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0 10:09:30 財務管理

【精】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記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會計檔案每年形成,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兩年(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期滿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保管期限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會計機構派員監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掌握醫院安全生產動態,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例會制度應明確固定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議題。

  會議議題包括:

  1、學習、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聽取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負責人對醫院安全生產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的匯報。

  3、討論當前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聽取其他科室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研究或討論醫院在安全生產方面給予獎勵或批評教育及處罰的科室或個人。

  6、審定醫院安全生產年度計劃,聽取關于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匯報,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對上一階段情況進行總結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安全生產意識,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相關科室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依據醫院的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會同相關科室組織實施。

  3、新員工(含實習、代培和臨時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為單位級、科室級和班組級。

  單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3)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

  (4)醫院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執行的重要性;

  (5)消防、交通、特種設施等安全生產知識;

  (6)醫院的生產經營特點、危險場所、危險作業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7)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8)醫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9)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等應急救援知識。 科室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科室的生產經營特點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本科室的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3)安全生產技術基本知識;

  (4)要害部位及設備分布情況;

  (5)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班組生產性質及特點;

  (2)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職責;

  (3)所使用設備設施狀況、性能及保養知識;

  (4)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5)文明生產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4、離崗6個月以上的員工,要進行復工教育;轉崗(變換工種)以及使用新設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員工,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產教育學習,時間均不得少于4學時。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6、對員工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可采用崗前培訓、崗上培訓、板報圖片、專題宣傳欄、錄像廣播、知識競賽、講演講座、應急預案的演習演練等多種形式進行。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安全生產三級教育記錄保存至該員工離職為止,平時教育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對各崗位、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及時發現設備設施存在的生產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2、各崗位要確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每日工作結束后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加強巡視,確保安全。

  3、日常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并督導各科室、各班組做好崗位檢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4、每周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除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和生產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外,還要對上一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檢查情況要在安全生產例會上進行通報。

  5、除進行日常、每周檢查外,還要進行專業性檢查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前檢查,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6、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應當包括生產設備設施的名稱和維護、保養、檢測的時間、人員等內容。

  7、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做出記錄。特種設備在檢查和日常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

  8、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檢查人員的指導,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應當作為考核評比的依據。

  9、對于檢查所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應當簽發整改通知并及時解決,整改后復查。如果一時難以解決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計劃。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為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由安全生產主管科室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

  3、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可分為三種:

  (1)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2)各科室上報的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3)個人舉報的事故隱患。

  4、事故隱患分為內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兩類。

  (1)內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做好記錄。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通報形成隱患的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科室,并做好記錄。在事故隱患消除之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隱患排查范圍涵蓋醫院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或設備設施(如:配電室、鍋爐房、廚房、高壓氧艙、檢驗(實驗)室、藥品(生物制品)倉庫)等。

  6、事故隱患排查內容包括:

  (1)電氣線路是否有私拉亂接或裸露和老化損壞現象,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等;

  (2)疏散通道擠占、堆放雜物現象;

  (3)消防設備設施維護(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防火卷簾門等)狀況;

  (4)庫房、機房管理;

  (5)應急廣播系統;

  (6)違章操作(電工、鍋爐工、駕駛員等未持證上崗);

  (7)排油煙管道;

  7、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相關科室或具體負責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采取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防范措施,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隱患在整改完畢后,要進行復查驗收。

  8、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1)根據工作分工,各科室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各科室要在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

  (3)對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科室要按職責分工進行查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協調和督促相關科室或具體負責人限期消除。

  (4)各科室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負責解決;主管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單位第一責任人,召開專題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措施;醫院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上級有關科室報告。

  (5)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備案登記制度。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科室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的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進行詳細記錄;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并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產管科室對事故隱患及時匯總,向醫院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察。對未按職責進行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發生的問題,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安全生產投入制度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保證用于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并承擔由于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后果的責任。

  2、在每年制定資金使用計劃時,應當列出用于投入安全生產的資金項目,便于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

  3、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改變;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4、安全生產資金在使用時,應有使用科室或項目的書面申請,報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審批,由財務科核準發放。

  (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危險作業包括電器維修、金屬焊接、高空作業(高處維修、清潔衛生、裝飾裝修)和清理地溝等。

  2、凡在危險作業前,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科室進行審批備案。作業時,安全生產主管科室視其危險程度,可直接派人現場監護,也可以委托施工單位負責人現場看護。

  3、屬于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著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作業前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交待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業區域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現場監護人員要嚴格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設置是否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作業。

  6、高空作業人員作業前,應先學習醫院制定的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方可開始作業。

  7、清理地溝時,打開地溝蓋后,要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經檢驗地溝內無有毒、有害氣體后方能作業。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一、會計年度終了,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

  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各類資料整理要求: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號的順序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輔助臺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

  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4、電子會計檔案。

  (1)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2)按月備份:每月末將財務服務器自動儲存數據分別備份在管理員電腦硬盤和獨立硬盤中,月度備份不少于兩份。

  (3)按年刻錄光盤:年終60日內,在光盤上刻錄上年備份數據后統一歸檔保管。

  (4)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期滿30日內,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員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董事會統一保管。

  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務管理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和分管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經股東指派人員(另設置)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并參照集團《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審批手續。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第七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一、本公司分管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股東指派人員匯同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

  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第八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九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專柜保管。

  第十條公司應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按規編制完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公司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未按本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檔案,造

  成會計檔案資料損毀、滅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本辦法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0目的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財務部要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2.0適用范圍

  2.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帳憑證、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2.2會計帳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

  2.3會計報表: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

  2.4電腦磁盤:儲存會計核算資料、電腦核算程序。

  2.5其他會計資料:帳單、發票、收據存根、計劃統計報表、經濟合同、會計移交清冊等等。

  3.0工作職責

  4.0程序要點

  4.1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財務部編造清冊歸檔入庫。

  4.2已入庫的會計檔案,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拆封整理的`,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處理。

  4.3會計檔案的保管,必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4.5公司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需要,積極給予利用。公司其他部門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說明查閱范圍,并按規定進行登記,查閱后及時歸檔。

  4.6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憑查閱單位介紹信,說明查閱范圍,查閱人還應出示身份證件,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登記查閱手續。

  4.7查閱會計檔案必須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讓查閱人單獨在場。

  4.8查閱時會計檔案需保持原樣,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復印的,須經財務部經理同意。

  4.9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應指定專人鑒定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酒店領導同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5.0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6.0支持文件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一、對未歸檔會計資料進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對各崗位記帳憑證的編號、整理、裝訂等,提出規范化要求。

  (二)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憑證和資料,集中保管。

  (三)年終辦完決算后,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并做好整理、裝訂、編號登記、分類及歸檔等工作。

  二、進行會計檔案的管理。

  (一)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凡屬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有關人員需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同意,并登記調閱檔案名稱、日期、調檔人單位和姓名、調檔的`事由及歸還日期等。

  (二)負責以保存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銷毀工作。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由財會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共同鑒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以便備查。

  (三)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印留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財務檔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經營活動在財務核算管理的最終歸集。是一個公司檔案管理的核心。財務檔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關系到公司長遠的經濟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財務檔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關負責人最重要的經濟法律責任之一。

  第二條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管理和財務監督,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在公司內使用、取得和保管檔案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檔案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第五條會計檔案和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采用的辦法是: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一)分類標準統一。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條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二)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加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三)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四)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五)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復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第九條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一)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二)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三)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第十條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一)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二)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第十一條會計賬簿和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口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1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應分別裝訂,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并按會計科目編號順序依次排頁。

  2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3計算機打印的賬頁應在左側留出裝訂線,不得以打印紙原有道孔穿線裝訂。

  第十二條賬簿裝訂后的其也要求。

  1會計賬簿應該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2會計賬簿的封面要嚴密,封面處要加蓋有關印章。

  3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類明細賬等。

  4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三條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后。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果損壞部位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二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財務會計部門在將會計檔案移交檔案管理部門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開列清冊,填寫交接清單;

  (二)在賬簿使用日期欄填寫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員按移交清冊和交接清單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

  第十五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用消毒藥劑噴灑,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借閱

  第十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所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須經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員批準。

  (二)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三)本單位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點可分為永久性和定期性兩類。

  (一)凡是在立檔單位會計核算中形成的,記述和反映會計核算的,對工作總結、查考和研究經濟活動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會計檔案,應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種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為了全面反映會計檔案情況,立檔部門應設置會計檔案備查表及時記載會計檔案的保存數、借閱數和歸檔數,做到心中有數、不出差錯。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檔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⑵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⑶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⑷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⑸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⑹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⑺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⑻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⑽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十八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第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二十條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門是財務檔案的具體負責部門,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分為六大類,包括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資金檔案管理、預算檔案管理、日常往來文件、決議檔案管理、合同檔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據具體情況進行詳細分類。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的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

  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它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說明,其它財務報告。

  4.其它類: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銀行余額調節表、其它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四條每月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專人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檔案依據分類,分別保存,憑證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將本年賬簿存檔。

  第五條應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檔案柜由專人負責分類整理,檔案柜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六條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憑證上涂畫,不得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第七條財務部門負責設置會計檔案查閱登記清冊,及時登記查閱人或者復制人的姓名、部門、日期、查閱內容、歸還日期等。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條對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的會計檔案名稱、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集團總裁、財務總監在會計檔案銷毀冊上簽署意見。

  3.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銷毀會計檔案,財務總監與董事長辦公室人員共同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公司總裁。

  第十二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獨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十三條計算機電子財務文檔,原則上應當打印出書面會計檔案進行保存,同時刻錄成光盤進行備份保管。

  第十四條公司分立,會計檔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有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移交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法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合并,原單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

  第十六條公司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財務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三章年度會計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

  第十八條年度資料包括年度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這些報表及資料應依據時間、類別分別由專人保管。

  第十九條年終報告、審計、驗資報告應長期保存,分別裝訂,注明名稱、日期等。如公司內部單位或股東等需要查閱或復制,

  第二十條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原則上不予外借。需經公司借閱審批流程批準,資料保管人需記錄發放或借出時間、姓名、部門、數量等,并由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四章資金類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金類檔案包括資金日報、資金周報、資金計劃,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資金臺賬、融資臺賬、員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條資金類檔案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分類保管。

  第二十三條融資臺賬信息記錄須完整,因融資業務而簽定的合同及協議必須將原件整理歸檔。

  第二十四條資金類檔案的管理應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預算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算檔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預算與年度預算方案,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等,涉及收入、成本、費用及資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條預算檔案按年度分類保管。年度預算應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決議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分為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及外部財務文件兩大類。其中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內部發放的文件,包括“內部請示報告”、“內部通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單位之間的所有國、、內外往來文件。

  第二十八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內容進行分類保存,如內部規章制度,審計往來文件等等;外部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往來單位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九條公司內部往來財務文件或外部財務文件亦需依據時間順序存檔,以年度為限,以前年度檔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依據集團合同管理規定建立合同臺賬,進行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按合同性質進行分類保存,編制合同清單,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可在財務部門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閱,須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條合同文檔須指派專人負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經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開始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一、總則

  會計檔案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重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經財務處領導研究決定,學校財務處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處辦室負責,財務處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會計檔案和相關材料的保管。檔案室要具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檔案管理員要做到會計檔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保存條件的,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整理

  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

  (1)按年立卷:每年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按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2)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3)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4)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5)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五、會計檔案歸檔保管和移交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財務處各科室會計檔案臨時保管一個月,再移交財務處檔案員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財務處長同意。財務處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1、財務處各科室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歸檔要求裝訂成冊,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

  2、一月之內的會計檔案暫由財務處科室保管(每月要向財務處檔案管理員交案卷目錄一份),期滿一月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處各科室移交清冊交財務處辦公室統一保管,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期點收,財務處各科室可以自留一份檔案目錄和移交清冊。

  3、移交會計檔案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清點后由主管領導及交接三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

  4、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5、財務處檔案管理員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并負責登記。

  6、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冊卷的裝封,如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原財會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7、會計檔案一經歸檔,其保管、借閱、銷毀均有財務處按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8、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規定執行。

  六、會計檔案的調閱

  1、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本單位人員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要有正式介紹信,同時要經本單位處長及單位領導批準。無論本單位人員還是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薄,要詳細登記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數量、內容、歸期等。審批人必須在借閱登記薄上簽名。

  2、查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私自在會計檔案上勾、劃,不得私自拆散原卷冊,不得抽取更換,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3、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處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復印,復印件必須加蓋我校公章方能生效。

  4、經批準借閱的會計檔案,應限定歸還的期限,并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按期收回。

  七、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八、會計檔案的銷毀

  1、財務處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財務處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財務處和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會計資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根據《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資產部、lng站、永平站、榆煉站。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條公司機關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所有會計檔案的最終歸檔部門。

  第三章會計檔案管理范圍

  第六條會計檔案一般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一)會計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主要有財務指標快報及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由財務資產部門進行保管。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條每月的會計資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八條會計年度終了后,應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

  (一)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九條會計憑證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至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憑證裝訂

  1.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和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4)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復核、記賬、制單等)的簽字和印章是否齊全;

  (5)按憑證號碼的順序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根據集團裝訂標準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2.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扣應是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3.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第十條會計賬簿的立卷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賬簿應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二)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三)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五)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六)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七)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八)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第十一條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立卷保管。

  會計報表裝訂要求: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應對其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第十二條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的立卷

  會計核算其他會計核算資料應按時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資料是否齊全;

  (二)整理檢查資料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十三條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資產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于次年1月10號前移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檔。移交過程中,需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與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移

  交,由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督移交。移交過程中需填寫《會計檔案移交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予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一份交予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蟲蛀、防盜、防火、防磁等工作,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十五條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單,將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第十六條財務資產部門應建立會計檔案清單和借閱登記冊。

  第十七條檔案在財務資產部門保管期間,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總會計師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會計師批準。

  第十八條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后,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需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具體參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第七章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具體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條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二十二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綜合辦公室會同財務資產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經總會計師、經理審批。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綜合辦公室和財務資產部門共同派專人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會計師、經理。

  第二十三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市場經濟服務,根據《會計法》和《檔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歸檔制度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⑴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⑵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輔助賬簿等其他會計賬薄。

  ⑶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⑷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會計檔案是本院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本院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各項工作,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負責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3.會計檔案組卷工作,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組卷工作由財務科負責。

  二、會計檔案的外借、查閱制度

  1.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2.本院有關部門人員查閱、復制、摘抄會計檔案,須有該部門負責人批條,財務科長簽署意見,檔案室主任批準后方可查閱。

  3.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科長簽署意見,檔案室主任批準,在財務人員的`陪同下進行查閱。

  4.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復印、摘抄,應征得財務科長同意,必要時需經分管院長批準,同時須在檔案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經審核無誤,并蓋上檔案室公章方才有效。

  5.上級有關部門需查詢、檢查時,應經分管院長同意,并在指定地點進行。

  五、會計檔案的鑒定、銷毀制度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種。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擬銷毀時,由財務科會同檔案室提出建議鑒定報告,編制擬銷毀檔案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檔案鑒定小組審查鑒定,認為確無保存價值后,報請院領導批準,并上報衛生局審批同意和備案后,方能按要求進行銷毀。銷毀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保管期限滿需銷毀的會計檔案中,如有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以及其它有關部門規定需要抽出的憑證、資料,不得銷毀,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應由財務科、檔案室保存,保存期限為二十五年。

  5.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印留存。

  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本制度如與上級文件有抵觸處,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資料完整,使會計檔案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集團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它既是本單位檔案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全部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很重要的基礎工作,各級領導應高度重視,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各級機關的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第五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和電算軟盤資料),應由財務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定成冊。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第七條會計賬簿。會計賬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第八條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會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九條其他會計檔案包括:

  (一)文書部分:

  1、各種經濟合同、協議、擔保書契約及其附件;

  2、年度財務計劃,年度財務工作計劃,年度財務工作總結,年度財務決算編審工作的要求,財政、財務工作會議文件及資料;

  3、各種財務分析資料(包括資金分析、經濟活動分析、成本情況分析);

  4、各種調查報告和典型經驗;

  5、資信證明;

  6、重點工程決算資料;

  7、各種投標保函;

  8、城建制劃轉、撤銷、合并單位的全部交接資料。

  (二)表單部分:年度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報表(包括統計、質量、勞動工資、安全生產、設備情況、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財務檢查報告;國庫券和其他債券分配和統計報表;會計人員統計表、會計人員考試情況統計表;會計人員考核資料;會計證登記表;職稱評定審批表;會計達標升級申報、驗收、審批表;先進會計審批表;報廢后的固定資產卡片;各種臺賬、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三)電算化部分: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一并管理。

  第十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一類憑證、二類賬簿、三類報表、四類其他會計檔案)、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檔案編號級次:2/2/2/4,即大類/年度/類別/流水號。

  第十二條

  大類是指會計內容的大類:01憑證、02賬簿、03報表、04其他檔案……。

  第十三條

  年度是指會計內容發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條

  類別是指大類下的分類,憑證類別以月份劃分01一月、02二月……;賬簿類別分為01資產類、02負債類……;報表類別分為01主表、02附表、03內部管理報表……;

  第十五條

  其它檔案類別分為:99其它。

  第十六條

  流水號是指按會計內容的發生時序,連續編制號碼。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憑證,應編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應編為0408xxxx0。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裝訂

  第十七條

  會計憑證的裝訂。每月裝訂一次,須在次月10日前裝訂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復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用“三角兩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兩個針眼,實行兩眼一線并在憑證上方和左側面各走兩次線后再到背面打結,結扣應是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記賬憑證裝訂完成后,要根據三角裝訂的大小進行完全包角,由裝訂人在記賬憑證側面注明年、月、憑證種類和起始號碼,并在包角處的裝訂線封簽處簽名或者蓋章。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2-2.5厘米,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第十八條

  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質好的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三)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在本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由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人簽章。

  (四)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會計賬簿的封口要嚴密,封口處要加蓋有關印章。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九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后,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謹防丟失。第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第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各種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四章財務信息化檔案

  第二十條數據資料管理與保密。計算機內數據文件及其備份和作為會計檔案資料打印輸出的各種憑證、賬冊、報表,應按有關財會制度使用、保管。

  (一)現金記賬憑證及日記賬的輸出及保管。現金收付業務要做到當日業務當日清。現金記賬憑證一律由專職會計人員將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按分錄當日輸入計算機并打印出現金日記賬頁,審核后交現金出納人員核對現金庫存,相符后出納員及主管負責人在賬頁上蓋章,按月編頁碼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年終將各月現金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妥為保管。

  (二)銀行記賬憑證、賬冊的輸出與保管。有關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把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銀行日記賬,以保證銀行出納當日業務當日清。銀行賬頁經出納審核無誤后,出納和主管會計簽字蓋章,按日裝訂成冊,年終將各月銀行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封印,妥為保管。現金、銀行記賬憑證可采取匯總的方式,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三)轉賬憑證的輸入、輸出與保管。有關會計人員應及時將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輸出,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四)科目匯總表、賬簿打印時間。現金、銀行日記賬每天打印。銀行余額調整表每月打印一次。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每月打印一次。現金、銀行存款、轉賬記賬憑證的科目匯總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該本記賬憑證一起裝訂。會計報表、計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時間打印輸出,經有關財會人員審核無誤后簽字生效。

  (五)其他。由機器打印輸出的會計檔案發生缺損時,必須補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員在打印輸出的賬頁上簽字蓋章,財務主管簽字蓋章認可。

  第二十一條數據備份管理。會計核算數據必須經常進行備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準備三套軟盤循環使用,隔日進行備份,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對工作的干擾。需要做備份的包括系統設置文件、科目代碼文件、期初余額文件、本月賬務文件、報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統的數據文件。機內憑證及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報表,應視同會計資料按月做兩套軟盤備份,交會計檔案保管員分別放置在不同地方妥為保管。

  第二十二條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存檔手續: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會計主管的簽章才能存檔保管。為保證備份數據的安全,備份軟盤必須貼上寫保護標簽,裝入盤套,放進硬盒,存放在安全、潔凈、防熱、防潮、防磁的場所。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等書面形式的會計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辦法管理。隨計算機配置的操作系統、各類應用程序軟件、購買的商品化會計核算系統軟件,軟件的備份磁盤,作為會計檔案保管。各類會計檔案的出借,必須經過會計主管審批同意并簽章,如果對備份磁盤的操作可能危及該備份磁盤的完整性,應制作該備份磁盤的復制件,使用復制件進行操作。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備份磁盤等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條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如果保管人員有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后才能離開。交接時移交人與接替人應按會計檔案目錄逐一點交。如發現會計檔案有短缺,應由移交人負責找齊,如有丟失,移交人應查明原因,承擔責任。點交清楚后應由雙方在移交表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經上級審計和財務部門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交上級檔案或財務部門保管。

  第二十五條被合并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合并單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并入單位。雙方經辦人按移交清冊進行點交后,雙方經辦人和負責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上級檔案和財務部門派員監交。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條公司級以上機關應設會計檔案室。沒有條件設立會計檔案室的'單位,應設會計檔案專柜,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檔案部門保管。年度終了時填制的會計檔案目錄送檔案部門一份備查。其他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條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收集歸檔。存檔前,經辦人要整理裝訂,分類填制會計檔案目錄,寫明案卷號,一切手續完備后,保管人員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的存放應該做到: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霉變質。不允許隨便堆放,保證會計檔案完整無損。

  第二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保管年限表執行。保管年限期滿后方能銷毀。會計部門保管的其他會計檔案,各種契約、重點工程決算資料,會議記錄本永久保存;其他檔案按其使用價值各單位自定保管年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

  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其中: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二、會計賬簿類3日記賬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4明細賬5總賬6固定資產卡片7輔助賬簿8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三、會計報表類9主要財務指標快報10月、季度會計報表11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12會計移交清冊1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14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記總賬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匯總會計報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備注

  第七章會計檔案借閱的批準權限

  第三十條公司財務部門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會計檔案存在檔案部門檔案庫的,到檔案庫借閱,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其他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要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會計檔案存在檔案庫的,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二條外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要持單位介紹信,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三條借閱會計檔案應在財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的檔案庫(室)內查閱。須拿出檔案庫(室)時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必須攜帶出單位的要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第三十四條需要借出財務部門或檔案庫的會計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在“會計檔案借閱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歸還時還應注明歸還時間。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三十五條公司級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共同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總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批準并派人監銷時,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共同進行鑒定,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市檔案局、財政局和建設銀行市分行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七條會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會計部門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檔案、審計部門鑒定、審批和監銷。

  第三十八條基層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財會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查后,報經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銷毀。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應銷毀時,其中有的原始憑證還有使用價值的,例如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業務的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確無使用價值時再銷毀。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相關賬表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并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

  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毀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毀前清點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附表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明,也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更是單位重要檔案之一。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使會計檔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立卷、歸卷制度

  公司所屬會計人員必須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計劃、預算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指定專人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二、會計檔案的調閱制度

  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檔案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工作單位、調閱理由和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應征得單位同意。

  三、會計檔案的銷毀制度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一般為,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按照檔案法的規定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經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交接制度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期限內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未了事項。移交后,如發現原經管的會計業務有違反財務制度和法律規定等問題,由原移交人負責。

  2、合并、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工作規定

  1、企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2、財務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單位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移交至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查閱服務,非財會人員不得查閱。向外單位提供查閱服務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且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5、經企業負責人批準,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時,需如實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與借出,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8、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由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報經批準后,進行銷毀處理。具體銷毀程序按如下順序執行:

  9、由本企業檔案部門會同會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10、企業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11、由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督銷毀會計檔案。

  12、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企業總經理。

  1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交至檔案部門長期保存。

  企業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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