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

時間:2025-12-28 03:13:35 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優選(15篇)

  在現在社會,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盡職調查報告優選(15篇)

盡職調查報告1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于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復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并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盡職調查報告2

  項目信托盡職調查操作要點

  1、信托項目盡職調查——是資管專業人士按照實證、審慎、專業的要求,遵循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書面審驗和實地考察等方法,對已經或即將獲準立項的信托項目進行全面調查,并據此形成關于信托項目的盡調報告的過程。

  標準及要求:如實反映信托項目狀況;能有效識別、防范和控制風險

  論證:通過定量分析、定性研究論證信托項目的可行性及操作模式

  風險:充分揭示信托項目的風險、瑕疵、特點和對策

  利益:重視調查信托項目中其他權利主體與信托公司間的利益沖突,并充分重視時點償付問題

  記錄:建立盡職調查的工作底稿制度,制定信托項目盡職調查的臺帳

  報告:根據事實制作專業的信托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盡職調查報告

  報告要求

  A、符合論證邏輯和思維習慣,力求真實、客觀、周全

  B、獨立

  C、格式規范

  D、文字表述書面化、專業化、客觀化

  E、信息充分性——充分調研、充分分析、充分揭示

  F、專業嚴謹性——定量分析、定性研究、其他方法

  G、責任性——聲明與保證

  金融監管要求:

  A、《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九條: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事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風險評估、有無關聯方交易等事項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B、《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第五條:私人股權投資信托風險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目標企業的投資立項;2、目標企業的實地盡職調查;3、投資決策流程及限額管理;4、目標企業的投資實施;5、目標企業管理;6、目標企業股權退出機制

  C、《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第九條:應對擬投資對象的發展前景、公司治理、股權結構、管理團隊、資產情況、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法律風險等展開盡職調查

  D、《關于加強信托哦公司房地產、證券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盡職調查,深入了解房地產企業的資質、財務狀況、信用狀況、以往開發經歷、以及房地產項目的資本金、“四證”、開發前景等情況,確保房地產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可行性;

  盡職調查關鍵點:信托資金擬投項目的可行性

  A、項目概況——地點、規模、類型

  B、市場分析

  C、行業狀況——產業政策、產業體制、行業前景等

  D、項目主要產品情況和盈利模式

  E、項目投入產出分析,包括投資回收期

  F、項目敏感性分析

  G、可行性研究結論

  盡職調查核心工作:

  A、找到項目現金流主線

  B、發現融資方風險關鍵

  基于項目特點及交易結構的盡職調查方法

  1、項目特點與盈利模式

  2、交易對手及其核心層

  3、現金流及還款來源

  4、風險評估及防控體系

  信托項目盡調主要內容

  1基本內容:

  A、項目基本情況

  B、項目可行性

  C、信托產品設計方案可行性

  D、關聯方交易情況

  E、盡職調查結論

  2、關鍵內容

  A、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B、公司業務能力調查

  C、內控制度調查

  D、財務狀況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或有事項調查

  信托投融資的盡職調查路徑

  1、項目特點

  2、交易對手

  3、還款來源

  4、風險評估

  信托投融資的盡職調查方法

  1、文件審核

  2、現場核查

  3、發函詢證

  4、憑證審驗

  5、網絡調查

  6、詢問訪談

  7、中介評估

  8、專家意見

  9、比較分析

  10、其他方法

  一、項目特點與盈利模式

  1、產業價值鏈定位:企業處于什么樣的產業鏈中,在這個鏈條中處于何種地位,企業結合

  自身的資源條件和發展戰略應如何定位

  2、盈利模式設計(收入來源、收入分配):企業從哪里獲得收入,獲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幾

  種,這些收入以何種形式和比例在產業鏈中分配,企業是否對這種分配有話語權

  3、業務模式:企業向客戶提供什么樣的價值和利益

  4、渠道模式:企業如何向客戶傳遞業務和價值

  5、組織模式:企業如何建立先進的管理控制模型

  對應的須調查以下內容:

  1、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2、公司產品營銷情況

  3、公司主要產品行業地位及產品的市場前景

  4、公司主要產品的技術優勢及研發能力

  5、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

  6、公司業績

  7、項目報批情況

  二、交易對手及其核心層

  1、信托關系人包括信托資金使用人(或借款人)、信托資金運用擔保人(或抵押人、質押

  人、保證人)、信托事務轉委托管理人(或服務商)等

  2、實際控制人情況

  3、公司設立情況

  4、公司股權情況

  5、公司業務經營的合規情況

  6、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建設和日常執行情況

  7、公司內控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

  三、現金流及還款來源

  1、盈利能力情況

  2、支付能力情況

  3、應收賬款情況

  4、存貨情況

  5、負債情況

  6、公司收入、成本、費用的配比性

  7、稅收、財政優惠政策對收入的影響

  8、公司的關聯方、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情況

  9、或有事項——對外擔保、未決訴訟或仲裁、應收賬款質押借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四、風險評估及防控體系

  1、項目風險分析:風險種類、主要風險因素及其發生條件、發生概率、可能損失、壓力測

  試、敏感分析。

  2、合規風險及控制措施

  3、信用風險及控制措施

  4、市場風險及控制措施

  5、流動風險及控制措施

  6、操作風險及控制措施

  7、營銷風險及控制措施

  8、受托管理機制及風險防控措施

盡職調查報告3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并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于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并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4

  一、盡職調查目標

  1、弄清楚兼并或控制目標公司對收購方的股東來說是否具有長期的利益;

  2、了解目標公司價值如何;

  3、判斷收購方是否有能力進行此次收購。

  二、盡職調查范圍及內容

  (一)盡職調查基本內容

  1、深入了解并購雙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稱,公司可以合法存續的期間。通過閱讀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會議記錄了解是否有與國家或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內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經營活動的條款。即首先確認公司是否是一個合法的法人組織,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多大,以確定準備收購的是一家可以合法正常經營什么業務的公司及并購雙方的大致業務對接性。

  2、了解并購雙方擁有和發行各種股份(普通股、優先股或可轉債等)的全部歷史和現狀。即深入了解并購雙方股權結構的演化情況,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發行、轉讓、注銷及交易的全過程,清楚地了解公司在發行股票的過程中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并確定并購方在持有多少目標公司股份時就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該公司了,或持有多少股就可以擁有公司多大的控股權了。

  3、通過了解并購雙方公司章程和會議記錄,看看是否規定了公司股權交易的特別條款、公司董事選舉或改選的特別規定、公司控制權轉移方面的特別條款,看看是否存在股權交易的優先順序規定、限制特定證券發行的條款、限制發債的條款、反接管的條款,這包括收購時是否需要對公司董事、高管進行高額補償,確定收購公司、轉移公司的控制權所需要的條件,以防備在收購中遇到限制收購股權、不準利用被收購公司資產融資及各項反收購措施的抵抗;

  4、通過閱讀并購雙方公司董事會的會議記錄及相關的文件,了解公司是否做過重大風險的經營決策,公司是否有較重大的法律訴訟在身,以便為盡職調查時的財務情況調查和法律情況調查做準備;

  5、并購雙方的下屬公司、子公司、在海外經營機構的有關文件,公司及所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圖,公司及所屬機構與其他公司簽署的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所有權、控制權、優先購買權等方面的協議,最近數年公司的主要公告等。以深入了解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有關情況;知道公司的組織結構,清楚在進一步的盡職調查中針對什么問題去找什么部門;并找出公司對外簽署的協議和董事會的決議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并購風險。

  (二)反映并購雙方行業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所處的宏觀大環境,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和前景,市場的規模、整合度,公司與其競爭對手的各自特點和所占市場份額,今后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影響?

  2)行業整體是否處于上升期或是衰退期?

  3)技術變革是否有可能使行業不復存在?

  4)是否有新的內資或外資的競爭對手進入從而帶來更好的產品或引發價格戰?

  5)公司是否有區別于競爭對手的優勢?

  6)公司的市場份額是否有下滑趨勢

  3、資料搜索指南

  1)行業年鑒、期刋

  2)行業協會網站

  3)市場調研顧問報告

  4)公司文件中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5)分析師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6)可比公司招股書、招債書或定期報告中對行業和競爭的描述

  7)新聞檢索

  (三)反映并購雙方業務發展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業務和運營的各主要方面,從側面驗證公司的優勢和不足以及公司發展戰略的有效性,對兼并收購后所能產生的收入和成本等方面協同效應作估計。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董事會記錄和決議中對過往成績和失誤的分析和對發展戰略的決策性意見

  2)分銷商、客戶的集中度是否過高?

  3)產品單價是否下滑嚴重?

  4)新產品是否曾不斷成功推出?

  5)供應商的集中度和依賴度是否過高?

  6)與分銷商和供應商在價值鏈中所處的談判地位是否在削弱?

  7)生產制造是否有安全隱患,是否符合投資方當地的安全要求?

  8)生產產能是否存在瓶頸而需立即擴建?

  9)是否需要動遷?

  10)預期有哪些新產品在近期上市?

  11)對行業特殊領域如技術先進性、房地產凈資產值等需要專業顧問評估意見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提供的內部資料

  2)公司的網站、管理層報告、招股書、招債書、定期報告和公告

  3)分析師、評級機構對于公司的分析報告

  (四)反映并購雙方財務信息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財務預測的基礎假設,確保公司的作為估值基礎的預測的合理性和在近期和遠期的可實現性;確認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理解生成財務報表背后的內控機制、報告機制、會計假設和估計,對歷史財務報表作趨勢分析,對公司的稅務合規性進行確認。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的經營業績(包括重大虧損或高額盈利)情況,虧損(如有)的原因是什么?

  2)公司未來的經營方向;

  3)根據近期計劃或規劃進行的投資項目可能對公司的控制權、資金、債務等方面造成哪些負面影響?

  4)近期是否曾更換審計師?審計師報告是否有保留意見?審計內容中對管理層的建議內容是否較長且指出內控的許多不足?

  5)會計政策是否與投資方所在國有很大出入?

  6)對壞帳等的會計估計是否過于樂觀和寬松?

  7)存貨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8)歷史財務數據同期比較變化的.原因和業務上的推動因素?

  9)按產品或地域分的分部會計報表分析

  10)按產品或地域分的銷量和單價、毛利、促銷費用、管理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研發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付帳款周轉率、資本開支占收入比例等比較分析

  11)擔保訴訟等或有負債的詳細分析,包括公司與子公司各項擔保、保單、委托理財等協議造成或有負債的潛在影響分析;如果是外債,還需對國別風險及匯率風險進行分析;

  12)目前的稅收優惠是否在兼并收購后還能延續?公司歷史賦稅是否合規?避稅操作是否合法?

  13)企業是否已對主要資產投保?

  14)土地使用證、房產權證是否完備?

  3、資料搜索指南

  1)歷史財務報表及附注

  2)對歷史業績的管理層分析與討論

  3)公司提供的未來5–10年的財務預測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

  5)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6)財務報表及附注

  7)會計師對管理層的建議書

  8)獨立會計師盡職調查報告

  9)可比公司對其財務業績的管理層分析和討論

  (五)反映并購雙方法律和監管環境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確保公司依法成立并擁有經營其業務的營業執照,找出任何實際的和潛在的法律訴訟;理解公司所處的政治和監管環境,理解兼并收購所涉及的審批程序,以便及早開展游說工作、獲得支持、降低獲準審批的不確定性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法律

  1)營業執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時進行年檢?

  2)所有權結構是否明確?(上市公司)股權是否已抵押或質押?

  3)主要合同是否合規?是否有特殊性條款會對公司兼并收購后造成不利?續簽有何條件?

  4)公司、子公司相關法律協議可能帶來的風險;

  5)公司成立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審查批準?

  6)是否有任何產品責任、知識產權、勞資關系等方面的訴訟或訴訟威脅

  7)將來法律法規的發展趨勢對公司產生什么影響?

  (2)監管

  1)有哪些政府部門會對公司有管轄權?

  2)各政府部門之間如何協調?

  3)是否有對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新法規或條例出臺?例如對產品定價的限制,對反壟斷的審閱要求,對資產充足率的底限

  4)公司需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是否有普遍服務義務?

  5)公司、子公司及海外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司法程序?公司的董事會與高管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的司法程序?并判斷這類或有訴訟會對公司及此次并購交易造成何種影響及帶來的風險。

  3、資料檢索指南

  1)公司章程股東協議

  2)董事會記錄和決議

  3)主要合同(采購、銷售、管理層、關聯交易)

  4)訴訟文件

  5)知識產權文件

  6)新聞檢索

  7)公司工商登記檢索

  8)相關法律、法規

  9)行業管理條例

  10)產業政策

  11)政府鼓勵或限制的措施

  (六)反映并購雙方人事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目前的人事制度、人力資源結構,確保沒有對社保機構拖欠員工福利,提前為兼并收購帶來的人事變動做好準備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兼并收購后對目前管理層的安置?

  2)是否需要簽非競爭承諾?

  3)對管理層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是否有效?能否留住人才?

  4)員工的工資水平在行業中是否有競爭力?

  5)員工的離職率是否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6)是否存在人員過剩?

  7)員工合約中對于裁員有何賠償要求?

  8)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是否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

  3、資料搜索指南

  1)組織結構圖

  2)人事制度手冊

  3)管理層簡歷

  4)公司提供的人事工作報告

  (七)反映并購交易事項的專門內容

  1、目的

  深入了解該次并購的方案內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融資(如有)擔保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并購交易及所需要件的合法、完備,確保該并購交易不會因為缺少有權部門的批準而被最終撤銷。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對收購兼并的審批程序如何?確保獲得各審批程序的所需批文;

  2)此次并購是否涉及違反反壟斷法?

  3)此次并購如涉及國有資產,是否具有相應國資管理部門的批準?

  4)為并購融資(如有)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是否充分和有效?

  5)此次并購交易的方案(如有)是否合理、可行,如該方案為并購方提供,了解其意圖并對其可行性進行分析。

  3、資料搜索指南

  1)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4)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

  (八)反映公司環保情況的專門內容

  1、目的

  評估公司所面臨的環保問題,確保公司沒有違反環保條例,確保公司不會受環保問題導致的訴訟(清理環保問題的成本可能是極其昂貴的,可能會導致公司的名譽損失,也可能導致歇業的嚴重后果)。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是否曾受到違規通知和處罰?

  2)現場走訪參觀時觀察對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是否與操作規章一致?

  3)是否接到有環保方面的訴訟?

  4)排污費是否安期支付

  5)今后環保方面的法規的立法趨勢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排污的許可證

  2)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處理報告

  3)土壤、地下水檢測化驗報告

  4)環境評估顧問實地檢測報告

  三、盡職調查清單

  (一)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的執照與章程;

  2)說明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公司由成立迄今的主要歷史及發展,包括主要活動、營運業務方法的主要變動。

  2、公司所有權

  1)公司詳細的股權結構圖;

  2)自成立以來所有關于股本變化以及股份轉讓的細節,包括公司之成立進程及自公司成立以后的合并、收購、分拆活動或重組之所有文件及資料(包括交易對方的名稱,股權轉讓的價格);

  3)公司下屬控股和參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圖,并說明公司持有主要控、參股公司(持股權>5%)成員股權的歷次變動情況,主要控、參股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主要控、參股公司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職能部門

  1)公司的職能部門結構圖,并簡要說明各部門職能

  4、公司業務

  1)公司主要業務情況,包括生產線的簡要描述;主營業務及非主營業務收入及利潤結構情況;

  2)過去三年內及未來三年有關公司的業務報告、分析及預測(如擴充及改善服務、研發、提升技術);

  3)公司對其產品在未來三年至五年間的需求預測;

  4)公司的主要產品及即將開發的新產品;

  5)說明公司各主要產品的生產程序,提供公司產品曾獲得的任何國家級、本地或省級獎項(如有),以及公司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持有的任何政府的批文;

  6)列出主要競爭對手清單,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主要競爭者及競爭狀況,說明公司和其他主要競爭者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以及所采取或擬采取的保持或改善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策略及計劃;

  7)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業務或公司(包括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任何其他大股東、高管所控、參股的其他公司有沒有利益沖突或競爭?如有,請列明;

  8)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有無關聯交易,如有,請按照經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情況列明,并簡要分析這些關聯交易對公司主要業務、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影響;

  9)公司及主要控、參股公司所面對的業務、投資或外匯(如有)限、管制以及準入門檻。

  (二)財務信息

  1、財務會計

  1)公司近3年的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2)公司最新一期的內部財務報表;

  3)公司當前的內部預算、經營計劃與預測、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的戰略性計劃或相關內容的報告;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并說明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5)公司成立以來股份發行情況及收購者的出價情況的文檔;

  6)近3年負責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或內部審計人員出具的針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方法或程序的管理建議書或報告,以及公司對此回應的報告。

  2、稅務

  1)列明過去五年,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的資產/公司的各種稅項、關稅,以及適用于公司的稅項種類、稅率及款額;

  2)如有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資產/公司的稅務優惠/補貼等,請提供有關法規、政策及政府批文;

  3)影響公司的稅務條例;

  4)公司納稅的有關憑證或文檔,稅務當局對公司納稅情況的評價意見;

  5)任何欠稅,如有,請說明欠稅稅種、金額和欠稅原因。

  (三)經營協議

  1)公司所有借款(包括銀行信用額度)、擔保、其他財務安排或與之相關的有價證券的協議或文件;

  2)參股公司或合營公司的借款、擔保等情況的協議或文件;

  3)近5年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重要函件;

  4)公司或股東與任一方簽署的有關證券的任何協議,包括股票、債券、期權等的發行、認購、擔保方面的協議;

  5)公司簽署的任何合資、合營、管理、經營或咨詢協議;

  6)公司近5年簽署的所有財產剝離或收購的協議及相關文件;

  7)公司的主要客戶名單、與其簽署的合同副本、公司的所有分銷協議、重要的銷售合同、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供應商名單及供貨合同;

  8)公司擁有或租入的主要財產清單,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清單及狀況;

  9)公司重要的保險單一覽表、近3年顧客投訴的記錄、近5年的研究開發報告;

  10)其他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文件。

  (四)人事管理

  1)公司的人事制度手冊或人事管理辦法;

  2)公司員工清單,并說明員工人數、結構(可按級別、部門、學歷、年齡、合同性質等分別說明);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與履歷介紹,包括職責、學歷、工作經驗、在公司的職位及在集團工作年數等資料;

  4)公司作為締約方簽署的所有雇傭協議、續聘協議、集體議價協議;

  5)公司與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各項工資、福利、期權和補償性協議

  6)公司簽署的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現有福利和期權性質的福利;

  7)近5年內勞資糾紛一覽表(如有)

  (五)行政規章與環保

  1、行政規章

  1)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的證書、執照等;

  2)近5年公司與各級政府之間涉及行政事務、規章制度的過往函件、報告或記錄

  2、環保

  1)與公司環保事項有關的各種文件、報告、污染或受污染情況的記錄和處理結果的報告或記錄,包括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擁有及租賃的房地產在內的所有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及其設計和被批準使用年限的文件,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對外簽署的涉及環保之所有合同、意向書、承諾書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讓、轉讓、出租或出借排污設施之合同及意向書,與他人簽訂之環保諒解協議、備忘錄;

  2)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歷年來繳納排污及其他一切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費用之證明或者憑證。

  (六)法律事項

  1、所有影響公司、公司的高管或董事的重要法律訴訟、判決、行政復議、政府調查或問詢事項的一覽表;

  2、公司在法律方面正在或潛在的訴訟、行政復議、仲裁等事項的一覽表;

  3、近3年公司聘請的律師就公司的業務、人員卷入的重大訴訟案件向有關各方發出的信函;

  (七)并購交易事項

  1、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并購交易在有權部門的批準手續尚未完成的,申請貸款時可暫不提供,但應提供辦理進展情況說明;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涉及并購交易的有關文件,包括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等。

  4、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八)其他重要信息

  1、由公司自身、投資銀行、商業銀行、注冊會計師、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專家、政府有關機構出具的各類報告

  2、近3年新聞媒體對公司的有關報道

  3、其他對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5

  按照律師工作方案,我們對目標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陽開發區管委會,南明區房屋管理局等部門查閱了目標公司(貴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檔案材料,房屋產權登記材料;到目標公司進行實地考察,并與目標公司股東、高管人員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律師審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標公司章程、歷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檔案材料

  2、歷次股東會決議;

  3、歷次股東出資、增資驗資報告;

  4、目標公司20xx年5月財務報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

  6、房屋產權證、機動車產權證;

  7、員工勞動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

  9、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聲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權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11、目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區工商局出具的《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

  一、關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

  目標公司名稱曾先后做過三次變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時,其名稱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變更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稱變更為“貴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現在使用的名稱。

  由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導致其房屋產權證、機動車輛產權證等證件上產權人的名稱與目標公司的名稱不一致,但這并不會對目標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構成法律障礙。

  二、關于目標公司股東變更的沿革:

  股權轉讓的主體是股東,而目標公司的股東從設立之初到現在曾做過以下5次變更:

  (一)、目標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0日,注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當時公司有2名股東:

  貴州某某集團有限公司,投資8.4萬元人民幣,占84%股份;宋某,投資1.6萬元人民幣,占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進行股權轉讓和增加注冊資本。

  貴州某某集團公司將其持有的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宋某某(16%)

  原股東不再持有公司股權,3名新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冊資本由10萬元增加至30萬元,增資部分由3名股東按持股比例繳付出資。

  (三)、20xx年10月15日,股東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股東王某、何某,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孫某(50%),注冊資本增至300萬元人民幣。增資270萬元,由何某、孫某分別出自135萬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xx年6月12日,孫某將其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轉讓給何某。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增至500萬元,增資200萬元由何某、田某分別投資,持股比例分別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標公司的股東仍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說,目標公司現在的股東是:何某、田某,只有他們才有權與貴研究所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

  三、關于股權轉讓方所轉讓的股權

  從工商登記材料看,上述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沒有進行質押,其對外轉讓不存在權利瑕疵。

  經與轉讓方溝通,其稱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等股權轉讓限制,并承諾和保證一旦所轉讓的股權存在上述強制措施或限制,則應無條件賠償股權受讓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關于目標公司股東出資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經查,目標公司股東的各次出資、增資,均采取現金出資方式,驗資報告顯示現金出資已全部到賬,不存在瑕疵。

  五、關于目標公司的章程、合同對股權轉讓的限制

  章程、合同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不存在特別限制約定。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的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學研究所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關于目標公司的資產

  目標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機動車和其他辦公設施、對外投資、其他應收款和貨幣資金。

  (一)、房屋

  1、目標公司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產權證,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貴陽市支行,抵押情況如下: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130.17平米,權利價值48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202.54平米,權利價值73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

  經向南明區房管局進一步調查取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均為目標公司所有;除上述兩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機動車輛

  目標公司名下有3輛機動車,分別是捷達、豐田銳志和福特蒙迪歐。上述車輛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情形。現由公司管理人員正常使用。

  (三)、對外投資

  對外股權投資人民幣50萬元,系目標公司投資設立“貴陽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正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預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以前,辦理完畢注銷登記手續。

  七、關于訴訟、仲裁案件及或有負債

  目標公司不存在未結訴訟、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賠償未了事宜及或有負債。

  八、目標公司經營期限與年檢情況

  經查,目標公司的經營期限為10年,經營期限截止日期為20xx年5月9日。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分別記載目標公司已通過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檢。20xx年度通過年檢時間為20xx年6月11日。

  八、結論:

  目標公司依法存在持續經營。公司的兩名股東依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的情形,股東何某、田某可分別依法將其對外轉讓。

  建議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全面履行。

  一、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現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戰略指引下,不斷加快海外并購的步伐。根據德勤發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國海外并購新篇章》的報告。報告中稱,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國的海外并購活動數量出現爆發式增長,中國境外并購交易總共有143宗,總金額達342億美元。20xx年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投資者中排名第三,僅次于美國和法國。

  雖然,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增速極快。但中國企業還普遍缺乏海外并購的實踐經驗,根據歷史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財務盡職調查流于形式、財務盡職調查不到位。財務盡職調查審計主要對盡職調查的調查方式的規范性、調查內容的完整性、調查結果的合理性進行審計,是完善盡職調查,防范企業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

  二、財務調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調查報告只是對于目標企業所有的資料進行簡單的羅列

  目前相當一部分財務盡職報告并未深入地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作出分析。這主要是由于目標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對盡職調查普遍存在抵觸心理,而且目標企業大多數財務核算較為薄弱,資料管理較為混亂,財務部門迫于某種壓力,存在很多隱瞞事項。因此,這種方法會削弱盡職調查業務的.作用,拿不到并購方想要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使得盡職報告對于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作用不甚明顯。

  (二)對于并購方的投入產出價值調查不準確,容易落入并購陷阱

  我國企業的許多海外并購案被媒體進行大肆宣傳,但其結果并沒有如預期的提高股東的價值。這主要是由于對并購的投入產出調查分析不準,未能判斷有沒有控制并購風險的能力,對并購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擔的風險估計不足,未能準確評價并購投資的回報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購陷阱,導致并購失敗。

  (三)財務盡職報告過于高估目標企業的發展潛力

  在并購虧損企業時,許多企業對于目標企業的發展情況盲目樂觀。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表面,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導致過高估計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分散并購方的資源,甚至使并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對目標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調查分析不足,導致現金流危機

  目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現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項目間進行現金流調整。經營性現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關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調整,人為提高其報告值,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同時目標企業往往是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企業不僅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市場收購活動,而且要負擔起目標企業的債務、員工下崗補貼等等。這些需要支付的現金對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現金流危機,使目標企業反而成為企業的現金黑洞。

  三、審計在財務調查盡職報告中的作用

  (一)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程序

  財務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識別并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對收益質量和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在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實施階段應根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企業實際情況,實施規范性的調查程序,促進調查結果的有效性,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合理的判斷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案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整體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以及審計盡職調查設立的調查方案中有關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調查程序,從而促進盡職調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法進行審計。對于財務調查報告的整體框架進行審計,是否采用多種調查方法,以便得出盡可能全部的調查報告,避免做出不正確的決策。

  再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步驟進行審計。合理的調查步驟是避免并購陷阱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應對每一階段的調查進行審計,根據不同的并購類型、目的、內容來審查并購中財務盡職調查的處理步驟是否符合目標企業財務狀況、資產價值調查業務規范、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規范等要求,確保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并不是審計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標公司的歷史財務數據。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等財務指標進行全面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更好地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的主體和目標進行審計。進行財務盡職調查要全面的理解企業的實施并購的目的和戰略,從而把握調查的方向,確定調查的內容。為防止財務盡職調查對于調查目標和主體的不確定,審計過程中應加強對于盡職調查活動中的目標和主體的審核,以避免盡職調查的盲目性。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的審計。合理的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做出正確的并購決策,需要全部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作支持。因此,盡職調查如果僅對財務報告及其附注實施調查程序,可能無法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對于財務盡職調查范圍和內容的審計主要包括:

  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審計,對于不同的評估項目是否確定合理的價值評估類型和評估范圍,以及反映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評估相關的內容進行有效的審計,促進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正確性。

  對目標企業財務指標的審計,對于盡職調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構建情況,以及目標企業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價值等進行審計。同時,審計盡職調查是否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促進財務指標調查的全面性。

  對目標企業關聯公司交易的審計,關聯交易的復雜性和隱蔽性使投資者對于目標企業的價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盡職調查中目標企業關聯方的識別以及對目標企業關聯方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合規性和實質性的測試。從而促進對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的正確評價,促進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三)審計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

  有效的財務盡職調查結果,可以幫助企業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合理評估和降低財務風險。對于財務盡職調查結果的審計,主要是在財務盡職調查實施程序和財務盡職調查內容審計的基礎上對并購活動的調查結構的真實、有效的審計,進一步完善盡職調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盡職調查報告6

  第一部分遼中區概況

  一、遼中區簡介

  遼中區隸屬遼寧省沈陽市,位于遼寧省中部、沈陽市西南部,因在古代遼郡以西、遼水以東,宛在中央而得名。區域面積1649平方公里,戶籍人口53萬,轄16個鄉鎮,4個街道和1個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陽近海經濟區,全國第18家綜合保稅區—沈陽綜合保稅區,也坐落于此。遼中區是沈陽市轉身向海,打造近海經濟的重要戰略舉措,是沈陽成為沿海城市的重要里程碑,是“遼寧沿海經濟帶”和“沈陽經濟區”兩大國家戰略疊加互動的先導區域和鉆石節點,形成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潛力。

  遼中區是東北首家國家級生態縣,相繼獲得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國家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全國文明縣城、全國綠色小康縣等多項殊榮。遼中有全國岸線最長、沈陽首家國家級濕地公園—“遼中蒲河國家濕地公園”和遼寧省最大的平原水庫—“珍珠湖”。“遼中寒富蘋果”、“遼中大米”、“遼中鯽魚”、“遼中玫瑰”、“遼中葡萄”五大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已成為遼中靚麗的名片。2018年10月,遼中區入選“2018年度全國新型城鎮化質量百強區”。

  二、沈陽近海經濟區簡介

  沈陽近海經濟區是經遼寧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省級經濟區,享有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于2007年6月正式啟建,規劃總面積668平方公里,規劃建設用地面積120平方公里,核心區20平方公里。沈陽近海經濟區是沈西工業走廊的門戶空間、沈西裝備制造業產業集群的承接地、經濟發展最活躍的增長極;依托母城沈陽和營口港,服務沈陽經濟區、輻射環渤海經濟圈、面向東北亞,最終建設成為沈陽對外開放的門戶。沈陽近海經濟區主要發展商用車及零部件配套、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節能環保、表面精飾五大主導產業。

  截至目前,全區共有生產型企業118家。其中,汽車產業有華晨金杯商用車、遼寧忠旺特種車、沈陽鈞翔專用車、沈陽沃特專用車、沈陽遠程摩擦、海達熱交換器、裕森車飾、天勤座椅等各類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24家,整車生產企業4家,專用車生產企業7家,零部件企業14家。

  三、沈陽近海經濟區汽車產業園發展規劃

  規劃定位:聘請頂尖規劃院所,系統編制了沈陽近海經濟區卡車及特種汽車產業園控詳規劃及產業發展規劃。規劃用地總面積為5.4平方公里,園區總的空間規劃布局為“四區二中心”:“四區”即整車生產區、專用汽車生產區、零部件配套生產區和商貿物流區;“二中心”即展覽展示銷售中心和科技孵化與整車檢驗檢測中心。打造集研發、生產制造、商貿物流產供銷一體化,具備商務功能的新型綜合產業園區。

  產業定位:園區以生產銷售卡車整車、專用汽車、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配套為主要目標,在大力引進卡車整車、專用汽車、新能源汽車項目的同時,“搭平臺"、"鑄鏈條",積極引進汽車零部件生產項目及汽車后市場項目。充分發揮規模效應,為沈西工業走廊汽車產業提供生產及配套服務,打造沈西工業走廊遼中節點的'汽車產業集群。

  發展目標:計劃用3-5年時間,以金杯商用車、忠旺特種車項目為龍頭,引進商用車、特種車、專用車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10-15家,零部件配套企業30-50家,整車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汽車零部件生產能力達到1200萬套(件),產值達到500億元,成為遼寧地區重要的商用車、特種車、專用車及新能源汽車生產制造基地、商貿物流基地和展示銷售中心。

  四、沈陽近海經濟區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優勢

  區位交通:沈陽近海經濟區位于遼寧省中心,沈陽市西南,距沈陽市45公里,距營口港69公里,距桃仙國際機場65公里。一小時經濟圈輻射鋼都鞍山、煤都撫順、化纖城遼陽、石化城盤錦等8大工業城市,覆蓋人口2400萬。沈陽近海經濟區地處沈遼鞍營城際連接帶的中心,京沈高速,沈大高速,遼中環線高速,通海開發大道,沈盤公路,秦沈鐵路,出海貨運鐵路,與正在規劃建設的沈陽至遼中輕軌,直達沈陽桃仙國際機場的寶航路等交通干線,構成了中國北方最為密集的陸路交通網絡。

  生產資質:落戶在沈陽近海濟區的專用車、特種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可以與沈陽宇龍汽車改裝有限公司(詳見附件)、遼寧忠旺特種車輛制造有限公司合資合作。

  市場優勢:2015年11月,國家已批復沈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實施方案。遼寧省人民政府、沈陽市人民政府相繼出臺了《遼寧省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139號)和《沈陽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促進產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沈政辦發[2018]142號文件。沈陽市明確規劃新能源汽車發展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相關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到2020年,力爭實現2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產能達到30萬輛,當年新能源汽車產量力爭達到10萬輛。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充(換)電站200座,充電樁2.1萬個。

  人才優勢:沈陽市擁有140所各類科研機構,47所高等院校,28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截至2015年底,全市擁有各類人才220萬人。遼中區具備良好的人才優勢,擁有各類專業技術、管理、科研人員5000余人。“國家級重點職業院校”—沈陽市遼中區職業教育中心已實行校企聯合辦學,有針對性的實行“訂單式”職業教育,實現了職業教育與企業人力資源儲備的良性互動。遼中職業教育中心設有機械加工、汽車制造、汽車維修、網絡技術等相關專業,包括汽車電子、車輛工程、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學科,為客商的入駐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為企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技術優勢:“遼寧增材制造產業技術研究院”由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政府發起創立,依托遼寧三維打印創新中心有限公司,積極整合遼寧省科技廳、沈陽市科技局、中科院金屬研究所、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東北大學、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沈陽工業大學、中航工業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沈陽黎明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中科煜宸激光技術有限公司等各方在技術、管理、市場及資本運作等方面的優勢,以提高沈陽裝備制造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形成產學研用聯合體,共同打造遼寧省智能制造公共研發中心、示范中心、教育培訓基地、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及孵化基地等,力爭為沈陽制造科學的進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加速遼寧智能制造技術水平的提升。

  進出口優勢:2011年9月7日,國務院在整合原沈陽保稅物流中心、遼寧沈陽出口加工區、沈陽(張士)出口加工區的基礎上批準設立了“沈陽綜合保稅區”,它是東北內陸城市中唯一的綜合保稅區,匯聚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園區等多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全部優惠政策,是我國目前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的特殊開放區域。

  沈陽綜合保稅區總控規劃面積35平方公里,總規劃面積7.2平方公里。沈陽綜合保稅區作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有利于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為企業搭建“引進來”的通道和“走出去”的平臺。未來,沈陽綜合保稅區將著眼國家“一帶一路”和“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大格局,構建國際化生產性服務業樞紐和東北亞國際物流中心。

  第二部分預選址地塊基本情況

  一、項目預選址地塊

  (備注:沈陽近海經濟區新能源汽車生產項目擬選址地塊)

  (備注:新能源汽車生產項目擬選址地塊1,原沈陽營口港物流有限公司,項目占地1097畝)

  (備注:新能源汽車生產項目擬選址地塊2,位于開放大路和沈盤公路交匯處東北,總占地面積477.2畝,其中商業用地131.6畝,工業用地345.6畝)

  (備注:新能源汽車生產項目擬選址地塊3,位于開放大路和沈盤公路交匯處東南,總占地面積待定,其中商業用地267.5畝)

  (備注:華晨金杯商用車生產項目建設中期航拍圖。項目總占地面積1592畝,一期占地面積755畝,建筑面積45.6萬平方米)

  (備注:遼寧忠旺特種車生產項目航拍圖。項目占地面積375.9畝,廠房建筑面積約11萬平方米)

  二、項目預選址地塊概況

  1項目擬選址地塊沈陽近海經濟區汽車產業園

  2土地面積待定

  3土地招拍掛價格13.3萬元/畝

  4政府規劃用途已批國有工業用地(二類)

  5與城鎮中心距離距離遼中區城8公里

  6平均海拔21米

  7降水量634毫米

  8年平均氣溫8.1。C

  三、項目周邊基礎設施及投資成本

  1周邊基礎設施基本情況

  (8公里范圍)“七通一平”及公路、鐵路貨運專線

  2供水情況供水廠一座,日供水5000噸

  3用水成本2.35元/m3

  4污水成本0.95元/m3

  5電力供應情況可提供66KV雙回路高壓電力,無停電、斷電問題

  6用電成本普通工業電價平期0.79元,大工業電價平期0.48元

  7電力來源孫家萬供電站距離項目地12公里,楊士崗供電站距離項目地25公里

  8天然氣供應情況由沈陽港華燃氣公司提供壓力為2.2帕左右的天然氣管線接口

  9天然氣用氣成本4.2元/m3

  10供熱供應情況2號熱源廠已于2017年底10月建成供熱,兩臺30MW汽輪機組

  11供熱成本32元/平

  12勞動成本普通工人1200-1800元/月

  技術工人2500-5000元/月

  管理人員2500-5000元/月

  13建筑成本鋼結構廠房約:700-750元/平

  框架結構廠房約:800-900元/平

  框架辦公樓造價約:1100-1200元/平

  四、項目周邊交通、物流運輸情況

  1最近火車站的名稱及距離遼中火車站8公里,規劃輕軌站2公里

  2最近鐵路線的距離沈營貨運專線2公里

  3周邊公路沈西工業走廊開發大道、沈盤公路

  4周邊高速公路京沈高速、本遼遼高速、燈遼高速

  5海運港口距營口港70公里,大連港300公里

  6空運港口距桃仙機場65公里,車程約60分鐘

  五、項目周邊區域建筑環境情況

  1最近公共區或者住宅區距離0.1公里(西山村正在組織整體搬遷)

  2環境污染源情況無

  3周邊設施可能導致危險情況無

  六、項目選址地質構造情況

  1土壤類型:

  ①耕土、

  ②粉質粘土、

  ③粉細砂、

  ④中砂

  2地下水標高7.9米

  3地質沉降無

  4地面平整程度良好

  5地面高度差0.5

  6歷史發生地震情況無

  7歷史發生洪水情況1995年出現一次洪澇災害

  8公共及其他地下設施無

  七、建筑及其它法律、政策規定

  1周邊整體發展規劃遼中區城市總體規劃、近海經濟區汽車產業園規劃

  2建筑相關要求建筑密度30%-45%,容積率不低于0.8,綠化率不低于15%。

  3項目通常批準時間15個工作日

  4建筑規模及尺寸限制無

  5交通、環境事務、廢物處理等方面特殊的強制性規定無

  八、節能減排情況

  1廢水排放通過接口排放到污水收集管網

  2廢水排放成本以排放量、排放濃度除以國家規定的當量數收取費用

  3污水排放標準單位1m3COD≤100mg/L

  4三廢處理法定程序環保局形成環境影響報告,根據評估履行程序

  九、外籍員工生活配套設施情況

  1周邊主要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沈陽工業大學,沈陽建筑大學、沈陽理工大學等47所

  2周邊主要中小學遼中第一高中、遼中城鎮二中、茨榆坨九年一貫制學校

  4周邊主要職業培訓學校國家級重點職教中心-遼中職業教育中等專業學校

  5周邊主要醫院遼中區人民醫院8公里,遼中區第三人民醫院6公里,遼中區濟康醫院4公里。

  十、周邊社會事業基本情況

  1每100,000居民就業人數50000

  2每100,000居民擁有病床數300

  3每100,000居民擁有牙醫16

  4每100,000居民犯罪人數90

  5產業工人教育程度和技能中專以下80%,中專以上20%。工種:車、銑、磨、電、鉆、鉗、焊、鉚等工種及數控機床、自動化控制等專業工種。

  6工會組織20個

  第三部分汽車產業配套環境

  一、特種車及新能源汽車生產制造平臺

  以華晨商用車項目為龍頭,建設專用汽車生產資質和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以沈陽忠旺特種車項目為引領,建設商用車、特種車生產資質平臺。

  二、汽車金融服務平臺

  設立沈陽市汽車產業發展基金。由中國銀行遼寧省分行出資設立汽車產業發展基金,一期規模2億元,二期規模3億元。以股權+債權的模式重點扶持近海經濟區入駐的新能源汽車、卡車、特種車生產企業及其配套企業。

  三、汽車后市場及物流建設平臺

  通過興順集團建設近海汽車展覽銷售中心,實現汽車產品的展覽展示、動力驅動系統及電池材料供應、充換電服務及相關倉儲物流、車檢、金融、商旅服務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的汽車后市場服務平臺。

  四、汽車產業人才培養培訓平臺

  通過我區國家級職業技術中專業學校實訓基地的合作辦學,引進大連天巳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建設沈陽近海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重點培養培訓汽車產業技術工人、管理人才及汽車后巿場服務人才,為客商的入駐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

  第四部分新能源汽車項目優惠政策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沈陽市人民政府出臺的《遼寧省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139號)和《沈陽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促進產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沈政辦發[2018]142號文件精神,為鼓勵和推進沈陽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特制定本優惠政策。

  一、推廣政策

  1、到2020年,沈陽市力爭實現2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產能達到30萬輛,當年新能源汽車產量力爭達到10萬輛。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充(換)電站200座,充電樁2.1萬個。

  2、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先行先試,以城市公交、出租、網約、郵政物流領域為重點,同時在汽車租賃、環衛、市政服務、通勤班車及私家車領域推廣。

  3、新增和更新的公務車及用于公務使用的租賃車輛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全部采用純電動車輛;新增網約出租車全部采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鼓勵巡游出租車采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在物流和環衛領域大力推廣和應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新增分時租賃車輛全部采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

  二、補貼政策

  1、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進行補貼。對在我市一手銷售、上牌并獲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貨車及物流車、新能源客車(不含市區新能源公交客車)生產企業,給予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50%的地方財政補貼;國家和本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售價的60%。對符合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車輛銷售上牌且獲得國家補貼后即可按相關程序申領地方財政補貼。市內新能源公交補貼政策根據每年實際情況按市政府有關決策執行。

  2、對我市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1年內(1月1日-12月31日,下同)新能源乘用車銷量超過(含)3000輛,獎勵300萬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0輛獎勵80萬元,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含)500萬元;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1年內新能源客車銷量超過(含)200輛,獎勵100萬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輛,獎勵30萬元,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含)500萬元;新能源物流車及專用車生產企業1年內新能源物流車及專用車銷量超過(含)500輛,獎勵50萬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輛,獎勵10萬元,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含)200萬元。

  三、其他政策

  在以上政策的基礎上,對落戶在沈陽近海經濟區的重大新能源汽車生產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享受特別優惠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7

  一、資料收集及核實

  盡職調查人員應收集相關項目資料,并核實所收集資料是否真實、有效。

  1、被調查企業應當收集的基本資料包括:

  (1)貸款申請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用途、資金安排、還款來源等情況說明)

  (2)公司簡介(說明其創業、發展和經營歷史,改制企業需收集改制相關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3)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最新驗資報告、生產/經營許可證、經營資質證書復印件

  (4)近三年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余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5)近一年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復印件/網銀(紙質版或電子版)

  (6)近三年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7)公司辦公、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房產證、土地證、租賃合同復印件)

  (8)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主要資產清單

  (9)借款借據復印件,主要接口合同、抵押合同復印件

  (10)近期工商信息查詢

  (11)近期企業征信報告,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夫妻雙方個人征信報告

  (12)擬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權證復印件;抵押物處于租賃狀態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13)申請企業關于自身以及關聯企業或有負債、司法訴訟的說明。

  2、關聯公司應收集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復印件

  (2)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余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3)三年一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4)近期工商信息查詢

  (5)近期企業征信報告。

  3、不同行業客戶需要收集的其他資料

  (1)制造業企業

  A、主要專利證書、環保達標文件

  B、有新建項目的取得項目許可審批、用地審批、環境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C、主要產品、生產流程和生產線介紹D、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E、固定資產清單,近期新增主要固定資產的采購合同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2)房地產業企業

  A、過去已開發項目介紹

  B、儲備/在建項目的政府會議紀要等文件、土地補償協議、土地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款付款憑證

  C、儲備/在建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總平面圖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D、在售項目的銷控數控。

  (3)建筑業企業

  A、近三年承接的工程清單(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工程名稱、工程發包方、合同工程量、合同造價、已完工產值、分年度回款金額、累計已回款金額、是否掛靠項目等)

  B、主要工程合同

  C、采用應收工程款質押作為反擔保方式的應取得擬質押項目最近的工程量確認單。

  (4)貿易類企業

  A、主要存貨清單

  B、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4、其他資料

  (1)根據實際情況收集的其他重要項目資料

  (2)調查工作底稿。

  二、財務數據審核

  盡職調查人員應運用訪談、檢查、盤點、計算、分析等方法對企業提供的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審批的財務數據應符合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要求。

  調查過程中應對照企業提供的財務數據,圍繞企業四大業務循環(銷售與回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生產循環、籌資與投資循環)展開調查工作,通過審核會計科目余額及發生額,分析現金流量及財務指標等方法全面分析企業財務狀況。

  1、審核會計科目(主要會計科目的審核要求如下,如對比發現具體科目余額發生較大變動時還應分析原因)

  (1)貨幣資金:收集開戶銀行蓋章確認的對賬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明細賬核對;核實保證金的金額、筆數以及形成原因,并與短期借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明細逐筆確認。

  (2)應收票據:核對票據原件,已背書支付的票據應核對復印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據;關注票據質押融資,關聯企業及非業務往來單位為出票人的情況。

  (3)應收賬款:審核應收賬款的形成是否與主營業務相關,明細賬匯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結構,賬齡結構,壞賬計提與確認的情況是否能反映應收賬款的質量,調查應收賬款質押、轉讓的情況,掛賬時間超出結算期限,余額及發生額與實際業務往來不匹配,關聯交易等情況。

  (4)其他應收款:重點分析形成原因及賬齡結構,關注股東、關聯企業的大額掛賬,分析是否存在轉移資金、抽逃資本等情況。

  (5)預付賬款:選擇預付賬款的重要項目與原始憑證、供貨合同等核對。從而判定債權的真實性或出現壞賬的可能性,檢查貨已到而發票未到,長期性預付賬款不作處理的情況;調查預付賬款對象及其與客戶的關系。

  (6)存貨:調查企業存貨明細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了解種類、數量、價格;按行業特征分析存貨的流轉、保存特點;到存放地點查看保存情況,分析存貨的固有風險,并關注殘次、毀損、滯銷積壓的情況;選擇重點的存貨項目進行抽查盤點,分析賬實是否相符;了解存貨計價方法,成本核算、成本結轉、實物調度等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執行;調查存貨價格的穩定性和市場適銷性,分析是否充分計提了跌價準備;了解存貨是否足額投保,是否設定抵、質押。

  (7)長(短)期投資:核對明細,了解投資的目的,投資的資金來源,分析投資收益是否合理、減值(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準確、是否設定抵質押等,存在哪些制約投資人自由處置資產的因素。

  (8)固定資產:調查分析固定資產的構成、價值及真實性(生產設備、交通運輸工具應抽查購置發票及付款憑證;房產應核對購房合同或施工合同、預算及決算文件,并據以抽查結算情況);現場觀察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關注閑置、毀損等現象;了解折舊計提方法,關注是否提足了折舊以及折舊金額是否已經全部攤入本年的產品或成本費用;了解投保及抵押等情況。

  (9)在建工程:檢查在建工程項目是否獲得相關部門批準;了解在建工程的用途、項目總投資、已到位資金、后續資金安排、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結算及決算情、資金缺口等情況,關注已投入使用未結轉到固定資產的原因。

  (10)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占總資產比例較大的,要調查其構成,分析其價值是否合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應該核對土地購買合同、支付憑證、對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等;了解企業是否按有關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是否設定抵押等。

  (11)長(短)期借款: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貸款金額是否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的情況,應調查原因;了解每筆借款的發生時間、到期時間、貸款銀行、約定和實際用途、擔保方式和實際使用情況,調查展期、借新還舊情況,對存在逾期的,詳細分析原因;分析借款的穩定性,對金額較大或授信額度變化較大的,應予以分析;關注企業歷史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存在用非經營收入還款的現象。

  (12)應付票據: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金額是否一致,了解應付給誰,票據是什么情況和條件下產生的`,票據的開票日期、到期日、保證金金額、敞口金額;注意核對銀行授信協議、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金等;關注企業運用銀行承兌匯票套取現金的情況。

  (13)應付賬款:核對明細賬匯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賬戶中是否有關聯往來,如果存在公司股東或股東控股企業較大的往來款,應核查形成原因;關注賬齡與結算協議的約定是否一致,對金額較大、賬齡較大的應分析原因;注意企業收到往來單位貨物或接受勞務而不計或滯后登記應付賬款的情況。

  (14)其他應付款:核對其他應付款明細余額,復核加計數與報表數是否相符;選擇金額較大和異常的其他應付款的明細賬戶余額,檢查其原始憑證;關注對股東等關聯方的掛賬,注意檢查有無利用此賬戶隱匿收入、調節利潤情況。

  (15)或有負債:分析或有負債的種類(擔保、未決訴訟、有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其他對外承諾等)、金額、對象、產生背景及或有負債轉變為真實負債的可能性,集團客戶應著重分析集團內部互保情況,對其他企業擔保的,了解被擔保企業的情況和反擔保措施。

  (16)實收資本:調查核對實收資本的出資方式和投資者構成;審閱公司章程及會計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結合“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核實情況,關注是否存在著虛假驗資和抽逃注冊資本情況;關注賬內歷史數據變動與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應查明情況。

  (17)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核查其形成過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屬實;關注來源及背景、分析歷史變動是否合理。

  (18)銷售收入:查看有關銷售賬目,核對“銷售明細賬累計金額”與“損益表銷售收入金額”是否一致來核對客戶銷售真實性,調查客戶是否存在提前或滯后確認收入的情況;結合“應收賬款”核實,重點核實有否“虛增”收入情況;查閱企業的納稅申報單,看企業應稅額與企業的銷售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很大出入,企業應該有合理的解釋,是“時間性差異”還是“永久性差異”造成。創意學習辦公文具平鋪擺拍

  客戶分析:對銷售進行結構分析,對企業下游客戶的銷售業績進行排名,與企業介紹的情況對比分析是否吻合,并結合銷售回款的排名分析下游客戶質量。

  產品分析,將本年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進行比較,調查產品銷售結構變動是否正常,并了解異常變動的原因。

  趨勢分析:比較近三年及本年度各月各種產品銷售收入的變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

  (19)銷售成本:了解其成本計算方法及控制程序;查看客戶成本明細賬,關注企業是否正常計算、結轉成本;查看主要成本計算單,分析比較不同月份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詢問原因,了解企業成本。

  (20)三項費用:通過與同行比較,調查其費用的合理性和真實性;審閱三項費用明細賬,將各月份的費用進行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調查三項費用是否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注意有無跨期入賬現象。

  (21)投資收益:對于金額較大的,應查看被投資企業關于分配利潤的有效文件,并核實投資收益是否收到貨幣資金。

  (22)營業外支出和收入:對于金額較大的,要查驗明細賬,先看累計金額是否同報表列示金額一致,然后驗證其是否真實。

  (23)未分配利潤:

  1、查看歷年明細賬和財務報表,分析其形成原因及真實性。

  2、分析現金流量

  對照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分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收到和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具體內容、投資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和流入量;分別分析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投資活動現金凈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凈流量的關系及其原因。

  3、分析財務指標

  (1)發展速度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的發展速度,包括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的增長變化情況,增長質量。

  (2)資產運作效率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管理層利用其資產的能力。如指標過低或與企業介紹的情況不符的,應分析原因,并關注資產運作效率低下或資產項目可能存在虛增的情況。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強弱反映借款人創造利潤的能力,預示著企業未來的發展,也預示著企業未來的償還債務的能力。應重點核實借款人的真實收入情況,分析銷售收入的構成、穩定性與變化趨勢;營業外收入受偶然性因素對(反)擔保方式的有效性,(反)擔保動機、(反)擔保能力及抵(質)押物變現能力、對授信風險的覆蓋能力進行分析。重點分析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的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押權的可能性等。

  4、授信風險分析

  從政策與法律風險、行業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和關聯企業風險等方面進行分析三、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應以實現授信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為原則,以落實企業經營物流與資金流為條件,從授信概況、項目背景、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經營情況、財務分析、資金用途及還款來源、擔保分析、風險與效益分析、綜合結論等九個方面,對企業財務及非財務因素作具體分析與介紹。盡職調查報告應當真實、完整、不得有虛假性陳述;對于公司相關文件沒有規定但對項目判斷有影響的事項,也應當在報告中披露。四、合規性審查

  1、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公司授信政策的規定;

  2、盡職調查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3、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經過核實;

  4、各項分析是否全面、合理;

  5、辦理建議是否明確、可行;

  6、盡職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7、按公司規定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報告8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通過文件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咨詢機構來執行,通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搜集比較行業及市場數據、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托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咨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文件,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文件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9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間的兼并也日趨頻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作為企業兼并盡職調查的一個主要部分,在實際操作中,是否科學而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將直接影響企業兼并活動的成功與否。

  一、盡職調查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

  在企業兼并中,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最初指買方對候選賣方實施的審計,以確定其購買的企業對收購方不存在隱蔽的不必要的風險,后來也指兼并雙方相互展開的審計,即同時也包括候選賣方公司對收購方的審計,以確認放棄公司控股權不會給公司股東和員工帶來不合理的風險。盡職調查一般在企業兼并雙方已達成兼并意向但尚未兼并之前履行的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經營管理盡職調查和合法性盡職調查,它一般采用信息清單法實現調查,通過檢查財務報表、評價經營管理和審查法律責任等獲得信息。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是企業經營管理盡職調查中的一個部分,雖然占整個盡職調查的比重不很大,但卻是一個重要部分。它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系統分析和評估,包括對人力資源戰略、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質量、人力資源成本、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管理中已有的和潛在的風險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等,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談判議價和兼并決策提供有關人力資源的依據,二是為可能的兼并作好人力資源整合的準備,為整合規劃和決策提供所需信息。

  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

  企業兼并的目標不同,其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模塊會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從人員與組織、人員管理和效率、法規遵循情況和企業文化特質四個核心方面予以考慮。

  1、人員與組織

  包括企業人力資源及其配備的基本狀況、組織結構和崗位的設計原則等。考慮的調查子項相應包括:組織結構,是扁平式還是傳統等級制,是直線職能制還是事業部制抑或其他混合式結構;人員總數和基本素質情況,指員工總體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員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及本企業的工齡等基本情況;選聘經理人員的關鍵能力要素和標準;職位

  說明書;人員選聘程序,崗位和部門之間的標準操作流程等。

  2、人員管理與效率

  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結構、薪酬管理、激勵制度、培訓機制、員工發展計劃、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組織運行效率等。

  人力資源管理結構子項主要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人力資源事務的外包;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加盟和團體交流等。

  薪酬管理的調查子項:工資總額成本、福利成本;基本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調整情況;工時制度和加班付酬情況;工資支付;管理人員績效獎金、銷售人員的獎金傭金制度、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福利制度;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障等。

  員工培訓和發展的調查子項:員工培訓制度、目標、年度計劃;培訓預算和成本;專職培訓人員;培訓需求評估;培訓效果后續跟蹤;員工職業發展規劃;中層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系統和職位后繼計劃;對關鍵人員的能力評估和培訓;員工升遷、降職、調動程序等。

  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子項:高層管理人員控制企業整體績效的方式;企業整體績效管理系統;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系統和方法;基層人員的考評系統和方法等。

  3、法規遵循情況

  指企業在勞動用工中執行當地的法規情況。與國內企業間的兼并相比,跨國企業間的兼并更重視勞動用工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跨國公司將母公司的價值理念傳遞到在中國的子(分)公司中,它們認為,沒有嚴格執行勞動法規會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害,是巨大的風險所在。

  企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子項: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聘用文件,與勞務人員的聘用關系;基本聘用條件以外的協議;中止或終止聘用關系的成本;平等合法的聘用情況;高層管理人員對環境安全和健康的認識;企業對環境社區和員工的承諾;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運作;專職安全人員的配置;內部環境控制;安全培訓和意識教育;事故發生率;職業健康檢查;重大疾病情況等。

  政府勞動部門對企業年度檢查情況;公司的內部審核制度;政府部門、員工或工會對合法操作的質詢;勞動爭議;勞工爭議發生情況等。

  4、企業文化特質

  企業作為組織行為方式,最終在企業文化上得以反映。目標企業的文化適合程度對兼并決策以及兼并整合的成敗起關鍵的作用。

  企業文化特質調查子項:管理模式;領導風格;溝通和決策模式;團隊合作;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員工對決策和管理的參與程度;員工表達意見的途徑和方式;違紀處理程序和員工投訴或申訴程序;工會組織的作用等。如果是跨國企業間的兼并,還涉及授權程度和本地化管理程度等。

  三、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程序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一般由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調查實施、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調查結果應用四個環節構成。

  在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階段,需要制定調查活動計劃、建立調查小組、對小組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或指導、設計和選擇調查方法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活動計劃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的制定、調查內容的確定、人員和時間安排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小組的建立,并確定小組主要成員的職責。小組成員主要由企業內部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和外部的咨詢顧問組成,兼并目標企業的各層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會參與被調查的過程。調查小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尋求和協調公司內外部對于調查的支持,控制調查進程和結果的有效程度,組織完成調查報告,向盡職調查小組提交調查結果報告和決策支持依據等。組長一般由企業高層管理者承擔。企業高層管理者在調查小組中的主要職責是:調動本企業資源,支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的完成,提供與調查對象相應的本企業信息和資料,建議決策提案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協助組長具體制定和實施調查計劃,反饋調查過程中的要點,建議方案選擇和調整,撰寫調查分析和總結報告,參與建議決策提案等。外部咨詢顧問則跟蹤整個調查過程,對計劃、實施、分析和總結及應用等系列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依據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設計和選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方法。一般調查方法有:問卷調查、與有關人員面談、審核有關人力資源制度、資料、

  記錄等。不同的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其調查方法會不同。

  在調查實施階段,調查小組依據調查計劃,運用調查方法,如問卷調查、面談等開展調查,并對調查過程進行控制和調整。在實施調查過程中,有時會遇到調查對象回避或應付調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使調查難以得到所需信息,這時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包括對調查內容、調查方式的組合調整、改換角度等應變方法、變換調查人員調查、與目標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溝通等,最終達到獲取有效信息的目的。

  在完成每項預定的調查內容和類別以后,及時記錄調查信息,以甄別關鍵要素和信息的客觀性、真實性,在隨后的進程中進行再核實和再調查。

  在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階段,調查小組結束調查活動后,需要對所獲得的信息進行提取和分析,并與本企業自我調查得到的`同類信息進行比較,判別是否存在重大的風險或隱患。在分析和比較的基礎上,形成調查結果的總結報告。一般分析和比較是采用表格形式,簡潔明了。

  在調查結果應用階段,根據調查報告,判別目標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或成本風險,判別其企業文化對兼并整合的難易程度及是否可進行控制,為兼并決策提供人力資源方面的依據。調查結果應用于兼并后企業組織重組和人員整合、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如薪酬福利制度和員工激勵機制等的整合、企業文化的整合等方面。

  四、盡職調查在公司兼并收購交易中的地位及程序的矛盾性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涉及企業并購后企業文化的整合,因此,盡職調查與并購整合有著非常重要的相關性,其涵蓋的內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計劃的整合、勞動力重建、勞動合同、協議及其管理以及領導能力、組織文化和雇傭慣例等諸多問題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進入兼并或者收購程序之前,沒有暢通的渠道獲取與這一系列“人”的問題相關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討論、決策和盡職調查的初期階段,通常負責綜合審視整個交易形勢的人力資源代表不能與那些來自財務、營運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同事一同參與商討。大量的交易活動(包括盡職調查和初步決策,即交易前階段,真正參與這一階段交易活動的主要是與公司高級領導人一起的有關兼并收購、公司發展、金融、財務、和具體業務操作方面的人員,從歷史經驗來看,盡職調查過程中主要是集中分析影響財務方面的綜合因素,其中特別是對諸如金融、資產、養老金債務、重大合同、協議等項目的檢查,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往往被忽略。

  然而,經研究發現,在整個并購過程中失敗風險最高的往往是最易被忽略的“人”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夠意識到人力資源在并購中的價值,盡早關注并購中有關“人”的問題,而不僅僅只是將注意力放在財務分析上,并購的成功機率會大大增加。

  因此,在企業并購中,一定要重視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

  五、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并購有兩個階段的風險點最集中,一個是并購決策前的盡職調查,另一個是并購后的業務整合,其實很多在整合過程中顯現風險隱患往往與并購前期的準備是否充分息息相關,因此,并購前期的充分準備是并購及后期整合成功的最根本保證。

  因此,在并購過程中要充分注意下列事項:

  1、知己知彼——實施充分全面的盡職調查

  企業并購復雜,其過程中暗礁四伏,所以在對企業并購前進行細致周到的盡職調查至關重要。并購企業往往會投入大量精力來分析自身和目標企業的資源優勢;評估協同效應;預測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判斷產品壽命周期,以制定正確的收購價格標準和把握并購時機。這些準備固然重要,但全面的盡職調查還包括充分了解和分析目標企業的各類負債情況;高層管理團隊對并購的認同度;并購雙方在管理模式、企業文化甚至組織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差異;潛在的并購整合挑戰及風險會在哪里等等。

  只有做到這些,才能使企業并購工作做到有條不紊,才能在并購過程中占據主動地位,否則,并購企業將來在并購中不僅可能處于被動,還有可能使并購功虧一簣。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盡職調查能使并購企業對整個并購案的隱性成本有更為充分的把握,從而對協同增效有更現實的認識。

  在并購中,企業家常常因為過于希望達成交易而回避直面不確定性高的問題,結果解決這些復雜問題便成了整合實施隊伍的任務,而他們往往又因為并沒有參與初期的談判而不愿意承擔或面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失敗的并購案中經常會看到的。

  2、居安思危——提早制定并購后整合規劃

  xxx公司對全球115個并購案例進行分析,有60%左右的并購案實際上損害了股東的權益,購并3年后,新企業的利潤率平均降低了10個百分點,究其原因,最關鍵的因素是缺乏系統的并購后整合計劃和執行的無效。

  絕大多數企業在完成了并購之后才開始考慮整合工作,由于整合規劃的缺失或滯后使并購后的工作無法順利開展,失去了創造整合效應的最佳時機。在不成功的并購案例中,有72%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沒有形成對被購企業清楚的整合戰略規劃,有60%以上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不能成立高級管理小組,而這種計劃和實施上的滯后與并購失敗之間形成了很強的因果關系,而且還會使被購企業內部產生混亂和不信任感。

  建立整合的企業包括整合并購雙方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薪酬福利制度的調整等等。這些內容不僅幫助新企業盡快進入運營狀態,更重要的是建立統一的標準,確保并購雙方員工在新的企業里得到平等的待遇。人力資源部應該配合決策團隊根據交易進展制定完整的整合規劃,確定具體的目標、行動方案、責任方、時間進度表等。只有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才能對整合過程中將會面臨的難度及所需資源有清晰而全面地了解。同時,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更易獲得管理團隊的重視和承諾,防止在整合階段迫于業務的壓力而應付了事。

  3、求同存異——構建并購企業文化價值觀

  任何并購企業之間都會面臨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整合障礙。如前面所提到的研究結果所示,文化整合是并購當中最有挑戰的一環。要想把文化的沖突降到最低程度,就需要建立起一種共同的文化,而非選擇任何一方的文化。通過文化整合,并購雙方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關系,拓展并購雙方員工換位思維,培養雙方經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維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能力,使雙方能在未來企業的價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達成共識,以幫助并購企業更好地實現其它方面的整合,為同一目標而努力。

  在并購僅僅是意向時,人力資源應幫助并購決策者客觀地評價雙方文化的優勢和局限性,分析雙方文化差異而可能帶來的整合成本,以及雙方企業的文化價值交集又是什么。成功的并購通常能夠在文化整合的同時肯定各自企業過去的成功文化,讓雙方企業在未來和過去之間找到平衡。過于急進或由于一方過于強勢而導致的否定型文化整合會引發對新文化的抵觸。

  聯想在并購IBM的PC事業部后,雙方的高層組成一個文化整合團隊,討論雙方各自的成功中體現了哪些優秀的文化基因,如何將它們組合成超越過去,更為強大的文化基礎,并且分析這樣的文化調整對雙方的員工將帶來何種挑戰,以及如何幫助員工完成行為的轉化。這種成熟的整合理念可以幫助聯想更快地吸納IBM的優秀管理模式,加速業務的整合。

  知人善任-挽留啟用被購方的核心人才

  并購后被購企業常常出現人才流失現象。被購企業在控制權轉移后,可能使其部分員工擔心在新環境下無法適應或利益受損,管理者擔心在公司被收購后權力會喪失等。所以留住人才、穩定人才從而整合人才以減少因并購而引起的人員震蕩,就成為人力資源整合管理的首要問題之一。

  企業在并購前就要明確“人才”是否是本次并購的目的之一,或者核心人才隊伍的挽留將對并購的成功有何影響。并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目標企業人員感覺到繼續發展機會的存在,自然愿意留任。

  人力資源部必須配合并購決策者確定挽留的人才群體,同時制定詳細的人才留任激勵措施。核心人才的挽留激勵方案常常成為收購協商中雙方關注的焦點。但是,僅有激勵方案是不夠。在激勵支付期結束后,很多核心人員仍然會另謀高就,對并購的長期整合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核心人才的挽留不僅僅只是通過金錢挽留,而需要更系統的管理,如發展計劃、內部輪崗、晉升等等獲得這些人員對新企業的承諾。

  并購通常會導致管理團隊構成的調整,如果不能盡快明確新管理團隊,無疑將導致混亂。所以企業應當迅速行動來避免揣測和流言。最高級領導層應當在完成并購后的第一周到位,接下來的三周則要決定最佳的管理方法和制定計劃實施的目標,并在第一個月里指定第一層的管理團隊。

  并購后的藍圖—持續、透明地溝通

  當管理層在高瞻遠矚地規劃并購后的藍圖時,員工往往考慮的是最實際和最基本的問題:并購將如何影響到他所在的部門、他的個人職業生涯和他的工作環境。如何讓員工以平穩而積極的心態去面對變化,唯一的方法是進行有效的溝通。翰威特建議并購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并購意向明確時開始制定貫穿并購全程的溝通計劃:從宣布并購,到交易完成,到企業合并初期,不同階段的溝通重點是什么,有誰進行溝通,以何種方式進行溝通等等。

  持續的透明的溝通可以幫助降低員工的恐懼和不安全感以穩定業務。同時,這有助于減少員工的慣性效應。當員工對并購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們應當如何在新企業里工作時,這種慣性效應便會發生,員工們會以他們從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購并沒有發生一樣。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再進行溝通,效果會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過程早期建立溝通特別工作組是很有必要的,這有助于在員工、客戶、供應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東中消除疑慮和不確定的感覺。

盡職調查報告10

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本資料清單所涉及材料應由貴公司向我所提供。貴公司提供下述的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尤其要確保所披露的財務會計資料有充分的依據。有的資料若無現成的可提供,請盡快收集、整理和撰寫,力求詳盡完整。所有重要的文件請注明來源并加蓋公司章或部門章。

  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時,請盡可能提交電子版本。

  請貴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其摘要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承諾保證書

  律師事務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委托貴所為我公司的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工作進行法律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為使貴所律師工作順利進行,我公司對貴所作出如下承諾保證:

  一、我公司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設立以來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我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與營業執照上所列的經營范圍相一致。

  二、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真實的、準確的和完整的。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材料中的復印件與原件是完全一致的。上述文件材料上的簽名和蓋章均是真實的。

  三、我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四、除了已提交的文件材料外,我公司沒有應向貴所提供而未提供的任何有關重要文件材料,也沒有應向貴所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實。

  五、我公司的企業行為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六、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與其上報的文件材料是完全一致的。

  七、我公司金額較大的應收、應付款是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合法有效。

  八、我公司與其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屬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我公司的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我公司股東之間及股東與我公司之間不存在股權糾紛的情形。

  十、我公司股東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質押的情形。

  十一、我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及健全的組織機構,并嚴格按照該規則規范運作。我公司各部門均獨立運作,未依賴于任何股東和其他關聯方。

  十二、我公司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十三、我公司股份轉讓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引致的法律風險。

  十四、我公司目前沒有計劃進行的資產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等情形存在。

  十五、我公司沒有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

  十六、我公司在近兩年內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我公司近兩年內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占用的情況,或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情況。

  十八、我公司承諾并保證,如因我公司違反上述內容而引起貴所出具的文書中有錯以致受到行政處罰或第三人索賠或其他損失,我公司愿對此承擔予以澄清及經濟賠償責任。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公司概況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組織結構圖、公司高管名單等。】

  二、歷史沿革

  (一) 公司設立

  (二) 歷次變更

  【注:按時間順序列明公司每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事項的具體情況。】

  三、股權結構

  【注:公司股權結構圖,注明股權比例。如有關聯企業,也請示意。】

  四、主要財務情況

  (一)主要財務數據

  1、主要財務數據圖(請填寫申報稅務的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潤(當年填寫全年預計數)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結構:

  掃描提供,如實際報表與報稅財務報表不一致的,也請一并提供實際報表并注明。

  (二)財務基本情況 需要進一步說明:

  1、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如有注明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2、是否提供的是合并財務報表;

  3、財務賬務是否為代理記賬;

  4、基本會計政策說明;

  5、公司繳稅規范情況、是否存在補交風險;

  6、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是否存在違規融資、占有使用資金、票據貼現等情況:

  (三)財務重點關注問題說明 1、實收資本是否足夠到位;

  2、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情況;

  3、公司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率:

  3、銀行貸款或對外借款情況;

  4、對外抵押或擔保情況

  五、業務和技術

  (一)主營業務介紹

  (二)主要產品和服務一覽表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深圳市富坤資質調查

  富坤基金的管理公司為深圳市富坤投資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注冊,深圳富坤成立于20xx年,營業執照、國地稅、組織機構代碼及基本戶開戶許可證證照齊備(隨后復印件將通過深圳帶來過來)。該公司前身為深圳市哈史坦福投資有限公司,哈史坦福成立于1999年。辦公場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恩平街2棟(有營業執照和租賃合同),公司分為市場營銷部、股權投資部、投資者關系管理部、綜合運營部、研究分析部、資產管理部門等部門,有足夠的專人從事基金募集、項目選擇、投資及管理等事務。深圳富坤成功退出的項目很多,各行業的典型案例有聚眾傳媒、國泰君安證券、天潤發展及七星購物、盈得氣體。新綸科技和金剛玻璃IPO已經上市,于限售期內尚未退出。

  深圳市富坤現在在重慶也專門注冊了重慶富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重慶基金的具體事務運作,具體地址是重慶市北部新區星光大道62號海王星客戶大賽C區2樓1-1。目前該公司配備有兩名常駐人員負責重慶公司的日常工作。重慶基金也分別在20xx年的2月和3月得到重慶市金融辦及發改委的備案批文。

  二、管理團隊

  管理公司團隊均有知名院校經濟專業碩士以上學歷,從事投資行業超過10年經驗(詳細管理層介紹見附件)。

  朱菁:主管TMT/生物醫藥領域投資,曾主導的項目包括有聚眾傳媒、熱點傳媒、七星購物等;

  董旭升:主管珠三角地區的傳統制造業等行業投資,曾主導項目有尚榮醫療等;

  江林:主管長三角地區的傳統制造業等行業投資,曾主導項目有天潤發展、盈得氣體等。

  徐縉翔:主管金融行業投資,曾主導項目有國泰君安、長城證券等;

  胡家武:主管公共事業領域的投資,曾主導項目有OSTARA等。 管理公司嚴格按照法律及合伙協議的約定,規范運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近年該團隊的實際投資情況如下表:

  三、公司專業能力

  1、專注行業

  深圳富坤專注于投資金融、TMT及各細分行業龍頭企業。

  2、投資原則:

  投資對象為發展潛力大、具備核心競爭優勢及高成長性的創新和科技型企業。投資階段包括初創階段、發展階段及擴張階段。投資區域涵蓋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等地區具備良好投資價值的項目,在滿足基金投資標準和回報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選擇重慶及北部新區推薦的項目或有意落戶重慶的項目。

  3、投資比例

  投資比例規定投資單個項目的投資額不超過合伙企業實繳資本的15%;持有單個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該企業總股權份額的20%;合伙人會議對單個投資項目另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4、投資決策程序

  執行事務合伙人組建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合伙企業的投資決策機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五個委員組成,其中執行合伙事務人委派三人,另外兩人作為獨立委員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在包括財務顧問在內的相關行業專業人士中聘任,獨立委員的任期與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執行合伙事務期間一致。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的擬投資項目,須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的委員書面同意后,方可投資。

  5、項目篩選程序

  (1)目標企業的定位:具有高新技術、高成長潛質,未來能夠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

  (2)項目初選判斷:現階段是否符合公開上市的條件(硬指標);成長性分析(以全球的眼光和視角來判斷:行業的前景、行業地位、發展戰略);競爭優勢分析(壟斷和技術壁壘、盈利模式、盈利能力、低成本要素等);管理團隊素質(要素:誠信記錄、職業操守、學習創新能力、合作精神、專業水準);企業的價值初步評估(賬面價值、潛在價值、財務風險等)。

  (3)立項和盡職調查:指定項目經理;進行深入調查,包括:市場、核心技術、法律、財務、誠信道德、企業文化、制度建設、勞資關系以及競爭對手等情況;形成投資報告。

  (4)項目初審:投資報告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初審;投資決策委員會出具初步意見和未盡調查事項;根據上述意見對項目進行補充論證。

  (5)項目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再次審核,投資決策委員會以集體表決方式做出決策。

  6、已投資項目后續管理:

  (1)財務重組:改善資產負債狀況,改善負債結構,開辟融資渠道。

  (2)戰略咨詢:清晰的發展戰略、市場定位、品牌推廣策略、市場營銷策略。

  (3)管理咨詢:企業文化改善、運營流程的重組、產品和服務品質的提高、成本的削減。

  (4)治理結構的改善:公司治理,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建立。

  (5)資源的整合和重組:剝離、分拆、并購、重組和整體上市。

  (6)提高資源(資金)利用效率: 無風險收益發現。

  7、投資監督

  (1)在資金劃轉方面,托管銀行在收到合伙人的授權書后才會進行資金的劃轉。

  (2)建立了季度報告制度。每個季度基金將把整個投資企業的運作情況向合伙人進行定期匯報。

  四、合作條件調查

  1、合作領域

  深圳富坤下屬重慶富坤基金希望就基金托管與我行全面合作。目前,該基金托管于重慶銀行,但由于重慶銀行在閑置資金理財、項目推薦、基金募集方面服務相對落后,重慶富坤基金擬更換托管銀行,將基金的托管銀行變換為我行。

  2、資質條件

  重慶公司注冊公司所有手續完備。相關營業執照等掃描件已經收到。

  3、出資情況

  目前,基金的構成有:重慶市科技創業與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作為創始合伙人出資20%。重慶高科集團有限公司代表北部新區管委會作為創始合伙人出資10%,剩余的70%由深圳市富坤投資有限公司募集。

  4、管理機構

  深圳富坤于20xx年5月成立了重慶富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主要基于為重慶富坤創業投資中心等合作項目提供股權投資、項目服務以及投資人服務而設立的平臺。該公司的定位是覆蓋中國的大西南地區。

  附件一:重慶富坤基金介紹

  重慶富坤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重慶富坤基金)成立于20xx年9月,基金規模為2億元,所有資金全部到位,已在工商局注冊成立,基金營業期限為8年。目前該基金已引入托管機制,托管銀行現為重慶銀行。

  投資原則:主要投資于發展潛力大、具備核心競爭優勢及高成長性的創新和科技型企業,投資階段著重考慮企業初創階段、發展階段及擴張階段。

  投資領域:技術或經營模式有創新并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企業,主要側重于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裝備制造、新能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的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創新型科技企業。除非合伙人會議一致同意,合伙企業不得投資于其他產業,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等。

  投資區域:優先選擇重慶市的投資項目或有意落戶重慶的項目,同時,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對重慶地區投資比例下限的前提下,也積極尋找中西部其他地區、以及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地區具備良好投資價值的投資項目。

  投資比例限制:投資單個項目的投資額不超過合伙企業出資規模的15%;持有單個被投資項目企業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該企業總股權份額的20%。超過上述比例進行投資的,應當經合伙人會議全體一致通過。投資于在重慶注冊的企業的資金不低于合伙企業出資規模的60%,其中包括投資于在重慶北部新區注冊的企業的資金不低于合伙企業出資規模10%。

  附件二:富坤團隊

  富坤團隊具有國際化視野與本土化投資運作經驗,核心成員均有超過10年的證券從業經歷,有著豐富的投資銀行與項目投資成功案例。在業內有著廣泛的人脈關系與資源,與各大基金公司、證券公司和銀行有緊密的戰略合作關系。

  公司顧問: 夏斌 先生

  著名經濟學家,現任國務院參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司長,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中國證監會交易部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團隊成員:

  朱菁 董事長兼總經理

  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曾任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總監,哈佛大學客座研究員、深圳市新財富多媒體經營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現任深圳市富坤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南京南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財大金融學院兼職教授等職。具有超過18年的證券從業經歷,熟悉國內外資本市場運作,具有豐富的股權投資和企業投融資策劃及實際運作經驗。

  劉寶杰 德同富坤基金合伙人

  美國猶他大學MBA,招商局中基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歷任淡馬錫控股屬下新源基礎建設管理公司投資高級副總裁、美國銀行企業和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工商東亞投行部董事總經理、摩根大通副總裁上海首席代表。劉寶杰先生擁有超過15年的投資銀行和投資公司工作經驗。

  胡家武 中技富坤基金合伙人

  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注冊會計師。曾供職于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總部,歷任深圳瀚成投資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北京駿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超過13年中國資本市場從業經驗,長期專注于企業投融資業務,具有豐富的項目股權投資經驗。

  徐縉翔 重慶富坤基金合伙人 綜合運營部總監

  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曾工作于深圳中國銀行、深圳與北京的投資管理公司、香港星辰證券公司等。在深港及北京三地的資產管理領域擁有10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私募基金的運營經驗,深諳大陸與香港資本市場的運行及管理。

  梁彤 市場營銷部總監

  西南交通大學學士,曾任廣發證券深圳總部客戶服務部總經理、機構客戶部總經理、營銷拓展部總經理、廣發證券深圳上步路營業部總經理、廣發證券彩田路營業部副總經理、廣發證券電子商務部業務主辦。有超過12年證券從業經驗,在證券公司多個部門有任職經歷。

  羅悅 投資者關系部總監

  清華-香港中文大學FMBA,曾工作于深圳市觀瀾湖高爾夫球會高級經理,深圳市尚模發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長助理,具有多年地產和金融行業實戰經歷,在高端客戶開發及關系管理方面有豐富的經驗。

  江林 董事,資產管理部總監

  復旦大學經濟學碩士。曾任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中心市場部經理、國信證券投行部高級經理。現兼任上海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長期從事二級市場的資產管理工作;熟悉國內A股發行上市以及收購兼并等資本運作業務,實務操作經驗豐富。

盡職調查報告12

致:AA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AAA公司(以下簡稱“貴司”)之委托,為其擬進行的對BB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BB公司”)的股權收購,對BBB公司的相關法律狀況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本報告僅供貴司為本次股權收購之目的使用,除可為本次股權收購之目的提供予其委聘的其他專業機構外,未經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將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機構或個人。

  一、本報告依據以下資料出具

  1、本所向BBB公司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工商調查所獲取的文件資料;

  2、BBB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

  3 、BBB公司或貴司所作的陳述及所出具的書面確認。

  BBB公司以及貴司向本所陳述:

  為出具本報告,本所業已: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工商調查;為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所需要進行其它盡職調查,即:要求BBB公司及貴司向本所提供為本次股權收購所需要的資料或說明。

  本報告僅就出具日之前已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出具本報告。

  1.7貴司及其他專業機構認為需補充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事項或需在正式股權轉讓合同中約定的事宜,敬請及時告之本所。

  二、假定

  在出具本報告時,本所假定:

  1、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2、所有文件資料上的蓋章均為真實,所有在有關文件資料上的簽字均為真實,簽字人均有權,或已被適當授權簽署該等文件;

  3、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資料上所描述的情況均準確、真實;

  4、 BBB公司及貴司已就所有可能影響本報告的事實及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及提供,并無任何重大隱滿、遺漏及誤導;

  5、向本所所作的陳述及提供予本所的書面確認均為真實準確;

  6、于本報告出具之日,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資料及其所披露的事實均未發生任何變更。

  三、BBB公司的基本情況

  (一)BBB公司及歷史沿革

  本所認為BBB公司的注冊號變更、注冊地址變更均已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獲審批機關的批準,并持有審批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應屬合法有效。

  (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

  本所認為BBB公司之董事人選及法定代表人已依法在其主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應屬合法有效。

  BBB公司于20xx年4月18日向本所出具《確認函》,確認:BBB公司的股權不存在設定質押、不存在司法凍結情形。

  本所認為:股東是BBB公司合法有效的股東,BBB公司的股東變更及歷次股權轉讓業經主管工商登記機關的核準,符合中國有關法律規定。

  公司存續情況

  BBB公司自成立以來,均已依照有關中國法律的規定,辦理及通過了歷次年度的工商年檢。

  四、建設許可及BBB公司經營范圍的特別許可

  五、債務及或有債務

  BBB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向本所出具《確認函》,確認: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擔保外,BBB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債務。

  六、BBB公司資產

  七、員工及勞動合同

  BBB公司未向本所提供員工工資發放表、勞動合同等任何員工資料。

  xx年xx月xx日,BBB公司向本所出具《說明》,表明:BBB公司無員工工資發放表及用工合同。

  本所認為,員工安置問題屬于股權收購的重要問題之一。本所建議,貴司應就股權收購前,就BBB公司員工安置問題與股權轉讓方進一步磋商確定。

  八、稅務

  BBB公司已辦理稅務登記,并領取了XXX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于XX年XX月XX日是聯合頒發的稅登字第[]號《稅務登記證》。

  九、訴訟或仲裁

  本報告出具之日止,BBB公司未向本所披露有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及行政調查、處罰案件。

  本報告謹供貴司參考。

盡職調查報告13

  重要提示

  本報告僅限于指定方閱讀,報告中可能載有機密資料,若閣下非指定方,請勿閱讀、復制、分送或依據報告上之資料采取任何行動;若不慎傳送錯誤,懇請閣下立即將此報告郵寄至本所。本所保留對任何違反上述聲明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致: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貴司與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下稱“遠東大成”)簽訂的《專項法律服務合同》,遠東大成接受貴司委托,根據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 勉盡責精神,對營口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下稱“本報告”)。附:本報告的結構說明附附::本本報報告告的的 結結構構說說明明

  本報告的結構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正文部分,我們將就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進行描述、評論與分析,并對此次法律盡職調查涉及重大事項的法律風險予以提示;附件部分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營口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

  ORIENTSUCCESSLAWFIRM

  地址:中國福州市東大路1號君悅大酒店5-6層 Page1of71

  電話:86-591-87502018 傳真:86-591-87516828

  目 錄

  導言5

  簡稱與定義5

  方法與限制6

  正文8

  一、營口風電的.設立、演變及存續8

  1 . 1 營口風電的設立8

  1.1.1 創立大會會議紀要8

  1.1.2 營口風電設立申請及批復9

  1.1.3 營口風電設立時的股權結構9

  1.1.4 營口風電設立時的驗資及審計10

  1.1.5 關于營口風電設立的法律評價12

  1 . 2 營口風電的演變1 2

  1.2.1 20xx 年4 月20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12

  1.2.2 20xx 年12 月28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14

  1.2.3 20xx 年5 月22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18

  1.2.4 20xx 年3 月30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19

  1.2.5 20xx 年5 月10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20

  1.2.6 20xx 年6 月26 日、11 月2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20

  1.2.7 20xx 年3 月2 日變更事項及法律評價22

  1.3 營口風電的存續22

  1.3.1 營口風電目前基本情況22

  1.3.2 營口風電現有股東及出資情況23

  1.3.3 營口風電目前持有的證照25

  1.3.4 有關營口風電存續的法律評價27

  二、營口風電的組織構架及法人治理結構27

  2.1 營口風電的組織構架27

  2.2 營口風電的法人治理結構27

  2.2.1 營口風電目前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27

  2.2.2 公司章程摘要28

  2.3 法律評價29

  三、營口風電近年審計及(增資)驗資情況29

  3.1 近年審計情況30

  3.1.1 關于20xx 年度之審計30

  3.1.2 關于20xx 年度之審計30

  3.1.3 關于20xx 年度之審計31

  3.1.4 關于20xx 年度之審計32

  3.1.5 關于20xx 年度之審計32 3.2 歷次增資之驗資情況33 3.2.1關于第一次增加注冊資本之驗資33 3.2.2關于第二次增加注冊資本之驗資34 四、風電場項目34 4.1 項目概況34 4.1.1營口風電關于風電場項目的概述34

  4.1.2關于風電場情況概述之法律提示35

  4.2 建設情況35

  4.2.1新建工程情況(一期工程)35

  4.2.2二期工程情況38

  4.2.3國債風電仙人島示范風電場項目工程情況(三期工程)42

  4.3 風電場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配套設施情況46

  4.3.1控制室及場區配套工程46

  4.3.2道路基礎圍欄46

  4.3.3塔基礎護坡47

  4.3.4變電所車庫48

  4.4 對風電場項目的法律評價49

  五、營口風電的重大資產49

  5.1營口風電的土地及房產49

  5.1.1土地使用權49

  5.1.2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權50

  5.1.3關于營口風電土地及房產的法律評價50

  5.2營口風電的機器設備51

  5.2.1風電場的風機設備及配套設備狀況51

  5.2.2營口風電的車輛狀況53

  5.2.3營口風電的辦公設備54

  5.2.4關于營口風電的機器設備的法律評價54

  六、營口風電的業務54

盡職調查報告14

  商業地產收購并購中應發揮律師盡職調查的作用,在收購并購前,出讓方通常會對目標企業的存續與經營風險和義務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收購并購方則沒有。收購方掌握的信息大多是通過出讓方或目標企業提供的文件或與其管理層的溝通獲取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可能經過了包裝或對關鍵問題進行了回避甚至掩飾,雙方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

  盡職調查,也被稱為審慎性調查,指的是在收購并購過程中買方對目標企業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和分析,以求準確了解目標公司的真實狀況。

  二、盡職調查的程序

  盡職調查沒有固定的程序,但總體來說,其一般流程如下:

  1、由收購并購方指定一個由律師組成的法律盡職調查小組。

  2、由收購并購方和律師、目標企業簽署“保密協議”。

  3、法律盡職調查小組準備一份要求目標企業提供材料的盡職調查清單。

  4、目標企業根據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并制作資料索引。

  5、盡職調查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并分析有關的資料。

  6、盡職調查小組報告盡職調查結果,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三、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目標企業的設立和合法存續

  查閱目標企業設立時的政府批準(如有必要)、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重組方案、股東協議、國有股權管理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評估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工商登記文件等資料,核查目標企業的設立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二)目標企業的`股東及其注冊資本繳納情況

  核查目標股東人數,股東資格,股東成立時間、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實收資本、注冊地、企業類型、經營范圍、主營業務、股權結構等情況。股東的出資或增資金額、時間、方式以及相應獲得的股份情況,貨幣出資和非貨幣資產出資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三)目標企業的主要資產

  取得目標企業主要固定資產清單、房產權證、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證等。取得目標企業的主要無形資產清單、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無形資產權屬證書等相關資料,核查目標企業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資產是否已取得相關權屬證明,是否存在期限或其他權利限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四)目標企業的生產經營及重大合同

  核查目標企業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實際經營范圍是否與工商登記一致,是否取得從事經營范圍內的業務所需的所有批準、登記、備案、經營資質或許可,是否存在相關經營資質和經營許可的期限或其他限制或條件;查閱目標企業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了解各項合同及其有效期限、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重要違約行為或違約責任、合同終止的情形等,核查是否存在轉讓或轉讓程序上的限制和條件,是否存在阻礙收購并購的相關條款約定。

  (五)目標企業的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狀況

  查閱公司章程及選聘和辭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等決議或會議記錄、相關議案、提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辭職報告等相關會議資料,了解其組織結構、管理職位設置和管理人員職責分配,查閱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通過程序等相關信息以確定本次收購并購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礙。

  調查目標企業的雇傭人員的數額,目標企業是否對重要人員進行了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收購并購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

  (六)目標企業的納稅狀況及依據

  查閱目標企業的國稅與地稅登記證、年度財務報表、最近3年的納稅申報表等文件資料,核查目標企業執行的稅種、稅率及是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確定其適用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當地國稅與地稅主管機關就目標企業最近3年納稅情況出具的證明文件,查閱相關納稅資料,核查目標企業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是否存在欠稅,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等。

  (七)目標企業的重大債權債務

  查閱目標企業近3年的重大合同清單,核查合同的履行情況,確定主要債權是否實現、主要債務是否履行完畢,是否存在潛在的糾紛或其他重大法律風險。查閱目標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其他應收應付賬款明細、相關交易協議,調查其他應收應付、預收及預付賬款產生的原因、具體內容、數額等情況,判斷是否存在潛在的糾紛或其他重大法律風險。

  (八)目標企業的法律糾紛

  調查目標企業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若有)、主要股東、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企業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四、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一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包括如下內容:

  1、收購并購方對盡職調查的要求;

  2、律師審查過的文件清單,以及要求出讓方或目標企業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單;

  3、進行盡職調查所做的各種假設;

  4、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的責任限制或聲明;

  5、對審查過的資料進行分析和總結,對所涉及的法律事項以及所有審查過的信息所隱含的法律問題的評價和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15

  關于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于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復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并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托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復文件,并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范,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并不對****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并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后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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