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管理規定

時間:2026-03-04 09:07:22 教師

[實用]教師管理規定

教師管理規定1

  高等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要適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開放性和職業性的內在要求,要大量聘請行業企業的專業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逐步加大兼職教師的比例,逐步形成實踐技能課程主要由具有相應高技能水平的兼職教師講授的機制(教高[20xx]16號)。因此,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管理,組建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技術過硬、結構合理和相對穩定的外聘兼職教師隊伍,對我院穩定教學秩序、加強校企合作、理論聯系實際、提高教學質量、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義。為明確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任職條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學工作規范,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實用]教師管理規定

  一、外聘兼職教師的.界定

  外聘兼職教師指為加強某門課程的教學工作而從外校聘請教師或從社會上聘請能工巧匠來校任教,或者指某門課程本校內沒有合適任課人選而必須從外校或社會上聘請教師或能工巧匠來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個學期以內,超過一個學期的由學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職教師任職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事業心強,關心我院發展,愿意為學院的教學和科研服務。

  2、外聘教師一般應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自其他院校的教師,應具備該課程的任課資格;來自企事業單位的教師,應具有較豐富的相關專業技術或管理經驗,且具有一定的教學能力。

  3、外聘教師可以受聘承擔課程理論教學、實踐教學等教學工作。

  三、外聘兼職教師聘用程序

  1、系部負責人應根據本系部的教學情況充分整合全校教師資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內教師,系部負責人應對外聘教師的必要性進行審核,原則上主干專業課程和師資緊缺課程才提名外聘兼職教師;外聘兼職教師來校任教后,原任課教師即轉為跟班教師,按跟班教師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2、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選并審核相關資料,組織填寫“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并簽署聘任意見。

  3、各系部將“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報送教務處,教務處簽署聘任意見后將申請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審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負責與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簽訂聘任協議。

  4、“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一式三份,教務處、人事處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職教師管理要求

  1、各系部負責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業務考核,注意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日常教學工作與教學質量的監控,并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對于教學效果差,學生反映強烈的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應及時停止聘任。

  2、各系部負責對外聘兼職任課教師工作量統計、課酬的統計并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應將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與本院專任教師一并列入學生對教師的測評范圍。對于不能按時完成教學任務、違反學院管理規定或不能按時提交各種教學文檔的外聘兼職任課教師,適當扣除其講課酬。

  四、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教學工作規范

  1、兼職任課教師對其所承擔教學的課程,應在開課前兩周內根據校歷、教學進程表和課程表的安排,填寫學期授課計劃(一式二份),經系(部)負責人審查批準,教務處、系(部)各執一份,作為審核課酬的依據。

  2、兼職任課教師必須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備課,并按要求撰寫好教案,結清課酬前將教案交系部存檔。

  3、兼職任課教師上課應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拖課、不提前下課。

  4、兼職任課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停課或代課,應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請,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報教務處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教師因故不能提前辦理手續時,原則上應提前12小時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辦或事后補辦。

  5、兼職任課教師應按照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試卷命題及閱卷等工作。

  6、課程授課及考核結束后,應按照學院及系(部)的有關規定,上交成績單、課程總結等相關材料。

  五、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課酬標準

  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課酬標準按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2

  為使教職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管理合理化,為了宿舍安全與衛生,保障教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學習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規定下列各項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宿舍和房間,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說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于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并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如屬違紀、違法而被學校辭退的教職工,必須在接到辭退通知當天遷出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屬學校所有,歸教職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設施設備非正確使用而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包工時費用)。

  7、每間宿舍的水電費自理,(由學校代收每月在工資代扣)按該房住宿人員平均分攤。水費每月5元。

  8、保護建筑物,愛惜水電設備及安全設施設備。

  9、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特別是熱水器),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并注意熄滅火種。不要在宿舍內亂接或改動線路,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的罰款,并承擔再改裝費用。

  11、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整理,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有序。有垃圾及時拿下樓放在統一指定處,宿舍過道、門口、樓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記錄在冊。

  12、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13、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搬離學校,另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4、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包括打牌、打麻將)等不正當行為。

  15、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潔衛生。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內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戶丟垃圾,洗刷廚具時不得將剩余飯菜倒入廁所或通過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溝,女老師宿舍特別注意廁所清潔,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費用由該宿舍負責。

  17、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總務處同意,入住的教職工家屬必須是直系親屬。

  18、上班時間盡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鎖好門窗,關好電源。

教師管理規定3

  教師隊伍建設是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一個重要保證,外出學習、參觀和交流是促進教師整體素質發展的有效途徑。為了規范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的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養師資,經學校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1、為進一步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可隨時安排教師外出參觀培訓學習,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

  2、教師因公外出學習、培訓等活動,須持有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文件,到教務處登記,報請分管領導批準,由教務處具體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3、參加外出學習、培訓的教師必須提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教務處安排調課或代課,需要代課的,相關教師做好課務交接,兼職其它工作的,要做好相應安排。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活動安排,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進行經驗交流,帶回相關材料,回來后填寫《教師外出學習、培訓活動反饋表》交教務處和教科室存檔;按照要求寫出學習匯報材料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交流。書面稿交教務處、教科室存檔,電子稿交學校辦公室存檔。外出觀摩聽課的,在教研組內舉行一節"移植課"。具體時間由教務處根據教學情況安排。

  5、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學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規范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特制定教師外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1、外出學習、培訓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同意,教導處安排,全體教師必須服從大局,珍惜每次學習機會。

  2、優先派遣工作兢兢業業,樂于奉獻,愛學習,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強的,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教研活動的.中青年教師參加。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所任課程必須由自己與相關年級、學科的教師協商調課,一天內由本人安排課時,上報教務處登記;一天以上由學校安排代課。

  4、各級學會或者協會通知會員參加的相關業務活動,視具體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參加,課程按外出學習規定執行;學校沒有同意的,按曠課處理。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后應及時將學習情況進行匯報。通過匯報課、講座等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具體匯報方式安排如下:

  凡參加國家、省、市級或縣級兩天及以上聽課學習的教師,回校后必須向年級組或教研大組的老師反饋學習、聽課情況(幾位老師同時參加同一活動,推薦一位或幾位老師進行匯報),并將匯報材料、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上交教導處存檔,聽課的教師推薦一位或幾位必須上一節匯報課。

  凡參加千課萬人聽課的教師,必須上交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同時上一節匯報課,出差報銷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內。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參加與交流討論。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后,方可報銷。

  9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10、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按時返回學校,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匯報(包括匯報課)、上交材料和學習培訓登記表后,由教務處主管領導證明、校長簽字,到總務處報銷。

  11、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如有非常特殊情況,教師不能按時參加活動,應提前上報教導處,以便應急調整,否則以曠課處理。

  教師外出培訓規章制度

  順應學校辦學水平發展的需要,滿足素質教育、課程改革和現代教育信息技術應用的需求,根據中心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實際,適時選送學校領導干部和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為確保培訓人員選派程序規范,提高培訓效益和質量,經學校集體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外出學習培訓范疇:

  指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中心校組織的涉及學校在職崗位培訓、學科課程標準及教材培訓、學科專業知識學習、現代教育教學信息技術應用等在職中短期學習培訓。

  二、人員選派程序:

  中心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學校工作需要,明確通知參加學習培訓項目、時間及人員指標到校;各校根據本校教師結構,照顧特殊群體及個別情況,確定具體選派教師名單,報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選派人員培訓學習項目、時間及行前準備工作。學員一經選定,不得隨意更改。

  三、外出學習培訓規則:

  1、凡被選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須嚴格按通知做好行前準備,并準時報到參加學習培訓。

  2、學習培訓期間,嚴格遵守舉辦單位規章制度,堅持出滿勤。確因事因病需請假,須經舉辦單位或帶隊領導準假才能離崗。未經舉辦單位或帶隊領導準假缺勤視為曠課或曠會。

  3、學習培訓人員應用心學習理解舉辦單位安排的課程內容,積極參與舉辦單位開展的各項活動。在學習培訓期間認真記錄學習筆記,完成培訓單位安排的心得擬寫、實踐調查分析等活動,自覺接受培訓單位組織的考試考核,并取得優異的培訓成績。

  4、學習培訓結束后,學習培訓人員必須反思學習培訓情況,向學校匯報學習培訓情況。承擔有下一級培訓任務的學員,還必須整理學習培訓記錄,收集資料或案例,編寫下一級培訓講稿。

  5、凡外出學習培訓,選派單位應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

  四、外出學習培訓費用報銷

  1、參培學員有義務承擔部分學習培訓費用。

  2、遵照上級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通知的報銷標準報銷。

  3、學校財力可能的情況下,可適度解決外出學習培訓相關費用。

  4、學習培訓費用按實際學習培訓時間核銷。

  五、違規處罰

  1、學習培訓期間,學員違犯舉辦單位規章制度,參與違法違紀活動,受通報或處分,學校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并扣除學員當年相應的績效工資。

  2、學習培訓期間,學員有曠會或曠課情形者(以舉辦單位反饋情況為準),學校不予報銷任何費用。曠會曠課時間超過學習培訓時間三分之一者,學員須書面寫出情況說明,并扣減學員當月工資10%。

  3、學習培訓結束后,學員學習培訓成績(以舉辦單位反饋信息為依據)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級培訓任務者,學校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教師管理規定4

  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早教中心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長頭發扎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早教中心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并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游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周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墻飾。并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布置生活墻飾,以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周五按時將家園聯系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布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后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后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干凈,有污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并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游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周以上幼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了解、支持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伙委會等。

教師管理規定5

  為使我校教師隊伍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組織紀律觀念,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城關區教育局關于教育系統紀律作風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規定,望全體教職工認真遵照執行。

  一、學校會議請銷假制度

  經學校研究召開的行政辦公會、全體教職工會議等校級會議,相關人員全員參加,不準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按以下規定辦理:

  1.領導干部:學校中層干部需提前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報學校備案方可離校。凡不履行手續的,一次給予嚴肅批評,兩次寫出書面檢查,并給予相應的績效扣分。

  2.教職工:教職工提前向學校分管考勤的.副校長請假,經批準后報學校備案。凡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會議的,按曠職一次在個人績效考核中兌現,并給予嚴肅批評。

  3.學校各級各類會議不準酒后參加。

  二、日常請銷假制度

  1、關于請假審批與辦理程序,按蘭州市城關區教育局關于教師隊伍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1)中層干部:2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2天以上由校長批準,報學校備案。中層干部請假,先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然后由分管校長、校長分別簽字后交學校存檔。若有公事急辦需短時離開崗位,需向校長請假,并填寫《因公臨時離崗公示單》,以便應急事情的調控安排和正常教學活動的協調安排。

  (2)教職工:普通教職工請假三天之內,到分管考勤的副校長處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由分管考勤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三天以上,除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外,還需附醫生證明,由校長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

  請假批準后,請假條由學校存檔。需要調課的,由考勤負責人及時通知教導處,由教導處負責調課。請假期滿后耽誤的課程要及時補齊。

  2、關于請假、續假、銷假的規定

  (1)請假制度:凡是請假者一律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以曠職論,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原則上口頭或電話請假、事后補假、他人捎假、不按規定時間交假條均不準假。(特殊情況學校另行研究確定)

  (2)續假制度:請假到期不能返校者,需提前一天續假(續假時間及批準程序同上),請假超時不及時續假者,超時部分以曠職論。

  (3)銷假制度:請假結束返校時需及時銷假,不銷假者,請假時間將無限期延長。口頭或電話銷假、他人代為銷假一律無效。教師因病住院治療,請假期滿銷假時提交住院病歷證明和出院結算單作為憑證(復印件一份)。

  三、工作期間出入校門制度

  1.教職工上下班實行考勤簽到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簽到者,視為遲到或早退(請假者除外)。

  2.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簽到時不得代簽。

  3.凡因公事需要外出的老師,需在學校相關負責人處填寫《因公臨時離崗公示單》,公事處理完畢后要及時返校。

  四、對幾種特殊假期的暫行規定

  1.婚假:教師本人結婚,提倡利用寒暑假和休息日結婚,正常工作時間結婚婚假三天。教師子女結婚準假1天。

  2.女教師晚婚晚育,享受產假五個月(含假期)。

  3.喪假:直系親屬去世,本市內3天;本市外一周。祖父母輩去世準假1天;其他親屬去世需請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師給孩子開家長會,每學期準假半天。

  5.教師參加本科、研究生學歷在職進修考試,在合理安排上課的前提下,憑考試通知單請假,在限定請假節次內不影響績效考核。

  (注:婚喪假期間如遇節假日,一律不另外補假。學校鼓勵教師全勤,倡導教師利用非工作時間處理一些事情。)

  五、幾點說明

  1.學校負責考勤的相關領導,按照本規定對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紀律實施管理與考核。考核結果每月納入《靜寧路小學績效工資考核》中。同時每學年將教職工的工作紀律考核結果與教學實績考核、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工資獎金發放、評優晉級等掛鉤。

  2.每月學校將教職工考勤情況,分兩個教學點進行公示。

  3.如遇本規定外的其他特殊情況,由校長行政會研究決定。

教師管理規定6

  為大力促進現代教育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運用以及在教師中普及信息技術的基本知識,提高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成立以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為組長,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家對學校培訓工作給予指導,組織傳達上級培訓信息,對階段培訓工作進行審批。

  第二條我校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工作由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條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負責制定階段培訓目標,確定培訓對象,安排培訓時間。

  第四條按領導小組要求擬訂具體培訓計劃,包括時間、培訓等級、人數等。計劃要結合學校的教育教學實際,避免和其他工作的沖突。

  第五條培訓采用理論學習與上機操作相結合、集中培訓的形式進行。

  第六條學校全力完善校園網的建設且并聯接國際互聯網;使開展培訓工作具有現代教育技術環境,并配有培訓所需的軟件;由領導小組所聘請的專家和認可的教師進行授課。

  第七條學校教師職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培訓,嚴格按培訓計劃完成教學培訓工作并接受考評。

  第八條參加培訓的教師要完成規定的學時和學習內容,接受學校的考評。考評形式可以是上機直接測試,也可以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以公開課、課件等形式給予認定。

教師管理規定7

  中職骨干教師培訓是我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的重要內容和主干項目。為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培訓質量,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的意見》(教職成[20xx]13號)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教學組織管理機構

  中職骨干教師培訓的教學工作由學校“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全面負責,相關院系承擔教學的組織實施,負責完成培訓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及其他環節的培訓任務。

  二、教學管理

  (一)培訓計劃制訂

  1、培訓開始前,相關院系應根據培訓專業任務與目標,組織有關人員制訂使學員“增強教學能力、樹立現代職業教育理念、掌握相關專業教學法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掌握本專業領域的新知識和關鍵技能、了解企業生產狀況并熟悉生產工藝流程”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經校內外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

  2、培訓計劃學時要求。國家級每期培訓時間為2個月,安排各類教學不少于260學時;省級每期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安排各類教學不少于130學時。

  3、培訓計劃內容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教學理論與方法(占總學時的'20%左右)——主要應體現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國內外先進的職業教育教學理論與方法、先進的教育技術手段等;2)、專業知識與技能(占總學時的30%左右)——主要應體現專業領域的最新理論知識、前沿技術和關鍵技能;3)、企業實踐活動(占總學時的50%左右)——主要應體現相關企業先進的技術、生產工藝流程、管理制度與文化、崗位規范、用人要求等。

  4、培訓計劃實施。培訓計劃由“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安排教學的各個環節。根據國家要求和培訓學員的實際情況,每期培訓結束后,可組織專家對培訓計劃進行完善。

  (二)教學運行管理

  教學運行管理是教學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學運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學校的優質教學資源和企業生產第一線經驗,按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

  1、培訓任務的落實。“職業教育培訓中心”于每期培訓開學前召開教學工作協調會,制定教學工作計劃,落實教學任務。

  2、制訂課程教學大綱。相關院系根據培訓計劃及教學要求,組織有關教師編寫課程教學大綱。教學大綱的內容應包括撰寫人、推薦使用教材、教學目標與基本要求、課程內容與學時分配、講授內容及要求、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求、成績評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說明等部分。

  3、選派任課教師。各相關院系應從保證培訓質量的原則出發,選派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及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優秀教師擔任專業課教學。

  4、編制教學活動表。“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指定專人負責日常教學管理,在培訓開課前編制出教學活動日程安排表,并將教學安排、任課教師名單等下發各有關單位。

  (三)教學檔案管理

  “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指定專人負責教學檔案管理工作。根據學校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培訓教學檔案進行及時、完整、規范管理。

  (四)學習考核及評定

  1、課程考核成績分平時考核和結業考核。平時考核主要考察學員的出勤、作業、課堂表現等。結業考核主要對學員的試講情況、研究論文、實踐技能等采用評語、鑒定的方式進行。對于某門課程缺勤達該門課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該門課程成績。

  2、若學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某門課程的培訓,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學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批準后通知任課教師。未參加培訓課程達培訓總課時三分之一者,按培訓不及格處理。

  3、考核成績由教師、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員組成的小組考核等級,按優、及格和不及格計,不合格者給予補考。“職業教育培訓中心”教學秘書負責登記、存檔。

  三、教學質量管理

  1、教學檢查制度。“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及相關院系實行教學檢查制度,定期對培訓質量進行教學檢查,包括培訓準備工作檢查、期中教學檢查、期末教學檢查等。教學檢查的內容包括學生作業抽查、學生出勤情況抽查、教師教學準備情況抽查、檢查性聽課、教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等。

  2、聽課制度。“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管理人員和相關院系負責人到教學第一線聽課,并將聽課意見及時反饋給任課教師。

  3、教學督導制度。“職業教育師資培訓中心”實行教學督導制,聘請有關專家、教師對課堂教學質量、實踐操作質量、教學檔案質量等進行監督指導。

教師管理規定8

  為了提升教學管理層次,追求科學、高效和精細、時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質量合格、結構合理、思想穩定、師德高尚、善于教書育人的學科專任教師隊伍,以完成“持續發展,高位走強”的目標,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黃梅二中學科教師管理規定》。

  一、學科教師任職條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忠于職守,為人師表。

  2、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對學生全面負責,管教管導,教書育人,關心學生思想、學習和身心健康,做學生的良師益友。

  3、認真備課,積極探索,主動參加每周一次的集體備課。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育教學的研究活動。

  5、按照課表的安排上好課,按時下班輔導,提高課堂效率,以科學的方法指導學生學習,啟發學生的思維。

  6、精心設計練習,認真批改作業,組織好練習的評講和相關知識的遷移訓練。

  7、積極配合學校,搞好各類檢測與大型考試,做好考后的閱卷、分析與評講工作。

  8、堅持互相聽課,切磋教藝,共同提高,每周聽課不少于一節,寫好聽課筆記,提倡跨年級聽課。

  9、堅持出勤、不缺課、不缺會、不遲到、不早退。

  10、積極參加教學改革,不斷探索教學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時總結教改成績,推廣教改經驗。

  二、學科教師聘任原則及程序

  1、學校按合理的結構科學地定編、定員、定崗、定責、定工作量。鼓勵學科教師多帶課、帶好課。

  2、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實現教師隊伍的優化組合,采取相對雙向選擇模式:校委會聘任年級領導→年級領導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選擇科任教師;教師個人申請→學校審定資格→年級組聘任→校委會考核確定。

  三、學科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不能上高一個年級任課

  1、不能全面貫徹學校、教務處、教研處、年級工作精神,特別是教學要求的常規管理有嚴重的抵觸情緒,使學校政令不暢通者。

  2、按要求全體科任教師必須參加教學水平測試,對未參加水平測試或測試成績不合格者。

  3、每學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試有兩次在同類同層次學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較大者或綜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級由于分班造成的極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處理)。

  4、班級在學年內大型考試中,六科檢測有四科(五科檢測有三科)綜合分倒數第一,將調換該班班主任。(高一年級由于分班造成的極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處理)

  5、學年內因教育方法不當出現一次嚴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嚴重影響學校聲譽。

  6、個人師德修養差,學校問卷調查或學生座談反映特別差,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

  7、有違犯有關的政策法規的個人行為,強行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私自向學生收費,造成不良影響。

  8、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

  四、學科教師任職管理

  1、學科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對拒不服從學校聘任的'教師,一律留職停薪并報請教育局處理。

  2、學科教師對聘任工作如有異議,應主動向領導反映,尊重學校領導,顧全大局,以期通過積極的方式得到解決,不允許出現不負責的過激行為。

  3、學年中間的少數學科教師的工作調動,由分管領導和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4、沒有聘任的教師到教研處上班,每天聽課6節以上,待遇同非教學人員一樣,經一學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崗。

  5、對違法亂紀,工作極不負責,中途擅自停課,消極怠工,或喪失師德而造成事故的學科教師由當事人承擔損失,學校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學校有權采取停薪留職,并報教育局予以調離。

  6、在工作期間,如不經教育局批準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學校將如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由上級作出相應處理。

  五、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9

  為進一步推進我院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教師的專業實踐能力,深化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根據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參加對象

  所有擔任公共課、專業課和實習實訓指導的專任教師;

  二、實踐目的

  一提高教師的職業教育教學能力、技術研發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

  二促進專業建設和“雙師”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三推動校企合作,與企業共同進行技術研發,科研成果轉換;

  四與企業共同建立相對穩定的“雙師”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三、任務要求

  一新入職且無企業工作經歷的專任教師在入職5年內,必須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時間到相關企業頂崗實踐,累計不少于2年;要求了解相應的業務流程、崗位素質、知識技能要求,收集實際崗位工作案例和項目,改造后用于實際教學;

  二已在崗或有企業工作經歷的專業課教師和實習實訓指導教師每兩年必須要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頂崗實踐累計兩個月以上,了解本專業最新的行業動態,學習專業在生產實踐中應用的新知識、新技能、新工藝、新方法、新規范以及企業文化,收集實際崗位工作案例和項目實施課程改革,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

  三公共課教師每兩年必須到企業或生產一線學習考察、開展調研累計2周以上,了解、學習企業文化、行業發展動態、市場對高職生的需求等;

  四、實踐形式

  一全職下企業實踐:主要適用于新入職且無企業工作經歷的專任教師,同時也鼓勵教學單位選派優秀專業教師下企業進行6個月以上的脫產掛職鍛煉或實訓指導;掛職鍛煉期間,原則上不安排教學任務,如確實因教學需要,須回學院上課,以不占用在企業實踐和正常上班為原則;經考核合格的教師,在企業實踐期間視作完成相應的教學工作量;

  二寒暑假下企業實踐:鼓勵已在崗或有企業工作經歷的專任教師利用寒暑假下企業實踐,每期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個月,實踐時間可累計計算;學院鼓勵教師暑假下企業實踐的同時在企業指導學生進行暑期專業實習;

  三兼職下企業實踐:允許已在崗或有企業工作經歷的專任教師利用課余時間下企業兼職鍛煉,結合“教育教研項目”、“校企開發課程”、“教材開發”、 “橫向課題”或“科技成果轉化”等開展相關工作;經批準利用課余時間進行企業兼職鍛煉的,按照成果認定企業實踐的時間;

  五、實踐的內容

  管理制度等具體內容;

  三學習所教專業在企業實踐中應用的新知識、新技能、新工藝、新方法;

  四結合企業的生產實際和用人標準,不斷完善教學方案,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開發校本教材,切實加強學校實踐教學環節,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

  六、審批程序

  一下企業實踐的教師需提前填寫專任教師下企業實踐審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請,系部根據師資培養計劃和整體工作安排,研究推薦下企業實踐的教師名單,并與教師共同確定下企業實踐目標、任務及預期成果;

  二各系部統一將專任教師下企業實踐匯總表與專任教師下企業實踐審批表上報教務處或科研處審定教務處負責實踐任務及與專業建設的'相關性;科研處負責橫向課題、組織人事處審核后,報分管教學校領導審批;

  七、組織管理

  一、各系部應在每學年末制定下一學年專任教師下企業實踐的實施計劃和方案,并報組織人事處和教務處備案,協助教師落實實踐的企業及相關事宜;并與專任教師簽訂下企業實踐協議,明確任務和要求;加強對下企業實踐教師的管理,確保實踐效果和年度實踐任務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業一次,對實踐教師進行檢查,并及時做好相關書面檢查記錄;并及時對參加實踐的教師進行考核;

  二、等相關部門組成;學院督導組不定期到企業對實踐教師進行抽查;

  三、教師在企業實踐期間須及時填寫專任教師下企業周工作安排表和企業實踐手冊,并提交教務處、組織人事處和所在系部;教師在企業實踐期間請假須事先向所屬系部、人事處和企業三方以書面形式請假,征得同意后方可離開;對擅自離開實踐崗位的教師按曠工處理,并取消其實踐資格及相關待遇;

  四、教師下企業實踐期間應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實踐單位的規章制度、操作過程和勞動紀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損害和財產損失由本人負責;

  五、全職或寒暑假實踐的專任教師須在下企業實踐結束后一個月內提交以下材料:教師企業實踐手冊、周工作安排表、實踐報告專業課教師提交4000字以上的專業實踐報告;公共課教師提交3000字以上的調研報告、教師企業實踐考核表;兼職實踐的專任教師須在實踐結束后四個月內提交以下材料:專任教師企業兼職考核表、調研報告及成果等相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者,視為未參加企業實踐;

  六、學院督導組定期組織教師企業實踐期滿考核,根據教師實踐成果、個人、企業和系部考核情況對下企業實踐教師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等級分:優秀≤2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師方可享受學校相關待遇和政策優惠;實踐教師在校、系檢查過程中,若一次缺崗,綜合評價等級只能在良好及以下;兩次缺崗,綜合評價等級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崗,該期企業實踐經歷作無效處理,同時根據學院考勤制度作相應處理;對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實踐資格及相關待遇和政策優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下企業實踐的教師須經學院審定;

  七、擔任學校或處室領導的“雙肩挑”教師,若承擔了與本專業相關的黨政工作,并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經學校審批后可視同完成下企業實踐工作;

  八、在學校黨政部門有崗位需求的情況下,文秘、社會工作、學前教育等專業教師可申請到黨政部門兼職,其兼職工作可視同下企業實踐工作;

  八、相關待遇

  一、全職下企業實踐的專任教師的待遇視同在崗,脫產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相關福利,獎勵性績效工資暫停發放,待頂崗實踐結束考核合格后予以補發;教師在實踐期間的企業收入歸個人所有;

  二、利用課余時間進行企業兼職鍛煉的教師,學校不另計工作量和補貼;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項“教育教研項目”、一門“校企合作開發課程”或開發一本教材,實踐時間計為半年;依據項目總經費,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項“橫向課題”或一項“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照10萬元/項計為實踐時間半年;

  九、本管理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專職教師參加企業實踐鍛煉管理辦法試行文件即行廢止;

  十、本辦法由負責解釋;

教師管理規定10

  學生證是學生表明身份,參加學習和其它活動的重要憑證。是我校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為加強校風校紀管理,嚴格學生證的管理,實行學生證佩戴制度,為做好學生學生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證特點:

  走讀的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藍底黃字,帶子為藍色;住在宿舍里的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紅底黃字,帶子為藍色;住在家里的住堂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紅底黃字,帶子為黃色。

  二、學生證管理的`有關規定:

  1、在校內每位學生必須佩戴學生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憑學生證。

  2、學生不佩戴學生證,不準進入教學樓、宿舍、食堂、實驗室等場所。

  3、參加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佩戴學生證。

  4、每位同學不得隨意更換帶子顏色。不得在學生證上張貼任何東西,如明星照、大頭照等,保持學生證干凈、整潔;佩戴學生證不得把學生證放入上衣口袋。

  5、學生證有損壞、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申請補辦。

  6、學校常規組、值日組將不定期抽查學生證的佩戴情況,對不按規定佩戴學生證的同學將按《紅正中學班集體考核》作出相應的處理。

  政教處

教師管理規定11

  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早、中午及時簽到,晚放學簽退,不按時到會議室簽到、簽退的教師按遲到處理。

  二、保持辦公室安靜,不大聲喧嘩,不能在辦公室內大聲說笑,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嬉戲打鬧、干私活、打瞌睡、酗酒滋事等);嚴禁在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和上網聊天,發現上班期間有上網購物、聊天、看電影等做法的教師,學校將沒收其辦公電腦。

  三、辦公室應做到整潔有序,不亂堆亂放,室內物品、桌上資料放置整齊,各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教師,值日人員須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地面整潔。全體工作人員要努力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紙屑、煙頭、雜物,不隨地吐痰。保持墻面清潔,不能在墻上釘、貼各種物品。

  四、吸煙的教師必須按時清倒煙灰缸,煙頭不能扔到地上和窗外,上課期間教師不能在班級吸煙。

  五、中午和晚上下班期間教師個人電腦必須關閉電源,上課的教師必須關掉顯示器電源,下班期間辦公室值日人員必須關上窗戶并鎖門,教師不允許帶學生或校外人員到辦公室上網。

  六、辦公電腦由教師個人負責,因個人管理不當損壞的'由個人賠償,因不及時關窗、鎖門辦公電腦丟失的由每天的值日人員賠償。

  七、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鈴聲上下課,第一遍鈴聲響起后教師必須離開辦公室進入班級,上課期間教師不得私自離開班級,除體育課外,任何課任教師不得給學生室外活動課,不允許上課中途放學生離開班級,任何教師不能提前下課。

  八、值周領導每天對教師辦公電腦的使用,室內衛生進行及時檢查。

教師管理規定12

  為加強學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完善《月考核獎》發放管理規定。

  一、考核內容及金額(600元)

  全勤獎100元

  教學工作獎100元

  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200元

  安全護導獎100元

  校園規范獎50元

  另:本月嘉獎50元

  二、分配對象:

  接受學校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月考核獎。

  三、具體考核細則

  (一)、全勤獎100元

  考核周期內遵守學校作息制度,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現象,(已銷假的除外,相關要求另見《請假銷假制度》)可享受全勤獎。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全勤獎。

  考核周期內有病事假,有無故遲到、早退現象(已銷假的除外)或零請假超時,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遲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學工作獎100元(教導處考核)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教學工作獎。

  對學校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不認真執行,上課遲到、提早下課、擅自離崗、無特殊情況坐著上課,遞減10元/次。

  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造成空堂現象,作教學事故處理,當事人各減10元/次。

  教師應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上課時如有“放養式”或做與本課教學無關的事,遞減10元/次

  教導處檢查“教學五認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遞減10—20元/次。

  如多次違反經教育未改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如造成學生家長有效投訴),停發當月全部教學工作獎。

  未從事教學工作人員,按崗位進行考核。

  (三)、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200元

  按時出席學校各類會議和活動,認真學習,并完成相應的上交材料,不隨意缺席、遲到、早退或遲交;與教學、教研有關的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每月聽4節課。享受月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

  2、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

  (1)政治學習(20元)

  全校教職工必須按通知要求按時出席全校性的會議和活動,不得隨意缺席、遲到或早退。凡確因公不能參加會議和活動的`必須事先請假,待批準后方可不參加會議和活動,否則按缺席處理。凡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和活動的記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記為“曠會”一次。兩次累記遲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處理,缺席遞減5元/次(與已請假或銷假的病事假不重復遞減)曠會遞減10元/次。

  認真參加學校要求的學習活動,并安要求提交學習記錄,兩次遲交算缺交,缺交遞減5元/次。

  (2)教學(100元)

  ①備課聽課不足,遞減10元/節課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會課(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晨會課,遞減5元/次。

  ②上好班隊活動課(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班隊活動課,遞減5元/次。

  ③班務管理(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完成班級板報、隊角、園地、三薄一冊、周工作計劃,遞減5元/次。

  ④完成德育處上交資料任務及學校大型活動(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交德育處要求物品,不支持學校大型活動,遞減5元/次。

  (4)專業發展(40元)

  未完成讀書筆記、論文寫作,遞減10元/次。

  (四)、安全護導獎100元

  教師護導之日認真護導,到崗盡職,對學生不文明行為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發現并勸阻,可享受月安全護導獎100元。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安全護導獎。

  值日教師應佩戴值日袖套按時到指定場地值日,不遲到、不早退,如遲到、早退5分鐘視為不到崗。兩次遲到、早退為缺崗,缺崗遞減5元/次。

  值日教師第一次缺崗,由總值教師給予口頭提醒,從第二次缺崗,遞減5元/次。

  值日教師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時到崗,需請人代崗并向總值教師說明,如發生空崗當事人各遞減5元/次。

  如在教師到崗的情況下學生發生意外酌情認定責任。如護導教師缺崗,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停發當月全部安全護導獎,并追究相應責任。

  (五)、校園規范獎50元

  遵守教師校園規范,文明辦公,可享受月校園規范獎50元。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校園規范獎。

  違反教師校園規范或文明辦公規定,遞減5元/次。

  教師上課時攜帶手機,發出信號,影響教學秩序或接聽電話遞減5元/次。(特殊情況除外)

  學生在校時間,教師騎車出入校園,遞減5元/次。

  如發生在校園吵架、打架,散布不利于團結和穩定的言論,或因個人原因嚴重影響學校形象的,停發當月全部校園規范獎。

  (六)、本月嘉獎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獎、教學工作獎、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安全護導獎和校園規范獎,另嘉獎50元。

  (七)其他獎勵(在年底兌付)

  1、開學獲最佳板報、最佳園地、最佳隊角,每項獎勵10元。

  2、每周“五項常規”評比年級第一,獎勵10元。

  3、開展蘋果積分活動,爭奪金蘋果。每周獲得一個金蘋果,獎勵10元。

  4、衛生工作

  (1)每月按時準確做好班級因病缺課記錄和健康安全教育記錄的獎勵10元。

  (2)每月班級和保潔區衛生打掃被扣0——4分獎勵40元,扣5——9分獎勵,30元,扣10—14分獎勵20元,扣15——19分獎勵10元,扣滿20分的不獎勵。

  四、幾點說明:

  1、一年內退休的教師考核條件可適當放寬。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月全部考核獎: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學事故者;請家長代辦私事造成惡劣影響等有損師德形象者;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造成缺崗、待崗者。

  3、本規定如與以前有關條例不一致的,則以本規定為準;

  4、本規定從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5、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管理規定13

  一、在領導班子內部認真開展“學習、團結、勤政、廉潔”四好活動,發揚“謙和、開拓、求實、奮進、高效”的工作作風,形成良好的氛圍。建設一支思想過硬,作風頑強、團結協作、廉潔高效的領導班子隊伍。為人正派,辦事公正。

  二、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顧全學校大局,以學校利益為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加強修養、嚴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則,搞好學校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按各類人員工作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獨立開展好本部門工作。注重工作方法,嚴格工作制度,講求工作效率,減少工作失誤。

  四、增強團隊精神和全局觀念,樹立整體意識,發揚合作精神,分工協作。工作中要相互支持、互相幫助,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十分注意加強同志之間、領導成員之間、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團結,不得拆臺。對學校工作中出現的各方面、各環節的問題及突發事件,不得不聞不問,袖手旁觀,或互相推諉,甚至臨陣逃脫。堅決執行“首問負責制”,否則以失職論處。積極完成校長書記安排的臨時工作。

  五、嚴守組織紀律,保守學校機密。嚴禁非正式渠道傳播校委會暫時保密的“熱點、焦點”消息,嚴禁“會上不說,會后亂說”,嚴禁捕風捉影,嚴禁別有用心地在群眾中散布輿論;務必盡最大努力維護班子的`團結和大局的穩定;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團結”教職工。不得拉幫結伙,損人利己。

  六、每項工作都必須計劃嚴密,安排周詳,形成文本材料并經校委會研究通過后方可執行;注意收集整理過程性材料;每項工作的計劃、總結和過程性材料單獨整理裝袋,以備后需。要注意挖掘工作中的新聞價值,盡量多的向社會宣傳、向教育局和鎮沅信息網上傳。

  七、嚴格執行上報制度。凡校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再按規定逐級上報。對校內出現的不良現象不許姑息遷就,要及時向校長室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八、帶頭執行上級和學校制定的工作紀律和管理制度,工作時間嚴禁打游戲、上網聊天。

  九、領導之間要加強配合,群策群力,多溝通、多補臺。不利于團結的話堅決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堅決不做。平常的工作中要多打招呼,體現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要過多地糾纏過去的恩怨,團結一致向前看。

  十、嚴肅財經紀律。各部門需購置辦公物品,必須提前打招呼,請示校長批準后,方可購買或報政府采購。

  十一、認真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無論因何種原因離校多長時間,都必須向校長或值日領導告假。不得因私事影響學校集體行動。

教師管理規定14

  1、培養對象:

  35歲以下青年教師(含新到崗應屆畢業生、新引進人才但未從事過本專業系統教學的教師及實際教學經驗不足的青年教師)均要求進行在崗培養。

  2、青年教師崗前培訓:

  青年教師必須參加普通話和教師崗前培訓班學習。學習“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標準”等課程。要求獲得培訓證書,要樹立良好的師德觀。

  3、師德培養:

  青年教師須認真參與周一次的.政治學習,嚴格遵守師德規范,并關注本學科前沿教學信息,學風端正,治學嚴謹,銳意進取,勇于開拓創新。樹立為教育事業獻身的堅定信念,形成熱愛本職工作的良好作風。

  4、日常工作自律:

  服從學校崗位安排,滿(超)工作量。做好本職工作,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級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規工作等接受年級組長領導;教學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組長領導。虛心向老教師學習。

  5、教育教學培養:

  認真參與集體備課,按要求撰寫備課筆記,備課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內寫詳案);課堂教學嚴格規范,三年內課堂向師傅敞開,一年內須先聽課再上課;課后做好作業批改、訂正和后進生補習、興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運用激勵性評價(具體見《教師管理》教師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訓。

  每年至少在校級或以上開設一節示范課、觀摩課、課題課或專題講座(隨堂聽課、預約課除外),同時執教一節組內研討課。每學期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學科組的一課一評兩教活動,同行聽課數量、質量、書寫符合要求(見聽課制度);每學年須撰寫兩篇論文、案例、教學設計或教育教學小故事,并投稿兩次;對及時總結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和勤于筆耕的老師,學校將推薦其開展課題申報和研究活動。青年教師關注個人成長記錄,注重搜集業務資料,及時上傳更新個人博客中的業務信息。

  7、繼續教育培養、進修。

  上崗教師應具備上崗證書、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職稱計算機證書、繼續教育考核證書。學校將適當為青年教師提供外出培訓的機會,外出教師應遵守《教師管理》中繼續教育規定。青年教師須主動報名并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考核”。

  8、讀書學習:

  青年教師須參加“循環讀書”活動,每學期完成3-4本文學類、教學類、兒童文學類讀物。每讀一本書完成一篇“循環讀書筆記”,每學期在組內或校內開展一次讀書沙龍。

  9、師徒結對培養:

  對新走上教學崗位三年內的青年教師,需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師徒結對”工作,完成每學期的結對任務。(見校師徒結對制度)對于上崗第一年的教師須每次聽取師傅教師的新課后方可獨立走進課堂授課。

  10、一、三、五青年教師培養。

  上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師均需接受學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師考核(詳情見考核規定),考核結果應用于每年的年終考核之中。

教師管理規定15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安排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

  2、嚴格遵守學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若親友來訪,要按規定在門衛室作好登記。

  3、要認真搞好室內外的環境清潔和做好保潔工作,不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地面無積水,無贓物,房內無異味。

  4、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破損或故障,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有關規定賠償。

  5、注意用火、用電和財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樓梯、梯間的清潔和暢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雜物。

  6、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學校辦公室,以便進行房租、水電的結算及統籌安排;宿舍鎖匙要親自交給學校辦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給他人,更不能擅自將住房子轉給自己親屬或其他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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