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鎮規劃建設與管理問題的建議

時間:2026-03-03 12:04:18 職場點滴

縣城鎮規劃建設與管理有關問題的建議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通過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強化管理力度,我縣的城鎮建設和管理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縣城道路骨架已基本形成,其它各建制鎮道路體系初具雛形。但是,由于歷史原因,我縣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欠帳太多,管理力度有待加強。進入新的千年,我委經認真研究,特就今后3—5年內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快規劃編制,加強規劃執法,嚴格執行城市規劃

  1、目前縣城總體規劃已經編制好,但由于近幾年城市詳規投入不足,跟不上城鎮建設步伐,無法指導城鎮建設,必須加快詳細規劃編制,使城市詳細規劃覆蓋率達到80%以上。

  2、所有開發區指揮部必須嚴格執行詳細規劃,凡不符合規劃的項目和用地均不得出讓、拍賣,各開發區指揮部無權更改詳細規劃。原各開發區都有拍賣廣場、綠地、消防區、公廁與垃圾中轉站預留地的現象,這種行為要堅決制止。

  3、縣人民政府成立城市規劃委員會,由常務副縣長或分管縣長任主任,建設、規劃、國土、交通、電力、電信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詳細規劃的審查,或由縣人民政府委托縣建委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審批。

  4、為了協調矛盾,建議縣城鎮規劃建設與管理有關問題的建議撤銷洞口縣洞口規劃辦,其職能由縣規劃辦直接承擔,同時將縣規劃辦由股級單位升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二、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改革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模式

  根據《洞口縣縣城城市總體規劃》及各鎮總體規劃和我縣經濟發展的現狀,確定今后3—5年內縣城城鎮建設的總體目標為:新區以開發雪峰大道、湘中農產品貿易中心和1805線過境路南段羊絲坳小區為重點,逐步配套完善縣城320國道過境路和1805線過境路北段。老城區建設以配套改造縣城大正街、北雙擁路、沿江大道為重點,對主要街道逐步實現硬化、美化,以滿足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的需要。

  要完成上述目標,建議縣人民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實行分級籌資、分級建設、分級管理,落實“人民城鎮人民建”的總原則要求,充分發揮當地鎮人民政府的積極性。

  按照上述3—5年內的總體目標,政府需投入大量的建設資金,單靠縣人民政府確實難以完成,縣人民政府可按照道路等級進行分開建設和管理:凡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規劃道路寬度在12米以下、未實行綜合開發的地段,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籌措資金、負責建設,縣人民政府按照工程造價的10—15%給予適當補助;12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的規劃、建設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籌措資金、負責建設。

  2、政府實行宏觀調控,按照“誰收益,誰建設”的原則,落實基礎設施建設。

  新區開發必須實行“先基礎設施建設,后土建”的原則。新開發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由開發商或者開發單位負責建設,其用地紅線范圍內的一切市政基礎設施必須由開發商先行建設。老城區改造工程由縣人民政府年初確定改造任務,再按照職責分解到各職能部門,水、電、郵等管線由各主管單位負責改造,并由上述管線所有權單位負責承擔部分基礎設施改造費用,屬交通性質的城區道路由交通、公路部門負責,防洪設施由水利部門負責。同時要形成市政基礎設施預留地代征制度,各單位在開發和建設時,必須征足道路、綠化和其它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凡各建設單位征用的道路預留地、綠化預留地和其它設施預留地,國土部門在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時,必須將預留地代征的用地證件移交給市政設施管理部門。如開發商或建設單位未征足上述基礎設施用地,國土部門不能發給其建設用地證件。

  3、組建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站。

  按照我縣現有的管理體制,縣建設委員會既無市政管理組,又未下設市政設施管理的單位,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由規劃辦負責,而縣規劃辦的工作重點落在城市規劃上,對市政設施管理難以顧及。事實上,我縣市政設施處于無機構、無人管理的狀態。基于此,建議縣人民政府成立縣市政設施管理站,具體負責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人員從縣規劃辦現有人員中調劑,不增加財政負擔。

  4、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穩定的城市基礎設施資金來源。

  城市基礎設施資金需求量大,靠政府臨時籌措無法滿足建設的需要,按照省、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在縣財政設立城市建設資金專戶,將城市維護稅、配套費、建設基金、土地出讓金的一部分、車輛增容費等按進度入專戶,保證資金的正常來源,同時,實行市政公用設施有償使用。

  5、鼓勵私營、合資等多種形式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允許有實力的開發企業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商必須依法經營。

  全縣僅有縣房地產開發公司一家從事房地產開發,無法滿足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縣人民政府應允許企業、個人、單位利用各種形式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依法經營,防止無資質等級、無證照的人濫炒地皮,不負責基礎設施建設的現象發生。建筑施工企業應轉變經營方向,利用已有的資金、技術等各方面優勢發展房地產業。同時,縣人民政府應鼓勵開發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從政策上予以優惠,成片成塊開發的基礎設施建設可實行稅費包干。

  三、強化城市管理執法力度

  “三分建,七分管”,城管力度需加強。城市管理涉及面寬且廣,難度較大,單靠某一個部門無法管好,建議縣人民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實行路段長管理負責制。

  縣委、縣政府將主要街道的管理劃分成幾個路段,由縣級領導分路段負責。該路段內主要單位負責人的為路段長,輪流值日,路段長負責檢查、督促該路段的市容市貌(環衛、車輛、攤擔),落實責任管理目標,路段長負責召集該路段責任單位負責人會議,向管理該路段的縣級領導及時匯報城管、環衛工作情況。

  2、強化專業隊伍管理力度,部門配合各負其責。

  影響市容市貌有四個因素:車輛、攤擔、環衛、廣告牌。

  ⑴車輛管理:交通、交警、農機監理應負責管理好大小車輛(包括農用機車、慢慢游、板車),嚴禁車輛亂停亂擺,城東、城北的各種車輛停放城東車站;城南地各種車輛停放在城南停車場;在城西的各種車輛停放在招待所停車場。

  ⑵攤位管理:縣城大正路一中至縣招待所、雙擁路人民銀行至電信局街道兩旁設無攤擔區,由縣建設委員會負責;市場管理部門要規范好市場,劃行規市,必須設置好肉食、水產、蔬菜專業市場與攤位,搞好服務,規范收費,嚴禁場外經營與收費。

  ⑶環衛管理:近幾年,縣城的區域已把花山、竹山、平溪、高渡、金武、新平等農業村包圍了,農村村民的豬、牛糞垃圾都不作農家肥用,任意堆放在公路旁及公共區域上,影響縣城及城鄉結合部的衛生。這個區域的衛生應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督促村民清掃,不能把豬、牛糞垃圾堆放在公路旁及公共區域上;小街小巷的衛生應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督促居委會落實;單位庭院四周衛生由各單位負責落實;主要街道、公共區域的衛生應由環衛部門負責清掃,堅決落實“兩掃一保潔”制度,定人、定位、定職責,實行公開招標。

  ⑷廣告牌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審核廣告內容,需設置戶外廣告與招牌,必須經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審核其造型。凡未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戶外廣告,一律不準設置。

  四、改革環衛管理體制,加強環衛基礎設施建設

  環境衛生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必須切實搞好環境衛生,而我縣的環衛管理體制與市場經濟極不協調,必須進行改革。

  1、撤銷現有環衛管理所,組建環衛公司或清潔公司為企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清運、清掃、保潔。同時,允許社會上另行成立清潔公司參與競爭。

  2、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由縣人民政府或其委托部門分街道向社會公開進行招標,確定承包范圍、價格、工作內容、工作標準等有關內容。

  3、加大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今后3—5年內必須盡力籌措資金建設8—10個垃圾中轉站、5—6個公共廁所。各單位必須自費購置垃圾斗1個,公共場所得垃圾斗購置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籌資設置。

  五、統籌管理,加強宣傳,協調合作

  1、縣人民政府成立一個具有權威性的綜合管理機構。

  縣城管委員會為常設機構,隸屬縣人民政府直接領導,主要職責為:負責籌措城管和環衛經費,負責制定城管各項工作目標并分解到各單位,負責對路段環衛管理向社會進行招標,負責督促、檢查城管環衛工作落實情況,并有權進行處罰。

  2、加大宣傳力度。

  縣人民政府應責成廣播、文化、教育、宣傳等有關部門利用各種形式對城管法規、環衛制度進行宣傳,號召并引導市民做文明市民,對一些丑陋現象要敢于并及時曝光、亮相。

  3、實行愛國衛生運動制度化。

  縣城管委員會要組織宣傳、建設、教育、愛衛會等有關單位開展每個月一次大掃除、大檢查,檢查各單位院內的衛生、“門前三包”區內的衛生、各路段的衛生與管理情況,每月綜合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向全縣通報。

  4、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由宣傳、城管委員會牽頭,組織建委、團縣委、工商、交通、交警、農機等有關部門參與開展文明店、文明車、文明市民、文明單位文明街、文明巷等城區文明創建活動。

  5、確保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依照規定有責任代扣、代收城管環衛資金的單位必須切實負責,足額代扣、代收好。縣城管委員會要按月清理,如未按規定代扣代收的,由縣財政從該單位其它經費中扣除。

  以上條款各建制鎮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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