銀行歸集管理,不允許開立其他賬戶,特殊情況必須向總公司提出申請。項目部資金不允許挪用、外借或私存他戶(包括分公司之間拆借資金)。私自留存,不存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的,按票面金額的0.5%/日罰款。不能通過網上銀行歸集管理的分公司,由總公司派專人監督其銀行賬戶的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司資金管理必須按本規定執行,并作為考核項目部經理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
第二章 風險管理
第四條:項目部在使用資金時應合理分配,在保證生產的情況下,盡量減少應付帳款,杜絕因拖欠勞務費和采購費等產生不必要的訴訟案件。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對項目部財務核算進行不定期審計,對項目部經濟效益和經營情況進行監督評價。項目部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第六條:項目部項目竣工結算后,結算資料應報送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與項目承包人清理債權、債務并出具清算報告,公司對該項目進行財務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第七條:項目部的項目承包人應將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做結案處理,提交公司
經營部評審并出具意見,報總經濟師批準后,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三章 項目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
第八條 項目部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控制成本費用、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使用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按照財務制度記帳、結帳、報銷、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
3、按照會計核算原則,定期分析財務計劃及資金使用計劃的執行情況,披露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項目經理及主管領導提出建議,當好領導參謀。 4、按照財務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本、報表、檔案、電子資料等涉及會計事項的有關資料。
第九條:項目部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1、按照會計制度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規定處理業務。
2、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正確核對報銷單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領導簽字是否真實有效,票據金額與審批金額是否一致,報銷單填制是否規范,對不符合以上規定一律不準報銷。
3、核對現金業務掌握現金的日常庫存額,做到日清月結,及時與銀行對賬。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備用金審批,管理者和采購人員及出差人員需要支取備用金時需填寫備用金借款單,并寫明備用金的用途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報項目經理審批,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借款單付款。
6、監督和督促備用金的使用情況,對領取備用金人員所發生的業務要及時督促報銷,對前一筆沒有沒有及時報銷的業務,不能發生第二筆把備用金借款。 7、協助會計人員做好各種報銷憑證的核對及規范性整理工作。
8、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有兩人分別保管。
第十條:材料會計崗位職責
1、對材料發票、發票附件、入庫驗收明細進行核對驗收并簽字入帳,對材料采購的真實性負責。
2、對項目材料出入庫進行明細分類入帳及時核算,日清月結。 3、督促庫管及時準確地核算各種材料的入庫、出庫及庫存。
4、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發票未到的預付款項和未付款項及時處理,做好材料的預付款及應付款明細帳。
5、負責各種材料的核驗和明細核算,對材料采購人員和庫房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
⑴ 招待費。1000元以內的,由項目經理審批支付,1000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支付。招待費一年不超過3萬元。有特殊情況的需之前申請。 ⑵ 探親車費。項目經理的汽油、過橋費等費用,一個月只能報銷一次。
附錄二:材料分類
一、 原材料:鋼材、型材、木材、砂石料、磚瓦、五金、電料、水暖材料、防水材料、保溫材料、油漆化工,涂料等。
二、 周轉資料:架子管、扣件、模板、腳手板、木方、防護網、安全網、電纜等。
三、 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低于20xx元,使用期限一年以內的用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
四、 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設施、設備、機械、車輛、不動產等。
五、 勞保用品、工服、手套、毛巾、雨具、雨鞋、洗衣粉、肥皂、安全帽、茶葉等。
六、 其它材料:墩布、抹布、掃把、暖瓶等日用品。
七、 辦公用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裝修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一條是專款專用,許多本來做的還不錯的.裝飾公司,到后來做不下去,很多是因為把預收裝飾款用到其它地方,而不是專款用在裝飾項目上。裝修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具體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公司財務部是公司實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直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
2、公司資金實行收支二條線的管理辦法,客戶向各分公司所交工程款,各分公司必須在24小時內(節假日順延)全部打入公司指定賬號,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所需支付款項可預借備用金,然后實報實銷。
3、裝飾公司財務要及時記賬,做好憑證的歸檔、保管工作,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做到日結月清。
4、各級財務一律使用統一的“收款收據”,收據不得遺失、跳號,不得使用其它收據收款,用完一本及時銷號并將存根交回總公司,再領用新“收款收據”。
5、各項開支均需由經辦人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6、各分公司應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凡有額度限度的費用,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先報請總經理批準。
7、公司員工確因工作需要需備用金或周轉金,20xx元以內可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超過20xx元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特殊情況可由財務與董事長聯系,經董事長同意后先行借支,事后補辦手續。
8、各分公司應按月上報各種財務報表,務必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
9、工資發放必須根據員工考勤表,業績考核情況,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10、工程竣工交付后需交驗全套客戶檔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方可進行結算。全體財務人員均應自覺保守公司財務機密,公司的財務情況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外泄露。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六)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七)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八)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執行董事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執行董事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執行董事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執行董事簽字。執行董事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執行董事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審批流程:財務主管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會計的檔案管理:
1、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
會計檔案應當有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負責人審查,執行董事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有公司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3、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行董事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執行董事批準,并限期歸還。
4、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簽訂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清單。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
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未經領導批準挪用公司的錢財,或不能及時將公司的現金放入保險柜。
(九)、以其他手段侵占公司財務(如:偽造報銷清單和收據)
(十)、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或缺乏財務工作效率
(十一)、泄露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工作拖來或玩忽職守,違反保險柜安全規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2
[精選]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3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8-30
(精選)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7-13
商貿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8-31
[精品]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3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實用]12-23
公司財務盤點管理制度01-0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2-0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