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6 18:59:33 財務管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5篇)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

  這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1 鄉鎮衛生院績效評價

  鄉鎮衛生院的績效評價就是上級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對衛生院整體工作的效能和成效做一個綜合性、客觀性、科學性的評價,鄉鎮衛生院的績效評價,主要包括效益、效率、效果、質量和滿意度,以及與鄉鎮農村醫療工作相關并包含在內的其他相關內容,都是構建鄉鎮衛生院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的元素,而績效評價就是通過定量與定性的科學、客觀結合,多角度、多層面地對鄉鎮衛生院進行綜合系統的評價,這一評價是界定的衛生院醫療機構績效的重要依據。

  1.2 影響鄉鎮衛生院績效評價的財務因素

  1.2.1 管理不到位

  在管理不到位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不到位,一方面是鄉鎮衛生院的經費管理工作不到位,有超支浪費的現象,除此之外,農民拖欠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項,主要因為鄉鎮衛生院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廣大農民,農民經濟能力弱,會出現拖欠現象,日久隨著金額的不斷加大,會給鄉鎮衛生院造成嚴重的經濟負擔;另一方面則是人員管理的不到位,主要表現在鄉鎮衛生院領導班子之間有著一定的潛規則,包括管理經費的抵扣等等,都會給醫療事業造成很大的損失,鄉鎮衛生院的各科室負責人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紛紛效仿衛生院領導層的做法,從而導致上梁不正下梁歪,鄉鎮衛生戰線醫療風氣日下。當前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業務水平以及職業素養方面普遍不高,還不能充分滿足工作需求。1.2.2 監督不得力

  監督不力、監督乏力都是造成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漏洞百出,造成鄉鎮衛生院績效綜合評價不高的主要原因,這里所說的監督,包括衛生院自己內部的監督、醫療系統的統籌監督,及縣市的衛生局、省地的衛生廳等機構都要實施以有效的監督,在反腐倡廉力度不斷加大的當今時代,紀檢監察部門也是實施有效監督的重要部門。然而,又不能不承認現實,目前有很大一部分鄉鎮衛生院的內部財務考核機制不夠健全,獎懲力度落實不到位這兩點也直接導致了鄉鎮衛生院財務規章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實,總之,缺少第三方的獨立核算機構對鄉鎮衛生院財務賬目進行有效的審計,以出現問題的衛生院懲治力度也稍顯不足。

  2 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和提升績效評價的有效措施

  要想真正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和提升績效評價,筆者認為應該從健全機制、加強監督和強化設施三個方面入手。

  2.1 健全機制

  就是鄉鎮衛生院績效考評的獎懲機制和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考核機制,兩種機制要同步實施、同步執行,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含糊和懈怠,必須要按照機制立行立改地貫徹下去。展開了說就是要不斷完善鄉鎮衛生院的內部考核、外部監督機制與財務管理機制,對于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要常抓不懈,按照上級的文件精神和遵循國家關于醫療醫藥改革的相關政策,不斷強化衛生院管理工作,不斷地加大科學管理力度,提高責任意識。

  2.2 加強監督

  重視會計監督、重視績效監督,從衛生院內部監督、衛生局廳等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監督等四個層面的監督入手,從而形成監督的合力,取得監督的實效。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教育鄉鎮衛生院的主管部門以及衛生院的領導與會計人員必須對財務管理和監督加強認識,不斷促進鄉鎮衛生院績效管理和財務管理向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方向發展。同時,還要著力通過鄉鎮衛生院的醫療人員、財務人員和領導人員的素質提高,來強化監督、強化管理,強化鄉鎮衛生院的相關制度和機制。

  2.3 強化設施

  鄉鎮衛生院有時在醫療競爭上是處于劣勢的,與市、縣醫院相比,無論是醫療水平,還是硬件設施,都遠遠落后與前者。尤其是鄉鎮衛生院大多處于城鄉結合部,有時由于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的原因,導致病人都跑到市里或者縣里醫院去看病,導致病人流失,所以說,在強化鄉鎮衛生院設施建設上,還要加大投入,逐步縮小城鄉醫院的差距。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規范各村(居)、各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督,依照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強法紀觀念,嚴肅財經紀律。

  各村(居)、各單位財務工作人員務必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有關規章制度,自覺遵守財經紀律。

  二、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加強財務基礎工作及會計核算管理。

  各村(居)、各單位財務工作人員務必嚴格遵守財政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按照《會計法》的要求,統一采用“借貸記賬法”處理日常帳務;

  加強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所有經濟活動內容要全部納入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范疇,不得私立“多套賬”、“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三、各單位的財務機構必須健全和完整,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票款和賬款管理分離”制度。

  四、關于收入管理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各項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準擅自設立項目收費,不得隨意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也不得隨意減免和不收費,確保真正杜絕“人情費”、“關系費”。

  2.各單位必須嚴格票據管理,建立票據領取、使用、上繳登記制度,實行“票款分管”制度。對外收費嚴格使用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核發的統一票據,嚴禁“白條收費”和使用過期作廢的票據收費。

  3.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單位收入除上級撥款外的任何收入(包括抵賬、轉賬的收入),必須以貨幣資金的形式繳入預算外資金專戶,做到日清月結。嚴禁壓解、截流、坐支、挪用和轉移資金。嚴格實行“票款同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關于支出管理

  1.各村(居)、各單位要努力增收節支,量入為出,勤儉節約;

  嚴禁貪污浪費,嚴禁私設“小金庫”、“賬外賬”。

  2.各村(居)、各單位支出必須做到票據規范、支出合理、手續合法。支出票據必須真實完整,經手人注明支出事由。經費管理人員庫存備用金不得超過500元,隨支隨取。

  3.涉及專項資金的必須專門建賬,專款專用,專人專戶管理。市政建設工程項目必須按建設工程相關規定辦理。凡工程款結算,必須有正式發票、合同、預(決)算明細、驗收單。

  4.村(居)級報賬憑證單筆1000元以上,須由掛點領導審核后方可報賬。

  5.各單位所有支出票據手續齊全后,經站所負責人簽字支付,由分管領導審核后方可入賬報銷。

  6.鎮政府報賬票據在1萬元以上的,一律經鎮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后方可報賬。

  7.報賬憑證只能在本單位賬戶中的專項資金中列支,不得挪用其他賬戶資金。

  8.所有資金申請撥款單,須由鎮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撥付。

  六、關于資產管理

  1.為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各單位必須落實專人對本單位資產進行管理、登記。

  2.各單位應建立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設立固定資產管理賬目,完善固定資產臺賬資料。

  3.各單位資產的購置、處置和修繕必須按照程序先上報再實施,涉及政府采購的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七、關于財務報表管理

  1.各單位的財務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并接受鎮政府的監督審查。各單位應按時向鎮政府報送會計報表和要求的其他財務資料。

  2.會計月報表報送時間為每月5日之前,其他財務資料按要求及時報送,由分管或掛點領導督促。

  八、監督審查

  1.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財政、物價、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2.各單位相關人員如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主管及經辦人員的相應責任。

  九、各單位財務管理及人員分配

  1.各單位出納(報賬員)仍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兼任。

  2.計生辦、經管站賬戶合并,統一在經管站做賬。

  3.凡財政撥款單位,具體人員分工如下:

  (1)萬怡明:農技站、水務站、敬老院

  (2)聶慧玲:民政所、建保所、城管中隊、保潔公司

  (3)郭靜:醫保所、文廣站、樂化林場

  4.報賬實行限時制,每季度末最后一個月21-30日為報賬審核結賬時間。

  5.報賬制單位(派出所、社保所、財政所、衛生院、中心小學、國土中心所、司法所),其財務按照上級主管單位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3

  一、引言

  鄉鎮衛生院是我國福利性事業單位,其目的是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隨著新農村醫療合作制度的深入,鄉鎮衛生院在農村醫療事業當中的影響力正逐漸增加,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但因為鄉鎮衛生院把工作重心放在醫療當中,忽視了衛生院的經濟效益和財務管理工作,對其長期發展形成阻礙。因此,鄉鎮衛生院要結合鄉鎮經濟發展水平,采取行之有效的經濟管理措施來提高鄉鎮衛生院的經濟效益,保障鄉鎮衛生院的持續發展。

  二、我國鄉鎮衛生院衛生經濟管理現狀

  1.財政補償不足

  我國鄉鎮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當地的財政補助難以覆蓋到各個行業。由于鄉鎮衛生院的經濟效益不高,因而鄉鎮政府更愿意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工業等收益較高的行業當中。另外,衛生院的財政補償實行的是收支差額管理,但對大多數衛生院都是進行一次核定收支差額并保持較長期間不變,在衛生院收支差距擴大的同時并未及時加大財政補償力度。因此,鄉鎮衛生院容易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使鄉鎮衛生院的經濟狀況無法得到有效改善。

  2.資金管理不當

  目前,許多鄉鎮衛生院缺少嚴格的經濟管理制度,甚至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對衛生院的收入和支出進行管理。有些衛生院的出納和會計工作由一人兼任,鄉鎮衛生院的經濟管理缺乏合理性。另外,鄉鎮衛生院在資金的投入上還存在盲目性,購買的一些醫療設備常處于閑置狀態,造成了衛生院資金的浪費。

  3.收入結構失衡

  在缺少財政補償的情況下,鄉鎮衛生院只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近年來,鄉鎮衛生院逐漸從普通的醫療機構轉型為綜合衛生服務機構,除少數中草藥品外全都實行零差率銷售,藥品銷售已不再是衛生院的經濟來源。過分依賴財政補償使得衛生院的收入結構失衡,鄉鎮衛生院的經濟管理因此陷入困境。

  4.缺少監督機制

  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工作混亂,沒有合理的內控制度,同時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因此,衛生院常有會計的貪腐行為,私做賬單并自行簽字,使鄉鎮衛生院資金遭受損失。此外,鄉鎮衛生院還缺少完整的運營規劃和財務計劃,作為服務性質的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普遍不高。建立長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是鄉鎮衛生院經濟效益的必要保障。

  三、鄉鎮衛生院衛生經濟管理策略要點

  1.把握市場經濟發展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自主經營的鄉鎮衛生院可以完善資金鏈,從市場中引入資本,解決資金運轉的困難。鄉鎮衛生院雖然屬于服務性質的事業單位,但依然需要存在一定的經濟效益。衛生院可以與私營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在鄉鎮配合企業舉辦公益活動或其它廣告宣傳;為制藥公司提供醫藥推廣服務,減少藥品開支;為適應市場經濟的大環境,鄉鎮衛生院還要進行大膽的改革,創新衛生院的盈利形式,明晰衛生院的產權分配。市場經濟為鄉鎮衛生院注入活力,將大大提高其在醫療行業的競爭力。

  2.轉變經濟管理模式

  對鄉鎮衛生院資金的有效管理能夠協調衛生院的整體工作,使衛生院的運營效率最大化。為此,鄉鎮衛生院要充分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合理規范的預算管理制度,同時制定嚴格的工作方法。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是鄉鎮衛生院經營的基礎,影響到鄉鎮衛生院的整體經營水平。衛生院資金的管理涉及到預算分析、預算控制、收入統計等各個方面,以往的經濟管理模式不夠全面,存在許多漏洞,使鄉鎮衛生院的經濟狀況持續低迷。因此,鄉鎮衛生院必須轉變經濟管理的模式,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和運作秩序。

  3.強化經營管理理念

  鄉鎮衛生院的經營狀況與其經濟效益有直接聯系,要提高衛生院的經濟管理水平,需要強化經營管理的理念。首先,鄉鎮衛生所要加強人事管理,保證日常工作的人力配備,并防止人才流失。其次,衛生所要對物資進行有效管理,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杜絕出現醫療設備閑置現象,同時要嚴格審批藥物及其它醫療工具的采購及使用,實行動態管理。再次,衛生院要強化財務管理,結合自身經濟狀況做好成本核算,保證收支的平衡。最后,衛生院經營的核心理念是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這要求衛生院加強對醫療工作的管理。

  4.改革財政補償制度

  財政補償作為鄉鎮衛生院的主要經濟來源,越來越不能滿足衛生院財政支出的要求。因此,鄉鎮衛生院必須要改革財政補償制度。首先要對衛生院的財政收支進行季度或年度核算,了解衛生院最近的財政收支情況。其次要對財政支出進行評估,指導衛生院采取合理的經濟管理方式。最后要建立財政醫療支出儲備體系,保證有足夠的資金支持鄉鎮衛生院發展綜合醫療服務。

  5.提高監督管理水平

  提高鄉鎮衛生院經濟管理監督水平,先要在內部落實經濟審查的責任制度。衛生院院長要在任期內制定鄉鎮衛生院的經濟效益指標,并按季度對經濟效益進行考核,確保衛生院的資金用在恰當的地方,防止出現資金浪費的現象。在外部,政府相關部門要做好鄉鎮衛生院經濟管理的監督工作,對其財務、衛生、紀律等情況進行檢查。通過內外監督體制的完善,可以有效解決鄉鎮衛生院經濟管理的突出問題。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現今的鄉鎮醫療制度和經濟環境下,鄉鎮衛生院要把握衛生經濟管理的主要問題,結合自身的經濟狀況,推出有效的經濟管理改革方案。在做好醫療工作的前提下,鄉鎮衛生院必須重視經濟管理工作,以經濟效益來促進鄉鎮衛生院的穩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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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聯體在縣鄉村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中的作用

  醫聯體的出現不僅可以明確各層級醫院的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大型綜合醫院的技術優勢和龍頭作用,推進形成分級醫療服務模式,而且帶動并提升了基層醫療能力,形成功能互補的預防、治療、康復一體化區域服務模式。充分實現“首診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復回社區”的有需就診、分級醫療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真正體現防治結合的大衛生理念。

  二、醫聯體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國醫聯體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是對口支援,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通過帶教、培訓、進修、定期選派專家等形式將專家資源和技術引入對口支援的社區衛生機構或鄉鎮衛生機構,實現資源設備共享。

  (二)是領建,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幫助鄉鎮衛生機構建立一些特色專科,提供特色服務。

  (三)是托管,由大醫院托管基層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工作,托管雙方實行預約、轉診、配藥一體化服務并搭建檢查診斷會診中心平臺,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與屏山縣人民醫院就采用了托管的形式,在托管期間,屏山縣人民醫院是作為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分院區進行管理;而屏山縣人民醫院又牽頭與屏山縣的龍華鎮、龍溪鎮、中都鎮、太平鄉四個鄉鎮衛生院形成醫聯體采取對口支援的形式,這樣可以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三、醫聯體的財務運作模式

  為加強醫聯體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醫聯體的財務管理結合基層醫療單位的特點進行管理。比如牽頭的縣級醫院落實專門崗位對醫聯體下屬單位財務進行統一管理,采取“單位預賬戶分設、收付分離、采購監管、票據統管”的模式,實行單獨核算和考核,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監察、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作為牽頭單位的`屏山縣人民醫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會計制度》、《醫院財務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依法指導和監督四個鄉鎮衛生院的財務收支活動,依法組織開展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各核算單位地財務狀況。

  屏山縣醫院財務科單獨設立了醫聯體辦公室,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其主要工作職責是:1、協助核算單位建立健全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預算制度和經濟分配方案,及時向單位 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2、設置核算會計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規范核算流程,統一設置帳套,分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分別對下屬的龍華鎮、龍溪鎮、中都鎮、太平鄉四個鄉鎮衛生院進行會計核算,分單位按月編制財務報表。3、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核算單位地各項財務收支活動,及時制止和糾正單位財務收支中的違法違紀行為。4、根據各核算單位的資金申報計劃及時審核劃撥有關資金,并將需要支付村級的相應資金直接劃入村醫生個人賬戶。5、負責各單位財務管理業務指導和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建立例會和學習制度。6、準確、及時向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資料,按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7、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一體化改革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

  屏山縣醫院財務科醫聯體會計人員嚴格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核算單位報送的原始憑證進行認真審核,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及時向屏山縣醫院財務科領導及分管院長逐級報告,對記載不準確、手續不完備、票據不規范的原始憑證退回報帳員,并要求更正、補充。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定期結賬,定期分單位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與各核算單位報賬員做好賬目核對工作,以保證帳實相符、帳證相符、帳帳相符。作為牽頭單位的屏山縣人民醫院分別為龍華鎮、龍溪鎮、中都鎮、太平鄉四個鄉鎮衛生院設置了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往來明細賬、固定資產臺賬。每月最后一日為結賬日,次月5日至6日為上月帳務報帳時間,各鄉鎮衛生院報賬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屏山縣人民醫院辦理報帳業務,以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和會計工作的連續性。

  對于藥材的支出嚴格執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原則,不得以購代支,以領代支,以存定銷,為確保基本藥物貨款的及時足額支付,屏山縣人民醫院直接支付相應金額到“屏山縣衛生局基本藥物采購資金專戶”,由衛生局實行集中支付。對于經批準進行的工程建設資金必須進入“屏山縣衛生局農村衛生項目資金專戶”,經縣衛生局項目辦審核后,按工程進度將工程款項直接撥付到供應商或施工單位帳戶。

  同時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對屏山縣醫院包括醫聯體的財務進行監管和指導,提出合理化建議,規范縣鄉村衛生機構的財務行為,不斷提高基層衛生院的財務管理水平。

  四、醫聯體產生的效益

  1、醫療資源和技術共享 在現有醫療資源相對緊缺的基礎上,減少資本占用、降低資本成本,形成優勢互補,使醫療公共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通過對口支援和遠程會診的形式實現醫療技術的共享。

  2、理念的創新 因地制宜,大膽嘗試,不斷探索適合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和屏山縣人民醫院的合作、托管方式以及屏山縣人民醫院與鄉鎮衛生院的監管方式。

  3、制度的更新 屏山縣縣委和縣政府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縣鄉村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的意見》要求,經過了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局黨政聯席會議集中研究制定了適合屏山縣醫聯體的財務管理試行辦法。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5

  [關鍵詞]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解決途徑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衛生事業投入的加大,各級財政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而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順利開展,使得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得到了基本改善,人員經費得到了基本保障,業務收支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在國家新醫改的大背景下有著較好的發展前景。通過對鄉鎮衛生院的調查和審計發現,普遍存在會計基礎薄弱、財務管理混亂,并且成為影響鄉鎮衛生院生存、發展的突出問題,規范和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已勢在必行。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藥品加成率偏高。根據現行有關制度的規定,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的藥品加成率不得超過進價的15%。鄉鎮衛生院藥品加成率偏高,有的甚至超過50%,主要是鄉鎮衛生院的藥品不是經過政府招標采購,而是采取靈活的進藥渠道,自行選擇確定購入價格相對較低的藥品,但售價卻按照市場一般價格銷售,從而獲取較高的利潤,來彌補醫療業務收入的不足,即以藥養醫。

  2.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較低,大都是兼職的,又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崗位培訓,對財會業務一知半解,財務人員更換頻繁,沒有按照《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也未納入財政建賬監管范圍,導致“白條”入賬的現象較為普遍,賬簿設置不齊全,會計科目使用隨心所欲,會計核算不準確、不及時、不規范,提供的會計報表不能準確反映衛生院的實際狀況。

  3.財務管理意識淡漠。鄉鎮衛生院為了生存和發展,醫技工作成了日常工作的'重點,努力使主營業務收入(醫療收入和藥品收入)增長,反而把財務管理工作當成輔工作。單純抓業務收入增長,反而負債累累、收不抵支,不注重加強財務管理,沒有引起領導的重視,沒有充分發揮財務人員的管理作用,當然不能作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4.會計的基本職能沒有正常發揮。進行會計核算和實施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兩個基本職能,會計核算是會計監督的基礎,沒有核算所提供的信息,監督就失去了依據;會計監督又是會計核算的保障,只有核算沒有監督,就難以保證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可靠性。當前鄉鎮衛生院的這兩項基本職能都沒有得到很好地發揮,甚至部分職能喪失,主要是各財務人員業務處理水平參差不齊,以及主管部門對基層單位財務監管不到位。

  5.缺乏必要的內控制度和制約機制,有的鄉鎮衛生院實行家長式的管理模式,院長一人說了算,財務人員形同虛設,僅把會計作為事后的記賬員使用,甚至收費、會計、出納一人兼任,還有院長既當醫生、又當會計。院長大權獨攬,違規操作,職責不清,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缺乏必要的制約監督機制,財會人員只好聽之任之。

  6.國有資產管理混亂。鄉鎮衛生院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但部分鄉鎮衛生院國有資產管理存在以下突出問題:(1)固定資產賬簿設置不完整,有總賬無明細賬,有資產沒金額,實物卡片與財務賬簿脫節;(2)資產增減變動不記賬,造成賬實不符,購進、調劑、報廢、丟失、捐贈、淘汰的資產不及時進行賬務處理;(3)重購置,輕管理,不向財政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備案,隨意處置。

  7.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多數鄉鎮衛生院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很隨意,沒有及時將財務會計資料立卷、歸檔,更沒有專人專柜保管會計檔案,甚至以前年度的會計憑證未裝訂,造成了會計資料的脫落、丟失、霉變,導致無法連續地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產生的主要原因

  1.法制觀念不強,管理效率低下。雖然近年來各級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斷增加,但是總體來說醫療設備簡陋、人才短缺,處于收不抵支的狀態,存在自己掙錢隨意花的觀念,領導和職工法律意識淡薄,只顧眼前利益和本部門利益,沒有大局意識和長期發展的思想;長期在重醫務、輕財務的思想影響下,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工作不受重視,無法發揮財務人員的積極作用,國家的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能得到嚴格的貫徹和執行。

  2.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督盲區。隨著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原有的規章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一是衛生主管部門對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監管不到位,只注重業務指導,忽視財務監管;二是外部監督力度不夠,措施不到位,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幾乎每年都會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紀檢等多個部門的監督檢查,而鄉鎮衛生院底子薄、效益差、財政撥款相對較少,很少有職能部門介入監督檢查,甚至多年無人管、無人查,由監督的“空白點”和“盲區”,變為違規違紀的“高發區”。

  三、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

  1.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意識。應著力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整體處理能力。鄉鎮衛生院的財會人員任免應由衛生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財政部門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必須持證上崗,每年接受相關的繼續教育,即使沒有專業人才,兼職人員也要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財務管理工作的好壞是與單位負責人緊密相關,院長作為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要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強化內部監管職能。鄉鎮衛生院的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統一納入單位核算,收支游離于單位財務管理之外,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杜絕私設“小金庫”、藥品購銷回扣等滋生腐敗的現象。把單位收支水平與服務態度、耗能數量等納入考核的內容,真正體現鄉鎮衛生院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質的基層醫療機構。

  3.建立外部監督制度。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鄉鎮衛生院的內部審計制度,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定期審計與不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限期糾正。堅持對鄉鎮衛生院院長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并把經濟效益指標和財務管理狀況作為鄉鎮衛生院院長任期考核的重要指標,對任期內有重大經濟責任的院長,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決不縱容姑息。

  4.構建有效的內控制度和措施。內部控制是由單位領導層和全體員工實施、旨在提高單位管理服務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單位可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經濟秩序和公眾利益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鄉鎮衛生院要建立合適有效的內控環境、內控活動、信息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并與管理、財務會計融為一體,實現自我約束和規范,比如會計、出納、收費員不得互相兼任,建立親屬回避制度,財務收支狀況要定期進行公示,藥品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等,接受社會公眾和單位職工的監督,使鄉鎮衛生院在陽光下運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6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政部、衛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湖南省所有鄉鎮衛生院。

  第三條鄉鎮衛生院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承擔所在鄉鎮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屬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第四條鄉鎮衛生院人財物全部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統

  一管理。

  鄉鎮衛生院分院、醫療點的財務收支必須由鄉鎮衛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制度;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院。

  第六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任務: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認真組織決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對本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人員第七條財務負責人由院長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擔任。

  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鄉鎮衛生院,必須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會計、出納人員;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應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可以兼任)。

  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鄉鎮衛生院的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實行錢賬分開。

  第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推行轄區內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委派制,選拔任用優秀的會計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核每筆收支,對不符合規

  定的各項收支必須堅決制止,制止無效時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會計人員抵制各種違規收支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預算管理第十條鄉鎮衛生院的預算是指鄉鎮衛生院根據本院發展計劃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收支預算。

  第十二條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執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及開支標準,追加預算按程序辦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收入與支出管理第十五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

  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必須開據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當日收入當日結算、當日送存銀行。

  為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制度,庫存限額一般不超過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條鄉鎮衛生院財務部門對各種收款票據和有價證券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按統一編號進行登記,收回時及時簽收和辦理核銷手續。

  第十九條鄉鎮衛生院的支出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實際發生的人力和物力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必須分別核算。

  第二十條按照規定編制支出預算,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嚴格執行支出預算。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對于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鄉鎮衛生院制定標準后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五章資產管理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動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

  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鄉鎮衛生院庫存現金按照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離退休人員費用;支付向個人收購用于實驗的動物、農副產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零星開支等。

  第二十五條應收款項是其他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債權人(鄉鎮衛生院)資金的占用,必須嚴格控制應收款項的額度和收回時間,及時組織結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條存貨是衛生院在開展醫療衛生和業務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衛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藥品等,必須建立采購、入庫、出庫以及保管制度。

  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不得以領代銷,以存定銷。

  鄉鎮衛生院的藥品按零售價計價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固定資產分為5類:房屋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

  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稅金等計價。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格計價;上級部門無償調撥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調撥轉入價格計價。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見附件),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比率由各鄉鎮衛生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條鄉鎮衛生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盤盈的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盤虧和損毀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并按規定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性資產價值200元以內(含200元),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

  2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并報經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其變價凈收入(包括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

  財務部門設置總賬,明細分類賬,對于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自行購置價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醫療設備,要科學論證,經院委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按規定執行招標采購。

  第三十四條鄉鎮衛生院的凈資產是指鄉鎮衛生院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條事業基金是指發展衛生事業未限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單位歷年滾存結余資金、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的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固定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占用的資金。

  第三十七條專用基金是指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購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資總額的3%提取,用于職工福利

  的資金。

  其他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財務清算第三十八條鄉鎮衛生院因故撤銷合并時,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機構。

  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衛生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

  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的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受、劃轉和管理工作。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理鄉鎮衛生院財產。

  第三十九條在宣布鄉鎮衛生院終止前六個月,下列行為無效: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應屬于鄉鎮衛生院的債權。

  第四十條鄉鎮衛生院清償的順序: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鄉鎮衛生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費用。

  4、剩余資產經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后并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5、鄉鎮衛生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后,報送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七章財務報告與分析第四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應當按月、季、年度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鄉鎮衛生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鄉鎮衛生院的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收支與財務狀況分析、結余分配與資金增減變動分析、勞動生產率和效益分析、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條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等應按本辦法及時處理。

  第八章財務監督管理第四十五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并形成規范的監督考核制度和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衛生院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 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XX鎮內部財務管理、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厘清財務報賬流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消弭內部控制風險,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法律法規和《中共江口縣委江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口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江委辦字〔20xx〕2號)的相關規定,結合XX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鎮下轄各村(社區)委會、各站股所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

  第二章內控職責

  一、財務機構職責制度

  1.鎮主要財務機構為XX財政分局。

  2.認真貫徹執行《預算法》《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做好會計核算。

  3.管理各科(股)室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鎮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相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決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4.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5.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每月向鎮黨委書記、鎮長、分管財務負責人提供會計報表,每季度至少向鎮黨委書記匯報一次財務收支運行情況。

  7.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8.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9.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10.負責鎮所屬各村、各科(股)室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采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報賬工作。

  11.組織鎮各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2.接受并配合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財務人員職責制度

  (一)財政分局負責人職責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并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部門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二)會計崗位職責

  1.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來源,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2.每月末登記好會計賬簿、做好會計報表,對會計憑證進行裝訂;每月5日前向財務主管和分管財務負責人報送上月財務報表;按月與銀行及出納對賬。負責對當年的會計檔案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預決算資料、財務會計報告(包括報表及附注)及其他會計資料。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并匯報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范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匯總和報送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公布各種會計資料。

  7.負責本單位的賬務公開和督促各村進行賬務公開。

  (三)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賬程序。

  2.熟練使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財政非稅系統,準確開具非稅票據,并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范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后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與銀行和會計核對賬戶余額,做到記賬準確,賬實相符。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余額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定期核對現金余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并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財務專用章和私人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支付密鑰及其他有價證券。不委托他人保管及使用本人的印章及密鑰,不外借使用票據,按分工和本職使用印章和密鑰;協助會計把好票據審核關,對違規收支票據及簽字蓋章不全的票據不予辦理收支業務。

  9.按時完成鎮職工工資審核發放,及時辦結職業年金、社保、個稅等等代扣代繳事項;積極做好單位干部職工的工資調整、審批工作,做好組織、人事部門相關年報工作。

  10.積極做好單位辦公物資等的采購、保管、分發工作,建立健全實物臺賬;

  11.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

  12.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稽核會計職責

  1.協助審查本級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復核本部門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并對復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戶賬簿記錄。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并對復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每日下午下班前取得銀行對賬單。

  7.履行會計檔案管理員和非稅管理員職責。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報賬員職責

  1.報賬員是指鎮政府、各站股所專職報賬員和因業務需要履行報賬手續的經辦人員,以及各村(社區)報賬員,原則上報賬員應由固定人員負責,實施統一報賬。

  2.負責收集整理本部門經濟業務報賬依據和原始憑證,對原

  始報賬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負責。

  3.負責完成報賬業務的審批流程。

  4.負責領取、保管、使用好本部門的備用金,備用金只供部門的零星業務開支,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報賬以補足備用金,報賬員要對備用金實行嚴格管理,對備用金的安全負責,并建立手工賬簿。

  (六)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1.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2.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3.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三章內控管理

  三、賬戶管理制度

  1.財政分局開設.變更或撤銷銀行賬戶,應先報分管領導批

  準,并經縣財政局國庫部門審批后,再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單位應在國有、國家控股銀行或經批準為其開戶的商業銀行開設銀行賬戶。單位的所有資金應全額繳入單位銀行賬戶統一管理

  2.原則上只開設零余額賬戶(基本戶)、資金往來結算戶、扶貧資金報賬專戶、核算工會4個賬戶,只能在一個賬戶提取現金。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銀行賬戶的開設、變更和撤銷實行財政核準、備案制度,賬戶開設按財政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4.單位所有對公賬戶均應開通銀行短信提醒業務,至少有3名人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財務負責人、會計)納入提醒范圍。

  5.會計(含會計主管)每月必須到開戶銀行打印對賬單,并經分管財務負責人簽字核實后裝入當月會計憑證資料。

  四、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進行管理,要做到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復核、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入賬、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范圍:公務卡結算范圍以外又確需現金結算的相關業務。例如:信訪維穩、應急管理、治安管理等突發急性事件。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現金的暫借和支取必須執行嚴格的分層審批程序,審批程序不全的一律不予借支。

  5.除社會服務中心(敬老院)外,其余部門或個人進行現金的支取一律按照借款的形式辦理并發放

  6.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交通費、會議費、接待費、水費、電費、電話費和2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五、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財務人員應根據發生的經濟業務,按照銀行支付辦法的有關規定,正確選用銀行結算方式,保證結算的安全、方便、快捷和經濟。

  2.銀行存款的收支要嚴格遵守銀行的有關制度,接受銀行的監督。各種銀行收付款憑證的款項來源.用途必須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

  3.除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外,所有現金都必須存入銀行。經濟業務中發生的資金收付,除按規定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

  4.銀行存款賬戶只供本部門使用,不得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5.各種收付款項的憑證,必須如實填寫款項來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套取現金、套購物資、嚴禁利用銀行賬戶搞非法活動。

  6.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銀行印鑒由兩人以上負責保管,各種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保管。會計人員應對預留銀行印鑒嚴格管理,對開出的支票、匯票等銀行票據進行嚴格審核,正確加蓋印鑒,不得在空白或要素填寫不齊全、不規范的票據上預蓋印鑒。出納人員不得保管全部銀行印鑒。

  7.單位賬戶一律不得使用網銀。

  8.出納人員、會計人員要及時做好銀行存款的記賬、對賬工作,月初由票據管理員領取銀行對賬單交會計人員對賬。

  六、印章及U-key的管理制度

  1、加強印章管理,按照不相容崗位(職責)管理原則,嚴禁一人保管全部財務印章,嚴禁一人操作完成所有支付業務流程。

  2、規范預留印鑒章管理,開戶銀行與財政支付系統中所預留印鑒章應保持一致,一般至少預留單位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和出納私章。預留印鑒章由財務人員分別管理,法人章可授權辦公室負責人管理。

  3.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4.個人私章和U-key由個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單位公章由單位法人保管。

  5.個人因故無法保管個人私章和U-key的,可委托除出納外的人員保管。

  七、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稅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說明情況,站股所分管領導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注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復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站股所分管領導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四章收支管理

  八、財務報賬審批制度

  1.財務報賬審批制度適用于一切涉及到鎮經費收支.借貸的經濟活動。

  2.經費按照資金性質和使用用途劃分為:一般經費和項目經費兩類,一般經費包含: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交通費、會議費、接待費、水費、電費、網費、電話費、通用設備和服務的采購等維持機關正常運轉的工作經費。項目經費包含: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和實施、專用設備與服務的采購和用于專項工作開展等專項經費。

  3.經費報賬資料審核.報賬簽批如下:

  (1)一般經費3萬元及項目經費5萬元以下

  報賬員收集、整理原始報賬資料→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分管領導簽批→財務室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的領導簽批→財務室出納報賬。

  (2)一般經費3萬元至5萬元及項目經費5萬元至10萬元

  部門報賬員收集、整理原始報賬資料→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分管領導簽批→財務室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單位主要負責人簽批→財務室出納報賬。

  (3)一般經費5萬元以上及項目經費10萬元以上部門報賬員收集、整理原始報賬資料→部門負責人審核→鎮黨委班子集體研究審批→部門分管領導簽批→財務室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的領導簽批→單位負責人簽批→財務室出納報賬。

  4.除部分項目因上級機關、文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明確規定和要求的以外,項目資料一般不由鎮法定代表人簽批,由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簽批。

  5.對于國家、上級黨政機關、職能部門有具體要求的重點項目資金報賬工作,由各科(股)室報賬員配合項目實施人員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相關報賬規定做好報賬資料制作、收集、整理等工作,具體報賬流程按上級規定執行。

  九、預借款管理制度

  1.借款原則:一是預算控制原則。借用公款應有對應的經費預算或經費來源方可辦理,嚴禁無預算借支;二是專款專用原則。借用公款應專款專用、一事一結,禁止一借多用或揶作他用。堅持“前賬不清新賬不借”、“一年多清年底必清”的工作機制、不得長期掛賬、不得轉移、混淆債權或債務,做到“資料全、賬目清”;三是銷賬留案原則,核銷借款應建立備查賬,對已核銷借款進行永久追溯。若以后年度收回已核銷借款的,應依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相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2.鎮公職人員、站股所、企業借用資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或簽訂《借款協議》,經公職人員所屬站股所或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審簽,由財政分局負責人簽字后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借支金額超過10000元的即認定為重大借支,納入“重大事項”由鎮黨委會議集體審定。

  3、應急管理、信訪維穩、社會突出問題治理等突發性、緊急性事項,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簡化流程,但事后必須完善相關程序和資料。

  4.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所有借支資金一律轉賬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5.工程類、政府采購類等項目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政府采購制度及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嚴禁個人借支項目資金或將項目資金借支后掛靠在個人名下等行為。

  6.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對符合刷卡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結算,不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的,財務人員可不予報賬核銷,若因特殊原因確需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提出借款數額。

  7.個人借用日常公務活動資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鎮政府出具書面說明材料。由財政分局在還款期限到期前7日內通知借款人(部門),限期辦理報銷手續;無特殊原因超過3個月未報銷或還款的,經報請鎮黨委會研究決定后,由鎮政府出具扣款通知書,并根據借款金額大小,根據黨委政府研究約定后,從借款人有關收入中一次性或分期扣回直至扣清。對無特殊情況拒不還款的,依法依規追繳。

  8.個人特殊借款、項目資金借款應嚴格按照《借款單》、《借款協議》所約定的借款期限進行還款沖銷,未能按時還款或沖賬的,由鎮政府發出《催款通知書》,無特殊原因超過最后還款期限3個月未報銷或還款的,依法依規追繳。

  9.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負責人審簽、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10.對有合法證據證明確實不能收回的借款,先認定損失,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核銷。

  十、差旅費、公務用車管理、會議費、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差旅費、公務用車管理、會議費相關制度分別按照《江口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江口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江口縣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實施,培訓費參照《江口縣縣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實施。

  2.加強車輛用油管理。公車加油在黨政辦開具油票進行加油,如在外出差急需加油,駕駛人員應報黨政辦審批后,自行在加油站加油,并用發票按簽批程序到財政分局進行報銷。

  3.公車維修由該車輛負責人填制車輛維修申請單,并報鎮黨政辦備案后方可維修,如因特殊情況需對車輛進行維修,不能及時填制車輛維修單的,需向鎮黨政辦電話報備,鎮黨政辦請示分管分管領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后,需要及時補填車輛維修申請。

  十一、收費管理制度

  1.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鎮凡有收費業務的科(股)室,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票據,并及時上繳財政分局,由財政分局統一上繳縣財政局。已使用電子票據的,具體實施按照《貴州省電子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2.票據由財政分局負責到縣財政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股)室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并定期同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對。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并寫出書面報告,報縣財政局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3.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嚴禁隨意丟棄。根據縣財政局的要求按時進行對賬、沖號、銷毀。

  4.電子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及電子繳費票據統一由鎮財政分局負責管理,有需要的村(社區)、站股所應在鎮財政分局統一開具。

  第五章采購與資產管理

  十二、采購管理制度

  1.單位原則上應通過編制采購預算實施政府采購,無預算不予實施政府采購審批,特殊情況下的政府采購按相關規定辦理。

  2.①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金額在20萬元(含)至50萬元(不含)[工程類60萬元(不含)]的項目于縣財政局采購股備案后由鎮政府自行組織采購,2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鎮政府自行組織采購。

  ②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金額在50萬元(不含)[工程類60萬元(不含)]以上的項目必須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辦理。

  3.由鎮政府下轄各站股所(村、社區)在自行組織采購時,除低值易耗品、零星物資采購及用工外應嚴格按照比選程序實施采購。比選供應商應不低于三家,且相關供應商應具備相應的資質。采購具有專業性、唯一性的貨物和服務存在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情況時,可出具相關的說明和佐證資料,經分管領導(聯系領導)和分管財務的領導簽批同意后,可不采取比選程序進行采購。

  4.各站股所(村、社區)配置通用辦公室設備及辦公家具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各站股所(村、社區)形成資產配置書面報告,經分管財務的領導(聯系領導)簽批后→報縣財政局國資股審批→審批通過后按規定自行組織采購→采購結束后由鎮財政分局及時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和入賬。

  5.各站股所(村、社區)固定資產處置程序如下:擬定資產處置報告經分管財務的領導(聯系領導)簽批后縣財政局國資股審核(處置資產原值超過5萬元的,需縣分管領導簽批后,再報縣財政局國資股)→縣財政局國資股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按規定對處置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和處置,并將處置相關資料交縣財政局國資股→國資部門按規定出具國有資產核銷文件→采購結束后由鎮財政分局及時進行固定資產銷賬工作。

  十三、資產管理制度

  1.各站股所、村(社區)委會負責人為本部門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實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在日常的資產管理工作。要保證資產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2.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3.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由分管領導(聯系領導)明確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4.鎮財政分局負責對全鎮下轄所有部門固定資產進行財務管理,負責資產入賬、登記、劃轉、處置等工作的賬務處理和固定資產管理、使用的監督。

  5.各站股所、村(社區)委會應配合鎮財政分局做好資產的臺賬管理,協助做好資產清查盤點和賬務處理等工作。

  6.鎮財政分局應定期不定期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賬實相符。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7.鎮財政分局應及時完善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

  第六章項目及合同管理

  十四、項目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2.建立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材料,與相關資料一并妥善歸檔保管。

  3.應按照上級審批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項目款按照報賬審批流程按項目實施進度撥付工程進度款。

  4.鎮財政分局應與項目實施部門建立“雙責任、雙臺賬”管理機制。即項目實施部門建立項目資金撥付管理分臺賬,對項目程序審批、項目實施進度、資金撥付進行管理;鎮財政分局建立全鎮項目資金撥付總臺賬,對全鎮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撥付進行匯總管理。

  5.項目所屬部門要加強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和檔案、資產移交等工作。

  十五、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鎮政府對外簽訂合同的,原則上應由法定代表人簽訂,經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可由具體負責項目實施部門分管領導簽訂合同。村(社區)委會對外簽訂合同的,應由村主任簽訂。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2.鎮財政部門應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3.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強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并妥善保管。

  4.鎮財政分局應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鎮財政分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七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十六、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2、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3、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4、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5、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6、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7、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8、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9、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10、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

  11、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12、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3、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14、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1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登記簿。

  十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批準;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鎮各部門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

  7、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十八、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6、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7、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8、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9、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10、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11、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12、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13、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14、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15、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復制,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16、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17、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18、借閱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八章協同監管

  1.各站股所、村(社區)應自覺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自覺接受鎮紀委、鎮財政分局的監管。

  2.鎮財政分局每年必須開展兩次以上的財務自查,并對全鎮相關人員開展兩次以上的財經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3.各村(社區)必須嚴格履行財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第九章附則

  1.本制度如與上級出臺的相關規定有不符之處,以上級的規定為準。

  2.本制度由鎮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9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詩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集體積累,用于擴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額支出由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規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紀和鄉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后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額支出要有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污公款的,除追回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5、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1、各種收入票據一律由村報賬員在鎮財政所領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領、代開。

  2、村集體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上級部門拔款和獎勵;財政轉移支付村級的補助資金;各種代收、借款等其他資金;以資代勞;其他收入。凡村集體取得的各項收入都必須先全額繳入“村集體資金代管銀行專戶”內。

  二、支出的管理

  村級一切開支均應取得全法憑證。杜絕白紙條。凡從企事業單位、商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購買商品或向有關部門繳款等須持正式發票報銷入賬;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使用由財政所統一印制的.自制憑證。各種付款憑證要注明事由及其數量、單價和金額,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入賬。村級的'日常開支,由財政所根據各村經濟業務的小,核給每村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季末或年末結賬,據實報銷。額開支須由村會提出申請,編制用款計劃,由鎮分工干部簽字,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支出。

  1、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報賬。每季末由村報賬員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送財政所,經審核后,由資金會計開據現金支票到所在開戶行領取現金。

  2、村級招待費提倡實行“零”招待。確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標準補助。

  3、嚴格控制村級公務費支出。

  4、專項資金(包括從外單位爭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確定的工程支出,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工程結束后憑工程決算及稅務發票列支。

  5、村組干部工資由鎮財政所統一發放,實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兩次發放。

  三、財務審批制度

  1、村民員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書記、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兩另定他人〈下同〉)審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須經書記審核后,再由主任審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憑證,應當寫明用途,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經理財小組蓋章后方可入賬。

  4、村民員會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通訊、交通、報刊定閱、辦公費、差旅費等實行限額控制。

  5、必須堅持財務公開,理財的原則。村級財務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布各項財務、債權、債務、專項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對群眾映強烈和村干部發生變動的村,財政所應及時對此進行審計。

  6、對違本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1

  在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改革中,鄉鎮衛生院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是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最前沿陣地,為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鄉鎮衛生院改造后,醫療條件得到了大大改善,業務收入也有了較大提高。隨著收入的增加,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問題變得日益重要。為了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衛生院財務行為,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沛縣衛生局成立了會計核算中心,對全縣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會計集中核算是會計委派制的一種,是預防腐敗、堵住漏洞的有效措施,不僅能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還有利于衛生院的健康發展。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具體管理各相關鄉鎮衛生院的資產、收支、預算、賬目等財務事項,衛生院的所有會計事務統一由會計集中核算中心辦理,有助于提高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的質量,提高會計工作質量。

  一、鄉鎮衛生院會計集中核算的成效

  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遵循分戶核算、統一管理的'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也就是說取消鄉鎮衛生院在銀行的所有賬戶,會計核算中心開設統一賬戶,現金、匯兌、收支等都要通過統一賬戶進行。同時從各鄉鎮衛生院抽調業務能力強、掌握會計電算化技能的會計人員充實到會計核算中心,由會計核算中心指派專人負責審核各鄉鎮衛生院的業務,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大大提高了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質量。

  (1)節約了決算報表編制時間。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各衛生院的會計業務,并運用會計電算化技術對會計數據進行網絡化管理,實現了會計信息的共享,大大提高了會計核算工作質量。同時編制決算報表時,可以通過核算中心會計信息系統直接獲取數據,大大節約了會計報表編制時間。

  (2)保證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核算中心統一記賬,統一進行會計核算,實行統一核算,分戶管理的方法,這樣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變為外部監督,避免出現會計信息瞞報、粉飾現象,從而保障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3)有效治理了亂開支問題。 會計核算中心在平時工作中注重內部審計,各鄉鎮衛生院的經濟業務都要經過會計核算中心批準,相當于把內部審計工作融入平時的報賬工作中。核算中心年終前簡要分析與預測各鄉鎮衛生院的財務收支情況,發現收支可能出現赤字的,及時通知衛生院做好往來款項的清理工作,同時不能支出的業務堅決拒接,不能發放的補貼堅決不報。

  (4)減少了衛生院虧損現象。會計核算中心在規范鄉鎮衛生院收支的同時,也為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出謀劃策。鄉鎮衛生院一般沒有全額撥款,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經濟分配方案,職工收入部分不足的要從自身的業務收入中解決。會計集中核算在執行經濟分配方案的過程中,對可能虧損的衛生院的方案進行及時調整,確保鄉鎮衛生院職工工資正常、足額發放,減少衛生院虧損。

  二、鄉鎮衛生院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問題

  (1)認識不夠統一。 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是一種新的核算方式,加強了財務監督,杜絕了隨意開支,改變了人們對過去會計核算的習慣思維,也觸動了一些人的切身利益,有些人一時難以接受,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鄉鎮衛生院領導認為自己沒有了財務審批權,說話沒有了權威、分量,需要受會計核算中心的約束;會計模糊了對崗位的認識,認為不再是會計人員,不需再承擔會計責任,不再負責財務,所有業務都交給會計核算中心負責。

  (2)現金管理混亂。 目前,鄉鎮衛生院現金管理存在混亂現象,主要是因為一些鄉鎮衛生院領導和會計人員放松了對單據的審核,不重視現金管理,一些大額的支出如購買藥品、器械等不轉賬支付,甚至有的衛生院根本就不用轉賬支票,直接進行現金支付。鄉鎮衛生院在審核票據時,不認真、不重視,就可能造成失誤。

  (3)賬務核算不及時。會計集中核算負責記賬、算賬、報賬,但藥品、材料等管理權還在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中心不直接與鄉鎮衛生院進行賬物核對,一些衛生院不及時進行賬物核對,就是進行賬物核對后也不向會計核算中心反映,致使會計核算中心不能及時做出正確的會計處理。另外,一些鄉鎮衛生院對未付款的庫存物資不及時入賬,造成賬實不符,致使會計信息失真。

  (4)經費開支標準不統一。各鄉鎮衛生院因為經濟條件差異,費用支出標準不統一,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存在很大差別,進行會計集中核算時很難把握靈活性與原則性的尺度,給會計集中核算帶來難題。

  三、加強鄉鎮衛生院會計集中核算的對策

  (1)嚴格內部審計。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有些衛生院認為自己不用記賬了,內部控制弱化,沒有進行相互監督,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所以要嚴格內部審計,嚴審向會計核算中心提供的原始憑證。同時,會計核算中心要幫助衛生院完善內部控制環境,促使鄉鎮衛生院節約開支,規范、明確現金使用情況,加強現金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

  (2)強化庫存管理。 庫存物資管理對鄉鎮衛生院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所以必須加強。會計核算中心要落實清查制度,定期對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人員進行物資清查,確保賬實相符,保證庫存物資的數量與質量。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2

  衛生院實行成本核算,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衛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觀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衛生資源,降低醫療服務成本,從而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了加強衛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實有效地開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組織體系

  衛生院應加強對成本管理、核算的組織和領導,建立健全院、科室、個人三級成本核算組織體系。衛生院根據實際情況可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領導、財務人員及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各相關科室應有兼職的成本核算員,負責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衛生院的成本核算貫穿于醫療服務活動的全過程,涉及到院內的所有部門和人員。因此必須做好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保證成本核算原始資料真實、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消耗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劑等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員定額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并建立合理的資料傳遞程序。

  4、制定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三、衛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則

  為了正確核算衛生院的各項成本,必須講究成本核算的質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則,成本核算應遵守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則。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與客觀經濟事項一致,不能人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這些信息還要有可核實性。

  (三)配比的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四)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五)一致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后連貫,相互可比。

  (六)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

  四、衛生院成本核算的范圍和項目分類

  衛生院成本核工業算的范圍包括以下內容,并按其經濟用途可分類八類:

  (一)人員經費:指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險費、其他工資等。彩(二)材料消耗費用:指衛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維修費:包括所有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查和日常維修費等。

  (四)辦公用品及水、電、油、郵電、差旅、培訓等消耗性費用。

  22(五)藥品費:指醫院藥品銷售成本。

  (六)其他費用:指上述內容之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

  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的界限,衛生院發生的下列費用,不應計入成本:

  (一)醫療事故賠償支出;

  (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及違反法律支付的各項滯納金、罰款;(三)醫院捐贈、贊助支出;

  (四)應在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的支出;

  (五)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衛生院成本核算對象

  衛生院成本核算的對象包括單位總成本、科室成本、項目總成本和單位項目成本四個層次。衛生院成本核算的最終目標是醫療項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條件下,應先進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醫療項目成本核算過渡,有條件的可開展單病種成本核算。

  六、醫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衛生院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成本的過程。成本核算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根據成本開支范圍,確定哪些費用計入成本,哪些費用計入其他支出或專項資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計入。對應計入成本的費用要編制費用分配表(如材料費用分配表、工資費用分配表等),少數業務可根據原始憑證直接登記成本明細帳。

  23(三)輔助服務費的歸集和分配。對水、電、供應室、洗衣房、總務維修等部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并按其服務的對象和提供的勞務數量,編制輔助服務費用分配表,計入相關成本明細帳。

  (四)管理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對行政管理科室所發生的費用及全院性費用進行歸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攤計入各成本明細帳。

  衛生院成本的.核算過程,實際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的過程。在歸集和分配費用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對能按某種成本對象直接歸集的費用,應直接計入;對于不能直接確定的費用,則要按受益原則,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進行分配再計入。即直接費用直接計入,間接費用分配計人。

  七、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變動情況,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一種成本管理活動。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對成本計劃的執行進行分析,及時發現衛生院超成本計劃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變動規律,充分挖掘潛力,努力降低成本,從而提高衛生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專門方法進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專門方法常用的有比較分析法、標準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較分析法。即計劃與實際對比,本期與上期對比,本院與同24類型醫院對比。

  (二)標準成本分析法。是以預定的服務項目標準成本為基礎,將實際成本與其相比較,揭示各種成本差異,找出原因,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資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結構條件下,找出醫療工作量、醫療成本、收益三者結合的最佳點,使醫院以較少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收益。

  衛生院通過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關成本資料:可以作為醫療資料分配及投資效益分析等經營決策的依據;可以作為管理者評估營運績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據。

  八、強化衛生院內部成本管理意識

  衛生院實行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充分利用內部的衛生資源,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

  衛生院應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做到人人關心成本核算,個個參與成本管理,從上到下形成一個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圍。因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個人,所以應強人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思想。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財務管理,規范鄉鎮財收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財經法規,結合鄉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垂直管理和獨立核算單位,下同)的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支出等內容進行規范管理。

  第三條鄉鎮政府負責人對本鄉鎮財務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鄉鎮財政分局依照本制度具體履行鄉鎮財務管理職能。

  第四條鄉鎮財政分局應按照《赫章縣鄉鎮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局內人員分工及崗位職責。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五條鄉鎮財政分局出納人員負責鄉鎮現金的收付、保管工作。現金管理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也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第六條鄉鎮財政分局應設置專門場所和工具保存庫存現金。

  第七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不超過三天日常報銷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開戶銀行。

  第八條鄉鎮不得坐支現金,鄉鎮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并連同發票及交款單送交相關會計人員記賬。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于第二日送存,支出再向銀行領取。

  第九條現金開支范圍:

  1.未納入工資統發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個人的勞務報酬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隨身攜帶借支的差旅費用(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報賬,不允許長期借款掛賬);

  3.1000元以內的購置費、小額接待費等零星開支;

  4.符合有關規定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含食堂支出等)。

  第十條出納應根據真實、合法、完整、手續齊全(要有經辦人、鄉鎮分管財務的副職、財政分局分局長(或副分局長)的簽字,單位如有特別規定的,還要適用特別規定)的原始憑證辦理收付手續,并將辦理后的原始憑證移交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不完整、手續不齊全的,應退回經辦人,要求更正。

  第十一條出納應對現金收支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要將現金實存與賬存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二條縣財政局和鄉鎮要不定期檢查現金使用和保管情況,確保現金安全。現金盤盈、盤虧的,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理。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作為經濟管理信息資源,反映經濟管理面貌的歷史資料作用,為單位合理組織業務經營及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有益的經濟數據參考資料。依據會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分類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軟件和會計數據存儲介質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指合同、養老金繳納清冊、工資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原始始票據存檔等)等五大類,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

  鄉鎮衛生院每月應對會計憑證進行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結算后應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會計報表(會計報告)、工資冊、藥品與庫存物資的盤點清單、銀行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及養老金繳納清冊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并寫好案卷目錄和年度案卷說明,交會計檔案專柜存放。

  如進行電算化記賬,其電算化會計數據信息應及時備份并以磁帶、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進行保存,防止會計數據信息的丟失;并每月打印會計報表、科目匯總表、余額發生額明細表、往來帳余額表、銀行日記帳;年度終了后所有的電算化會計數據應打印輸出,以紙介質形式連同其它會計檔案、電腦磁盤一同保管。

  為了便于檔案的統計、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須對所有的案卷進行排列和編號。并且在排列、編號上要盡量適應本單位會計檔案形成的特點和管理方式。鄉鎮衛生院的會計檔案按“年度—類別—保管期限分類排列法”,即把一個會計年度中所形成的會計檔案,分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大類。一個單位一年的'會計檔案經過分類整理、裝訂、編號,然后都要登記案卷目錄。會計檔案案卷目錄是根據案卷內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編排的,用于檢索的案卷名冊,是揭示和介紹了會計檔案的內容,是一個基礎的檢索工具。會計檔案案卷目錄的項目主要有:序號、案卷號、案卷標題、起止日期、張數、保管期限、備注等。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進庫檔案必須符合標準、妥善保管、專人負責、科學管理、存放整齊、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并要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盜。對磁介質檔案還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斷改善保管條件,并要定期組織檢查,確保檔案安全完整。

  要認真做好會計檔案資料的利用,為領導決策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對查閱檔案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凡內部各職能部門查閱,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外單位查閱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嚴格按審批內容進行查閱,并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換等。借閱檔案歸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超期應辦理延期手續,到期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并對收回的檔案認真檢查有無缺損等情況。

  全套會計電算化系統文檔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該系統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三年;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第一天算起,分為永久、定期。具體保管期限如下: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保管期限為15年;

  2、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保管期限為25年;

  3、會計月報表和其他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保管5年;年度會計報表與財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限為永久。

  合并、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要將所管的會計檔案向接辦人移交清楚,并應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負責監交。

  四、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后由會計、檔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其中未了債權、債務憑證、建設項目應抽出單獨立卷保管,直至債權、債務、建設項目結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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