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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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一、人力資源需求規劃
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的人力資源進行規劃,確保公司組織結構、人員配置都能高效的為公司戰略目標服務。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公司經營目標和戰略規劃制定本部門組織結構、崗位配置計劃、人才需求計劃,以高效、科學的原則對部門人力資源進行規劃。
二、人才招聘申請
公司各部門根據部門崗位配置計劃、人才需求計劃向公司提出人才招聘申請,并呈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招聘工作。
三、招聘實施
行政人事部負責招聘工作,在接收到總經辦審批后的《人才招聘申請表》后,應制定相應崗位的招聘方案,并組織招聘工作。
四、人才甄選(筆試、面試、測評)
在招聘到相關崗位人才后,由行政人事部對應聘人進行初試(筆試及面試),對應聘者的基本信息、綜合素質、文化涵養、業務水平、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等進行測評,確定其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經過對應聘者的以上能力測評后,對符合標準的,應組織用人部門主管參與面試,測評其相關專業領域能力是否合格。如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可組織多個部門一起對應聘者面試,考查其是否符合崗位的特殊要求。中高級管理人員應聘,在經過初試后,由總經理做最后終試。
五、入職
新員工入職,由行政人事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特批提前轉正或推遲。入職者應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證書、從業資格、駕駛證(駕駛員)、相關資質證書及相片(一寸免冠彩照5張)等資料,行政人事部辦理完入職手續后,一并返還(相片除外)。行政人事部應為每位新入職員工建立個人原始檔案及電子檔案,并辦理考勤、工作證、社保等相關手續,新員工入職7天后,公司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廉潔協議及其它相關協議,一般期限為12~24個月,特殊崗位除外。
六、員工調動
公司員工調動分為四種:晉升、平級調動、降職調動、借調。
(一)晉升
晉升包括晉職和晉級。晉職,是指員工因業績突出,由較低職位上升到較高職位,其責任、權力相應增加。晉級,是指不提升員工的`職務級別,而通過提高員工的薪資待遇的一種激勵方式。
(二)平級調動
平級調動,因工作原因在級別或薪資相同的情況下調動。
(三)降職調動
降職調動是指員工從原有職位降低到責任較輕的職位,同時削減被降職人員的工作權利、薪資。
(四)借調(臨時調動)
借調是指因公司工作需要,部門提出或公司指派的臨時性的工作調動,一般職級和薪資無變化。
(五)員工調動流程
員工調動可由公司指派、部門提出或個人申請。員工調動前應事先與調動相關部門及當事員工充分溝通,確保員工調動前后的工作銜接,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調動部門、當事人可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調動申請表》,填好后由調動部門主管審批簽字后呈總經理批準,并返交行政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行政人事部收到相關申請后,應為員工辦理調手續,變更人事檔案、勞動合同、考勤、薪資等,并與財務部做好銜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公司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發展。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五條 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定崗定編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選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的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必要時,由用人部門提供《職位(崗位)說明書》作為招聘、甄選員工的依據。
第七條 招聘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聘用人員須經考試或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應聘者個人資料審查)核定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甄選、核準錄用,請于接到《錄用通知單》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到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專員(以下簡稱人事專員)辦理報到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先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否則視為拒絕受聘,錄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條 新進員工報到時,應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張);
(2)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4)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5)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以上資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請務必在5個工作日內交齊到人事專員處。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條 新進員工報到后,領取工作證、(考勤卡)、辦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并告知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以及簽訂試用期《試用同意書》。同時,安排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條 新員工被錄用后,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經過為期三個月(含受訓期)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如果表現突出,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附相關表單:《應聘人員登記表》《人事資料登記表》《錄用通知單》《試用同意書》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員除外,門市部工作時間另行安排)。法定節假日為公休日,星期日為定休日,及經公司決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時間: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時間: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條 業務人員、保衛人員、司機、出差人員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時間不執行8小時制,也不計算加班、值班,在決定其崗位工資時予以考慮。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十四條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補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補假。
第十五條 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或需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都稱為加班。加班,公司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延長工作時間為正常工 資的150%,休息日加班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十六條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自愿的除外),應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填寫加班通知單),員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節假、定休日由部門主管編排員工值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不計加班。在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另發放值班補貼。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推諉或擅離職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應請其他人代理并呈準。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在節假日或每天工作時間外到工作現場巡視、檢查工作等將不視同為值班。
第十八條 員工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超過半小時按小時計,不足半小時不計。加班不累計存休或調休。員工接到加班指示時,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員工如在加班擅離職守的,除不發加班工資外,就其應加班的時數以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以及由于員工本人延誤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點完成指派任務的,公司將免付加班費。
第四章 考勤與請假
第二十條 員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時間以考勤時間為準。除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和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及其他特殊人員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時,都要親自進行考勤。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正常情況上班時,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時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時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況上班時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時一次,下班時一次。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按規定時間(上班時的前30分鐘內與下班后的15分鐘內)上、下班考勤。特殊情況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應及時呈報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以補錄的方式進行考勤,否以以曠工處理(并扣發200%基本工資,以下同)。
第二十三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沒有辦理請假或考勤補錄的,若無具體確實的理由,當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凡未能在按規定的時間段上下班考勤的,將被視為遲到或早退,員工應依 =3= 請假手續于當天辦理(遲到或早退)請假手續,否則該時段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各類假以每30分鐘為計量單位,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超出3小時按半天計,當月累計計算。
第二十六條 員工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因故不能到崗工作的,應按要求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礙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同樣以曠工論處。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必須電話請示或委托代辦并在返回工作崗位后日內補辦請假手續;續假也應事先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分以下9種情形:
(1)事假:員工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可請事假。
(2)病假:員工因病治療或休養或非公受傷,可準病假。
(3)婚假: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令結婚的,可請婚假,婚假(帶薪)為7天。
(4)喪假:員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請喪假,喪假(帶薪)為3天。
(5)產假: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憑準生證明,可請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
(6)特別休假:因員工突出的工作業績或表現,經公司決定給予的特別休假(帶薪)。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應覓妥職務代理人;只有在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工作交接和職務交代后才能請假休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未注明或覓妥職務代理人,其核準之直屬主管視同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 職務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職期間代行其職務。職務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公司蒙受損失時,職務代理人與當事人均應同受處分。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如實填寫請假單(包括補辦的),并附必要的證明或資料。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直屬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3天以上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請假均需由總經理審批。同時,應將請假單送交綜合辦公室(核實)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二條 假期屆滿或提前上班的,均須于上班的當日到綜合辦公室有關人員辦理銷假。否則,由此造成的工資結算差誤將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后二小時內用電話或委托別人先告知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當日內補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依規定所請各假期,如發現有虛偽事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三十五條 公司員工的考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負責統計;只有經核準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處理;經核準的意外假,作為特殊情況,視同出勤處理;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視為出勤。加班時間考勤,但未經核準的加班,將不作為加班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凡當月上班時間無遲到、早退(包括加班時間)、請假(任何假別)記錄者,當月隨基本工資發給全勤獎金 RMB元。新進人員于當月第一個工作日報到者,當月符合全勤獎條件的,可得全勤獎;于其它時間報到者不得支領當月全勤獎。
第三十七條 員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外,全年累計計算事假、病假天數,公司將酌情扣發年終效益獎(年終獎)。
第五章 崗位調動與職務級別調整
第三十八條 為激勵并促進員工的個人潛能發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資源,實現人力資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調配,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
第三十九條 人事主管/專員依據季、年度員工考評成績,會同各部門經理對其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主管/專員對各部門經理、主管、專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并結合公司(來年)的崗位空缺適時給出調整意見或建議,由人事專員制定調整方案,包括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方案和員工的崗位(職位)調動方案,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條 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專員分別通知有關部門經理和個人,辦理有關人事異動手續;經理級以上人員的異動以發布任免通知為準。
第四十一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包括職務(級別)晉升;職務(級別)降低;崗位(職位)調動:又分為崗位輪換、調崗、待崗等工作調整。
第四十二條 崗位輪換是指其本人能勝任原崗位工作,基于公司業務需要和個人的發展(以培訓員工為目的)而換到同職的不同崗位。調動是指公司因機構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將員工調整到職務不同的其他崗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是指由人事專員會同擬調動員工的原部門經理和新部門經理協商一致的工作調整。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必須經原工作部門和新工作部門經理同意,人事主管核準。
第四十四條 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或由于部門人員精簡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關部門經理向人事專員提出安排其待崗。
第四十五條 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清楚說明待崗理由,送交人事專員。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事專員共同協調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個月內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 員工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規定標準發放),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需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約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待崗期屆滿,員工若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辭退辦理。
第四十七條 員工待崗時,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待崗人員帶走公司財務或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待崗例外),由人事專員負責按《人事變動申請表》的程序要求,報有關權限人員同意簽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必要時要有監交人監交)。
第四十九條 員工崗位調動辦妥調動手續后,由人事專員負責核準新的工資級別,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異動人員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職務級別或新崗位工資級別。
第六章 員工離職
第五十條 員工離職是指因各種原因員工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此終止與解除。公司的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離職情形的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員工辭職以相關負責人最后批準時間為生效日期。 對于職位特殊者,如果暫無新的人員接替,公司將酌情延期辦理離職手續;重要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畢的,應在規定的交接工作辦妥后方可離職,辭職員工應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辭職,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三條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四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員工。辭退因不能勝任崗位本職工作的員工,用人部門有提供關于該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書面材料的責任和義務,人事專員負責與被辭退員工進行溝通。
第五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者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2)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形象、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4)員工在錄用時蒙蔽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隱瞞個人經歷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
(6)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辭職期間,如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的;
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 章制度的;嚴重瀆職失職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2)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判刑的。
(3)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應開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 對員工的《開除決定》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員工被開除時,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如其在職期間的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應領取和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由人事專員送交總經理批準后,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方可辦理其后的離職手續,包括離職工資結算、《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簽訂(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歷、績效證明等。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公司將可以要求賠償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和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可以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賠償費用。
第六十條 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當在2日內向人事專員遞交《員工自動離職說明》,注明員工離崗時間并簽字,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
第六十一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都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妥正常辭職手續的自動離職,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
第六十二條 員工自動離職時,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在2日內到財務、行政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報告總經理處理。
第六十三條 離職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憑人事專員簽批的《離職工資結算通知單》到財務部結算、領取離職結算工資。
第六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辭職員工工資結算款項包括應付工資、應付未付的獎金、應付的經濟補償等款項;需扣除的包括員工拖欠未付的借款、應賠償給公司的損失及(如有的)錄用和培訓的費用等。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辦理手續。
第六十五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經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審批,并確定離職期限后,在離職前,應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并按其規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必要時,有監交人監交);離職員工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資料及檔案、客戶關系、信息系統權限;清算財務部的領借款手續。離職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須對工作交接、離職移交情況負責。
第六十六條 一切監交工作必須由比移交人行政級別高一級的人員或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監交。監交人必須清楚移交的全部內容所涉及的標的,親自過目查驗、核實、核對。涉及實物資產的必須親自監督盤點,列入移交清單中。監交人對移交標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第六十七條 如有必要,在員工離職前由人事專員與離職員工進行面談,以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情況及公司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等。談話記錄經員工和人事專員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七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八條 培訓為公司完成經營目標、提高績效、實現持續增長提供人力資源的保證;培訓是員工勝任本職工作、提升自我、開發潛力、拓展職業的途徑。公司將致力于培養員工以及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
第六十九條 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在職培訓,人事主管部門每年統一規劃不少于30個學時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和外送參加各類培訓班,并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員工參加培訓的考核成績,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其調職、晉升職務、調整工資、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人事主管/專員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負責聘請內部在某些特定領域方面有專長、具備一定講解能力的員工,擔任部分培訓內容的講師;聘請外部專業公司的培訓師擔任特定內容講解的專業講師。
第七十一條 為使新員工在短時間內熟悉企業環境,盡快進入角色。新員工應在入職的第一周內,由人事專員組織安排新員工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
(1)公司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及組織結構的介紹;
(2)公司經營狀況、經營特點、基本產品知識的介紹;
(3)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講解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部門職能、工作職責、作業規則、業務技能及工作要求說明等(由用人部門培訓)。
第七十二條 入職培訓結束后,人事專員將綜合評估新員工的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準許上崗。同時,為新員工建立培訓檔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轉正;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其他培訓。
第七十三條 公司依據各部門/人員的培訓要求和需求,統籌策劃、組織開展各類業務、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行為態度培訓,如電腦使用、時間管理、溝通技巧、團隊建設等,以及與業務、管理、技術等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培訓,如企業管理、產品技術、新產品開發等系統性全員適用的培訓計劃。
第七十四條 公司系統性全員培訓一般情況下采用在職培訓,在制定季年度培訓計劃時,應充分體現培訓計劃的全員性、培訓內容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1、培訓計劃按培訓對象劃分的要求:
(1)一般員工和主管級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20個學時;
(2)中層管理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15個學時;
(3)高層管理人員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8個學時。
2、培訓計劃按培訓內容、類型劃分的要求:
(1)調職培訓: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2)晉級培訓:員工在晉升為主管級人員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一些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3)管理進修:如果員工進一步晉升為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將被要求參加為各級負責人開辦的管理進修班,以充分了解企業經營理念、經營目標,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學習科學的信息處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等知識,并培養較強的綜合管理和整體協調能力。
(4)業務進修: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人員參加各類管理進修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進修,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績效。
(5)專題講座: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某些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及業務水平。
(6)專項短期培訓: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有關專門機構,選擇專業課程進行專項短期培訓。
(7)職業經理人培訓:公司將努力使員工有更全面的發展,每位員工都有機會參加職業經理人培訓,系統學習工商管理課程,幫助員工在短期內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業知識。
第七十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報培訓需求。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編制《季度業務培訓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七十六條 業務培訓的形式,可以是小規模、靈活實用的,例如部門例會、業務小組溝通等。培訓的實施者,可以是有關部門經理,也可以是在業務方面有專長或經驗的員工。
第七十七條 人事專員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部門或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在調查問卷中提出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需求申請。在考慮公司培訓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擬定《年度培訓計劃》,經人事主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現專業知識技能的全員培訓逐級、逐步實施。
第七十八條 若經營環境、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事專員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人事專員根據部門和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經實際情況分析,以提升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為目標,制定適當的《培訓補充計劃》。
第七十九條 依據公司培訓計劃,人事主管/專員負責選擇聘請外部資源(師資)和組織落實各專業類培訓計劃的實施,接受培訓的部門/員工要積極配合,確保培訓效果。
第八十條 崗位資格(證書)培訓的員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以業余學習為主,經培訓考核獲得合格證書者,由公司報銷費用;未能獲得證書者,其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
第八十一條 外派培訓:公司視員工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外出接受培訓。包括選送到外部管理咨詢公司、外部教育機構、培訓中心等專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課程培訓和交流會。
第八十二條 外出考察:為拓展視野,有效地借鑒與學習,公司將適時組織關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榮獲嘉獎的員工到國內優秀的企業或機構參觀和考察學習。
第八十三條 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有事不能參加者,應提前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報人事專員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及時向人事專員申明,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遲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處理,并記入員工培訓檔案。
第八十四條 每類次培訓實施后,人事專員負責進行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可以筆試、口試、工作抽樣訪談、問卷調查、心得報告、現場觀察等,并形成培評估報,歸入培訓檔案。培訓評估可根據需要涉及以下內容:
(1) 員工對培訓課程、培訓講師與培訓組織的滿意程度;
(2) 員工對培訓內容、技巧、概念的吸收與掌握程度;
(3) 員工在培訓后的行為改變;
(4) 培訓給公司的業績帶來的影響程度等。
第八十五條 員工個人的培訓效果和培訓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并參與其年度績效考核。被培訓者培訓成績不合格的,必須自學重修,直至成績合格。
第八十六條 外派培訓結束,受訓員工需將所獲證書等交人事專員驗看確認,并將證書復印件留存。培訓費用須經人事主管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外派中長期培訓的,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約定服務期等。
第八十七條 《員工培訓檔案》由人事專員負責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許個人和上級領導查閱,對其余人員實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與福利
第九章 績效考核
第八十八條 通過績效管理使員工明確公司戰略、經營目標和工作職責,不斷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通過績效考核增進溝通,進行價值和業績評價,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的改善和進步。
第八十九條 績效管理的考核結果主要用于員工培訓開發、工作改進、薪酬管理、職務調整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由人事專員統一存檔備查。
第九十條 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性:考核中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
2、公平性:對于相同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3、公開性:員工有權查詢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4、保密性:績效考核的全過程不得對外泄漏;考核結果只對考核負責人、被考核人、人事專員、辦公室主任、總經理等人員公開;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否則追究其相關責任。
5、堅持責任、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果與員工收入緊密掛鉤的原則。
6、績效溝通和業績改進原則:績效考核是一個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人將通過不斷溝通幫助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的方法,從而使部門和員工達成更高的業績水平。
7、績效審核原則:經過直接上級和員工的溝通,經雙方確認后,由上一級主管進行二級審核,總經理簽字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一條 考核責任人
員工的直接考核人為該員工的直接上級;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溝通,(必要時)形成書面材料,交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
第九十二條 考核時間與組織者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分別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進行;各部門負責人(經理)負責所屬員工試用期屆滿的試用期考核和員工日常考核。正常情況下,員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期限為2個星期,其后開展有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
第九十三條 考核紀律
考核工作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責任人對考核工作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
第九十四條 考核仲裁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總經理任組長。若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2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3天內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五條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負責人考核,人事專員進行跟蹤。員工試用期間,試用部門應對試用員工的個性品質、心理素質、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潛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試用期滿,經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考核,人事專員審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果員工就試用期考核評價結果有爭議時,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有責任舉證“不符合錄用”之條件。
第九十六條 日常考核:
1、各級主管/負責人對所屬員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主動性、責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等,隨時作客觀公正評價。日常考核的結果將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調動降職、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分配等的重要參考依據;有特殊功過的,可隨時報請獎懲。如果員工對日常考核的評評結果有異議,可以與主管/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專員進行溝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請仲裁。
2、一般情況下,日常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其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各部門負責人結合部門工作實際自行擬訂;人事專員必要時將員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績各方面情況隨時歸入員工檔案。
第九十七條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團隊的力量,通過考核引導團隊的價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針對部門業績/績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總經理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根據上半年度各部門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每個部門的工作、管理、協作等進行全面的評估評價。以培養和發揚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使每個員工的工作目標致力于部門的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九十八條 年度考核
每年年終(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將對所有員工進行公正、公開、全面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在年終考核時,直接上級為所屬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表現作出具體的評價,并討論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導和績效目標。
第九十九條 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與等級
1、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將被鑒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需改進五個等級;
2、年度考核的結果直接與年終績效獎金掛鉤;在部門績效獎金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實行部門內部績效獎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內容,包括職責履行、工作業績、工作認知、能力技巧、工作態度等,具體標準、辦法由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及適時調整。
第100條 考核結果
由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將被用于影響員工當年的薪酬福利、年終獎金收入與職務晉升機會。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并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若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后仍被評為“需改進”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當該年度考核績效低下者,將有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101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不得列入優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五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一天(含)以上者。
(4)請假累計超過十天者;
(5)培訓必修課程,有未經請假曠課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達八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二天(含)以上者;
(4)培訓必修課程中,經考試測驗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的考績等級不得列入稱職及以上等級:
(1)曾受記大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十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終考績:
(1)正式錄用未滿一個月者;
(2)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
(3)特聘人員或協議約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主管/專員依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章 勞動合同與員工檔案
◇勞動合同
第104條 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調整勞動關系,共謀企業發展。新進員工在試用期轉正后,由人事專員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履行。
第105條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簽訂勞動合同后人事專員應在合同鑒定完成三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送交員工本人保管。員工需在《勞動合同簽收單》上確認。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確認書》(員工已詳細閱讀已頒布實施的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規定履行義務)。
第106條 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下勞動合同的勞動期限可以調整為1--5年,最短的勞動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和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其他約定內容。
第108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由于公司經營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與之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實行勞動合同期滿預報制度。
第109條 公司和員工雙方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人事專員在勞動合同期滿提前30日發出《續訂勞動合同征求意見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應在10日內答復,10日內不予回復的,原勞動合同到期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雙方同意續訂的,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后15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第110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對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對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致使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111條 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或勞資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即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實現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及時向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員工檔案
第112條 公司人事專員負責員工檔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員工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確保保密。查閱、借閱員工檔案應經人事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只能查、借閱下級人員的檔案),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都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113條 員工檔案包括該員工進入公司后的有關招聘錄用、勞動合同、任職情況、培訓情況、薪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獎懲狀況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本備查材料。 建立員工檔案旨在方便內部使用,員工離職后,應將離職有關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等歸入員工檔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條 員工所在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事專員歸檔保管。 員工如有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聯系方式、緊急聯絡人、婚姻狀況、出生子女情況、學歷資格變化等,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專員進行變更,并提供相關資料歸入員工檔案。
第115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保證所建檔案的完整、清潔,對所建檔案及時編號,保護檔案安全,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并不斷研究和改進管理方法,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116條 凡需要公司開具的有關人事證明(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等),員工必須事先經人事主管/專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出具證明。
第117條 員工檔案應包括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和員工求職資料;
(2)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5)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7)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和錄用通知單;
(8)試用同意書、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員工轉正申請表;
(9)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材料;
(10)公司對員工本人的獎勵、處罰、任免情況材料;
(11)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12)《員工培訓檔案》;
(13)績效考核及薪資調整;
(14)有關離職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15)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則
第118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總經理簽發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119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辦法予以補充。
第120條 本管理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宣傳貫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一、招聘錄用原則
1、公司的目標是吸引、善用、發展忠于職守、廉潔、有才能、有經驗的員工。
2、在選聘員工時,不會因員工的性別、年齡、信仰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所有應聘者都機會均等。
3、公司選聘員工,首先考慮選拔公司內符合職位要求及表現優秀的合適員工,然后考慮在外部招聘。
二、制定目的
本制度旨在為公司進行人才選聘與錄用時確定合理的依據,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保證公司人員錄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招聘作業效率,為公司選拔合格、優秀的人才。
三、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在進行人才招聘和錄用時均適用此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提供的樣本表格為各部門在進行招聘工作中統一運作范本,如需改動樣表,需經人力資源部許可方能操作。
四、招聘計劃的制訂
1、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各部門/分公司根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制訂下一年度招聘計劃,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的戰略目標,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編制預算,經總裁審批后執行。
2、各部門、分公司聘用員工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按需招聘。
3、各部門根據本部門下一月度的`工作計劃,在年度招聘計劃的基礎上,及時調整下一月度的招聘計劃,于每月二十五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月度《招聘申請表》,計劃內招聘人力資源部即可執行,計劃外招聘需申請,總裁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3、年度、月度招聘計劃均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裁等崗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
4、各部門在提交招聘申請時,如果崗位職責有變化的,需提交最新的《崗位說明書》。
5、請各部門根據以下招聘周期提前作出招聘申請:普通員工:2周;中層管理崗位:3周-5周;高層管理崗位:6周-8周。
五、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選拔:公司內部有人員需求時,首先會考慮從內部進行調配,詳見《崗位調配制度》。
2、外部招聘: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效果及費用,選擇招聘渠道,擬定廣告詞通過媒體對外發布,對廣告進行實時維護,跟蹤招聘效果。
3、獵頭招聘:與專業獵頭合作,尋找公司所需要的中高級人才或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
4、校園招聘: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選拔、聘用人才的招聘方式。
5、其它方式:如通過參加公開課、會議或者私人社交圈甄選人才的方式。
6、人力資源部將綜合考慮以上招聘渠道的成本、有效性、迅捷性以及公司的實際需求,構造立體的招聘渠道,滿足公司人力需求。
7、人力資源部在招聘過程中,逐步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儲備。
六、簡歷的收集、篩選
1、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簡歷。
2、人力資源部對照《崗位說明書》進行篩選,檢驗應聘簡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
七、面試和筆試
1、人力資源部面試或筆試:求職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進行初試,并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用人部門。
2、用人部門復試:用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3、總裁復試:對于總監及以上管理崗位、財務、人力資源等崗位,總裁進行復試,并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根據面試情況,填寫《錄用審批表》,并附求職者個人簡歷、《求職申請表》、初復試《面試評價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員工的試用期、試用期薪金、轉正后的薪金及雙方的其它約定做出明確說明。
5、面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發出《錄用通知書》,其中總監及以上級別的職位發書面《錄用通知書》,其它級別的職位發口頭錄用通知,進行錄用環節,執行錄用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醫院實行五天工作制。
2、考勤管理:機關行政科室實行坐班考勤制度;臨床各科室及醫技科室由科室負責排班考勤,人事股會同職能科室抽查考勤。
二、請假規定
(一)全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醫院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須先請假。
(二)請假規定
1、職工按規定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病假、事假、探親假等假期。職工請休假必須提供書面請假申請,按相關準假審批權限經領導審批,并于假前報人事股復核后方可生效;
2、臨時急病或緊急事故未能提前請假的,可及時通過電話向所在科室及人事股口頭請假,但必須在回崗后兩天內按規定補辦手續;
3、準假權限規定
(三)科以下人員請假規定:
1、假期在兩天以內,由所在科、股、辦負責人審批;
2、假期超過兩天在三個月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上報分管院長簽署審批意見,報人事股登記備案;
3、假期超過三個月的,由科室負責人、業務主管部門、分管院領導簽署審核意見后,報院長審批,人事科登記備案;
4、請病假必須持有二級醫院以上病情證明或相關科室主治醫師及以上資格人員書寫的疾病診斷證明書,按照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按以下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三、銷假制度
1、上述各種假期休完后,休假人必須持銷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名證實),到人事股及時銷假,逾期不銷假按曠工處理。
2、具備下述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無正當理由提出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或未經批準續假而缺勤的;經查明請病假、事假理由不真實、弄虛作假的;遲到早退屢教不改的;
2、曠工在十五天以內者,工資總額按天加倍扣除;曠工十五天及以上的予以辭退直至開除。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它有助于:
1.提升效率:通過科學的人力資源配置,減少冗余和空缺,提升工作效率。
2. 促進成長:通過培訓和發展計劃,激發員工潛力,推動個人和企業共同成長。
3.強化競爭力:通過合理薪酬和福利,吸引和保留優秀人才,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4.保障合規:遵守勞動法規,保護員工權益,降低法律風險。
5.支持戰略:與企業戰略目標緊密相連,確保人力資源服務于企業整體戰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升員工工作效率,保障企業運營的穩定性和合規性。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招聘與選拔:涵蓋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流程、錄用決策等環節的規章制度。
2.培訓與發展:規定員工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職業規劃等內容。
3.考核與評估:設定績效考核標準、周期、方法,以及與薪酬福利的關聯規則。
4.薪酬與福利:明確薪資結構、獎金制度、福利待遇等。
5.員工關系: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和諧工作環境的政策。
6.勞動法規遵從:確保企業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勞動法規。
7.人才保留與激勵:設計留住關鍵人才的.策略,激勵員工積極性。
內容概述:
1.管理架構:明確人力資源部門的組織架構,職責分工,以及與其他部門的協作機制。
2.流程規范:詳細描述各項人力資源活動的操作流程,確保標準化執行。
3.制度執行與監督:設立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定期評估制度的執行效果。
4.法律法規更新:建立法規更新跟蹤機制,及時調整企業內部政策。
5.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制度制定,增強制度的接受度和執行力度。
6.信息化管理:利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提升管理效率和數據準確性。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升效率: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減少重復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效率。
2. 保障權益:保護員工的隱私權,增強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
3.遵法合規:避免因信息管理不當引發的法律糾紛,維護企業聲譽。
4.優化決策:準確的數據為人才發展、薪酬福利、績效評估等決策提供依據。
5.防范風險:通過嚴格的權限管理和安全防護,降低數據泄露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強化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職務、任免、調遷、解職、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各項規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條定機構、定職責、定崗位、定編制、定人員(以下稱“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的變化和需要,在設置組織機構的基礎上,明確機構職責、崗位設置、編制崗位人員數額、配備人員等。它是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編制企業人力資源預算的主要依據。
第五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業務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發生變化可適時調整。
第六條“五定”工作應遵循“精簡機構,以職定責,以責設崗、定編、定人”的原則。在具體實踐中,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1、根據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的實際需要,提出合理設置各級組織機構、明確各組織機構的工作范圍(管理界區)、核定各組織機構工作權限的建議;
2、科學、合理、規范地設置各組織機構內的工作崗位,統一崗位名稱,對各崗位進行劃分歸類;
3、定期核定各崗位的人員編制,調整各類崗位人員比例;
4、根據經營管理工作情況的變化,不斷修訂各級組織機構及各崗位的工作職責;
5、根據已確定的機構及崗位職責,合理配置崗位人員。
第七條公司綜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況的基礎上,深入各崗位調查、評價,結合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崗位。
第八條對一些虛崗、空崗、重復設置的崗位予以撤崗。
第九條對確定設置的崗位,由崗位所在部門負責起草崗位職責或崗位說明書,綜合管理部統一編制,崗位職責要求條理清楚,語言精煉,工作范圍和任務明確。
第十條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提出崗位完成任務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員素質要求,以崗位定員編制為標準,通過招聘錄用或考核競聘的方式安排人員上崗。
第十一條確定崗位編制要從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推行滿負荷工作法,確定某崗位能完成任務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員編制職數。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五定”結果并結合實際崗位的缺員情況,定期編制人員需求計劃(見附表),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匯總,上報公司。
第十三條經審核、匯總的人才需求計劃,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人才招聘執行“人才本土化”原則,同時兼顧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招聘。
第十五條人才招聘時間分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體根據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條人才需求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職責和工作經歷及業務技能要求,要有學歷(學位)、專業、年齡、性別等要求。
第十七條人才招聘應成立人才招聘小組,負責對人才招聘的篩選工作。人才招聘小組至少由3人組成。
1、初選。對所有應聘材料通覽后,初步篩選符合條件的進行面試。
2、面試。對面試人員進行各類證件的審查,并進行面試,必要時,可進行相關專業的筆試或專業技能的測試、個案研究確定等。
3、錄用。對所有面試或復試者作出評價,提交人才需求總經辦進行審查并研究確定后,統一由綜合管理部下達錄用通知書。
第十八條
1、人才錄用時,要求被錄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審材料,如學籍檔案或個人檔案的審查,對學歷(學位)和技能等級證件的驗證,同時對其進行戶籍、勞動關系的審查,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的調查。
2、員工正式被通知錄取,需要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相關體檢,體檢報告由單位指派專人去提取,不允許員工本人自行提取。相關費用由單位出資結算。
第十九條應聘人才錄用時,經檢查驗證有嚴重疾病的、提供虛假應聘信息的,取消錄用。
第二十條應聘人才被錄用,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0天內不能正常報到,則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綜合管理部核實批準后可延期報到,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被錄用人才報到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學籍檔案或個人檔案及原工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或持有鄉(鎮)級提供的待業證明和勞動就業服務部門的推薦書、下崗優惠證等;
2、學歷(學位)或技能等級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張;
3、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
4、旗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近期體格檢查證明;
5、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二十二條新錄用人才報到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組織進行入職企業文化培訓。
第二十三條經企業文化培訓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崗試用,試用期滿后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部門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據勞動法規定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對正式錄用的人才,公司建立個人跟蹤調查檔案并定期上報,條件成熟者應納入企業后備人才隊伍進行培養。
第二十五條公司在正式錄用工作結束后,將本次實際錄用人員情況與所報人才需求計劃進行對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繼續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計劃的調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條法定假日結合公司實際安排進行相關通知。
1、工作人員工作崗位實行公司規定工作時間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調休日期具體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④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⑥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⑦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1、員工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內未到崗位為遲到;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0分鐘離崗視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⑴、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時間請假未準而離崗的。
⑶、未經批準,擅自頂替工作而離崗的。
⑷、員工請事假或病假,從事有收益活動和第二職業的。
⑸、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職者。
⑹、因工作調配后,不按時去調入部門報到者。
⑺、未經綜合管理部辦理調動手續,部門之間私自調動者。
⑻、員工請事假或病假,從事第二職業或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或服務的(無論是否有償);
⑼當月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5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3、違規處罰
⑴、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工資30元;
⑵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每次扣工資50元;
⑶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2個小時以上為一天,曠工最小單位為半天;
⑷員工每曠工一天,扣基本工資三天。
第二十八條出勤
1、員工按規定時間工作的,視為出勤。
2、經公司批準參加培訓、考試、函授及其它活動的,按出勤對待。
3、經公司領導批準,護理工傷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對待。
4、員工在特殊節日經總經理批準休假或參加活動,按出勤對待。
5、員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員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離職、辭退、辭職等情況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條加班
1、員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員工休息的視為加班。
2、加班時間原則上應以每人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執行。
3、對員工加班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視情況給員工安排補休或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冊員工,均屬考勤范圍;
2、各部門必須嚴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開,并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考勤周期為一個月,考勤人員要在每月27日前將本部門上月考勤記錄匯總報綜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審批程序,首先考勤員要在考勤匯總表上簽名,然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未經審核的考勤匯總表,不能做為員工支付工資的憑證。
4、請各類假的考勤,均憑符合規定的請假證明登記考勤,凡請假、續假無規定手續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曠工考勤;出差人員按《出差派遣單》考勤;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憑《加班記錄表》考勤。請假條、《出差派遣單》和《加班記錄表》、《外出辦事登記表》必須完整地附在當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員必須嚴格履行考勤員職責,認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發現有偽造考勤記錄和憑據者,追究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分。
6、考勤必須按考勤表中的統一符號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另作標記。各類請假、曠工、遲到、早退、加班情況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匯總表中分項統計。
第五章假別及享受條件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憑據并如實地填寫統一編制的一式二聯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根據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門考勤員及綜合管理部辦理銷假手續。未經批準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人員請假者以天計算,兩天以內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三條、員工請假必須嚴格履行先審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審批者,審批前休假部分按曠工論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組織的人力資源得到有效配置和管理,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職位描述、面試標準,保證公平公正的選人機制。
2.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持續的技能和知識培訓。
3.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定期進行考核,以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
4.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設計激勵性的`福利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勞動關系:遵守勞動法規,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
6.員工關系:促進內部溝通,提升團隊協作,構建健康的企業文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勞動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根據《勞動法》外,均依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稱員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試用員工(包括臨時工)。
三、為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將進一步修訂本制度。
第二章錄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門需增加員工時,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詳細崗位描述,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執行招聘程序。
二、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辦理試用手續,入職時間以人力資源部核準時間為最后依據;原則上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經部門經理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時間。員工試用期滿后應于人力資源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后送交人力資源部提出轉正申請。
三、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者,公司可隨時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
四、試用人員報道時,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3、公司員工登記表(如實填寫)
4、體檢合格表(市級醫院)
5、一寸彩色登記照兩張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辦理用工手續(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解釋)并簽訂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及其它手續。
六、如合同期未滿公司須裁員,員工補償費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計劃性、時效性。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門。
3、政策:
公司各部門經理有責任在制定年度計劃的同時制定新增職位的計劃。部門經理須填寫職位說明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按用人需求進行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資源部在接到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聘用申請表后,按計劃通過下列渠道進行招募:
刊登招聘廣告(報刊、網站)
參加人才招聘會
通過獵頭公司
內部調動
員工推薦
5、篩選人才:
人力資源部從收到的簡歷中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將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簡歷轉給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再次篩選。
6、面試:
簡歷經相關部門經理篩選后,由預先確定的面試小組成員(最少兩人)分別對職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完成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填寫完整的面試報告,交人力資源部復核。最終,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確定候選人是否被錄用。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會對職位申請人簡歷中描述的內容進行確認。
7、面試小組成員構成:
面試小組至少由職能部門經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招聘經理構成;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面試小組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總經理及所有副總經理組成。
8、選拔人才:
面試后,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成員的書面面試報告,確定職位的最終候選人。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定,簽發試用通知書,部門經理(含)職務以上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發錄用通知書,經職位申請人簽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員工保留復印件。員工確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員工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
八、臨時工聘用
1、定義:
根據項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務3個月以下。
2、手續:
根據項目,各職能部門提交人員需求至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九、人事批準權限
1、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簡化批準程序,縮短批準時限,特制定此權限。
2、適用范圍:
所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申請。
3、政策:
員工或部門經理提出人力資源申請,填寫有關表格,提交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并辦理。
(表格中○代表擁有參與審批權限)
項目級別總經理級部門級人力資源
年度計劃○○○
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休假○復核
自愿離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非自愿離職非經理級○○
經理級○○
離職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內部調動非經理級○○
經理級○審查
升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聘用臨時工用工時間
<=3個月○審查
用工時間延長或>3個月○審查
十、內部通告
1、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下列情況下對公司內部做出通告:
2、在職位出現空缺時
3、在錄用新員工,處分、辭退老員工時
4、在獎勵員工時
5、在組織員工活動時
6、在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變動時(含薪資標準)
7、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網絡系統向公司所有部門做出內部通告。
十一、內部調動
1、目的:
更好的使員工得到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所有員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公司鼓勵內部員工申請(申請人須在原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內部調動的資格),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申請。
4、具體程序:
用人部門填寫用人申請表并經批準。
5、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的申請,通過各種方式通告員工。
6、員工須提前與本部門經理討論調動意向,并取得認可。
7、員工將申請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招聘經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對申請人情況與用人部門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門經理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10、如用人部門同意申請人的職位申請,須與申請人原主管部門經理協商其調入新職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門填寫雇員職位變化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檔案主管變更。
十二、內部推薦
1、公司鼓勵員工將人才推薦至公司,既能節省公司開支,又有利于人力資源部工作。
2、對于將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十三、自愿離職
1、公司正式員工在任何情況下提出自愿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公司總經理。
2、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試,了解離職原因,總結經驗,促進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四、非自愿離職
公司對有下列情況的員工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試用人員。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員工;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予以辭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規章屢教不改的員工。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有吸毒行為的,立即辭退并移交相關部門。
6、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8、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并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嚴禁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三、員工相互商討工作、接電話時應盡量低聲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理私人事務或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五、維護公司良好聲譽、保護公司資產、保守公司機密是員工的基本職業道德,嚴禁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六、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辦公區及機房;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領公司外人員進入公司財務室、人力資源檔案室、技術資料室、倉庫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專人負責,員工因工作需要試用辦公設備時,由專人負責登記使用。
八、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增強環保意識,保持個人辦公區域內的整潔。
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30
十、員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專人負責。
十一、員工因公外出由部門經理批準。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資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等項目綜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資調幅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重慶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附員工薪酬福利構成表)
二、薪酬福利構成
1、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結構)
編號項目金額(人民幣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補貼=
d交通補貼=
e餐費補貼=
f增減款
g社會福利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h應納稅所得=b+c+d+e+f—g—929
i個人所得稅稅率
j速扣數
k個人所得稅=h×i—j
l實發工資=h+1000—k
說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帳戶銀行代發工資(以人民幣支付)。
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作為工資計發的考核依據。
公司依照稅法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稅金。
公司依照規定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計算。
調入、調出員工工作未滿整月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餐費補貼及交通補貼按日計發。
公司每月向每位員工提供一份工資明細單,員工可于工資發放后一周內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為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設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與假期規定—年假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員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時間休息、娛樂、與家人團聚,處理私人事務。
2、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依據工齡的年限享受帶薪休假:
工齡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齡在四年以上的,工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總天數不超過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計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過三次使用完畢;如當年未使用完,可順延至次年三月底。
員工在轉正后有權申請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計算,如員工尚未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計算。
已享受/未享受當年年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資扣除或補給。
4、員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寫'休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批,部門經理(含)以上員工申請年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病假
1、正式員工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新員工自試用期滿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帶薪病假只能當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其它病假日期計算采取醫療期累計法。
4、不超過1天的病假可不交醫院證明,但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1天的`病假需交醫院證明并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2天的連續帶薪病假的申請需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字。
5、新員工試工期滿但公司工齡不滿一年的,病假超過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資按本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6、病假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帶薪病假用完后,在其醫療期內,依其公司工齡長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
醫療期1—3個月
工齡1—3年按本人基本工資50%計發
工齡4—7年按本人基本工資60%計發
工齡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資70%計發
注:員工請病假連續超過3個月,工資按重慶市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8、具體規定:
病假超過1個月的,其部門可另聘臨時工補缺;
病假超過6個月的,其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員工長期休病假須完成下列手續:
一周前提出申請并提出市級醫院證明;
病假期間應與主管部門經理保持聯系;
病愈后提交醫院證明。
主管部門經理責任(在其下屬員工長期休病假期間):
總結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做好該員工的工作交接;
應將員工的健康狀況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各部門每月20日前將人員休假紀錄提交人力資源部門。
四、婚假
符合國家規定結婚的正式員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員工婚假男員工婚假
不滿23歲3天不滿25歲3天
23歲及以上10天25歲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員工須提前兩周通知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并經批準
3、婚假按工作日計算
五、探親假
1、骨干外地正式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帶薪探親假(探視直系親屬)。
2、探親假是指日歷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與探親假日重疊的,則算作探親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長。探親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3、員工申請探親假,必須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請表。
4、探親假當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數自行作廢。所享受探親假不足年假天數,可繼續享受年假。
5、員工經本公司正式錄用才有資格申請探親假。假期以自然日歷年結算。如員工未能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則其假日按比例計算。已享受當年探親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則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資扣回。
6、探親費用(每年):普通員工、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硬臥火車票;高級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飛機票;部門經理(含)以上至副總經理(含)報銷三次往返機票;總經理報銷五次往返機票。(乘坐飛機均限經濟艙)
7、探親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8、享有此項待遇的骨干外地員工須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定。
六、喪假
1、公司正式員工如遇下述情況,均可享受時間不等的全薪喪假。
家屬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員工申請喪假需出示死亡證明或相應的有效證明。外地奔喪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喪假期間工資為全薪
七、產假/陪產假
1、員工請產假/陪產假,應提前兩周通知,并提供有關證明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批準。
2、產假:
根據政府有關法令,已婚女員工享有90個日歷天的產假,晚育的女員工(超過24歲)除享有
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15天。
3、如遇難產或剖腹產,可增加15天休假。(須有相應證明)
4、產假為一次性休假,按日歷天計算。女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月基本工資的60%。
5、陪產假:
男員工在配偶生產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產假。
6、人工流產假
此流產假僅適用于第一次流產的已婚女性員工,流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
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根據醫生證明可享受20天流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享受40天流產假。
7、哺乳假
子女周歲前女員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時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規定
一、員工在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同時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一切技術資料、軟件、軟盤、文件、圖紙都屬公司所有。
2、機密的技術資料只限在公司資料室內供相關員工查閱,特殊借閱須總經理批示。
3、機密資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帶出本公司。
4、無論任何理由員工辭去本公司職務時,員工必須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種物品、軟盤、文件和技術資料。
5、員工在本公司工作過程中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6、員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設備、資金、場地、材料、技術資料等條件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7、員工須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襲他人專利及知識產權。
二、員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場銷售、財務狀況、技術情況、設備運營狀態、人力管理、法律事務、領導決定等事項。
第七章員工培訓
一、為提高公司員工綜合素質,提高公司總體競爭力,公司將按計劃進行各類培訓工作。(附培訓制度)
第八章獎勵
一、公司將為優秀員工提供物質及精神獎勵。包括表揚、獎金、升職等。
(附獎勵規定)
二、獎勵制度
公司為獎勵優秀員工、鼓勵創新工作、提倡以人為本的思想,特設立此項獎勵制度。
1、總經理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員工。
設5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2、部門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團隊。
設20xx元、3000元、5000元三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3、團隊獎:由部門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娛樂、野餐或聚會,費用由公司報銷,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費不得超過150元。
4、嘉獎:每年獎勵每個部門日常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
包括5天帶薪假期、獎勵免費旅游等項目,三、評獎辦法:由部門負責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總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為突出優秀員工,每年每個部門接受獎勵的員工不得超過部門總人數的30%。
第九章處分
一、公司要求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對其進行處分。
二、處分類別:
1、經濟處罰:a:罰款b:降工資
2、紀律處罰:a:警告b:降職
3、行政處罰: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保證處罰的合理性,只有通過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總經理的程序才能采取處罰行動。
四、嚴重違法、犯罪的員工本公司將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關機關處理。
第十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二、詳細獎懲措施見各體系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信息時代背景下,傳統的分散的檔案信息資源管理方式已經不能適應社會需求,如何深入的發掘檔案信息資源的潛在價值,完善檔案信息資源的管理程式,是檔案管理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因其可以解決現在檔案利用受限,實現檔案信息資源面向公眾的“整管整取”,而受到普遍采用。但是我國檔案信息資源整合還不成熟,迫切需要完善。本文擬對策問題進行研究。
一、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涵義與功能
所謂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就是在我國檔案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體制下,對分散形成的檔案進行分散保管,用網絡技術連接區域性綜合檔案館保管基地,通過以區域內檔案實體整合與數字檔案信息整合兩種方式來進行管理的模式。
從其具體功能來看,主要有三點:第一,檔案信息資源整合有利于完善館藏結構。檔案信息資源整合是以整體化的理念,有利于打破行業、地域和機構的界限,有利于完善館藏結構。第二,信息資源整合有利于地區信息配置的優化。整合區域內檔案信息資源接收范圍的統籌規劃,使檔案信息機構朝著自動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知識組織方向發展,縮小了地區間的“數字鴻溝”。第三,檔案信息資源整合有利于實現檔案社會功能。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是搭建信息共享的平臺,更好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便于檔案信息轉化為社會財富。
二、檔案信息資源整合中存在的問題
基于上述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重要功能,我國也加快了這方面的建設步伐。20xx年6月,國家檔案局了《數字檔案建設指南》,旨在實現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利用。盡管我國大力重視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制度層面:檔案管理體制不合理
我國現存檔案工作實行的分級、分專業管理體制,暴露許多弊端,已經不適應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工作的開展:大量檔案資源長期散存在各單位,處于非專業管理狀況,管理混亂,損失難以想象。由于檔案管理無序,查找利用困難,更難以服務社會;重復建設,財力、物力浪費嚴重,同時,綜合檔案館館藏結構單一,服務功能弱化。因此,為確保以后不再造成新的檔案資源分散,必須通過資源整合理順管理體制和建立起新的規范化運行機制。
2、技術層面:檔案信息資源整合技術落后
檔案信息資源整合不僅包括檔案實體的整合,還包括數字檔案信息的整合。除檔案實體的整合在基層館內借助技術整合,還要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地域范圍內,更大范圍的整合,傳統檔案硬件設施不齊全無法完成整合的任務。除了人員技術掌握能力外,檔案部門普遍設施不齊全,目前檔案部門沒有充分利用現有技術提供的條件來開展這方面工作,突出表現在一些檔案保管單位連最基本的目錄都沒有編制完整,更談不上檔案目錄中心的建立。全國檔案目錄中心歷經二十余年的建設,至今沒有完成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3、人力資源層面:檔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信息化條件下,加強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不僅依賴于檔案管理制度和技術,與檔案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是密不可分的。總的來看,我國目前檔案人員的綜合素質還亟待提高,一方面受檔案館人員自身學歷、專業、知識面等條件的制約,不少人面對社會各階層、各行業的信息需求,顯得力不從心,人員流動性也比較大;另一方面部門人員知識結構不合理,尤其是缺乏能適應檔案資源整合需要的人才,這些現狀使得檔案館檔案資源整合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三、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對策建議
當前我國信息化建設、電子政務建設以及檔案部門現代化建設為我國檔案信息資源整合提供了前提條件。針對上述問題,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力度,我們必須從制度建設、技術強化以及人才隊伍建設方面予以努力。
1、制度層面:強化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制度保障
強化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制度保障是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建設中的關鍵因素。具體來講:一是要明確整合主體,建立約束機制。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要有制度作為保障,明確檔案信息資源整合主體。在設置上必須進一步調整檔案館網布局,明確整合建設中主體部分,進而建立約束機制。二是規范管理檔案信息整合的工作環節。無論是檔案工作的社會各環節配合,還是檔案工作本身的運行機制都要規范。另外,還要加強對整合部門的監管,使制定的相關規定與制度落實到實處。
2、技術層面:推動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的數據庫建設
在數字技術支撐下,信息數字化已廣泛應用于其他信息領域,檔案資源整合建設的核心內容是檔案信息資源庫的建設,因而,建立起資源配置合理、特色突出、利用方便的檔案信息資源庫是重點。檔案數據庫是檔案信息資源整合中的“細胞”組織,根據工作要求建立檔案管理數據庫,將各部門各單位在網上流轉的檔案信息通過oa系統自動存到檔案數據庫。主要建庫工作見圖1所示:
3、人力資源層面:加強檔案信息化人才隊伍的建設
只有不斷提高檔案人員的綜合素質,才能使檔案信息資源整合研究與建設工作更優質、高效地開展。一是檔案從業者要有良好的知識素養。檔案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語言文字素養和豐富的歷史文化知識。二是要掌握熟練的信息處理能力。不僅要適應網絡信息技術操作的要求,還要具備運用數字化、網絡化技術手段進行檔案信息管理系統的軟件開發、檔案信息網站的設計與維護、數字檔案館的構建等能力。三是要具有扎實的業務能力。檔案信息資源整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這就要求檔案人員熟練地運用業務知識,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檔案信息展開分析和整合。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第一節組織管理
一、組織管控管理
(一)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內外部環境變化的要求,綜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管控模式、權責體系及組織架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視,并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優化建議和方案。同時公司各部門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提出本部門組織架構、授權調整的優化建議。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對組織優化建議進行研討和評估,最終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后發布執行。
(二)對于下屬項目公司內部的崗位設置及部門內授權調整由相關管理層和公司自行負責,綜合管理部可提供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并對調整結果進行備案。
二、組織管理文件
基于公司發展需要和管理精細化的要求,為明確劃分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權責關系,已編制《某某公司授權體系》作為組織管理的基本文件,授權體系經董事會審批后由綜合管理部發布實施,并根據組織架構及權責調整情況對授權體系及時進行更新。
當審批流程修訂涉及部門權責調整時,經相關職能部門和總經辦評審通過后方可發布實施。
三、支持性文件
(一)某某公司授權體系
第二節人員編制說明
一、基本規定
(一)各部門組織架構及崗位設置、崗位配置標準及方案統一由董事會審批確定。
(二)某某公司編制管理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統籌。
二、人員編制規范
1
2
根據公司階段性發展策略和重點,綜合管理部可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在崗人員配置標準,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后執行。
三、人員編制管理
(一)編制確定:
1.公司總編制人數確定,應提報至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核,由董事會審批同意后執行。
2.下屬項目公司總編制范圍內各部門具體編制方案及調整由下屬項目公司各部門提案,下屬項目公司總經理審批,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二)編制監控
1.某某公司:由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每半年度對各部門人員編制現狀進行總結和梳理;
2.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下屬項目公司人員編制現狀進行復查和核對,超編單位和項目給予處罰,并按照要求進行人員優化、跨區域調配、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調整,使人員總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三)編制調整:公司各部門和下屬項目公司的具體編制規范在編制標準未變化的情況下原則上不予調整,如需調整,應列明理由并準備相關資料(崗位說明書、組織架構等)逐級報至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董事會審批后確定。
第三節人事管理權限
一、人事任免權限
(一)公司發文任免范圍:
某某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
二、人員調動原則
(一)員工如個人意愿申請調動的,必須征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不可憑個人主觀意愿頻繁申請調動。
(二)各部門、各項目公司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績效考核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級、下屬項目公司負責人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綜合管理部提案,對考核方案及結果負責,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二)公司總監級及以下崗位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公司總經理審批;
四、薪酬激勵管理權限
(一)公司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市場年調薪率、員工個人績效、員工整體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二)公司年度激勵獎金分配方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第四節招聘管理
一、目的
針對公司、下屬項目公司確定招聘管理流程,以規范公司招聘與配置管理體系、提高招聘效能,進而健全人才選用和供給機制。
二、招聘職責與權限
(一)職責界定
公司及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職級體系分別按相應權限承擔招聘職責。
1、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
(1)綜合管理部為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部門,負責公司各部門人員招聘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
(2)負責公司重要或大型的招聘活動方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如校園招聘。
2、下屬項目公司
負責本項目公司人員招聘的組織和落實工作、并實施所在區域內的校園招聘。
3、各業務部門是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門。
三、招聘環節管理
所有面試工作由各公司綜合管理部按規范流程組織,用人部門必須嚴格按流程執行。面試流程結束,完成背景調查工作后,由主辦綜合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下達錄用通知。嚴禁用人部門私自與候選人承諾薪酬。否則,取消候選人錄用資格。
(一)招聘實施管理流程
1、招聘渠道管理
(1)招聘渠道包括:內部競聘、內部推薦、網絡招聘、媒體、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及獵頭合作等方式,招聘工作的開展應合理使用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流程
(1)信息發布
1)根據審批通過的招聘計劃展開招聘工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需明確說明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
2)在獲取候選人時,優先使用人才庫查詢、內部推薦渠道。
(2)簡歷篩選溝通
1)招聘人員依據應聘者簡歷的基本條件、工作經驗和業績、專業技能、跳槽頻率及職業發展趨勢等因素對應聘者做出初步篩選;
2)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者,由招聘人員進行電話溝通,確認基本信息(溝通要點:說明公司目前空缺職位信息、簡歷疑點確認、主要工作經歷、求職動機、薪資組成、薪資期望等,同時給予應聘者了解公司的機會),初步評估崗位匹配度,對是否安排面試做出判斷。
(3)面試組織
1)在面試環節開始前,面試官需:
ü熟悉需求崗位的工作職責及崗位要求;
ü認真閱讀應聘者的人才信息登記表及個人簡歷。
2)為體現對每一位應聘者的尊重,總監級及以上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30分鐘,其他級別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20分鐘;面試安排次數不能超過4次。
3)初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初試參與面試官;
ü如有需要可根據需求崗位專業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專業水平測試。
4)復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復試面試官,應提前預約安排好面試官時間;
ü復試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關鍵歷練、通用能力及管理素質。特殊情況下,初試與復試可合并進行。
5)面試結果反饋
所有參加面試的應聘者,無論最終錄用與否,都須在1周內給予正式回復。通過面試者應及時反饋并進行錄用溝通。
6)薪酬溝通
在應聘者通過所有面試環節后,由招聘負責人負責薪酬溝通,定薪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執行。
7)背景調查
ü應聘者背景調查是招聘的必要環節,招聘人員須對所有通過終試并確定錄用入職意向的候選人開展背景調查并填寫《應聘人員背景調查表》附件;
ü背景調查應著重關注候選人近三家任職公司的工作經歷、職業操守、工作口碑及離職原因等信息;
3、錄用程序
(1)錄用審批權限
ü所有新員工入職,均應首先通過《員工錄用審批表》(附件);
ü總監級及以上職位人員入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
ü副總監級及以下職位人員入職,由項目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批;
ü離職返聘人員的錄用權限在原錄用權限上提升一個審批等級,經理(含)以上級別人員返聘須事先報備綜合管理部;
ü為節省人力和規范實習生使用,實習生招聘需求需報備至綜合管理部,但實習生轉為正式員工需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嚴禁未經公司審批私自轉為正式員工;
ü公司特殊項目或崗位根據公司最新發文規定執行。
4、人才庫管理
1)綜合管理部在做好缺編崗位招聘的同時,應及時將所有候選人的簡歷及信息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更新溝通記錄及面試記錄,以達到人才信息的有效共享;
2)綜合管理部應建立人才檔案庫管理,所有應聘者資料(《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三)、《面試意見評估表》(附件四)
3)對于符合我司錄用要求但因各種原因短期無法入職的人員,納入儲備人才檔案庫單獨存檔;
4)綜合管理部要做好人才儲備工作,以滿足需求崗位前置招聘、縮短招聘周期的目的。同時,應儲備關鍵核心崗位優秀人才并及時導入人才庫,做好關鍵人才動態維護記錄,提升關鍵崗位招聘效率。
5、雇主品牌建設
1)所有招聘宣傳資料必須與公司品牌最新公布資料一致;
2)打造專業化、職業化的面試官形象;
3)開展專場招聘會或其他與招聘相關的大型活動前,須制定活動方案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四、招聘費用管理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年度戰略規劃編制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及預算。
(二)綜合管理部應嚴格控制招聘預算,降低人均招聘費用;招聘費用應分類建立臺賬。
五、招聘效果評估
招聘效果評估主要從應聘比、錄用比和招聘完成比等三個方面進行。
(一)應聘比=應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二)錄用比=錄用人數/應聘人數*100%
(三)招聘完成比=錄用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第五節培訓管理
一、總則
(一)目的
1.公司通過組織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
2.幫助員工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職業生涯規劃,促使員工不斷學習成長,激發員工潛能,做到員工與企業的雙贏。
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二)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培訓的總體規劃和公司級培訓的組織實施,并協調和監督各部門的計劃實施、資料存檔以及本制度的執行。
2.各下屬項目公司負責本單位內部培訓的組織實施記錄與資料存檔。
二、培訓的對象及分類
(一)培訓對象: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二)培訓類別
為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照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在職學習兩大類;按照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專業技能培訓、轉崗和晉升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公共類培訓。
1.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戶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內部培訓負責人,內部培訓師/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采用觀看視頻、錄音方式上課等。
2.在職學習
本制度所稱在職學習是指根據發展需要經公司批準的包括各類學歷教育、研修班、參觀考察、崗位資格培訓等需要到外部培訓機構(院校)參訓的培訓。
3.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目的:使新員工迅速了解公司狀況、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公司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和各項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
(2)培訓內容:公司企業文化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培訓責任人: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5)培訓記錄:企業文化及規章制度考試、《培訓簽到表》。
4.專業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2)培訓內容:財務管理、工程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綜合管理部管理、成本預算管理、營銷管理等。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5.轉崗和晉升培訓
(1)培訓目的:使員工適應崗位需要
(2)培訓內容:崗位技能培訓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
6.管理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
(2)培訓內容: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3)培訓責任部門:綜合管理部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成果記錄:課堂作業、考試成績、培訓結業證書
7.公共類培訓
公共類培訓涉及公共類、通用性的培訓,綜合管理部牽頭制訂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實施及提出需求。
三、培訓計劃管理
(一)制定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的制定必須密切圍繞公司戰略與當前階段的需求,以實用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為公司培訓管理的根本原則。
2.制定培訓計劃前,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填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依據員工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
3.培訓計劃需報綜合管理部審定,報總經理批準。
(二)實施培訓計劃
1.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聯系老師、場地,發放通知,準備培訓資料等。
2.培訓組織者做好培訓考核記錄。
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或聽取學員的反饋意見。
(三)匯總培訓記錄
1.記錄整理:每次培訓后綜合管理部要對以下培訓記錄進行整理:《培訓簽到表》、考核試卷(如果考評方式采用試卷式)、《培訓效果評估表》及其它培訓產生的資料。
2.培訓總結:結合培訓目的,綜合培訓效果及學員評價,對培訓進行全面總結,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培訓滿意度得分、培訓效果如何及改善措施等。
四、培訓費用管理
培訓費用定義:
1.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指因培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內部培訓的教材、器材的購置、內部培訓師費用;外部培訓的報名費、考試費、資料費、學費、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餐補)或公司安排車所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2.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
3.培訓費用的報銷原則:培訓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結算并報銷,超過期限不予報銷。
五、培訓紀律
(一)培訓組織紀律
1.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并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2.參訓人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并簽到。
(二)課堂紀律
參訓人員、培訓組織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或調為靜音模式,不準在講課時間打(接)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三)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經培訓組織負責人同意后,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節入職及異動管理
一、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擬錄用人員須經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準錄用,醫院體檢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
(二)所有員工均須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入職手續后,方可到部門正式上崗;部門安排尚未辦理入職手續的人員提前上班,該員工在錄用部門工作的一切費用支出、勞動糾紛、工傷事故賠償或經濟補償金,由錄用部門第一負責人承擔。
(三)綜合管理部按新員工入職管理流程為離職返聘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四)所有新入職人員在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以便綜合管理部建立員工檔案:
1.個人簡歷紙質版1份;
2.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1份;
4.最高學歷(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1份;
5.三甲醫院的體檢報告;
6.由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原件。
(五)員工填寫《員工入職聲明》,對所提供信息及入職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所提供信息出現任何不真實的公司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對于任何個人信息的.變更,包括身份證更新、學歷、地址、婚姻狀況、子女出生以及其它相關信息,員工有責任在七天之內通知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七)綜合管理部在審核新員工提交的入職材料后,由招聘條線安排專人帶新員工認識公司辦公區域及辦理相關指紋錄入手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
(八)各綜合管理部將新員工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員工錄用審批表》及其他入職資料進行匯總,并制作相關檔案目錄,進行歸檔管理。新入職員工與離職員工檔案應做區分管理。
(九)由部門負責人為新員工指定入職引導人,讓新員工快速適應新環境、開展工作,為其提供相應的引導或幫助。
(十)新員工入職用人部門須對新員工提供:
1、部門有關制度、管理規定;
2、所在崗位要求的技能標準;
3、所在崗位工作流程和業務指導;
4、本團隊內人員介紹及業務協調等。
二、試用與轉正管理
(一)公司確認錄用員工后,在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第一日起,即進入員工試用期,試用期限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年限而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可申請提前轉正。
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規定并且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員工試用期限規定如下: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三天(含)以上,其試用期時間相應延長。
(三)公司及下屬項目綜合管理部應對新員工試用期情況進行跟蹤了解。
(四)新員工試用期內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公司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有違法行為的;
2.被核實提供虛假簡歷的;
3.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4.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符合本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
(五)試用期轉正考核
1.試用期內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其進行入職指引、入職培訓、出勤情況監督及考核,用人部門第一責任人須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工作績效、工作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綜合業績評估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滿十五天前,由綜合管理部通知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組織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轉正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a)考核評估優秀,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b)考核評估合格,按期辦理轉正手續;
c)有待觀察,延長試用期;
d)考核評估不合格,即時辭退。
(七)試用期考核評估合格,經所在部門、綜合管理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轉正。
(八)對于需要延長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并在試用期延長期滿前重新組織考核評估。
(九)對于需要終止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并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三、異動管理
異動種類:指調動、晉升、降職等。
(一)員工調配原則及要求
1.公司提倡人盡其才,充分發揮員工的能力和潛質,重視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在滿足工作需要、相互協商、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員工可有序流動;
2.公司根據企業發展需要而組織的內部競聘,由公司統一安排。
(二)調動:包括員工跨部門或跨公司間的工作崗位變動。
1.員工如個人意愿申請調動的,必須征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需有踏實的工作作風,并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有清晰的定位,憑個人主觀意愿頻繁申請調動的行為是公司所不允許的;
2.各部門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并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
3.跨部門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1)公司有關部門提出調崗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取得調入與調出部門負責人的同意后,由被調動人員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報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2)員工本人提出調崗的,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后,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并報所在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4.跨公司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后,由異動人員原所屬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啟動調動申請流程,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按審批權限審批。
5.調出部門負責人在調職員工正式調動前須確認調職員工工作、相關辦公用品(車輛、電腦、辦公室鑰匙等)是否交接完畢。要求調職員工制作工作交接單,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重點工作經驗積累、詳細的待辦工作項及進度、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工作相關的文件資料等。
6.由財務人員確認調職員工的借支款項、預付款已清算。如未清算則要求員工清算。
7.調出公司綜合管理部確認調動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將員工檔案封好,于2個有效工作日內將員工檔案轉入調入公司綜合管理部。
8.申請調動到特殊工種工作崗位的,需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并在調動申請審批時經綜合管理部和擬調入部門對其進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9.公司各級員工均有責任配合公司的整體需要,無條件接受公司調動指令。各級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在決定做出員工調動時,應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員工個人意愿和所在部門意見。所有人員調動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確保員工在公司內有序、合理流動。
(三)晉升、降職
1.晉升: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提升聘任過程。
2.降職: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降職聘任過程。
3.晉升和降職的審批流程:
(1)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晉升/降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2)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以下人員晉升/降職由部門負責人提報,經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四、離職管理
(一)員工主動離職,須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員工親筆簽名的辭職申請,需部門負責人簽批(原件交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存檔)。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以及同事或親友口頭轉達的辭職申請。
(二)員工被動離職,綜合管理部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時應明確該員工須完成工作交接的時間、要求以及各項離職手續等相關事宜。因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違紀、重大過失等),部門須提交員工違紀犯錯的詳細經過,由證明人和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崗位撤銷、不符合崗位要求、試用期不合格等),部門須提供相應證明。
(三)員工提出離職時,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應與員工進行面談,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離職綜合管理部必須參與離職面談。
(四)確定離職事項后,由員工或部門發起離職流程,由離職單位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應正常工作。
(六)如未經批準即離崗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離職人員有義務離職前需配合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完成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與調職手續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接內容:
1.辦公設備及物品交接:交還所有的公司文件資料、辦公設備及其它辦公物品;
2.工作內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具體工作事項;
3.財務賬目清算:結清公司賬目,歸還個人借款;
4.公司第一負責人、下屬項目公司第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還須離任審計。
5.營銷、投融資等與外部門客戶接觸緊密的崗位員工離職時,所在部門須知會往來客戶,確認無未盡事宜。
(八)如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條款的,員工離職必須約定支付有關費用的時間。
(九)如未辦理離職手續,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公司將保留追究離職員工及聘用公司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十)離職工資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后,與公司其他在職員工的工資同時發放,不另提前線下發放。離職證明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開具。
第七節薪酬福利管理
一、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于本制度。
二、薪酬理念
(一)以崗位定薪:堅持薪酬與崗位價值、經營責任和風險相統一;
(二)以市場定薪:堅持內部公平性與市場競爭性并舉,在統一調控基礎上,適當考慮各城市之間經濟水平、薪資標準的差異性;
(三)以績效定薪:基于對公司業績的貢獻度建立差異化的激勵機制,體現“高貢獻、高回報”的原則;
(四)以能力定薪:同一崗位級別的員工,能力表現不同,薪酬也相應體現差異;對于核心優秀人才,可以突破公司薪酬等級范圍。
三、薪酬級別及薪酬結構
(一)薪酬級別
1.公司對所有崗位價值進行評估,并建立了公司的崗位級別體系。綜合管理部根據各職位的評估結果,評定相應職級,確定相應的薪資等級,并依據任職者能力,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認定相應的薪資等級。
2.公司的薪酬級別與崗位級別一一對應,標準工資的確定依據職位評估的結果。結合公司職級實際情況,崗位薪資等級共分5級,每級分不同薪點。
(二)薪酬構成:員工的總薪酬構成包括標準工資、利潤獎金、福利。
1.標準工資:付薪的基礎是崗位價值,同時參考員工的學歷背景、工作年限、勝任能力等因素綜合決定。
標準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具體參見《標準工資等級表》。
(1)基本工資為員工的固定工資,不參與月度的績效考核。
(2)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節點進度績效獎金。
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節點進度績效獎金為公司根據開發和銷售的項目關鍵性節點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節點進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2.利潤獎金: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年度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本年度利潤獎金的發放額度。
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各下屬項目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的專項激勵在公司獎金池中計提。
3.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以及其他補充企業福利。
四、員工新入職定薪
(一)主要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職級,對同一職級員工根據教育背景、工作經驗、人才市場稀缺情況以及招聘評估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勝任能力等因素確定薪檔。由綜合管理部與部門負責人嚴格按照本薪酬體系的年目標總薪酬標準定級、定檔、定薪,并按入職相關流程審批。
(二)試用期薪資原則上按正式薪資的80%執行。
五、員工崗位變動的薪酬管理
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行業人才供求情況、社會通貨膨脹率、市場年調薪率和政府相關指導意見、員工個人績效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公司批準后執行。
(一)崗位晉升:崗位晉升指崗位往上調整,崗位及職級原則上應逐級晉升。員工崗位晉升時調薪,原則上薪資最高可往上調整2個檔位,調整后新標準不得超過該崗位級別的最大值。
(二)降職降薪:員工因降職導致薪酬調整,由部門提出調薪建議,調整后就近套入相應薪級及檔位。
(三)員工調動:原則上員工平級調動時,統一不調薪。
(四)員工薪資變動生效日期:同一員工一年內原則上調薪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每次薪資調整時間最少間隔6個月。
(五)年度調薪時間:年初調薪,每年1月;年中調薪,每年7月。
六、薪酬發放
(一)標準工資按月發放至員工工資卡中。
1.薪酬的計算周期為每個月的1日至該月的最后一日,并于次月的15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則提前。
2.由員工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由公司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3.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超領時,員工應立即歸還超出額,否則,公司有權在下月發放薪酬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不足時,公司應立即補足該不足部分,或經員工同意,在下月發放薪酬時予以補發。
4.公司員工薪酬的計算公式為:
薪酬=標準工資+補貼-社保/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它應扣款
(二)員工年終利潤獎金
1.年終利潤獎金按在職天數折算,員工一個自然年度內事假或病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減去事假、病假天數折算在職天數。
2.員工在年終利潤獎金發放前離職的,一律不予發放年終獎金。
3.調崗員工的年終利潤獎金由現任職部門及公司核發。
4.以上薪酬及其標準均為稅前薪酬。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定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依法從員工薪酬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激勵獎金的發放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
七、薪資溝通
(一)調薪或獎金分配經審批完成后,各部門負責人需與員工進行一對一溝通,不得委派任何下級主管或員工代行溝通。在薪酬數據未經審批前,不得向員工輸出;但必須在薪資發放前溝通到下屬,以保證時效性。
(二)個人薪酬需嚴格保密,任何薪資知情人員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和談論薪金事宜,一經發現并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者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各類補貼
1.高溫降暑補貼
每年根據國家政策,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于每年的6-10月給予高溫條件下作業的員工(工程一線人員)發放高溫降暑補貼。具體標準為:100元/人/月;
符合享受高溫津貼條件的公司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統一申請,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后隨工資發放。
2.出差補貼
詳細參見公司《出差管理規定》。
3.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崗位給予一定的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九、福利管理
(一)重大節日發放賀禮或過節費
公司每逢佳節(新年開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來臨之際,為表達公司對員工的節日祝賀及慰問,公司將根據經營情況,發放節日禮金或禮物。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
按照國家及地方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繳納社會基本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金,其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全部由公司繳納,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每月代扣代繳。
(三)公積金購買
根據《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公司目前情況,擬定分層級固定基數辦理繳納,繳納比例為玉林市住房公積金要求平均繳費比例10%(最高為12%),計算公式如下:
月實際繳納額度=公司繳納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員工繳存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
1、各層級購買基數如下:
2、往后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員按相應層級基數辦理;
(四)賀儀禮金
在企業服務滿半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以下賀儀禮金
1.結婚賀儀:發放對象為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初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結婚證書(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
2.生育賀儀:員工按國家政策規定生育,首次子女出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小孩出生證(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禮金人民幣500元。
3.奠儀: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五)慰問關懷
1.傷病慰問:員工因病或者工傷住院,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2.生日慰問
為更好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關愛,公司每月為當月生日的員工組織一次生日聚會,并為每位員工發一份生日賀卡及禮品。
3.員工體檢
員工入職時須提交常規體檢報告,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免費體檢一次,按每年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執行。
(六)其它福利
1.免費提供工作餐
工作日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一餐工作餐。
2.員工文體活動
為更好加強公司各部門交流與溝通,增強團隊凝聚力,倡導健康、運動的企業文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一些文體類活動。
3.團建
各部門可定期組織部門團建活動,費用標準為50元/人/月。
第八節考勤與請休假管理
一、適用范圍
(一)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因所從事的工作以及下屬項目公司所在區域的差異,需特殊處理的,則根據當地的勞動法規和實際情況在本制度的框架下進行細化。
二、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對本級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負具體落實執行之責。
公司中高管理層要熟知考勤管理規定,以身作則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督促、管理本部門內員工的出勤及休假,如實反映員工出勤情況,并快速審核本級或本部門內員工的各類請假、休假、外出申請,給予員工準確回復;要對本級或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三、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
1.公司實行7小時標準工時制(適用于行政班),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考勤登記
1.考勤登記要求:除不定時工時制人員外,公司每位員工(含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以上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均需自行、準時打卡簽到,上下班各打一次方為有效,如無打卡記錄亦無相關核銷單視為曠工處理。
2.因公外出者需在外出前在釘釘發起填寫《因公外出》,經直屬領導審批確認后備案至綜合管理部,無審批記錄的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規定
1.遲到、早退:考慮到交通等不可預見的原因,公司允許員工單月遲到累計在十分鐘以內;遲到累計時間在十分鐘以外時:
遲到(早退)時間≤30分鐘,處罰20元;
30分鐘<遲到(早退)時間≤6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
遲到(早退)時間> 6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從第四次起按罰款的2倍扣罰,以此類推。每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當月在遲到/早退罰款外扣除人民幣200元。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約談,綜合管理部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后屢教不改者考慮換崗或者勸退。連續三個月每月遲到5次(含5次)以上直接作降薪或開除處理。
(3)員工因考勤機故障或指紋原因(受傷、脫皮等)無法考勤的,應于當天到崗后及離崗前到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
(4)遇臺風、暴雨、大霧、重大地質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時,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報備總經理請示批準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遲到早退扣款。
2.曠工: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者;未事先書面申請獲得領導同意,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實的;
2)假期已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準的;
3)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拒絕接受任務,消極怠工經教育無效的;
4)因打架、毆斗致傷,拘留逮捕,或由此不能上班的。
(2)曠工處罰:
1)曠工當日無薪,曠工1天按2倍日工資標準給予負激勵;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含),或者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的,按嚴重違紀處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3.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考勤無遲到、曠工、請假扣款或未核銷的漏打卡記錄的,視為全勤。月度全勤員工享受100元的全勤獎勵。
(1)當月正常調休、婚假、陪護假、工傷假、年休假,不影響全勤獎的考評。
(2)凡出現事假、病假、產假假期的,當月取消全勤獎。當月入職或離職員工因出勤不滿全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計算,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領導審批同意后,備案到綜合管理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愿加班,無加班補償。有效加班時間按照實際打卡時間為準。
(3)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入加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不計算加班。加班時間不滿半小時的,不計;超過1小時不滿2小時的,按1.5小時計,滿2小時按2小時計,依此類推。
(4)副總監及以上崗位享受總監級別待遇人員,因屬于高級管理崗位,故不享有加班的福利待遇,但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事假福利。(該事假不影響全勤獎)
(5)投融、營銷享受傭金體系的員工不計入加班。
(6)員工開會、培訓、應酬、出差期間不計加班。
(7)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遲的時間不計加班。
2.加班補償:
(1)平時零星加班以及法定假日、周末加班或因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
(2)加班可獲得同等時間的調休,調休時間最小以1天為單位起計,加班調休需在一年內調休完畢,否則過期作廢,公司不予以補償;
(3)有特別文件規定的部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經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可以采取發放加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加班費計算方法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加班工資后不再享受調休。
四、假期規定
分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補休及年休假。
(一)法定假期
1.公司按照《國家節假日放假辦法》和《勞動法》中的有關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
2.女員工在婦女節(3月8日)可享受公眾假期(工資及全勤獎照發)0.5天,如當天公司組織休閑活動或遇休息日不另補假。
(二)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向綜合管理部門提供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可享受帶薪病假。
2.轉正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超過5天,則按照日工資標準70%進行核算扣減。
3.不能享有上述全薪病假的員工,前5天的病假工資按月基本工資的50%核發,超過5天,則按事假進行核算。
4.病假憑鎮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申請,病假已到期而又未治愈者需再申請,獲準后方可續假。
5.全年病假不能超過2個月,超過2個月的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請假處理,本人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請事假者,必須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闡明原因,經直接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為無薪假期。一次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5天,一年內員工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天。
(四)婚假
1.在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含試用期)員工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適齡結婚者可享有3天全薪婚假。
2.婚假憑《結婚證》申請,需在領取結婚證書一年內(以發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等)不幸亡故,可享有全薪喪假3天。
2.喪假期間全額發假期工資。不再另行核定路程假。
(六)產假、陪護假、哺乳假
1.產假
以上產假憑《準生證》、《出生證》等相關醫院證明申請;
2.男員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陪護假7天(須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休完)。憑《準生證》及《出生證》申請。
3.女員工生育后到小孩一周歲以內,女員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時的哺乳假。
4.產假期間薪金按月基本工資及相應勞動法規核發,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七)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治療和休養期間可以享受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到指定醫院就診,并在8小時內報所在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重大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除將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治療外,要保護好現場。
2.員工請工傷假須提供工傷鑒定書、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病歷、費用發票等明細材料原件。
3.工傷經確認后,具體休假及假期待遇按相關勞動法規執行。
(八)補休
1.加班需事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經直接上級、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確認方可視為加班,并作為補休或加班憑證。員工如對上月加班統計有異議,必須在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提出,否則視為認同。
2.員工申請補休時需憑釘釘加班時間填寫《補休申請表》,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九)年休假
1、員工入職滿一年時,可享受年假,當年的年假計算方法為:(當年開始計算年假的日期至當年底的天數÷當年總天數)×應休年假天數,四舍五入之后即為當年年休假天數,如下表所示:
(1)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若當年未使用完畢,可申請延遲至次年2月28日前,逾期不申請安排的,不得年度累積,視為放棄;
(2)未休年假可以抵扣病假、事假;
2、工齡計算
以員工本人提供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個人所得稅APP任職履歷信息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有效工作年限的文件為準。
3.員工在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有當年的年休假,如在當年已可享有帶薪年休假后,再出現以下情形的,則在下一年度不再給予年休假: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年休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具體時間安排可根據員工的意愿,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領導和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合理安排年休,不能先休假,后補假單。
三、請假流程
(一)請假須提前在釘釘發起調休申請,按流程報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1.假期必須由員工本人申請,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
2.公司及各下屬項目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下的假期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分管領導審核、綜合管理部審批后方可休假。
3.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的假期須向分管領導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二)騙取假期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按嚴重違紀處理。
(三)除法定假期和工傷假外,任何其他類別的假期都需事前向部門申請并獲終審人(或授權人)批準方可休假,緊急情況下(如突發疾病等)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上班時間前電話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獲準后在上班當日第一時間補辦手續。
(四)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補休等需提供相應證明的,申請假期時必須將證明附上,綜合管理部可根據需要核查原件。無法在申請假期時提供的,可在本月上交考勤報表前補交。
(五)假期超過7天(不含)的,原則上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
(六)各類假期均須按獲批準的《假期申請表》上所申請的日期休假。若因特殊原因不需休假時,應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銷假,否則視為已休假。
第九節勞動關系管理
一、勞動合同管理原則
(一)訂立勞動合同將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與員工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
(一)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內容由綜管部征求公司法律顧問意見后統一確定。若因特殊原因(如當地勞動部門鑒定需要)需要修改部分條款的,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各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所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使用、簽訂、保存與續簽等管理工作,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
三、勞動合同初簽
(一)新員工在辦理完入職手續、交齊入職材料當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新入職的總監級及以上人員,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他員工,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對于特殊情況需要約定其他合同期及試用期的,需報綜管部批準后執行。
(二)未畢業的優秀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實習協議》,待其取得畢業證后簽訂《勞動合同》。
(三)滿55周歲的女員工、滿60周歲的男員工愿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簽訂《聘用協議》。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一)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
(二)公司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繼續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書或附件的相關內容:
1.員工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發生改變的;
2.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勞動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3.勞動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公司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跨地區搬遷、公司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作相應變更,由綜合管理部發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按時完成簽訂。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由綜合管理部發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按時完成簽訂。
4.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的,無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應在合同變更中記載崗位、工資變動情況。
6.員工跨公司調動的,應與調入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與原單位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手續;員工跨公司調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勞動合同未履行期限。
五、勞動合同續訂
(一)合同期滿前45天,由綜合管理部發起《勞動合同續簽審批表》,進行內部簽批。意見一致后,提前30天征求員工本人續簽合同意向。
(二)獲準續簽的,由綜合管理部于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向其送達《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勞動者需書面明確表示續簽合同意見,并根據通知書約定的日期,交回綜合管理部。
(三)綜合管理部收到通知書后,雙方續訂勞動合同。員工同意續簽的應最遲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簽手續,超出規定時間內未做出答復的按其不再與公司續簽合同辦理。
(四)因公司原因不予續簽勞動合同人員,公司須說明不再續簽原因,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六、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員工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公司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30日內提出處理意見(試用期內提前3天)。
(二)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3天)送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給員工本人,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決終止勞動合同的;
4.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外部特聘和內部返聘的除外);
5.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但員工在醫療期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合同。
8.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工傷鑒定1-4級)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5-6級),單位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與賠償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賠償相應損失。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須向公司保證不存在與其他任何單位存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若因員工存在與第三方的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或經濟賠償責任的,由員工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管理與保存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各種合同臺賬,辦理并記錄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及終止等具體工作,并負責檢查崗位聘任協議執行情況,協助處理勞動爭議。
(二)公司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文本應至少保存3年。
九、勞動合同爭議
(一)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保障部有關規定和《勞動爭議調解規則》辦理。
(二)因辭退、開除等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自公司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節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目的:為有效地對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維護人事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同時為更有效地規避和控制企業勞動用工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二)歸檔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的個人檔案(入職檔案、培訓檔案、績效管理檔案、離職檔案)、統計資料、勞動工資、人事任免通告、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二、檔案管理員職責
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員工人事檔案,收集、鑒別和整理人事檔案資料,保證公司所有員工的檔案原始資料和文件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人事檔案管理內容
(一)員工入職檔案
1、個人簡歷、履歷;
2、員工職位申請表(需確保該表格的完整性,包括申請人簽名、用人部門及綜合管理部初試及復試意見、公司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批簽字);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4、原公司離職證明原件;
5、近半年內區級以上醫院的入職體檢報告原件(含肝功能、胸透、乙肝兩對半);
6、勞動合同、保密合同及其它各類合同、協議;
7、經公司審批完畢的員工異動文件(如:轉正、調動、調薪、晉升、降職等)。
(二)員工培訓檔案
1、培訓通知;2、培訓簽到表;3、培訓總結報告(或考評結果);4、派出培訓審批表;5、員工外派培訓合同;6、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7、員工培訓統計表。
(三)績效管理檔案
將員工績效考核的相關文件資料按月歸檔。
(四)員工離職檔案
員工離職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退休、死亡等情形。
1、員工離職申請表;2、員工離職會簽表:3、員工離職證明(離職員工簽名)。
四、人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一)基礎管理
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2、員工入職前,綜合管理部應對人事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或解聘處理。
3、人事檔案按員工入司時間分類編號存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在檔案袋上填寫各類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袋按員工工號進行順序存放。
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檔案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狀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交綜合管理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5、調動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同時調閱檔案,在其報到一個月內立檔,并按公司檔案管理原則進行編號歸檔。
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文件資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立卷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資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所有歸檔的文件資料須經公司審批蓋章或本人簽字,應在蓋章(含騎縫章)、簽字后歸檔。
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3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保管至該員工離職5年止)。
8、檔案應按編號順序入柜上鎖存放,檔案袋編號應與員工編號(員工工號)一致,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資料入檔交叉,發生錯誤。
(二)檔案的查、借閱
1、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借閱人事檔案,須填寫《借閱人事檔案申請表》,并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任人簽批后方可辦理。
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跨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人事檔案,特殊情況下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批后方可辦理。
3、公司級領導、綜合管理部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4、所有經批準后借閱出去的人事檔案需于借閱的三天之內歸還(特殊情況可延長期限)。對借閱后到期未還者、歸還破損、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5、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時,必須持蓋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6、檔案管理員應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
第十一節薪酬保密管理規定
一、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公司薪酬保密工作,確保員工薪資信息不外泄,維護公司和員工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薪酬保密管理政策
(一)薪酬管理采取保密政策。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在公司內部公開,但對公司設定的各職級薪酬標準、員工個人薪酬標準、員工激勵獎金標準嚴格保密。
(二)綜合管理部負責進行公司整體薪酬政策的宣導。
(三)員工本人薪酬信息,統一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解釋、溝通和管理,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三、薪酬管理內容和責任
(一)員工薪酬管理內容包括:定薪、薪酬調整、薪酬核算、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員工轉正、人事檔案管理以及其他所有涉及薪資數據的文件資料。
(二)薪酬管理責任人是指參與薪資擬定、調整、審核、審批、核算、發放、調閱、保管等薪資作業過程的人員。
四、薪酬保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均負有保守薪酬秘密的義務。員工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談論其他員工的薪資信息或將自己的薪資信息泄露給他人。若員工本人對自己的薪資有疑異,可直接咨詢綜合管理部負責人。
(二)各薪酬管理責任人,對所接觸的薪酬數據及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三)公司總經理、綜合管理部及財務管理部等相關薪酬責任人,除知曉所管轄范圍的員工薪資信息外,不得越權向公司相關部門或人員詢問其他人員的薪資信息。
(四)其他因工作原因了解到員工薪資信息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或者向綜合管理、財務管理部門打探工作事項范圍外人員的薪資信息。
(五)所有薪酬管理責任人,必須簽訂保密協議。
五、薪酬保密操作細則
(一)凡涉及員工薪資的文件資料,如《職位申請表》、《勞動合同》、《職級調整審批表》、《員工異動表》等,須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進行簽字確定的,一律不得體現薪酬,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字確定后,方由人事經理填上薪酬。
(二)凡涉及員工薪資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如員工定薪、員工薪酬調整、人事報表制作、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員工轉正、人事檔案管理等,以及其他涉及員工薪酬的文件,公司統一由人事經理(或指定的專人)負責跟進處理以及歸檔保管。
(三)綜合管理部和財務管理部相關薪酬責任人,在制作薪資報表時,不允許其他人員旁觀。離開桌位時,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必須放進抽屜收妥,以免他人翻閱,并關閉打開的電腦文檔。
(四)所有涉及薪酬數據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文檔必須放抽屜加鎖,以防泄密。
(五)相關薪酬責任人呈報薪酬報表或涉及薪資的文件給上級領導審批,必須以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六)員工對薪酬如有疑問,須向綜合管理部或財務部查詢具體薪資情況時,綜合管理部或財務部相關人員只允許提供其個人薪酬情況,與其無關的薪酬情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七)相關薪酬責任人離職或調動工作時,在其辦妥交接手續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刪除其電腦里所有涉及薪酬的電子文檔;其他文件資料應及時進行清理或移交給接替的薪酬責任人。
六、處罰措施
(一)薪酬責任人員違反薪酬保密規定的,一經查實,按簽定的《保密協議》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即時辭退且不獲任何經濟補償。
(二)其他員工如有下述行為:打聽、議論、攀比薪酬,向他人透露本人薪酬信息、泄露公司或員工薪酬信息等,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其當月薪酬、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系且不獲任何經濟補償等處罰。
第十二節老帶新傳幫帶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目的:為適應公司人才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新員工的開發和管理,引導幫助新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設計,激發新員工立足崗位成才的積極性,同時培養老員工業務理論水平和培訓能力,創造競爭好學氛圍,公司特制定“老帶新傳幫帶”管理制度。
(二)定義:“老帶新傳幫帶”是各部門入職較早員工對剛入職員工、經驗豐富員工對經驗相對欠缺員工等各種情況下的員工之間關于文化知識、工作技能、經驗經歷等方面的指導和交流。
(三)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公司領導、部門總監,是“老帶新傳幫帶”的直接督導及實施者。
二、組織實施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老帶新傳幫帶”工作的統籌安排部署,定期對所屬各下屬項目公司傳幫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二)各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老帶新傳幫帶”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老帶新傳幫帶”師傅需具備的條件
(一)“老帶新傳幫帶”師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認同企業價值觀,嚴于律己,為人公道正派且樂于助人;
2、熟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理論水平;
3、具備較強的業務技能和工作能力,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閱歷;
4、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工作熱情高,溝通能力好;
5、對曾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或受公司其他嘉獎的人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適合繼續做新員工傳幫帶師傅:
1、被發現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
2、發現新員工有違規違紀行為時不及時勸阻、說服教育;
3、對新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隱瞞不報,甚至相互包庇;
4、在新員工中散布有損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團結穩定的謠言;
5、違反其他公司規定,給新員工帶來負面影響的。
四、傳幫帶內容
(一)企業文化
1、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及公司員工,安排相應的辦公位置及辦公用品,帶領參觀并介紹公司組織架構和各部門分布,入職當天與新員工在食堂共進午餐/晚餐;
2、向新員工介紹及解釋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指導新員工操作相關辦公系統,加快新員工對公司管理模式的融入速度。
(二)工作指導
1、指導新員工掌握本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對接人及對接方式,并適當進行日常工作的優化和新員工的問題答疑;
2、遵循指導五部曲:師傅做給徒弟看→師傅徒弟合做→師傅看著徒弟做→師傅糾正徒弟做→師傅要求徒弟重復做,并在指導過程中傳授自身心得;
3、定時查看新員工的“月工作總結”(詳見附件一),對完成較好和有進步的地方予以肯定和表揚,對薄弱點進行評估、指導,并給出學習方向,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
4、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加強新員工技能類、管理類、業務類培訓輔導工作。
(三)工作、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其他問題
1、傳幫帶師傅要與新員工在工作、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及問題進行溝通,幫助新員工解決問題,主動關心和鼓勵新員工,做好新員工的“一對一面談”工作;
2、了解新員工對于公司及部門管理制度、人員評價等方面的意見;
3、傳幫帶師傅要關注其他人員對新員工的反饋,及時了解新員工的思想變化及生活狀態,必要時給予力所能及的人文(或物質)關懷,所獲取到的信息除了與新員工溝通外,也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綜合管理部予以反饋。
五、“老帶新傳幫帶”實施程序
(一)綜合管理部應提前將新到員工情況和相關資料告知相應用人部門,方便用人部門做好老帶新傳幫帶準備;
(二)新員工入職,原則上其直接上級即為傳幫帶師傅,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協助該師傅做好新員工的“老帶新傳幫帶”工作;直接上級所帶下屬較多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員工作為新入職員工的傳幫帶師傅,如符合以上“老帶新傳幫帶”師傅條件的老員工,也可自我申報;
(三)通過自我申報及部門統籌安排,并征得擬結為師徒關系雙方同意后,通過協議形式確定員工“老帶新傳幫帶”關系;
(四)員工到崗當天部門負責人即需安排傳幫帶師傅幫帶新員工,并將新員工傳幫帶師徒名單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可隨機抽查傳幫帶內容及執行情況;
(五)綜合管理部建立完善的員工“老帶新傳幫帶”記錄表,傳幫帶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存檔,并對新員工進行傳幫帶活動考核,新員工考核成績的優劣也將作為傳幫帶師傅日后評優、加薪及晉升的依據。
七、傳幫帶獎懲辦法
(一)傳幫帶周期為1-3個月,視員工的試用期長短而定。
(二)公司鼓勵員工之間相互協調幫助,同時對于傳幫帶師傅給予一定的績效獎勵。
(三)新員工在規定周期內轉正的,轉正當月給予傳幫帶師傅績效2分獎勵。
(四)新員工在規定周期內不能轉正(因不可抗拒其他因素導致不能正常轉正的除外),傳幫帶師傅則取消上述獎勵。
(五)傳幫帶師傅可優先參加公司年度評優評先活動。
八、附則
一、對于本制度未盡事宜,公司將另文規定,待下次修訂時進行補充。
二、本制度各條款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手冊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致力于達成以下目標:
1、構筑先進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養和開發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
2、保持公司內部各機構在人力資源制度和程序的統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資源系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標準。
3、保證各項人事規章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二、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本手冊,以此規范和指導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制訂及實施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門。
四、本手冊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人力資源部熱忱歡迎員工和各分支機構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章人力資源部的工作職責
一、核心職能: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選拔、配置、開發、考核和培養公司所需的各類人才,制訂并實施各項薪酬福利政策及員工職業生涯計劃,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對公司持續長久發展負責。
二、工作職責:
1、制度建設與管理
A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B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級人事管理權限與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C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各機構年度人員編制計劃;
D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E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2、機構管理
A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分支機構選點調研、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C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D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E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B公司后備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C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D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E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數據分統計及分析;
F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訂并監控公司系統薪酬成本的預算;
B核定、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C制訂公司員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實施。
5、培訓發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B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教育培訓工作;
C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出國)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D制訂公司年度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并進行管理和使用;
E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和培訓課程。
6、其他工作
A制訂公司員工手冊;
B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C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系;
D聯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標
1、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步驟
A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工作發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于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 (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公司(部門)顧問,行政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E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F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2)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執行。
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周期。每一職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后,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周期。
4)招聘步驟
A材料收集渠道:
B內部的調整、推薦
C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D參加招聘會
E報紙雜志刊登招聘廣告
F網絡信息發布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后,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
A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B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a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
b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后,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專業技能、心理測評(有必要時可進行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測試。
c基本測試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經二至三次面談后,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錄),并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e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C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并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D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并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E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1)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公司正式員工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所有員工的錄入均需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2)聘用步驟
A擬來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準。
B檔案轉移手續
a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系轉移至公司或者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b如員工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系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C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
四、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制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布通知。
2、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并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注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聯系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并給予紀念品。
C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并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
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第四章新員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標:
1、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員工被錄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時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員工形成了工作態度、工作習慣,并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
2、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1、為使新員工了解公司,認同公司,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同時也為加強對新進員工的考核,保證招聘質量,特制定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2、新員工指導人制度的制訂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執行部門是用人部門。具體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導員。
3、新員工報到后,由部門負責人為其安排指導人,指導人原則上為員工的部門組長以上人員,也可以為司齡2年以上的其他員工。
4、指導人職責:
1)對新員工進行工作安排與具體工作指導;
2)對新員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幫助,使之盡快消減陌生感,讓他們在試用期中發揮最大的潛能;
3)對新員工的思想狀態進行跟蹤,并對之進行公司入司培訓及公司企業文化方面的宣導;
4)對新員工進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質、工作進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對新員工的情況向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饋;
6)對新員工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提出決定性意見。
5、由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指導人指導效果進行考核。
一、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進入前
1、應聘人員的《錄用決定》由總經理簽署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報到。
2、新員工報到日,人力資源部根據《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見附錄1)為其辦理相關事項。
3、由其所在部門直接負責人確認其座位,部門經理確認其職位。
4、通知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1寸彩照2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辦公室在新員工入職一周內為其準備好公司工號牌、郵箱地址。
6、員工所在部門為其確定導師,在入職當天和入職培訓中介紹。
二、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履歷表》(附錄2)。
2、發放《員工手冊》及《新員工入職告知書》(附錄3),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了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與新員工簽署《勞動合同》。
5、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6、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7、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經理。
8、更新員工通訊錄。
三、由部門辦理部分
1、人力資源部帶新員工到部門后,由部門安排參觀部門,并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2、由直接經理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3、部門應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并表示歡迎。
四、入職培訓
1、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新員工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公司各項制度、業務基礎知識知識等。
2、不定期舉行由公司管理層進行的企業發展歷程、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與關系等方面的培訓。
五、滿月跟進
新員工入職滿一個月左右時,由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跟進。形式:面談。內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經理對其工作的評價;新員工對工作、直接經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體見:《滿月跟進記錄》(附錄4)
六、轉正評估
新員工工作滿三個月時,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詳見轉正考核流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獎勵和懲罰是規范員工行為的有效杠桿,是激勵員工的基本手段。為鼓勵員工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進公司品牌形象和經濟效益的進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獎罰制度:
一、獎勵
符合下例情況之一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1、對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業主表揚,創造優異成績者。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4、為保護國家、公司財產,以及業主生命財產者。
5、積極提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厲行節約,降低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數額較大者。
二、處罰
(一)警告:
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口頭警告適用于輕度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書面警告適用于較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分為《過失通知單》、《警告通知書》兩種。《警告通知書》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書后》,再有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者,將視情況給予除名處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給予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二)降級、降職、撤職
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低工薪等級的處分,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職、撤職處分。降薪、降職、撤職處分以人力資源部發文為準。
對半年、年終考核不合格者,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視情況給予降級、降職、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處理。
(三)輕微過失
凡屬下列過失之一者,將受到批評、口頭警告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遲到、早退者。
4、當值時間短暫脫崗、睡崗、吃東西、閑逛、半私事者。
5、隨地吐談、亂丟煙頭、紙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員于員工宿舍者。
8、違反公司其他規定情節輕微者。
(四)嚴重過失: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降級、降職、撤職或除名等處理。
1、擅離工作崗位兩次以上,一個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無故礦工者。
3、向業主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者。
4、因不禮貌引起與人爭辯者。
5、吵鬧、粗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公司安全者。
6、酗酒、賭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單據、假證明者。
8、拾遺不報者。
9、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聲譽者。
11、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
(五)解除勞動合同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給予補償。
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者。
2、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打架者。
3、偷竊公司或他人財務情節嚴重者。
4、蓄意破壞、損壞公物或業主之物品者。
5、道德敗壞,亂男女關系者。
6、組織及扇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者。
7、傳播淫穢書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劑者。
9、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者。
10、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情節較嚴重者。
11、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者。
12、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職使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者。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者。
1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
三、獎罰權限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薪金標準由上級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及除名(辭退)由所在單位提議或由人力資源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提名,按有關管理權限審批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2、作業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由所在單位提名,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實施。
3、其他獎罰由所在單位根據財務制度提議,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4、以上獎罰結合員工考核和薪金調整制度嚴格執行。
五、自動離職: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可視其為自動離職。公司可在不通知員工本人的情況下不保留其勞動關系,并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1、員工請(休)假期滿,不按時報到銷假,超過假期5天以上。
2、員工在未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外兼職或與其他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況下,無故缺勤3天以上。
4、員工一年內累積事假達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條款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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