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06 10:09:27 財務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大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大全15篇]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并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

  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毀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毀前清點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附表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人民醫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2、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科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財務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會計檔案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會計月、季報表

  (2)15年保管期:總帳、明細分類帳;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3)25年保管期: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4)永久性保管期:會計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銷毀清冊;職工工資及獎金發放清冊。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由檔案室、財務科共同派員監督。監銷人在銷毀后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領導。

  6、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留存,以便備查。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財務檔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經營活動在財務核算管理的最終歸集。是一個公司檔案管理的核心。財務檔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關系到公司長遠的經濟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財務檔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關負責人最重要的經濟法律責任之一。

  第二條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管理和財務監督,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在公司內使用、取得和保管檔案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檔案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第五條會計檔案和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采用的辦法是: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一)分類標準統一。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條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二)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加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三)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四)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五)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復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第九條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一)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二)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三)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第十條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一)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二)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第十一條會計賬簿和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口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1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應分別裝訂,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并按會計科目編號順序依次排頁。

  2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3計算機打印的賬頁應在左側留出裝訂線,不得以打印紙原有道孔穿線裝訂。

  第十二條賬簿裝訂后的其也要求。

  1會計賬簿應該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2會計賬簿的封面要嚴密,封面處要加蓋有關印章。

  3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類明細賬等。

  4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三條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后。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果損壞部位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二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財務會計部門在將會計檔案移交檔案管理部門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開列清冊,填寫交接清單;

  (二)在賬簿使用日期欄填寫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員按移交清冊和交接清單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

  第十五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用消毒藥劑噴灑,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借閱

  第十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所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須經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員批準。

  (二)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三)本單位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點可分為永久性和定期性兩類。

  (一)凡是在立檔單位會計核算中形成的,記述和反映會計核算的,對工作總結、查考和研究經濟活動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會計檔案,應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種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為了全面反映會計檔案情況,立檔部門應設置會計檔案備查表及時記載會計檔案的保存數、借閱數和歸檔數,做到心中有數、不出差錯。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檔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⑵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⑶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⑷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⑸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⑹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⑺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⑻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⑽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十八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第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二十條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業務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科學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財務處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處長指定專人負責裝訂、整理及造冊,財務處長(或指定人員)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

  3、對記賬憑證,應在每月終了10日內按編號順序裝訂成冊,裝盒保存。

  4、每年終了20日內,要將全年所有賬簿集中整理,裝袋保存,將所有會計報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掌握醫院安全生產動態,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例會制度應明確固定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議題。

  會議議題包括:

  1、學習、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聽取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負責人對醫院安全生產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的匯報。

  3、討論當前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聽取其他科室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研究或討論醫院在安全生產方面給予獎勵或批評教育及處罰的科室或個人。

  6、審定醫院安全生產年度計劃,聽取關于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匯報,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對上一階段情況進行總結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安全生產意識,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相關科室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依據醫院的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會同相關科室組織實施。

  3、新員工(含實習、代培和臨時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為單位級、科室級和班組級。

  單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3)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

  (4)醫院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執行的重要性;

  (5)消防、交通、特種設施等安全生產知識;

  (6)醫院的生產經營特點、危險場所、危險作業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7)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8)醫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9)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等應急救援知識。 科室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科室的生產經營特點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本科室的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3)安全生產技術基本知識;

  (4)要害部位及設備分布情況;

  (5)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班組生產性質及特點;

  (2)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職責;

  (3)所使用設備設施狀況、性能及保養知識;

  (4)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5)文明生產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4、離崗6個月以上的員工,要進行復工教育;轉崗(變換工種)以及使用新設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員工,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產教育學習,時間均不得少于4學時。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6、對員工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可采用崗前培訓、崗上培訓、板報圖片、專題宣傳欄、錄像廣播、知識競賽、講演講座、應急預案的演習演練等多種形式進行。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安全生產三級教育記錄保存至該員工離職為止,平時教育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對各崗位、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及時發現設備設施存在的生產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2、各崗位要確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每日工作結束后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加強巡視,確保安全。

  3、日常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并督導各科室、各班組做好崗位檢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4、每周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除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和生產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外,還要對上一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檢查情況要在安全生產例會上進行通報。

  5、除進行日常、每周檢查外,還要進行專業性檢查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前檢查,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6、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應當包括生產設備設施的名稱和維護、保養、檢測的時間、人員等內容。

  7、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做出記錄。特種設備在檢查和日常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

  8、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檢查人員的指導,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應當作為考核評比的依據。

  9、對于檢查所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應當簽發整改通知并及時解決,整改后復查。如果一時難以解決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計劃。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為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

  3、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可分為三種:

  (1)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2)各科室上報的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3)個人舉報的'事故隱患。

  4、事故隱患分為內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兩類。

  (1)內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做好記錄。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通報形成隱患的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科室,并做好記錄。在事故隱患消除之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隱患排查范圍涵蓋醫院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或設備設施(如:配電室、鍋爐房、廚房、高壓氧艙、檢驗(實驗)室、藥品(生物制品)倉庫)等。

  6、事故隱患排查內容包括:

  (1)電氣線路是否有私拉亂接或裸露和老化損壞現象,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等;

  (2)疏散通道擠占、堆放雜物現象;

  (3)消防設備設施維護(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防火卷簾門等)狀況;

  (4)庫房、機房管理;

  (5)應急廣播系統;

  (6)違章操作(電工、鍋爐工、駕駛員等未持證上崗);

  (7)排油煙管道;

  7、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相關科室或具體負責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采取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防范措施,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隱患在整改完畢后,要進行復查驗收。

  8、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1)根據工作分工,各科室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各科室要在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

  (3)對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科室要按職責分工進行查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協調和督促相關科室或具體負責人限期消除。

  (4)各科室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負責解決;主管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單位第一責任人,召開專題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措施;醫院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上級有關科室報告。

  (5)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備案登記制度。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科室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的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進行詳細記錄;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并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產管科室對事故隱患及時匯總,向醫院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察。對未按職責進行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發生的問題,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安全生產投入制度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保證用于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并承擔由于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后果的責任。

  2、在每年制定資金使用計劃時,應當列出用于投入安全生產的資金項目,便于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

  3、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改變;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4、安全生產資金在使用時,應有使用科室或項目的書面申請,報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審批,由財務科核準發放。

  (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危險作業包括電器維修、金屬焊接、高空作業(高處維修、清潔衛生、裝飾裝修)和清理地溝等。

  2、凡在危險作業前,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科室進行審批備案。作業時,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視其危險程度,可直接派人現場監護,也可以委托施工單位負責人現場看護。

  3、屬于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著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作業前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交待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業區域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現場監護人員要嚴格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設置是否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作業。

  6、高空作業人員作業前,應先學習醫院制定的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方可開始作業。

  7、清理地溝時,打開地溝蓋后,要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經檢驗地溝內無有毒、有害氣體后方能作業。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7、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8、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9、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10、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11、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12、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13、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4、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15、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16、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后才能離職。

  17、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18、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19、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20、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并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并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稅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

  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并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后進行歸檔。

  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后進行歸檔。

  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并貼加足額印花稅后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后歸檔,并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后歸檔。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復印件歸檔后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柜,檔案柜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并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柜存放。

  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閱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

  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調閱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毀

  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門是財務檔案的具體負責部門,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分為六大類,包括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資金檔案管理、預算檔案管理、日常往來文件、決議檔案管理、合同檔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據具體情況進行詳細分類。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的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

  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它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說明,其它財務報告。

  4.其它類: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銀行余額調節表、其它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四條每月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專人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檔案依據分類,分別保存,憑證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將本年賬簿存檔。

  第五條應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檔案柜由專人負責分類整理,檔案柜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六條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憑證上涂畫,不得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第七條財務部門負責設置會計檔案查閱登記清冊,及時登記查閱人或者復制人的姓名、部門、日期、查閱內容、歸還日期等。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條對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的會計檔案名稱、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集團總裁、財務總監在會計檔案銷毀冊上簽署意見。

  3.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銷毀會計檔案,財務總監與董事長辦公室人員共同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公司總裁。

  第十二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獨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十三條計算機電子財務文檔,原則上應當打印出書面會計檔案進行保存,同時刻錄成光盤進行備份保管。

  第十四條公司分立,會計檔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有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移交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法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合并,原單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

  第十六條公司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財務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三章年度會計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

  第十八條年度資料包括年度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這些報表及資料應依據時間、類別分別由專人保管。

  第十九條年終報告、審計、驗資報告應長期保存,分別裝訂,注明名稱、日期等。如公司內部單位或股東等需要查閱或復制,

  第二十條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原則上不予外借。需經公司借閱審批流程批準,資料保管人需記錄發放或借出時間、姓名、部門、數量等,并由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四章資金類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金類檔案包括資金日報、資金周報、資金計劃,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資金臺賬、融資臺賬、員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條資金類檔案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分類保管。

  第二十三條融資臺賬信息記錄須完整,因融資業務而簽定的合同及協議必須將原件整理歸檔。

  第二十四條資金類檔案的管理應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預算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算檔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預算與年度預算方案,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等,涉及收入、成本、費用及資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條預算檔案按年度分類保管。年度預算應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決議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分為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及外部財務文件兩大類。其中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內部發放的文件,包括“內部請示報告”、“內部通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單位之間的所有國、、內外往來文件。

  第二十八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內容進行分類保存,如內部規章制度,審計往來文件等等;外部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往來單位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九條公司內部往來財務文件或外部財務文件亦需依據時間順序存檔,以年度為限,以前年度檔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依據集團合同管理規定建立合同臺賬,進行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按合同性質進行分類保存,編制合同清單,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可在財務部門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閱,須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條合同文檔須指派專人負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經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開始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須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

  5.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一、負責會計資料和緊要資產的保管及管理工作,對各種會計資料及財產進行造冊、登記、歸檔,做到收發有登記,管理規范化。

  二、要常常對檔案進行打掃整理,保證文件柜和物品擺放整齊、干凈。

  三、外部人員查閱會計檔案,必需經財務經營部部長及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對會計檔案記載事項應保守隱秘,不得泄露企業內部機密。

  四、會計檔案保管應按有關文件保管期限規定進行管理。

  五、要維護檔案乾凈,以防蟲蛀腐朽、杜絕火災、鼠咬事情發生,每年年度更換時,依規定清理一次,已屋保管期限,預銷毀,銷毀前造冊呈財務經營部部長、分管副總核準,報經董事會備案。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一、會計年度終了,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

  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各類資料整理要求: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號的順序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輔助臺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

  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4、電子會計檔案。

  (1)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2)按月備份:每月末將財務服務器自動儲存數據分別備份在管理員電腦硬盤和獨立硬盤中,月度備份不少于兩份。

  (3)按年刻錄光盤:年終60日內,在光盤上刻錄上年備份數據后統一歸檔保管。

  (4)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期滿30日內,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員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董事會統一保管。

  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務管理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和分管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經股東指派人員(另設置)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并參照集團《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審批手續。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第七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一、本公司分管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股東指派人員匯同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

  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第八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九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專柜保管。

  第十條公司應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按規編制完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公司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未按本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檔案,造

  成會計檔案資料損毀、滅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本辦法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 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1 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稅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3 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稅申報后,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并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 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 建立“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閱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閱;需要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準,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復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閱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閱、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且在“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上登記

  6 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閱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閱或借閱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

  并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閱、調閱。

  7 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毀的,應上報財務中心并建立“財務檔案銷毀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毀,“銷毀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毀。

  8 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布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毀、涂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復制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9 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10 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三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一、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二、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條財務部和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第六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

  第七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八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

  第九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結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記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會計檔案每年形成,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兩年(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期滿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保管期限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會計機構派員監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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