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必備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二、財務科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科長指定專人負責整理,裝訂成冊,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檔案室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存放要做到有專櫥,科學管理查找方便。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保管的期限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種,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要嚴格保守經濟秘密,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財務科負責人批準,并限期歸還。
六、嚴格執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對不超過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對超過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規定報批后,方可銷毀。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會計基本規范指導意見》、《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農村信用社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會計檔案是農村信用社在業務經營和財務活動中形成的會計記錄和重要史料,是金融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聯社財務會計部門負責轄內農村信用社會計檔案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查閱、交接、銷毀和保密制度。接受省聯社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
第四條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
㈠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㈡會計賬簿類:總賬、各種分戶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賬、低值易耗品管理賬、附注賬簿、其他賬簿;
㈢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余額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㈣其他類:銀行對賬單、各種登記簿、會計檔案移交(保管、銷毀)清冊、機構撤銷(合并)交接清冊、房屋購建的契據、計算機運行日志、客戶掛失申請書、聯行查詢、查復書等。第三章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五條會計檔案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按照保管期限、類別和形成時間進行分類,編制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以便查閱。采用非紙介質存儲會計檔案的,應能滿足閱讀及打印要求。
第六條會計檔案歸檔的基本要求:
㈠分類組卷。
會計檔案立卷應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檔案類別”的分類方法。即先將同一年度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保管期限分類,再將同一期限的報表、賬簿、憑證等按類分開組卷并形成分類索引。 ㈡整理與裝訂
1、會計憑證的整理與裝訂。憑證按日整理裝訂。憑證整理應按照科目順序排列,同科目按照先現金后轉賬順序排列,現金傳票按照收付順序排列,轉賬傳票按照借貸順序排列,表外科目按照收付順序排列。憑證過少的可將同一月份若干日憑證(不得超過5日)按日順序合并裝訂,并用封面隔開;憑證過多的可分若干冊裝訂。裝訂成冊的憑證應在傳票封面上填明要素,編寫順序號,注明日期、保管期限及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2、會計賬簿的整理與裝訂。總賬按月分科目順序整理裝訂,分戶賬將電腦打印分戶賬和手工記載分戶賬分開裝訂,分戶賬分科目、賬號按年整理裝訂。在年度中間更換或結清的賬頁,應按照賬號順序分科目妥善保管,待年度終了統一整理裝訂。賬頁過多可分冊整理裝訂。整理裝訂成冊的賬頁,要填寫“賬首”和“賬頁目錄”,另加封面、封底,在裝訂處加封并登記封面,注明名稱、年度、保管期限、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3、會計報表的整理與裝訂。按日打印的報表按月分類整理裝訂,按月、按季打印的資料以及結息和其他資料按年分類整理裝訂,另加封面、封底,在裝訂處加封,登記封面,注明名稱、年度、保管期限、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4、不需連續記載的各種登記簿應根據類別、使用年度和保管期限,統一編列檔案號,作為相關年度的會計檔案歸檔。連續記載的登記簿應按啟用時間順序編號,作為永久性檔案統一編號歸檔。
㈢保存會計檔案資料的磁盤或其他介質,也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年度/保管期限/類別”加以分
類、編號、張貼標簽并加裝介質封套,注明檔案資料名稱、年度、保管期限及檔案號,由經辦人員在標簽及介質封套上簽章。
㈣會計檔案可采用紙、磁、光盤、縮微膠片等方便實用、易于保管的介質保存。原始憑證、票據、合同、股金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資料,應保存紙質檔案。
㈤其他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七條各單位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主管會計為兼職會計檔案管理員。檔案室應達到“五防”、“五無”的.標準,即: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無火患、無蟲蛀、無霉爛、無鼠咬、無失竊。磁介質檔案保管應具備防磁條件,每年翻錄一次,實行雙備份異地分別保管。磁介質檔案應打印出書面檔案裝訂保管。檔案室應按規定建立健全各類會計檔案管理登記簿。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可以延長,但不能縮短。
同一介質上有不同保管期限會計檔案的,應按最長期限保管。同一會計檔案采用不同介質保管的,至少應有一種介質的會計檔案滿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第九條存款人開設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資料、會計電子化系統開發和修改的文檔資料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資料保管期限為該賬戶銷戶后10年,會計電子化系統開發和修改的文檔資料保管期限為該系統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5年。
第十條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按照檔案保管期限對會計檔案分類管理,逐項編號、登記,并及時入庫(柜)保管,確保會計檔案的完整無缺。信用分社、儲蓄所、聯站的會計檔案納入管轄信用社整理保管。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需辦理交接手續。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第十一條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會計檔案,及時對破損、變質會計檔案進行復制、修復或其它技術處理。
第十二條轄內分支機構關閉、撤銷、合并,所有會計檔案移交接受社保管。
第十三條會計檔案交接要編制移交清冊,交接雙方負責清點核對,雙方負責人、監交人在交接后簽章確認,監交人員由聯社財務會計部門指派。涉及機構合并、關閉、撤銷的檔案交接,應經聯社稽核部門核對;分社、儲蓄所、聯站保管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應移交管轄信用社統一保管。第五章會計檔案的調(查)閱
第十四條嚴格遵守會計檔案調(查)閱登記制度,防止會計檔案丟失和泄密。
內部查閱會計檔案,應由查閱人提出申請,經聯社財務會計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采用網絡形式查閱的,應嚴格執行有關控制制度。法律、法規授權部門調(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效證件和縣以上主管部門的正式公函(文件),經聯社主任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在檔案管理員陪同下調(查)閱。
調(查)閱人可以抄錄、照相、復印或復制,但不得涂改、圈劃會計檔案,不得將會計檔案拆封和借出。檔案管理員應對調調(查)閱情況進行記錄,并由調(查)閱人簽字確認。調(查)閱會計檔案的申請及公函應由經辦人員和會計人員共同簽章,專門保管,以備查考。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十五條保管期限屆滿的會計檔案,按照下列程序銷毀:
㈠在聯社財務會計部門監督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㈡聯社主任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㈢聯社稽核部門清查、核對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㈣報請省聯社財務會計部門審批(銷毀清冊、稽核部門意見、聯社主任意見作為附件);㈤由省聯社財務會計部門、本聯社財務會計部門、稽核部門和相關單位共同派人現場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章確認。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應注明要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時間、檔案號、應保管
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對會計憑證及附件要詳細抄列憑證記載主要事項;采用磁盤或其他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還應注明保存介質的檔案編號、名稱等內容。
銷毀會計檔案時,應將檔案信息與其保存介質一同銷毀。對銷毀用磁盤或其他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六條保管期限屆滿但涉及未結清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會計資料,不得銷毀,應單獨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第七章罰則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定期修復,防止會計檔案毀損、散失、泄密。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處罰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條 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 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工作規定
3.1企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2財務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3單位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移交至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4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查閱服務,非財會人員不得查閱。向外單位提供查閱服務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且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3.5經企業負責人批準,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時,需如實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與借出,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3.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
3.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8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由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報經批準后,進行銷毀處理。具體銷毀程序按如下順序執行:
a.由本企業檔案部門會同會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b.企業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c.由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督銷毀會計檔案。
d.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企業總經理。
e.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交至檔案部門長期保存。
3.9企業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更好地為公司經營管理服務,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營成果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是公司重要檔案之一,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會計檔案管理的范圍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它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它會計賬簿。
3、會計報表類: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它會計報表。
4、財務分析類: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和專題財務分析。
5、錄入財務資料的光盤、磁盤介質。
6、其它類:銀行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它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交接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7、因更換、作廢等不適用的現金收訖、現金付訖、轉賬收訖、轉賬付訖等印鑒。
三、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財務部門要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四、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公司財務部指定的專人統一保管。出納人員不得監管會計檔案。
五、會計檔案不得借出,需調閱會計檔案,應辦理會計檔案調閱手續。本公司人員調閱,要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調閱要持介紹信,經本公司負責人批準后,能夠提供查閱或復制,要辦理登記手續。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的期限,詳見附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第八條規定的情況外,能夠按以下程序銷毀:
1、本公司財務部門提出會計檔案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公司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4、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前,要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要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公司負責人。
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要單獨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立的會計檔案,要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十、公司因撤銷或其它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辦理。
十一、保管會計檔案的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檔案交接手續,編制轉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財務負責人監交,并簽字蓋章。
十二、本制度從二OO四年元月一日起執行附件: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2、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會計檔案調閱清冊
4、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一、負責會計資料和緊要資產的保管及管理工作,對各種會計資料及財產進行造冊、登記、歸檔,做到收發有登記,管理規范化。
二、要常常對檔案進行打掃整理,保證文件柜和物品擺放整齊、干凈。
三、外部人員查閱會計檔案,必需經財務經營部部長及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對會計檔案記載事項應保守隱秘,不得泄露企業內部機密。
四、會計檔案保管應按有關文件保管期限規定進行管理。
五、要維護檔案乾凈,以防蟲蛀腐朽、杜絕火災、鼠咬事情發生,每年年度更換時,依規定清理一次,已屋保管期限,預銷毀,銷毀前造冊呈財務經營部部長、分管副總核準,報經董事會備案。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
三、檔案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財務檔案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五、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六、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七、財務信息化檔案
(1)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涵義:財務信息化檔案指存儲在計算機、磁盤、光盤、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科目體系、各類編碼、各種應用方案、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查閱、外借和拷貝必須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批準,重要數據必須經總經理批準。重要數據是指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數據。
(3)對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八、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公司所屬集團及下屬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三)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財務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財務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并限期歸還。
(五)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原因,財務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九、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3)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十、附則
(1)本制度有財務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企業印章檔案是企業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是檔案的有機組成部分,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印章檔案管理,建立和健全印章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開發利用印章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和社會發展提供有效安全的服務,制定本規范。
1 范圍
1.1 本規范明確了企業印章檔案管理的任務與職責,規定了企業印章檔案的歸檔范圍、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
1.2 本標準適應于山東省企業各級檔案館(室)的印章檔案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行業標準檔案工作基本術語》
DA/T40——《印章檔案整理規則》
DA/T22-《歸檔文件整理規則》
DA/T 18—《 檔案著錄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印章
將文字、符號和圖形等按照一定的規范格式或藝術風格刻制、鑄造在物體上,形成的以蓋制圖形和文字標記為使用方式的標志性信物和藝術品。一般包括印面、印文、邊款、印紐(執柄)和印材五個構成要素。作為在社會交往中象征和證明身份、權力與地位.起憑證信物作用的印章又稱作實用印章或印信;作為以欣賞和表現篆刻藝術為目的的印章又稱作藝術印章或文人印章。
本規范以下有關印章的表述,未作特殊說明的,均指實用印章。
3.2 印章檔案
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和使用過的失去現行效用的印章,是一種具有特殊載體形態并在歷史研究、檔案考證、文物收藏和藝術鑒賞等方面有著特殊價值的檔案。
3.4 印模
采用反扣法將印章鈐蓋或壓蓋(俗稱蓋章)在紙張或其它物體的空白處,留下的印章印面圖樣。其中,專門用于鑒別真偽印章的存底印模又稱作印鑒。印模不同于印刷廠使用的印章模具。
3.5 印紐
印章頂端用于穿線和執握的部位,通常被雕刻成動物等各種形狀。現代機構法人使用的印章已較少制作印紐,其印紐部位已逐漸被執柄所取代。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1、在各項經濟工作中財務活動完成過程中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移交清冊、檔案銷毀清冊和其它資料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2、對每年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經辦人按歸檔要求,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并按會計檔案名稱規定,劃出明確的`保管期限。
3、對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妥善保管,設立專人、專室、專柜存放,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毀失、散失或泄密。
4、本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查閱時,應經分管負責人同意,查閱后及時歸還,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要有正式介紹信經領導同意后,方能查閱,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5、建立健全檔案借閱簿,凡本單位或外單位查閱,借出必須登記。
6、檔案管理人員變動時,應輸交接手續、并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方能變動。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并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并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稅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
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并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后進行歸檔。
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后進行歸檔。
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并貼加足額印花稅后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后歸檔,并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后歸檔。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復印件歸檔后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柜,檔案柜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并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柜存放。
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閱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
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調閱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毀
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各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財務部門及各單位檔案室共同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損毀、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軟件數據資料、程序資料及存儲于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等。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五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會計檔案可暫由各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保管期限為1年。期滿之后,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移交檔案室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第六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條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九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各單位檔案室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各單位檔案室、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五章特殊情況的處置
第十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一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各單位,在年底時要保存電算化檔案一式三份(電腦、移動硬盤、光盤均可)。
第十二條單位因撤銷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檔案室保管。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十三條各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
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負責監交。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簽章。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單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需要貫徹到各單位財務處相關人員。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附件三:會計檔案移交流程圖
附件四:會計檔案銷毀流程圖
附件五: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計劃及制度培訓計劃表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建龍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人民醫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2、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科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財務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會計檔案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會計月、季報表
(2)15年保管期:總帳、明細分類帳;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3)25年保管期: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4)永久性保管期:會計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銷毀清冊;職工工資及獎金發放清冊。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由檔案室、財務科共同派員監督。監銷人在銷毀后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領導。
6、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留存,以便備查。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一、會計檔案范圍
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執行。
二、會計檔案整理
公司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裝訂成冊并由裝訂人員登記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每月進行整理裝訂,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2、年終打印輸出全年各類帳簿,整理裝訂成冊,編寫頁碼,填寫目錄,封皮所列項目要注明單位名稱、年度、帳目名稱、單位負責人、會計負責人、裝訂人等。
3、會計報表年終按月排序裝訂成冊,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應分類整理,加封面裝訂成冊。
5、按年度編制會計檔案清單。內容包括:會計檔案名稱、數量、號碼和會計檔案移交人、保管人。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會計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電子帳套備份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2、財務檔案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檔案全部封存。
3、電腦財務帳套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帳套加密封存。密碼由財務部經理保存。
4、會計檔案專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5、更換會計檔案專管人員時應按規定辦理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續。
6、嚴禁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對于須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查閱的,必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
四、會計檔案查閱
1、嚴格會計信息、會計檔案的保密制度,除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或借閱會計檔案。有違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辦法處理,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2、除國家規定的外,會計檔案不對外借閱,如遇特殊情況,外部單位需查閱會計檔案,或需要復制、翻錄、抄錄等,必須經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3、兩年以上的財務檔案查閱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4、會計檔案在查閱過程中,不許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錄、勾、劃和涂改,拆散原卷冊,更不能抽撤單據。
五、會計檔案銷毀
1、會計檔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進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由財務部經理提出銷毀意見,會同總經辦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銷毀。
3、對于未了結債權債務的會計檔案,應另行立卷建檔,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保管到結清為止。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縣會計結算中以下簡稱“中心檔案管理,確保各統管單位會計檔案完整、安全,更好地為統管單位服務,根據國家《檔案法》及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檔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關的檔案以及與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相關的檔案,即在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憑證、賬冊、報表等不同形式或載體的歷史記錄,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第三條中心成立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檔案管理及檔案管理達標升級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檔案鑒定小組,負責確定檔案管理的范圍和檔案質量鑒定。
第四條中心設立綜合檔案室,對所有檔案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由事務部具體負責,各統管會計為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統管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第二章綜合檔案室領導職責
第五條分管領導的職切實貫徹執行《檔案法》,以法治檔,依法把綜合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計劃加強對本中心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領導工作,并把檔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加強對綜合檔案室機構網絡人員的組織領導,并幫助做好經費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綜合檔案室主任職負責綜合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工作,定期召開檔案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檔案工作計劃領導檔案工作人員實行檔案業務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工作,不定期地對檔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配合專職檔案員對兼職檔案人員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組織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決定檔案存毀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檔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員的檔案意識。
第三章綜合檔案室工作職責
第七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對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級領導部門對檔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努力提高本中心檔案工作水平,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八條加強檔案的科學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檔案室的檔案進行科學分類、排列、編號,庫房達到“八防”、“三無”要求。
第九條做好日常的檔案收集、整理、鑒定、統計、利用工作,及時收集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十條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寫本單位組織沿革、大事記和其它可作參考的資料,積極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條及時準確地掌握檔案資料的利用效果,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做好檔案信息的反饋工作和交辦的其他檔案資料工作。
第四章專(兼)職檔案員崗位職責
第十二條認真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檔案專業水平。
第十三條堅持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努力完成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十四條負責制定本中心檔案工作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指導、監督、檢查和負責本中心各部門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集中統一管理本中心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十七條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對本部室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第十八條嚴格執行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宣傳檔案工作的重要意義,努力為領導當好參謀。
第十九條負責對本中心檔案材料的鑒定工作,按規定做好已過期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的銷毀工作。
第五章檔案接收與統計
第二十條凡在中心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由各統管會計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文件承辦人辦理完畢的文件材料,應及時送交事務部歸檔立卷。
第二十一條中心檔案室接收的檔案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檔案制成材料和書寫材料應符合標準。檔案要分類清楚,組卷合理,排列正確科學,裝訂結實美觀,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條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后,簽名蓋章,辦妥交接手續(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條檔案室應建立檔案收進、移出、利用、鑒定、查閱、保管數量登記簿和統計簿,做到家底清楚、賬實相符、定期核對。
第二十四條日常工作中,根據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及時上報各項統計數據,統計數據應經領導審核簽章和填報人蓋章,方能上報。
第六章檔案保管和庫房管理
第二十五條庫房內應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盜、防溫、防濕、防光、防塵、防蟲、防霉。
第二十六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禁止在庫房吸煙,并定期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雜物,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庫房整潔。
第二十八條適時做好通風、除濕、密閉工作,溫度盡量控制14℃—24℃相對濕度控制45%—60%范圍內,每天做好記錄。
第二十九條非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檔案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第三十條定期進行庫房檔案資料檢查。對新收入庫的檔案事先均需嚴格檢查,安放除蟲劑,防止檔案蟲蛀和霉變,同時進行檔案進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庫房門窗必須緊閉,下班前認真檢查,管理好電源,做到人離燈熄、電源切斷,確保庫房安全。
第三十二條庫房內檔案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并編上號碼。
第三十三條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檢查、清點檔案,發現缺少或破損,立即進行查錄或修復,確保保存的檔案賬實相符,無失少,無破損。
第七章檔案保密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確保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條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第三十六條查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在指定地點查閱。
第三十七條加強有密級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閱、復制、銷毀等制度。查閱秘密檔案必須履行請示、審核、登記手續,并將復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復制件的密級。
第三十八條銷毀過期檔案或材料,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檔案調閱
第三十九條查閱檔案者,需說明利用目的,辦理借閱手續,必須先登記后查閱或復制。第四十條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財務經辦員查閱檔案的,須按規定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或登記后向檔案室調閱(復制)檔案。
第四十一條審計、稅務、公檢法等執法部門以及其他外部單位查閱檔案的,須憑相應文件或介紹信,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調閱(復制)檔案。第四十二條查閱秘密檔案資料時,需由查閱者提出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第四十三條非中心工作人員查閱少量檔案時,一般應在中心工作人員陪同下并在檔案調閱室內查閱。
第四十四條單位需借閱會計檔案并帶離本中心使用的,應當按規定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會計檔案借閱單》,執法部門借調其他單位檔案的,應附有相關文件依據或介紹信。《會計檔案借閱單》應加蓋借閱單位公章,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借閱。
第四十五條平時查借閱檔案應于當日歸還,遇同級審計,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閱應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不還的,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收回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有否缺損等情況。借閱者不得將檔案轉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給其他單位。
第四十六條查(借)閱檔案必須嚴守秘密,不得翻閱和抄錄查(借)閱范圍以外的檔案內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四十七條查(借)閱檔案必須保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損毀檔案,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檔案通過利用,不論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時填寫《檔案利用效果反饋表》,工作人員應協助利用者辦好利用登記手續,同時認真做好檔案利用效益反饋信息的收集、積累分析、匯總工作。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1.0目的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財務部要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2.0適用范圍
2.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帳憑證、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2.2會計帳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
2.3會計報表: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
2.4電腦磁盤:儲存會計核算資料、電腦核算程序。
2.5其他會計資料:帳單、發票、收據存根、計劃統計報表、經濟合同、會計移交清冊等等。
3.0工作職責
4.0程序要點
4.1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財務部編造清冊歸檔入庫。
4.2已入庫的.會計檔案,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拆封整理的,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處理。
4.3會計檔案的保管,必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4.5公司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需要,積極給予利用。公司其他部門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說明查閱范圍,并按規定進行登記,查閱后及時歸檔。
4.6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憑查閱單位介紹信,說明查閱范圍,查閱人還應出示身份證件,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登記查閱手續。
4.7查閱會計檔案必須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讓查閱人單獨在場。
4.8查閱時會計檔案需保持原樣,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復印的,須經財務部經理同意。
4.9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應指定專人鑒定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酒店領導同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5.0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6.0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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