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10 13:01:40 財務管理

[合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審聯簽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一帳戶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后張榜公布,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并責令退款。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定公布,接受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收入票據一律由村報賬員在鎮財政所領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領、代開。

  2、村集體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上級部門拔款和獎勵;財政轉移支付村級的補助資金;各種代收、借款等其他資金;以資代勞;其他收入。凡村集體取得的各項收入都必須先全額繳入“村集體資金代管銀行專戶”內。

  村級一切開支均應取得全法憑證。杜絕白紙條。凡從企事業單位、商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購買商品或向有關部門繳款等須持正式發票報銷入賬;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使用由財政所統一印制的自制憑證。各種付款憑證要注明事由及其數量、單價和金額,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入賬。村級的日常開支,由財政所根據各村經濟業務的.大小,核給每村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季末或年末結賬,據實報銷。大額開支須由村委會提出申請,編制用款計劃,由鎮分工干部簽字,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支出。

  1、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報賬。每季末由村報賬員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送財政所,經審核后,由資金會計開據現金支票到所在開戶行領取現金。

  2、村級招待費提倡實行“零”招待。確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標準補助。

  3、嚴格控制村級公務費支出。

  4、專項資金(包括從外單位爭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確定的工程支出,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工程結束后憑工程決算及稅務發票列支。

  5、村組干部工資由鎮財政所統一發放,實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兩次發放。

  1、村民委員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書記、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兩委另定他人〈下同〉)審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須經書記審核后,再由主任審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憑證,應當寫明用途,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經理財小組蓋章后方可入賬。

  4、村民委員會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通訊、交通、報刊定閱、辦公費、差旅費等實行限額控制。

  5、必須堅持財務公開,民主理財的原則。村級財務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布各項財務、債權、債務、專項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對群眾反映強烈和村干部發生變動的村,財政所應及時對此進行審計。

  6、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展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工程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承受群眾的監視。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展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展審核。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于全面推行村賬鄉(鎮)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鎮)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鄉鎮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準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并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兌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并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并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兌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群眾公布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中心”備案,并在公開欄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并按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布、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不準多頭開戶。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現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鑒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托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簽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簽;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干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干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并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于每月(季)后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后,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后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后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準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鎮審查批準。屬于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并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費,并上墻公布,接受監督。

  7、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生應收應付經濟業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戶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并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系,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報鄉鎮“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閱審核財務賬目和群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票應及時蓋上監督章,并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鎮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準,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后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干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并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布。積極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后,在村務公開欄公布,并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上崗證準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干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鎮“中心”審核后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規范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于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于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于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并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__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并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理解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理解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

  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會計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鎮財政、農經意見,鎮政府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村會計必須接受鎮財政所、農經站管理、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縣農業委員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托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會計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會計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如領用期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1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生事故由出納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鎮農經站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鎮、縣減負辦批準后,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 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實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鎮農經站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變賣、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聯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委托縣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鎮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季)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薄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質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鎮農經站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 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產生3―7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村內所有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定期(每月報帳前)逐筆逐項審查各項財務收支并否決不合理開支,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主要包括十八個方面,其中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包村干部把關、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月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對計劃外大型開支(生產性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一次在20xx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財小組研究通過后,還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方可實行,未按程序批準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3、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文書保管(書記、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慎重,一旦出現不良后果由文書本人自負。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范,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農村稅費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派代理,每位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 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激作;

  (5)按時參與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

  (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03)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額2000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00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

  (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紀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 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 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 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 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 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 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 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會(以下簡稱兩)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 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 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 村級財務實行按月理財

  1、產生村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會或村民代表會的辦法,公開產生村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 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 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 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

  (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

  (6)向村“兩”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

  (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 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 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 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會主任、總帳會計和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會、村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 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 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 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 違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 未按規定程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縣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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