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教師管理規定
教師管理規定1
為大力促進現代教育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運用以及在教師中普及信息技術的基本知識,提高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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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成立以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為組長,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家對學校培訓工作給予指導,組織傳達上級培訓信息,對階段培訓工作進行審批。
第二條我校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工作由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條現代教育技術辦公室負責制定階段培訓目標,確定培訓對象,安排培訓時間。
第四條按領導小組要求擬訂具體培訓計劃,包括時間、培訓等級、人數等。計劃要結合學校的教育教學實際,避免和其他工作的沖突。
第五條培訓采用理論學習與上機操作相結合、集中培訓的形式進行。
第六條學校全力完善校園網的建設且并聯接國際互聯網;使開展培訓工作具有現代教育技術環境,并配有培訓所需的軟件;由領導小組所聘請的專家和認可的教師進行授課。
第七條學校教師職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培訓,嚴格按培訓計劃完成教學培訓工作并接受考評。
第八條參加培訓的教師要完成規定的學時和學習內容,接受學校的考評。考評形式可以是上機直接測試,也可以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以公開課、課件等形式給予認定。
教師管理規定2
一、在領導班子內部認真開展“學習、團結、勤政、廉潔”四好活動,發揚“謙和、開拓、求實、奮進、高效”的工作作風,形成良好的氛圍。建設一支思想過硬,作風頑強、團結協作、廉潔高效的領導班子隊伍。為人正派,辦事公正。
二、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顧全學校大局,以學校利益為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加強修養、嚴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則,搞好學校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按各類人員工作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獨立開展好本部門工作。注重工作方法,嚴格工作制度,講求工作效率,減少工作失誤。
四、增強團隊精神和全局觀念,樹立整體意識,發揚合作精神,分工協作。工作中要相互支持、互相幫助,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十分注意加強同志之間、領導成員之間、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團結,不得拆臺。對學校工作中出現的各方面、各環節的問題及突發事件,不得不聞不問,袖手旁觀,或互相推諉,甚至臨陣逃脫。堅決執行“首問負責制”,否則以失職論處。積極完成校長書記安排的臨時工作。
五、嚴守組織紀律,保守學校機密。嚴禁非正式渠道傳播校委會暫時保密的“熱點、焦點”消息,嚴禁“會上不說,會后亂說”,嚴禁捕風捉影,嚴禁別有用心地在群眾中散布輿論;務必盡最大努力維護班子的團結和大局的穩定;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團結”教職工。不得拉幫結伙,損人利己。
六、每項工作都必須計劃嚴密,安排周詳,形成文本材料并經校委會研究通過后方可執行;注意收集整理過程性材料;每項工作的'計劃、總結和過程性材料單獨整理裝袋,以備后需。要注意挖掘工作中的新聞價值,盡量多的向社會宣傳、向教育局和鎮沅信息網上傳。
七、嚴格執行上報制度。凡校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再按規定逐級上報。對校內出現的不良現象不許姑息遷就,要及時向校長室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八、帶頭執行上級和學校制定的工作紀律和管理制度,工作時間嚴禁打游戲、上網聊天。
九、領導之間要加強配合,群策群力,多溝通、多補臺。不利于團結的話堅決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堅決不做。平常的工作中要多打招呼,體現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要過多地糾纏過去的恩怨,團結一致向前看。
十、嚴肅財經紀律。各部門需購置辦公物品,必須提前打招呼,請示校長批準后,方可購買或報政府采購。
十一、認真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無論因何種原因離校多長時間,都必須向校長或值日領導告假。不得因私事影響學校集體行動。
教師管理規定3
滿足教師教育教學和教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師現代教育技術應用水平和能力,提高學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學校為教師配備辦公用電腦。為確保電腦正常使用,特作如下規定。
一、電腦是學校給老師配備的`貴重教育教學設備,所有權歸學校,教師只有使用權,有對電腦進行管理維護的義務和責任。教師使用電腦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下班應關閉電腦電源和門窗。凡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導致硬軟件丟失或損壞的,使用責任人要照價賠償。
二、學校為每臺電腦建立檔案,明確使用管理責任人、使用的時間和地點,未經學校允許不得搬動移作他用。電腦使用中如發現硬件故障,應及時向現代教育技術室反映,不得私自拆裝電腦。學校將定期對電腦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公布。
三、電腦主要用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嚴禁上班時間使用電腦玩游戲、炒股、收看網絡電影等。嚴禁訪問黃色、xxx等不良網站。
教師管理規定4
為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崗位責任制,維護學校工作秩序和教學秩序,進一步規范教師的工作行為,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在學校原有教師出勤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經學校20xx年2月7日行政會議討論,修訂本規定。
一、出勤管理范圍和內容
(一)遵守作息時間。全體教師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師的職業道德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
(二)根據規定請假。教師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遇事或生病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假條交學校領導或上級審批),得以批準后方可離崗。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得以批準而不上課、不輔導學生、不參加學校會議、不參加教研活動、不參加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定為曠課(曠工),曠課(曠工)1節扣罰工資80元,并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教師會議、教研活動、政治學習、班主任會、教研組長會、校會及其他臨時會議按2節課計,大型活動按涉及的課時計,升旗儀式按1節課計、全天性活動按8節課計、其他活動或工作依據具體情況酌情規定。
二、出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在規定時間到校值班。早讀期間負責安全管理輔導(早讀輔導)的教師必須早讀鈴響畢及時進入教室輔導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習的教師在晚自習上課(7:00)前趕到教室或學生集中地點,晚自習上課教師負責學生晚自習期間的安全管理和學習輔導,按時上下晚自習。晚自習下課后,上課教師負責學生課間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節晚自習上課方可離開。
(二)請假
1、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教師請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寫假條(卻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填寫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員的教師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長請假,并說明課程屬自己安排還是學校安排,若屬自己安排課程,要在請假條上注明課程的班級、節次和代課教師。請假手續必須在上課(或會議、活動)前半小時辦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師因不按時請假而造成無人上課、無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領導查課后才請假,均按曠課(曠工)處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后,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病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教師因住院治療而請病假的,經批準后不扣工資。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后,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事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事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
病、事假每節扣業務分1分,按規定扣完為止。
教師自行安排代課,學校不付教師代課工資,代課教師要認真上課,承擔教育教學和安全管理等責任。
(3)公假。教師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訓等,涉及課程變動、課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寫假條交值班行政檢查。
(4)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婚假:晚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達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且達不到晚婚條件結婚的婚假3天。
喪假:教師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逝世的,喪假1周。
產假:《勞動法》規定的基本產假90天。符合晚育條件(提供依據),除基本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共計120天。教師請產假均需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
三、出勤獎懲規定
(一)一學期無曠課(曠工)、遲到、早退,無事假、病假,發給滿勤獎100元(從績效工資中列支)。
(二)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的,列入考核,不扣罰工資;遲到、早退5—20分鐘,按0.5節曠課計;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按1節曠課計。教師因遲到、曠課(曠工)、早退而造成學生無人管理或管理脫節產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教師承擔紀律的、經濟的、法律的一切責任。
(三)非公事,教師不得調課,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事調課不計假。
四、其他
(一)學校實行行政領導和教師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堅持早上、中午按時到校,放學后將工作安排好才離崗,要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出勤規定對教師的到崗情況進行詳實的檢查登記。
(二)班主任是班級學生教育管理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關規定到位履職、管理輔導學生,班主任失職失誤的視其情況按曠課(曠工)1節以上處理,造成的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三)長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值班領導、值班教師不按規定到崗到位的,按規定作曠工1節以上處理,并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
(五)出勤實行周公布、月總結、學期結束匯總的統計方式,根據規定納入教師績效考核、業務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繼續不斷修改、補充和完善。本規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5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的進程,不斷健全完善學校管理體系,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逐步使學校管理步入系統化、科學化、規范性的軌道,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考勤實行簽到制,一人一簽,任何人不得代簽,凡代簽二人同責。
第二條:請假審批辦法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教導主任審批,報校長備案。
2、請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審批。
3、請假(含連續請假)一周以上,憑相關手續由校長簽意見,到學區辦理請假手續。
第三條:曠工、、遲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曠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學校特殊情況下加班)期間,未向相關領導請示批準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離崗者為曠工。不實事求是,隱瞞或謊報請假事由,一經查實,以曠工處理。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報批手續而超假的以曠工論。
2、遲到:教職工在作息鈴聲(預備鈴)響后未到校為遲到。值班教師在早晨7:30后到校為遲到。遲到認定以教師簽到和領導巡查為準。
3、早退:下班鈴未響,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離校為早退。
4、事假:教師有事需提前請假。請假時必須說明事由并填好請假記錄單,否則不予準假。
5、病假:病假教師病愈上班時,需帶醫院診斷證明或購藥單據予以核實。無醫院診斷證明或購藥單據視為事假。
第四條:所有教師不得占用上班時間處理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特殊情況下報校長批準,另行處理。
第五條:考勤記錄
1、上班期間因事外出,需向帶班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外出。每個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鐘以內不計考勤(每周不得超過兩次),超過20分鐘按事假處理;未向帶班領導請假私自離校20分鐘以內按早退處理,超過20分鐘,按曠工處理。
2、男教師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續的每學期不超過5天,按全勤記;其他教師不超過兩天按全勤記。
3、加班時間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條:特殊假例處理
1、婚假:達到法定婚育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教職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辦理婚假必須出示結婚證,晚婚還須出示相關的證明。
2、喪假: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內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內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產假:女職工請產假應持請假條、結婚證書復印件(原件審驗)、準生證復印件(原件審驗),請獎勵產假的還須提供獨生子女復印件(原件這驗)辦理請假手續。女教職工持準生證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90天,晚婚晚育未辦理獨生證的產假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為180天;配偶生育,男職工享受護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節育和絕育等手術(須出示相關證明)根據計生相關規定享受特假。女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可請特假21天,男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可請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須出示正規住院證明),教職工可享受3天以內護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癥、白血病等,按相關政策辦理。
6、同事、同學或友鄰婚喪可請半天特假。
第八條 考勤的使用
教師考勤情況將作為教職工評優、評先、評職、晉級、晉職、聘任、績效工資發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1、每學期連續曠工3天(含3天)或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每學期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事假累計超過1個半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直接定為合格等次;
3、每學期遲到、早退累計超過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直接定為合格等次;
4、績效工資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學校考勤規定處理的情況時,在績效工資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無硬性規定時,則不作處理。
第九條:未盡事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第十條:本規定由學校行政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經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體教師通過,從頒布之日起執行,原考勤規定同時廢止。
教師管理規定6
學生證是學生表明身份,參加學習和其它活動的重要憑證。是我校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為加強校風校紀管理,嚴格學生證的.管理,實行學生證佩戴制度,為做好學生學生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證特點:
走讀的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藍底黃字,帶子為藍色;住在宿舍里的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紅底黃字,帶子為藍色;住在家里的住堂學生學生證上校名“濱海縣紅正初級中學”9個字字體為紅底黃字,帶子為黃色。
二、學生證管理的有關規定:
1、在校內每位學生必須佩戴學生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憑學生證。
2、學生不佩戴學生證,不準進入教學樓、宿舍、食堂、實驗室等場所。
3、參加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佩戴學生證。
4、每位同學不得隨意更換帶子顏色。不得在學生證上張貼任何東西,如明星照、大頭照等,保持學生證干凈、整潔;佩戴學生證不得把學生證放入上衣口袋。
5、學生證有損壞、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申請補辦。
6、學校常規組、值日組將不定期抽查學生證的佩戴情況,對不按規定佩戴學生證的同學將按《紅正中學班集體考核》作出相應的處理。
政教處
教師管理規定7
鄉村少年宮是少年兒童的校內輔助教育機構,培養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科技和體育等興趣愛好,促使學生全面發展。根據鄉村少年宮開展活動的總體規劃,除本校教師任課外,不足的.教師可以外聘,為了做好外聘教師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規定。
1、被聘教師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人民教育事業,作風正派,事業心強,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
2、被聘教師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必須嚴格遵守鄉村少年宮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做到提前10分鐘做準備,按時上、下課。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課者,必須提前與服務學校聯系,以便安排。
4、上課必須精心指導學生,保持課堂整潔,注意愛護教學用品和公共設備。
5、被聘用教師的工資按規定標準發放,如有遲到、早退或停課者必須扣除。
6、被聘教師與其他教師要團結合作,互相關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教師管理規定8
1、培養對象:
35歲以下青年教師(含新到崗應屆畢業生、新引進人才但未從事過本專業系統教學的教師及實際教學經驗不足的青年教師)均要求進行在崗培養。
2、青年教師崗前培訓:
青年教師必須參加普通話和教師崗前培訓班學習。學習“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標準”等課程。要求獲得培訓證書,要樹立良好的師德觀。
3、師德培養:
青年教師須認真參與周一次的政治學習,嚴格遵守師德規范,并關注本學科前沿教學信息,學風端正,治學嚴謹,銳意進取,勇于開拓創新。樹立為教育事業獻身的堅定信念,形成熱愛本職工作的良好作風。
4、日常工作自律:
服從學校崗位安排,滿(超)工作量。做好本職工作,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級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規工作等接受年級組長領導;教學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組長領導。虛心向老教師學習。
5、教育教學培養:
認真參與集體備課,按要求撰寫備課筆記,備課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內寫詳案);課堂教學嚴格規范,三年內課堂向師傅敞開,一年內須先聽課再上課;課后做好作業批改、訂正和后進生補習、興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運用激勵性評價(具體見《教師管理》教師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訓。
每年至少在校級或以上開設一節示范課、觀摩課、課題課或專題講座(隨堂聽課、預約課除外),同時執教一節組內研討課。每學期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學科組的一課一評兩教活動,同行聽課數量、質量、書寫符合要求(見聽課制度);每學年須撰寫兩篇論文、案例、教學設計或教育教學小故事,并投稿兩次;對及時總結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和勤于筆耕的老師,學校將推薦其開展課題申報和研究活動。青年教師關注個人成長記錄,注重搜集業務資料,及時上傳更新個人博客中的業務信息。
7、繼續教育培養、進修。
上崗教師應具備上崗證書、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職稱計算機證書、繼續教育考核證書。學校將適當為青年教師提供外出培訓的機會,外出教師應遵守《教師管理》中繼續教育規定。青年教師須主動報名并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考核”。
8、讀書學習:
青年教師須參加“循環讀書”活動,每學期完成3-4本文學類、教學類、兒童文學類讀物。每讀一本書完成一篇“循環讀書筆記”,每學期在組內或校內開展一次讀書沙龍。
9、師徒結對培養:
對新走上教學崗位三年內的.青年教師,需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師徒結對”工作,完成每學期的結對任務。(見校師徒結對制度)對于上崗第一年的教師須每次聽取師傅教師的新課后方可獨立走進課堂授課。
10、一、三、五青年教師培養。
上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師均需接受學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師考核(詳情見考核規定),考核結果應用于每年的年終考核之中。
教師管理規定9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床后應將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衛生。宿舍衛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凈,門窗玻璃明亮,墻壁無蛛網,無涂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臟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制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 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9月開始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10
為更好的服務廣大教師,方便長期在校住宿的老師洗澡,特開放行政五樓教師浴室,溫馨提示大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楊明生老師為該浴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凡需要洗澡的老師請在規定的`時間里聯系老師。
2、浴室使用時間:每晚8點到11點。
3、請洗澡的老師要按使用說明操作熱水器(不清楚時可咨詢楊老師),進出浴室行走謹慎,小心地滑。
4、水是生命之源,請節約用水,做到人到開水,人走關水,不要在浴室里洗衣服,離開浴室時要提醒管理老師。
5、注意愛護浴室門、窗、玻璃、水龍頭等公共財物,如有惡意破壞浴室設施、設備,將根據《學校公物賠償管理規定》加倍賠償。
6、請愛護浴室里的清潔衛生,隨手帶走洗澡時產生的各種垃圾。
7、凡不服從管理或者違規使用浴室的教師將視其情節罰款50—200元,并取消到教師浴室洗澡的資格。
教師管理規定11
為使我校教師隊伍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組織紀律觀念,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城關區教育局關于教育系統紀律作風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規定,望全體教職工認真遵照執行。
一、學校會議請銷假制度
經學校研究召開的行政辦公會、全體教職工會議等校級會議,相關人員全員參加,不準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按以下規定辦理:
1.領導干部:學校中層干部需提前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報學校備案方可離校。凡不履行手續的,一次給予嚴肅批評,兩次寫出書面檢查,并給予相應的績效扣分。
2.教職工:教職工提前向學校分管考勤的副校長請假,經批準后報學校備案。凡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會議的,按曠職一次在個人績效考核中兌現,并給予嚴肅批評。
3.學校各級各類會議不準酒后參加。
二、日常請銷假制度
1、關于請假審批與辦理程序,按蘭州市城關區教育局關于教師隊伍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1)中層干部:2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2天以上由校長批準,報學校備案。中層干部請假,先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然后由分管校長、校長分別簽字后交學校存檔。若有公事急辦需短時離開崗位,需向校長請假,并填寫《因公臨時離崗公示單》,以便應急事情的調控安排和正常教學活動的協調安排。
(2)教職工:普通教職工請假三天之內,到分管考勤的副校長處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由分管考勤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三天以上,除填寫《靜寧路小學教師請假條》外,還需附醫生證明,由校長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
請假批準后,請假條由學校存檔。需要調課的,由考勤負責人及時通知教導處,由教導處負責調課。請假期滿后耽誤的課程要及時補齊。
2、關于請假、續假、銷假的規定
(1)請假制度:凡是請假者一律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以曠職論,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原則上口頭或電話請假、事后補假、他人捎假、不按規定時間交假條均不準假。(特殊情況學校另行研究確定)
(2)續假制度:請假到期不能返校者,需提前一天續假(續假時間及批準程序同上),請假超時不及時續假者,超時部分以曠職論。
(3)銷假制度:請假結束返校時需及時銷假,不銷假者,請假時間將無限期延長。口頭或電話銷假、他人代為銷假一律無效。教師因病住院治療,請假期滿銷假時提交住院病歷證明和出院結算單作為憑證(復印件一份)。
三、工作期間出入校門制度
1.教職工上下班實行考勤簽到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簽到者,視為遲到或早退(請假者除外)。
2.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簽到時不得代簽。
3.凡因公事需要外出的老師,需在學校相關負責人處填寫《因公臨時離崗公示單》,公事處理完畢后要及時返校。
四、對幾種特殊假期的暫行規定
1.婚假:教師本人結婚,提倡利用寒暑假和休息日結婚,正常工作時間結婚婚假三天。教師子女結婚準假1天。
2.女教師晚婚晚育,享受產假五個月(含假期)。
3.喪假:直系親屬去世,本市內3天;本市外一周。祖父母輩去世準假1天;其他親屬去世需請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師給孩子開家長會,每學期準假半天。
5.教師參加本科、研究生學歷在職進修考試,在合理安排上課的'前提下,憑考試通知單請假,在限定請假節次內不影響績效考核。
(注:婚喪假期間如遇節假日,一律不另外補假。學校鼓勵教師全勤,倡導教師利用非工作時間處理一些事情。)
五、幾點說明
1.學校負責考勤的相關領導,按照本規定對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紀律實施管理與考核。考核結果每月納入《靜寧路小學績效工資考核》中。同時每學年將教職工的工作紀律考核結果與教學實績考核、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工資獎金發放、評優晉級等掛鉤。
2.每月學校將教職工考勤情況,分兩個教學點進行公示。
3.如遇本規定外的其他特殊情況,由校長行政會研究決定。
教師管理規定12
為了更好地滿足學生課外閱讀增長知識、開闊視野,同時也為豐富學生課余生活,學校創建了圖書閱覽室,現對閱覽室制度規定如下:
一、閱覽室管理
1.閱覽室是教師和學生獲取知識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實行專人負責,規范管理。
2.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閱覽室開放期間有專人坐班管理。
3.本閱覽室只對我校師生開放,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4.營造健康良好的讀書環境,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保持室內安靜,不得不得大聲喧嘩,嬉戲打鬧。
5.保持閱覽室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垃圾,嚴禁攜帶零食進入閱覽室。
二、圖書閱覽室圖書借閱規定
6.在閱覽室內閱讀報紙、期刊雜志、專業書籍,每人每次限拿2冊,需服從管理人員規定取書閱讀,閱讀完畢后將書籍放回原來位置,不可隨意擺放。
7.現刊及當日報紙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外借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8.學生外借圖書:
(1)每人每次限借2冊;
(2)專業書庫對學生實行開架借閱,文藝書籍實行半開架借閱;
(3)專業書籍借期7天,其它圖書資料借期15天。
(4)為避免圖書損失,學生在寒暑假前應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所借書刊。
9.教職工外借圖書:
(1)教職工每人限借4冊;
(2)書庫對教職工實行全開架借閱;
(3)期刊雜志借期3天,不可續借;
(4)專業書籍借期15天,其它圖書資料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
10.為了保證圖書資料共享,讀者應按期歸還借閱書籍;超期不還或未辦理續借手續者,按每書每天0.2元罰款。如多次催還仍不歸還者,視為該書遺失,須按圖書原價2倍賠償。
11.讀者須愛惜借閱圖書,保持書籍完好,如發現污損、圈畫、缺頁等情況,應視損壞程度進行適當賠償。
三、圖書閱覽室管理員職責
12.閱覽室圖書管理員負責閱覽室圖書的保管、整理與借閱管理;對閱覽室財產安全全面負責。
13.按照圖書編目要求對藏書分類編目,新買的書、刊,及時分編上架,供師生借閱。
14.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鉆研業務,掌握圖書管理業務的基本技能,執行學校閱覽室的管理規定,做好書籍資料的進出登記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組收集和積累必要的教學資料,主動向教師推薦、提供教學參考書和教學資料信息。
16.協助學校檔案資料建設,按年度將學校重大活動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圖片等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17.愛護圖書資料,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保持圖書館安靜,整潔,有序。
18.營造健康良好的讀書環境。做好閱覽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地面無灰塵、痰跡、煙頭、廢紙等雜物,門窗玻璃整潔、無明顯污跡。
教師管理規定13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安排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
2、嚴格遵守學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若親友來訪,要按規定在門衛室作好登記。
3、要認真搞好室內外的環境清潔和做好保潔工作,不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地面無積水,無贓物,房內無異味。
4、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破損或故障,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有關規定賠償。
5、注意用火、用電和財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樓梯、梯間的清潔和暢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雜物。
6、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學校辦公室,以便進行房租、水電的結算及統籌安排;宿舍鎖匙要親自交給學校辦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給他人,更不能擅自將住房子轉給自己親屬或其他人居住。
教師管理規定14
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早、中午及時簽到,晚放學簽退,不按時到會議室簽到、簽退的教師按遲到處理。
二、保持辦公室安靜,不大聲喧嘩,不能在辦公室內大聲說笑,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嬉戲打鬧、干私活、打瞌睡、酗酒滋事等);嚴禁在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和上網聊天,發現上班期間有上網購物、聊天、看電影等做法的.教師,學校將沒收其辦公電腦。
三、辦公室應做到整潔有序,不亂堆亂放,室內物品、桌上資料放置整齊,各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教師,值日人員須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地面整潔。全體工作人員要努力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紙屑、煙頭、雜物,不隨地吐痰。保持墻面清潔,不能在墻上釘、貼各種物品。
四、吸煙的教師必須按時清倒煙灰缸,煙頭不能扔到地上和窗外,上課期間教師不能在班級吸煙。
五、中午和晚上下班期間教師個人電腦必須關閉電源,上課的教師必須關掉顯示器電源,下班期間辦公室值日人員必須關上窗戶并鎖門,教師不允許帶學生或校外人員到辦公室上網。
六、辦公電腦由教師個人負責,因個人管理不當損壞的由個人賠償,因不及時關窗、鎖門辦公電腦丟失的由每天的值日人員賠償。
七、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鈴聲上下課,第一遍鈴聲響起后教師必須離開辦公室進入班級,上課期間教師不得私自離開班級,除體育課外,任何課任教師不得給學生室外活動課,不允許上課中途放學生離開班級,任何教師不能提前下課。
八、值周領導每天對教師辦公電腦的使用,室內衛生進行及時檢查。
教師管理規定15
近年來,我縣不斷深化“以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教育資源得到了優化整合,進一步激發了學校辦學活力,教育教學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有的學校擅自借用教師,有的教師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師違反規定在校外收費辦班,有的教師甚至擅自離開教學崗位,影響了正常教學秩序等,這些都干擾了教師隊伍的正常管理。為嚴明紀律,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規范教師行為,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暫行規定》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規定。
一、教師要認真履行教師聘約,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有關教育教學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規范自己的行為。
二、嚴禁縣內學校之間隨意借用教師。縣內學校之間因缺編、缺少緊缺學科教師而確需借用教師的,必須報經縣教育局批準,并向縣編辦備案。未經批準的,原學校要于該教師被借用當月內報告縣教育局,并向縣財政局申報停發其工資(其中,屬完職中的,由完職中申報;屬鄉鎮的`,由鎮中心學校申報,下同),報縣編辦備案,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本人返校。書面通知發出后,超過半個月不回原學校的,低聘一級教師職務,三年內不準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借用學校也不得以代課教師名義發給代課金;超過一個月仍不回原學校的,由原學校按規定程序報告予以辭退。
新聘用人員擅自到其他學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對擅自離職(包括到縣外學校或到縣內民辦學校任教、自行脫產進修、經商等離崗行為)的教師,學校應立即向縣教育局報告,并于該教師離職當月,向縣財政局申報停發其工資,同時立即書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規定補辦辭職手續。書面通知發出后,十五日內不回原工作崗位或不辦理辭職手續的,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報告予以辭退。
四、教師在社會上私自組織辦班補課的,按照省教育廳教基[20xx]24號文件精神,降低一級職稱使用,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同時調離原學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對辭職、辭退人員,限期一個月和原學校結清經濟關系,退還學校公有住房、公物,并自辭職、辭退之日起,按市場價收取住房租金。屬集資建房的,學校只退還原集資款。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對照辦理,否則,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經辦人員責任。
六、加強中小學編制和人員管理。各完職中、各鎮中心學校在核定的編制數內,凡經縣教育部門批準的完職中之間、鎮中心學校之間(不含從農村調往縣城)人員調動、增人,縣財政給予調整經費預算;超編進人,縣財政不予調整經費預算。各完職中和鎮中心學校教師缺編,應于每年暑期向縣教育局申請代課教師人數,經縣教育局會同縣人事局(編辦)、財政局核定后,縣會計中心予以支付代課金。
七、凡編制已滿員的學校,一律不得進人。已經超編的學校,應采取到缺編或邊遠學校支教的辦法逐步消化。學校滿編后,誰因調入造成超編的,確定誰為支教人員,待編制空出后,再回原學校工作。否則,由財政按超編人員對待,停止經費供給,停發超編人員工資。學校的編制由縣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核定。
八、各學校(含中心學校)對未經批準借用、擅自離職和辭職的教師,如學校發現后不報或瞞報,除扣減學校相當于當事人應停發工資額的公用經費外,對學校主要負責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理。對超過一個月未報的,給予通報批評;超過兩個月未報的,當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給予警告處分;超過三個月未報的,當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給予行政降級或撤銷職務處分。
九、縣教育局、人事局(編辦)、財政局、監察局將不定期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分別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鼓勵社會監督。對學校超過一個月未報的借用、離職教師,有舉報并經查實的,由縣財政局一次性獎勵舉報人獎金20xx元,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十、本規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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