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22 10:23:18 財務管理

會計管理制度15篇[熱]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會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計管理制度15篇[熱]

會計管理制度1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視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視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視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視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展處理。

會計管理制度2

  一、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控制的職能,保證會計資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內容:

  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

  2.復核會計憑證及帳表。

  三、稽核要求:

  1.對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逐筆審核,對不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于原始憑證,應審核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審查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分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對于會計報表,應復核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注,對帳簿要定期進行抽查,檢查是否符合記帳要求,是否按會計工作規定辦事。

  三、稽核時間

  1.各項計劃,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的稽核,在編制完畢時進行稽核;

  2.定時抽查會計帳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細帳的20%。

  四、內部牽制制度:

  1.會計出納分設。出納只能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2.購物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會計管理制度3

  1 .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3.管理內容:

  3.1公司給校園店、體驗店各1000元備用金,咖啡廳1000元備用金;以備店面找零周轉。此筆款一直放在店里作為長期找零的周轉資金。各店長負責備用金的保管,部門負責人監督檢查備用金的使用。 3.2店鋪收銀人員在下班之前結清當日貨款,并整理好單據和款項,于次工作日上午11點前將前日銷售款上交財務。校園店將《銷售日報表》發公司財務后將銷售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體驗店和咖啡廳的營業款和單據直接交財務出納處。

  3.3體驗店和咖啡廳必須將銷售款項和單據核對一致,并將單據和款項全額上

  交財務;校園店可根據營業額取整存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校園店當日累計未上交的前日營業款最多不超過500元。

  3.4店鋪收銀人員要做到營業款和銷售憑證或銷售小票上的金額一致,如人為

  原因造成現金短款,其責任由收銀員自己承擔。

  3.5所有銷售憑證和銷售小票上的售價必須與公司的相關銷售價格文件相一

  致;折扣、特價等必須有經審批的相關的文件支持。

  3.6當天現金銷售款達到5000元時(含伍仟元),需當日存入指定銀行或上

  交出納,其余款項第二日上午11點前存入指定銀行或上交出納。

  4.7周末或節假日等出納崗位非正常上班時間內,小額營業款可先由店長保

  管;當累計未上交營業款達到3000元時,需存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1.目的:為了加強對公司店面資金的管理,使公司貨幣資金更好的流通運轉。

  4.8店鋪內累計不超過200元的零星開支由店長統一用備用金進行支付,月未到公司報銷;累計未報銷金額超過200元(含兩佰元)時及時向公司財務報銷。

  4.9銷售憑證和銷售小票是公司收入的標志,銷售憑證要求聯號。店鋪管理人

  員要嚴格對票據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撕毀。銷售憑證或者銷售小票需要作廢的,要將此號碼的全部票據聯寫上作廢兩個字,并有店長簽名注明作廢原因后交財務部。 4.10當商品入店鋪時,店鋪導購根椐公司倉庫配貨出庫單進行數量型號等清

  點驗收,并確認無誤后簽收。

  4.11各門店每月月未進行庫存盤點,對滯銷貨、丟失、破損的貨品進行清理,將盤點結果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上交公司財;如有差異,需查明其原因,確定處理方案,并經公司領導同意后,交財務進行調帳處理,做到帳實相符。

  4.12各門店于每月月初3號(節假日順延)前將確定好的上月銷

  售報表和庫存月報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傳遞公司財務,以便公司財務進行管理和核算。

  4.13店鋪內所有財產物資,由店長進行清理并出具一份清單,落實到相關責

  任人,店面財產物資清單由店面保管一份,公司財務一份。

  4.14此規定一經發布,希望各門店遵守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4

  一、醫院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通過會計核算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

  二、醫院的`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作為會計檔案管理的負責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檔案的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工作,檔案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其實施辦法和醫院具體情況,確定會計檔案資料的具體內容。

  四、當年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后檔案部門集中統一保管。

  五、建立會計檔案的查閱和借閱制度。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本醫院,如由特殊需要,須經院領導批準。

  六、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會計檔案的銷毀制度。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檔案管理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編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送市衛生局計財處或有關上級部門批準后派人監督銷毀。

  2、保管期滿但尚未了結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債權債務結清為止。

  3、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之前,應以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院領導、市衛生局計財處保存銷毀記錄資料。

會計管理制度5

  一、村級財務制度

  1、各村委會必須設置報賬員、出納各一人。

  2、各村委會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即會計設有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賬,出納設有現金日記賬。

  3、各村支書、主任對本村的財務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要完全負責,即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它會計資料完全負責。

  4、各村報賬員、出納各負其責干好自己的財務工作,即報賬員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賬,具體要求如下:

  (一)報賬員工作的具體要求:

  (1)所有票據統一由報賬員到鎮財政所領取。每季度末5日為報賬日,報賬員必須把本季發生的票據及時到鎮財政所報賬,票據若超過一個季度鎮財政所將不予報銷。

  (2)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3)按規定做賬,即記賬憑證和賬簿必須采用借貸記賬法填制;

  (4)賬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納工作的具體要求:

  1、必須管好本村的現金,賬目必須日清月結,不能積攢單據,出現賬本、票據各在一邊的現象;

  2、必須即日上賬,現金余額只能≥0;

  3、對村干部的墊付款要有三個以上村干部證明用途,且必須要有出納開具的收據,票據方可入賬。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財政所“村財鄉管”賬戶,統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扶貧資金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村級集體資產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級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為一經發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村財鄉管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定時間內未入賬的,按貪污挪用論處,并由經手人承擔相應責任。

  3、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票據。其中“一事一議”資金要附有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復印件,任何村委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它收款收據。

  4、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新增負債,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鎮政府批準(或經鎮政府同意)。

  三、財務審批報銷制度

  1、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報銷票據必須具備“三字一章”,即經手人、村干部證明簽字、村主任審批、鎮財政所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入賬。

  2、支出票據必須是正規稅務發票和正式收據,發票內容要真實完整,商店購物、招待費、橫向聯系等支出必須有商業發票并附相應的詳細清單方可入賬。與村民發生的小額經濟往來(500元以下)可由農戶按實際發生內容出具票據。

  3、審批權限,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1000-20xx元的支出經村書記、村委主任審批;20xx-5000元由兩委全體干部審批,并做好會議記錄;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事前要召開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方可報銷,入賬須附研究同意的.會議記錄復印件,并報鎮政府審核備案。村主任在審批票據時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政策、制度、手續規定的發票要拒絕簽字,否則要承擔相應責任。

  4、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由鎮統一制定和審批,憑鎮政府文件入賬。若村委資金寬裕,在確保干部工資的情況下,干部年福利不得超過20xx元/人。村委書記、主任可報通訊費50元/月,報銷憑話費單據為準。

  5、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各村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等支出,嚴格控制接待標準,陪餐人員,嚴禁中餐飲酒,嚴格結算程序和手續,招待費實行總量控制,單項列支,人口在20xx人以下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0000元;人口在20xx人以上(含20xx人)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5000元。若村委年招待費超過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財政所說明情況,鎮財政所將書面材料匯總后交鎮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并交黨政班子會核定,若村委招待費超過班子會核定的標準,將對村委書記、主任嚴肅處理。

  6、支出票據須經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嚴格把關,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及本制度規定的票據,財政所經辦會計要一律予以拒收,并責成當事人立即加以改正,村級財務會計有權拒付違法違規的支出。

  7、報賬審核時間:各村報賬員要及時報賬,原則上每季末五日必須將本季發生的收支業務向財政所報一次賬。嚴禁一年報一次賬,除基礎設施建設外杜絕一次大額報賬(指日常支出萬元以上)。

  四、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1、項目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挪作它用。

  2、項目實施過程中,須預撥資金的由實施單位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包點鎮干部、財政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鎮長審批,資金要按工程進度轉入工程承包單位或承包人賬戶,辦多少事,撥多少錢,嚴禁超進度撥付資金,嚴禁將資金轉入村干部個人賬戶,項目完工結算時由工程承包單位或個人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經審核批準后辦理報賬業務。

  3、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向財政所提供報賬時所需的資金安排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對資料手續不全、違規違紀的業務財政所有權拒絕辦理。

  4、對項目結余資金,由各村項目負責人及時從個人賬戶取出轉入村財鄉管賬戶按程序報賬使用,嚴禁不入賬或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現象發生。

  五、財務公開和監督制度

  1、各村要建立財務公開欄,每半年將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每年年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一年來的財務狀況。

  2、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于每季末將各村財務報表交各村,并報書記、鎮長。

  3、鎮紀委、財政所、農經站等單位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管,每年對各村入賬的財務收支情況(包括具體開支票據)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發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獎懲制度

  1、鎮黨委、政府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全年工作目標考核,對財務制度執行好、群眾滿意度高的村給予表彰。

  2、各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如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構成貪污犯罪或因管理不力導致賬務不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群眾反映強烈的提交紀檢司法機關查處。

會計管理制度6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采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簽批,方可借支進入采購程序,采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后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后報銷

會計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范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接受財務、稅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系;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后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準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稅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帳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于各經營單位,人事關系屬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并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范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準。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并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注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后,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并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后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并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鑒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鑒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鑒不全、印鑒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12)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并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兌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復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兌避免出現延期承兌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兌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后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兌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后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兌,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兌及電子商業承兌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制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后于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后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后提交指令,并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后,檢查憑證及票據并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余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余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戶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并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于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范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并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采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并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并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臺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會計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簽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2)實驗小學教師管理制度(包括教師問卷調查總結報告、教師相關規定、制度、政策、通知等)

  小學教育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制度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健全并規范學校教學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預防并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建設良好的校風、教風和學風,全面提升教學質量,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管理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學事故是指教職員工在教學管理及教學活動中,因本人主觀過錯或過失所引起的,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或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教學語言或行為。

  第三條教學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二個級別:

  Ⅰ.一般教學事故

  Ⅱ.重大教學事故

  第四條教學事故的類別

  Ⅰ.一般教學事故

  1.教師擅離課堂;上課遲到超過3分鐘、提前下課超過5分鐘。

  2.教師不備課上課;上課無教案;完全使用舊教案上課或直接使用、抄襲別人教案上課。

  3.不按學校課程安排上課;或未經學校職能部門批準,隨意調換課程、請人代課或代他人上課。

  4.布置或批改作業馬虎隨意,不執行學校要求或遺失學生作業,影響正常教學。

  5.教師布置大量機械重復和抄寫的作業,或布置超過規定的作業量。

  6.教學內容出現知識性錯誤;組織課堂教學不力致使課堂教學秩序混亂。

  7.無故不按時參加、或不按時完成、或不接受學校及上級部門布置的教學研究工作。

  8.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打游戲、網購、炒股等。

  9.工作時間內亂串辦公室,閑扯與工作無關的事,搬弄是非,挑撥同事關系,干擾他人工作。

  10.學校屬辦公場所,學校工作人員帶領閑雜人員做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中午、下午放學后在辦公室聚眾打牌、打麻將等。

  11.監考遲到3分鐘以上;擅自請人代監考;監考時以各種方式要求學生提前交卷。

  12.在監考過程中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抽煙、閑聊、看書報、打電話等);不嚴格履行監考職責,擅離職守。

  13.教學設施設備運行不良或損壞,無特殊原因超過3天仍未報修或維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或影響教學效果。

  14.鈴聲、廣播聲不響,亂響,有誤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Ⅱ.重大教學事故

  15.在校時間隨意讓學生回家請家長、取物品。

  16.教師在上課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或收發信息。

  17.教師酒后上課。

  18.教學過程中遇到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妥善處理,造成事態惡性發展。

  19.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打、罵、停課、趕出教室或諷刺、挖苦、侮辱等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違反有關規定,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放輔導材料并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等。

  21.歧視學困生;給學困生單獨編排座位;隨意拒絕學困生上課,將其趕出教室或學校;不給學困生批改作業,或脅迫其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等。

  22.組織或變相組織、直接或間接參與有償家教、違規辦班等。

  23.索要、變相索要、收受家長貴重禮品。

  24.學生曠課逃學,課任教師發現學生不在課堂,未能及時向班主任教師通報;班主任教師接通知后未能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因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

  2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學校教學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

  26.任課教師無故不讓學生參加考試。

  27.監考中對學生答題進行暗示、提示。

  28.由于監考人員失誤,造成考試結束后收回試卷數與參加考試人數不相符;不按要求裝訂試卷;遺失學生試卷、考試成績,致使學生成績無法確定。

  29.批閱試卷不認真,出現差錯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級失誤;經核查,一個班級(或一個考場)需要更改成績(等級)的試卷份數超過該班級(或該考場)試卷總數的3%。

  30.對學生考試違紀行為不制止、不上報;放縱考生舞弊;對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導致考場秩序混亂。

  31.違反規定,私自更改學生考試成績或等級。 32.教學設備、設施不能及時供應;教學實驗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時供應或準備不充分。

  33.因校內原因造成停水、停電而未能及時修理,導致教學活動中斷,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

  34.校舍、教學設施設備損壞未及時上報,維修前未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上報后管理人員未及時維修或施工管理不當而影響正常教學,造成安全事故。

  35.因工作不當引起家校糾紛被家長投訴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經學校查實,產生較壞影響。

  第五條教學事故處理程序

  1.教學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發現者、知情者應及時報告學校教導處或校長室。

  2.查實后,需填寫《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告分管校長、校長及職能科室。

  3.責任人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訴,學校核定事實后簽署意見。

  4.嚴重教學事故需及時報告校長室,一般教學事故視情況報告教導處。

  第六條教學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任何事故均應明確責任人,不能以單位或部門代替。單位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對教學事故故意隱瞞或拖延不報者,應視作責任人參照處理。

  一般教育教學事故:視情況給予校內批評,并按學校有關章程處理。一學期發生一般教學事故兩次即作重大教學事故處理。

  重大教育教學事故:

  要求事故責任人作書面檢查,并全校通報批評。 2.后果及影響嚴重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當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定為不合格。

  3.因失職造成學生意外傷害,責任人必須全額賠付相關費用,觸及法律者,交付司法部門依法處治。

  學校鋼琴訓練中心琴房(實訓室)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琴房使用制度

  (一)學生必須有老師帶領才能進入電鋼琴房練琴。

  (二)學生進入琴房后,先檢查電鋼琴、桌椅、墻壁、門窗等是否損毀壞,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管理員,劃清責任后方可練琴。否則,將由發現問題時的練琴者理賠損失。

  (三)琴房內嚴禁吸煙、吐痰、會客、用餐、吃零食;嚴禁亂竄琴房,大聲喧嘩;不準在電鋼琴上堆放重物,不準隨便挪動和拆卸琴房設施;不準向窗外隨便仍東西;不準在琴房墻壁上亂貼亂畫;不準遮蓋琴房門上的觀察窗。

  (四)琴蓋要小心輕放,不準亂砸琴鍵,避免灰塵進入琴鍵影響琴的音質;不準帶水杯進入電鋼琴室,防止水倒入琴中損壞電鋼琴,違者按規定處罰。

  (五)學生嚴禁私自配制琴房鑰匙,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

  (六)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在琴房內使用電器(手機充電器、烤火爐),或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開關,違者將給予嚴懲。

  (七)練琴結束離開琴房前要做到蓋好琴蓋、關好窗戶、熄燈并鎖好門,應自覺注意保持琴房內外的環境整潔。

  (八)要愛護學校鋼琴及其他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理賠,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罰款。

  (九)服從琴房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不得在琴房進行與練琴無關的其它活動。

  二、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按規定參加實訓課,嚴禁穿拖鞋、背心進入琴房,不得在室內亂涂、亂丟、亂吐,不得將食品帶入琴房,不得大聲喧嘩、打鬧。

  (二)鋼琴設備若有故障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移動、更換儀器設備。

  (三)琴房沒電時,不得隨意搬弄電閘,整個實訓過程由教師控制供電。

  (四)實訓過程中要嚴謹認真,做好記錄。嚴禁未搞清楚正確操作程序前亂操作,以免產生誤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嚴禁把琴房的'電線、插排、配件等帶出琴房外,不得在教室私自充電。

  (六)實訓結束后應及時做好各工位和室內的衛生工作,- 8 -關好門窗,切斷總電源,經指導老師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

  (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琴房管理員負責琴房的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定,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琴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每月一次電源開關、電器和線路的檢查,發現故障、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修,并做好記錄備案,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黨內監督制度,規范民主決策行為,嚴格執行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通知》精神,現就學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提出如下要求:

  1.事前報告。學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應及時填寫《“三重一大”事項報告表》,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向聯系學校局黨組班子成員、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及相關科室報告,主動接受監督。

  2.事后備案。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后,應填寫《“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情況備案表》,連同相關材料于決議形成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備案。

  3.工作要求。學校要高度重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管理,嚴格執行事前報告、事后備案制度。凡涉及到學校“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必須經學校班子會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凡涉及需要由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等討論決定的,需先經學校黨支部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提交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通過;凡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要依紀依法分別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會計管理制度9

  第一條:本協會非營利性組織,不得從事任何商業經營活動。

  第二條:本協會財產歸協會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為私有。

  第三條:協會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第四條:協會經費來源:社會贊助、會員會費、魚塘承包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活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協會的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條:協會換屆或更換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財務檢查和審計。

  第七條:協會自成立起,就應建立明確的帳目,有專人負責管理,所有帳目需及時入帳,并定期向協會內外公開帳目,實行帳務公開制度。

  第八條:協會經費支出必須按照正式發票報銷,每月終上交報表及發票,報表上的項目需與發票一致,做到帳目細致明朗。

  第九條:協會接受的`捐贈或贊助費必須向有關部門報告接受,使用捐贈或贊助費的有關情況,需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十條:任何謊報經費開銷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協會經費者,視情節嚴重,可廢除其工作人員資格;對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細則:

  第一條:本協會全部收支由協會財務部統一管理。

  第二條:本協會全部現金及所有報銷作憑證,帳目由財務部保管。財務部必須按時記錄各項收支的明細情況。

  第三條:各部門一律憑有效憑證(發票)由當事人統一到財務部財務報消,注明詳細費用,報帳時發票背面應注明用途和經手人和證人,注:一次性開支50元以上(包括50元)的由會長簽名。

  第四條:各部門報銷時,必須攜帶報銷的實物到財務部報銷,在使用期間必須保存好,如有遺失責任追究到個人。

  第五條:報銷有效憑證必須在該憑證日期兩個星期內報銷,過期后恕不辦理。

  第六條:各種收入匯總后,必須三天內交到財務部,財務部向全體委員匯報,同時,財務部收到資金后必須辦理有效的收據,業務活動收入必須全數上交,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

  第七條:如舉辦活動需要提前墊付現金:報由委員會通過后,才可以支付。活動結束后應立即上交全部發票和剩余現金。

  第八條:財務部每月(或根據具體情況)小結財務收支情況,交委員會審議。財務部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清單,向協會內外公布。

會計管理制度10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會計管理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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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子公司規范、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變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并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規范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于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于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于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并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__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并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會計管理制度13

  六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轉載于:小龍文檔網:砂石廠財務管理制度)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為加強xx采石場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xx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

  2、會計工作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4、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一、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會計管理制度14

  一 、財務制度:

  1、實行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的干部、報帳員、實物采購、保管員等工作人員應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執行會計法,應有相互協作監督制約的關系。在理財管物中嚴格按照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標準辦事,每學期進行一次考評,發給最高不低于教師平均教學目標管理獎。

  2、收費制度。根據財政局、物價局、教育局等單位核準的收費標準,由總務處組織人員在每學期初收足收好應收的費額。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額外收費(上級臨時通知的專項經費除外),杜絕由亂收費引發的影響學校聲譽的做法。在收費時要開具由市財稅局統一印制的發票,所收款項要及時足額上解市財政。

  3、審批制度。凡實物采購 、辦公支出、差旅費等一切財務開支均需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校長審批。白條限額在100元以下,100元以上都應是正式發票;千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千元以上,由核算中心予以匯款。學校發放的結構工、各項補貼由總務主任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數據審核、由校長審批后發放。

  4、經費報銷驗收制度。財會人員應嚴格按自己的職責辦事,對經費的支付應按規定進行審核。報銷手續要有正式原始憑證,所有支出發票(包括銀行里的托收承付款項)要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方能報銷。根據發票注明的日期于一周內由當事人來總務處報銷,最遲不超過半月,對不符合財政規定或未經審批和違期的發票,財會人員有權不予報銷。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規范發票要補辦有關手續。

  5、接待制度。嚴格執行瑞安市教育局瑞教[20xx]177號關于轉發市紀委重申落實公務接待若干規定的通知,每次公務接待由校長辦公室專門負責安排接待,填寫接待審批卡、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統一經辦。本市客人按市定工作餐標準報銷。每人每餐不得超過30元;接待貴賓或上級(指溫州市級以上)的標準應控制在每人每餐60-80以內,酒水費外加,超出標準由陪同人員負擔。陪客采用分線陪客方法,陪客人員每桌1-2人。

  6、預決算制度。每年初由總務處作出經費預算方案,提交校務會討論,通過后予以實施。各部門要根據預算方案的額度組織活動,不得超預算的安排,每年終時由總務處組織決算并報校務會及全體教職工,以供下年度參考。

  7、民主理財制度。財務人員要經常分析經濟活動情況,主動向主管校長和上級財會、銀行部門如實報告情況,接受上級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8、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肅執行國務院281號關于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命令,做到收支依法合法。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收費收入。有關責任人要照章辦事,違者責任自負。

  9、幾項開支規定

  ①出差人員,參加有關會議的差旅要憑有關部門負責人證明簽字,公差應由行政值日出具證明,按出差審批權限,審批后予以報銷。

  ②差旅費開支標準:根據市財政局文件規定,制訂差旅費開支標準

  出差地點交通費市內交費住宿費標準伙食補助費標準(略)

  凡住宿少于標準可領取50%住宿節約費,超過標準的部分自負20%超過標準80元以上部分自負50%,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的人員不發

  住宿節約費,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一律不予報銷 。

  凡參加各部門各系統舉辦的短期(三個月以下)培訓學習班,伙食補貼標準為:省外每人每天15元。省內每人每天12元,市內每人每天10元,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減半發給。

  因工作需要市內交通費不夠者要加以說明按實報銷。

  凡有會務費的不再領取伙食補貼費。

  會議費。根據會議記錄會議時間在半小時內的不發會議費,在一小時外的每次每人發會議費10元,超過二小時的發20元。校務會或行政人員參加各線召開的會議均不發會議費。

  教師職務評審費。學校限報一次評上的評審費,余者教師自負。

  1人1天不得重復補貼,補貼額以高額為準。

  二、財產管理:

  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

  凡新添置的固定資產由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入庫單,將其中一聯轉交財務報帳員,由財務報帳員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和分類明細賬,同時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將此卡,插入相應的分類中;凡領用的`固定資產由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出庫單,并按使用科室(人)和存放地點設賬,保管責任要落實到科室,落實到人,做到誰用誰管用管結合。各部門的負責人作為財產保管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學生寢室管理員應將教室、寢室的桌、椅、床等設備落實到每位學生,教工活動器具由工會負責保管,要保證每一件校產都有人管,人人是財產的保管員。

  2、固定資產定期清查盤點和賠償規定。

  實驗器材,電教設備,圖書資料,音體美勞器材、電腦等貴重教學設備每年暑期清查盤點;教室寢室中學生使用保管類設備每學年初登記,每學期末清查盤點驗收;處室、段組的辦公設備,家具等每學年末清查盤點登記,做到帳卡物相符。經清查盤點或平時發現有損壞或丟失(失竊)的要查明原因,凡違章使用管理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負擔修理費或參考原價酌情培償。對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報廢,報損,丟失等)應及時報告實物保管員驗收、鑒定和辦理注銷、賠償手續,對不能使用的已損資產應憑舊物到實物保管員處調換新物。

  3、固定資產添置采購工作。

  根據相關規定,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必須通過政府采購,總務處把需采購的物品數量按期上報市教育局計財科進行政府采購;凡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并一次性采購萬元以下的物品及勞務,或由市采購辦委托學校自行采購的,學校應成立采購小組并按文件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公開采購,同時將采購的物品名稱規格,價格予以公開,并上報市教育局計財科審批報銷。

  4、不屬固定資產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

  因辦公、工作需要須添置的低值易耗品,使用處室或個人先填寫購物申請表,經審批后由校采購監督員與使用處室有關內行人共同采購,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校長審批后予以報銷。實物保管員應設立低值易耗品登記薄,分別登記購入和領用情況,以備待查

  5、獎勵和處罰制度。

  愛護校產,人人有責,要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產教育,樹立人人愛護校產的良好風氣。要建立獎勵和處罰制度,確保校產安全。對校產保管使用工作做好的第一責任人由總務處提供資料,校長室負責給予表揚和獎勵,獎金在目標管理獎中發放,對屬于責任事故的損壞,丟失隨時責令賠償。

會計管理制度15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桃嶺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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