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8 08:52:37 財務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共1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共15篇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1.0目的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財務部要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2.0適用范圍

  2.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帳憑證、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2.2會計帳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

  2.3會計報表: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

  2.4電腦磁盤:儲存會計核算資料、電腦核算程序。

  2.5其他會計資料:帳單、發票、收據存根、計劃統計報表、經濟合同、會計移交清冊等等。

  3.0工作職責

  4.0程序要點

  4.1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財務部編造清冊歸檔入庫。

  4.2已入庫的會計檔案,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拆封整理的,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處理。

  4.3會計檔案的保管,必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4.5公司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需要,積極給予利用。公司其他部門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說明查閱范圍,并按規定進行登記,查閱后及時歸檔。

  4.6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憑查閱單位介紹信,說明查閱范圍,查閱人還應出示身份證件,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登記查閱手續。

  4.7查閱會計檔案必須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讓查閱人單獨在場。

  4.8查閱時會計檔案需保持原樣,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復印的,須經財務部經理同意。

  4.9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應指定專人鑒定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酒店領導同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5.0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6.0支持文件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1、財務(包含內部核算財務)要依據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財務會計憑證、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定期整理,裝訂成冊或立卷后送公司檔案室存檔。存檔時,必需由財務經理核對、清點數量無誤并簽署存檔記錄表后,檔案管理員方可予以存檔。存放會計檔案的檔案柜必需雙鎖開關,鑰匙由主管會計和財務經理各持一把(不同鎖)任何人經批準后方可查閱財務檔案,必需由主管會計、財務經理共同開鎖,由主管會計妥當保管,嚴防失火、損壞、丟失。

  2、公司內部任何人員調閱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外來人員調閱或復制檔案,要憑介紹信并經總經理批準。

  3、檔案銷毀,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檔案部門共同鑒定,由總經理批準后由主管會計與財務經理共同監督。銷毀的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管。

  4、會計人員變更,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并由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監交,填寫移交清冊,并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5、主管會計須設置會計檔案管理記錄簿,檔案收發調閱等事項要適時登記,出納人員不能兼管會計檔案管理。

  6、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發生,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是記帳的依據。會計帳簿是記錄經濟業務發生的簿籍,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是會計核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兩項內容。

  7、會計憑證分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相關會計人員對公司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需逐筆按憑證的'實在業務內容、數量、金額編制記帳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需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或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經辦人簽名或蓋章。

  8、會計憑證要妥當保管,會計人員要依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要遵奉并服從借貸記賬法的原則,據以登記帳簿。

  9、記帳憑證可依據每一憑證單獨填制,也可依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每月終了應將已登記過帳簿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分類裝訂成冊。

  10、財務部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兩種日記帳、總賬和符合公司經營需要的各種明細帳、明細分類帳簿等。登記帳簿要做到數字精準、摘要清楚、登記適時、有依據,并能反映各項資金占用和資金的來龍去脈,以便對帳簿記錄進行分析查核。

  11、各種帳簿的記錄必需月月核對,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按月結帳前必需將本月內發生經濟業務全部記入帳簿。對各種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的實在格式,必需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處理。

  12、任何會計檔案、帳本、憑證等會計資料需復印必需由財務經理書面批準,否則微機室不予受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人民醫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2、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科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財務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會計檔案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會計月、季報表

  (2)15年保管期:總帳、明細分類帳;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3)25年保管期: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4)永久性保管期:會計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銷毀清冊;職工工資及獎金發放清冊。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由檔案室、財務科共同派員監督。監銷人在銷毀后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領導。

  6、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留存,以便備查。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會計檔案的界定和主管

  會計檔案是指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

  財務部為會計檔案主管部門。

  財務部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級財政機關和檔案業務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與檢查。

  三、會計檔案管理

  財務部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1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移交公司檔案部門。

  檔案部門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會計檔案應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公司內查閱會計檔案要按規定辦理手續。上級機關或外單位需要查閱的,要經公司領導批準,且派專人陪同閱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屬單位(分、子公司)撤并,會計檔案應隨同轉移到上級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門,并辦理好交接手續。

  各種會計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類,詳見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并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批準后銷毀。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由財務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前,監銷人應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并將監銷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四、附則

  本辦法由財務部會同檔案部門解釋、執行,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記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會計檔案每年形成,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兩年(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期滿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保管期限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會計機構派員監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各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財務部門及各單位檔案室共同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損毀、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軟件數據資料、程序資料及存儲于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等。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五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會計檔案可暫由各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保管期限為1年。期滿之后,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移交檔案室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第六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條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九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各單位檔案室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各單位檔案室、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五章特殊情況的處置

  第十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一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各單位,在年底時要保存電算化檔案一式三份(電腦、移動硬盤、光盤均可)。

  第十二條單位因撤銷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檔案室保管。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十三條各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

  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負責監交。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簽章。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單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需要貫徹到各單位財務處相關人員。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附件三:會計檔案移交流程圖

  附件四:會計檔案銷毀流程圖

  附件五: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計劃及制度培訓計劃表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建龍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1 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稅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3 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稅申報后,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并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 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 建立“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閱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閱;需要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準,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復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閱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閱、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且在“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上登記

  6 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閱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閱或借閱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

  并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閱、調閱。

  7 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毀的,應上報財務中心并建立“財務檔案銷毀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毀,“銷毀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毀。

  8 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布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毀、涂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復制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9 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10 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會計資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根據《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資產部、lng站、永平站、榆煉站。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條公司機關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所有會計檔案的最終歸檔部門。

  第三章會計檔案管理范圍

  第六條會計檔案一般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一)會計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主要有財務指標快報及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由財務資產部門進行保管。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條每月的會計資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八條會計年度終了后,應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

  (一)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九條會計憑證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至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憑證裝訂

  1.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和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4)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復核、記賬、制單等)的簽字和印章是否齊全;

  (5)按憑證號碼的順序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根據集團裝訂標準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2.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扣應是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3.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第十條會計賬簿的立卷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賬簿應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二)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三)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五)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六)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七)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八)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第十一條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立卷保管。

  會計報表裝訂要求: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應對其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第十二條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的立卷

  會計核算其他會計核算資料應按時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資料是否齊全;

  (二)整理檢查資料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十三條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資產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于次年1月10號前移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檔。移交過程中,需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與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移

  交,由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督移交。移交過程中需填寫《會計檔案移交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予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一份交予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蟲蛀、防盜、防火、防磁等工作,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十五條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單,將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第十六條財務資產部門應建立會計檔案清單和借閱登記冊。

  第十七條檔案在財務資產部門保管期間,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總會計師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會計師批準。

  第十八條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后,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需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具體參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第七章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具體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條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二十二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綜合辦公室會同財務資產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經總會計師、經理審批。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綜合辦公室和財務資產部門共同派專人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會計師、經理。

  第二十三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企業印章檔案是企業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是檔案的有機組成部分,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印章檔案管理,建立和健全印章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開發利用印章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和社會發展提供有效安全的服務,制定本規范。

  1 范圍

  1.1 本規范明確了企業印章檔案管理的任務與職責,規定了企業印章檔案的歸檔范圍、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

  1.2 本標準適應于山東省企業各級檔案館(室)的印章檔案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行業標準檔案工作基本術語》

  DA/T40——《印章檔案整理規則》

  DA/T22-《歸檔文件整理規則》

  DA/T 18—《 檔案著錄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印章

  將文字、符號和圖形等按照一定的規范格式或藝術風格刻制、鑄造在物體上,形成的以蓋制圖形和文字標記為使用方式的標志性信物和藝術品。一般包括印面、印文、邊款、印紐(執柄)和印材五個構成要素。作為在社會交往中象征和證明身份、權力與地位.起憑證信物作用的印章又稱作實用印章或印信;作為以欣賞和表現篆刻藝術為目的的印章又稱作藝術印章或文人印章。

  本規范以下有關印章的表述,未作特殊說明的,均指實用印章。

  3.2 印章檔案

  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和使用過的失去現行效用的印章,是一種具有特殊載體形態并在歷史研究、檔案考證、文物收藏和藝術鑒賞等方面有著特殊價值的檔案。

  3.4 印模

  采用反扣法將印章鈐蓋或壓蓋(俗稱蓋章)在紙張或其它物體的空白處,留下的印章印面圖樣。其中,專門用于鑒別真偽印章的存底印模又稱作印鑒。印模不同于印刷廠使用的印章模具。

  3.5 印紐

  印章頂端用于穿線和執握的部位,通常被雕刻成動物等各種形狀。現代機構法人使用的印章已較少制作印紐,其印紐部位已逐漸被執柄所取代。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A.本企業的財務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告、查帳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等各種會計資料或相關資料;

  B.財務檔案的保管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定期將財務檔案按順序立卷登記建檔;

  C.財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規定如下:

  會計憑證類

  ——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

  會計帳薄類

  ——日記帳:15年,明細帳、總帳、輔助帳:25年,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帳薄:永久保存

  會計報表類

  ——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月、季度會報表:15年,年度會計報表:永久保存

  其它類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25年,財務成本計劃:3年,主要財務會計文件、保同、協議:永久保存

  D.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財務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核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財務檔案管理人員要編制財務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有總經理指定的人員參加,并由當事人在銷毀單上簽名備案;

  E.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規定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存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其他部門員工因公需要查閱采取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并報經總經理批準。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時,應持有查閱單位的介紹信和查閱人本人的身份證,并經總經理同意;

  F.財務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時,必須詳細登記查閱人的姓名、工作部門(或單位)、查閱日期、財務檔案名稱、查閱理由以及批準手續。財務檔案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復制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并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并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稅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

  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并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后進行歸檔。

  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后進行歸檔。

  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并貼加足額印花稅后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后歸檔,并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后歸檔。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復印件歸檔后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柜,檔案柜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并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柜存放。

  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閱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

  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調閱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毀

  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一、對未歸檔會計資料進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對各崗位記帳憑證的編號、整理、裝訂等,提出規范化要求。

  (二)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憑證和資料,集中保管。

  (三)年終辦完決算后,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并做好整理、裝訂、編號登記、分類及歸檔等工作。

  二、進行會計檔案的`管理。

  (一)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凡屬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有關人員需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同意,并登記調閱檔案名稱、日期、調檔人單位和姓名、調檔的事由及歸還日期等。

  (二)負責以保存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銷毀工作。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由財會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共同鑒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以便備查。

  (三)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印留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工作規定

  3.1企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2財務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3單位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移交至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4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查閱服務,非財會人員不得查閱。向外單位提供查閱服務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且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3.5經企業負責人批準,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時,需如實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與借出,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3.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

  3.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8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由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報經批準后,進行銷毀處理。具體銷毀程序按如下順序執行:

  a.由本企業檔案部門會同會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b.企業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c.由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督銷毀會計檔案。

  d.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企業總經理。

  e.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交至檔案部門長期保存。

  3.9企業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1.2會計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1.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1.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管理處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必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3、財務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經公司總部有關領導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財務部必須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期限保管。

  7、會計檔案的銷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8、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必須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必須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9、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必須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制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第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名稱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20xx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永久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

  (二)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20xx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0xx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20xx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報表20xx年

  3、年度會計報表永久

  (四)其它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20xx年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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