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社區財務管理制度12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集)社區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1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財務規范化管理,促進街道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社區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編制預算應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年初預算由村、社區提出,上報街道政府審核,經村(居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備案,并在村務公開欄和村情發布會上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到較大的變化必須提請村(居民)代表會議對年初預算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應在發布會上進行公布,并按原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示、報送、備案工作。
(3)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必須在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內,根據有關財務制度和相關規定把好財務支出的審批關。
(4)年終決算,會計年度為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終了必須按財務決算的有關要求辦理決算,年度決算的情況要在公示欄公示。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社區貨幣資金一律由街道三資托管中心監管,村、社區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存入集體帳戶,若遇特殊情況收到小額現金可于次日存入集體帳戶。
(2)每個村、社區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帳戶,不準多頭開戶,帳戶實行支票戶管理。
(3)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座支現金,不準擅自出借或放貸公款,不準挪用公款,不準為個人和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不準出借、出租銀行帳戶。
(4)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庫存現金限額規定制度。
(5)嚴格執行錢、帳、印鑒分管原則,空白支票、收款票據、有價證券由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人員保管,銀行印鑒分別由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報帳員、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保管。
(6)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在每次結報核算后,應及時與村、社區報帳員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并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
3、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在授權范圍內實行“一支筆”審批。村、社區的開支由主任審批,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簽字同意,報街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由托管中心負責審核的人員審核,并在每張票據上簽字或加蓋已審印章后,方能在財務托管中心結報入帳。數額較大的支出事前必須經村(社區)兩委討論,召開代表會議表決后方能實施。
(2)村、社區原則上不產生生活誤餐費和接待費開支,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產生生活誤餐或接待的,要從嚴控制標準,接待后要注明事由。
(3)村、社區常職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集體資金發放津補貼、誤工費、加班費、值班費等。
4、收入管理制度
村、社區的一切收入(除上級明確直接發給個人的獎金)都應交入在銀行開設的集體帳戶進行統一核算,嚴禁收費不開票,收入不入帳行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
5、票據管理制度
(1)村、社區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規范的收費票據。村使用“南溪區農村集體經濟統一收據”,社區使用“四川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四川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收款。
(2)統一收據的使用、核銷,實行專簿登記制度,統一收據由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負責領、銷登記,村、社區報帳員在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處辦理領用、繳銷手續。每本使用完畢,將存根在財務托管中心核銷歸檔后方可重新領用。收據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3)統一收據必須保持整本連號,按時間順序先后開具,年度末財務托管中心應進行票據盤存。
6、財產物資管理、處置制度
(1)村、社區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的財產、物資,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都要列入固定資產,會計帳務上要進行固定資金產核算。
(2)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建立資產管理輔助帳,資產的使用、管理要落實到人頭。
(3)村、社區要定期進行資產盤點,核對帳簿,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財產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進行處置,事先應向街道提出書面處置資產申請,待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置,未經同意進行資產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征地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1)集體土地被征占用的社,在獲得土地征占用補償時,應事先在銀行開設集體存款帳戶,該帳戶應加蓋街道財務托管中心負責人的印章。
(2)使用土地征占用費時,應召開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進行討論,并將討論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組代表或戶代表要在討論形成的書面材料上簽字。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由組長主持,必須要有村支兩委的主要干部和街道駐村干部參加,討論形成的分配方案報街道包片駐村領導、分管征地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8、收支結報制度
(1)村、社區經濟業務較多的報帳員應當于每月底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
(2)村報帳員每逢公歷雙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社區報帳員每逢公歷單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年度末,村、社區報帳員都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協助辦理年終決算。
二、財務監督
1、村、社區財務必須接受民主理財組的監督,民主理財組應定期對村、社區的收入和支出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當簽名,并加蓋審核監督章,民主理財組在審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向村、社區和上級部門報告。
2、村、社區財務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并在村情發布會上進行發布。
3、財務托管中心對原始憑證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完整性審核監督,對手續不完備、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合理的應拒絕報帳、入帳。
4、街道村級財務審計組每年對中心的財務進行不定期的指導和檢查,對重要經濟事項應實行專項檢查,對涉及財務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紀工委,直至上級部門報告重大財務事項和違法違紀事項的責任。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2
1、聘請思想覺悟高,政策理論強,專業知識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授課教師。
2、授課教師要注意業務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以適應于社區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
3、社區學校將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教學工作研討和采取教師外出學習的辦法,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
4、授課老師要認真備課,寫好授課講義,明確教學目的,完成教學任務。
5、嚴格要求執行統一制定的教學計劃,有計劃,有步驟進行各類教學活動。
6、建立教學活動登記制度,對每一次教學活動都應及時登記。
7、教師施教過程中,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參學員。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街道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街道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區財政預算及區相關部門撥入辦事處工作經費或代管資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資金(暫存、暫付款項)都必須納入計財股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各股室站辦原則上不另設賬戶。
2、由區級各職能部門撥入的代管資金、專項工作經費,按照職責范圍由相關股室負責銜接及催收。計財股收到的現金必須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原則上禁止坐支現金。
3、計財股對各項資金定期結算、分析,及時、準確、全面向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及財務報表。
4、計財股對辦事處各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財務制度嚴格把關,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確保資金的安全。
三、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出納人員要接受會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結,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2、會計負責財務收支計劃的擬訂、執行,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
3、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把握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遵守財經紀律,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嚴格審查報銷憑證,堅持報銷原則,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否則將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四、經費報銷制度
所有經費使用前,實行逐級報告制,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不允許先支后報。其中500元以下,報告部門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2000元以下,報告辦事處主任;2000元—5000元(含2000元),報告辦事處主任、黨委書記;5000元以上的,報請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1、報銷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事由——部門分管領導核實情況——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辦事處主任審批——出納報銷——會計核對入賬。
2、審批權限:
(1)非工資性及政策性資金、福利支出,執行上述報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500元以上,由辦事處主任審批。
(2)正常的公共經費開支(含工資、水電費、報刊費、維修費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按正常審批手續辦理。相關部門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的由相關部門辦理撥款以及發放手續。
3、原始憑證要求:
(1)凡涉及經費收支的合同、協議,主管股室請款報銷時,必須同時向計財股提供原件作為付款依據。
(2)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對于所開品名為“辦公用品”、“食品”、“酒”等之類的匯總發票,必須附有所購物品清單,注明各種物品的單價、數量、金額并加蓋開出單位公章。嚴禁公款報銷煙、高檔酒、購物卡、高消費娛樂等發票。
(3)報賬時提供的由外單位出具的報銷憑證,必須是專用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及非經營性收費收據,內容準確完整、真實合法且項目填寫齊全,憑證張數清楚無誤,大小金額相符,無涂改現象,不得以三聯收據或白條報銷。報銷票據以開票日為準,在一個月內報賬,原則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據(專用收據除外)須到計財股借收據或代開票據,所收款項必須于7天內交計財股入帳,并且款據相符。
(4)報賬時,原始憑證上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手人、證明人對經濟業務內容負有解釋說明義務,所有簽字人員都對此經濟業務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特殊情況下,確實有經費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規的原始憑證的,由經辦部門寫出書面報告蓋章,并有兩個以上人員證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予以報銷。
4、重點事項說明
(1)工程類開支,須經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同意,按區政府投資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及招投標手續后簽定施工合同。工程實施中,由主管股室按報銷程序請款,財務部門根據合同及工程預算撥付工程款,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70%,待審計決算后再行撥付剩余款項。
(2)辦公類開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辦公用品、用具,由黨政辦年初做好預算統一購買,統一管理,各部門按需領取,并做好登記;特殊辦公設備等,由需求股室持《辦公設備(用品)購買申請表》,報部門分管領導及財務分管領導同意,主要領導審批,經交黨政辦統一購買,按審批程序報銷。任何人不得擅自購置或簽單(含打印費簽單),否則不予報銷。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3)招待類開支,嚴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發布的《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客招待實行就餐定點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須由經辦人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并確定接待標準后,報由黨政辦安排就餐。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標準,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發票需要注明接待單位和事由以及來客人數、陪同人數,填寫好《接待清單》,一并作為報銷憑證。
(4)單項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貨物、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單項在1萬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服務采購,以及購置《政府采購目錄》中明確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由政府采購機構集中進行采購。
(5)單位購置及上級撥款購置,外部調撥、獎勵、贈送的交通、通訊、家具等耐用消費品都屬街道集體財產,應統一由計財股登記入帳,并確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員,對于損毀、報廢、轉移、調動的固定資產都必須辦理移交或核銷手續,任何人不能私自處理,人員調動、退休時必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其他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及時上報或上繳到計財股進行消帳處理,對于遺失的固定資產將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價進行賠償。
(6)其他。無明文規定的各種津補貼一律停發;在執行公務中,因個人玩忽職守、處置不當而導致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嚴禁用辦公電話辦理私事和閑聊,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一律進行登記;對公支出必須轉賬支付;凡是街道編制以及臨聘人員因調動、晉升等引起的工資變動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項,計財股一律憑黨政辦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領導審批)辦理有關手續。
五、借款辦理制度
1、原則上經批準的經費先自行墊付,再按程序予以報銷。如確因公需借款,應先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金額、用途及經辦人姓名,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經辦事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辦完公事后應盡快到到計財股結清借款,不得以白條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檔案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價值的財務資料均應歸檔。
2、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并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毀損,凡查閱、復制、摘錄等須經有關領導批準,確保檔案不丟失、不泄密。
4、財務檔案資料要做到齊全完整,分類合理,期限準確,排列系統,編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詢。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4
1、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居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居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目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居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居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范圍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的專項工作經費、其它經費和固定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活動須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堅持收支獨立、分級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采取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成員監督實行“賬款分離、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社區居委會應通過社區辦公會議定期公布社區財務管理情況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條:街道財審所對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資金收支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二章:辦公經費的管理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應專款專用用于社區居委會的正常辦公開支節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七條:社區居委會的其他經費主要是指上級核撥經費、協辦事務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獎勵經費、捐贈經費、其他收入經費
上級核撥經費是指上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給予的各種補助經費;協辦事務經費是指政府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協辦事務工作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是指公用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委托社區居委會代辦的有償服務經費;獎勵經費是指接受政府表彰獎勵的資金;捐贈經費是指駐社區單位和結對共建單位贊助社區的經費個人贊助的經費等;其它收入經費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在社區內開展社區福利、便民利民服務等的合法收入資金
第八條:社區居委會其他經費的使用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其他經費主要用于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辦公條件的改善、各項活動的開展等節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九條:社區居委會不得為企事業單位代收各種費用;不得將結余資金用于發放獎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條:實行“居帳街管”由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居委會的帳簿和資金進行集中核算、統一監管街道辦事處財務管理部門為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按規定編制社區財務報表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社區居委會設立報帳員一名負責辦理社區具體會計流水賬業務、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和卡片;每季度對帳一次并建立有關備查帳簿報帳員由社區工作人員兼任社區居委會負責人(黨組織書記)不得兼任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預算管理社區居委會應根據市區有關規定、街道編制的工作計劃和社區建設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其他經費使用的年度項目預算重點應用于社區服務管理和居民群眾活動等方面倡導勤儉節約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項目預算須在社區居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社區年度項目預算須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二條:規范經費使用程序
申請由社區居委會根據年度預算或實際需要提出社區經費使用申請
審批原則上由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共同簽字負責審批一次性開支在1000元以上的須經街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
報銷各類報銷單據須符合財務規定嚴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條報銷社區居委會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憑各類有效報銷單據、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到街道辦事處按程序報銷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三條: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辦公和服務用房政府配備和社區居委會自置的辦公設備、服務設施及文體活動器材以及其它屬于社區集體所有的公共財產以上資產均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社區居委會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如實進行登記及時做好增減變動記錄防止資產流失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臺帳要有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經辦人共同簽名并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五條:社區居委會不得與社區單位、個人發生任何可能導致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連帶責任的經濟事項
第五章: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建立定期對帳制度社區居委會報帳員每季度到街道辦事處核對一次帳目街道辦事處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社區居委會上一季度的社區專項工作經費和其他經費的財務和資金使用情況向社區居委會通報并在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欄中公示接受社區居委會的質詢
第十七條:建立定期督查、審查制度街道財審所定期對落實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督查街道財審所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審查對管理不規范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意見并予以糾正同時指導社區居委會落實和執行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八條:建立離任審計制度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屆中辭職、換屆選舉前都要進行離任審計同時負責監督社區居委會辦理財產物資的交接手續
第十九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督查、審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街道社區管理辦公室、街道財審所負責解釋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規范社區財務活動的管理,強化監督職能,促進社區經濟工作健康發展、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街道社區實際,特制定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一、各社區負責人是本社區經濟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社區的經濟管理、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對社區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嚴格執行社區財務管理制度,把好資金審批關。
二、實行社區財務報賬,街道集中記賬制度。
社區實行“資金統一管理,財務單獨核算”的記帳制度。在街道財政所設立統一帳戶,集中管理各社區資金往來,各社區財務分帳戶核算。社區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收支憑證做到完整、真實、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建立健全賬簿,以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社區的一切收入必須統一使用財政專用票據,由報帳員負責票據的領取、繳銷。社區發生的各項收入(含租賃收入、社會贊助收入)、所有上級撥款、各條線工作專項經費應當按時足額繳存街道財政所。各社區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設立帳外帳。
四、實行嚴格規范的社區財務開支報銷審批制度。社區經費主要用于支付社區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辦公用品購買、以及社區活動生活費、燃油費等。除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以外,單項費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經費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外出考察學習、固定資產配置、大型修繕等資本性支出和工程項目必須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提報項目相關資料,報請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購買(或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后,將竣工財務決算資料及時報街道辦事處審核。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二)、上級部門撥入社區的專項經費,必須按項目的規定、用途規范支出,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等規定,符合有關財務費用支出標準、財務規范要求。原始憑證必須是真實、合法、由國家稅務局監制或財政局監制正規發票,并注明資金用途,由經辦人、社區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
五、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
(一)、各社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嚴防集體資產的`流失。
社區集體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臺帳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臺帳必須按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分別設立,資產經營變動情況必須與該資產的經營合同或協議相平行;資產出租、出借時,要報請街道辦事處批準,由承租方、借用方與街道辦事處訂立合同。集體資產相關權屬證明,必須確定專人統一保管,不得用于借貸抵押。
(二)、社區固定資產的購買必須經社區集體討論后,提交書面申請給街道辦事處,經街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社區各類資產均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一年不少于兩次。
六、嚴格財務監督、財務公開制度。
街道辦成立社區財務監察組,定期對社區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社區及時糾正。
各社區在季度末15日內在政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季度詳細的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對重大財務事項予以說明,以落實社區的“民主監督,群眾理財”的管理機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7
1、社區村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村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村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村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日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村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村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8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西渡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出臺西渡鎮村(社區)、站所財務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鎮轄區內財務獨立核算的村(社區)組織和站所,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一、村(社區)、站所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反映本單位財務狀況,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以及集體內部各行業、各經營層次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維護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集體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村(社區)、站所財務實行鎮農村財務會計核算中心賬務代管和資金監管制度。村(社區)、站所設立公共帳戶,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須通過村公共帳戶。各個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防止集體資金平調、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財務管理規范。村(社區)會計、出納分設,村委、社區主任主管財務審批,支部書記核批。站所由站長主管財務,鎮分管領導核批;出納由站所民主推薦,黨委、政府考核確定。村(社區)公共集體帳戶預留四個印章,即: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公章、村(社區)財務專用章、村(社區)主任私章、村(社區)出納私章。每季度記一次帳,村務監督委員會簽字蓋章,并在固定公開欄進行財務公示。
四、報帳程序規范。所有開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注明用途并簽字,出納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村(社區)1000-5000元的開支應經村(社區)“兩委”會議討論決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額開支由村(社區)監督委員會審查,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站所500元以上的開支報主管領導同意。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支出必須有中標合同、工程驗收單、工程結算書及稅務發票,通過西渡鎮農經站及其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報帳,并做到專款專用。村(社區)干部工資、養老保險及補助標準要通過黨委、政府審批方可發放。擅自提高標準、發放工資及補助,視作貪污處理。
五、開支要規范。各單位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及非正式單據(白條),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每個單位非生產性開支控制在年度總收入10%以內,杜絕煙、酒票據,村(社區)招待費開支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村(社區)經濟組織成員簽字證明和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但不能超過紀委規定的接待標準。
1、按照上級政府的要求召開的組長、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家(自營的餐廳除外)用餐的。
2、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來村聯系和檢查工作,確需要在村民家(自營的餐廳除外)用餐的。
3、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其成員的誤工補助、福利費、困難補助、勞務費等費用的。
4、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在流動商販處及集貿市場購買農戶自產自銷的'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的。
六、票據使用規范。村(社區)收取各種款項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站所使用財政往來結算收據。開具票據要規范清晰。收款收據由核算中心從鎮財政所領取,統一發放、登記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將收回的收據存根到鎮財政所繳銷。縣直各單位及鎮憑村級組織開具的收款收據或者稅務發票付款,非正式單據(白條)不得付款,付款通過銀行轉帳匯至村(社區)集體公共帳戶,嚴禁現金結算。向村級組織收取款項要使用正式收據或發票,嚴禁使用非正式單據(白條)收款。
七、現金管理:實行備用金制度,每個單位出納每次只能支取現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鎮農經站在記帳的過程中,發現違規發票要及時向鎮紀委和黨委報告。
九、責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業捐款、集資、國家項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須開具正式收據并入帳,把款項存入公共帳號,否則視為貪污。
2、非生產性開支超出年度總收入10%和出現煙、酒等招待費用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
十、本制度從此文件下發日起執行。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9
一、當前農村社區“三資”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三資”管理不完善。農村社區集體經濟中的資金、資產管理還好一些,對機動地、“四荒”等土地資源的管理不嚴,沒有登記造冊,特別是社區成立以來,在發包中不召開社區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不通過監事會成員同意,為承包方減免承包費,損失集體經濟收益。交易管理不規范。一些村對集體房屋、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資產、資源的開發、承包、流轉以及處置時,存在程序不合法、過程不公開、收入不入或少入賬等問題,尤其是合同簽訂和文書檔案管理方面問題突出,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執行中隨意更改、終止、延長合同,對合同等重要文書檔案不歸檔管理,一旦出了問題很難分清責任,最終損害了村集體和群眾利益。
(二)相關制度建設不健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缺少社區“三資”民主管理程序方法的規定,目前,我國鄉鎮制度對社區組織的管理重點在換屆選舉、計劃生育等方面,對社區集體“三資”的處理很少有具體的監督制度。社區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多數社區集體尚無切合本社區實際的資源資產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內部不全,也未認真執行,致使社區“三資”管理雜亂無序。考核機制不完善,對農村“三資”管理和村務公開工作缺少量化考核標準,缺少村民考核環節,缺少動態監督機制。
(三)審計、監督程序不規范
一是群眾監督乏力,村民意識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了解。二是社區財務隊伍不穩定,由于經費緊張,鎮級機關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力度不夠,基層財務人員業務能力低。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造成管理不規范,對開支的收據不審核、不把關。有的理財小組成員原則性不強,不敢發現問題;有的不懂財務知識,沒有理財能力;有的沒有責任心,不敢為群眾說話,不履行職責。三是鄉鎮專職財務、事務審計人員較少,造成對社區賬務、事務不審計,也有的審計人員缺乏嚴肅性,不能很好的監督集體資產,以致造成集體資產流失。
二、社區“三資”管理的策略思考
(一)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
政府要整合充實現行的有關社區集體經營管理的'法規和政策,形成完善的法律規定,明確產權關系、行為規則及其程序方法、執法主體等,使社區三資的經營和監督有法可依。指導社區集體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社區資源資產發包、招投標、財務收支、“四務”公開等制度,規定切實的方式、方法,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
(二)完善“三資管理的登記造冊
對社區集體“三資”清理后的資金、資產、資源建立臺賬,明確界定產權。建立“三資”產權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基層鄉鎮成立社區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采取“臺賬式”管理辦法,每年底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查,對因資產出售、征地、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加強社區財務管理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社區財務隊伍建設,對業務知識缺乏、年齡較大、責任性不強的財務人員及時調整,盡量健全財務出納人員的從業資格,全面實行財務持證上崗制度。二是鎮級機關要加強對社區財務負責人、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抓新制度、新規定的財務培訓以及財務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后續教育,增強其依法行使民利、保障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社會“三資”的監督
鎮政府可設立“集中記賬服務中心”,將資金、賬目集中到記賬中心代管,改為資金賬目單方管理為社區村委會、監委會、記賬中心、理財小組四方監督管理,提高財務管理的整體水平。同時在市設立高標準的“記賬監督中心”,任何一個村民都可以憑身份證到“記賬監督中心”查詢本社區的財務、資產管理和處置的招投標,資源管理經營承包的情況。另外政府及部門要加強三資的監督。制定完善工作規則,審核指正,服務、審計監督,從機制上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
(五)建立健全民主監督機制。
各社區由社區村民投票選出5-7名村民代表組成民主理財小組,社區集體的資金收支、資產變化、資源管理等原始憑證必須經理財小組成員集體審核簽字后才能生效、入賬;重大資金開支、資產處置、資源開發等事項,還必須召開“兩委”會、社區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討論通過做出決定。設立村務公開欄,按照形式專欄化、內容通俗化的標準,對財務收支、資產處置、資源發包、項目建設、一事一議等群眾關心的事項及時公開;設立群眾監督意見箱,及時收集、掌握群眾意見,根據意見或建議及時整改。建立農經、審計、財政、紀檢等部門聯動檢查機制,及時發現、糾正、查處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社區“三資”是廣大農民群眾長期以來共同創造的財富,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加強對三資的管理、監督,增強農村社區基層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實現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深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為加強社區財務管理,保障資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促進社區事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社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則
合規性原則: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確保財務活動合法合規。
公開透明原則:定期公開財務信息,接受居民監督。
預算控制原則:科學編制預算,強化執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責任明確原則:明確財務人員職責,建立審批與監督分離機制。
三、預算管理
預算編制:結合社區發展規劃和年度重點任務,按“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原則編制預算草案,經居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預算執行:嚴格按預算安排支出,確需調整的`,須經社區“兩委”會議研究并報街道備案。
預算監督:每季度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對超支項目及時預警并整改。
四、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
收入范圍包括財政撥款、社區服務收入、捐贈收入等,須統一開具財政票據并及時入賬。
嚴禁截留、挪用、私設“小金庫”,收入賬戶由街道財政所集中監管。
支出管理:
支出須符合預算范圍,按“一支筆”審批制執行,500元以下由社區主任審批,500元至2000元報街道分管領導審批,2000元以上提交街道黨政聯席會研究。
報銷憑證須真實合法,附完整審批鏈(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嚴禁白條入賬。
大額支出(如工程修繕)須經街道備案并實施“陽光工程”,做到事前預算、事后決算審計。
五、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
購置單價10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超1年的資產,須經社區“兩委”討論并報街道審批。
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明確保管責任人,每年至少盤點兩次,確保賬實相符。
物資管理:
辦公用品由街道統一采購,社區按需領取并登記,嚴禁私自購置。
資產處置(如報廢、出租)須報街道批準,處置收入及時入賬。
六、財務監督與審計
民主監督: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審查財務賬目,結果在公示欄張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日。
定期審計:街道審計組每年對社區財務進行專項審計,重點檢查收支合規性、資產安全性及預算執行情況。
離任審計:社區負責人離任時,須接受街道組織的經濟責任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區“兩委”負責解釋,原有規定與本制度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規范社區財務管理,實行“居賬街管”模式(即社區記賬、街道集中核算),制定本細則。
二、賬戶管理
社區在街道指定銀行開設唯一賬戶,嚴禁多頭開戶或公款私存。
街道財政所為每個社區設立總賬和明細賬,統一核算資金往來。
三、財務人員職責
社區報賬員:
負責日常收支登記、票據整理及初審,按月向街道報賬。
保管備用金(限額1000元),超限額部分及時存入銀行。
街道會計:
審核社區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并編制財務報表。
指導社區規范財務操作,定期與社區核對賬目。
四、報銷流程
申請: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注明用途并附有效票據。
審批:社區主任審核簽字,重大支出報街道分管領導審批。
報銷:報賬員將審批后的.單據送街道會計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支付。
公開:街道每月在政務公開欄公示社區財務收支明細。
五、票據管理
社區使用財政統一印制的票據,嚴禁私自購買或自制收據。
票據領用、繳銷實行專簿登記,由街道會計負責核銷歸檔。
作廢票據須保留全聯,不得缺聯或缺份。
六、違規處理
對虛報冒領、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街道對管理不規范社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未整改的,暫停資金撥付并通報批評。
七、附則
本細則由街道財政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12
一、總則
為保障居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社區財務陽光化運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開內容
財務收支:每月公開收入來源、支出項目及金額,重點公開大額支出、招待費等。
資產管理:每半年公開固定資產購置、處置及盤點情況。
預算執行:每年公開預算編制、調整及執行結果。
專項經費:實時公開上級撥款、捐贈資金使用情況。
三、公開方式
公示欄:在社區顯著位置設置固定公示欄,公示期不少于7日。
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專題審議財務報告。
線上平臺:通過社區微信群、公眾號等渠道同步公開財務信息。
四、民主監督機制
議事監督委員會:
由居民代表、黨員代表等組成,每月審查財務賬目,提出整改意見。
對重大財務事項(如工程招標、資產處置)實行事前審議、事中監督、事后評估。
居民質詢權:居民對財務公開內容有疑問的,可向社區“兩委”提出質詢,社區須在10日內書面答復。
投訴渠道: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對違規線索由街道紀工委牽頭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對拒不公開財務或公開內容造假的'社區,街道扣減其年度考核分數并通報批評。
對監督不力的議事監督委員會成員,由居民代表大會罷免并重新選舉。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區“兩委”和街道紀工委共同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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