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
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
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
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
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
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
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
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
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
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11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各個建筑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對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小貸公司合法、穩健、規范、可持續運行,嚴防吸收或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賬外經營、高利放貸、暴力收貸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金融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
第二條為更好地發展創新型經濟,進一步完善我區融資服務體系,全力助推區域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特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監督管理制度。
第二章監管機構和監管職責
第三條成立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領導小組,作為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對小貸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我區小貸公司發展規劃,組織招標,初審發起人和高管人員資質,初審籌建、開業、增資擴股、業務創新等申請材料,積極配合市金融辦加強對我區小貸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會同區發改局做好小貸公司相關管理工作。建立由區發改局牽頭,監察局、政府辦、經信局、財政局、審計局、工商局、地稅局、各街道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定期召開總結會,總結階段性工作及布置下階段工作;或不定期地就小貸公司運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小貸發展的相關政策等召開座談會。
發改局配合市金融辦具體負責對小貸公司的監管工作以及區內小貸工作的開展。
經信局負責做好對小貸企業的服務工作。
財政局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制度(試行)〉和〈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會計核算辦法(試行)的通知〉》(財規〔〕1號)的文件規定加強對小貸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監督,配合區金融辦做好對小貸公司的檢查和績效考核工作。
工商局負責對小貸公司的登記和管理,配合區金融辦加強對小貸公司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行為進行查處。
審計局配合區金融辦對小貸公司進行財務審計,重點對小貸公司是否有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集資行為等財務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
第三章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
第五條設立區農貸公司除應當符合《市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府辦[]288號)中對農貸公司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符合公司注冊地在區范圍內的條件。
第六條小貸公司按照“股東參與、簡化形式、運行科學、治理有效”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建立符合自身需要和實際情況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第七條小貸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監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等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第八條小貸公司應遵循逐級請示匯報制度,如在經營發展中遇到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再由領導小組逐級向上反映,嚴禁瞞報或越級請示匯報。
第九條小貸公司應參照金融機構內部控制要求,建立與其業務性質、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合理設定前、中、后臺層次清晰的組織架構以及部門職責,做到建立覆蓋全部業務、崗位和人員的'內部控制制度,在章程中明確貸款、擔保等主要業務的經營政策、授權方式、業務流程及操作規范。
第十條根據小型法人機構的特點,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和組織機構,著重防范信用風險。
(一)要建立與自身管理相適應,與“三農”特點和小微型企業相匹配的信貸管理制度,實行審慎、規范的風險資產分類制度,全面準確反映資產形態,提足撥備并始終將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二)嚴格實施授信管理,按照《貸款通則》的要求認真落實貸款“三查”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并建立客戶分類、預警和退出機制,切實提高資產質量,防范信貸風險;
(三)貸款發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嚴格防范信貸集中風險,嚴格控制大額放貸。對單一借款人和單一集團企業的貸款最高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小額貸款(我市暫定標準450萬元及以下)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不低于70%;“三農”貸款(以人民銀行統計口徑為準)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不低于70%;貸款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經營性貸款余額之和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不低于70%。嚴格控制“過橋貸款”比重。(相關指標的標準依照市最新標準而調整。)
(四)貸款利率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鼓勵小貸公司向“三農”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嚴禁變相提高貸款利率,不得在合同利率之外以任何名義收取貸款費用。
第十一條小貸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出現以下行為:
(一)吸收或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
(二)未經批準從事超范圍經營活動;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高息放貸、牟取暴利;
(四)采取不法手段進行收貸;
(五)賬外經營;
(六)在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際經營狀況;
(七)跨越批準的經營區域開展業務活動;
(八)融入資本超過規定比例;
(九)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章監管措施
第十二條各小貸公司應按要求每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報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二條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三條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條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五條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六條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七條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八條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九條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余,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系后,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后于一周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周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各級財務部門。
第三條: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公司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做好公司財務活動的計劃、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公司應加強資產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財產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七條: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原始信息。凡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均應及時進行完整的原始記錄。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備、計量準確,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二、資金籌集的管理
第一條:資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按投資主體的不同,資本金可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
第二條: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公司投資。
投資者未按公司合同、協議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四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公司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照有關規定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公司對投入資本金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制定投資者名冊,據實登記認繳、實繳股本的數額,以及其他需要記錄的事項。公司的股份憑證為出資證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增資手續:
1、以現款、材料、設備、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資產投資時,以公司實際收到或接收資產的時間作為入帳時間,以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認定的價值(現款除外)或協議價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依據。
2、以土地使用權、專用技術、專利權、商標權以及版權等無形資產作價投資時,以企業收到有關具有法律效用的證書、文件和完整資料的日期作為入帳時間,按評估認定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價值。投資者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形成的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的20%;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最高不得超過30%。
3、以利潤或公積金轉作投資時,各方對公司的投資,要以董事會議文件確定的日期及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帳的依據。
第六條:公司以各種方式借入的資金是公司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內的借款為短期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為長期負債。
公司經有關機構批準方可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七條: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公司購置、建造固定資產或者購入無形資產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計入該項資產原價;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后發生的,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公司不得將以自身名義舉措的借款作為實收資本;公司不得為投資者為投入本公司的資本而舉措的借款作擔保人;公司不得負擔投資者投入本公司資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九條:公司對參資企業各種經營性借款進行的信用擔保,其累計擔保金額不得超過參資企業的投資額。
第十條:公司可對參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性借款進行信用擔保,但必須由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紀要,并出具委托書,同時需有其他投資方向原擔保人出具反擔保書。
三、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動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二條:公司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結算制度、外匯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1、根據內部控制原則,會計職責與出納職責不得互兼。
2、凡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必須由會計部門(人員)和出納部門(人員)分管執行。會計部門(人員)負責審核原始憑證及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并經審核無誤后才可填制會計憑證,交出納部門辦理收付款;出納部門(人員)必須對應收、應付款項的金額、對象、支付方式、審核審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備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3、對每一筆已付訖或收到的款項,出納部門(人員)應根據核對無誤的會計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出納人員應保證每日庫存現金和現金日記帳余額相符,保證月末調整后,銀行對帳單(銀行內部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相符。
4、財務部門應對現金庫存進行經常性、突擊性盤點。
5、建立重要或敏感崗位輪換制度。
6、公司對現金及銀行支出實行分級授權審批和限額審批管理原則。凡超越審批權限(事項)或超額審批(金額)的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條: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根據穩健性原則,公司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經批準后,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時,增加壞帳準備金。
第六條: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下列應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項:
1、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2、因債務人死亡,由于無遺產可供清償,或以其遺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3、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公司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經公司總裁或財務總監批準并報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列作壞帳損失。
第七條: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料、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八條:公司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
1、購入的,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手續費、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專職物料采購部門的費用等計價。
2、自制的,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領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4、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5、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6、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應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第九條:公司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實際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在購入(領用)時一次攤銷。
第十一條: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存貨盤點。年度終了時,必須由財務部會同機關部門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清查。對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經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及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資,單位價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按財政部頒布的《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其他有關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固定資產計價,應根據取得固定資產的不同來源分別確定: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4、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價計價。
6、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7、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入固定資產價值。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小規模私營企業財務管理特征
小規模私營企業投資規模小、自有資金有限、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低、產品科技含量低、員工素質不高、市場競爭力有限。
這類企業的財務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財務管理地位不高
小規模非科技型私營企業,其決策模式主要為經驗決策。
私營企業在經營決策方面有著高效率的優勢,但決策程序較粗糙,決策所需信息中,在相當程度上仍使用以供銷人員為主體的偶遇式市場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處理利用并無規范的規則,財務人員幾乎不會參與收集分析信息,決策信息準確度較差,決策的可靠度低。
企業財務管理未受到重視、財務管理在業主以外的管理中影響不大、地位不高。
2、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
大部分小企業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財務人員當作“記賬”員,主要負責對外提供財務與納稅報表。
有些會計平時不到企業中去,月底或月初企業經營者把資料交給他們,他們根據取得的資料做賬。
由于取得的資料不完整,往往造成存貨、資金、往來、費用等不真實,記賬戶數多了后,賬務處理簡單化,將企業的經營業務不是逐筆登記記賬憑證,而是采取匯總登記(不管有多少發票),也不按照要求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3、財務管理職能作用不大
小規模私營企業在發展初期,人與人的關系基于血緣關系和地緣聯系,對團體以外的人不信任。
在財務這一敏感部門,“忠誠度”成為用人的重要標準,無血緣、鄉緣關系的財務管理群體很難與家族勢力平衡。
所以,在小規模、低層次的私營企業,真正的財務專業人才很難留住,財務人員大多未經正規的專業培訓,缺乏財務管理的能力,難以為管理高層提供有效的財務信息。
4、企業法人財務觀念淡薄
財務觀念是財務管理的基礎,觀念的更新會帶來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目前為數不少的小規模私營企業經營者,在經營中主要靠“拍腦袋”、“搏一搏”,財務管理對他們來說,是個不可理解的概念。
他們認為財務就是記賬或算賬。
自己辦的企業,只要平時記流水賬,到年底結算有無盈利即可,沒有必要設立會計總賬、分類賬、明細賬,沒有必要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
因此,許多原始資料不提供給財務,把會計只當作納稅申報的工具,沒有真正發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作用。
5、企業資產管理混亂
一是現金管理混亂。
多頭開戶銀行,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大量用現金交易,企業業務人員隨意支取現金長期不結算,有的企業現金收入不入賬、正常的費用支出也不入賬等。
企業現金管理不規范,給企業財務管理埋下隱患。
二是應收賬款失控。
這主要發生在產品(商品)供大于需的私營企業,由于供貨企業間的互相競爭激烈,為了避免自己的`產品被淘汰出局,采取墊資發貨辦法,造成應收賬款居高不下。
三是存貨管理混亂。
沒有建立完整、準確的材料(商品)、產品倉庫明細賬。
材料(商品)采購因資金緊張賒欠款項,對方沒有開具發票或為了壓價不要求對方開票,造成入賬無原始憑證,有的以白條入賬,有的干脆不入賬,造成企業存貨一攤糊涂賬。
四是固定資產管理混亂。
有的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時,沒有及時登記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沒有取得發票而無法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由于原始記錄不清,無法按現有《會計制度》要求采取分類折舊;有的企業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沒有按規定清理,造成賬實不符。
二、對加強管理的建議
1、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財會知識培訓
有關部門應針對目前私營企業在財會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經營者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經營者的法制觀念。
特別要加強對《公司法》、《合同法》、《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金融法規等財經法律、法規的學習輔導,提高經營者對加強企業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理解財務管理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要從企業的長遠發展去審視企業的經營管理,摒棄“小富即安”的小農意識,要做到規范經營、守法經營,這樣才能辦好企業、辦大企業。
2、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
財政部門作為企業財務人員的主管部門,要通過調查研究,找出私營企業財務人員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出培訓的方式和內容,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問題。
也可采取企業會計互審互查方法,使他們在檢查中增長知識,以達到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之目的。
同時對私營企業中財務管理混亂的企業,應加強執法力度,對不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或采取不法手段偷稅的,應按照《會計法》、《稅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法人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對相關的會計責任人員予以吊銷會計證等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3、加強外部監管力度
從目前私營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自身約束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我們應該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監管,幫助私營企業實現會計規范化。
我國的會計監督是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前兩種屬于外部監督。
國家監督是由財政、稅務、銀行、工商、證券、監管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社會監督則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
如其在執業過程中,發現私營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中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應及時上報財政、稅務等主管部門,對私營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本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目前我司經營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及下屬各分店的財務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原則、科目及報表
第三條本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四條本公司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第五條本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六條公司及下屬各分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計提折舊、應交稅金、各項攤銷和預提等均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條本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八條本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數額;企業因分立、合并、變更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定的資產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
第九條本公司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待攤費用、存貨等。應收及預付款、待攤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價;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其貼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條本公司不計提壞帳準備及存貨跌價準備,年度內所發生的壞帳損失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第十一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備用金二級科目,公司采用備用金定額管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一定金額的備用金,使用單位實際使用后所產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向財務部報帳,財務部在審核無誤后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
第十二條本公司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內部往來二級科目,專門核算本公司下屬各企業內部之間以及與公司本部之間的業務往來。
第十三條本公司的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實際成本計價,上述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均按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辦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領用時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個別分店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各分店的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當期費用。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或雖不屬于經營用設備,但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物品。
第十七條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確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房屋為20年;
(二)通用機械及其它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第十八條本公司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提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第十九條本公司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出售或清理報廢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殘料價值減去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公司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扣除累計折舊、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即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從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進入期間費用;年底在申報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應從開始生產經營的次月起在5年的期限內分期調整扣除。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而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的營業費用,各分店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不計提職工福利費等,所發生的職工福利等開支直接記入期間費用,但其開支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4%。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核算,當期發生的銷售折讓及免單,直接沖減當期營業收入;當期發生的現金折扣,屬于公司的計入財務費用,屬于各分店的可計入營業費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稅后利潤按下本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被沒收財物損失和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款;
(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三)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會計報表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資產負債表(月);
(二)利潤表(月);
(三)分部報表(月);
(四)現金流量表(年度);
(五)管理費用明細表(月);
(六)營業費用明細表(月);
(七)利潤分配表(年度);
(八)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以上各表按財政部規定格式填制,公司分部報表及分店利潤表本公司要求體現毛利率和凈利率,各分店應于次月8日前將各種報表上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在每年度進行合并報表的編制。
第三章資金及費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的資金主要采用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在達州市內的下屬分店,當天所有收入應全部存入該分店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其小額支出采用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較大額的支出則由公司出納員進行支付;外埠下屬分店的全部收入則采用按50%存入該分店所在地的開戶銀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另外50%交由分店出納員用于支付日常采購及零星開支,而較大額的支出則采用分店提前申請,總經理批準后,再由公司轉款到該分店出納支出帳戶。
第三十條針對大宗原材料的支付,根據與供貨商的約定進行核對,財務人員應對入庫單及張數、入庫單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驗收簽字等事項認真審核,同時收回入庫單結算聯并出具貨款結算單,在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根據資金安排情況付款。
第三十一條對于原材料的零星采購,采購人員必須在當天持采購發票和通過驗收并簽字的入庫單,經財務人員審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二條出納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的用款申請表辦理。用款申請表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第三十三條關聯企業之間內部往來款項,用款單位要開出《收款收據》蓋齊有關印章,注明時間、金額、用途,放款單位出納人員要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付款。
第三十四條因辦理公事需要財務預支款項的,可向出納借款,借款人應認真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人、時間、用途、金額、及約定償還時間,并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借款人在公事辦理完畢后,應在當天到財務部履行報賬手續,逾期不報賬者,財務部門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五條購置資產、物料用品應按規定填制申購單,辦理審批手續。報銷時經手人、驗收人應在發票上簽字并注明用途,連同入庫驗收單一并交由財務部門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六條購置零星物品、資產維修及其他開支,報銷人應在提供的發票上注明用途,同時在經手人、驗收人簽字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七條公司因業務需要開支業務招待費時,應事先報總經理批準,本著節約、合理、有效以及不超標的原則,嚴格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報銷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第三十八條公司員工工資應由人事管理部門按月根據考勤情況編寫員工工資發放表,計算應發應扣及代扣款項,核算出各員工實發工資數后交由財務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三十九條出納人員在付款業務中,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中的經濟事項是否真實、準確、合法、大小寫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經辦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的.簽字,是否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付款,同時應根據付款方式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戳記。
第四十條出納人員應嚴格遵守現行的現金、銀行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坐支及挪用現金,不得白條抵庫;否則,以挪用公款行為追究出納人員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出納人員在財務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部規定的財務工作操作流程進行出納收支業務工作;出納必須在完成每天的支付業務后,及時登記日記帳,并在正確填制“出納收付報告單”后連同原始憑證一并交給會計,便于會計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章采購及資產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分店的原材料采購,采用供貨制,在供貨商確定之后,根據第二天的營業預測,開具采購計劃書,核定后通知供貨。
第四十三條供貨商將原材料送到后,倉庫保管員應同廚師等一道,對原材料的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二人以上)簽字后,第一聯交財務對帳用,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四十四條各分店酒水的供應與保管由吧臺專門負責,貨商將酒水送到后,倉庫保管員應同吧員一道,對酒水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等進行驗收核定,并通過“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錄制入庫單,該單以一式兩聯的方式打印出來,在驗收人等簽字后,第一聯交財務對帳用,第二聯交供貨商作結算憑據。
第四十五條倉庫保管員在進行“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采購數據(含零星采購)錄入時,應認真核實所錄入的數據無誤后再進行保存打印,如發現有錯誤數據的入庫單時,應以負數數據單進行抵沖,然后再重新錄制正確數據入庫單;同時應及時換回已發出的錯誤數據入庫單。
第四十六條倉庫保管員必須在當天將所有打印出來的入庫單(含作廢單、抵沖單)交給財務,所有交給財務的入庫單必須是連號的,中間不得有重號、更不得有缺號;其中作廢入庫單必須是兩聯,同時應加蓋作廢章。
第四十七條對于應收帳款,本著誰放債誰收回的原則,各分店應在月底對其簽單進行清理,并負責及時回收。
第四十八條財務部門應定期和不定期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清查及抽查,核實債權債務,查明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各項結算款項的拖欠情況及其原因,材料物資的實際儲備情況,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其完好程度。
第四十九條財務部門在清查核實上述情況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及其處理辦法向總經理報告,并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內部牽制制度
第五十條本公司設置專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實行錢賬分管,現金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特殊情況的,分店可設置兼職現金出納員崗位,兼職現金出納員的責權與專職現金出納員相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單獨設立現金日記帳,現金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現金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財務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同時編制現金盤點表。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設置銀行出納員崗位,根據系統資料和銀行存款,負責對各分店營業收入的稽核,保證資金的正常回籠,同時負責公司內部之間款項的劃轉工作。
第五十三條本公司單獨設立銀行日記帳,銀行出納員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銀行出納員應按照日記帳的登記要求登帳,做到日清月結;會計人員應定期核對銀行日記帳和銀行明細帳,銀行出納員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余額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五十四條銀行帳戶印鑒及支票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經理名章由本人保管,支票由出納員保管,不得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各分店設置專職會計崗位,負責本店財務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證“餐飲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對本店營業收入的核查工作、系統數據與手工簽單(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的稽核工作、酒水單據的每日核對工作,負責監督并參與本店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耗用、盤點等工作,嚴格采供兩條線,負責對本店庫存與銷售的連動分析,并保證準時準確上傳各項財務數據。
第五十六條出納員因暫離崗位臨時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主管會計監交;因工作調動、辭職等永久性交接時,應編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本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財務部監交。交接記錄應由三方簽名,并作為會計檔案保管。
第五十七條出納員崗位采取輪崗制度。出納員在同一單位一般不得連續超過五年。
第五十八條各分店設置吧員兩名,一名專職負責“象鼻子餐飲管理系統”數據的錄制工作,負責每項業務的明細記錄,負責當天營業日報表、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明細單據的輸出打印,并負責掛帳、免單、銷售折讓、跑單等明細單據必須要有相關人員的簽字;一名專職負責營業額的收取、保管、存行等工作,本著分工明確、相互協作的原則,兩名吧員對吧臺內的一切經濟責任負同等責任;同時,還共同負責酒水的申購、驗收、銷售出貨、月末盤點等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本公司設置專職審計崗位,專門負責對本公司及下屬分店的所有經濟業務、會計檔案等進行稽核、審查工作,并按月編制審計報告。
第六章財務檔案
第六十條財務部應負責對各種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資料的裝訂、登記、歸檔及保管工作,與之相關的儲存光盤、u盤等應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第六十一條公司的會計檔案資料不得借出,不得私自進行復印、拷貝,如有特殊需要,經公司批準,并在辦理了登記手續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但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抽換。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管理制度從通知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根據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公司內部報銷、付款程序,嚴格有關手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財務核算部統一辦理公司所有財務結算,進行集中管理。
2、財務核算部門對分公司及各項管理部的開支情況進行總體控制,并執行董事的授權范圍內辦理公司內部往來結算及公司與其他單位的財務收支事項。
四、程序
1、審批權限
(1)各級管理人員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簽批;(2)財務經理對所有的支付業務均應審查簽字;(3)各部門負責人應對該項部門所發生的業務進行審查簽字;(4)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審批流程圖為:
2、報銷程序
(1)取得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必須是公司經營業務中經正規渠道取得的合法、有效的.憑據,經稅務部門監章的正式發票,經物價、財政部門監章的正式收據,公司與業務往來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
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合法憑據的,須由經辦人填寫情況說明單,闡述原因,經證明人證實,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簽字,方可作為報銷沖賬的依據。
(2)原始憑證的種類
全國聯運、貨運統一發票;餐飲、娛樂業定額發票;非經營性結算統一收據;其他服務業務票;商業零售發票;其他國家監制的合法發票。
(3)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購物發票、收據應有:
品名(收費項目),數量、單價(收費標準),金額,收款人簽章(簽字)。
合同應有:
有效數量、價款(酬金)、付款期限。
(4)填制報銷憑證
對外付款審批單;費用報銷單;
借款單;差旅費報銷單;
(5)報銷憑證粘貼
較小的票據,如停車票等,應粘貼在“報銷單據粘貼單”的方框內;較大的票據,粘貼在報銷單的左邊(左齊報銷單邊框,上齊報銷單邊沿)。
有附件(如:批文、說明、申請等),須將附件折疊、左上角對齊“報銷單據粘貼單”
邊框,整齊地粘貼在背面。
(6)報銷原則及過失責任
堅持誰發生誰報銷的原則,嚴禁代報。
堅持報銷人、審批人分權原則,財務人員必須拒絕報銷審批人和報銷人同為一人的費用。
原始憑證要求整潔、清楚,不得涂改、偽造,對涂改過的金額的發票,應有開票單位加蓋的更改章,否則無效。不得索取空白發票、收據自己填制。
各種原始憑證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無效。
在報銷發票、收據時,經辦人必須在其背面簽字。金額為一萬元以上的大額發票報銷時,必須有兩個以上的經辦人簽字。
凡購物票據必須經實物責任人驗收,庫房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后方能報銷。
經辦人應在取得發票、收據等有效憑證的三天內,及時到財務核算部報銷。
按合同支付款項的,在首次付款時,應將合同交財務核算部備查。今后需支付的款項,由財會核算部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開支。
報銷單的填寫和簽字,不能使用鉛筆和圓珠筆,否則可視為無效單據,出納不予辦理付款。
凡在費用報銷中有弄虛作假、虛假費用、虛構業務報銷費用等行為者,一經查實,除收繳報銷人所報費用外,按虛報金額的兩倍給予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作除名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對于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各部門(含管理部)經理給予同等處罰。
對于在費用報銷中由于財務人員為堅持制度,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責任,處于不低于錯報總額的20%罰款。
(7)報賬流程
經辦人→部門負責人(二級主管、一級經理)審查簽字→會計(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出納員支付款項。
3、各項退款
(1)裝修公司退出入證押金,先由各級項目服務中心填寫“裝飾裝修退款申請單”,再按:客戶主管→部門負責人(二級主管、一級經理)→會計(財務負責人)→出納退款。
(2)施工完成需退各裝修保證金、外單位的進場保證金時,由各項目服務中心填寫“裝飾裝修退款申請單”,再按:客戶主管→部門負責人(二級主管、一級經理)→會計(財務負責人)→出納退款。
(3)業主退物管費、車位費,應由各項目服務中心開據紅字發票(收據)并填寫退款單,經:
客戶→客戶主管→部門負責人(二級主管、一級經理)→財務審核→服務中心收銀退款。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公司財務由總經理直接主管,一切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有效,若無總經理簽字,一切費用由經手人自行負責。
二、出納帳務要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于當月末做好資金盤存表,報總經理一份。
三、會計要做到帳務清楚,帳賬相符,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相關制度,準確及時做好會計報表。
四、各種費用的報銷必須做到票據合法、有效,簽字完善(即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填寫規范,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五、報銷單據的`填寫: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會務費、伙食補貼等,填寫紅色差旅費報銷單。
2、上述以外的發票,填寫黑色費用報銷單。
3、單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填寫無效。
六、因公借款,應于事后七日內到財務部報銷,不得拖欠,并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
七、轉帳支票借出必須登記,經手人簽字,事后當天持發票到財務部結帳,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八、各分部監理費現金收入,務必當月到財務部完善相關手續。
九、希公司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的規定,配合公司財務部門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財務人員實行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4、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5、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6、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7、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8、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報財稅機關備案。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抵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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